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猫一起旅行

小说 译作
陈灼 发表于:
《译文》2006年2期
文:[美] 迈克·雷尼克(Mike Resnick)  译:陈 灼   我是在邻居的车库里发现它的。他们退休后打算搬到佛罗里达去,但不情愿把旧东西运到南方去,宁肯就地卖了其中绝大部分。   我那时十一岁大,在他家车库里正在翻找《泰山》的图书,没准是克拉伦斯·穆夫德(注:美国小说家,其塑造的豪帕隆·卡西迪(Hopalong Cassidy)形象曾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的《豪帕隆·卡西迪史诗》,还有可能是(如果我妈没朝我这边看的话)米奇·斯皮兰(注:美国推理小说家,其塑造的私人侦探迈克·哈默(Mike Hammer)以冷酷著称。)的禁书。花花世界没钱不行,我找到了这些书,可它们得五毛钱一本(看一场《死吻》(注:1955年上映,迈克·哈默主演的电影。)还得一整块钱呢),可我只有五分。   于是我继续翻箱倒柜,最后总算找到一本我能买得起的,名叫《和我的猫一起旅行》,作者是密斯·普丽西拉·华莱士。不是普丽西拉,是密斯·普丽西拉。好多年,我都认为密斯是她名字里的第一个字。   我赶紧翻看里面的内容,心想里面要是有个把露着大奶子的土著女郎也好。可是这本书连一张图片也没有,全是文字。我也不觉着奇怪,不知为啥,我感觉这名叫密斯的作者不大可能在她的书里插满了裸体女郎。   我确定,这本书太花哨,太女人味,特别是对一个等会还要去接受少年棒球队试炼的男孩子来说。你看,封面上的字母凸了出来,前后的空白页居然是相当雅致的绸缎,书壳被一层黄丝绒包了起来,它还有一只粘在书脊里的缎子书签。我正打算把这本书放回去,书掉在地上,无意打开的这页上写着,这是限量印刷的两百本中编号121的那本。   这就让事情变得有趣起来。花五分钱我就能拥有一本限量印刷的书,傻子才不干呢!然后我就把书带到车库前头,老老实实地用我的五分钢蹦付了账,然后就等我妈看完(她从来都是光看不买——买得花钱呀,像我爸妈这种从大萧条时代过来的,能租的就从来不买,能借的就宁愿不租)。   那天晚上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我不想看名叫密斯的女人所写的什么《和我的猫一起旅行》,但是我的确把我最后五分钱花在上面,至少在下个星期他们给我另外五分钱之前。可我已经把我其他的书都翻烂了,你甚至能从这些书上看到我眼睛扫来扫去的痕迹。   所以,我就兴趣没那么强烈的开始看这本书,看了第一页,看了第二页,突然之间,我被传送到了肯尼亚殖民地和暹罗,以及亚马逊。密斯·普丽西拉·华莱士有一种本事,她能把事物描述得让你身临其境。当我看完一章之后,我真的觉得去过那儿。   那些城市的名称充满异国风情,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马拉开波(注:委内瑞拉西北部城市,在南美洲最大的湖泊马拉开波湖入海口处,始建于 1517年。)啦,什么撒马尔罕(注:中亚名城。)啦,什么亚的斯亚贝巴(注:埃塞俄比亚首都。)啦,还有些,像君士坦丁堡这样的城市我甚至没法在地图上找到。   她爸爸曾是个探险家,在还有探险家那会儿就洗手不干了。她一开始几次外国旅行都是跟着爸爸,毫无疑问,是他让她尝到了异国风味。(我爸是个排字工人。我真嫉妒死她了!)   我多半有点期望非洲章节里会充满狂暴的大象和吃人的狮子,但她却没写这些东西,也许她没看见。非洲也许有血盆大口和尖牙利爪,但在她眼里却是清晨金色的阳光和充满惊奇的黑暗、阴影之地,没有恐怖。   她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美。在她笔下所描绘的星期天早上巴黎塞纳河畔的两百个卖花人,和戈壁滩上的一株柔弱的小花,不知何故,就像她所说的,同样惊艳莫名。   忽然间,我被闹钟的叫声吓得跳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熬通宵。我把书扔在一旁,穿上衣服去了学校,一下课我就往家里赶,好早点看完那本书。   那年我肯定是把那本书看了六七遍不止。我得指出,我最后都能把其中一些章节逐字逐句的背诵出来。我深深爱上了这些遥远的异国,也许也有点爱上了作者。我甚至给她写了一封崇拜信,信封上写着:   密斯·普丽西拉·华莱士 收   地址:某处   当然了,信被退了回来。   后来,秋天到了,我开始看罗伯特·海因莱因(注:美国科幻作家,代表作包括《异乡异客》、《月亮是个严厉的女人》和《星船伞兵》等,卒于 1988年。)和路易斯·拉摩(注:美国小说家,以擅写西部题材小说闻名,卒于1988年。)的书。有个朋友看到我的《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嘲笑了它的作者是个女的以及它的奇异封面。于是我就把它放到一个架子上,过了几年,我就忘了这事。   我从来没去过她所写的这些神奇、美妙的地方。我一事无成。我一名未留。我既没发财也不出名。我没结过婚。   四十岁那年,我最终心甘情愿地认定,自己身上再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寻常或是惊奇的事。我也写过小说,只写了一半,也从来没打算完成,以及出版。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徒劳无益的想找一个我可以爱的人(这是步骤一,步骤二是找一个爱我的人,或许更难,反正我也从来没成功过。)   