肮脏现实主义和其代表作家 (试发表)

其他 创作
此文是根据在《星期天读书会》和《书城》杂志文化沙龙“书城茶座”联合举办的读书活动上的讲话录音整理。 主持人(陈子善教授):那么今天呢,这个讲座非常有意思的就是,请到了我们的汤先生给我们讲美国的肮脏的现实主义,对不对? 汤先生:对。 主持人: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题目,那么说老实话,我在这之前,我知道汤先生对美国小说家卡佛的介绍,使我们国内的读者知道,有美国这么一位杰出的小说家,知道他的杰出作品。但是我以为汤先生一直还在美国,没想到他2006年就来上海了,现在在上海工作,那么汤先生,翻译《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我也不知道谈论什么?但是确实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一个作品,卡佛的小说自选集呀,还有这本刚刚出版的《石泉城》啊,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来阅读,来体会的。刚才有一位书城的编辑告诉我,汤先生是学理科出身的。 汤先生:学工科的。 主持人:啊,学工科的,所以说学工科学理科的人,要不就很不好玩,要不就很好玩,汤先生是属于很好玩的。学文科的人呢,有的时候更不好玩,那就不去说了,我希望我自己不属于更不好玩的这一类,那么闲话少说,下面我们就热烈的欢迎汤先生给我们演讲。 汤先生:谢谢陈教授,谢谢陈教授的介绍。刚才陈教授说他是赶鸭子上架,那我就更是赶鸭子上架了。从刚才的介绍你们知道了我的背景。我是学工科的,之所以翻译卡佛的小说,是因为我喜欢文学,算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吧,虽然人在美国,我是88年去美国的,但好多年来一直没有间断阅读。我看得最多的,还是中国很多优秀作家的小说,美国小说其实看得并不算多。说起来好笑,我是从苏童编的人生最值得读的20篇小说那本书里第一次读到卡佛的。20篇外国小说里我就对卡佛的那篇有兴趣,那篇的名字叫《马辔头》。 后来也没有想着要翻译什么,就是读到卡佛写的《论写作》,觉得说得挺对路子,就开始翻译这个东西,翻出来贴到网上后,很受欢迎。后来我来中国工作,看到豆瓣上有个卡佛小组,就开始翻译。小组有很多组员,但比起现在少多了。大家喜欢看,反正我工作之余也没事干。 本来说是读书会,介绍福特的这本书,因为是我翻译的,也有责任帮助出版社做些介绍。现在已经变成要去讲一个主义了,我也紧张得不行。这里肯定有很多学文科的,但是唯一的好处就是陈教授说了,我是学工科的,说错了也没事。大家凑合听吧。 不过我还是做了一些准备,做了些笔记。既然来了,我也就不谦虚了。由于卡佛小说的出现,国内有人开始对肮脏现实主义,还有所谓的极简主义感兴趣。这两个实际上是一回事,都在讲同一类的写作,我待会儿会讲一些背景资料,以及它们的特点是什么,包括有哪些作家,再多讲点我比较了解的的三位作家,也涉及到他们一些具体的写作手法,把我知道的跟大家交流交流,不那么系统,不是写论文。 实际上这种写作潮流是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有点像时装,很多人模仿。当时主要的作家有卡佛,这个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个人,大家很难界定他,中国人叫他老布,就是查尔斯·布考斯基。他写过一个叫《邮政局》的小说。他喜欢写诗。但是有人并不把他归到极简主义里。 还有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福特,还有一位是沃尔夫(Tobias Wolff),这位老先生我几年前见过,他到达拉斯参加一个艺术节,我带着女儿去听。他跟卡佛是同龄人,朋友。我还跟他照了张照片,老头很风趣,讲他小时候怎样帮同学写作文。还有一个我待会要讲的梅森,是一个女作家。还有一个叫安·贝蒂的女作家。我顺便帮译林做一下广告,译林要出一本她的小说集。纽约时报每年要评10本好书,一般是5本虚构的,5本非虚构的。2009还是2010年的10大好书就包括安·贝蒂的这部短篇小说集,叫《New Yorker Stories》。这个书名有一点双重的意思,因为选了37篇她在美国很有名的杂志《New Yorker》上发表的小说。《New Yorker》虽然不是文学杂志,但是谁在上面发一篇小说,就表示你的写作得到了很高的认可。安·贝蒂30多年来一直给它投稿,从最初的被反复退稿,到最终在《New Yorker》上发表了37篇小说。她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作家。也被归到肮脏现实主义里的。她一般都写城市(特别是生活在纽约附近)里普通人的生活,那些像现在北漂的人的生活。我看过她的几篇。 