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篇作品 - 成为夏末初
成为夏末初 (试发表)
- 作者:
- 柏邦妮
- 分类:
- 小说 创作
- 作品描述:
- 05年夏天,写了第一部长篇,关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女演员几近成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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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3 14:47:04
成为夏末初
柏邦妮
为了站在舞台上,演员什么都能干。
第一章
马龙白兰度——王海燕——假装性高潮是撒谎吗——斯坦尼拉夫斯基——一群菜头
1
我叫夏末初,我是一个女演员。首先,我要解释一下我的名字。你大概会觉得这是一个故弄玄虚的名字吧!或者觉得太文艺腔了。没关系,我不介意。每一个明星的胜利都是从给自己起一个古怪的响亮的名字开始。
你知道为什么让 雷诺Jean...
(5回应)
成为夏末初
柏邦妮
为了站在舞台上,演员什么都能干。
第一章
马龙白兰度——王海燕——假装性高潮是撒谎吗——斯坦尼拉夫斯基——一群菜头
1
我叫夏末初,我是一个女演员。首先,我要解释一下我的名字。你大概会觉得这是一个故弄玄虚的名字吧!或者觉得太文艺腔了。没关系,我不介意。每一个明星的胜利都是从给自己起一个古怪的响亮的名字开始。
你知道为什么让 雷诺Jean Reno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因为他固执的认为,伟大演员的名字,应该姓和名长度相同!他举的例子是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你知道刘德华的原名叫刘富荣吗?(虽然刘德华这个名字也不怎么样!我只是想证明,所有的明星都有艺名而已。)知道胡蝶的名字叫胡瑞华么?那些平凡的让人听了就忘的名字,没有资格打在片头巨大的字幕上!而把自己的名字,打得和银幕一样大,出现在任何人名字的前面(包括导演),是每一个演员的梦想!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很喜欢老好莱坞电影,配以雄壮的管弦乐器,明星的名字顶天立地,振奋人心。因此我也有点喜欢《2046》,虽然大家都说那电影挺着四六所以让人失望(王家卫那厮不是靠不靠谱吸引观众么?我有点同情他。一个爱撒谎的人突然不撒谎了,可是发觉没人喜欢他的诚实。真是难堪。)——片头明星的名字打得好大呀!
咳,或许你们对我的原名非常好奇。肯定不叫金三顺啦!我原来的名字并不丢脸,但是错在平庸。(以后你们会知道,我仇恨平庸的一切。)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也豁出去了,大概也就是和张珊珊,孙洁,王海燕这样的名字差不多吧!念高中的时候,我遇见了三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虽然我有办法使别人知道,我就是最出名的那一个,但这个名字还是让我觉得沮丧。因为我实在没把握,当别人用GOOGLE搜索我的名字,弹出来一万三千四百五十九个页面,在这些相同名字的人中间,混杂的有西北师大敦煌艺术学院声乐系大三学生,宣武医院非典重症病房护士,一九五一年生山西原平女画家……谁知道是我?
我是我!我迫不及待的想从一切搜索引擎里跳出来,像水中芭蕾似的出水芙蓉,翻身屈体三周半站在水面的贝壳上高喊:“我是我!我是唯一的,不可取代,不能认错!”
好名字应该稀罕。一个演员有个好名字,说明他早有准备。上表演课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走廊里分配到一个贴着自己名条的箱子。每个早上打开箱子都让我郁闷。我的旁边,都是一些好名字,好演员的名字。左边的家伙叫“许多”。右边的叫“唐夏娃”。我敢打赌一万个人走过,读到这两个名字会想看看她们的脸。但不会有人对我的名字后面的面孔有兴趣。
别继续说了,否则就是下一个使我不高兴的话题了。恩,就是我认为,这些早有准备的名字,来自于早有准备的父母。就是所谓的表演世家。或者说,起码也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给我起的名字里,丝毫看不出他们准备要把我培养成一个艺术家,一个杰出的人,一个女演员。这真让我灰心丧气。
好吧,不说这些啦!我不喜欢抱怨生活已经给我的一切——包括那些不好的部分。抱怨没有用。再说,埋怨父母,也是一件不好的事,让我心里不舒坦。我知道,我的父母已经把他们最好的都给了我,和这个朴素的不起眼的名字一起。他们也曾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他们起不出有艺术气息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和艺术毫不沾边。这能怪他们吗?
我的方式就是,给自己起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然后,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坚持使用这个名字!要知道,名字是最短的咒。所以,你要是在公众场合喊我“王海燕”,我绝对不会回答你,相反,你要是高喊“夏末初”,那么不管是在拥挤的机场大厅还是安静的剧院前台,不管是在深水游泳馆还是在女厕所隔间,哪怕我躺在太平间里,我都会跳起来响亮的回答你:“我在这里!”
我在这里!
我是夏末初,我是个女演员。我想出名。
相信你们已经知道了,我也不想否认。
当然,坚持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经常遇见不识相的人。比如说吧,在银行里领款子,时常遇见这种人。上个礼拜我去家边的农行取钱,是妈妈寄给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我拿着号码单排着队,前面一个保安,(一看就是一个愣头青),高声叫号:“46号!王海燕!”
我冲他直翻白眼,“我叫夏末初!”
他问:“上面写的是王海燕!”
我坚持:“可是我叫夏末初!”
他说:“那你找那个叫王海燕的人来取钱!”
我拿出身份证:“你瞅仔细了,就是我!”
他白了我一眼:“那你不就是王海燕么?”
要取钱,还是要尊严?这真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2
我已经是夏末初了,但我还不是一个女演员。承认这个现实总是让我有点儿不是滋味。
这能解释为什么深更半夜了,我匆匆化妆出门,然后在一两个小时之后,再匆匆回家。
一条短信,非常简单,像长官下达的命令:“到我家里来,快点儿!”我一边找出我最贵的内衣,一边匆匆闻了一下——刚穿过,没洗,但是还好,没有什么味儿 ——然后使劲往上面喷了香水,那是我最贵的一瓶,是妈妈的朋友的老公在日本出差给我捎回来的一瓶ANNA SUI女王头。(我觉得名牌还是英文写出来气派些。)那味道挺甜,挺少女,而且持续时间不长,一夜就消散了。我猜想他不喜欢我身上的香味太浓烈持久。
然后我赶紧到卫生间洗了洗腿(没时间洗澡了),使劲往腿上涂泡沫,拿出刮腿毛的刀,仔细地刮了一遍,冲洗掉,然后刮了第二遍,好了,这下我的腿又干净又漂亮,雪白白,亮晶晶!
我很在意我的腿毛。我的皮肤很白(这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虽然不光滑。我总觉得如果一个男人在床上抚摩着一条毛茸茸的腿,大概会不举。其实我也知道男人未必在那个关键时刻注意得到我腿上的毛到底长不长,但是我就是不可救药的在意。大概就像男人总是在乎自己的家伙到底大不大一样。事实上女人哪里在乎那个?又不是色情狂!哪个女人会兴奋地跟好朋友打电话:“你知道吗?他那东西有52MM粗,足以把最大的杜蕾丝给撑爆!”或者沮丧的说:“说实话,我真的不太喜欢他,他太细了,不用游标卡尺我也能目测出来,大概没有25MM吧!他实在不够规格!”
女人在乎什么呢?
我讨厌上床之前没有爱抚,讨厌没有音乐,肮脏的床单,我讨厌做完爱就穿上衣服离开,而且,是我离开。
不幸的是,都让我赶上了。甚至,最过分的是,他根本就没注意到我没有湿(他根本没把我弄湿),就直接插进去了,弄得我挺疼!我的阴道壁很薄,很容易弄破。我有种糟糕的预感,大概里头出血了,真该死……我不是性冷淡,我很容易湿,只要轻轻吻吻我的耳朵,再细致地抚摸我(不细致也行)——可是他根本没有。他就是把我弄破了。
他不是小男孩。不是第一次上床抖抖索索连阴道口都找不着的十七岁男生。处男还知道把女人浑身上下揉捏一遍呢!他们以为那就是爱抚。我知道他不爱抚我,是因为他不想爱抚我。他把我当成一个充气娃娃了。
充气娃娃最先进的那种是电声的,只要按下开关,就会有一个美国女人的粗野声音大声的放荡的响起:“OH!YEAH!COME ON !GREAT!”如果是日本的,大概会这么叫:“压蔑爹!依苦依苦~~~~”如果是中文的,是这样的:“哦!噢!好大,好热,好硬(请注意一下这三个形容词的顺序,雷打不动,真是奇怪!)~~~给我~~我要!”一般来说,录音只有三十秒,因此叫完一遍,就会重复一遍,一个女人,不断的在一个水平线上呼喊: “哦!噢!好大,好热,好硬~~~~”
不觉得空虚?
