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tracy的短篇作品
发表于 《一个》10月6日
小说 创作
此文会收录在即将出版的新书《每个人都美好且值得被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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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一个》4月20日
小说 创作
天寒地冻,年关将近,我跺着脚在星巴克里等我的抹茶咖啡,突然就看到安妮网志的更新:“爱一个人是那么容易,找到一个爱你的人是那么难,而和你爱且爱你的人相守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心头一凛,立刻打电话过去,铃声嘟嘟地从头响到尾,我执着地打了一次又一次,仍然是语音信箱那个冰冷的女声。
我知道安妮是在10年,我们大学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她。老师在课堂上展示她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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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寒地冻,年关将近,我跺着脚在星巴克里等我的抹茶咖啡,突然就看到安妮网志的更新:“爱一个人是那么容易,找到一个爱你的人是那么难,而和你爱且爱你的人相守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心头一凛,立刻打电话过去,铃声嘟嘟地从头响到尾,我执着地打了一次又一次,仍然是语音信箱那个冰冷的女声。
我知道安妮是在10年,我们大学里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她。老师在课堂上展示她的作业,而男生们则三三两两在宿舍和篮球场上谈论她的身高腿长,她舞蹈表演时的性感撩人,他们讲啊讲的就开始嘻嘻笑,说有哪个哪个人又在她后面跟了一路,或者又跑去她的教室坐在她后面旁听。女生里面会谈论她的打扮,她穿什么款式的裙子,背哪个牌子的包包,安妮顺利的爱情生活让我们又羡慕又嫉妒。她在大学里面和系里学生会的主席谈恋爱,进了投资银行,又和大她十岁的经理谈恋爱。我唯一一次在校园里面看到她,她穿着粉色的裙子,披一个大披肩,似是要赶着去上课,她走得挺拔又飞快,有两个男生在后面巴巴地跟着她。交错而过的时候她突然唤我的名字,我吃惊地抬眼望她,她正好也望过来,眼里全是真挚的笑意:“一个月前周会,领奖的时候我见过你。”
12年,大学毕业的第一年,我被分配去做一个上市的项目,做了两个多礼拜,投资银行的团队也来了,那一天我抱着一大堆文件,顶着新烫的卷发,踩着新买的并不合脚的高跟鞋,晃晃悠悠进门的时候,突然就看到了她的侧影。她还是很瘦,从衬衫到外套到鞋都是黑色的,我喜出望外和她打招呼,忙不迭告诉大家她是我校友,她点点头,很快就垂下头,用刘海遮住半边脸,连敷衍的笑容都没有。我自讨没趣,悻悻地走开了。
但是我却猝不及防在洗手间里看到她用勺子敷两只肿得像桃子一样的眼睛。
她看到我进来,惊得身形一晃,勺子当啷一身掉在地上,我捡起来递给她,她犹豫了很久,最终转过头来,拨开被泪水糊在脸上的刘海,让我看到了她的面如死灰。
她扶着镜子,虽然止住了眼泪,但还是忍不住打嗝和抽泣,脸颊和鼻子都红红的,睫毛膏糊得满脸都是,我从口袋里拿出湿纸巾递给她,她接了过去,顺便紧紧捉住了我的手,断断续续好不容易说完了一句话:“如果不麻烦的话,陪我说说话吧。”
无论是那个英俊潇洒的商学院主席,还是那个月入几十万的银行家,他们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成功人士的商场传奇依靠着大量的手段和心机,花招和诡计,大多数女人都只是爱他们的钱,安妮却是真心仰慕他们在谈判桌上的挥斥方遒,在讲演台上的舌灿莲花,并甘愿深夜等他回家,为他泡一杯清茶。
我坐在马桶圈上,听安妮讲那个银行家因为常常出差,所以在世界各地都有女朋友的故事。她无数次告诉自己他真的是很忙,他真的每天都要加班到凌晨,她陪他去应酬,客户恰好是一群女人,他叫这个宝贝,叫那个甜心,开着深藏不露的黄色笑话,言语神色间多有挑逗意味,女人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唯有她已经在一边喝得烂醉,吐了一地,亦流了一身一脸的眼泪。他觉得尴尬,让司机送她走,给她在酒店开了间房,第二天又让司机去接她,顺便还有一只赔罪的卡地亚手镯。她述说的时候满脸通红,用力呼吸着好摒住眼泪,她拼命捏着自己的手,已经掐出了血印子——我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真实的痛苦。
一切都会好的,我侧过身子,避开垃圾桶,然后别扭地把她抱在怀里,她天生有种飞蛾扑火的个性,做任何事情都纵身跳入,倾尽所有,而我觉得这种个性本身是如此危险而令人着迷。
那段时间,她每天早早到公司,然后取出在放在冰箱里的勺子到洗手间敷眼睛;她拼命三郎一样工作,连复印买咖啡这样的活都揽下来;她总是匆匆来去,拒接和任何人同行。
我非常沮丧,因为没有什么是我能做的。我大学里或多或少有些嫉妒她如此风光,但朝夕相处下来,发现她内里也不过是单纯善良的女子,但偏偏这个世界的规则并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沮丧地几乎也要落下泪来,反倒是她来安慰我:“我们这么善良赤诚的人,一定会有好结局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捉着我的手,她的手冷得不像是活在潮湿的热带夏天里,彼时我们坐在公司后门口的楼梯间,她从自动售卖机里买了两瓶冰可乐,一瓶给我喝,一瓶照例用来敷眼睛。
项目结束的那天老板请客吃海鲜,酒足饭饱,我和她站在地铁站的出口,我欲言又止,看着她转身离去,突然几步追上去,紧紧拥抱了她一下。
“你放心吧,我最近已经哭得没那么多了,晚上也能睡几个小时。”她笑嘻嘻地跟我说,当然,笑容照例是没有到达眼底。她为了应景穿了条大红色的裙子,围着条同样鲜艳的丝巾,整个人都是格格不入的喜气洋洋。
我们挥手说再见,我又担心,又难过,但在心里相信着,如果有人能跨得过这个坎,一定是这么勇敢善良的她了。
我虽然不再和她天天见面,但我每天都看着她网志的更新,她也不断发照片给我看。她穿着新买的裙子,她擦了粉色的指甲油,她恢复了舞蹈训练,她开始学她一直想学的作曲,她站在舞台上焕发万丈光芒,她策划了新的旅行,甚至还买了新的相机。
我勤勤恳恳地为她每一条更新都点了个赞。
13年五月一个周日的晚上,我正在准备第二天出差的行李,她突然打给我:“明年四月份陪我去摩洛哥吧。”
“啊?”我一时愣住,我敏锐的第六感让我问道:“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在逼我向诸多神明发下誓言之后,她终于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摩洛哥男子,他向他求婚,而她准备去嫁给他。
“你做我的伴娘好不好?你知道,没有你,我大概就永远被打沉在地底卑微地翻不了身了”她这么说,坚定愉悦,爱情既给了她软肋,也赋予了她盔甲。耳筒里她的声音明快爽朗,不停地给我讲摩洛哥婚礼的习俗,她听起来那么的无坚不摧,再也 不是一年前咬紧牙关直到躲进了洗手间才让眼泪决堤的小姑娘了。
“还有谁会去吗?”我问,既然是婚礼,就算不铺张排场,也总要热热闹闹风风火火体体面面吧。
她突然就愣了一下,我能想象到她吐舌头的样子:“我还没敢告诉其他人。”
她的未婚夫是她去摩洛哥认识的当地画家,夕阳西下,她穿着当地的传统长裙,带着丁零当啷的银质手镯和耳环,漫步在桥上,她的眼睛里有真诚和好奇,她的背后是广袤的土地和一座座清真寺。她因为落日美景而驻足停留,有个留络腮胡子的画家执意要免费画一幅肖像画送给她。他站得离她很近很近,屏息凝神观察着她的身体和裙摆,度量了尺寸之后挥毫作画,一直画到天完全黑,然后又执意带她去吃地道的当地菜肴,和新鲜产的酸奶。等到酒足饭饱,他在她额头轻轻一吻之后转身离去。她闻着空气里残留的他的香水味,看着画上仰着脸笑容跳脱美好的自己,突然看到角落里有他留下来的电话号码和脸书账号。
她在之后的一整个行程中都因为那额头上轻轻的一吻而心笙荡漾,每遇到一个街头画家都会驻足观看,想要寻找他的些许影子,最终忍不住加了他的脸书,又贸贸然给他发了短信。
我不放心,当下就约她出来面谈。我到的时候,她穿着一条柠檬黄的裙子,占据了阳光最充足的一个角落。她目光灼灼,笑容点亮了她周围的一小片世界:“因为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我喜欢笑,而他轻易就能让我笑出声来。无论是他画的一幅简笔画,还是一条简单的问候早安的短信。你知道,一年前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失去了笑这个表情呢。而且他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借由他,我开始认识另外一个未知的世界。
她的每一句话都是关于他的,他看世界的方式是那么单纯,他对所有的事情都充满了信心,他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阳光满满的,他毫无保留一点儿心机都没有,他还收养了许多无家可归的小动物,他拒绝了学校的教职坚持过着贫穷却快乐的的卖画生活因为他喜欢观察形形色色的人。
“于是他就观察到了你。”我打趣道。
她终于闭了嘴,脸红红地去拿蔓越莓慕斯蛋糕,她的小拇指上带着一个黑色的石头做成的戒指,据说是他亲手打磨的。她有意无意总会去摩挲那枚戒指。
“如果嫁给他,我就要改信伊斯兰教了。”
“我昨天和他的妈妈通了电话,但是他妈妈一句英语都不会,全要靠他翻译。你说我是不是应该现在就开始学阿拉伯语了?”
