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白——神经病系列之三 (试发表)

小说 创作
我深夜潜入草丛,找到长住在小区里的那只黄白相间的癞皮流浪狗,对它倾诉衷肠: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只狗回报我的唯有几声不知是好奇还是纳闷的呜咽。 我是这样子去喜欢这个人的。每天我睡觉前最后一个想的人,就是他。我好奇他今天到底做了些什么,快乐还是悲伤,有没有——哪怕是一分钟想起我这个对他而言微不足道的人。每天我醒来第一个人想到的人,也是他。我思量今天能不能见到他,想听到他的声音,和他一直聊天,渴望知道他的一切。我走路的时候看见一个引人注意的饭馆,我特别注意地看了看这饭馆是不是适合他的口味。我在网上定购了一双鞋子,因为我记得他的身高很高,我希望走在他身边的时候相差不至于过分悬殊。我到处不动声色地打听关于他工作的细节,只要听到别人提及他的名字就心跳加速。我收集了关于他的爱好的所有细节,然后分门别类地记录下来,再想方设法地去满足。比如说我偶尔发现他喜欢三角巧克力这个秘密,从此我的冰箱里就渐渐存满了这种品牌的巧克力。各种口味的三角巧克力在冰箱的每一个格里静静安置,我总是想——总在想。有一天他来到我的房间,无意间打开这个冰箱,他一定会高兴地尖叫起来。他可以坐下来吃很久很久,一直吃到天亮或者天黑为止。如果能吃巧克力吃醉就更好了。他在我的房间里醉了以后,我就可以搬一张椅子,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晚上了。 每到晚上我就为自己一个控制不住的念头而烦恼。我在想要不要出门去找他,或者打电话给他约他出来。如果我碰巧知道他今天正好一个人在家时,就简直跟疯了一样地想要去他家找他。一般来说我会给自己列举四种可能性: 1,我走到他的楼下去,抬头看见他窗子还开着灯。我上去,找到他的房间,敲门对他说:怎么办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2,我走到他的楼下去,看见他窗子还开着灯。我上去,找到他的房间,敲开门,一句话不说,紧紧抱住他。 3,我坐车到他的楼下去,给他打电话让他下来。他下楼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我对他说:怎么办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4,我坐车到他的楼下去,给他打电话让他下来。他下楼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然后我一句话不说,紧紧抱住他。 就是这四种狂想反复不断地折磨着我,让我夜复一夜在这样的狂想中无所事事地度过。关于表白这件事我是这样想的。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但是首先我希望让他知道。用时髦的重口味语言来说——我希望推倒他。至少把他生命中的一个夜晚占为己有。 但是问题是他偏巧已经有女朋友了,虽然是异地恋——而我因为知道了他的一切秘密,所以偏巧也知道他有女朋友了。所以这样的狂想从来就没有机会付诸实现。我只是很乐于这样想象而已。 关于我的疯狂还有诸多表现。比如我走在明明还有很多人的广场上,会觉得四周空旷无人,而他正在向我走来。有一次他真的向我走来了,我发现周围的一切顿时都像被龙卷风袭击过一样消失无踪。我完全不敢抬头看他,因为觉得他就像天神一样金光闪闪地从天而降。 因为我们一开始先是朋友,所以我们经常有一起吃饭的机会。但凡是有他在场的场合,我总是努力穿得更光鲜漂亮一点——但有时也会因为自暴自弃的心理故意穿得比平时更灰头土脸。这时候往往是我希望他认识到我的本质的时刻。我希望他透过我也许好也许不好的外表,直接看到我的内心。但是也许最真实的事情是他根本连我的外在都没有看清楚。 我努力尝试和他搭讪。如果在一顿饭里,大家都在说的话题里,我总是毫不犹豫地支持他。而他取笑我或者忽视我都无所谓。如果我一开始没有坐在他旁边,到最后我总是想尽办法换到他身边去。他偶尔用胳膊肘触碰到我就会感到很高兴。我当然不曾主动去触摸他;我不敢。 因为知道他有女朋友了,所以我这样肆无忌惮地接近就会显得很厚颜无耻。所以每当他和我谈起他远在他乡的女朋友时,我都会毫无原则地站在她那一边。当他抱怨、嘲笑或者用漫不经心的口吻谈起她时,我总是非常真诚地谴责他。我希望他幸福,也希望他们幸福。我总觉得喜欢他的人和我是同一类人,尤其这个人还幸运地被他喜欢上了。