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朝圣

散文 创作
迈克 发表于:
《狐狸尾巴》,广西师大出版社2011年1月
这是马蒂斯(Henri Matisse)的城市。 他喜欢它慷慨的光,我却喜欢它的夜晚。相同点是不含杂质,不论日或夜,都有种决绝的透明和彻底——拖泥带水的,只是介于它们之间的时段。 海湾向南,看不见日出也看不见日落,像一个阔而且深的山谷,兜载了最漫长的日光。夏季傍晚八九点,海水还是暖的,浸在温吞里的人懒,天色倒比人更懒,延挨着迟迟不肯转向黯淡。胭脂涂在天脚,不动声色漾进紫罗兰的领域,缓慢得和时代脱了节——是《三盖衣》那类濒临绝种的戏的步伐,为一个简单的动作琢磨大半天,思前想后,置当前于罔顾。 我忽然醒悟,天际这片悄悄掩然而至的暧昧就是“晚霞”。多么生疏的名词,就如由孩童时期闯进成人世界过于仓促,忘了塞入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隔了几十年懵懵懂懂记起。啼笑皆非——从来不觉得欠缺,表示可有可无,翻出来顶多只是肋骨,倒还是翻了出来。 黑齐了才发觉,海湾左边尽头有座灯塔,一闪一闪,向航海者宣布陆地的存在。海岸线弯弯曲曲,乘风破浪之际撞上去可不是开玩笑,绝对并非投进尼斯怀抱的正确姿态。右边很远很远的地方也有灯塔,大概是安第柏。法国南部这一截,在美术史上好像诸侯分割土地,每个地方镇守着一个大名鼎鼎的艺术家:安第柏是毕加索(Pablo Picasso),康纳是雷诺亚(Auguste Renoir),曼当是高克多(Jean Cocteau),凡斯的圣保罗是夏迦尔(Marc Chagall),尼斯是马蒂斯。 马蒂斯美术馆在尼斯山上的司米耶,外墙髹了炽艳的辣椒红。坐落著名的丽琴娜酒店旁边,起初我还以为是酒店的附属品,被马蒂斯租来当画室。后来弄清楚,他没有在小别墅住过,一直于丽琴娜起居工作。美术馆有一系列美人鱼素描,看见灯塔的时候我嘴角浮起微笑:或者某个月色明媚的晚上,好奇的美人鱼游近岸边欣赏旋转的明灭,画家眼疾手快,在纸上留下了写真。 丽琴娜后来改成公寓。一九一六年他首次来尼斯下榻的好岸酒店如今招牌仍然高挂,却换了地址。当年对着美国长堤,推开窗是无敌海景,如今搬到旧址后街,虽然一箭之遥,情调南辕北辙。他在丽琴娜逗留时间很长,一般人远道前来朝圣,都渴望能够进去看看。但我更想参观好岸酒店他从前住过的房间,因为这里是他和尼斯初恋的温柔乡。 想归想,两间旧酒店都不得其门而入,只能在外面驻足,抬起头聊表敬意。好岸的墙颜色模棱两可,粉紫带点灰,像晚霞告别时在它额角吻了一吻,整个晚上都做着轻盈愉快的梦。香艳的联想蝴蝶般飞舞,眼睛却停在墙上镶着的石牌——名人赏光临幸,后人立标为记。马蒂斯之前,契诃夫(Anton Chekhov)也住过。再之前,一个名叫德勒撒•马丹的女子在这里度过一夜。谁?文学史和美术史皆没有记载这个名字。真是隔行如隔山:她不沾笔墨不涉风月,终生的成就是做人,死后被追封为圣婴耶稣之圣女德勒撒。我不禁莞尔——横冲直撞无心插柳,倒成了名正言顺的朝圣。

© 版权声明:
本作品版权属于作者迈克,并受法律保护。除非作品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1人
最后更新 2011-02-24 10:28:19
相心
2011-02-24 10:45:26 相心 (只有前路,沒有歸途。)

好美好美啊啊啊!!!

南宁大光头羊毛
2011-03-31 18:32:23 南宁大光头羊毛 (大吃大喝)

写的真美。

普蓝深红
2011-04-11 22:53:20 普蓝深红 (上个豆瓣都像放假一样)

在店里的果盘里加一枚菠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