还有一个作家,他的作品我没有读过,叫Frederick Barthelme,我不知道中文怎么翻,他也是肮脏现实主义的一个代表人物。下面交代一下历史,上世纪60年代,美国在流行后现代主义,还有实验文学,什么解构主义呀,还有Post-Contemporary。就是一些注重形式的写作。所以写出来的小说都是花里胡哨的。那时候现实主义已经很没落,没有人用现实主义来写作。然后就出现卡佛这一批人。像一个复兴一样突然就出现了。但是他们和以前的现实主义有一点不一样的,变成了被称作“肮脏现实主义”的现实主义。 “肮脏现实主义”这个名词是哪来的呢?英国有一个文学杂志叫做《Granta》,好象它的主编前一段时间还来了中国。当时的主编叫布福特,83年他们出了一期专门介绍美国小说的专辑。我买了一本,你看封面上的这幅画,美国农村的一个老头和老太,手上还拿着一个叉草的叉子,底下写着“肮脏现实主义”, 和美国的新小说写作,里面有刚才提到的卡佛,福特,还有梅森、Barthelme等人的小说。他在编者按里对这种写作做了介绍,说美国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小说写作,跟英国的写法不一样,就是跟美国过去的写法也不一样,他说这是一种奇怪的,看了以后让人心里很不舒服的一种小说。他说这种小说不修饰,也不结束,我们现在看了卡佛的小说就知道了,卡佛常用所谓的开放式的结尾。任何人写东西,需要收敛,有一个结束,好让读者睡着觉。可是卡佛的小说不结束,他把读者悬在半空中,然后自己就走了,布福特给这一类的小说起了一个名字,叫“肮脏现实主义”,他介绍了一大批作家,其中有我刚才说到的几个,还有伊丽莎白·泰伦特、菲利普斯,甚至也提到了里查德·耶茨,中国读者好象对他很熟,他的书中国翻译了不少,《十一种孤独》。我没有读过他的作品。 无独有偶,到了85年,美国有一个杂志,叫《密西西比评论》,这个杂志是文学杂志,85年冬季专门出了一期所谓的美国的新小说,杂志主编叫赫辛格,她对这类小说做了介绍,说这是一些很特别的小说。她的评论是比较中性的,讲了这些小说的特点。比方说叙事不带感情,注重一些很琐碎的事情,写一些平常人不关注的日常琐事,然后说故事中的人物不像过去小说里面的那样,整天在那里想问题,或者有什么思想,作者总在阐述什么。他说这些小说中的人物不在那儿使劲的想问题(原文是“characters who don’t think out loud”),是一些懵懵懂懂的人。他说这类小说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喜欢用反讽的手法,传统小说里面常用反讽手法,或者在结尾处加一点寓意等等,比如欧·亨利的小说。这些小说里都不玩这个。 后来给这类写作贴的标签就越来越多了。除了“肮脏现实主义”和“极简主义”外,还有什么“新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高度写实主义”、“照相机现实主义”、“K-Mart现实主义”。有人说写出来的东西像用照相机拍下来的,作家带着照相机和录音机,拍下几个生活的细节,录下几短对话,编辑一下就给你看。很多卡佛的小说就是这样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的,但是呢,这个编辑是很有技巧的。我要是那样写,肯定没人看。 因为我翻译了几位这一类作家的书,我总结一下所谓的“肮脏现实主义”有什么特点。首先是小说的戏剧性不强。我老跟别人说,你要去看故事,不要看卡佛的小说。好多年轻人,像中学生大学生,一看《当我们谈论爱情,我们在谈论什么》的书名,就去买一本,以为买了一本爱情宝典,可能会对搞对象有所帮助。回去一看,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呀,肯定是翻译的人给翻译错了。实际上,卡佛不靠故事情节取胜,也有故事,但故事性不强。 再有就是叙述很平淡,很有节制,不用所谓的“大词”,英文叫“big word”,用的都是非常简单的词,有人开玩笑,说会一千个英文单词,你就可以写这样的小说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写出来的。 你要是认真去读就会发现,这些小说里副词,形容词用的非常少。英文是形容词特别多的一种语言,形容词多得不得了。有时候形容一样东西,可以用七八个不同的形容词。中文就少得多。不过可能是因为我中文没学好的缘故,我只能想出两三个。还有就是没有解释性的文字,或者阐述性的东西,都没有。让你自己去思考。 刚才说了,不写人物怎么想,怎么思考,什么思想活动都不写的。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只叙述,不解决”(reveal, not resolve)。一般来说,作家写一个东西,实际上是要“解决”一个东西,我的这个中文不一定翻得对,但我想你们大家都知道这个意思。,要把一些事情说清楚。现在作者把这个工作留给了读者。我待会儿会讲,为什么有人喜欢读这样的东西,先把其他的特点讲完。