她不会有任何缺点的,她一定比我更加美好,也更值得得到与他相厮守的幸运。 和打听他一样,我打听关于她的一切。越打听我就越对这个不曾谋面的人心生迷醉。据说她的皮肤很白,有一点胖。说话声音很慢。和他是同一个小地方出来的,而且是她先追求的他。我越听越觉得她就是我另一个我自己。我完全能够体会她当时的迷狂和不自信。而她最终追求成功,我只会衷心地替她高兴。 大部分时候是我先联系的他。过不了几天我就受不了内心的驱使,主动发信息给他。说的话相当普通,只是问:你吃了吗。你睡了吗。你在做什么。他一五一十地回答我,从来没有装作没看见的时候。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他如此诚实,如此可靠。虽然他不会主动和我联系,但是只要我找他,他总是在那里的。这一点即使他有了女朋友我也可以肯定。因为我们是朋友,一种也许比爱情更加稳定长久的关系。 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喝酒。那天同样是我提议的,因为傍晚的风很凉爽,我刚好拿到了一笔外快。下班的时候我主动约他共进晚餐。他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个特别安静的音乐酒吧。大概有一两个小时左右,餐厅里除了我们之外没有人。我们要了一小瓶伏特加,把它镇在一大桶冰里。这是他提议的,因为他觉得“我很想喝酒”。我没有反对,虽然我是一个严重的酒精过敏者。也许是因为我觉得喝了酒以后很多话可以说出来的缘故。说来也奇怪,对于这场迷狂的恋爱,我的最高要求和最终目的,不过只是说出来。可是我始终没有办法开口。我们是朋友。 他一杯一杯地和我碰杯。我几乎和他喝得一样快。那天的饭菜也很好,都是他点的。因为喝酒我几乎没吃进去什么,但是好像也一直在往嘴里夹着菜。也许每一筷都少得可怜,可是为了让他高兴我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说什么特别重要的话,因为很快俄罗斯歌舞表演就开始了。美女和帅哥们在翩翩起舞,拉小提琴的维族大叔技艺出神入化。我疯了一样地鼓掌,尖叫,他则在对面微笑地看着我。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任何缺点他都是可以容忍的——当然也许是因为只是朋友,和他关系不大。无论如何我很高兴,我高兴得要命。他也很高兴。我们一直在笑,没完没了地用眼睛注视着对方,毫无内容地微笑。我们都肯定这场表演很好,他不断地回头去看——他把适合观看的位置留给了我,所以每次都必须扭头去看。 每当他扭头的时候我就想把他的样子照下来。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那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但是如果真的世界末日,那么其实我也不存在了。所以这个假设非常荒谬可笑。 这种自嘲没有阻止我照相。我偷偷地给他照了几张照片,都模糊得看不清楚眉目。但是这样也就足够了。我能够证明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某一天,我和他一起共度过。这样就足够了。至于他的样子,我早已非常深刻地记在了脑海里。 我们一直呆到深夜。酒喝完了以后就开始喝冰水。一杯接一杯地喝,也干杯。后来他说他喝醉了,喝水喝醉的。他指给我看他饱胀的小腹,每当他起身去厕所时,我总轻轻地淘气地拍打他的肚子。他的肚子隔着衣服也很温暖。我很愉快,仅此而已。 因为这是一个音乐酒吧,所以到了后来除了我们之外所有的人都上去跳舞。也包括那个笑嘻嘻的少数民族老板。老板不断地在我们这一桌周围盘桓,用眼神和动作包括言语示意我们上去一起寻欢作乐。可是我俩都很腼腆地摇着头。后来他开始觉得不好意思了,就拉着我的手让我上去。但是他自己不去。我抓住他的手,用力了一秒钟。发现他的坚决,就放开了。 我觉得我会一辈子记得他指尖的温度。一种粗糙的热暖。我们再也没有别的接触机会了,所以这是我的纪念品。 我在上面跳了一会儿就下来了。他微笑地在下面看着我跳,不管我跳得多么笨拙。 深夜我们终于一起回去了。他说要先把我送到了住所附近,再想办法回到十公里之外他的住所。走路送我回去的路上,我俩摇摇晃晃,看着彼此微笑都很愉快。他一直送我到不能再送的铁门口,说了一句“我送你上去”还是别的什么,但是事实上他等我拿出钥匙拧开门就站在那里不动了。黑暗里他的微笑闪闪发光,我呆呆地看着,关上门。 