蜜月旅行 (试发表)

小说 创作
蜜月旅行 柏邦妮 我在云端向下看,飞机飞过火焰山。赤红山脉绵延千里,无树无草,没有活物。狂躁凝固的红色,全是枯笔,一笔一笔皴下来,无休无止。看得久了,那片赤诚红色渐渐不能直视,像光源一样灼热。这个瞬间,让我想起纽约的教堂。 去年春天,我在纽约,师弟带我游览大学城,途径一个小教堂。宏伟的校舍看过了,传奇的校史听过了,正疲惫,在绿荫掩映之间,看见那个小教堂。小小的穹顶,木头桌椅,看门的黑人大妈半睡半醒。很安静,师弟自去祷告,我不是基督徒,只是闲看。 午后阳光充沛,将彩色玻璃窗的光斑投影在地板上,墙壁上,石柱上。一小团一小团的瑰丽玫紫粉彩,美如梦境。我久久凝视着彩色玻璃窗,就像一个盛大光明的光源,特别美特别暖,能量汩汩流出,流经我的全身。师弟过来拍我,我才发现已经泪流满面。 “是圣灵的感动”,师弟说。我们坐在中央公园的湖边闲聊,看着热爱跑步的纽约人民,将背包随地一丢,就开始跑步。“很多人第一次进教堂都会这样,圣灵抚摸了你。”我听得似懂非懂。师弟说以前在国内,也不是基督徒,后来到了纽约,路过教堂总爱进去坐一会儿,心里特安静。自然而然受了洗,信了上帝。刚才那个小教堂是他常去的,经常举办学生婚礼,同性恋也可以。他没有看我,问湖面:“你要不要来这里结婚?” 我不知道师弟是怎么知道我是同性恋的。虽然我很确定,大学期间,我肯定用色迷迷的目光秘密舔过他的翘臀和腹肌。此时此刻,没有特别吃惊,倒是有一股暖意。突然想起我们上大学时,每次洗完床单被罩,拿去天台晒干。我们俩常一起抽烟。晴天爽脆的风把床单鼓鼓吹起,我们俩聊点儿在宿舍里耻于开口的文学话题。 我问师弟,你还喜欢村上春树吗?师弟说,必须的。 晚饭在大学城后门的中国小馆。师弟说,他可以帮我约牧师,只要定好时间,他来操办。饭后送来一碟幸运饼干,金黄薄脆玉米角。捏碎了有张纸条,写着:“我们的世界越大,我们的爱就越大。” 方才的彩色光斑还在我的头顶跳动,一定;因为在这一刻,我相信,这就是所谓的神谕。我转而对师弟说,好。我们来纽约结婚。 神谕一:幸运饼干。 飞机降落在乌鲁木齐,我们直接赶往汽车站。维族人渐渐多了起来,宛如异域。在车上,陶罐子一样敦实的大妈大婶,五彩缤纷披挂一身。卖票的维族少女,美丽淡黑的侧脸。一群矮小黝黑的人,席地而坐,背着的娃娃漂亮极了。前排坐着两个维族老汉,干净平整的布褂子,一蓝一白,头戴碧绿瓜皮小帽,绣着艳花。旅行的新鲜感扑面而来,我笑着问周行,“你看这两个老汉像不像一对儿?”他瞪了我一眼,轻声叫我闭嘴。一到新疆,他就这副德性。我是故意逗他的;车里闷而热,我渐渐睡着了。 傍晚我们到了北疆的一个小城。拦了一出租,上车才得知,这家伙居然不知道自己家地址。给他妈妈打电话,一路上绕了好多个圈儿。周行的妈妈,一个黝黑高大的妇人,憨憨笑着,在楼下等着我们。 晚饭早已备下了:大盘鸡拌拉条子。本地的鸡大而嫩,异常可口。新土豆面甜。拉条子是自己做的:用盐巴揉面,揉匀了醒着,淋上清油。切成小块儿,拉宽拉薄,轻轻抖动,扯成皮带条儿下锅。喝本地的乌苏啤酒,清冽微苦。 晚上我们出门散步。已经八九点了,天居然没有黑。后来我才知道,新疆的夏夜是不会黑的,只会次第的蓝。早晨就蓝得亮起来,夜晚就蓝得沉下去。天上繁星闪烁,地上大树丛生。没有修剪过的树木,有一股山野生猛之气,长得宏大,纠缠,黑暗。旷远的纯蓝之上,只有杂树的剪影,狂妄清肃站立,宛如不受供养的野神灵。 周妈妈喜欢和我说话,不如说,喜欢隔着我,和周行说话。亲人疏远到这个地步,两人单独在一起,无话可说。有了第三人,有些话倒松快了,顺得出口。