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场景

散文 创作
周嘉宁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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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地理盲,对于美国的认识大部分来自于美剧,好莱坞,公路电影以及斯蒂芬·金大雪封路的缅因州。作为城市人,凡是有关纽约的故事常常容易轻易打动我,这没有什么稀奇的,纽约三部曲这种书名很容易诱惑我购买。而与此同时,文德斯电影里那些荒蛮之地的加油站,笔直公路,偏僻口音,汽车旅店也是能满足幻想的冷酷地带。 罗恩·拉什在《炽焰燃烧》里几乎所有故事的背景都发生在南方阿巴拉契亚山区的荒野。有些书评人自然要抓住这一点做文章,因为“从他的小说里可以窥见外省生活的风貌”或者是“另外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美国”。这话应该怎么说呢?没错,罗恩·拉什确实在描写冷酷的山区生活,可是难道人们在阅读这些小说的时候真的会心怀一种“我了解了另外一个地方的风貌我对美国的认识更全面了”的欣喜心态么。其实若不是我因为写这篇文章而去翻了翻资料,我大概不会记得阿巴拉契亚山区以及南卡罗纳,北卡罗纳这些地名。我只是简简单单地被震住了,被罗恩·拉什震住了! 我在读到第一篇《艰难时世》时就被最后一段话震住了,他说,“雅各布闭上眼睛,却并未真正入睡。相反,他幻想起了一个个城镇,饥饿的人们攀附在火车车厢上,寻找一份不可能找到的工作,居住在小木屋里的家庭,甚至连一头背部下陷的老奶牛都没有。他幻想起城市,在高耸如山岭的大楼下,鲜血染红了人行道,他试图幻想一个比他所在的地方更糟糕的地方。” 他所有的小说几乎都在描写这个“他所在的地方”,不能再继续糟了。那儿的人穿劳动靴和工装裤,家里常备猎枪,总有人住在拖车里,吸毒嗑药。以至于如果出现有如“忍冬的芬芳”这样的词语,简直会叫人觉得美极了,忍不住想要在这样的荒野之地里深深呼吸一口才好。 朋友提醒我说,不要光注意到那部分契合我心声的冷酷,荒凉,再仔细看看他的故事,以及他是如何讲故事的。他大概算得上是那种可以成为老师的作家,而他的生活背景和文化研究方向又提供他各种绝妙的故事题材。既是山区,又是大萧条背景,被社会进程抛弃的角落,真叫我这样被囹圄于城市的人羡慕。我当然认同她说的这一点。除了被收录在《炽焰燃烧》里的小说,最近被译者姚人杰贴在豆瓣上的那篇《模范囚犯》也是典范,这是篇2011年罗恩·拉什发表在纽约客上的小说。与《林肯支持者》有些相像,都有位看似恬静的乡舍年轻女性,最后却给予男人致命一击。我猜想在读这些故事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忍不住屏住呼吸。 而对我来说,最爱的却是其中一篇几乎谈不上有故事情节的小说,《等待世界末日》,我自说自话地想,大概这才是罗恩·拉什所有小说的母题。所有的冷酷,绝望,缺爱,杀戮,孤独寂寥都是因为这幅无以描摹的末日场景。这末日场景没有任何斯蒂芬·金缅因州的恐怖气氛,也丝毫不迷惘,归纳起来说大概就是那句话,“他立志要让世界变得更好,可是世界对此一点都不感兴趣。” 其实中国大概有更多的山区文学乡土文学,中国的山区文学中也有很多荒蛮之地,或许有更多的贫穷与苦难。但是为什么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有大量大量的苦,大量大量的挣扎(或许有时候连大量大量都没有,有时候还要表现得积极向上,有时候甚至还打着民俗风貌的旗帜来吸引人,真没劲),从来没有真正的酷,真正的酷是被暗影笼罩着也没有关系,不曾惧怕的。 罗恩·拉什的写作让我明确感觉到他大概就是我心目中真正的男人形象,坚不可摧(说真的,我极度讨厌男作家的自作聪明和为了显示聪明而流露出来的戏谑,烂透了!)。我确实想花更多的笔墨来赞美他的男人风骨…与之相比,屌丝这个词语真的可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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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7-09 16:20:40
荞麦
2012-07-09 16:22:51 荞麦 (他们照旧穿行于密林中)

明天带上火车继续读…………

盛夏绽放
2012-07-09 16:38:17 盛夏绽放 (你首先是你自己。)

李娟写新疆的那些散文,算不算是你说的那种“中国的山区文学”?

bololo
2012-07-09 17:15:55 bololo (咕。)

不算。

黎众生
2012-07-09 17:39:06 黎众生 (要有音乐和酒!)

我觉得你括号里关于某些男作家描述让我觉得冯唐是这样的男作家,太爱标榜自己。

高尔基呀
2012-07-09 20:17:12 高尔基呀 (永结无情游)

我超级喜欢超级喜欢超级喜欢罗恩。。。。。

卡尔维诺J
2012-07-10 00:19:17 卡尔维诺J (一边红 一边绿)

李娟明明是高原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