在黑暗里上楼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轻盈,快速,毫无畏惧。知道他就在楼下,正在慢慢地远去。我不想下去追随他的脚步,因为这样会显得很傻。我只是喜欢怀念他的温度。他是别人的,我偏巧喜欢上了他,如此而已。 就是这样我们的交往平静而愉悦。我不太想他到底知不知道、知道了多少这件事。也许我的表现足够明显了,明显到了他懒得去猜的地步。又或者我的表现过分明显,以至于让他心生疑窦。总之我们谁也不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地消耗着。我努力填补他女友不在的空白,他有时候愿意,有时候不愿意。我觉得我的分寸把握得很好,并没有让他觉得紧张过。 只有一次我犯了错误。那个周末的下午我躺在床上,心跳剧烈,非常孤独。我很想,很想见到他。从一早起来就想。至少也要听到他的声音。于是我说服了自己半天未果之后,打通了他的电话。一开始他没接。随即他又打过来。我约他出来吃饭,他说他很累。我百般诱惑,但是他不为所动。我假装生气,他说,那你就生气吧。最后我放弃了,挂断了电话。并不觉得多么生气,只是觉得丢脸,而且有一种把事情搞糟了的惶恐。我好像越过了那个安全的度,我对他提出了强硬的要求。但喜欢他明明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我不该越界,也不该强迫于他的。 好几天我都没办法从这错误和打击中回过神来。为了原谅自己我迁怒于他,把他的手机号码彻底地从我手机里删除了。我取消了对他的关注,打算从此忘记这个人。但是我渐渐发现这很难做到。喜欢一个人是毫无办法的事,即使他本质是个傻逼也不能阻碍你对他越来越深的迷恋。越不可能越迷恋。越不道德越诱惑。越禁忌越刺激。越冷淡,越热爱。我在隔离和等待中渐渐变成了一盆熊熊燃烧的火,这盆烈火在一个下午喝得酩酊大醉。 剧烈的呕吐中我试图想起他的样子,结果只是想起来我是如何地迷恋于他,为他所做的种种一切。终于我明白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哭了,同时感到神智清明。有那么短暂的、脆弱的一刹那。我想过就这样踉跄着去找他,向他展示我潦倒的醉态。好在最终我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去。他也许不爱他的女友,但是他也同样不爱我。也许我正是爱上了他的不爱本身。无论如何,这件事没什么值得谴责的。我所唯一遗憾的,是我没在把一切事情搞糟之前非常冷静、坦白而清晰地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我非常喜欢你。我喜欢关于你的一切。 说完就好了。说完就放下了。当然现在没有说出来也一样,一样可以放弃、放下、遗忘。不喜欢一个人比喜欢一个人容易掌控多了。我只要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凝视着天空,并且控制自己不要流出眼泪就行。控制这一点足以用掉我大部分时间和精力。 深夜的草丛有一点儿露水的湿润。我怀疑刚刚已经有人在这里痛哭过。那只流浪狗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仿佛我下一秒钟就能够从手边变出一根让他果腹的火腿肠来。这种妄念是它自生的,因为我知道我手头空空如也。这就是爱。这就是期待与靠近本身。想通了这个道理后我相当愉快。我决定坦白地对狗说:嗨,没有吃的。没有。狗呜咽了几声,就此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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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3-08-16 09:29:37
加油我要好起来
2013-08-20 11:20:38 加油我要好起来

“越不可能越迷恋。越不道德越诱惑。越禁忌越刺激。越冷淡,越热爱。”真的是这样啊,可是经历过就发现得到了更痛苦。

已注销
2013-09-10 00:56:18 已注销 (成为科比的邻居)

你的字不像现在很多作家那样矫揉,朴实的字眼却深刻的剖析了当今很多青年男女的内心世界 你写的是每一个人

舒一
2013-11-01 13:05:22 舒一

暗恋是一场寂寞的戏,唯一的观众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