“那时候太穷咧,让孩子吃了很多苦,他觉得我们不疼他,其实不是的。后来也很后悔,想对他好。”她说。以及,“你帮我劝劝他,怎么还不结婚,差不多的姑娘就行咧,咱们也不是多有钱的人家。” 晚上锁门睡觉,我逗周行:“喂!你怎么还不结婚?”他狞笑剥下我的内裤,身体抵着我蹭,舌头点着我的舌头,不进来。那一晚他罕见的狂荡粗暴,做了又做,像要把一个答案写在身体上。通常,我不喜欢为了证明什么而做爱,那一晚却心醉神迷。事后我想,大概我也需要某种决心。 新疆的夜极深极静,隔壁房间里传来周妈妈圣经机的读经声,我听见一句:。那是最后的意识,随即我们一起坠入不敢出声的高潮。 第二天我们去办护照,事情办得很顺利。新疆的护照极难办,我们已经准备了半年。辗转托一个意大利朋友写信来邀请,才得以办成。我们在小翻译所翻译了那封信,又去一家老照相馆拍照,周行的护照总算办了下来;终于可以张罗去纽约的事儿了。 那家老照相馆就在街角。墙壁上悬挂着各个时代人们的相片。从凝重的黑白照片,到如今的数码相片。最早的时代,那一生只留一张相片的妇人,静静的一坐一站,将全部人生信息都释出在眼神中,庄严的看着我。再往后几十年,一个中年男子,歪着头,脸上带着纯朴温润的神气,盈盈的笑着。这个时代已经不存在的无比明朗的英俊。当下的是一个维族女性的彩照,三十岁左右,美,然而不留印象,是被拍摄了数百次稀释了再稀释的美。 我在照相馆门口看见一个老头。呆滞的看着街景,面无表情却显得气急败坏。我仔细辨认,发现他正是照片中那个英俊温润的中年男子。 新疆的日光极其迷人。将一切照得清晰透亮,万物显影本质,但又赋予了一种梦幻的质地,比本质更美。阳光把时间稀释了,一切都显得凝滞,旷远,宁静。 我们骑车在校园里游荡,不知不觉开始幻想。在这种阳光里变老,应当相当不坏。我们可以在本地的大学里教书,学校会分给我们一间两居室的宿舍。早晨就在树林里读书,那一片有几百棵密密匝匝白杨的树林。浓绿光斑投影在书上,周行就这样度过他的少年时光。回去的路上,一个小GAY怯生生的拦住我们问路。本地的孩子,拦住陌生人问路,让我们好笑。在这个冷僻的小城,同类太稀罕了。 我认识周行的时候,已经在圈子里混了五年。跨过了好奇探索,寻求理解,渴望认同,掏心掏肺,惨被劈腿,放浪不羁种种阶段,到达了千帆过尽的境界。曾经以为绝不能接受的,都可以接受了;曾经以为特别重要的,也已经不再挂怀。对未来毫不期待时,遇见了周行。 坦白说,周行绝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的类型,数年来始终如一:清秀白皙的美少年,头发覆盖着前额,纤细精瘦的骨架,聪明的眼神,戴着黑框眼镜最佳,不戴也可以。温柔细腻不用说了,还要柔顺多情。不妨说,将这些条件完全翻转,恶狠狠的拧成一个人团,再发酵膨胀一点五倍,就是周行。 在被劈腿之后,我自暴自弃上了周行的床。失恋时在云南流落,双廊一客栈,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姑娘,淡定自若的对我说:“你现在已经跳在黑夜冰冷的大海里了,正在狼狈又绝望的扑腾。这时有东西向你漂过来,不管是救生圈还是马桶圈,你先抱住再说。”旅行时常会遇见神奇的陌生人,只言片语,宛如神谕。或者说,起码,我当成了神谕。 我就是这么抱住了周行。 神谕二:管它是救生圈或者马桶圈不如先抱住再说。 这家伙怎么看都不令人中意,相貌凶恶,骨架巨大,皮肤粗糙,举止也和文雅毫不沾边儿。倒是偶尔戴眼镜,是大学时就戴的近视镜,非常难看。