“他说等我明年去摩洛哥,就会按照传统礼节向我求婚。你看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她约我出来给我看她的新舞裙,又忍不住开始讲她的甜蜜故事。她讲得很快,我看着她瞬息万变的表情,时而紧张,时而兴奋,时而迷茫,但一直是笑着的。
“这些都没有你现在说起来这么容易,你是知道的吧。”我犹豫良久,还是忍不住说了这句话。
“知道,我知道好好爱一个人有多么难,我自己试过了很多次,但每一次都不得要领。”她眼眶有点儿红了,抬起手来抚摸我的头发:“但是我每一次都鼓起勇气告诉自己,下一次遇到对的人,依然要毫无保留,全力以赴。我从来没有遇到一个人这么纯粹地爱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不图任何回报不掺任何杂质的真爱的。将来要付无论要付什么代价,我都无怨无悔了。”
11月底的时候,我去了大学同学的聚会,三个多小时,除去开头的寒暄,大家谈论的都是安妮。谈论这个骄傲美丽的女子被投资银行家狠狠伤害,谈论她竟然爱上了一个穷困的画家。有人叹息,有人愤慨,有人侃侃而谈,有人幸灾乐祸。
“她到底为什么爱上他啊。”每个人都这么问。
“是不是人生太通达太顺利了想换一换口味?”有人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的,听说有非洲那里兴巫术,能把人迷得死心塌地的。”有一个女生压低声音,招手让大家过去,她拿出ipad,找出非洲的神秘图腾和巫毒之术给大家看。有几个人立刻舒了口如释重负的气。
我一时怔住,然后胡乱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我身旁的男生突然站起来想问我要电话,我近乎粗鲁地推开他,还不小心被裙子绊得趔趄一下。我一出包房门就立刻打给她,却一直没人接。
到了半夜她心急慌忙地打电话给我,呼吸急促,语无伦次,压低声音在电话那头说了很久我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连猜带蒙才明白原来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家人,她妈妈哭得几乎要昏倒在地,她的爸爸恨铁不成钢地拍着桌子,掷地有声地说如果她嫁去了摩洛哥,信了穆斯林,就再也不是他们的女儿了。
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能约她出来喝酒。替她打电话给她妈妈说她的女儿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去机场准备私奔了。
她真是越喝越清醒,喝到第五杯的时候她告诉我:“无论如何,我的婚姻和我之后的人生都是我自己的决定,好坏都是我自己承受,和任何人无关。”我目送着她踩着高跟鞋威风凛凛地从兰桂坊里走了出去,长发飘扬成了一面旗帜,然后第二天她打电话告诉我,她骗她爸妈她已经分手了,甚至还答应了她妈妈给她安排的相亲。
我后来瞒着安妮加了她男朋友的脸书,想要看看他到底有多么好。他英语不太流利,对于金融业也知之甚少。他一听到安妮的名字便很兴奋,跟我讲她大学的时候一直考第一名,她参加了好几个舞蹈比赛,在星光大道上跳过探戈,工作上的业绩非常出色,但一听到我和她是旧同窗,立刻求着我问我安妮的各种小习惯。他告诉我安妮是那么特别的一个人,自信开朗活泼幽默的异族女孩,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带他看许许多多崭新的风景。他说那些话的时候,我眼前浮现出安妮的样子,她握着一杯威士忌壮士一般地一饮而尽,她在所有工作或者谈话的间隙查看手机短信,她一听到手机铃响就立刻掏出来查看然后忍不住抿嘴笑起来。我想那个卡萨布兰卡的午后,她走在桥上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一定迷人极了。
“他是个好男孩,祝贺你。”我发短信给她。
我拿着冷掉的咖啡,怔怔地望着手机上她的网志更新。
我上一次见到她是在圣诞节之前。她告诉我她等不及第二年复活节去摩洛哥接受求婚了,她要立刻见到他,被他抱在怀里。
她找了她妹妹打掩护,她的妹妹飞去日本过圣诞节,她却转机直接去了摩洛哥。他在机场接她,一看到她的人影就扑过去把她搂在怀里。那个怀抱比梦中想的还要温暖,他的唇舌比言语所能描绘的还要甜蜜,他开车载着她兜风,他拉着他的手在沙滩上奔跑,不用相机,他用彩笔画下她翩飞的裙裾。他们互相喂食当地产的乳酪和水果,夜夜相拥而眠,根本不能分开一分钟。
她给我发来的照片里出去摩洛哥的蓝天白云,就是他和她,他望着她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接吻的时候她闭起的眼睛扬起的脸颊是那么甜蜜,所有的照片里他们都是灿烂地微笑着的,以至于我觉得他们两个可以就此白头到老。
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拨通了她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很淡然地说,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为什么?”我尖叫起来,吓得路人纷纷侧目而视。
“因为我从一个浪漫美好的梦中醒来了。”她这么说。
她一直像所有人那样意识到这段爱情在现实上的差距和障碍,她像灰姑娘一样穿着水晶鞋努力跑向自己的王子,然后在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突然惊醒在现实世界里。
毕竟我们还是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
现实世界里,她的摩洛哥爱人也因为要迎娶一个异族女子而饱受家中长辈的质疑,她的母亲不断给她安排相亲对象,她无法在摩洛哥找到工作,他的艺术天分也不适合功利的香港,价值观的差异,远距离的煎熬,他送她去机场,流着眼泪吻别,看到落地窗外飞机振翅而起的时候,他们突然觉得到了放下的时刻了。
他们都不想看到最爱的人放弃家人和前途,也不愿意美好的爱情在世俗的眼光和内心的不安全感中消磨殆尽。
并不是求不得然后退而求其次的放弃,“我很庆幸我们是在仍然深爱着对方的时候说的分手,所以现在回想起来,也只有甜蜜和美好,没有抑郁和苦涩。”
我在安妮的舞蹈教室外面等她,那个戒指现在成了她的吊坠,在她每一次旋转跳跃的时候高高扬起。
“不舍得藏起来,但也不能戴着啊,不然别人以为我订婚了怎么办。”她耸耸肩。一点儿都不像刚刚分手的人,她挺胸抬头,姿态比任何人都要骄傲。
在露天的酒吧里,她信心满满地告诉我,这段这么难以维持的关系让她想了很多,懂得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她轻轻含住杯沿的一颗草莓,眼神清澈宁静,脸上有淡然的笑容,和当年在洗手间泣不成声的她判若两人。
当然,也有坐在角落的一位绅士看出了她的卓绝,拜托酒保送给她一杯特调鸡尾酒。
她举杯碰了碰我的杯沿,暗地里比了个胜利的手势给我。
“我从来没有像爱他那样爱过爱他人。”她对我说,“我以为之前那么多次伤害之后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但我现在意识到我还是可以去相信,可以去体会,可以去付出,可以去爱。我非常非常感谢他。”
她的手机震动起来,她冲我吐了吐舌头,埋首回复起来,我可以看到屏幕上他的头像。
“我并不是不爱他了。我是换了一种方式去爱他,给他自由,也放我自己自由”她和我一起走在树荫下的马路上,路旁杜鹃花都开了,原来已经是春天了。
