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翻译、文化传播与公共阅读 (试发表)

散文 创作
“燃灯者”书系图标,来自耶鲁法学院主楼的彩色玻璃
“燃灯者”书系图标,来自耶鲁法学院主楼的彩色玻璃
阅读与翻译,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偶然。一个人亲近一本书,是一种机缘,由于喜爱这本书,进而产生翻译愿望,则是希望更多人能了解它,并分享读书的快乐。 初涉译事 我的本职工作是法官,与翻译结缘,完全出于偶然。2006年,因从事司法工作,又写过一本小说,出版界一位朋友觉得我对“法律和文学”话题或有心得,约我翻译一本名叫《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的小册子。说实话,这本书虽是英国法律史大家威廉•霍尔兹沃思在耶鲁大学的讲义,但内容比较晦涩,又涉及大量普通法知识,加上自己当时尚在云南法院锻炼,审判任务繁重,断断续续用了两年才译完它,虽然因此掌握不少新知,但也体会到译事艰难,不敢轻易再动译笔。 关于《九人》 2008年,我迷上了美国律政剧,陆续追过《金牌律师》、《法律和秩序》和《律政狂鲨》,更是《波士顿法律》的“忠粉”。与普通律政剧不同的是,《波士顿法律》集中反映了当代美国人在司法文化与法律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不过,当时市面介绍美国司法状况的书多数较陈旧,对最高法院裁判的幕后纷争、政治背景介绍的也不多,回答不了我的内心疑问。这年年初,正好有幸接到《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一书的翻译邀请。《九人》是《纽约时报》2007年评定的“十大好书”之一,集中介绍了1991年到2007年间美国的司法政治和人事变迁,正好与我的个人兴趣相符。 《九人》为我打开了一扇知识的窗户。翻译本身,就是一个学习过程,既能了解到一些宪政基础知识,也初步掌握了研究美国司法的路径。之前追看美剧时产生的种种疑问,都能逐步找到答案。值得一提的是,年少捧读德沃金、波斯纳的著作时,总有种“隔”的感觉,始终无法深入。但在熟悉美国司法的意识形态纷争之后,阅读障碍就少多了。与许多同龄学人交流,发现他们也曾有类似的读书感受。 关于《批评官员的尺度》 译完《九人》后,我在《新京报》开设了“彼岸司法”专栏,定期介绍联邦最高法院最新判例,后来结集为《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一书。其间有读者反映,千字专栏只够介绍案情,很难把其中包含的宪政、法律问题说深、说透,希望我能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深度解读一个案件,全面梳理言论自由或刑事领域的法律争议。 但是,由于能力有限,我暂时还写不出一本这样的书。201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曾健先生邀请我翻译《纽约时报》资深记者安东尼•刘易斯的Make No Law: 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一书。在这本书里,刘易斯先生以如花妙笔,串接言论自由历史,界定批评官员尺度,反思新闻伦理边界,展示了一位资深新闻人的深厚功力与自省精神。这本书提出的问题,虽发生在半个世纪之前的美国,却也切中当下中国诸多时弊。这也充分说明,一本非虚构类好书的生命力,除了好的结构、文笔与丰富的信息量,还在于对时代问题的准确把握与深刻反映。 读完原书,我很佩服作者的功力和文字,可以说,这正是自己一直想写,而又未能写出的书。既然写不出来,不如先译一本。虽然在翻译这本书之前,我对相关背景知识已有一定了解,但是刘易斯先生毕竟是一名记者,行文简洁、平实、流畅,面向的也主要是没有任何法律专业背景的普通读者,如何译出原文的韵味,对译者确实是一个挑战。 全书译完后,我与编辑认真讨论了书名问题。原书名直译为《不得立法:沙利文案与第一修正案》,主标题源自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原文:“不得立法侵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美国读者对这段话或许耳熟能详,但国内读者却未必了解,如果用这样的书名,许多读者可能会直接忽略此书。而且,这么译也可能给人一种错觉,以为美国的言论自由是不受任何立法限制的。经过再三考虑,我们决定结合全书主题,将译名定为《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回头来看,这本书虽然销量还成,但副标题定得不够科学。贯穿全书的那起案件中,最初是警察局长沙利文起诉《纽约时报》诽谤,所以原来的案名是“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纽约时报》一审、二审失利后,上诉到最高法院才反败为胜。因为《纽约时报》是上诉人,所以这起案件在最高法院的案名是“《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并因此而闻名于世。