午夜醒来时看见他的丑脸,不禁悲从中来。我何时沦落到这个境地了。环顾他的小屋,简陋寒碜,没有一样基于舒适而存在的物件。有一只朋友丢弃的丑猫,肆意上床,床单上常有猫砂。说来神奇,那只猫几乎和周行长得一模一样。我几乎以为,白天周行是人,晚上就变作周猫了。 周行的爱好是看恐怖片。但是和外貌相反的是,极其胆小。单身了两年半,积攒了一堆恐怖片,总算遇见了我,日夜不停的抱着我看。我把一辈子的恐怖片都在那段日子看完了。小电视光影闪烁,银幕上都是血,我在唯一的枕头上躺着,左边是周行在打呼,右边是周猫在打呼,此起彼伏。人生糟到极点无非就是这样吧,这么想着,居然不可思议的踏实。 这么处下去,渐渐发现周行的优点。从不撒谎是其一。几乎从不慌乱,有一种粗枝大叶的舒展气度。在猫身上常能看见这种美德。不小心从床上翻下去了,就顺势打个滚儿睡下来。爬上水池找不到鱼干,就顺势喝点水吧。对于他来说,是否要出柜,是否要结婚,是否要孩子,都不是问题。为此烦恼,就是愚蠢。在这种人身边,渐渐的心平气和理直气壮起来。 绝对谈不上娇宠,在我看来。周行对待我很严厉。在我为劈腿前任哭哭啼啼时,他说:“你可以恨一个人,但是不能仅仅因为他不再爱你而恨他。”对于我身上感伤滥情的部分,也毫不留情的剪除。不要自恋,也不要自怜,不要口口声声的“我”和“我自己”。他说,“你知道男孩和男人的区别吗?男孩即是,永远以自我为中心来考虑问题。”做个男人,是他的座右铭。 我对这一切感觉厌烦。我渴望一个不断赞美满怀喜悦接纳我的伴侣。但是说来奇怪,在内心深处,我明白他所说的是正确的。那一部分止住了我的哭声。 睡着了以后我做了一个梦。已经很久无法安睡和做梦了。我梦见,一个巨大的肉案子,挂满了新鲜的牛肉。一条巨型黑犬,一看就不是驯良的家伙,完全是地狱的守门犬,那样凶狠强悍的黑犬,血红的眼睛,正对着我吠叫。我已经怕得不知如何是好了,周行出现了,将我抱起来,轻柔的放在肉案子上。醒过来时,周猫睁着眼瞳满满的蓝眼睛看着我。 神谕三:从地狱之犬手中保护了我。 周行的朋友们倒是异口同声的说他变了。说他对我相当温柔,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其实不过是问我想吃什么,下楼时顺便搀扶一把这种程度的温柔,已经让大家伙儿瞠目结舌。 在一起快一年了,回老家时收到他委托朋友捎来的信件。这种事情发个短信或者邮件不就好了吗,但是他不。在信上,他第一次提到“爱”。完全不是甜言蜜语,语气暴躁,很不情愿似的,揉成一团丢过来的爱。 这么说起来,似乎我并不爱周行,仅仅是被他吸引。当然并非如此。我清楚的记得那个夜晚。我们一起看完《桃姐》,我发了一些感慨,躺倒睡去。深夜听见哭声。不是凄凄惨惨的哽咽,也不是无声无息的流泪,是长期以来拼命绷住的堤坝陡然崩溃,万里长河一泻而出的痛哭。 我温言软语问个不停,到底是为了什么?虽说我们不是倾心相知的知己,倒也一起睡了这么多次,应该不是陌生人了吧。许久之后,他收住眼泪,跟我说,他想起了外婆。 周行有一个无比出色的哥哥,据说。相貌俊美成绩优秀待人接物熨帖舒服的哥哥,占据了父母全部的注意力,除了外婆。只有外婆,对周行疼爱不已。外婆喜欢抽烟,但是没有钱买,只能去捡烟头,回来拼凑烟丝。外婆信仰基督,但是那个年代,一个乡下老太婆的信仰,就像一个笑话。人们嘲笑她,捉弄她,告诉她,不识字的人不能入上帝的门。 她伤心的回家来,求周行教她识字。可是十来岁的小孩,哪里有那么多耐心。教了一会儿,小伙伴来叫他玩,立刻将外婆丢在脑后。十五岁时,外婆意外过世。傍晚回家时,突然感觉难受,哥哥恰好在家,判断是高血压,给吃了降压的药。