所以,在他眼里,大概我比充气娃娃好一点儿。因为我叫得层次分明,高潮迭起,抑扬顿挫,花样翻新。我学过一点点声乐,可以的话,我能叫出花腔来。我也学过民族,能叫出信天游风格。我趴在那里,身子下面垫着一个枕头,屁股被撞得挺疼,里面在出血,然后叫着,假装高潮。
假装高潮,是女人共同的秘密。索非亚 罗兰说:“女人顶多假装性高潮,可是男人彻头彻尾都在撒谎。”男人分辨不出真假。他们也并不真的关心。女人的高潮只是男人的一个战利品。有,满好,没有,谁还真的想给?反正他们自己总能高潮。
好容易弄完了,有那么短暂的一点时间,他会想抽根烟,平复一下情绪。趁这个时候,我开口了:“我看过你演的戏……”很好,他有了点兴趣,微笑的看着我,我就知道!没有一个演员不对这个开头感兴趣。
“你演的真好!就是那个小警察,真让你给演绝了!特神气!”继续,他看着我呢!可是,我只从报道上看了那么一点儿而已,我根本没时间看那么个烂电视剧……再说,我住的地方也没有电视。
“我也喜欢演戏,真的!”我鼓足勇气说。
他点了点烟灰。
“有一天,我走进一家破旧的书店,在卖积压的书,我挑了一本最厚的,是斯坦尼拉夫斯基的《论演员的基本修养》,我以为这本书值钱,就拿了回家,可是太厚了,我根本读不完,而且也太难了……你读过那本书吗?”
他不置可否的说:“上学的时候老师给讲过。”
他是电影学院毕业的!我特羡慕。他和那本砖头厚的,最后被我用来压在床板下面的《演员的基本修养》(我的床腿歪了,站不稳)牢牢的结合在了一起。
现在里面不那么疼了,虽然他身上的汗水弄得我粘乎乎的不太舒服,但是我心情好一点儿了。我跟自己说,我刚才和斯坦尼搞了一回,这让我又开心了一点儿。
“你喜欢方法派吗?很多好莱坞明星都是方法派,我也是方法派……”
他打了一个呵欠。这是一个不斯坦尼的呵欠。
其实,我是方便派。对他来说,是一个方便吃到的派。派站起来,想裹着床单去洗一个澡,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呼啦啦地把床单一掀起来,优雅地裹在身上……我可不想赤身露体走过他面前!
可是,他死沉死沉的压在床单上,我拉不动。
他听见响动:“你要干吗?”
我怯生生的:“想洗个澡。”
斯坦尼说:“别洗了,这么晚,放水楼下的有意见。”
问题是,是你要这么晚搞我,不是我要这么晚搞你!……好吧,不洗澡,那么睡觉吧!我困了。
斯坦尼又说了:“你回去吧!明天一大早,搞清洁的大妈要来打扫卫生。”
我瞪着眼睛看他,在他眼里,我比不上一个搞清洁的大妈!
他也知道有点过分,于是换了一副嘴脸:“你也知道,我得小心,不能有一点绯闻……”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有一整队的狗仔队埋伏在你家楼下,个个瞪着机警的眼睛活像大狼狗一般,每个人都架出一个不要命的机位,脖子上挂着一个特好的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砸烂的尼康相机,带着整卷整卷的菲林午夜为你守侯,而他们的杂志都为你空出了头版头条:“昨夜某不知名女性出入谁谁谁家豪宅,清晨方离开”?如果是那样,我会准备一个墨镜来配合你的,而且是“雷朋”的!
3
还有谁比我更凄惨?阴道在隐隐作痛,身上粘着不是我自己出的汗,黑灯瞎火的,明明合上眼睛就能睡着,却偏偏走在路上。大概一个阴茎刚被踢了一脚立刻就骑上自行车,并且是环法自行车拉力赛最崎岖的山路赛段的男人,才能和我相比。
大概已经四点多了。没有地铁,也没有公车了。十一点以后,出租起步价是十一块。打到我家大概是五十块钱。那是我一个礼拜的伙食费。于是,我准备就这么走着回去。
4
“睡了无所谓,但睡了不能白睡。”
这是我刚到北京的时候,和我住在一起的一个圈子里的姐姐告诉我的。
那时候我住在地下室。
别以为地下室就那么糟糕。其实北京的地下室还不错,又暖和又便宜。有基本的床啊桌子什么的,拉线电灯。门上镶嵌着大块玻璃,没有暗锁,我们给窗户上糊上了报纸。公用一个很大的厕所,还有热水。我们住的是半地下室,手机能接受到一点信号。一个月两百来块钱。
当然也有不方便的地方。我是一个路痴,基本上没有方向感。我爱逛小店铺,不喜欢百货公司,就是因为我老在百货公司里迷路!别人老跟我说:“你到电梯下面等着”,或者“看见美宝莲那个柜台了没有?呆会儿在那里集合!”最后他们都会看见一个保安领着无助的我到处转悠,我手里拿着手机,都快打爆了。
地下室里简直是个迷宫!因为光线昏暗,到处都是民工,我实在不敢乱走。因为水不要钱,经常有染皮衣的作坊来担水,有时忘记了关上,于是淤积了大滩大滩的脏水……像那些个法国导演拍的电影,对了,就是那个《熟食店》。黄黄的(我是说颜色),脏的,旧的。像一个做不好的梦,总也走不出去。谁都做过那种梦,夏天午后,睡多了,睡魇住了,难受极了,很想醒过来,但是抗拒不了,绵软晕沉地继续睡死过去。
5
那个姐姐就是和我一起住地下室的。
她比我大不了两岁,但是出社会挺早。她是一个对付男人很有办法的女人,这真让我佩服!因为我总是搞不清楚男人……等我搞清楚的时候,通常只有伤心的结果在等我。
那个姐姐经常给我讲一些至理名言,那都是她血泪的感悟和智慧的结晶。她一边抽着烟,一边和我说:
“男人这东西,就一个字:贱!”在她眼里,男人就是一群菜头而已。有的把儿大点,有的小点。
我连连点头,恨不能拿出一个小本子逐字逐句地给记录下来。
她的那些语录里,就包括那句:
“睡了无所谓,但睡了不能白睡。”
当然,她很快就搬出了地下室。
6
我一边在凌晨四点的街道上走,一边寻思:我给斯坦尼睡了,会是白睡了么?
那姐姐还有一句名言:“瞎睡女人的男人可耻,白睡女人的男人该杀!”
斯坦尼显然已经可耻了,只要他不该杀就行。他在剧团里到底有没有地位?他能给我说上话么?……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打开手机。屏幕半天才亮。电池接触不好,它老这样。我发誓我有了钱一定把它丢掉!它老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自己关机或者没电。开机问候是我写的:“女孩,战争又开始了!”这句话能给我提一提气。在北京这个城市,我需要经常的给自己提提气。
短信一条又一条地来了。(我老觉得短信这东西像幽灵似的,在头顶上盘旋等你。)我知道是毛头的。一个晚上我没回短信,他快急死了。
2010-12-29 10:07:40
第二章
三宅健和变态大叔——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木偶剧场匹诺曹历险记——你以为是《跟我说爱我》还是《橙色岁月》——光脚的玛丝洛娃
1
谁在家乡没有个男朋友?
就好比,哪个外地打工仔没有一个等他回家结婚的媳妇儿?
毛头是我的家乡男朋友。(我喜欢在男朋友前面加不少定语,这是为了好区分,因为数量上通常不是一个。)他比我小两岁。怎么形容他呢?你们见过短毛的博...
(3回应)
第二章
三宅健和变态大叔——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木偶剧场匹诺曹历险记——你以为是《跟我说爱我》还是《橙色岁月》——光脚的玛丝洛娃
1
谁在家乡没有个男朋友?