我受够了城市,也受够了摩肩擦踵自得其乐的人们,不知为何,快乐和成功与我无缘。我在中西部出生,长大,最后我搬到威斯康星的北木,这里的地名很有异国风情,马尼托沃克、米纳库阿和瓦乌萨乌,听起来活像普丽西拉·华莱士笔下那些闪闪发光,远在天涯的澳门和玛拉卡什(注:位于摩洛哥中部内陆绿洲,其中有摩洛哥皇室宫殿。)之类的名城。   我在本地一家周报做流程编辑,无非就是介绍哪里能找到餐馆,搞清楚弄好房产广告,比写对新闻里人名的拼写更重要。这不算是世上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但也够轻松的了,我的确不想面对挑战。年轻时的成功之梦和年轻时的爱情之梦和年轻时的激情一并消散了,现在到了这把年纪,我只想过安稳日子。   我租了个小屋子,离镇子十五里远,在一个无名的小湖边上。它还蛮有味道的,老派的阳台下,是走廊里和房子一样老的秋千。有个小码头伸进湖里,可我没有船。以前的主人还修了个水槽喂马。房子里没空调,可我也不大需要,到了冬天我就坐在壁炉旁,捧着最新的平装本恐怖小说。   威斯康星的晚夏,夜里有一丝寒意,我坐在空荡荡的壁炉旁,正在看小说,书里汽车相逐,子弹横飞,一路从柏林杀到布拉格还是别的什么我从来没去过的城市。突然间,我惊奇地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有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孤独的老头,整晚都在壁炉旁看着通俗小说,也许腿上还盖着个毯子,他唯一的伴侣就是一只虎斑猫……   不知为什么,也许是虎斑猫的缘故,我想起了《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我从来没养过猫,但她养过,书里提到过两只猫,它们和她形影不离。   我好多年没在意过那本书了,我甚至不清楚它是否还在。但我还是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极想马上找到那本书,重读一遍。   我去杂物间,那里堆满了尚未解封的打包物品。这里大约有二十四箱书。我打开了一个又一个箱子,从布拉德布里(注:雷·布拉德布里,美国科幻作家,代表作有《华氏451度》、《火星编年史》。)翻到阿西莫夫(注:艾萨克·阿西莫夫,美国科普科幻双料作家,代表作有“基地”系列和“机器人”系列,卒于1992年。)们,从钱德勒(注:美国姓钱德勒的作家很多,这里指的可能是卒于1959年的当代推理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翻到哈米特(注:疑指美国推理小说家,《马耳他之鹰》作者,卒于1961年的达西尔·哈米特。)们,从路德拉姆(注:罗伯特·勒德拉姆,美国间谍小说家,《伯恩的身份》作者,卒于2001年。)和安伯勒(注:埃里克·安伯勒,英国间谍小说家,卒于1998年。)之间挖出一对古旧的赞恩·格雷(注:美国作家,海钓先驱,创办派拉蒙电影公司的前身赞恩·格雷制片公司,曾环球世界,卒于1939年。),突然间我看到要找的东西,端庄如初,我唯一的一本限量版藏书。   接着,在过了大约三十年之后,我再次打开这本书开始读。我发现自己和第一次阅读时一样,立即被它迷住了。书中每一段内容都和我记忆中一样完美。和三十年前一样,我一头扎进去直到天亮。   那天早上我没干什么活,脑子里盘旋的尽是那些精妙的描述,和她对那些现在已经消逝的神奇世界的洞察,于是我就想,普丽西拉·华莱士本人也许还活着。就算她还活着,肯定也是个老太太了,但我可以把以前那封崇拜信重写一次,好歹寄给她。   我把那天吃午饭的时间都用在当地图书馆里,想查查她还写过什么书。无论是书架还是卡片目录里都没有任何讯息(这是一家很友好的老式乡村图书馆,电脑查询系统得再过十年才能普及到这里。)   我回到办公室用电脑来搜索她。结果出现了二十七个截然不同的普丽西拉·华莱士。有一个是低成本电影里的女演员,有一个在乔治敦大学教书,还有一个是驻布拉迪斯拉发(注:斯洛伐克首都。)的外交官,甚至有一个是宠物狮子狗驯养大师,有一个是南卡罗莱纳州生了六胞胎的年轻妈妈,还有一个是周日连环漫画的打字员。   就在我认定电脑不会帮我找到有关她的信息时,接下来一个结果出现在我的屏幕上:   华莱士,普丽西拉,生于1892年,卒于1926年。《和我的猫一起旅行》一书作者。   1926年。对于那封崇拜信来说,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都太迟了。她在我出生前几十年就去世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感到恍然若失,又有点儿怨恨,怨恨一个像她那样的人,年纪轻轻便魂归天国,怨恨在她死后,那些虚度光阴,从未看过她可以随时随地发现的美景的人们。   比如我。   这里还有一张照片,看上去是老式棕色锡版相片的翻印。照片上是一个纤弱的,赤褐色头发的女子,眼睛大而黑。不知何故,她带着忧郁的目光注视着我。也许那份忧郁是我自个的,因为我已经知道她在三十四岁那年故去,生命中的激情也一并消逝。我打印了一张硬拷图,放在我的抽屉里,下班时带了回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只能用两句话来解释。不知为何,一段生命,无论那是什么生命,会超越它的生命年限。