其实是低血压。送去医院已经没治。周行完全明白这不能怪只有十六岁的哥哥,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恨。唯一爱他的人已经离去,在他尚未有意识要回爱她时。 外婆的习字本是他烧掉的最后一样东西。粗大用力的铅笔字,笨拙的写满了周行的名字。 抱住哭得浑身哆嗦的周行,我感觉我爱上了,不,确实的爱着周行。我知晓了他的秘密。他是一个骄傲的人,我很清楚;怀抱着这个秘密,走得如何艰难。他为何是这样的人,为何会这样的爱,我全部都知道了。我对他有了护短的心情,连他身上的刺,连同他的粗暴,连同他莫名其妙的泪点和恶趣味和抠门和啰嗦,打个了包压缩成团一起爱上了。 不久后,我去了一趟纽约。在纽约下午四点北京时间凌晨四点我站在路边拨了他的电话。据说,我在电话里哭着说:“我们来纽约结婚吧。”(那是圣灵感动的结果,附注)周行淡定的说:“我看行。” 神谕四:桃姐。 对我们来说,处变不惊是基本素质,原则上来说,这世间一切变幻际遇都可以理解和接受,毕竟,连性向都可以流动如水。但是,何以十个月后,我会坐在北疆小城三个河南老太太中间,听她们一起用河南话读圣经,我还是深感震惊。 那天晚上,周妈妈带我们去她的一位姊妹家串门。到了我才知道,其实是给我们传福音。因为我们是大学生,文化程度高,专门请来一位伊犁的福音师。 福音师是约有四十多岁的乡下妇女,头顶的毛发稀疏,露出薄薄的头皮来,像顶着一圈光环的河童。笑容充满了忍耐和诚恳,眼睛极大,闪烁着世俗的朴素的智慧。她十八岁时母亲将死,匍匐祈祷,母亲居然生还,从此奉献给主,不婚,不育,四处传福音。母亲重病的原因是乱诅咒,拜偶像。自家的鸡遭人偷了,母亲绕着大树敲菜刀念咒语,诅咒邻居,才得了大病。 她说,她行在路上,一个声音对她说:“去,去找四队的陈大萍去,她带你信上帝。”那可是往日里不敢攀谈的贵人,居然得了勇气,找上门去。陈大萍带她入了上帝的门。那个声音,是上帝的声音。 三个河南妇女围着我们,河童福音师,周妈妈的姊妹,周妈妈。身在其中,有一种惶恐:不回应她们的期待,似乎犯了错。我只好不停的吃河童福音师带来的伊犁白杏。从没吃过那么甜的杏,嚼碎了薄薄的杏核,杏仁也生脆的鲜甜。 周妈妈手放在膝盖上,笑眯眯的说:“信教可好咧!信了就不想死了。有好几年我就是想死,不想活咧。就想把攒下的几万块钱留给周行,我就不活咧。什么死法都想着了,摸电门,喝耗子唷,跳井……那几年,看见井就想往下跳,黑幽幽的一瞅瞅好久,就想往里跳咧。信了上帝以后每天都心里一片喜悦,脾气好了,再也不想死了。” 刚认识周行的时候,在恐怖片观影之余,他喜欢给我讲各种恐怖的童年往事。一句话剧透就是:后来,这个小伙伴死了。各种死法都有。最离奇的是深夜,武装分子偷了驻军的枪,闯进民宅,挨个扫射。一个小伙伴和他的哥哥趴在床下躲过一死,逃出来时,才发现胳膊其实被打中了,没了。没了就没了;人们对死亡普遍淡漠,老谁家的小谁没了,就像提起一把坏掉的锄头。 生活过于艰难,对他们来说,死不是惩罚,是解脱,从茫茫人生苦役中逃离的唯一方法。信仰,对他们来说,是鲜甜如杏的靠慰。 河童福音师和姊妹口唤了一声“阿门”,一起读圣经。三个女人的声音高高低低,汇合在一起。那是河南味儿的圣经。“日头,照捉好银也照捉歹银,大雨,浇捉义银也浇捉不义滴银……阿门!” 那个场面事后想来相当滑稽,但是当时,有一种更大的东西笼罩了我们。她们的声音越来越低,那不是吟唱给别人,仅仅是诵读给自己的声音。脸上浮现出一种欣然的陶醉表情,像沉入一个恬宁的梦境。