“那之后呢?”我还是忍不住要问。
她拍了我一下:“着什么急,我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就一定会遇到最好的安排。”
爱情这个过程是如此复杂,心如小鹿乱撞,头脑却融化成一片黄油。但无论是在最艰难还是在最快乐的时候,安妮总是说:“一定会有人来爱如此真挚又赤诚的我们的。”
当然了,我也确确实实爱着她。
最后更新 2019-03-17 22:00:06
发表于 《美文》2014年2月下
散文 创作
在人生的低谷期捱了很久终于请到了假,飞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寻找红宝石的鲜奶小方,看到那朴素的店面和操着一口上海话的傲慢店员时已经内心大喜,立刻买了两个,甚至等不及回家品尝,迎着呼啸而过的北风,站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已经大吃起来。
小小的长方形,切得并不规则,海绵蛋糕上敦厚实诚一层奶油,也没有做出什么美丽的裱花,只放着半颗人造樱桃。入口却惊艳地很,非常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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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低谷期捱了很久终于请到了假,飞回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寻找红宝石的鲜奶小方,看到那朴素的店面和操着一口上海话的傲慢店员时已经内心大喜,立刻买了两个,甚至等不及回家品尝,迎着呼啸而过的北风,站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已经大吃起来。
小小的长方形,切得并不规则,海绵蛋糕上敦厚实诚一层奶油,也没有做出什么美丽的裱花,只放着半颗人造樱桃。入口却惊艳地很,非常纯正的牛奶味,细腻香甜,不带任何修饰地在口腔里攻城略地,非常原始的好吃,再加上刚从冰箱里拿出的缘故,还凉丝丝的,又有点儿像小时候吃的光明牌冰砖。一口气吃完两块鲜奶小方的我站在吴江路街头,看着大爷大妈抢购年货,还有小情侣们挨在一起埋头玩手机游戏,绷了很久的弦突然就松了。
在浅水湾边圣诞派对上,我和一个在中国出生法国长大又去加拿大工作的朋友谈论归属感的问题。我是上海人却在江苏长大,又去了香港念书,兜兜转转去了美国和法国,再回到香港工作,说起来不见得多么传奇,但却很难找到归属感。我夏天的时候宁可买无数个吸湿袋摆在每一件大衣的口袋里也不愿意买一台小抽湿机,冬天的时候宁可自己在被窝里抱着瓶热水瑟瑟发抖也不愿意买个暖炉,全是因为过了今年就不知道明年会在哪里,说好听点而是一直在路上,说得可怜些,就是从来没有找到过停泊的港湾、孤单,寂寞,觉得自己形单影只是当然的事情,矫情起来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可怜的人的时刻也有,斗过嘴,流过眼泪,受过伤之后再把自己拼接起来,纷扰烦忧的原因各种不同,但那些平静的时刻,往往和食物有关系。比如生日的时候朋友带我去爵士酒吧,让主唱特别为我献歌一首,我喝着Sangria,慢慢就温暖起来,开始跳奇怪的舞,唱走调的歌,抱着邻桌的帅哥,跟着吉他的弦摇摆。比如事业遇到挫折又和男朋友吵架的时候,姑娘们来我家做法式大餐,长棍面包切开了加上蒜蓉去烤,香槟倒进杯子里再在杯沿加上一颗草莓,巧克力蛋糕在烤箱里慢慢膨胀起来,满屋子的黄油和牛奶香气里,连日来上上下下的心也终于安稳了。再比如想念家乡的时候,就开始想到春节时候的那一桌桌好菜,奶奶偕同家里所有的女眷们提早半个月就开始准备,到了大年夜的厨房更是成了奇妙的魔法场所,墙角堆着的大白菜土豆冻肉变成一盘盘一碗碗美味佳酿,吃得手指头和胃里全是油花儿,成年人们忙着推杯换盏,孩子们则想念着压岁钱和烟花,那时候的我还会吃着大白兔奶糖聚精会神地看春节晚会,拼命努力要挨到零点钟声敲响的那一刻,边上的大人们就抽着烟吃着炒花生米玩斗地主和八十分。
好像过去了很久很久,又好像近在眼前。
老家的年夜饭菜单是年年都 不会变的,虽然爷爷每年亲自设计加彩排,邀请叔叔伯伯姑姑婶婶来讨论和试菜,最后那笔龙飞凤舞的字写出来的菜单分发到我们小孩子手里,我们还是只记住了水晶肴肉和白切门腔,三黄鸡和烤鸭,百叶结红烧肉和熏鱼,大煮虾仁干丝和压轴的韭黄春卷与八宝饭。三黄鸡肉质柔软嫩滑,脂肪丰满却不油腻,肉的纹理间有嚼劲却不会老,我最爱那块滑腻腻的鸡皮,好在那时候也没有脂肪肝的概念。夹一块三黄鸡,看那尤带粉红的肉质,蘸加了大蒜和酱的酱油,放进嘴里,满嘴的丰腴有点儿像十月份吃阳澄湖大闸蟹时候满口膏油的快感。还有赤油浓酱的红烧肉,酱浓汁厚,糖丰色重,每一块肉都有晶莹剔透的肥脂,还有色泽红亮的肉皮。我是最喜欢吃那层皮的,劲道弹牙之外,还有脂肪特有的细腻口感,现在想来我生得如此白嫩,大约和小时候摄入了很多胶原蛋白脱不了干系。那一瓦罐的红烧肉里面,百叶结和鹌鹑蛋都是留给我们小孩子的,这些平时毫不起眼的食物,吸收了肉的汁水,简直像脱胎换骨一样,入口满满都是鲜味。酒足饭饱之后还要吃一大锅汤,里面放着各式肉丸,撒一把菠菜和香菇,咕噜噜下去一排婶婶亲手包的鲜肉蛋饺,如果春节在二月中的话,就能够再放一棵鲜嫩卓绝的春笋,整锅汤的味道都飘逸灵动起来,我们吃得满腹油水,但还是忍不住抱着旧瓷碗,每个人呼噜呼噜喝上两碗。
过年的时候家里总是放着糖果盘,花生瓜子是少不了的,还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花生糖,牛轧糖,和金币巧克力。德芙在那时候是稀罕物,每次拿出来的时候,奶奶总特意在我口袋里装几个,生怕我抢不过别人。煤气炉上用一丝小火煨着的红烧羊肉砂锅也是不能少的。我工作之后有一阵子在内蒙古出差,上好的羊肉,毫不修饰地下到锅里去,再呼啦啦捞起来,蘸上点辣椒油就风卷残云般吃下肚去,虽然肉质是极好的,但豪迈的作风总是让我颇不适应。而那个童年的砂锅里的羊肉则是精致又内敛的,羊肉连着皮和骨,加上八角,料酒,酱油,葱,姜,最后再放上红白萝卜,炖地皮肉都酥烂,整个房间就被雾蒙蒙热腾腾的香气四溢所感染了,每位披着雪花穿着冷风进来的客人都会得到一小碗羊肉,切点儿葱花,趁热吃下去,再来一杯只有过年过节才舍得喝的西湖五月的龙井茶,大人们身子暖了,话匣子也打开了,把过去一年企业效益不好孩子考中学不争气的苦恼都吐出来,我们小孩在周围故作殷勤地端送点心和水果,为的是能听到些八卦趣闻,隔壁家的男孩子的消息,还有想偷偷摸摸大人们揣着裤兜里的红包厚不厚。
这种喜庆一直要持续到正月十五之后,然后便开始面对冰箱里满满当当的剩饭剩菜发愁。牛舌,卤味,素鸡,四喜烤麸,牛肉羊肉猪肉鱼肉,全都剩了下来。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都在下阳春面吃,再烧一个荷包蛋,从已经冷却成冻的剩菜里挖一块红烧大排或者红烧鲫鱼,铺在那碗清淡爽口的面上,一直等到窗户上贴着的喜字被春雨褪去了颜色,而糖罐子也慢慢见底了。
我好多在国外的朋友都成了大厨。学外语,选课,打工,派对,拍拖,度假,这些当然都是必修课,但无论是圣诞节红色绿色装扮的圣诞老人和墙角装着许多闪闪发亮的小彩灯的圣诞树也好,复活节大街上打扮成兔子派发巧克力彩蛋的推销员也好,或者万圣节的南瓜味布丁以及酒吧里的僵尸木乃伊芭比娃娃和蜘蛛侠也好,它们都是喧嚣的,热闹的,花花绿绿以及花天酒地的,却总让人有些来来去去终究会从指缝间溜走的惆怅之感。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剩下,这句话现在听起来矫情地起一身鸡皮疙瘩,但每次回头去看曾经游学的照片,那么亲近睡在一个被窝里,喝醉的凌晨相携着小心翼翼走下积雪的山坡,哭着笑着搂在一起说着体己话就忘记时间的朋友们,也呼啦啦一下就三年再也没有见过,再也没有击掌和拥抱,再也没有围一起看着彼此的新裙子嘴里刻薄着眼里却全是温暖。出门在外哪怕万事打点地在妥当,也没有在家里那种妥帖感,心里踏踏实实安安定定的,反正天塌下来还有爸爸撑着。