特别是有人可以从坟墓里伸出手来触摸我让我有所感觉,至少发生在我看她的书之时,这种事让世界在我眼里少了几分无趣和平庸。   那天晚上,我将冷饭放锅里加热,之后,坐在壁炉旁,又捡起《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就那么随手翻着,读那些我最喜欢的章节。包括一段关于一支堂皇的象队,如何不畏艰难攀越乞力马扎罗山(注:位于东非高原,在赤道附近,海拔5895米,是非洲第一高峰,峰顶常年积雪。)山顶,另一段说到五月一个早晨,她在凡尔赛宫花园里散步,被花香深深吸引。是了,在全书结尾处,有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有那么多美景要尝,有那么多新事要做,像这样的日子我宁愿长生不死。我由衷地相信,即使在我死后多年,当人们捡起我这本小书开始看时,我也会立即复活。”   这段话,的确鼓舞人心,它比我曾立志达到的境界,要不朽得多。这世上没有留下我的任何印记,我也没留下任何标志,令别人知道我曾存在。在我死后二十年,最多三十年,再也不会有人记得我的存在,记得一个名叫埃森·欧文斯的人——你从来没遇到过他,无疑今后也不可能遇到他——在这儿出生,工作,死亡,他一天过了又一天,努力与人为善,这就是他的全部成就。   这不像她。或许很像她。她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女武神,她没有纪念碑。她只不过写了一本早被人遗忘的旅行小册子,而且在写另一本之前就死了。她在四分之三个世纪前,就已经去世。谁还记得普丽西拉·华莱士?   我灌了一杯啤酒,继续开始从头看。不知何故,她越深入详细地描述那些异国城市和原始丛林,我就越不感到奇异和原始,看上去反而越像是家的延伸。我读得再多,也无法领会她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走廊上的哗啦声让我心烦意乱。该死的浣熊每晚都那么大胆,我是这么想来着,可确实又听到一声再清楚不过的猫叫。离我最近的邻居也有一里路,猫不大可能逛这么远。我认为至少得出去看看,如果它身上有项圈和链子,那就通知它的主人。要是没有,我就把它赶跑,省得它和当地的浣熊吵闹不休,酿成惨剧。   我打开门,走下台阶,来到走廊。毫无疑问,那儿有只猫,身子和头上有几处褐色斑纹的小白猫。我蹲下来想把它捡起来,它往后退了好几步。   “我不会伤害你的,”我轻声说。   “它知道,”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它只是有点害羞。”   我转过身,看到她坐在走廊的秋千上。她做了一个手势,小猫就跑过走廊跳上她的膝盖。   今天早些时候我见过这张面孔,透过棕色的底色看着我。这张面孔,我研究了好几个钟头,直到我记住其中的每一条轮廓。   就是她。   “很美的夜晚,不是吗?”我盯着她看时,她说道:“也很安静,连小鸟们也睡着了。”她停了一下。“只有蝉还醒着,用它们的交响乐为我们演奏小夜曲。”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就这么看着她,等她消失。   “你看上去有点苍白,”过了一会她指出。   “你看上去真的存在,”我好不容易才哑着嗓子说。   “我当然是,”她回了一个微笑。“我是真实的。”   “你是普丽西拉·华莱士小姐,我花了太多时间来想你,以至于我开始出现幻觉。”   “我看上去像是一个幻觉吗?”   “我不知道,”我承认。“我以前从来没有过幻觉,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像什么样子,除非它们看上去像你一样。”我停了一下。“它们看上去会糟得多。你却有一张美丽的面容。”   她为我的话发笑。猫受了惊,又蹦又跳,于是她温柔地拍打它。“我真觉得你是故意想让我脸红,”她说。   “你能脸红吗?”我问她,心里却希望自己别脸红。   “我当然能,”她回应到,“虽然从塔希提岛回来之后我有点怀疑了。瞧他们在那儿干的事!”然后,她接着说,“你看过《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是吗?”   “是的,我看过。从孩童时期开始,它就是我最珍爱的财产。”   “是一件礼物吗?”她问。   “不是,是我自己买的。”   “真让人高兴。”   “最令人高兴的是我能遇见作者,是她带给我那么多欢乐,”我这么说,感觉自己又开始像个笨拙的小孩似的。   她看上去有点迷惑,好像想问一个什么问题。但是她改变了主意又对我笑了一下,多么可爱的微笑,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这的确是很可爱的财产,”她说。“你一直住在湖边吗?”   “是的。”   “还有别的人住这儿吗?”   “就我一个人。”   “你喜欢独处。”她说。这是陈述,而非疑问。   “也不尽然,”我答到。“事实就是那么回事,人们似乎并不是很喜欢我。”   为什么天杀的我要告诉你这些?我在想。我自己甚至从来没有完全肯定过这一点。    “你看上去很和气,”她说。“我很难相信人们会不喜欢你。”   “也许我夸大了事实,”我同意。“大部分时候他们注意不到我。”我打消了不快。“我没有向你发泄不满的意思。”   “你太孤单了。你有必要向什么人倾诉一下,”她这么说。“我认为你所需要的只不过是多一点自信。”   “也许。”   她长久地注视我。