另一个特点就是大量地使用对话,特别是卡佛的小说,对话特别多。卡佛写对话是比较精采的。你要是读早些时候一些作家的作品,写的对话缺乏真实性,我老跟人家开玩笑,有作家写两个人搞对象的对话,一环套一环,机敏得不得了,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可信吗?其实你仔细想想,人在说话的时候,都是颠三倒四的,说着说着就差开了,然后想起来就接着往下说,对话往往是断续的,发散的,前言不搭后语。这是真实的对话。卡佛在努力模拟现实中人的说话方式。但是他写这些看似杂乱的对话是有他的目的的,他要传达他想要写的东西。我是觉得卡佛对话写得非常好,给你一种真实感,但是他其实是在引导你,但他不是通过副词,比如“悲伤地说”、“很兴奋地说”。这是一种偷懒的写法,让读者也变懒了,作家说人物很兴奋,你读完会觉得人物真的很兴奋,说他很悲伤,你再看每个字都觉得悲伤。而卡佛等人是通过一些细微的场景,一些对话,让你感受人物这个时候的心情。我觉得这是比较高明的写法。 还有就是热衷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琐碎事情,关注一些小人物,不是英雄。这个我觉得跟时代有关,最后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快70年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宏大事件没有英雄的时代,生活在一个琐碎的世界里,我们面对的是一些平常的事情。现在的战争也不会像过去那样,有那么多苦难,要八年十年才能打完。美国打伊拉克,一会就完了,你还不知道就结束了。所以说过去的那种方法不行了。卡佛他自己说,他是从契科夫那里学到的,不写帝王将相,就写普通老百姓,卡佛还说,作家要有面对简单的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现在我来说说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读卡佛的小说。刚才说了,他小说的故事性不强,也没有什么人生感悟,不是心灵鸡汤。为什么有人这么喜欢他呢?有人说任何文学作品都在寻找自己的读者,卡佛这类的写作,在找一类相对来说比较聪明的读者,我这不是在帮卡佛拉读者。用句土话来说,卡佛挖了好多的坑,让读者自己来填,填坑本身就是一种智力游戏,一种乐趣。卡佛常用的手法是省略和开放式结尾。他留了好多空缺,读者下意识的去填那些坑,不自觉地,你们会在脑子里面把他不完整的东西弄完整了,会得出一个完整的、你自己的理解。这么做有种成就感。 如果有三个读者读同一篇卡佛比较隐讳的小说,大概的意思会差不多,但在某些细节上理解可能会完全不同。举一个例子,卡佛有一篇小说叫《真跑了这么多英里吗?》,讲了一个破产的故事,他在里面也放了很多模模糊糊的东西。最后很多读者都想知道,那个女的出去卖车,到底跟那个买车的睡了没有,不同读者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这样的写作实际上是在刺激读者的大脑,是一种很有刺激性的阅读,一种积极的阅读,不是一种被动的,结论是要读者你自己来产生。 再做一个比喻,经常听别人说某本书,比如,《龙纹身的女人》,说原著比改编后的电影好看多了。比较好的书,改编成电影以后,好多人都会说电影没有书好看。这有各种因素。首先这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对吧?文字内容往往更多,而电影只有两三个小时,但是电影有它的特点,有画面对你视觉的冲击,有音乐对你听觉的冲击,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会那么觉得呢?我觉得是这样的,一部电影实际上是一个导演,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一个导演或者一个编剧,对一部小说特有的理解,再通过他特有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说电影只是这个艺术家,张艺谋或者张三李四,对这个作品的理解。可是你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不管是什么人,也有一套自己的理解,因为电影不可能完全复现小说,总要落下一些东西。而你读完以后,实际上在你脑子里面,是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完整的场景。这个时候你再去看那个导演编的电影,你就会觉得,哎,这部分写得比较模糊,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是借这个比喻来说明想象的作用。极简主义走的更远,它放大了读者对作品的参与,把好多东西都给省略了,所以你个人创作的机会就更多了,当然你的成就感也就更大。