如果爸爸不在的话,好歹学会做爸爸独门配方熬制的腌笃鲜把。哪怕中国城里没有嫩嫩的春笋,没有腌制好的金华火腿,洋猪肉熬起来也总是有股违和的腥味,但即使是姿色平庸的食材,经过几个小时的光阴做配料,打开锅盖的那一瞬间,鲜美的香味依然即刻扑面而来,温情脉脉的文火熬制成了乳白色飘着油花的一锅美味,食材的精髓都在那汁液间流转,喝进肚里的那一刹那,如果泪点低如我,肯定鼻头发酸要淌几滴清泪,但却不是伤心的累,而是放松和遗忘,温暖的美味盖过了手头的拮据,课业的繁复,情感的纠葛,思想的愁绪,喝得四肢百骸都暖起来,像是被打通了浑身筋脉。
我在法国的第一个月过得颇为快活。埃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道,凯旋门,我去拉丁区寻找萨特和波伏娃写作的咖啡馆,去画家小巷和年轻画家攀谈再拿到他们慷慨赠与的画作,等到雪下起来,便去塞纳-马恩省河边拍照,从铁塔下面一直走到圣母院附近,雪花由天而降落在我手中,有个络腮胡子的年轻人邀请我去小酒馆喝一杯茴香酒暖暖身子,还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但春节越近,就越有些焦躁不安起来。还留在国内的朋友一个个开始计划回家的行程,我看到他们在网上放飞机票的照片,还有给爸爸妈妈开好的两个星期十四天一日三餐的菜单。已经回到家的朋友则不停地晒同学朋友聚会的照片,那些异地恋的人儿见面,天雷地火恨不得在皑皑白雪里烧出一个洞来。那几天睡着的时候,不由得就梦到往年年夜饭桌上那一只烤鸭,黄澄澄的外皮,脂肪都被逼得只剩下薄薄一层,外脆里嫩,油脂丰沛,鸭骨架熬汤,加上粉丝,冬笋,鸭胗鸭肠,馋得我流口水流到醒,醒来去餐厅吃咖啡陪干巴巴的长棍面包,还有冷牛奶加巧克力燕麦片,吃着吃着就望着窗外一片白皑皑的雪景怅然若失起来。
突然就知道了乡愁二字是怎么写就的。
春节在法国当然是不放假的,但好在哪儿都有中国人,学校里还有十来二十号人,原本计划好一人一个菜下厨,大家各自都写了菜单:菠萝咕噜肉,干炒牛河,福建炒饭,鱼香肉丝,宫保鸡丁,似乎是每个人都要秀一秀自己的看家本领。但结果大家每天上课写作业喝酒跳舞,连组织者自己都没了心机,于是改为火锅聚会。买了一大袋子肥羊,肥牛,芝士包心丸,香菇贡丸,韭菜猪肉水饺,午餐肉,金针菇,还有必不可少的老干妈和豆瓣酱,由最老实能干的江苏男人从遥远的中国城背回来。那天还有学校里的另一场酒会,于是不到四五点钟,周围的法国同学就开始看手表,发短信,心里想着的是要会宿舍换哪套裙子,或者要约哪个妹子跳舞,而我则是在教室里看着人人网,新浪微博,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短信直播,再在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群发了一条新年祝福。
我还记得那天的火锅宴,十来个中国人在遥远的异乡,围坐在廉价的电子炉前,守着一锅咕咚咕咚冒着气泡的食物。当时大家都才认识不久,也没有深交,有些话题说起来未免尴尬,突然四目相对又觉得别扭,于是说得最多的一个字就是“吃,快吃,多吃点儿。”为了解闷,不知道谁拿来了计算机,放起了《金蛇狂舞》和《好日子》。最稳妥的话题还是大家各自家乡过年的习俗,有的地方贴春联,有的地方放鞭炮,有的地方要在兜里装满瓜子花生糖走街串巷去拜年,说着说着就热络起来了,忍不住去山下的超市买了红葡萄酒当老白干,一醉方休。玻璃杯子里放着龙舌兰,一口下去,似醉非醉,似梦非梦间,仿佛看到家里的爷爷正端着碗热汤出来招呼大家喝了解酒,肚子已经吃得滚圆,但还是等着吃那甜腻的八宝饭,香味那么厚重,我平日里绝对吃不下这些人造的甜腻,但节日的时候好像就多出了一个胃,专门装这些让人充满罪恶感的食物。吃完年夜饭还要放烟花,我们家就买一个小的,意思意思,然后就站在阳台等着看隔壁有钱人家让那些个大的,赤橙黄绿青蓝紫铺陈地漫山遍野,一会儿放出来一个桃心,一会儿放出来一个五角星,如此简单的快乐就能让全家人大呼小叫,手舞足蹈。
我醉醺醺地吃着已经凉掉的肥牛,听着远处另一个派对里传来的喧嚣,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
我工作之后倒是年年都回家过年,因为少了寒假暑假,一年也确实只有这么个一个机会可以回家了。但是爷爷奶奶也好,外公外婆也罢,身体状况都大不如前,再也不能一个人指挥若定操纵全家人忙乎出一桌二十几道菜的盛宴,年夜饭便改在了酒店里吃,还是远近有名的海鲜酒楼。
我去年吃的年夜饭是二十多年中最丰盛的,清蒸石斑鱼,蒜蓉蒸扇贝,清炒河虾仁,香煎鹅肝,我伯伯特意买了条中华烟去厨房敬了一圈,所以上来的料都是上好的,鱼肉鲜美,鹅肝肥嫩,牛扒纹理清晰,五分熟的滋味恰到好处,蒜蓉的贝惹味,芝士的蚝香醇,石锅蟹粉豆腐煲鲜味里带了麻辣,五花肉则肥的入口即化,瘦的韧而酥口,爆炒的菌菇里面带了铁板的热气,沸沸扬扬闹闹腾腾地就上了桌,家里的姐姐们嫁了人,都去婆家过年了,家里的哥哥一个个带了女朋友媳妇回家,抢着点好的点贵的,一个个豪气地拍出信用卡大有舍我其谁的气势,我也从香港买了上好的香槟和勃艮第白酒回来,终于不用再喝自制的米酒和桂花酒。酒过三巡,突然觉得难得过一个高端洋气的春节,怎么能再吃八宝饭和春卷呢,于是又有哥哥自告奋勇打车去巴黎贝甜买回来草莓蛋糕,虽然是冬天,但草莓颗颗硕大饱满,裹挟着春的气息,陷在松软的奶油中若隐若现。
吃完年夜饭,当然烟花爆竹是不能放了,再看春节联欢晚会,不但没有我最喜欢的陈佩斯朱时茂,赵本山和小沈阳也没有了。我妈在ipad上一边和她几个牌搭子玩八十分,一边帮我计划着接下去的几天吃什么。我外婆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她擅长利用生活中的食材,比如六月河塘里的荷叶和莲藕,十月枝头飘香的丹桂,我小的时候她最讲究什么季节吃什么菜,比如夏天就是要吃西瓜,秋天吃苹果,再接下去吃金桔,冬天的时候吃萝卜,即使后来大棚里一年四季的菜都能吃到了,她依然固执地拒绝反季节的食品,觉得草莓红得虚情假意,西瓜也甜得别别扭扭。外婆生病之后,妈妈继承了她的衣钵,我妈的特长是新时代擅长吸收新知识,自从家里买回来烤箱之后,她把核桃布朗尼蛋糕,巧克力槭风蛋糕,苹果派,葡式蛋挞都玩转于股掌之间。
早早知道我要回家,冰箱里已经是她去超市进口食品区买回来的新西兰牛奶,法国黄油,比利时黑巧克力,澳洲牛扒,新奥尔良烤翅粉,连做色拉用的火箭菜,烤羊排用的迷迭香,做提拉米苏用的咖啡酒都一应俱全。
我每天早晨在满屋子牛奶和黄油的甜腻中醒来,伴着咖啡机里磨牙买加咖啡豆的声音,还有用平底锅煎热香饼时面粉浆慢慢凝固起来的声音,刚坐到早餐桌前就有一块轻奶酪蛋糕放在盘子里,枫糖浆和草莓酱已经摆在了餐桌上。我每天不重样地吃着蛋糕和曲奇饼干,再每天心怀罪恶地做着仰卧起坐和俯卧撑,妈妈依然想着要慰劳我的胃,于是连饼干也做成圣诞树或者姜饼小屋的形状,弄出草莓的,肉桂的,巧克力的各种口味。
“还有什么想吃的,尽管说。”她终于放下打着蛋液的手,问我。
“我想吃小米粥和萝卜干,还有雪里蕻炒毛豆,肉松和皮蛋。”我脱口而出。
妈妈突然就愣了:“就这些?我还等着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身子。甲鱼要不要吃?大龙虾?再给你做我刚从网上学会的芒果布丁?”