就好比,哪个外地打工仔没有一个等他回家结婚的媳妇儿?
毛头是我的家乡男朋友。(我喜欢在男朋友前面加不少定语,这是为了好区分,因为数量上通常不是一个。)他比我小两岁。怎么形容他呢?你们见过短毛的博美没有?他就是那个样子。再找一个活人形容,大概就是晒黑了的三宅健。(我们住在一个海边小城市,没法晒不黑。)
我喜欢日本詹尼斯美少年(Johnny ’s事务所),打小喜欢,特别喜欢!在我们这个传统的男权社会,只有男人玩味女色,见不得女人欣赏男色。可是隔壁的小岛国日本,一个同性恋大叔喜多川 Johnny却按照自己的品味,肆意收集美少年。(所以说,女权主义者经常和同性恋站在一起,不是没有原因的!)环肥燕瘦(这只是一个比喻,事实上,他们都很瘦!)应有尽有。年老色衰者迅速出局,新鲜水嫩者层出不穷。
我的毛头晒黑版本三宅健,我认识他已经好多年了。我睁着眼睛也知道他身上长了多少颗痣:一颗在胸口,如果他穿开口衬衫就能看见,特别黑;一颗在小腿肚子上;还有一颗长在那家伙上,特别好笑!我常常取笑他说,万一他登山受难,或者离家出走,我就登个寻人启事:“某男,身高一七零,偏瘦,黝黑,年龄二十岁左右,阳具上长有一颗痣,知情者请带他回家,或者提供线索,必有丰厚报酬!”
他就气得龇牙咧嘴来捏我,一边喊:“你是想叫每个人来脱我裤子检查器官么?”
我举着双手跳到床上:“不行!你的裤子只能我来脱!”
2
时间还是凌晨四点半。我慢慢走到了家边的一条漫长的小路。
旁边是一个枝叶茂盛的小公园,所以特别幽静。
这是黎明前最黑,最安静的时分。有经验的杀手都不在午夜下手,专挑这个时候。(所以那部电影叫《杀出个黎明》。)我突然心里不太好受。三宅健的短信是这样的:“小姐姐,排练顺利吗?你是最棒的,一定行!别太辛苦,多休息多喝水!过两天就来好事了,你别不当回事,别吃雪糕少碰凉水,乖!”
小姐姐,他一直这么喊我。我也喜欢他这么喊我,觉得亲。我给他取了一堆名字,毛头,宝宝,贝贝,我的小辣椒(我不是说他的家伙小),随便乱喊。女人对待自己喜欢的男人都是这样的,有起小名的天赋。我的一个女同学是无锡人,这方面特别出色。她的第一个男朋友叫“阿弩”(第一声,在无锡话里是小宝贝的意思), 第二个叫“幸古DATE”,在无锡话里,是“心肝头”,也就是心肝宝贝。她每天都在电话里把这些小名喊得甜蜜蜜,蜜得流油。
顺便说一下三宅健的真名,他的名字和首位香港行政区特首的名字一模一样。那些年考这个政治题,我从来没写错过,连我周边的朋友,都记忆深刻!
第二条是他看我没回继续发的:“挺累的,就赶紧睡吧!晚安,亲亲你!”
我没回他的晚安,他一直没睡,三个小时之后,又发来短信:“是不是手机没电了,在充电?明天早上看到了之后给我补一个晚安吧!和早安一起!”
那个时候,我当然没睡,我趴在斯坦尼的床上展示职业水平花腔,表演快感高潮秀。我可怜的三宅健,却牢牢记住我的月经日期,提醒我注意事项。一个男人让我出血,另外一个男人怕我出血。
我的月经一直不太正常。日子总是不准,有时像泻洪似的,一来就是一大堆,弄湿了裤子床单都是正常事,有时却害羞似的,一点一滴地来,好似在卫生巾上画小写意山水画,舍不得笔墨。这也怪我,我是个大马哈,记不住嘴,月经时还老吃雪糕冰淇淋,回头疼得在床上直打滚。三宅健能在这种时候把我抱在怀里暖我的肚子,给我洗血污的床单和内裤,我想,这辈子能这么对我的男人,大概也就这么一个了!
最让感动的还不是洗内裤。那时候我们在读书,都住宿舍。他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一个偏方,大概来自哪本《妇女药膳》之类的书。他在宿舍里整了一个小酒精炉,买了一个小钢精锅,然后按照药方整治了一只乌骨鸡,还有一大堆调经补血的中药材,当归、黄芪、茯苓这样一类,他把鸡洗剥干净,去脏杂,把药放入鸡肚子里用线缝上(我简直想得出他的狼狈样),放入锅里煮烂熟……要知道,他住在男生宿舍!他把小锅架在宿舍角落里,扇着扇子控制火候,整整熬了一夜!当他把一小锅鸡汤轻描淡写地递给我,后面是无数男生的夸张嘲笑起哄,我哪里吃得下嘴?我的泪水争先恐后山川大河似的流了满脸。
那时我跟自己说,这辈子我都要和他好!只要他不抛弃我,我绝不摔下他!
3
可是我食言了。
我没法不食言。
男人这东西在身边才叫男人。不在身边的男人是什么?是短信,长途电话,视频聊天的一个模糊的笑脸,是不断的安慰和不断的失落,通常还有一个糟糕的结局。什么叫“风筝只要不断线”?我要一只风筝做什么?就是为了一直仰着脖子红着眼睛远目望着它越飘越远直到仰成颈椎骨质增生么?
远距离恋爱都是奢侈品。我一无所有,只有自己。男人对我来说,是日用品,是必需品,是消耗品。远距离恋爱是昂贵的卡第亚手表,戴不戴都无所谓,可是我要的是一包扎扎实实便宜耐用的卫生巾。
你知道一个女人搬家是多么凄惨的事吗?我在北京已经换了十三个住处了。哪里便宜,我就住哪里。我像只耗子似的满北京地找窝,打洞。我的东西不多,但是搬起来还是要我老命。捆扎杂物,书籍(你也许不相信,我真的读得进书),被子褥子,那些塑料绳子勒得我的手破皮红肿。塑料箱子在狭窄的过道里难以抬动,我必须一个台阶一蹭。我一边搬家一边哭,知道了一个事实:我需要一个男人,一个搬运工。我喜欢男人施舍给我一点儿好意,我也不怕为这些好意付出代价,趁我现在还给得起!
三宅健来不了北京。他习惯了我们生长的那个小城市,并且满足快活,悠哉游哉。从心底里我觉得他没出息。我舍不得他,但是没办法。
也许你会说:“你可以不走,留在他身边!”
没错,然后我们快活个两三年,然后我们结婚,我们的父母会拿出一辈子的积蓄给我们买一套小房子(不超过一百平米),生一个孩子或者两个(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我们可以生两个孩子),我找一份工作,一个月工资一千两百块钱,奖金六百块,扣掉公积金房屋贷款养老保险子女婚嫁金保险杂七杂八,最近一次长工资只长两块钱。然后我就变成黄脸婆,大腿变粗,肚子鼓出,头发枯黄,为了掩饰,染成了红铜色,不甘心年华老去开始穿着怪异,比如豹纹和网眼,然后到了四十五岁阴道干涸,月经停止,正式变成老妈子,剩下的人生最大功用是给孩子带孩子。
我妈妈就是这么过了一辈子。她没有一个钻戒,甚至压根没见过钻戒,最贵的衣服是一件呢子大衣大概八百块(还是别人捎给别人有点大了,她买下的),一个夏季穿一双凉鞋,舍不得用好的粉饼攒着直到变质,每天趴在地上抹地板呼哧呼哧喘气,一个礼拜下一次小馆子吃一顿三十五块钱的饭……她觉得很满足,很快乐,很幸福。
但是我并不。
我发誓我决不把我的人生过成我妈妈这样!