那份喜悦渐渐荡去她们脸上的尘埃和褶皱,或者说,那份喜悦正是从尘埃和褶皱中冉冉升起,所以才那么动人。我听得越久,越是肃然起敬,甚至开始羡慕。她们有一样我无法拥有的东西:纯信。 诵读完毕,河童福音师满怀期待,笑容满面的看着我们,问我们有什么疑惑,可以拿来问她。我内心的最大疑惑在于:上帝可以接纳同性恋吗?我们这些迷路的羔羊,也会变成他的子民吗?但是我明白,她回答不了我。 新疆的天气变幻莫测,一块长云蔽日,立刻下雨,立刻很冷。晚上十点我俩往回走,满天粉红,一道巨大的彩虹横跨全天。那一块小天空,柔软鲜嫩,与整片荒漠极不相称。落日通红,在西天;南天爆亮雪白闪电,闪闪呼应。回望空荡荡的大路,只有我们。四野里没有灯。 我和周行聊起信仰的话题。我问他上帝能接纳同性恋吗?他肯定的说不能。《创世纪》的最后一节说:世界末日的征兆——瘟疫横行,人心败坏,同性恋猖獗;男人纠缠男人,女人渴慕女人。我说,那是古代人类的认知,那时以繁衍为要务,如今人口过剩,生育已不再是爱情的唯一目的。国外很多教派就接纳了同性恋,比如纽约……周行说,上帝的旨意来自上帝,不随凡人的解释而变。如果神真的允许,为何不造两个亚当? 话说不下去了。埋头走了一会儿,我问他,为什么要跟我去纽约结婚?他点了根烟,慢悠悠的说:“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你想要什么,我没道理不给你。再说,人家结婚还拍个婚纱照度个蜜月什么的,你不就想去趟纽约吗?” 这个回答实在没劲极了。 神谕五:河童福音师的杏。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沙漠。坦白说,沙漠让我失望。荒野的沙漠并不,长着骆驼刺,梭梭柴,沙拐枣,红柳;在极强的光线下,质地如梦,恍惚温柔。实用的沙漠则是丑陋的。沙漠正在变成一个景区,人们打着腰鼓,兴建铁塔,刷满标语,到处洋溢着大干快上努力赚钱的气氛,最荒诞的是,他们在沙漠里挖掘了一个游泳池。 巨大的蓝色游泳池,底部铺满蓝色塑料布。在高温下,水烫得很,难以想象谁会下去游泳,而不会晒伤;而且很快,这些水就会轻易的蒸发掉,就像一滴廉价的眼泪。极目望去,一片苦黄的沙漠,天高地远,不着边际。 在沙漠溜达了一天,累极了。晚上周行说有馕坑肉吃,我立刻来了精神,冲了一个凉水澡出门。在树下,维族老妇人切一只新鲜羊腿,小刀锋利,切块穿串儿。钎子短而带环,挂在烤馕的坑里。炭火在坑底燃着,羊油滋啦啦的落下来。新疆的羊肉极好,这是不用说的;坑熟的肉也比烤熟的好吃,不干不柴,多汁入味儿。 周行的发小来找我们,端着两大杯卡瓦斯。这是一个大块头,头却很小,他蜷在椅子里,不知道该把自己搁哪儿。眼睛很温顺,大型犬的眼神儿。他在本地大学当老师。 开喝先聊我们的事儿,我们没什么可聊的,对外,我们是一对要好的死党,一直住在一起。到了新疆之后一直扮演死党来着,我们俩之间的气氛渐渐改变,越来越像真的死党。说了一些周行的段子,我很拿手;发小也讲些笑话,这个暑假学校布置了任务,每个老师跑几个内地城市。到处讲课,招徕学生。学校规定每堂课必须招到三个学生,他讲不好,往往几堂课也招不到一个。为了能让人信服,他买了一身西装,裤子每晚放在招待所的枕头底下,压得平平整整,第二天上课用。 实话不是笑话,我们还是笑了。默默的喝了很多酒,他说,最近单位来了一个年轻人,进来就嚷,招进来不管分数,出去也不管前途,这不是办学,是做生意,他就是来改造体制的! “那不是得被整死?”我们骇笑。 “当然。