后来的几个早晨,我每天醒来都听到炉子上慢火熬粥的咕咚咕咚声,面前一溜碟子,摆着萝卜干,雪里蕻炒毛豆,皮蛋,宝塔菜,酱黄瓜,腐乳,粥热腾腾盛到碗里的时候,我妈还不忘在里面加一勺肉松。我老家的萝卜干可是特产,腌的时候绝不吝啬盐巴和香油,萝卜本来就香脆,腌完之后再加了种韧劲,刚柔并济,吃一块萝卜干,趁着满嘴香油的时候呼啦呼啦喝两口清香的小米粥,真是绝配。皮蛋点酱油吃,还要照上海人的惯例加些糖,一筷子夹开,蛋黄流出来,半透明的皮吃进嘴里鲜美,厚重的蛋黄吃进嘴里醇郁,是两种不同的味觉享受。雪里蕻热热地炒出来,又咸又香,毛豆又脆又韧,再加上那些不同类型的酱菜,新鲜蔬菜加了油盐酱醋,百种味道九曲回肠地蕴含在里面,直等到吃碗清粥就全部勾起来。我每天都添了一碗又一碗粥,直把我妈看傻了。
一家三口窝在被窝里不拘形象地吃瓜子话梅,呼噜呼噜喝粥,再吃些家常小菜,有的时候嘴巴馋,干脆把水晶肴肉和三黄鸡买来空口当零食吃,我妈吃我从香港从法国带回来的黑巧克力,鹅肝酱,覆盆子曲奇,我就吃她自己去做的芝麻花生糖,比商场里买的更多芝麻,吃完整张嘴都黑乎乎的。天气冷,但开了空调又觉得干,就开电热毯,再人手一个汤婆子捂脚。被窝里暖烘烘地像藏了一个春天,遇到逼不得已要下床的时候,就使唤我爸,去泡杯柠檬茶,去拿些山楂干,索性再削几个苹果梨子橙子,在床头柜上摆一桌美食盛宴。春节联欢晚会还是在一次次回放中断断续续看完了,还有那些看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连戏剧,慢慢慢慢,就觉得过年的气味越来越浓郁,越来越醇厚。
我妈笑我,生活条件好了,眼界宽广了,鹅肝松露大马哈鱼子都吃过了,就反而想吃清粥小菜。我就笑着说,我走得再远飞得再高,我的味蕾和胃都还是老土的,还是那个二十五年前在江南水乡长大吃着糯米青团和红烧肉的胃,哪天你一做腌笃鲜,春笋一下,汤一滚,我保准二话不说,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都给你飞回来,像儿时那样,喝了一碗又一碗。
最后更新 2014-02-09 22:41:05
发表于 《美文》2012年10月下
散文 创作
一
9月份的时候和闺蜜一起去看了《情迷一天》,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和闺蜜都哭花了妆,但泪点却各不相同——她替女主角好不容易从万年备胎熬成了男人心上手上呵护着的正牌,却还没来得及享受爱情的甜蜜就一命呜呼而惋惜,我则暗暗为女主角经历那么多年的单恋以及最后依然吃了回头草而不值。
剧情里面最心酸最动容的部分莫过于她对他说:“我很爱你,非常爱你,但是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7回应)
一
9月份的时候和闺蜜一起去看了《情迷一天》,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和闺蜜都哭花了妆,但泪点却各不相同——她替女主角好不容易从万年备胎熬成了男人心上手上呵护着的正牌,却还没来得及享受爱情的甜蜜就一命呜呼而惋惜,我则暗暗为女主角经历那么多年的单恋以及最后依然吃了回头草而不值。
剧情里面最心酸最动容的部分莫过于她对他说:“我很爱你,非常爱你,但是我再也不喜欢你了”——这大约是所有暗恋着学校里那个最潇洒最帅气最多金的男孩却看着自己脸上的雀斑肚子上的赘肉默默把表白和着眼泪吞进肚里的姑娘们的心声。
当然,那时候他还是游戏人间的花蝴蝶,他需要的不是安定下来守着一张圆桌喝一锅暖心的热汤,他没办法理解她的这段话,或者即使理解了也自欺欺人当作不知道。
爱情游戏的残酷就是在这里,那一瞬间来电的感觉只和费洛蒙有关,无法用理智去解释。不是两个人家世相仿性格相近共同成长彼此理解能够携手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就能收获爱情,不是你是一个孤单的半圆我也是一个孤单的半圆我们就能获得一个圆满,爱情不是证明题,身高体重,年龄家产这些条件或许能带来相亲广告上标榜着的婚姻,却永远无法推论出那一刹那间全世界都化作虚空,所有的花儿都为你绽放的动情瞬间。
甚至,连爱上了对的人都不行,没有对的时间,没有对的空间,没有能够相携着走过彼此人生中一段旅程的机会,便是再怎么的天雷地火也不行,最后总是熬成了一锅残羹冷饭。
看到女主角,我总是想起自己和周围人经历的那些渺小卑微的单恋,想要用全世界来换取他的一个回眸,会为了他做出许多想也不敢想的蠢事,会甘愿低下骄傲的头颅直低到尘埃里去,心里因为坊间的小小绯闻而窃喜,却在外人面前避之不及地说只是朋友关心,唯恐连和他的最后一点纽带也会失去。
我总是有些讨厌那样的自己,我习惯自信而强大,想要世间万物尽在掌控之中,当所有的心思与喜乐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却不像考试成绩那样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回报,这种被别人牵动着忽悲忽喜的心情总是让我觉得惶恐。我也总是讨厌突然间就捉住我的心的男孩们,他们通常并不是我幻想中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但无论我怎么告诉自己不要爱了都没办法阻止我去做一些如今看来已经傻到冒泡的疯狂事,而最夸张的是,每当他们对我有一点温柔和示好,我都像是处在悬崖的边缘患得患失,心里总是觉得这样美丽的景色没办法长久,没办法强求,没办法永留,反而失去了欣赏的闲情雅致。
要是能够不去爱该多好,不要像电影中的艾玛那样从最初那惊鸿一瞥到人生的最后,始终都是同一个人的风筝,无论飞得多远,只要他拉一拉线,就乖乖回头。凡世间,不是每个游戏人间的王子都能浪子回头发现原来自己的备胎才是上帝当初抽走的肋骨,更多的时候,那些不经意的付出,那些默默的关怀,都成了时间海洋中的浪花,连“扑通”一声都没有留下。那些提心吊胆,那些牵肠挂肚,说到底,还不如好好宠爱自己,好歹双手环绕,也能算得上是一个拥抱。
二
10月份的时候,全公司的同事都在讨论《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平时不苟言笑的老板在一次酒后破天荒敞开了话匣子,说他一生只爱过一个沈佳宜,他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替她罚站,因为怕被她看不起而发奋读书,他比柯景腾幸运的是他成了最后为沈佳宜戴上戒指彼此执手许下一生诺言的人。当然,更多的人都没有如此幸运第一次就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但他们依然充满热情地追述往事,偶尔添油加醋,隐隐含了孩子气的炫耀成分。他们说起自己当初为篮球队做拉拉队,排练之后坐在篮球队长的单车后座,穿越一整个城市的红色晚霞,说起自己因为心仪女孩的笑容,在红色塑胶跑道上撒腿狂奔,微风吹起白色球衣,汗水弄乱了好不容易吹起来的刘海,虽然脸上还留着昨天熬夜的黑眼圈和胡渣,眉目间却重现了少年模样。
言语间,那些年的我们永远是最潇洒最美丽的,永远有着用不完的年轻活力。那些年犯过的错考砸的试写下的检讨书,现在再也不会让我们潸然泪下,连伤疤也反而成了荣耀的标签。曾经的眼泪曾经的伤害,在回忆里被过滤到只剩下单纯和甜蜜,而那些被我们狠狠咒骂过的Mr Wrong,如今看来,也是陪伴我们走过一段幼稚岁月,教会我们成长与爱的Mr Right。
也是倏忽间,发现岁月其实待我们不薄,发现那些年的失去里,曾经有如此多的得到。下定决心去看电影的前一天,我打开许久不用的QQ,在里面找到了中学时期暗恋男生的账号。
遇到他的时候,我还是一个理平头穿短裤假小子一样的女孩,性格活泼到过了头,而且非常倔强要强,一点儿都不讨人喜欢。那时候的他是个比我还矮的小不点,却会在其他男生欺负我的时候挺身而出。
我偷偷在他们教室门口等着要和他一起上下学,会故意借他的MP3来听,然后买他喜欢的歌手的新专辑送给他。我写了许许多多署名是他的信件,最后一一折好收藏在书柜深处。直到时间流逝,我慢慢也变成熟变美丽,他亦拔高了许多出落地英俊潇洒,后来,他去了英国,而我则一直漂泊于香港。
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我曾经像柯景腾暗恋沈佳宜那样暗恋过他。
他很快就回复了我,他说,他也一直喜欢我,却以为我当时喜欢的,是更高更帅更优秀的别人。
我说,当年因为暗恋你,我不知道做了多少傻事。
他想了一会儿,郑重地说,和我在一起的初中三年,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在电影里,看到柯景腾对沈佳宜说:“我也很喜欢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眼泪一下子就止不住。我想起我和他一起为音乐节排练,一起被罚站,一起逃课去学校后门的山坡上捉蜻蜓,下雨天披着一件雨衣跑回家,途中经过大水塘的时候他捉住了我的手。