“你看上去像是,一直在担心某种可怕的事情会发生。”   “我担心的是,你会消失。”   “那很可怕吗?”   “是的,”我马上说。“会的。”   “那你干吗不干脆承认我确实在这儿?如果你错了,你很快就会知道。”   我点了点头。“是啊,你是普丽西拉·华莱士,完全正确。那确实有点她的风格,她就是这么做出结论的。”   “你知道我是谁。或许你该告诉我,你是谁?”   “我叫埃森·欧文斯”   “埃森,”她重复了一下。“很美的名字。”   “你这样看?”   “我要是不这样看,我就不会这么说。”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是叫你埃森,还是欧文斯先生呢?”   “埃森,一定得这么叫。我有种感觉,我这辈子一直都很了解你。”我感到自己又要说些难为情的话了。“小时候,我还给你写过一封崇拜信,但被退了回来。”   “我真高兴,”她说。“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崇拜信呢。谁也没有寄过。”   “我确信有很多人都想写信给你。也许他们也找不到你的地址。”   “也许吧,”她不置可否。   “实际上,就在今天我还想重新把它寄出去呢。”   “无论你想在信里写什么,你现在都可以当面告诉我了。”小猫跳到走廊上。“你看上去很忧愁,就那么靠在栏杆上,埃森,你为什么不过来坐在我旁边?”   “我很想那么做,”我站起来说道,然后我又通盘考虑了一下。“不行,我最好不要那么做。”   “我三十二岁了,”她的话里透着顽皮。“我已经不需要一个女陪护了。”   “不,和我在一起,你就不需要,”我回答她。“此外,我觉得我们再也不需要她们了。”   “那你干吗不坐过来?”   “事实?”我说。“如果我坐在你身边,那我的膝盖没准会碰到你的,也许我还会止不住要碰碰你的手。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我不想发现你不是真的在这儿。”   “可我就在这儿。”    “我希望如此,”我说。“但是我站在这儿的话,会更容易相信这一点。”   她耸了耸肩,道:“如你所愿。”   “今天晚上我已经实现了我的愿望,”我说。   “那我们干吗不坐下来享受威斯康星夜晚的凉风和香气呢?”   “只要你高兴,”我说。   “能到这儿来我就很高兴了,知道我的书还有人读我就更高兴了。”她沉默了一会儿,目不转睛的看着黑夜。“埃森,现在的日期是?”   “4月17日。”   “我问的是年份。”   “2004年。”   她看上很惊讶。“有那么久吗?”   “自从……?”我迟疑地说。   “自从我死了,”她说。“喔,我知道我肯定死了很久。我没有明天,就连我的昨天也过去了许多年。但是,现在是新千年?这实在是”——她在找合适的形容词——“太过分了。”   “你出生于1892年,已经超过一个世纪了,”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   “我用电脑搜索了你的名字。”   “我不知道什么是电脑,”她说。然后,突然又问:“你是不是也知道我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知道什么时候,但不知原因。”    “请你别告诉我,”她说。“我现在32岁,刚写完我的书的最后一页。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要是告诉我,就会出乱子。”    “没问题,”我说。然后回敬了她一句,“如你所愿。”   “答应我。”   “我保证。”   突然,小白猫紧张起来,盯着院子对面看。   “他看到兄弟了,”普丽西拉说。   “有可能只是浣熊,”我说。“它们可讨厌了。”   “不是,”她坚持。“我了解他的肢体语言。一定是他的兄弟在那儿。”   不一会,一声猫叫证明了她的正确。白猫从走廊上跳下去,向前奔去。   “在它们走丢之前,我最好去找到它们,”普丽西拉说着,站了起来。“有一次在巴西,我找了它们整整两天。”   “我去拿个手电筒和你一块去,”我说。   “不好,你会吓着它们,可别让它们在陌生的地方乱跑起来”她站起来看着我。“你看上去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士,埃森·欧文斯。我很高兴我们最终见了面。”她黯然一笑。“我只希望你别再这么孤单了。”   她下了走廊,去了院子,在我向她撒谎,告诉她我曾有一个丰富完美的生活并不孤单之前,就消失在黑暗中了。突然间我有一种预感,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还会见面吗?”我在她的身影消失之后,大声问道。   “这取决于你,不是吗?”黑暗中隐隐传来她的回答。   我坐在秋千上,等着她带着猫再次出现。最后,尽管夜里冷风袭人,我还是睡着了。当早晨的阳光照到秋千上时,我才醒来。   我孤身一人。   我花了半天时间才让自己信服,昨晚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这场梦和我做过的任何梦都不一样,因为我能记起它的每一个细节,她说的每一个字,她做的每一个动作。她当然不可能真的来访过,但我依然无法从脑子里丢掉普丽西拉·华莱士的影子。最后我只好停下工作,继续从电脑上寻找关于她的更多讯息。   除了极为简单的介绍之外,在她的名字之下再没有别的东西。