妈妈们的人生就是一个字:等。等下班,等天黑,等星期天,等生孩子,等孩子长大,等孩子上学,等孩子结婚,然后等孩子的孩子……她们守着一个假大空的明天,浪掷了今天,回首一生,都是惨淡的昨天。
我不能等。我等不及,等不了。坐不如行,行不如跑。我就是要高歌狂飙,一路奔跑。
我义无返顾地离开了这个小城市和可能把我变成妈妈的生活,坐上一列叫做T1503的火车,十四个小时来到了北京,我的前半生在站台缓缓招手后退,妈妈和三宅健在含泪告别,我心里全无哀伤,只有迫不及待的喜悦。
我发誓不混出个人样我决不回家,我要给我妈妈的十个指头都戴上电灯泡一样闪闪发亮的大钻戒(这比给我自己戴上还要让我高兴),我要让家乡那些等着我灰头土脸溜回家的土包子们刮目相看,到那时候,我只扮演一个角色,就是《贵妇还乡》!
4
姑娘,咱们回到现实吧。
现实就是凌晨五点,我走到了家边的街心公园。
我是夏末初,我还不是个女演员。现在不是贵妇,是灰姑娘。
街心公园里有好多树。说起来,北京并不招我喜欢。但是我喜欢北京的树,或者说,我喜欢有树的北京。那些好大好大的树呀!枝叶茂盛,形容舒展,碧绿清新。它们和这个城市一样有年头。(我还喜欢北京的盲道。我的小城市没有。我喜欢闭着眼睛走盲道,然后总是被堵塞在盲道上的东西绊倒!但是我还是喜欢跌跌撞撞走盲道。)
我的家乡行道两旁种满了合欢。我最喜欢合欢。像羽毛一样细细碎碎的叶子,真好看。还有那些小红花,像绒线球。还有那种香味儿,甜丝丝的,真好闻!夏天的晚上,我们老是铺着席子坐在树底下乘凉,有时候,我忽悠忽悠就睡了,妈妈扇着扑扇给我撵蚊子……
STOP!我跟自己说。
不许想念合欢,不许想念家乡,不许泄气!我拍拍自己的脸颊,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钱硬币,放进零钱包里(特可爱的一个绿色小桶,上面画着火影忍者,是漫画杂志送的,我在报刊杂志亭里偷的!我一边假装要一份《新京报》,一边趁老板不注意,迅速将零钱桶拆了下来……我只想要这个零钱桶,不想买那本昂贵的国产漫画杂志,我才不看那些傻乎乎的漫画……你们不许告诉别人,不许瞧不起我!)。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每想家一次,就罚款一块钱。攒到月底,可以在家边的蛋糕店犒赏自己一块黑森林小蛋糕!
不知什么树,落了一地碎的叶子和小花。清幽幽的。刚下过雨,到处都是清润的湿气。地上淤积了好大一滩水——我看了看脚,我穿着我最好的一双草编碎花凉拖(今年夏天最流行的),我可舍不得泡水里。我狠了狠心,吸了口气,一二三——我迈开大步,跳跃了过去!
真好!我像树林间的小鹿一样灵巧地撒开了腿,我正在得意的想我这老胳膊老腿关键时刻挺管用的,却一个平沙落雁屁股向后狼狈摔倒在地。
呓!“疼死我啦!”我嗖嗖地吸气。还好没人看见我的走光,我穿着超短裙呢——再说,我也不怕走光,我的名言是:“如果不想走光,何必穿超短裙?”我癞唧唧地爬起来,嘴里嘟嘟囔囔:“真倒霉!为什么前面没有一个穿白衬衫的帅哥微笑把我扶起来?他要是递给我一个苹果,那就是《跟我说爱我》,他要是给我一个菠萝,就是《橙色岁月》,哪怕什么都不给呢!起码也是《爱我别走》呀!”
唉!生活总是不像偶像剧。
5
天光大亮。稀稀拉拉的老头老太太开始松松散散精神抖擞的出现在公园里。我深呼吸,然后走到公园的中央。
那是一个窄小而破旧的舞台。水泥的,平时有老头老太扭秧歌,星期天偶尔有流浪的木偶剧团来给孩子们免费演出木偶剧。水泥台子上都是水,滑溜溜的,我索性脱了鞋站在上面。
我直直站在舞台上面,心旷神怡。
远处天空微微发红,零星的浮云飘散,小风吹得我怪舒服的。我咳嗽了两声,“依依依啊啊啊”假模假式地吊了一阵子嗓子,然后开始练绕口令。
绕口令,你以为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吃桔子不吐桔子籽不吃桔子倒吐桔子籽吃枇杷不吐枇杷皮不吃枇杷倒吐枇杷皮”这么简单的?告诉你吧,我口齿可清楚了,你要什么水果,我都能吐给你!
但是,我学不太会北京的儿化音。清了清喉咙,我念了一段专门练卷舌头的:
“说佳人,赞佳人,不是十八是十七儿,要问佳人怎么打扮,在坐各位您听在心儿。黑登登青丝如墨染,红头绳儿扎末根儿。左梳左拢的蟠龙髻,右梳右拢的水磨云儿。水灵灵的杏子眼,弯伸伸的柳叶眉。江南的官粉擦满了面,苏州的胭脂点嘴唇儿。见人不笑不说话儿,一笑就露玉石牙根儿。十指尖尖赛过嫩藕,满把的戒指是赤金儿。贴身穿的云庄缎,外罩着琵琶袄襟扣乌云儿。织锦裤腿鸳鸯绣,龙头凤尾红缎子花鞋绿叶跟儿……”
这古代女的一身穿戴,可真叫罗嗦!我一口气念完,几次差点咬了舌头,但还算顺利,我真想仰天长笑三声:没有什么难得了我!
我越练越来劲了。一夜的懊恼和疲惫一扫而空。站在舞台上总是让我兴奋,让我热血沸腾。只要我站在舞台中央,我就觉得我是世界之王!所有的人都看着我,所有的人都在关注我,我是伟大的女演员夏末初!
好吧,下面是我最喜欢一段独白,我是〈复活〉里饱受摧残的女主角玛丝洛娃。(我要集中精神,对外界视若无睹,听而不闻。小时候做算术题,我叫家里安静点,爸爸训斥我,给我讲了毛主席在杂货店门口读书的故事,为了训练自己的专心。好吧,我现在是毛主席!)我深吸一口气,面上出现凛然的神气,但是强自掩饰着心碎。恨他吗?肯定的。爱他吗?也是肯定的。好吧,虽然这个玛丝洛娃光着脚穿超短裙祖籍四川巫溪,但是没关系——开始啦!
“您说什么?要跟我结婚?哈哈……(笑得夸张而嘲讽!)什么,什么?您要不跟我结婚就对不起上帝?哈哈……上帝!(旁边打太极的老头在看着我了!别管他,继续笑)公爵先生!(猛然回头,锥子一样的凌厉的射向身后的空气)我又从您的嘴里听到上帝了,可那是多么残忍的,吃人的上帝啊!我倒记起那天晚上的事了,您要听吗?”
6
是的,那个晚上的事……我从您姑妈那里听说了您要从前线回来的消息,我是多么的欢喜,多么的高兴啊!我相信您一定会到我们村子里来的。可是您给您的姑妈电报里说,您有公事要到彼得堡去。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决心要到车站去见您一面。我怎么能不见您呢?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打听到你们的火车是夜里两点到我们这儿的。我等您姑妈等睡着了,就换上一双胶鞋,用围巾蒙着头,提着裙子就赶到车站去了。
7
我怎么能不想见你呢?亲爱的小亚。我们已经一个寒假没有见面了。我们每个晚上都在煲甜蜜的电话,一直打到话筒发烫,我们在临睡前一定要枕着彼此的短信才能睡着,下雪的晚上,你给我写了诗(叫长二捆之歌),你还记得吗?老实说,那真是拙劣的诗,但是我不在乎!我没指望你是徐志摩。我们不能见面,真是难过。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各自收看同样的电视节目(就是“夺标800”,那时候我们开玩笑说,要组一个团队去报名,电视问答部分,你负责数理天文,我负责文学历史!),同样的电影(是〈剪刀手爱德华〉,那个结局真让我心碎!)……大年初一,手机没钱了,我急得冒烟,到处去找开张的小卖铺买充值卡,只为了能赶得上和你说:“新年快乐!”
小亚,亲爱的小亚,我想和你一起庆祝新的年头,我想和你庆祝今后生命里所有的年头。
寒假结束了,知道你要来上学了。打听到火车是凌晨两点到站,我在半夜打水洗了一个头,湿淋淋的就往外跑,结果太冷了,我的头发在寒风里结了冰!