我突然明白,有的时候,爱着一个人,不单单是为了得到对等的来自对方的宠爱,不是想要有人能为生病的我们熬粥,陪失落的我们喝酒,那么多的付出,只是单纯的想要看到他好,看到他始终昂着骄傲的头,看到他的才华能够得到观众的喝彩,我们甘愿退居幕后,不求回报,不留名。
再回想那些酸涩又甜蜜的过程,原来岁月也不是残酷地让我两手空空。虽然山盟海誓相濡以沫长相厮守至今还是可遇而不可求,但学会关心,学会付出,学会接受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有回报,学会接受理智并不是总能凌驾于情感之上,学会发掘那些昙花一现的温暖瞬间,学会让现实在回忆里逐渐强大——能够变成一个更成熟的人,已经是爱情本身送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
原来,爱着别人,其实也是在爱着许多年后,那个遥远的,更优秀更成熟的自己。
三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每次遇到难题被人误解被上司责骂,总是习惯性想要点开C的MSN界面,噼里啪啦抱怨一长串,他便动了恻隐之心,虽然嘴上不会安慰我,却总是默默帮我
解决了问题。
许多次看到C暗着的头像才想起来,在美国的他,已经和我隔了半个地球的海洋以及十三个小时的时差。
若是仍然要用电影来作比较的话,我和C的认识就像所有那些矫情的文艺片。
我和C的认识就像所有有着恍惚黑白镜头的文艺片,再矫情一点,就像是丝丝细雨中黄昏路灯投下的光线。我们早就听说过各自的名字,有许多共同的朋友,却一直机缘巧合素未谋灭,但一见面,却又发现原来彼此有着那么多无法与他人分享的共同点。
我们都会在压力过大失眠的时候从耳机里循环听着肖邦的钢琴练习曲;我们都喜欢杜拉斯的小说,相信年龄也是一种风华正茂的魅力;我们都喜欢法国那些有着精致镜头和悠长远景的电影,还有里面或多或少沉默寡言的神经质女主角;我们都会花一整个周末阅读伍尔夫的作品,探究英文是如何变幻出层次丰富的魅力。
当聊天时才说了半句就得到了想要的回答,当这些在别人看来古怪的习惯竟然能得到认同时,我想我也一下子就被C给迷住了。
我一直自恃是聪明有才华的人,小时候在音乐上得到的夸奖和少年得志的写作能力,让我觉得我将来注定是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一个能够改变其他人生活的人。却因为家里的压力,被迫选择了自己最不喜欢,也是最枯燥乏味,最呆板无趣,也是最摧毁创造力的会计专业。长处无法施展,得不到他人的认同,挫败感让我大学的第一年过得非常乏力,C也是同样有才华的人,同样不喜欢会计专业,但和我相比,他的才华实在太过横溢,就连如此呆板的会计专业也无法将他隐藏。我看到他顺手写下的美丽句子,看到他用钢笔在笔记本上画的插图,看到他一次次捧回翻译的奖杯,我会幻想,有朝一日,会计并没有把我的灵感扼杀,而我也可以像他一样,有自己的长处,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并且成为一个光芒万丈的人。
说是他对梦想的坚持成为我自己奔走在同向梦之彼岸的道路上的动力,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
我和他一起学习法语课,学习英国文学课,香港电影节的时候,我们像疯子一样订了十几张票,不管要不要考试要不要写论文要不要做报告,几乎每天晚上都坐校巴到地铁站,在快餐店里吃一顿乏味的烧腊饭,然后去香港文化中心,有时候看得热泪盈眶,有时候在字幕出现的时候和周围观众一起起立长久地鼓掌,有时候为了明星在门口蹲点围追堵截,而他总是拿我没办法,有时候片子艰涩又冗长,他看得睡着了,我则终于有机会好好看他,有一瞬间,想如果之后的人生都是这样过着,看书,写作,画画,朗诵法语诗歌,看电影,睡着又醒来,也会安宁又幸福,是真的这样想过。
他虽然总是沉默寡言,让热脸贴到冷屁股的我灰心沮丧,但偶尔也会特别温柔体贴,我在考试前生病,他帮我把我本来要看的复习资料看了一遍,仔仔细细讲给我听,画出重点,让我好好休息,在考试前一天温习一下就可以。而我那门课竟然拿了史无前例的最高分。
我从C身上获得了勇气和力量,坚持写作的道路,我总是把写好的文章兴冲冲拿去给他看,坚持要他在凌晨四点的时候为我提出修改意见。慢慢的,我年少时期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又重新回来,相熟的编辑也说我重新提笔竟然成熟敏锐很多,我开始在很多梦寐以求的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学业上,也因为C每每熬夜为我讲解习题,竟然成了系里面不错的学生。
如果C也爱我的话,这个故事便不再是忧伤彷徨的文艺片了。从爱情中清醒过来的我发现C原来对我并无感觉,这并不是我为他多做几次曲奇饼干就能培养出来的。
朋友们抱怨我为C付出了那么多却得不到回报,我总是为C说好话。
事实上,我一直觉得很幸运,能够在一个成长的年龄里遇到了完美的他。就算现在,因为繁杂的工作而几乎要忘记自己的梦想,我看到大洋彼岸读着最擅长的翻译系如鱼得水早就出人头地的他,我又会默默把自己沉浸到文字世界中去,相信我所有的付出,终有一天可以像他一样得到回报。
因为爱上了他,我学会珍惜一个人,爱慕一个人,为他倾心,为他着想,把他的冷暖放在心头,也是因为爱上了他,我关注他的动向,了解他的努力和拼搏,我为他完善自己,努力做一个可以与之相配的人。那些在数年内倏忽发生的拔节生长,起因只是幼稚地想让他转头也能看到自己的光芒,却意料之外地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如今,在生日许愿的时候,我还是会分一个愿望,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和他天长地久,这心情就如同把硬币抛进许愿池,虽然知道凡事都不会如此天遂人愿,但依然可以抽出那么一秒钟,许下一个奢望。
哪怕慢慢的,我发现我只是透过他,爱上了一个可以变得更好更强大的,我自己。 [remark=42]
[/remark]四
我遇见E的时候,电影院里一部接一部放着《爱情与灵药》《不求回报》《炮友》,还都能请来安妮·海瑟薇,娜塔莉·波特曼这样等级的大牌来出演。虽然一部接一部不过是情节雷同的剧作,但是经济形势吃紧,2012将近,人们也总是存了一种及时享乐的末世情怀。
E也正好是那种会玩乐的人,知道哪里有好吃的意大利菜,知道什么电影在什么时候上映,最妙的是他知道香港所有的好酒吧,有的适合吹着海风喝着香槟看维多利亚港的夜景,有的适合喝着金酒和伏特加跳火辣的舞蹈,有的适合叫上一打啤酒说着悄悄话然后不醉不归。
我原本一直是擅长读书不擅玩乐,还是遇到E之后才慢慢变得放松起来。
相比和C在一起那若有若无的关怀,E真的是非常称职的好朋友,他的体贴周到是另一种风格,无时无刻不在讲着笑话活跃气氛,甚至可以聪明地察觉出我的喜好,找出我感兴趣的话题。
我也忘记是什么时候和他看对眼的了,或许是那些诚恳并且锲而不舍的电话;或许是那些溢美但是又内容具体的夸奖;或许是那些活动开始之前的见缝插针的闲聊以及结束之后很容易就找到一个理由勾肩搭背一起去吃饭逛街;或许是那些偶然发现却能带来用之不竭的话题的共同点,或许是我发现他表面的满不在乎背后其实是非常认真努力严肃认真的人。
慢慢地,也就开始约吃饭约喝酒约看电影约听演唱会,并且因为他的缘故,我发掘出了我的身上轻松活泼,潇洒自如的那一面。他教会我最多的就是粤语里面骂人的话,几杯酒下肚,正好抱怨非常苛刻的教授傲慢无礼的面试官,该死的越来越差的经济形势,还有本科生越来越不值钱,工资也越来越低,骂完之后心情也非常孩子气地变得明净开朗起来。
朋友旁观者清指出他是在追求我,并且帮我搜集到许多关于他的消息。我才知道他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长相俊俏又懂得打扮,成绩优异还家境殷实。那时候正好他约我去他家看《爱情无线牵》,看着坐在咫尺之外的他,我突然觉得,有这么一个男生做你永远坚强的后盾,给你一个坚实的拥抱,倒是不错。
我后来开始主动约他出来,没事也会躺在床上和他互传短信。我们开始陪伴着买衣服包括内衣,越来越经常地在微醺的酒后掏心掏肺,他还在大雨里陪我买了家具又搬了家。我越来越欣赏他的开朗外表和强大内心。
再后来他突然决定要去英国念书,我们一开始日日通话,后来他便开始说自己学业繁忙,又是好朋友,面有难色地告诉我他在英国找了女朋友。
我想起他对我的种种温柔体贴,比如每次约吃饭都会订好座位,提前到达,为我点好柠檬水,每次离开的时候,也总是为我叫来的士送我到家甚至贴心地付了车钱。或许他早就对我有所暗示但迟钝的我最终让他死了心,又或许他对每个女生都如此有绅士风度却只有我一个人自作多情。