我试图搜索《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却什么也没找到。我还想找找看她的父亲是否写过关于探险的书,可惜没有。我也和一些她曾住过的旅馆联系,但是没人还保留着那么久以前的纪录。   我从一条线索追踪到另一条,但没有一条能让我对她的了解更多一点。时间将她完全吞噬,如同它即将吞噬我那样完全。除了那本书之外,我惟一可以证明她曾存在过的证据就是一条电脑搜索结果,一句话十个字两个日期。犯罪分子在法律面前销声匿迹都没有她在子孙后代前消失得那么一干二净。   最后我抬头看见窗外夜色已经降临,同事们都回家去了(周报没有夜班)。我在附近一家餐馆买了个火腿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就回湖边去了。   我看了晚间十点的电视新闻后,坐下来又拿起她的书,只是为了让自己确信她真的曾经存在过。过了几分钟我就感到心神不宁,我把书放在桌上,走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她正坐在秋千上,和昨晚一模一样。她身边有一只不同的猫,浑身黑色的皮毛,有四只白色的脚,眼圈周围也是白色。   她注意到我正在看那只猫。“这是‘瞪眼’,”她说。“我认为这个名字名副其实,你觉得呢?”   “我猜也是,”我心不在焉的答道。    “白色的叫‘傻冒’,什么事他都喜欢掺合上一脚。”我什么也没说。然后她笑了。“你喜欢哪个?”    “你回来了,”我吐出了这么一句。   “我是回来了。”   “我又在看你的书,”我说。“我从来没遇到过像你这么热爱生活的人。”    “值得爱的东西太多了!”   “对于某些人来说。”   “全都在你周围,埃森,”她继续说。   “我宁愿透过你的眼睛来看。你仿佛每天清晨都会迎来一个崭新的世界。”我说。“我想这就是我为什么保留着你的书,一遍又一遍的读,为了为了见你所见,想你所想。”   “你可以自己去感觉这些事情。”   我摇头。“我更喜欢你所感受的。”   “可怜的埃森,”她真心地说。“你从来没有爱过什么,是不是?”   “我试过。”   “我不是这意思。”她看着我,有几分好奇。“你结过婚么?”   “没有。”   “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想我还不如老实告诉她原因。“也许,因为她们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   “我没那么特别,”她说。   “对我来说,很特别,向来很特别。”   她皱着眉。“我本想我的书能丰富你们的生活,埃森,而不是毁了你的生活。”   “你没有毁了它,”我说。“你让它显得稍为好受了点。”   “我感到奇怪……”她沉思。   “奇怪什么?”   “我在这里,显得很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并不确切,”我说。“不可思议才能形容你的出现。”   她心有旁骛的摇了摇头。“你不明白。我其实记得昨晚的事。”    “我也记得,每分每秒。”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心不在焉的抚摸着猫儿。“在昨晚之前,我从未记起。我不太确定。我以为我会在每一段情节之后忘掉所有事情。但是今天,我却记起了昨晚的事。”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你不会是我死后惟一读过我的书的人。就算你是,我也从来没有回来过,即使是通过你。”她长久地看着我。“也许我错了。”   “什么错了?”    “也许带我来到此地的原因并非我需要别人读我的书。也许真正的原因是你,你如此渴望见到某人。”   “我……”我心口有点发热,然后又平静了下来。有那么一小会,整个世界仿佛和我一起暂停。这时,月亮从云层中浮出,左边有只猫头鹰在鸣叫。    “怎么了?”   “我想告诉你我并不是那么孤单,”我说。“但听起来像是撒谎。”   “这不值得难为情的,埃森。”    “也不值得夸耀。”她身上的某种东西让我说了一些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话,包括我自己。“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志存高远。我期望热爱工作,心想干出一番事业。我期望爱上一位女子,心想并和她相伴终身。我期望去你描绘的所有地方。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眼看着这些希望一个个破灭。现在我满足于拿点工资,定时到医生那里去检查身体。”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想我的一生,就是完全意识到,所有期望全部落空的一生。”   “你得懂的冒险,埃森,”她温柔地说。   “我和你不一样,”我说。“我希望我能有冒险精神,但我没有。再说,现在也没有多少野生世界还在。”   她摇了摇头。“那并不是我的本意。爱本身就包含着冒险。你得冒着被伤害的风险。”   “我已经被伤害了,”我说。“没有任何精彩的事情。”   “也许那就是我在这儿的原因了。你不会被一个鬼魂所伤害。”   天杀的我当然不会,我想。我大声对她说:“你是鬼魂吗?”   “我感觉不像。”   “你看上去不像”   “我看上去怎么样?”她问。   “和我一直以来所了解的一样可爱。”   “时尚变了。”   “美丽永驻,”我说。   “是你当然这么说,但我看起来一定很老土。对了,我所知道的世界在你眼里一定很原始吧?”她的脸庞发亮。“这可是新千年啊,告诉我发生了些什么。”   “我们在月球上行走过,我们的飞船也登陆了火星和金星。”   她看着夜空。“月亮!”她大喊。然后说:“你既然能去那里,为什么还在这里。”   “我不是一个冒险者,记得吗?”   “活在这个时代,多么让人兴奋!”她狂热地说。“我一直都想知道,下一座山的那边是什么。但是你们,你们却知道下一颗星星那边是什么!”   “没有那么简单的。”我说。   “迟早的事,”她坚持。   “总有一天,”我同意。“我这辈子肯定看不见,但总有一天。”    “那你就会带着莫大的遗憾死去,”她说。“反正我肯定会。”她看着夜空,好像她正在群星之间飞舞。“关于未来的事,多说点。”   “我对未来一无所知,”我说。   “我的未来。你的现在。”   我尽可能得跟她说。她对于千百万人在空中旅行,对于我不知道并不是家家都有汽车,对于美国人几乎已经不再乘火车旅行,都感到惊奇不已。电视机的发明让她着迷,但我决定不告诉她一开始电视节目有多么贫乏。彩色电影,有声电影,电脑,她全都想了解。她还很想知道动物园的管理是否更有人性了,人类是否更有人性了。她无法相信心脏已经普及化。   我说了好几个钟头。最后我口渴得不行,我告诉她我要花上几分钟,去厨房里拿点喝的。她从没听说过芬达和苏打博士(注:Dr. Pepper,美国的一种苏打饮料,很甜。),这些就是我所有的饮料,但她不喜欢啤酒,于是我就给她准备了一杯冰茶,给自己来了一杯啤酒。当我把喝的端到走廊时,她和“瞪眼”都不见了。   我没有烦心去找她,我知道她一定会从她来的某处回来的。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来了,有时候带着一只猫,有时候带着两只。她跟我谈起她的旅行,谈起她不可抑制的想要,透过上天安排给每个人有限的生命之窗,去看更多的东西。而我则告诉她从未见过的各种奇迹。   这太奇怪了,我每天晚上和一个幻影交谈。她一直努力让我相信她是真实的,每次她这么说我都相信了。但是我还是不敢碰她,我怕那样一来,一切都会像梦一样烟消云散。奇怪的是,猫儿们仿佛也知道我在害怕什么,它们也离我远远的。那几晚,它们俩甚至连蹭也没蹭过我一下。   “我真希望我能看见它们见过的那些地方。”第三个晚上,我对着那些猫,这么说到。   “有些人认为,带着猫一起旅行,对它们来太残忍了,”普丽西拉回应我,她心不在焉的抚摸着‘瞪眼’的后背,它舒服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觉得把它们留在家里更残忍。”   “这些猫,包括今天和前两天来过的,从来没闹过什么乱子吗?”   “当然有啊”,她说。“但是,如果你爱一件东西,你就会容忍它的毛病。”   “是啊,我猜你也是。”   “你怎么知道?”她问到。“我记得你说过你从来没有爱过什么。”   “也许我错了。”   “哦?”   “我不清楚,”我说。“也许我爱上一个每天晚上当我转身时就会离开的人。”她凝视着我,突然间我感到很窘。我不自然地耸了耸肩。“也许。”   “我很感动,埃森,”她说。“但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和你不在一条路上。”   “我并没有抱怨,”我说。“有了这些片刻,我已经相当满足了。”我试着笑一下,笑得很难看。“再说,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是真实的。”    “我一直告诉你我是。”   “我知道。”   “如果你真的知道,你会怎样?”她问。   “真的?”   “真的。”   我看着她,这么开头:“说了你可别发疯。”   “我不会疯的。”   “从我在走廊上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像抱着你亲亲你。”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这么做?”   “我有一种……一种深深的忧惧,我怕我一碰你,你就会消失。如果我这样证明了你其实不存在,那我就再也看不见你了。”   “还记得我告诉过你的,关于爱和冒险吗?”   “我记得。”   “那你?”   “也许我明天会试一下,”我说。“我只是还不想失去你。我今天晚上没有勇气。”   她微笑,嘴角浮起一丝苦涩,我这么认为。她说道:“也许你已经厌倦了读我。”   “永远不会!”   “但是,一直以来这都是同一本书。你多久看一次?”   我看着她,年轻,充满活力,也许两年后就会死去,最多不超过三年。我知道什么在等着她,她只剩几年时间,来看大千世界。     “后来我看了另一本你写的书。”   “我还写了别的?”她问到。   “十几本,”我骗她。   她止不住地笑了。“真的假的?”   “真的。”   “谢谢你,埃森,”她说。“你说的话真让我开心。”   “彼此彼此。”   湖边传来一阵嘈杂的打斗声。她立即扫了一眼猫儿,它们都在走廊上,它们也将注意力转向那些噪声。   “浣熊,”我说。   “它们为什么要打架?”   “可能是为了一条被冲上岸的死鱼,”我回答。“它们不晓得分享。”   她笑了。“它们让我想起了一些熟人。”她停了一下。“我以前的熟人,”她觉得用词不当。   “你想念他们么?我是指你的朋友们。”   “不。我是有几百个相识,但知己却很少。