8
那是一个好闷人的夜晚啊!大颗大颗的秋雨,下一阵停一阵。路上一两尺远的地方就看不太清楚,树林子里黑得跟炭炉子似的。平常很熟悉的道儿也走迷糊了。等我赶到车站,已经响过第二遍铃了。我一跑到车站就赶到头等车那里去。
车厢是雪亮的,桌子上点着手臂粗细的蜡烛,天鹅绒的安乐椅上坐着两位军官在打扑克。我一眼就看见了您——那靠着椅背和别人说话的,不就是我日夜思念的人吗?我一看见您,就用冻僵的手敲那窗子。第三遍铃声响了,火车就要开了,我急了,一边用手敲那窗子,一边把脸贴在玻璃上,但是我靠着的那节车厢也动起来了!我就一面望着车子里面,一边跟着车子跑……
列车长推开我上车了,我一滑一滑的跳下台阶在平地上跑……风是那样的厉害,我头上的围巾给吹掉了……在那风雨中,我拼命地追呀,追呀……一下子跌倒在泥水里,我坐在那里放声大哭,我想:他走了!待会火车来了,我就钻到火车下面去,就什么都结束了……
9
火车的窗帘是白色的,半透明,卷着。
我一眼就看见了你。你高大,英俊,有那么一点点像金城武。你的手指长而有力,是我喜欢的。你撩开窗帘,又合上,没有看见我。
可是我看见了她。
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不是吗?又高,又瘦,又温和,又清纯。你老是觉得我粗鲁,不像个女生,大大咧咧,又生性随便。我不知道她是和你一起回的家,还是仅仅和你一起来。
这都不重要了。
我看见你们俩牵着手,你的那个笑我一辈子忘不了。
那是和我在一起时,我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难以掩饰的,喷涌而出的满足和依恋。
头发上的冰渣子慢慢化了,滴在脖子里怪冷的,可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
10
正在我打着这个主意的时候,我肚子里的孩子突突地跳动了起来。我那时候好为难啊!死吧,为了肚子里的小东西,我又怎么能死呢?我只好慢慢地站起来,凄凄凉凉地走回去了……哼,不到一个月,我就被你姑妈赶出来了。
从那天晚上起,我才认识了你们的上帝,认识了男人!哼!我再也不受上帝的骗了!也不再受你们的骗了!十年前,我做了你快乐的牺牲品,如今,你又想用我来拯救你的灵魂吗?哈哈……公爵老爷!现在,我是一个女犯人了,您用不着到这种地方来,请回去吧!……走开!我讨厌你,讨厌你的脸,你的样子,你的眼泪,什么都是假的,我恨!我恨那时候为什么没有死!
11
我哭了。
我站在舞台上,放声大哭。
玛丝洛娃哭了,夏末初流的眼泪。我痛快地流泪。这是舞台的迷人之处。我忘记了,我以为自己都忘记了的往事,全都像催魂一样的上了身。站在舞台上,紧闭的心扉敞开了,我所有的情感都调动了,我开放着——让我的心真实地反映,真实地动作。
没有什么比演戏更能让我觉得我“活着”!我活着!在爱,在痛,在哭,在挣扎。在戏剧里浓烈的爱恨,在舞台上放肆的悲喜。放大吧,不要收敛,因为我在演戏!没什么可丢人的,哭吧,观众会与你共鸣!我投射了他们的情绪,负载了他们的人生。他们会为我疯狂鼓掌,为夏末初鼓掌,因为我打动了他们……
掌声?
真的有掌声。
我张开眼睛,从俄国的火车站,雪地里,牢狱里,站到了北京的街心公园水泥舞台上。我这才开始觉得脚心冰凉的冷。
是一个男人,站在不远处,给我鼓掌。
12
导演有一万种,演员只有一种。
演员是天生的疯子。
2010-12-24 19:44:25
第三章
二十年目睹之怪人行状——黄色雨衣——谁没有个童年阴影——香港大款——上门编剧——机车骑士——你知道吗?你很特别
1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身上有一种怪异的强大磁场——专门能吸引烂男人。方圆两百里内,概莫能逃。他们会像妖精闻到了唐僧肉一般,陆陆续续出现在我的面前。所以说,我的身边常常就是一个怪男人博物馆(或者说动物园),从尼罗河巨鳄到眼镜王蛇,从科磨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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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二十年目睹之怪人行状——黄色雨衣——谁没有个童年阴影——香港大款——上门编剧——机车骑士——你知道吗?你很特别
1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身上有一种怪异的强大磁场——专门能吸引烂男人。方圆两百里内,概莫能逃。他们会像妖精闻到了唐僧肉一般,陆陆续续出现在我的面前。所以说,我的身边常常就是一个怪男人博物馆(或者说动物园),从尼罗河巨鳄到眼镜王蛇,从科磨拉蜥蜴到黑叶狐猴,都是百年难遇的珍稀品种,连恐龙都算普通。
十三四岁上初中的时候,家边老有一个露阴癖中年男子到处转悠。他一般都捡在雾色茫茫的清早,只容一两人并肩的巷道,旁边就是臭水沟,后面是垃圾场,猎物无处可逃。
他身穿一件黄色老旧橡胶雨衣(不导电的那种),光腿穿一双黑色橡胶雨鞋。这就是他身上的全部装备。
每有一两个女生上学走过,他就嘿嘿笑着迎上前去,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雨衣掀开:他那玩意儿当然起立敬礼,直挺挺,黑乎乎,吓得那些没见过男性生殖器的女孩子们吱哇大叫落荒而逃。
显然,这些女孩并不包括我。
那条小巷是我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被他折腾了一两回之后,我烦了,我怒了,夏末初骨子里澎湃的正义感发作了:我决定给他一点COLOUR SEE SEE!
我的办法很简单。
以恶制恶,以暴镇暴。对付变态的唯一方法就是比变态更变态。
又是一个起雾的早晨,也是这个露阴狂魔的末日。当这位变态大叔再次撩起了他标志性的黄色雨衣,露出了器官露出了淫笑的时候,我,一个十三四岁的女中学生,没有尖叫,没有落跑,甚至没有移开目光。
我自巍然不动。
以男科医生般的冷静,瑞典女王般的高傲,冷冷的,蔑视的,打量了那东西三十秒,然后用随意的,不屑的口气说:
“这么小,有什么好露的?”
变态大叔惨遭打击,器官萎缩,败下阵去。
从此退隐江湖,销声匿迹。
2
一个花季都不到,花骨朵都还没打开的少女,惨遭变态大叔骚扰,在电影里她不外乎这样几种下场:
在艺术片里,女人从此得了恐男症,永远觉得男人可怕,阴茎是怪物,然后做了一辈子心理变态的老处女,在性欲来临的时候用碎玻璃割破阴道;
在色情片里,女人走了另外一个极端,得了多淫症,成了一个浪女荡妇,一日无肉不欢(不对,是一夜无男不睡),蹂躏男人,糟蹋自己;
在恐怖片里,女人勇敢地拿起了手术刀,从此神秘出没在午夜的大街小巷,成为复仇天使,专拣醉酒男人下刀,然后家里的地下室柜厨里摆放着整整齐齐的玻璃罐子,里面浸泡着福尔马林以及她的战利品。当然,在色情恐怖片里,女杀人狂会先奸后杀,先杀后奸,杀杀奸奸,奸奸杀杀,无穷匮也……
这是童年阴影的力量。
当然,在现实面前,这些逻辑都非常可笑。男导演们对女人神经坚韧程度的把握,真是简单得出奇!坚强的夏末初最讨厌有人拿童年阴影做借口。
“我不喜欢和人说话,因为小时候被关过禁闭!”
“我不爱运动,因为小时候被体育老师体罚过!”
谁没有个把童年阴影?咱也是有阴影的人!
可是我没有因此仇恨男人,闭塞自己,也没有因此就丧失对生活的热情和兴趣。
彪悍的人生要打败阴影!
比如,像我。我相信我才是那个变态大叔从此无法逾越的心理阴影。
3
在三万英尺的高空,我的磁场依然发挥作用。
上回我坐飞机(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隔临坐了一位香港大款。(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他长得文质彬彬,细瘦苍白,一副有气没力这辈子没自己亲自穿过衣裳的样子,这比较符合我心目中对大款的想象。
此人在一路飞行的两个半小时里,不断跟我说他的生意经,不断炫耀他自由悠闲的生活(半年工作,看看生意和厂房,半年环游世界,加勒比海晒太阳),并且有意无意地将他的手搭在我旁边的椅子扶手上,好让我看清楚他手腕上的钻表。
他幽幽长叹一口气,用那口带着广东腔的普通话说:
“我现在什么都有了,只是没有激情。”(他的普通话说得比TWINS好多了!)