我并没有后悔爱上E。因为他的原因,我在社团里交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好多可以一起说体己话买好看的裙子的姐妹淘。在他离开之后,我重拾了几年前放弃的拉丁舞,之前我总是对过于亲密的动作有所排斥导致动作僵硬,而现在老师则盛赞我比以前放得开得多,表现也更加自然。我在美国认识的朋友总是抱怨我不参加他的家庭派对,这回他来香港,我陪他去了E最喜欢的酒吧,我想起E说我很聪明,只是之前自己给自己设定了太多条条框框,又害怕失败,作茧自缚,反而不会成功,我如今变得大方得体,不缩手缩脚,不畏首畏尾,真的是他的功劳。
E再回来香港的时候,是因为被新女朋友抛弃,还被骗去不少钱,人财两空,是我从没见过的落魄模样。他谁都不想见,却只愿意和我倾诉,我出去和他吃饭,倾尽所能,把破碎的他一片一片拼回来。
他变得很依赖我,说事到如今发现只有我可以相信。我约他之后每天都一起吃晚饭,因为不忍见到他失去所有的锐气和傲气。却因为工作突然忙了起来,约定的时间一拖再拖。好不容易等到周末,我订好餐厅买好电影票,为他精心选好礼物,却突然收到公司的机票要出差。我在电话里说我可以收拾好行李之后打车去见他一面,他说不必了。挂电话前,长叹一声,说你什么都好,又聪明又多才多艺,又坚韧又温柔,但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时间去好好经营一段感情。
原来不光是有了爱情就可以有恃无恐,爱情需要被表达被传递,爱情需要在时间和空间的土壤里被悉心保护,慢慢成长。爱情不会如我们所愿那样保持安定,美好,坚强,谦恭,然后在我们想要的时候开出一朵美丽的花儿。爱情像玻璃,晶莹剔透容不得任何阻碍物,有尖锐的棱角,会让所有粉饰的美好粉碎,让梦想的泡影四溅。
但看到电影里多年的朋友顿生激情,我想,和E,也不是全然无望。
五
早春的香港前所未有的潮湿,作为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城市,本来早该换上色彩缤纷的衬衫和蓬蓬裙,却不得不裹着围巾大衣走在湿嗒嗒黏糊糊的空气里,每天上下班都像是洗了场冷水澡。
物价飞涨,经济萧条,被称为“大象”的汇丰银行大刀阔斧地开始裁人,作为精神支柱的投资银行窘迫到发不出年终奖的地步。
被我和我朋友期待着的电影,叫做《泰坦尼克号》,封存了十五年的酒,还敢原封不动拿来装瓶上桌,而最难得的,是依然馥郁香醇。
《灿烂千阳》里曾经写到这部电影给阿富汗人民带去的希望和喜乐,而和电影一样走过了这十五年的人,或多或少,也会被感染到。
人们记得杰克和罗斯的爱,他们的初见,他们的钟情,他们的拥抱,他们的接吻,他们在船舷上那个经典的张开双臂的姿势,他们在生死攸关时候的选择还有离别。
每次听到My heart will go on,我总会想到许许多多年后,两鬓斑白脸上写着岁月的罗斯,絮絮叨叨地告诉杰克,她之后过得多么好,她去过了多少地方,见识了怎样的人,她拥有了怎样的爱情和婚姻,又生育了几个可爱的孩子。
我想,这个才是爱情吧,无论是遇到对的还是错的人,无论是不是处在正确的时间和空间,无论命运之神有没有格外眷顾,因为他或者她,拥有了一段难以忘怀的时候,然后再把这份记忆深深埋藏,带着那沉甸甸的重量,还有他教会你的所有灿烂美好的品质,把往后的人生,连着他的份儿,一起活得风姿绰约起来。
再往后,有姑娘抱怨遇到一个会变心的人,或者爱上了一个遥不可及的大帅哥时,我总是想起在少年时代里,不掺任何杂质,就那么误打误撞爱上的人。
我想起那些男孩陪伴我走过的岁月,想起他们带给我杨梅一般汁水丰沛的少女心事,想起他们陪我去看过的感人至深的电影,带我去街头巷尾寻觅到的七层朱古力蛋糕,想起他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激励我要变得更加美丽,更加勇敢,更加努力,更加坚定,想起他们离开了我的生活,让我懂得把回忆藏在树洞里,然后健步如飞重新上路。
等到岁月变得久长,那些男孩的面目都淡去,慢慢的,我也像九把刀一样开始喜欢当初因为爱情而飞速成长的我自己,那是人生必然要完成的仪式,而男孩们,是有如祭司一般的领路人。
所以,即使一次两次无数次被伤透了心又有什么关系呢?生命是一种礼物,神秘莫测是它的美丽所在,如果我们能够学会坦然接受,也就自然能发现其中的奥妙与恩泽。
反正,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会爱上那个遥远的,美丽动人又无坚不摧的自己。
最后更新 2012-10-09 17:27:43
发表于 《领悟》第五期
散文 创作
1
最近一两年,已经不大有以新概念为名约稿的编辑再来找到我,投稿的时候写个人简历,我也终于能够写出两次新概念大赛获奖者之外的头衔。
常常有美丽的女演员,刚出道就演了大红大紫的电视剧,享受到了一夕成名的诸多好处,最后却被总是无法摆脱最初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亦会被人说成是无法超越自己。
虽然新概念到我那一届的时候早已经式微,大红大紫早就算不上,拿个一等奖就能..
(2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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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年,已经不大有以新概念为名约稿的编辑再来找到我,投稿的时候写个人简历,我也终于能够写出两次新概念大赛获奖者之外的头衔。
常常有美丽的女演员,刚出道就演了大红大紫的电视剧,享受到了一夕成名的诸多好处,最后却被总是无法摆脱最初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印象,亦会被人说成是无法超越自己。
虽然新概念到我那一届的时候早已经式微,大红大紫早就算不上,拿个一等奖就能顺利进入清华北大,然后出书签售万众拥护的日子只能放在博物馆里收藏了。但也会有不少的书商和出版社来约稿,写点儿不痛不痒的文字,发表在一些合集上,拿着千字50元还常常收不到的稿费。在学校里讲自己的文学之路,接受学弟学妹的膜拜,以为一只脚迈入了作家的圈子。
每个人新概念的孩子都有过这样天真烂漫怀揣梦想的时刻,觉得自己风姿绰约鲜衣怒马谈笑间就能指点江山。当然了,这些人中的大多数,自从新概念拿奖之后,就再也没有认真写字,或者说失去了酝酿文字时那种寂寞淡然的心境,慢慢的,也离文学这个圈子越来越远。
新概念的获奖者每年都有一两百名,能够被读者长久地记住的,一二十名都不到。这个是文学界的悲哀么?我倒觉得,往昔舞文弄墨的少年,总归要长大,要拥有崭新的生活,新概念得奖之后,三年,五年,十年,每个人的道路,由那个交点发散开去,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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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相信,写作与不写作,都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加充实快乐,你不能简单地说前者就更加高明而后者就是梦想的叛徒。
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我正好是高三,在江苏一所老牌重点中学里面,念的是最好的实验班。
那时候作文偶尔发表在市里的报纸上,老师和同学说我是文学爱好者,推举我当语文课代表,他们看我在不同奥林匹克竞赛中得奖,夸我是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却没有人知道我那时候做的是作家梦。我有厚厚的三大本摘抄本,把张爱玲的书包上封皮垫在奥赛题典下面看,在缝隙里写批注。唯一理解我的是高二的语文老师,他借很多书给我看,帮我仔细批改作文,教我怎么写诗歌写对联。
那些隐匿的愿望在新概念获奖之后才集中爆发出来。参加比赛的那几天,住在狭小的旅馆里,深夜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谈论村上春树精致的日本情怀,萨特和波伏娃的法兰西式直率与浪漫,卡波特笔下张扬却纯真的性感,还有存在主义文学。当时知道的都是皮毛,但却是是人生的第一遭,能够畅所欲言,并且,能够遇到彼此理解的听众。
后来有几个编辑来约稿,我深夜码字码到不亦乐乎,因为名字和许多崇拜已久的前辈一同出现而兴奋不已,却在一模考试考得前所未有的差,母亲一怒之下开始监督我每天上学,放学,做作业,背书。她把我好多记录灵感的本子都藏了起来,然后板着脸让我学习。
