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虚构的小说,而是真实的故事,美国历史上头号珠宝大盗比尔 梅森的回忆录。这位可不得了,从50年代到80年代的30多年里,他成功做案数百件,盗取了美国上流社会价值3500万美元的珠宝。而且我个人觉得这还打了埋伏,因为之所以有了这本回忆录,以及承认了这些案件,原因是他在80年代过于高调混迹上流社会,曝光被捕后承认或有证据指证的过往累积案件,而那些没有被证明的,他自然不会主动交待出来。
梅森出身平平,也没受过高等教育,但天生好相貌,心灵手巧加上言行得体,非常招人喜欢。年轻时为高档房产提供物管服务,有机会了解富人的珠宝财富以及行动规律,便以过人的缜密计划,以及胆识体能巧妙施盗,竟然百发百中,从未失手,警察和安保公司找不到破绽,竟然一直是一群身怀绝迹的强人所为。而导致他入狱的两次失误,也并非其盗窃行为本身,而是违背了自己规则的报应:一次是与人合作而非一贯的独来独往,后来则是在交了上流名媛高调曝光。
用现在流行语说,梅森是典型的高帅富,特别是中年以后精心蓄起胡须,衣着考究,品位上乘,懂风情顾家庭,会享乐谙友情,很是得人缘,吃官司之后也得亲戚朋友的济,加之找对了律师,善做法律交易,每次入狱也不过几年就恢复自由身,而大部分盗来的财宝也无从追究,让他衣食无忧。当然了,说他是雅贼,还因为此人从不明抢,不带武器,不使用暴力,不碰珠宝现金以外的物品,甚至不弄脏苦主房子,连门窗都在离开的时候尽量关好。他还非常懂珠宝,特别是对钻石有研究会欣赏,有些案子正是因为那些极其美丽的钻石让他不能自制,即使得手也不轻易出手,而是珍藏把玩。而针对名人,挑战高难,更让他觉得刺激。除了那些名商巨贾,贵族政要,他更喜欢对演艺明星下手,有的更是一偷再偷,足够娱乐。
梅森之盗,与其说为财,不如说是满足心理欲望,用弗洛依德的理论,就是幼时有阴影,成长有幻象,总希望成为本不可能成为的人物,这样想似乎就也合乎逻辑了。
《我只偷上流社会》比尔梅森 李格伦菲尔德 (Confessions Master Jewel Thief by Bill Mason and Lee Gruenfeld)新星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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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 闳 文
《我只偷上流社会》
2015-12-24 02:14:57
来自: Ja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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