当然从另外角度来说,如果你是去寻找故事,你就会云里雾里,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东西了。这是我的理解。 说到这里,再说一个题外话。在我翻译的这些年,常被问到的有关翻译的问题是:这个翻译做到信雅达了吗?,这可能是中国一个名人说的,翻译要遵守一个原则,叫信雅达。我刚开始也在努力想这个问题,我最后突然就明白了,翻译卡佛或极简主义的作品,很难做到信雅达。为什么呢?因为“肮脏现实主义”不光是所写的内容肮脏,有人觉得“肮脏现实主义”是写低收入,蓝领阶层的生活,写美国比较阴暗的一面。这没错。但是“肮脏现实主义”也是指这类作品的文体,评论家认为这些人的文体非常肮脏。因为传统写作都讲究文体的优美。你再去看卡佛的书,都是他说她说,就会觉得这个文体非常肮脏。所以说“肮脏现实主义”,不光说是说它所写的事情,也包括他的文体。一直到98年还有评论这样说,我觉得“雅”跟“肮脏”是对立的,如果说要把卡佛翻译得很优雅,那我就得加好多的副词形容词,那样的话就不可信了。那个达也很难,就说卡佛的小说吧,他故意把事情弄得很模糊,故意省掉一些东西,把一些主要的内容都省掉了,产生一些空缺,然后呢,就是说,他是希望你能够跟他在同一个层面上,能够理解他省去的是什么东西?可是万一那天你正好不跟他在同一频段,你就觉得这个理解不了。现在读者一理解不了,肯定认为是翻译错了,所谓言不达意。我不是替自己辩护,我每次想到到这个,就越来越觉得我选择错了翻译的对象,很难雅,也不达。有的时候是我没达,有的时候是他没达。反正就是不达。 但是我是觉得这一类的写作刺激读者的大脑,让你不知不觉地去想,其实很多人是不习惯这种阅读的。我再举个例子。我当年看过一个电视剧,叫《半路夫妻》,不知道你们看过没有,孙红雷,还有张嘉译和陈小艺演的。讲两对夫妻的故事。最后要结束的时候,张嘉译演的那个乘警,跟那个卖保险的女的好了,刚开始她有一点骗他,因为看上这个男的了,但是最后都是真情流露,好得不得了,陈小艺跟孙红雷已经有了很好的结果,如果这两个再有个好结果,大家就皆大欢喜放心睡觉了,30多集,好不容易看到最后了,最后结束的时候,张嘉倪演的乘警去追一个小偷,很平常的一件小事,身经百战都没事,这个小偷返身捅了他一刀,电视结束时,片尾打出一个字幕,说他是死是活我们还不知道,这个电视剧就结束了。这是一个标准的开放式结尾,让你自己想。可是观众不干了,很多人在网上给编辑留言,说你要是把他写死了,我就杀了你全家。你们看出来没有?大家在读任何文学作品,或者看电视节目时,都希望有一个了结,不管是好是坏。要有一个结果。就像丢了一只鞋,你不丢第二只了。大家不习惯这种阅读,心里都惦着第二只鞋子。但是这也许正是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卡佛小说的原因。 大家都读过海明威吧?很多评论家认为,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极简主义实际上是从海明威开始的,评论海明威作品的东西有无数,冰山理论,电报体,我也有幸翻译了一本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是帮译林翻译的。所以对他的作品还算比较了解。比方说他有一篇叫《白象似的群山》的小说。你乍一看,跟卡佛的差不多,通篇的人物对话,一男一女,也不讲什么具体的事情。不仔细看,你都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据说海明威当时写好投给多家杂志,杂志都不登,编辑看不懂,编辑说这写的是什么呀?当然仔细看是能看懂的。最后总算是登出来了。现在已成为一个经典。通篇对话,最后就结束了。 还有一篇叫《印第安人营地》。讲一个医生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印第安人营地接生,有一个印第安妇女难产。他们乘小船过去,然后接生,小孩终于生下来了,那个女的睡在上下铺的下铺,她丈夫睡在上铺。生孩子的过程很困难,在那里折腾了很久。接完以后,再看上铺的那个丈夫,他用一把剃须刀抹了脖子,死了。最后医生和他儿子就划船回去了,这个故事就结束了。最后小孩问了一些和人生有关的问题。这个故事你猛一看,是讲一个男孩的成人礼。经历生和死,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 我后来看到一个评论,海明威在这篇小说里用了很多省略和暗示。这里面有一个叫乔治的人物,乔治这个人物吧,可有可无的,与整个故事关系不大。他和医生父子一起去印第安人营地。乔治上岸以后,给一帮印第安人发雪茄,那个女的因生孩疼痛挣扎的时候,他也帮着按着,这个女的疼急了,就咬了他一口。最后回去的时候,他没有和医生父子一起回去,孩子问了声乔治怎么样?他爸说:没事。