我忍不住说:“我什么都没有,只有激情!”
于是大款眼睛一亮:“把你的激情给我吧!”
4
你们以为我会答应,是吗?
你们以为我这种女孩子会立刻贴到他的身上,或者起码贴到他的钻表上,是吗?
你们错了。
我不喜欢此人有两个理由:
第一,他不停地抱怨大陆人,这让我生气。
“你们大陆人都不排队的,真是懒得理!”“在你们大陆做生意,需要到处送礼,走人情,在我们香港,都不需要的!”
你们大陆,我们香港。香港都回归整整八年了,现生现养一个孩子都能跑出去打酱油了,怎么你们香港人还养不家呢?
我一听就来气。
有本事你们香港人不要来我们大陆赚钱,受这肮脏气!我们大陆人也可以不听你们香港人那难听的国语。有本事你们就像《新龙门客栈》里金镶玉豪气干云的台词一样:“一把火烧了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
再说了,香港人不送礼?我才不信。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超级人情大网络。
起码,十来岁我就在录象厅看过《蛊惑仔》,那里头的黑社会谈判,还有私底下的黑交易,哪个不出手阔绰?金条像废纸,美女像土狗,随便送!你要是说黑道白道不一样,我可不管,不管怎么说,洪兴帮也是香港制造!
5
告诉你们我不喜欢这个香港大款的第二个理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理由):
虽然我是小城市出来的,年纪也不大,没什么社会阅历;
虽然我胸部大,前段时间又染了一头金发;
虽然我一直傻笑一直点头一直“好好好”,
但不代表我真的没大脑。
比如,我就想不通,一个如他所说如此尊贵的大款,为什么会和我一起坐在经济舱,而且还是最后一排?
我买的可是三折机票。
6
虽然大款被我婉拒,但我心里还是很高兴!
没有一个女人被追求,会心里不高兴。哪怕她表情多么不耐烦,一百八十个不痛快,其实心里都在暗自得意。(特别是被大款看上!在我们穷老百姓的想象里,他们见识了更多美丽女人,理所应当更加有看女人的眼光。)
像我这样姿色平庸的,就更不用说啦!(大家原谅我小小的虚荣心!)
于是,一回到家,我就兴冲冲地把包一扔,大嗓门的跟丁丁说:
“丁丁,一个香港大款看上我了!”(丁丁是我的室友,以后你们会经常听我提起他。)
把来龙去脉一说,丁丁躺在地板上的垫子上,继续涂指甲油,他只轻飘飘的看了我一眼,甩了一句话:
“有钱人的品味真的好难讲!”
我被他打败了!
7
倒霉的是,我发现我到了北京之后,磁场越发强大了!(还是说,北京本身就是一个妖孽横行的地方?)因为是半个演员,当然混的是这么个圈子,我身边的怪人也变成了殷勤场工,伟大场记,辛苦美工,模范道具,跋扈制片人,壮志未酬的青年男导演,以及落魄江湖的编剧……他们身材不同,面目各异,来自祖国各地,为了同一个革命目标(搞艺术)走到了一起。如果说他们还有什么共同点的话,就是唱歌不看乐本儿——一个赛一个的不靠谱。
还是好几个月前的一天了。那天难得我起了一个大早,去北影厂碰碰运气。那里一年到头都有剧组,没准需要个女演员。跑了一整天,脚没停,嘴发干,陪笑笑到脸抽筋,自己带去的一叠照片(背后写着我的电话号码和基本资料)都发散光了,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活儿没找着,麻烦却找上了我。
8
顺便说一说我的那些美女照。拍照是所有演员的天职。我就没见过一个演员不爱照相的!在任何场合,只要一喊“看镜头!”顿时条件反射地冲着镜头露出斜侧45 度的招牌笑容,这是演员的本能。每半个月,我就要百八十张地刷照片,弄得家边柯达店里的小店员一看见我就笑得那叫一个甜啊。
我的跑组照,大概分几种:有生活照,艺术照,上妆照,定型照……在这些照片里,还有半身相,全身相,面部特写,侧脸……不能太艺术了,全打柔光,脸都看不清楚,人家不要。不能化浓妆,太精雕细琢的,别人也不要。跑组照是所有照片中最难的一种:要推销自己,但不能太刻意;要展示特点,让人过目不忘;要类型齐全,让别人觉得演什么你都能上!
在照片背后,我用马克笔认真写上:
夏末初
20岁(我故意少写了两岁)
身高166公分(我多写了三公分)
体重45公斤(胡扯!但是可奇怪了,你看韩国女明星的资料上,体重全是45公斤。好象在韩国当女演员,先得过磅称似的,多的少的都没有!)
曾经演出:
《洪湖来的娃》(饰演女一号)
《村里赛金花》(饰演小红)
《舅舅的咖啡屋》(饰演女招待)
拍摄广告:
“蓝猫”杀虫剂
“猪吃壮”饲料
“全球暖”保暖内衣
下面是我的电话号码:1350100****
其实,除了那部《洪湖来的娃》(一部反映农村老师能吃苦的主旋律电视片),我确实演出了之外,其他都是我编造的。没关系,我心里很笃定:中国每年的烂电影破电视剧多了去了,谁知道我写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至于杀虫剂和猪饲料,就更别提了!
别小看这些跑组照。这是每一个小演员的第一步。连伟大的老戏骨罗伯特 德尼罗也不例外:他老人家刚出道的时候,自己折腾出了一个化装间,搜集各种怪异衣裳——从军官制服到牛仔宽檐帽,从要饭的破斗篷到机车骑士的不透气皮装……然后穿了照相,到处塞,到处发。
和我们一样。
9
话说那几天跑组,天天在北影厂门口看见一个奇怪的孩子。他坐在地上,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中国电影史上最棒的电影剧本,要价一百万。
他还真敢张嘴!
匆匆来去的人匆匆瞥两眼,我没看见什么人搭理他。
晚上,我筋疲力尽蹒跚回家,远远的,那孩子跟上我了。我家离北影厂不远,我登登登上了楼梯,猛一回头,那孩子还在。
他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大姐,我渴死了,你给我口水喝行不行?”
我只好把他带进了屋。
10
幸好丁丁不在,要是他在家,非骂死我不可。
每次路过天桥,看见那些可怜巴巴的乞丐跪着磕头,我总是忍不住停下脚步,忍不住往他们的破碗里放个一块五毛的。可是丁丁会把脸一沉,扭头就走,要是有乞丐纠缠他,他就冷声骂道:“臭要饭的,给我滚蛋!”
他经常数落我:“我们可怜别人,谁可怜我们?我们就是社会最底层人民了!”然后跟我讲社会新闻,哪里哪里的乞丐死在家里,被人在裤腰带里发现了三十万,都是一百块的拧成了条……
可是下次我还是忍不住给。
不是我钱多。
而是我觉得,在这个大得可怕的城市里,我比他们也好不了多少。就多了一口饭吃而已。
我不是可怜他们,而是施舍给自己。
11
这孩子跟要饭的也差不多了。头发纠结油腻,衣服还算整齐,但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
我给了他一罐可乐。他怯生生地坐下,只坐了半个屁股。他眼巴巴地看着我放在桌子上的一袋香葱面包,我赶忙递给了他。
他小心地吃得很斯文(但是看得出确实饿了,斯文有限),一边和我断断续续的说:“我早上没吃东西,晚上住的火车站……”
太可怜了!我泛滥的母性又发作了!
这简直是当代的梵高,中国的舒伯特嘛!你看人家小青年,为了搞电影颠沛流离一如既往,把自己弄得像个要饭的,这容易吗?这不叫为艺术献身,什么才叫?怀才不遇,人神共愤!
于是我怀抱着强烈的抱不平开口问:“你能把你那个要卖一百万的剧本给我看两眼吗?我发誓决不泄露出去!”
“可以可以!”
