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墓:让领导先死!让富人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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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
作者:羽戈 标签:社会2010-10-28 10:19 星期四 晴 经济适用墓:让富人先死! 假如刘伶生在今日,其土木形骸的魏晋风度必将荡然无存,“死便埋我”的豪言注定随风飘散。原因无他,端在刘伶太穷,而墓地太贵,他买不起,谈何“掘地以埋”? 刘伶的幸运在于生在了魏晋,我们的不幸在于生在了当下,于是不得不直面“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死不起,火化下葬一万几”的生死困境——这组数据在某些大中城市估计要翻倍增长。如2008年的一组报道所示,东莞市茶园山公墓最贵的一个墓穴,高达16000元/平方米,2007年,东莞市别墅成交均价为13738元/平方米——墓地居然比别墅还贵。看来,地狱也有炒房团,阎罗王的政府也靠卖地充实国库,阴间的中国人同样民生多艰。 这还不是天下奇闻,宁波市北仑区的相关新政更让人大开眼界。据《钱江晚报》(10月27日)报道,为了解决北仑区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的殡葬难题,为了打消“活得起,死不起”的流言,从即日起,北仑区30个公墓,推出805个经济适用型墓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墓盖加墓碑的简易型经济适用墓,最高售价不高于4800元;另一种则在墓两边加上“挡风墙”,并在墓身雕刻花纹,最高售价不高于7800元。 其实,早在两年前,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范英先生便曾建言,阴宅可借鉴阳宅的方法,由政府介入调控,推出“阴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当时还视之为玩笑。如今,玩笑成了真,恐怕没有几人能笑得出来。 墓地价格飞涨,根本原因有二:其一是地价飞涨,活人占地,表现为房价;死人占地,表现为墓价。土地财政何其伟大,能将生者与亡者拉到了同一经济高度的地平线。其二则是殡葬业的垄断。我们都知道石油、电力、邮政、烟草是垄断行业,却不知殡葬业亦属此列。尽管多年以前即有民营资本注入,但对殡葬业的大局而言,好似滴水之于瀚海,一毛之于九牛,实在无甚改观,其结局,或者被公权力所排斥,或者成为公权力的帮凶。垄断如故,暴利如故。因其垄断,所以博得了暴利;因其暴利,所以加强了垄断。这个恶性循环的道理应该适用于所有垄断行业,不独殡葬为然。 在经济与政治垄断的宏大背景之下,建立经济适用型墓地能有多大意义呢?这正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推行,丝毫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丝毫不能减缓如神七升天的房价涨速,它充其量只是麻醉普罗阶级、遮蔽社会矛盾的安眠药。如果不从根子上打破殡葬业的恶性垄断,即使经济适用型墓地推广四海,建到八宝山,毕竟只能惠及极少数人——如北仑区的经济适用墓,只针对北仑户籍,为数众多的外来农民工则被剔除在外——我们之大多数人依然得在“求生不易,求死更难”的民生迷局之中逡巡不前。 表面上看,经济适用墓的推行堪称善政;究其本质,却呈现了无比残酷的一面。它让艰于呼吸视听的生者意识到,在中国,土地不仅严重束缚我们的肉身,还将严重束缚我们的亡魂,我们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有多近,我们与刘伶的潇洒风度就有多近。我们还将逐渐认清“死无葬身之地”的经济涵义,以及孤魂野鬼的乱世景象。 记得以前媒体报道“上海公墓已经占用超过70%,数年后将面临死亡人口无地可葬的危机”,网友回曰:“让领导先死!”如今,针对经济适用墓之善政及其背后的巨大危机,只能无奈加一句:让富人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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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0-10-29 17: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