我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和他们长时间相处。只有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在了。”她顿了顿。“我不是很明白。我知道和你在一起,在这儿,在新千年。但是我又感到我刚刚庆祝了我的32岁生日。明天我要去给我父亲坟上送上鲜花,下周我要乘船去马德里。”   “马德里?”我重复这个词。“你会去斗牛场看勇敢的斗牛士吗?”   一丝表情从她脸上一闪而过。“那不是很好玩吗?”她说。   “什么很好玩?”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在西班牙做什么……但是你却读了我所有的书,所以你知道。”   “你不想让我告诉你,”我说。   “没错,泄漏了剧情,就不好玩了。”   “你走了之后我会很想念你。”   “你拿起我的一本书,我就会马上出现,”她说。“别忘了,我可是一去就是七十五年哦。”   “真叫人糊涂,”我说。   “别那么沮丧。我们会再见面的。”    “虽然只有一个星期,但我已经忘了在和你开始说话之前的那些晚上我都在干些什么。”   湖边的打架声越来越大,‘瞪眼’和‘傻冒’挤成一团。   “它们吓着了我的猫儿们,”普丽西拉说。   “我去让它们消停下来,”我说,我爬过走廊,向浣熊们打架的地方看去。“当我回来的时候,”我对她说话的时候感到她正在离我远去,“也许我就要下决心看看你到底有多真实。”   等我赶到湖边时,架已经打完了。一个大浣熊,嘴里叼着半只鱼,怒视着我,一点也不怕。另外两个没那么大的,站在十码开外。这三个家伙浑身都是流血的伤口,但没有一个看上去受了致残伤。   “给我悠着点,”我咕哝着。   我开始从湖边往回走。猫咪们还在走廊上,但普丽西拉已经不见了。我以为她进屋去再倒一杯冰茶了,也许去了洗手间,果真如此的话,那也是她不是鬼混的又一个证据。但是好一会儿过去,她也没有出来,我找遍了整个屋子。   她不在屋里,不在院子里,也不在废弃的谷仓里。后来我只好回到走廊上,坐在秋千里等着。   很快,‘瞪眼’跳上我的大腿。我懒散的摸着他,好几分钟后,我才意识到他是那么真实。   ***   早上我买了一些猫食。我不想把猫食放在走廊上,因为浣熊们会毫不客气地把‘瞪眼’和‘傻冒’赶跑,扫荡完猫食。所以我就把猫食进汤碗,将汤盆搁在厨房角落,靠近下水道的地方。我没有小纸盒,就只好把厨房窗户大开,好让两只猫儿随意进出。   我忍住不再去电脑上搜索关于普丽西拉的事情。剩下来的关键问题无非是她是怎么死的,但我不想知道。一个美丽,健康,周游世界的女人,为何在三十四岁死去?狮子把她撕成碎片?土人抓她祭天?成了让人变丑的热带病的牺牲品?在纽约被抢劫,被强奸,被谋杀?无论是什么原因,都已经在半个世纪前就把她葬送。我也不关心她在临死前几年在写什么书,她在其中所感受到的愉悦,一定类似和她从一地旅行到新的一地。不行,我绝对不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我心不在焉的干了几个小时的活,下午三点就开溜回家。为了她。   走出车门时,我就觉得不对劲。走廊上的秋千空荡荡的,‘瞪眼’和‘傻冒’从走廊上跳下来向我奔来,不停地蹭我裤腿,好像这样能让它们安心。   我叫她的名字,但没有回音。接着我听见房子里传来一阵沙沙声。我朝门口走去,正当我要进门的时候,看见一只浣熊从厨房的窗户爬了出来。   家里一塌糊涂。他明显是要找食物,但他能找到无非是罐头和冻肉,于是他就在屋子里大闹天宫,想找任何可以吃的东西。   然后我就看见了它:《和我的猫一起旅行》的碎片,那只浣熊似乎把找不到食物的怒气都发泄在这本书上,我恰好把它放在厨房的桌子上。内页成了碎片,封面成了破布,他甚至在书的残骸上撒了一泡尿。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想把书还原成原状,事实却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从儿时起就未曾流过的眼泪,这时也淌了下来。书不能还原,就意味着普丽西拉今晚不会来了,在我找到另一本同样的书之前,她再也不会出现了。   在一阵狂怒之下,我抓起来复枪,带着一只大功率电筒,出门杀了我见到的头六只浣熊。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特别是当我冷静下来之后,想到如果普丽西拉知道我刚才的滥杀,她会怎么想?   那天晚上我感觉极其漫长。早晨来临后,我赶到办公室,启动电脑,想法在www.abebooks.comwww.bookfinder.com之的网站上找到普丽西拉的书,这是两家网上最大的旧书销售站点。一本也没有。   我和以前认识的一些书商联系,但没有人听说过这本书。   我打电话给国会图书馆版权部门,指望他们能帮我一把。不成,《和我的猫一起旅行》没有正式版权,官方记录上没有这本书。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从头到尾都在做梦,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那本书都是幻影。   最后我打电话给查理·格里米斯,在广告上自称是“书侦探”的人。他大部分时候为选集编辑工作,将那些很久以前印刷的书和故事的版权许可模糊化。只要他收了钱,他从来不在意为谁工作。   花了他九天时间,花了我六百美元之后, 我得到如下权威结论:   亲爱的埃森:   你让我好生忙活。