他像断手断脚还死命要卖和氏璧的高人一样欣喜,慌忙从包里拿出了一叠卷纸……不,是一叠剧本。只不过是被翻了无数遍所以发黄翻卷的剧本而已。
说真的,我已开始猜想这个剧本好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跟自己说,包子有肉,不在褶上!包装不能代表内容。那些武林秘籍通常不都是藏在丐帮(他还真像!)九袋长老手里,并且其貌不扬,这才惊天动地?
屏息,静气,拜读。
那丐帮弟子期待地看着我。
我确定,如果这是一本《降龙十八掌》,也是十块钱一本的那种!
12
我以实际行动支持了中国电影(一袋面包,一罐可乐),然后,在丁丁回家之前,将这位中国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请了出去。
13
编剧通常很落魄。
导演通常很激情。
后来我遇见的一位导演,就
是一位中年秃头激情男。
大家知道,导演通常都不瘦,要不是长发飘飘,要不就是络腮胡子,要不就是两样都占。这位导演头发是长的,胡子是长的,只是不太富裕了。
他是科班出身,著名摄影。在摄影师的队伍里,前有张艺谋,后有顾长卫,香港有余力为,似乎确实证明:摄影比什么都靠导演更近。“摄影机已经玩转了,凑个故事就行了,拍电影么,有什么难的?”
这位导演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14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正在家门口的楼下吃烤羊肉串(羊肉串是我的最爱!十岁那年过生日,妈妈说我可以撒开吃,我一口气吃了十八串),导演一个电话,说要见我,约在肯德基。
导演要见我!
对女演员来说,就是天上下刀子下锥子下眼珠子,也不能阻挡我们见导演的脚步!
我立刻跳了起来,飞了过去,趁比导演到得还早,一头钻进了肯德基明亮宽敞的洗手间。洗脸,化妆,这都好办,但是头发怎么弄?没问题,瞧我的!我先把头发弄湿,然后抹上发蜡,从包里拿出一支很粗的马克笔,把头发卷在了笔上……然后,我蹲在了烘手机下面!
热风呼呼地吹着我的头发。
我闭着眼睛,就当作身在大森林。
一个小女孩好奇的问:“阿姨,你拉不出来吗?拉不出来干吗蹲外面啊?”
你说孩子有时候真的很天真,很直接,很有想象力……很讨厌,不是吗?还有啦,死小孩!谁叫你喊我阿姨的?我明明是姐姐!
15
约在肯德基,多多少少让我觉得有点奇怪。
因为在我的想象里,既然谈艺术,就应该在一个艺术场所。比如,一个文雅的素食馆子,一个有历史的老茶楼,一个古怪的咖啡馆,或者一个安静的酒吧。虽然我对肯德基没有敌意,还是觉得草率。(我从来都喜欢肯德基和麦当劳,因为我的小城市里一直没有。直到我二十岁那年才开了两家,生意一直火暴。)
导演大人当然毫不在意,他喷得很来劲。(我看他在哪里都能喷)
他跟我飞流直下三千里,纵横捭阖,豪情壮志地谈到他即将开拍的新片。在他的规划里,应该影象超过《东邪西毒》,风格超过《双旗镇刀客》,要有安东尼奥尼的深奥,最好还有费里尼的怪诞……(当然,后面两位大师,我连听都没听说过)虽然这只是新疆哈密政府投资的一部旅游风光宣传片,这位大导演却立志要拍成一部比《英雄》更英雄的武侠大片!
我傻呼呼地听他掰哧,可乐已经喝完一大杯,冰块也已经嚼碎。(我喜欢嚼冰块)导演突然逼近了我,神色无比之严肃,态度无比之认真的问我:
“你知道基耶斯洛夫斯基吗?”
2010-12-01 08:57:53
第四章
关于肯德基和基耶斯洛夫斯基——菠萝和苹果——一夕欢——《蓝》——没有人爱我
1
你们还记得那位亲爱的小亚吗?
就是那个一直不肯承认是我男友的前男友。
自从他把我变成了雪地里的玛丝洛娃之后,我的地狱就开始了。
关于他在我生命里的作用,我觉得是这样的:他终止了我在情爱上的天真和清纯,摧毁了我对美好爱情的一切想象。那时候我遇见一切爱情问题,只会说:COME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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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肯德基和基耶斯洛夫斯基——菠萝和苹果——一夕欢——《蓝》——没有人爱我
1
你们还记得那位亲爱的小亚吗?
就是那个一直不肯承认是我男友的前男友。
自从他把我变成了雪地里的玛丝洛娃之后,我的地狱就开始了。
关于他在我生命里的作用,我觉得是这样的:他终止了我在情爱上的天真和清纯,摧毁了我对美好爱情的一切想象。那时候我遇见一切爱情问题,只会说:COME ON ,BABY!
在刚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是一个这样的女孩:
对我来说,幸福是什么呢?
幸福就是溜达在一条有草丛的道儿上
穿着薄薄的夏装
瘙痒昨晚被蚊子新咬的包
同时想象年轻而又非常丰富的还没有经历过的爱
一根薄薄的蜘蛛丝(在草叶上)
这好象一个爱的标志!
风和天气,也让我深思
我在等一封可能寄到的信
征求雏菊的建议(撕一片花瓣问一次)
他爱不爱我(可能他爱可能他不爱)
可是他还不认识我!
2
认识他之前我是一个女孩,之后,我就是一个女人了。
你不要以为我说的是他夺走了我的处女膜。用一层薄薄的处女膜来衡量一个女人是否成熟,真是特别无聊的事!在我看来,是否清纯的标志不是处女之身,而是你要用处女之身做什么事?
在我认为,爱情是至高无上的,是不能交换的,是不计代价,不问结果,不择手段的……的二十岁,我是一个女孩。
我只为了爱做爱。
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认为很多东西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换来了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利益——我已经是一个女人了。
我敢做,不敢爱。
顺便一说,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因为不愿意把处女膜献给任何一个男人做战利品,我亲手捅破了它——很疼吗?起码不像小说里描写得那么疼。那一点点血算什么,比每次来月经少得多。随后我照样骑车出门打球,若无其事。
我至今没有后悔过这个举动!
3
在狠心的公爵先生抛弃了玛丝洛娃之后,我并没有死心。我按捺不住(我总是按捺不住)去逼问一个无比之无聊,在电视剧里经常能听到,伴以女主角满面泪水声嘶力竭的问题:“为什么是她,不是我?”
我的公爵先生回答得很有艺术:
“因为你是苹果,她是菠萝。我爱吃菠萝。”
任性的夏末初不能接受这么一个残酷现实,也装作听不懂人家话里有话,最糟糕的是学不会见坏就收(我只能把坏变成更坏,把更坏变成最坏),气鼓鼓的列了一张单子,上面写:
“与菠萝相比,苹果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 取食简易,可削皮,不削皮洗净亦可。
2 上市时间长,自夏秋至来年春,约六个月。
3 营养丰富,含多种人体必须维生素,有长寿果和智慧果之称。
4 口味酸甜,清脆可口。
5 品种齐全,从经典“红富士”到“香蕉苹果”,从“红粉佳人”到“黄金丝”,各有特色。
6 早晨吃一个苹果可代替刷牙,苹果酸对口腔有清洁作用。
7 可做羹汤,可做罐头,可做布丁,可做派……
8 形象美观,青苹果青翠欲滴,红苹果红润诱人,流线造型,虽不苗条却大方优雅。
9 马戏团小丑也用苹果抛来表演,一般没有抛菠萝的。
10 在西方,奥林匹克众女神因一金苹果争风吃醋,在中国,孙悟空因摘了西王母后花园的苹果(我那时已经神智不清了)而大闹天宫。
11 苹果横剖,可见一美丽的五角星。
12 苹果牌牛仔和苹果牌电脑都是经典品牌,比较有吸引力。
苹果宣言:不要因为我无所不在而有所忽略!”
当然,我仍旧被忽略了。那时候我不知道,真正的优点(被他所认可的优点)是不需要提醒的。
4
在我二十二年的生命中,我做了许许多多的蠢事。我想,以后我依旧会做更多更多的蠢事。
鲁莽(肯定的!),天真(也许!),学不乖,跌跌撞撞。
但是,我从来不为我已经做过的事情后悔,我只为我来不及做的事后悔。
我的座右铭是:
与其不做后悔,不如做了再后悔!