这篇评论说,海明威实际上是在暗示这个孩子是乔治和印第安妇人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上岸的时候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举动,他给每个人发了一根雪茄,这是美国的一个习惯,自己生了小孩给别人发一根雪茄,就像中国人发红蛋一样。还有呢,后面一帮人按着印第安妇人,这个女不咬别人,偏偏就咬了乔治一口,就是恨他,就是你把我小孩弄出来的。最关键就是那个丈夫的自杀了。虽然海明威交代这个男的几天前砍柴砍伤了脚。海明威是在把水搅浑。当这个小孩生出来后,别人就会看出来他不是印第安人的血统,是和白人的混血。这对一个男的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侮辱,他可能会承受不了这么大的侮辱,所以说他自杀了。你们回去有机会把海明威这篇《印第安人营地》再读一遍。 所以我是觉得,极简主义应该是从海明威那里传承过来的,很多人也这么认为。包括对话的运用。也可以说卡佛等人深受海明威的影响。卡佛自己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契科夫。往往是这样的,有些作家对你影响最大,但你不愿意说出来,明白我的意思吧? 但是他们和海明威的写作也是有差别的,首先写作的对象不一样,海明威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的。所以说他英雄主义的成分比较多。我就举一个例子,美国男小说家写打猎的特别多。因为打猎是一个男人的成人礼,去猎杀。另外一个就是性,这是从男孩变成男人的一个仪式。海明威的打猎就写的比较壮观,比方说那篇《弗朗西斯·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男主角要去打一个狮子来证明他是一个男人。再去看福特写的打猎。男主角去打野鸭,用喷砂枪打,一枪打死七八十只,干嘛?拿去卖钱,直接送到饭店后门卖了。同样是打猎,目的不同,一个是很英雄主义的东西,一个就是很现实,你可以说它是很肮脏。虽然都是写打猎,但出发点完全不同。海明威还爱用一些象征手法,比如在《乞力马扎罗的雪》那篇小说里,用雪山象征一种高尚,纯洁,一种升华.他还用了鬣狗、沙漠等意象(象征死亡)。尽管海明威的叙述也很简练,但和极简主义的叙述还是有区别的。现代写作很多人都放弃了比喻和象征手法。就像用花来形容女孩子漂亮,形容10遍100遍就给用烂了。后面的作家总比较吃亏,前面的作家把该用的都用完了,所以必须花样翻新,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以上是对“肮脏现实主义”一个笼统的介绍。下面呢,我想把我接触到的三个极简主义作家,卡佛、梅森,还有我们今天要读的福特做个介绍。福特我没怎么准备,因为我觉得极简主义的写作特点就是暗示读者,让读者在阅读中发现更多的东西,如果我在这儿夸夸其谈,先给你们定个调调,那真是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但是既然很多人都已经读过卡佛,我就讲一点卡佛。 可能你们大家也知道,这几个作家有相象的地方,但是卡佛是这里面走得最极端的。卡佛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论写作》,讲他的写作理念,他里面讲写作要“不耍圈套”,他说的这个“不耍圈套”是针对我开始时说的60年代兴起的形式主义,超现实主义等等。那些东西写得谁都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他是说要回归到现实主义。 但是我是觉得,如果把卡佛跟福特和梅森比,他更注重写作上一些细小的东西,或者说实际上他是耍了一些“小圈套”的,相对而言。比方说他的一些安排是非常精心的,他说他的小说稿都要改三四十遍。或许这个不能叫圈套。只能说他更精心。他的东西比别人的要短,有的小说不到一千字,很少有长的。他后期写了几个篇幅比较长一点的,《大教堂》,《一件有益的小事》,以及后来写的《差事》、《牛肚汤》等等。卡佛作品的篇幅长短是一个葫芦形的。刚开始出道的时候,写得还相对较长,到中间的时候,写《当我们讨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时,非常非常的短,到后面的《大教堂》,篇幅又变长了。所以像一个葫芦。从上到下,先大,后小,然后又大。当然这里有一个上升的过程,不是说又简单地回归到从前。我觉得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和他个人生活经历有关,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还有写作水平的提高,开始出现这样的变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中期的极简主义,实际上是他的编辑利什对他作品的大量删减,《谈论爱情》那本小说集被利什删减了40%多的内容,那你想一下,原来5千字就变成了2500了,就是相当大的删减。 