年轻人每跳起来一次,就被拍下去一次,我就疼一分,缩起来一分。缩得像个人蛋,可还是疼。我啥都不说,也不做,就是看着,可还是疼。” 发小找了个路人给我们照相,突然砸下冰雹来。是那种鸡蛋大小的冰雹。我们匆匆将桌子挪到屋檐下,看着冰雹将一辆车的前盖砸得惨不忍睹。大雨在下,馕坑在燃,转眼雨住云收,露出蓝天粉红流云来,在晚上十点钟。 临走前,发小说十一结婚。是好事哇,我们说。他脸上可不是新郎的表情,他笑笑的说,“太累了,不扛了。结吧。” 我捡了一个冰雹,瓷实而细腻。远比一坨雪,一块冰简练精美,像是上帝亲手捏就的。 神谕六:冰雹。 次日清早,我们收拾行李,准备返回。周妈妈已经把我们的衣裳都洗好,晾晒在卫生间高处。和田大枣,薰衣草,干玫瑰,巴旦木之类的土产,也一包一包备好。中午我做了一盘椒麻鸡,前几天在饭馆吃过,她很中意。我大概琢磨明白做法,做了一次。将鸡煮成半熟,起油锅,爆香花椒干辣椒和葱姜蒜,然后将鸡块放入翻炒,最后将鸡汤投入,入味即可。 看着她沉默的笑容,突然有一股不舍之意。对她来说,我只是儿子的死党,但是对于她,我心情很复杂。有一种瞒着老实人的愧疚;有亲切;还有,我想知道她曾经生活在什么之中,以至于不停的渴望死。所以,也有一些心疼吧。我将来时准备好的大字本圣经和一条羊毛围巾送给她。 回程的大巴上,长路迢迢,司机照例放DVD给我们看。先是一部《非诚勿扰2》,然后是一部叫做《玉女绝情死》的电影。后来我一直在想,为何司机会放这么一部诡异的电影,结论是译名害人。简单的说,这是一部讲女同性恋和宗教的电影。电影起始,一个壮实沉默的T去邻国看望P。她们在火车站相遇,明显T要激动得多,难以压抑热恋和思念,但是P则一直回避,显得十分冷淡。 顺便一说,T和P的划分我是前两年才知道的,我们已经不再流行划分1和0了,可是女人们还热衷于角色划分,让我感觉不解。如果那么认同异性恋的划分原则,就去做异性恋好了。之所以做同性恋,不就是不认同那套标准嘛! 回到电影,P将T带到她的住处,与世隔绝的山中修道院。T这才察觉,在她们分别的时间里,因为太过痛苦,P将全部的爱转移到了上帝身上。T想让P的目光重新投注在自己身上,想将她带走,离开这个虽然一片清肃和谐但是多少有些怪异的地方。P并不愿意,在纠缠之中,T的精神渐渐诞妄起来,变得充满攻击性,她污蔑神父,咒骂上帝,对她来说,上帝是她的情敌——一个她无法战胜的男人。 电影的结局十分惨烈。尚未看到结局之前,我突然意识到了我的问题。我一直看得非常投入,因为我希望电影能够解答我内心的疑惑:对同性的爱与对上帝的爱能不能同时存在?我期待两种答案:一,她们被神所接纳;二,她们回到世俗之爱中。我突然明白,我并不渴慕上帝。我的内心想寻求更大的庇护,为了这个,我想去纽约,想在教堂里结婚。前提是,什么都不失去,不改变。 P百般无奈,只能求助于神父。对于她来说,那是智慧和信仰的化身。神父当然是一个公正克己,十分严苛的人。但是,如果要我说,他绝不宽容。只有一种标准,只有一种选择。他的方式是驱魔。将T捆绑在十字架型的粗木上,不停的念经。三日之后,T静静死去。临死之前,她的神志清明起来,用温柔的目光看着P,她并不怪她,当然;她能拥有的最好的东西,她已经拥有过了。她所能奉献的最好的东西,也已经奉献。 我们的运气不好,飞回北京的路上,大雨急降,飞机迫降在呼和浩特。黑灯瞎火的,把我们拉到郊外的一个破宾馆住下。诸多周折,将一对儿邻座的孤男寡女折出了默契,手牵手进了一个屋,宛如情侣。我和周行沉默的进了房间,沉默的洗澡抽烟。 P劝说T时,说:“上帝不会给你你想要的东西,只会给你你所需要的东西。” 