我几乎在半途中打赌这本书不存在,但你还是对的:显然你有一本限量,编号的版本。   《和我的猫一起旅行》由普丽西拉·华莱士(1926年去世)自行出版,这是一套有编号,限量200本的书。出版商是早已消失的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阿德尔曼出版公司”。该书在国会图书馆既没有注册也没有登记版权。   现在我们进入推测部分。我所尽可能说的就是,华莱士女士将200本中的100至150本送给了亲朋好友,另外50本很可能在她去世后当作垃圾处理了。我查过了,在过去十几年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这本书的售卖消息。在这方面很难再有什么进展。考虑到她寂寂无名,此书只是为了满足虚荣,流传范围仅限知道她的少数几个人,结论就是,该书在世上现存不会超过15到20本,最多如此。   你最好的,   查理   当你真的开始冒险,你不会思前想后,你就那么去做了。我那天下午辞了职,过去几年里我走遍全国,就为了寻找一本《和我的猫一起旅行》。到现在为止,我仍一本没有找到,但是我会继续寻找,无论花多长时间。我形单影只,但我并不气馁。   那是个梦吗?她是我的幻觉吗?我跟几个熟人倾诉过此事,他们都这么认为。该死的,我也这么想,问题是我并非独自一人旅行。我有两只猫科动物为伴,他们比世上任何一只猫都更加真实,更加确实。   所以,这人本来得过且过,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一生中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爱的女人早在半个世纪前就已死去。突然间,在某时,某夜,某个周末,我成为多年来惟一能让她回来的人。因缘流转,让她再度出现。我所有的昨天业已虚度,从今开始,我要为她储存明天。   总之,故事就是这样。我的工作没了,大部分钱也花光了。四百天来我从来没有连续两晚上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我瘦了不少,我都不记得身上的衣服穿了多久。没关系。惟一值得重视的事情就是我要找到另一本书,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   我后悔过吗?   只为一件事。   我从来没有碰过她一下。哪怕一下。   这是荣获2005年度雨果最佳短篇小说奖的作品。雨果奖(Hugo Award),是世界科幻小说界最重要的奖项,其名称来源于著名科幻杂志编辑,提携过整整一代科幻作家的雨果·根思巴克(Hugo Gernsback)。首届雨果奖于1953年举办,由世界科幻协会(World Science Fiction Society)负责评选,在每年一度的世界科幻年会(WorldCON)上颁发。雨果奖的主要奖项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中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及非小说类书籍和杂志类、艺术类奖项。近年来,奇幻类小说多次占据雨果奖重要奖项,包括2001年最佳长篇《哈利·波特与火焰杯》,2002年最佳长篇《美国众神》和2005年最佳长篇《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迈克·雷尼克,生于1942年3月5日。15岁开始发表文章,17岁发表小说,20岁出版小说集。他1959年开始在芝加哥大学求学,与卡萝相识并结婚,他们的女儿罗拉是1993年坎贝尔最佳科幻小说家新人奖获得者。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迈克用笔名发表了数百篇小说和上千篇文章。从 1989年起,迈克获得过5次雨果奖,提名27次;获得过一次星云奖,提名11次。他的代表作包括《追踪独角兽》(Stalking the Unicorn)、《肯尼亚山》(Kirinyaga)、《当古神死去时》(When the Old Gods Die)和《奥杜瓦峡谷七景》(Seven Views of Olduvai Gorg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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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译作版权属于译者陈灼,并受法律保护。除非作品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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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1-12 15:49:24
白面行歌
2012-01-11 12:56:55 白面行歌 (寡人有疾)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盲刺要发言
2013-04-01 01:10:09 盲刺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