而他最后之所以回归到写《大教堂》那样篇幅相对较长的小说,当然和他年龄、境界有关。这时候他的生活也趋于稳定,他年轻的时候,可能大家也知道一些,是吃了上顿没下一顿。生活窘迫,所以说人也很愤怒,写的小说里两口子打起架来,都是往死里掐的。后来老了,就变得比较温和。另外呢,他可能也是对自己中期作品的反动,利什对他那些作品的删减对他刺激比较大,他非常担心。因为他那些被改过的作品都已在各个杂志上发表过了,他曾给利什写信,说我的一些朋友读过我原来作品,看到被改成这样,他们会怎么想?他恳求编辑,情愿不出书也不想被改成这样。可是利什不听他的,最后这本书还是按照利什修改过的版本出了。那本书(《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给卡佛带来了极大的荣誉。他后来想要证明自己,我不一定要写这么简短才能出名,我不一定需要利什的修改。所以他就开始往长里写。这只一种揣测,是根据我看到的一些资料得出的结论。 分析卡佛作品的书特别多。关于福特和梅森的就少一点。卡佛是极简主义作家中相对来说风格化比较强的一个。一些关于极简主义的说法,都是针对他的作品的。比如“不可靠叙事者”,我查了一下,大概是说他的那个叙事人叙事的方式,让你对叙事者本身产生怀疑,怀疑他说的是否可信。这会让你产生一种不确定。还有就是空缺省略的手法。他忽略掉一些重要的故事情节,照成理解上的困难,产生多义性。你读到这个地方,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还有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开放式结尾,小说结束时,不给出结果,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这里看过卡佛小说的多不多,建议你们看一看。 下面讲讲梅森。这个作家国内目前还没有介绍,我两年前回美买了这期《Granta》,就把上面几个作家的小说看了一遍,我很喜欢这个叫梅森的作家,然后我就去把她的书都借来了,发现不太多,就全买了。她出过三本短篇小说集。这个作家还在,跟卡佛是同龄人,小几岁,是卡佛非常喜欢的一个女作家。她属于科班出身,英文系的博士,毕业论文是研究纳博科夫的。毕业后在纽约给一些报纸杂志写写文章。到30多岁的时候,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叙事语言,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写起小说来。 我觉得梅森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作家。我把她的三本小说集都读了,现在也有国内出版社准备出版她的长篇和短篇。梅森是一个所谓的地域作家,她只写某一个地方的人和事。她是肯塔基西部那个地方的人,她作品中的人物都来自这个地方。 梅森跟福特有很相似的地方,就是说他们除了写短篇,也写过长篇小说。短篇的篇幅相对来说也比卡佛的要长。她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我刚才说了,“肮脏现实主义”还有一大堆别名,其中一个别名叫做“K-Mart现实主义”就是专指梅森的。K-Mart是什么呢?早年去过美国的就会知道。它是一个和沃尔玛相似的超级购物中心。去那里买东西的往往都是收入不高的人,蓝领居多。是劳动人民常去的地方。有钱人去哪儿呢?就去专卖店,像淮海路上的名牌店。 梅森笔下的人物,不是去那里购物,就是在那里工作,在收银台收钱。所以她被称为“K-Mart现实主义”。她是一个南方作家,有点像福克纳。美国的那个作家,写南方的。他的很多小说都围绕一个虚构的地方写。而她呢,是写真实的南方,就是肯塔基她出生成长的地方。 我觉得她的小说有两个特别的地方。她特别关注通俗文化对现代人的影响。这个怎么讲呢?就是说?我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她小说里面常引用当时电视节目里人物的话。就像我们现在说张三昨天在《非诚勿扰》里面讲了这么一句话,只要是看过《非诚勿扰》的人,基本上都知道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也知道引用这句话的人想表达什么,对吧?可是你想一想,再过20年,我们聊天的时候,再引用《非诚勿扰》里的一句话,这个时候就很麻烦了,你要加很多注释,《非诚勿扰》是20年前江苏电视台的一个相亲节目,当时里面的主持人说这句话是指……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吧? 梅森小说的时代性烙印非常强。这让我想到了贾樟柯的电影,你去看贾樟柯的电影,会有很多的标语,电台里放着当时的流行歌曲,电视里放着当时的节目,有人在看黄色录像等等。这是一类写作。