如果爱只能拥有一种,我要我心中已有的爱。它已经够我使用了。电影并没有回应我,但是回答了我。 我告诉周行,我不想去纽约了。 神谕七:上帝只给你你所需要的东西。 次日清晨,睡眼惺忪的我们被叫醒,飞往北京。在机场无聊候机时,发现同行的有一团外国人。毫无例外都是高大肥胖的老年人,穿着平底皮凉鞋,POLO衫,卡其布裤或者半裤,雪白松弛的皮肤泛起红点。看起来像是一群退休高中教师之类的,成双成对。只有一位老妇女,单独一人。一头银发,拄着拐杖,左脚行走不便。相貌和他们差不多,气质却显得矫矫不群。她喝完一瓶水,拄着拐杖,一跳一跳的将空瓶丢弃在远处垃圾桶中。她就是这么单独一人游览了新疆,我想象,她如何报名,如何确认行程,如何在一路上咬牙拒绝别人的帮助,就像此刻一样,脸上泛起一种优雅的骄傲。 飞机即将降落北京,我喜欢俯瞰北京。这不是我们的故乡,也无法当做家乡,它不给你归属感,但是同时,给出了一种无可比拟的自由。万人如海一身藏,它浩瀚粗粝,容纳了各种各样的存在,造就了各种各样的奇遇。比如说,它容下了我们。还有三十分钟才能落地,耳朵开始嗡嗡作响。周行跟我说起希腊神话。 他说,希腊神话里,古时候,世界不是由男和女构成,而是由男男,男女,女女构成的。那时候天神用两个人的材料造一个人。人们对此心满意足,相安无事。直到一天,天神发怒,将所有人劈成两半,从此世上只有男和女。人们感觉孤独。为了寻找另外一半,每个人都踏上了尘世的旅途。 “听起来,希腊这个传说挺不错。”我说。“希腊风景也不错,东西不算好吃,但是鱼很新鲜,猫也很多。”周行翻出飞机杂志上的希腊一页,问我:“要不,蜜月旅行咱们去希腊?” 耳朵疼得厉害,我张开嘴,平复耳压,一边龇牙咧嘴笑得很甜蜜——“哈尼,我以为这就是我俩的蜜月旅行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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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版权属于作者柏邦妮,并受法律保护。除非作品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最后更新 2018-01-02 21:38:03
咪兔
2013-08-08 14:14:45 咪兔 (人海茫茫 能陪你走一段 就是赚了)

还是回答不了爱情中那最本质的问题

三横一竖思密达
2013-10-03 03:04:32 三横一竖思密达 (三横一竖思密达)

不是很喜歡

Misirluo
2015-01-04 23:05:53 Misirluo (淘金取沙)

有一个问题,教堂里的牧师应该是不主持同性恋婚姻的

诺儿
2015-07-29 00:40:10 诺儿

1 回答一下楼上的问题 完全可以 自行百度
2 太过于现实和苛刻 不过 本来也要写出这样的爱情 所以我也只是吐下槽而已 lol

d107u
2016-05-09 10:18:04 d107u

读邦尼的小说,很容易产生共鸣。我不知道在当下这个时代的同龄人中,有多少是这样带着逐爱的勇气、思辨的理性在感受、在探索、在经历着人生,每当我看到邦尼的文字,就不禁感到有种同行者的温暖和慨然。

树荫
2018-01-02 21:38:03 树荫 (晒一张 明年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