我最喜欢的一句电影台词是好莱坞女王凯瑟琳 赫本说的:
If you are going to fail, fail gloriously!
(如果你知道自己即将失败,那么,败得轰轰烈烈!)
5
为了不使自己后悔(也是为了最后的挽救),我把公爵先生搞上了我的床。
我对我的身体很有自信,我对自己的床上功夫更有自信。每一个和我上床的男人都念念不忘的说我是他们睡过的最好的女人,每一个!
我始终觉得性感比美丽更重要(也许因为我并不美)——美丽是老天给的硬件,性感则是软件。性感是流动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再漂亮的女人也可能死板冷漠毫不性感。而我,在我十五岁那年穿着小热裤去饭店吃饭,所有的男人都盯着我的大腿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有了。
知道自己美在哪里——这很重要。(无论是对一个女人来说,还是对一个女演员来说。你得知道让自己哪个部位冲着镜头!)
风骚,放荡,性感,层次不一。你用什么形容我都好。
我引以为豪!
6
那是很美好的一夜。
即便是现在,我依然这么以为。即便后面接踵而来那么多不堪和伤害,我依然如此以为。
黑夜里的记忆都会苏醒。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刻。我们安静躺在床上,手露在外面,轻轻交握。额头抵着额头。他呼的气吸进我的鼻腔,再被我吐出。我一直想问他睡了没,我不敢问。他的手一直摩挲着我的手。我轻柔在暗地里揉着他的嘴唇。它们要我。
那么那么自然,那么那么温柔。不必谁引导,也不必谁索求。他要我,就像我要他一样。没有什么水果比他的唇更甜蜜,没有什么光比他的眼睛更澄清,没有什么情侣能比得上我们之间的爱欲。他活着,并且在我身边,是天赐的快乐。
一夜长过几个世纪,或者,只有几分钟而已。当我们做爱的时候,就像山脉忽起忽落;岩石浆形成,温泉从地底冒出;死火山起死回生。我们经历了几个地质学时期,在一夜里。我们环游了世界——从床上滚到地板上。
外头在下雨(天助我也!正是下雨使我留下了他),下雨的夜晚我的睡眠总是特别的香。音乐我让它一直开着,在尾崎丰唱“我爱你”的时候,我也跟着轻轻的唱。
他的吻温柔而笨拙。我无意中问:“该不会你是第一次吧?”
他说:“就是第一次啊!”
我大叫一声跳了起来:“真的假的?赚到了!我要发红包给你!”
我知道为什么世间男子为何有处女情结了,我也为他的第一次这个事实而开心万分。
“我像不像好色的老头子?”我在他耳边咕哝。他的回答是笑着吻我,将笑纹印在我耳朵上。
为了调侃他,我啦啦啦唱《美国派》的歌,因为那部电影还翻译成《美国大处男》。那是我们都心爱的麦当娜唱的。当初他送给我的那张麦当娜的正版CD,一直收藏在我身边。
最最好笑的是,深夜一点半,我们都了无睡意。他突然想起来有球赛!于是这家伙一跃而起,打开电视,兴致勃勃地看起了意甲联赛。光裸着上身,身上分明是我留下的吻痕。看上去触目惊心。右肋有一块尤其明显,我怪叫一声:“怎么这么大一块啊!”他看了看说:“是胎记啦!”我笑倒在他身上。我躺在他身边看《时尚》杂志,他在我身边看意甲联赛。进了球,他欢呼一声向后倒去,刚刚好撞到床头柜上,好大的一声!我连忙去看,两个人又笑成一团。
那个夜晚,真的是很快乐!我没有问他爱不爱我,我相信他爱我,不必说,因为他的吻,是那么暖,那么热。
7
性很美好,当你爱一个男人的时候。
做爱和自慰毕竟是不同的。自慰结束,等待许久的高潮终于来临,只需要那么三五分钟。我只想赶紧把色情漫画丢到一旁,或者,看着电视里的激情男女恍惚出神(心里想他们还真不累到底吃没吃药),一阵一阵空虚和厌烦。
做完爱的时候,我却想伏在他的身上,舔他的汗,擦干他的精液,并且再来一回。
当然,和不爱的男人做完爱,我也只想立刻抽身。这样的男人功用相当于那些局部夸张难度惊人挑战人类极限的色情漫画,看完关键片断就可以赶紧丢掉。
8
为什么所有的爱人们都要起床呢?
9
我的错误是,太不看重处女,却太看重处男。
我以为,他肯把第一次给我,多多少少代表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与众不同。正是这个使我对他尚有幻想。
我真是傻得可以!
在古代,少年到了十六七岁,家里的年长男子会带他去妓院开荤,一次性完成性教育。他们会为少年挑选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妓女,如此这般嘱咐一番,老妓女吃吃笑着,拉着不知所措的少年去洞房,一边说:“没什么可怕的!小官人!”
第一次, 对于男人来说,大概就是这样。
后来,我终于明白,对他来说,我就是那个老妓女!而且,我不要钱!
10
你们知道公爵先生是怎么和我说分手的么?
他躲避我,不接我的电话,不回我的短信,(可我还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漫长的焦躁等待把我变得丧心病狂,歇斯底里),终于在一个夜晚,我打他的电话长达二十二分钟之后,他回了一个短信:
“你看过基耶斯洛夫斯基的《蓝》吗?你知道为什么安娜一直沉默吗?我和她一样!”
我回了一条:“去你娘的基耶斯洛夫斯基!”
他干脆回了一条:“OVER!”(他的意思是 GAME OVER)
而我比他更干脆:“OK!”
我被重重一击,打倒在地。
11
为了自虐,为了好奇,我真的去看了那个鸟电影《蓝》。
那个法国女人轰然出水的时刻我泪如雨下。(我总是这样,当时哭不出来,却在事后的一个契机里尽情发泄)
我一边哭一边抽着纸巾擤鼻涕一边骂:“去你的文艺青年!去你的艺术电影!去你的蓝!去死吧——基耶斯洛夫斯基!”
看完电影,走出午夜小剧场的时候,刮起了狂风。我顶头迎风走得无比艰难。(那段时间我的膝盖总是多灾多难,首先是我七公分的高跟鞋使我当街摔倒,留下两块淤青。接着的几回磕绊,擦碰。总之,我的腿,就像我的心灵一样。伤痕累累。可是我还是勇敢地穿着超短裙,暴露着我的伤疤。)
在大风里,我傻逼逼地喊着(谁也听不清楚我的吼叫):“为什么我是被选择的那一个呢?为什么我是苹果而不是菠萝呢?为什么总认为我足够坚强,不需要安慰,而另一个她更加娇弱呢?为什么我总是被剩下的那一个呢?为什么我再也不能全心全意的信任谁,或者相信爱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呢?”
我知道,这些问题,是谁也不能回答的。等我们不想知道答案的时候,我们就长大了。
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为什么,幸福,只有一个夜晚那么长呢?
12
这是我的悲剧。
我看起来极其强悍,但其实内心并非如此。
我极其放荡,又极其天真(我是那种含着那东西想象那是一根大棒棒糖的女人!)。
我坦荡暴露给这个世界我的欲望,却不知道这正是我的弱点。
我渴求爱,想爱多于被爱,我不断地奉献,以为这是得到爱的唯一方法。
我捧着我的心,像一个女奴隶,却偏偏一副女王的神态。
13
那个晚上,我的青梅竹马三宅健陪我寻欢买醉。
我们干掉了一瓶红酒,一箱子啤酒,如果钱包里还有钱,大概我们会喝到胃出血。我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一只手掐腰举着酒杯摆出孙二娘架势豪迈地说:“感情深,一口焖!”然后一饮而尽!整个酒吧的人都给我鼓掌!三宅健则担心地站在桌子下面,随时准备在我一头栽倒的时候接住我。
我一边喝得烂醉一边呜呜哭得像母狗:“别拦着我!我只哭这么一回,以后我再不会为那个家伙哭了……”这大概是从小到大,他第一次看我哭吧!三宅健心疼坏了。他怒不可当地骂着:“告诉我那个王八蛋在哪里!我要揍扁这个家伙——”
我赶紧从背后抱住他。他顿时面红耳赤。我们都明白不是因为醉酒。
下一段爱情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