把与某个时代有关的通俗文化,像流行歌曲,电视节目,引入到小说里面。有些人表示怀疑,说这种写作是不会成为经典的,就是说时代烙印太强了。就是说跟时代关系太密切。梅森说她没有想那么多。她说因为我生活在这个时代,我知道这个电视节目,这首歌对当时的我情绪有什么样的影响。 她实际上是要表达一个什么东西呢?美国的南方相对保守。北方比较进步,工业化,当年的南北战争,南方代表保守,种植园奴隶这类东西,即使新南方也相对比较保守。这个保守具体什么讲呢?有点像过去的中国,大家庭,一家里面儿孙满堂。后来这种大家庭开始受到冲击。比如说儿女到纽约去工作了,要到过圣诞节才能够回来,然后呢,这些走出去的人久而久之会有一种失落感,就是说你离开了你的根。她一篇小说里面的角色在纽约结婚那天,还在想她父母在家里面吃什么样的豆子啊,或者正在看什么电视节目等等。梅森的小说写得非常之好,我非常喜欢,建议你们一定要看。 她写的东西跟我们现在的情况比较贴切,她在讲乡村城市化对人的影响,其实现在中国正在经历这个,比方说高速公路通到了农村,大的购物中心进来了,大片的公寓住宅区。她一篇小说里的人物说,镇子的人口1万1千。跟10多年前几乎一样,只多了300人,但是这些人都到哪里去了?怎么看不见?因为建了很多的公寓,很大的公寓,过去人们都在法院后面的广场上打牌和嚼烟叶。美国南方人喜欢嚼烟叶,这些人都跑哪儿去了?新的住宅区就像漂在海面上的浮油,油船漏出的油一样扩散开来。中国现在不也是这样吗?还有过去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是从长辈,或者是很受尊重的老人那里得到的。现在对他们产生影响的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应该遵守什么,应该怎么做,都是从电视里看来的,对吧?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经历过的我们正在经历,只是我们现在比他们要快。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世界都连在一起了,可能美国需要十年二十年才完成的,我们只要两三年就完成了。你看我们中国拷贝了多少西方的电视节目,什么达人秀,什么选秀啊,都是从美国学来的,美国那边刚出来,中国这边跟着就有了。现在好多事情都是按照电视上说的做。当然梅森那个时候,还没有互联网,现在就会说网络上怎么说的,微博上怎么说的。现在写小说,可能会把微博写到小说里面去。梅森想通过小说表现通俗文化对现代人的影响。她觉得通俗文化让现代人变得很shallow,就是很肤浅的意思。也没有了神秘感。这是正常的,因为信息多了,接受信息的渠道也多了,你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专一。我记得去年台湾的吴念真老先生来中国,我和他闲聊。他在怀念过去的好时光,他说那个时候一帮人,编剧啊,写歌的和拍电影的,他们那一帮人整出很多好东西。台湾那个时期确实创作出很多好的文学和影视作品。我跟他开个玩笑,我说吴先生,一方面你们这些人太聪明了,另一方面那个时候也没有电子游戏,也没有网络,你们精力过盛,没得玩,所以就去整这些东西,肯定能整出来,对吧?不能说世界上现在就没有像你这么聪明的人了,肯定有,但是有太多的东西吸引他们,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也就很难做得很专。不像过去,我记得小的时候,我看邻居小伙子弹扬琴,天天弹,每天弹3个小时。现在不可能像过去那样,你接触的东西太多,忙不过来了。就像是这个世界被压扁了一样,这是我个人的一种感觉。 梅森还探讨夫妻、男女之间比较微妙的东西。两个人婚姻出了问题,细想想他们没有什么大矛盾。比如说她写一个牧师的太太,两个人也没大问题,没有大的争吵,也都是基督教徒。但是这个女的就开始反抗了,这个女的在教堂做礼拜时负责弹钢琴,她不弹按排好的曲子,然后她的牧师丈夫就说哎,你为什么乱弹?,那个男的非常严格,实际上她反抗的就是这个。他每次去布道前都要写好整个流程,几点到几点,布什么道,然后中间要弹什么样的曲子,曲名都是事先定好的,完了要写一个日志,详细记录发生的一切。 这种呆版的生活使得她有一种不满。但是她又说不出来,她就弄出一些事件来。教堂每年要去一个退修会,就是从城里来到一个风景比较好的乡下,大家谈一谈,让你精神上更上一个层面,回来以后能够像加了油一样,更加坚定对上帝的信仰。每年一次,很多人是去聊天的,参加各种各样的像我们这样的讲座,有的讲座讲基督徒怎么样维持婚姻。好多人讲的冠冕堂皇。其中一个人说,听你们说的,好象第一夫人的脚从来不臭一样,或者教皇用不着上厕所。她在挑战传统,挑战所谓的正统生活。 最后这个女的不小心跑到地下室,看到别人在玩电子游戏,就是星空大战那种,在那打外星人。她上瘾了,每天去打,钱全部换了去打,打得昏天黑地,人在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有一种in control的感觉,我要把谁灭了就把谁灭了。