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作为一本书的副标题,还是用一审中的案名“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比较符合叙事逻辑。否则,会让读者误以为本案的起因,是《纽约时报》跑到法院告了沙利文。 关于《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2012年5月,我又翻译了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的新书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这是一本面向普通民众,讲述司法与民主、民意关系的书。布雷耶在书中感慨,三分之一的美国人说不出政府三大分支的名称,四分之三的人不知道法官和议员的区别,却有三分之二的国民可以说出《美国偶像》三名评委的名字。他认为,在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普通人也应略懂些宪政或法律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家的基本政治架构,只有这样,人民才会理解政府依法行政、法官独立审判的重要意义,才会审慎处理司法与民意的关系。而这种知识的普及,需要广大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授们的共同努力。我非常认同他的看法,也希望能够通过翻译,尽自己一份努力。 关于这本书的译名,也有一段插曲。该书原名是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 :A Judge’s View,直译为《让民主运转:一个法官的立场》。巧合的是,美国学者罗伯特•帕特南也写过一本近乎同名的书籍Making Our Democracy Work,中文版译名为《使民主运转起来》。为避免重复,并增强这本书传播力,我曾考虑将本书中文译名定为《玩转民主》。“玩转”本是粤语词汇,有“洞悉原理,得心应手”之意。但是,在微博上公布这一译名后,许多网友对“玩转”二字意见很大,认为过于戏谑,甚至易生“将民主玩弄于股掌之间”之类的歧义,有悖作者原意。 为了平息争议,我在网上征集过译名,网友给出的译名千奇百怪,但也不乏奇思妙想,如《盘活民主》、《给民主上点儿油》、《激活民主》、《驱动民主》,还有直接用上时尚词汇的,如《Hold住民主》、《让民主更给力》。几经斟酌,在征求多位朋友意见后,我结合本书主题,确定了《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这一译名。 关于“燃灯者”书系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我打算会同一些出版界与法律界的同道,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引入一些国外公共阅读领域的优秀法律图书,以翻译或改编等形式,将它们呈现给广大读者。这些书题材广泛,包括著名法官、律师、检察官的传记、经典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国外杰出法官的一些著述。我把整套丛书命名为“燃灯者”书系,看重的是“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亮灯火”的含义。 目前,“燃灯者”书系已推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传记译丛”第一辑,包括布莱克门、伦奎斯特、斯卡利亚、斯蒂文斯、苏特等大法官的传记。我自己翻译了其中一本,并承担了策划、选书、选译者和审校工作。译者中既有执业律师、金融白领,也有在校学生,其中不少是我从豆瓣网站、律政剧字幕组中“挖”出来的。他们的共同点是,对司法主题有兴趣,对传播司法文化有热情,而且除我之外,全部是80后,最年轻的何京锴是87年生人,最近刚考入哈佛攻读政治学博士,真是后生可畏。与他们共事,对我也是激励和挑战。 关于未来的翻译和写作 目前,自己已经完成翻译,但尚未出版的图书包括《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牛津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即将完工的则是斯蒂文斯大法官的回忆录《五首席:最高法院杂忆》。正在写作的还有两本小册子,一本以“米兰达案”切入,侧重谈“沉默权”的前世今生;一本名为《美国宪法译疏》,汇总了自己近年研习美国宪法和从事翻译工作的一些心得。 在此之后,我可能会逐渐远离美国最高法院题材,更多关注美国州法院系统的运作情况,选书主题也会尽可能与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相关。例如,2012年2月,哈佛一位助理教授刚推出《人民的法院:美国司法独立史》一书,我就请曾健先生帮忙联系买下版权,准备结合翻译,就此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1997年,苏力教授曾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的“译者序”中感慨,国内法学界普遍重视一些在美国法律实务界实际影响不太大的法学理论家的作品,对法官执笔的经典著作却关注不多。十五年过去了,虽然在苏力、傅郁林、田雷、宋华琳等学者的努力下,国内已陆续出版了一些普通法国家法官的著作,但这类作品在国内学界受到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所以,我打算在未来三年内,组织同行翻译一批国外法官关于司法理念、审判技巧和解释方法的书,目前已选定《审判席外的思考:美国法官讲演集》、《说服法官的艺术》、《法律人该如何讲道理:资深法官的25堂逻辑课》等四本书,其中多数都是上诉法院法官或基层法院法官的作品。 对我来说,对某种制度、文化或历史的认识,其实都是从人的经历着手的。所以我格外喜欢阅读个人传记,尤其是法官传记。我的司法偶像是勒尼德•汉德法官,虽然他最后没有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他的学识、良知、专业精神,一直受到世人尊重。在我给自己设定的翻译任务中,最后一本要翻译的书,就是汉德法官的传记,这本书有700多页,被人称为“美国司法界的《战争与和平》”。 关于翻译 曾有人说,翻译即背叛,每本译著都是原著的“叛徒”。理论上当然可以这么讲,因为世上没有绝对无错的译文。但是,忠于原意与顺畅译文,其实可以和谐共存。就像傅雷先生说的,好的译者,会想象作者如何用汉语说话,尽可能揣摩原作的神韵与味道,用精到的汉语,将原作的意思准确传达给读者。这也是我在处理语句时,秉持的一项原则:尽可能不用“西化”表述,不让读者有“隔”的感觉。不过,我不太赞成为追求语言的感染力,套用方言,过度汉化。比如,你不能把一个从未到过中国的纽约客,译成满口京腔的“京油子”。当然,无论如何努力,我的翻译肯定是有错误的,而且为数不少,自己能做的只是尽可能避免,但如果为怕出丑而放弃翻译,恐怕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与文学著作不同的是,法律著作,哪怕是通俗法律作品,也会涉及许多背景知识,必须经过反复比对、推敲,查证当时的判例、条文或史实,所以翻译速度会相对慢一些。总体来说,翻译还是应求稳当、求准确,不能求快。我自己习惯边翻译,边做译者注。有时通过翻查资料,弄清了某个术语或词汇的含义或背景,再详细解释在译者注里,会比写完一篇论文还要开心。曾有朋友将字斟句酌的翻译,比喻为“与语词鏖战”的经历,我非常喜欢这个比喻,也很享受这种“鏖战”的乐趣。 一些在高校任教的同学,曾建议我多写、多译点儿学术书,增加个人的“学术含金量”,或者多写些实务书,靠版税贴补家用。但我始终认为,当下的中国,不缺阳春白雪的学理高论,也不乏指导办案的实务读本,需要的是常识的普及、共识的构建,是那些能够化繁为简,让非专业读者也能接近、接受和领会的“普法读物”。毕竟,推动这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是新知和共识,而非情绪和抱怨。这,是自己利用业余时间不断译书的动力,也是我这个天资愚钝、创新能力不足的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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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版权属于作者何帆,并受法律保护。除非作品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最后更新 2012-11-04 16: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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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4 16:54:07 ppppppp

加油~会一直支持~

阿土婆
2012-11-04 16:57:07 阿土婆 (LongLiveRBG)

还好没有用“玩转民主”哈哈= =~这一类书的翻译质量与阅读体验关系甚大,多一些优秀的有passion的译者就好了~另:Boston Legal是最好的律政剧没有之一

Arthur
2012-11-04 17:39:19 Arthur

期待何帆老师的新作!

猫娘
2012-11-04 20:06:30 猫娘 (一过秋即草木枯,是乃山风以称岚)

摁爪

[已注销]
2012-11-10 23:11:38 [已注销]

热切的期待何帆老师的作品。

ben afrant
2012-11-23 17:03:16 ben afrant (all is well.)

加油,看你的书很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