她打游戏时边上有个卡车司机在和她套近乎,也让她的女性意识复苏。这个时候就觉得她是她自己,回归到本来的她。一种精神上的自主。他丈夫并不是故意压抑她,他丈夫加上上帝,不知不觉地在精神上规范她,礼拜天就是要去教堂。有一天她火了,礼拜天穿个牛仔裤,去打扫鸡窝,她说我就是想让别人看见,看见牧师的太太,礼拜天应该穿正装,现在却穿着牛仔裤扫鸡屎。她通过各种途径来反抗。 通过叙述一些事件,作者在向读者传达一些东西,但让读者自己去发现,让你从中得到愉悦,如果写她为什么打电子游戏,是因为很压抑呀,要发泄出来呀,你虽然明白了,但是你的快乐减掉了一半。而梅森只陈述事情,并不去跟你讲其中的道理原因,连暗示都没有。很多现代小说都这么写,不光是极简主义。 关于福特的小说,我只简单地讲一下它的特点。 福特是写长篇出身的,后来开始写短篇。《巴黎评论》采访他时,问他为什么写短篇?他说他喜欢去朗诵,美国到处有读书会,找一个作家来,让他把自己的作品读一下,他说他每年去读,觉得每年老读同一篇不行,就每年写一篇。他写了好几部长篇,他写长篇得了很多的奖。 他短篇集子里的小说相互有点关联,比方说这个集子吧,实际上它的十个短篇讲述的东西是有关联的,我个人的感觉,我当时看了这本书以后,立刻想到中国作家张贤亮一篇小说的名字——《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他讲的都是男人的故事,不管是不是第一人称。从很小的小孩,到《帝国》里的成人。一般都是少年,各种年龄的。十一二岁的,更大一点的,父母关系出现问题,母亲离家出走,这些事件对儿童或少年成长产生影响,你可以认为是一个男孩的成人礼。 女性虽然是作为配角度出现,但是实际上这个女性对这个成长的作用非常之大。你去看其中的好几篇,像《大瀑布》,还有《乐天派》都是这样,男人都是比较慌乱,没主意,动不动就付诸暴力,把枪掏出来,或者干什么。可以看出男的没有主见的,而女的都非常地有主见,拎着箱子就走人,都是很冷静。所以说最厉害的还是女的,对吧?男的就是一通发泄,吵起架来语无伦次,我觉得福特这篇短篇集是在写女性对各个年龄段的男性的影响。还有《帝国》里面的主角,我觉得他在面对死亡恐惧的时候(他太太得了绝症),通过找不同的女人的来消解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也不是故意去找,完事后他就在想,希望我们两个人都不要受到伤害。男人在各个阶段都需要女人。包括面对危险的时候。他讲了不同的故事,但是故事之间有公同的东西,福特还出了另外一些小说集,叫做《Women with men》,三个中篇,我没有看过。但是同一个主题,他还有个小说集,叫《A multitude of sins》,就是讲夫妻之间不忠的。十篇左右,都是这一类的话题。 就是说他可能是写长篇习惯了,他通过很多的短篇来强调某个主题,这是他的一个特点。他的叙述的语言相对来说比较流畅,跟卡佛比。但是极简主义的特点他都有,比方说不用太多的形容词,副词。福特有一个特点,在一些小说里面,他会在结尾的时候,夹带一些总结性的东西,虽然不是阐述,但是他想要提升一下,这是传统的写法,无可非议。但是你仔细想想,其实小说写到这里,已经把要讲的全部讲清楚了,我觉得是可以把那些省略掉的,我实话实说。大家可以看看我说的对不对。这都是我个人的感觉,或者说个人喜好,从这个角度说梅森的东西就不是这样的。梅森的结尾特别自然。就是说结束就结束了,这个故事你觉得差不多结束了,就结束了。而且也不像卡佛那样故意把你悬在半空中。 梅森也有几篇的结尾比较开放,比如我刚才说道的《退修会》这篇。最后那个牧师被安排到另外一个教堂工作,离现在的家70英里,他想让他太太一起去,这个女的说我不去。牧师建议他们去见marriage consoler,就是婚姻调解吧。最后女主角又跑到鸡窝那里,故事中一直穿插着和鸡有关的东西,最后她就把一个生了病的鸡的头给剁掉了,然后这个小说就结束了。 好吧,我今天我就讲这么多,既然是一个读书会,首先看看各位有没有问题,我尽量回答,然后还是要奉行我们读书会的原则,找一篇福特的小说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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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4-04-04 10:31:51
yvette
2014-05-04 23:29:36 yvette (闭关 考板ing)

Thanks for sharing and thanks for inspiring me to read more American novels.

树与花
2016-10-14 14:56:02 树与花 (http://weibo.com)

看完了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