高考的时候,我物理失常,语文却考了第二名,拿到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那时候我突然觉得,我今后怕是要离作家梦愈来愈远了。
又是母亲的坚持,我念了会计系——对女孩子来说是非常理想的专业,平淡却稳定,毕业之后也顺利留在了香港,在中环鳞次栉比的高楼中,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自己也能养活起自己。我下班回家,揉着被高跟鞋虐待的脚,一边听拉丁舞音乐一边看这份稿约,回想起新概念时候,和朋友聊的天,说的话,许下的要出版小说并排放在书店架子上的诺言,觉得恍如隔世。
我认识的新概念朋友中,有几位辍学在家从事创作,在网上见到,我说羡慕他们新出了小说,而我自己写了五万字的长篇怕是永远都没有时间写完了,他们却说我现在有着令人无比艳羡的一个学位和一份工作。中国的稿费连美国的百分之一都不到,千字五十是正常,千字一百两百简直要让人偷笑。朋友们因为盗文和拖欠稿费万分气愤却有理无处说,困窘的时候要出去打零工。《中国校园文学》的稿费我催了半年有余,到最后开始庆幸自己没有辍学去做一名闲适的自由撰稿人。
我更熟悉的朋友是像我一样,将写作转为业余爱好,而在其他事情上倾注了更多的努力的人。其中一位朋友上了《亚洲周刊》的封面,已在常春藤盟校就读,另一位在美国念计算机,刚刚在facebook上发了新男朋友的照片。我们偶尔会调侃一下,已经多久没写出像样的文字了,多久没看艰涩难懂的文学书籍了,砖头一样厚的专业书几乎让我们失去对语言驾轻就熟的能力。我们会幻想一下如果就读了中文专业,每天勤勤恳恳读书写作,如今生活会是这样一番模样,说不定早就出了很多本书,开了签售会又有了许多年轻的粉丝。但聊完之后,依然是去上班,上课,进实验室。
3
有时候,我又觉得,把写作当成一个隐匿的业余爱好就可以了,不张扬,不炫耀,也不签那些类似于卖身契的合同,有灵感的时候写两笔,没灵感的时候和朋友出去逛逛街,自得其乐就蛮好。
和我同一年获得新概念奖的人,红了的有好几个。有的是参加好多文学比赛,自己又努力,笔耕不辍,最终得到回报的人。我们依然定期见面,他送给我他新出版的书,字里行间蕴藏了天赋和汗水。我想要成为他那样的人,但写作对我来说永远不会是生活的全部。我对于跳舞和学习语言都倾注了同样的热情,我还有着庞大的朋友圈,经常聚会,吃饭泡吧。于是我只能敬佩地看着他的新书,默默地自卑一小会儿。
有的则是通过炒作被捧红,参加娱乐节目,招来不少女性粉丝,据说,出版商花大钱包装他,让他拍海报,开签售会,把照片印在鼠标垫上,和女粉丝握手拥抱,和男粉丝基情四射。虽然我自认写作应该是个静默的,与内心对话的自省过程,但利用一下自己天生的好皮囊适当炒作一下,也无可厚非。不过,若要问选择,我还是喜欢自由和不羁的生活,每天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要见谁就去见谁,不用花很多时间梳妆打扮,揣摩粉丝的心思。
我的大学生活十分充实而忙碌,我试过连续一个星期没有上床睡觉而只是趴着小憩一下,我也试过同时组织社团活动上课考试帮教授做实验同时还打着一份零工,我原以为灵感会抛弃我,但却发现倾诉欲望早已经深入骨髓。甚至在最忙碌最苦闷最委屈最水土不服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掉眼泪不是摔桌子骂人,而是打开word文档用文字作为宣泄的手段。把所有的不愉快都说出来之后,我奇迹般地发现,一切的烦恼都微不足道,一切的人情世故都卑微渺小,没有什么是固定而无法缺少的,无论昨天是怎样,都还有一个值得期待的未来。
我最终从任性乖张棱角分明的少女,变成了大家口中很活泼开朗很温和善良能传播正能量的人,而回首那些文字,我亦能够记住成长中的每一个脚印。
尤其是漂泊异国和亲友都隔着半个地球的时候,文字就在那里,看着我与自己倾谈,对弈,不离不弃。而因为文字认识的朋友和读者,他们都是那么温暖敞亮,让我体会到自己的存在对世界,也还是有小小的一份贡献。
我最感恩的是,无论命运把我带到了哪里,我都没有丢失写作的习惯。
4
我昨天去看了一部叫《情迷午夜巴黎》的电影,电影中,塞纳河上的柔波;埃菲尔铁塔顶端的晨光;卢浮宫前的日暮;凯旋门前香榭丽舍大道上的灯光,无不让我回想起在巴黎高等商学院就读的那半年。
我仔细一想,发现当时认识的朋友,现在依然不遗余力地帮助着我。他们帮我修改简历,为我传授面试经验,陪我聊天解闷,哪怕早就散落在天涯海角,来亚洲出差也总会降落在香港约我喝一杯。我准备会计师考试的时候,最驾轻就熟的部分,是在巴黎高商学的,教授逼着我们看了一个又一个哈佛商学院的案例分析,却也奇迹般地把那些理论印到了我的大脑沟壑中。我开始注重享受生活本身而不是关注能赚取多少金钱和名声,我注重饮食和锻炼,热爱跳舞和游泳,懂得品尝芝士和葡萄酒,狂热地迷上了法国文化和音乐,也是因为我的巴黎岁月。
新概念也是如此,虽然我已经不会把自己定义成新概念选手,更愿意读者写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在《美文》杂志上的新文而不是说羡慕我拿了两次新概念奖。但新概念带给我的,将永远伴随着我。
我永远都不能否认,在我追求文学的道路上,新概念作文大赛为我打开了一扇门,我结识了赏识我的编辑,理解我的朋友,遇到了许许多多之前都无法想象的好机会。
新概念让我懂得了书写的意义,也懂得了怎样安然地处世。
这个暑假,我刚刚完成我第一本书的文字部分,那是一本写得像游记和散文的美食评论书。编辑说,果然是新概念获奖者,文字是系列作者中最好的。
我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推掉了所有其他的事情埋头写作了两个月,熬了许多夜,查阅资料,为了写得妙趣横生一连几个星期都睡不踏实,一有灵感就爬起来记在笔记本上。
至此,我想我终于可以骄傲地说,我是新概念获奖者。
哪怕我已不是往昔的少年。
最后更新 2013-07-07 09:43:50
发表于 《美文》2012年3月下
散文 创作
我常常不忍回忆过往的模样。那些年轻幼稚的青春痘,那些无聊却张力十足的争吵,那些冲动易怒时闯下的大祸,许多年后来看,原来不过是小事一桩。
彼时的我,患有先天疾病,怯懦又不起眼,说话吐字不清,还有恐高症,最严重的时候没有办法乘坐飞机飞行。
我最羡慕那些坚定又果断,坚强而沉稳,不消赘言,背上行囊便可独自上路的人。却从未曾想到,有一天,读者在来信中将这样的字眼冠在了...
(3回应)
我常常不忍回忆过往的模样。那些年轻幼稚的青春痘,那些无聊却张力十足的争吵,那些冲动易怒时闯下的大祸,许多年后来看,原来不过是小事一桩。
彼时的我,患有先天疾病,怯懦又不起眼,说话吐字不清,还有恐高症,最严重的时候没有办法乘坐飞机飞行。
我最羡慕那些坚定又果断,坚强而沉稳,不消赘言,背上行囊便可独自上路的人。却从未曾想到,有一天,读者在来信中将这样的字眼冠在了我的头上。我成了他们努力的方向,成了他们迷茫时候的明灯,成了他们懈怠时候的鞭策。我看着那些用水笔重重写下的感谢,那些带着诚惶诚恐的称赞,第一次发自肺腑地觉得命运待我不薄。
但这样的改变诞生于何时何地,是迅疾发生还是缓慢渗透,我苦思冥想亦不得要领。我自认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愿意为了他人妥协,我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相信自己总能够发掘出自己擅长的领域,并且默默发光。我信了万事万物必有其因果,小时候要经历那样的磨难,青年时代要尝试这般的行走,所有的挫折也好,磨难也罢,偶然学到的某种技能,旅途中邂逅了,喝了一杯咖啡然后走入不同闸口的人们,这一切,都是为了将来的什么在做准备,都是为了让我们在虚无缥缈的人生旅途上,能够握一些什么在手里,以至于面对未来的飘渺不定,不至于太过恐慌。
我开始习惯乘坐飞机时的轻微耳鸣,关上阅读灯,调校好耳机的音量,遇到气流上下颠簸亦可维持香甜睡眠,然后飞机滑入跑道,咔咔地解开安全带,啪啪地打开行李舱。陌生的城市与国度,陌生的食物和语言,不过是一场永无止境的跋涉中的断点,不忧不喜,无怨无悔。
岁月再纷繁冗杂,也不过是一场场的相遇和离别,独自行走中,爱过了,体会过了,哪怕最终是遍求不得,也没有什么遗憾可以述说。
我想,这些,便叫做独自行走吧。
常州机场,它有一个非常土气的名字,以至于我在这里羞于提起。由一个军用停机坪改建而成,远离市区,没有免税店,没有空桥,由登机口走到飞机只需要两分钟。
曾经何时,我还会为一次飞机出行而欢欣鼓舞,深夜兴奋到难以成寐。彼时的母亲还当我是她需要放在手心里呵护的乖巧女儿,叮咛的话语永远都说不完,每次送我上飞机前,握着我的手,不免就红了眼圈。而我则在最后一秒才举着护照跑进关口。
后来就是麻木,整理行囊已经成为本能,要如何将厚重衣裤卷起来铺在箱子里面,乳液和化妆品用密封袋保存后藏在衣服中间,现金和信用卡在夹层里分开放置,各种贴士已经够写一本书。母亲依然载我去机场,我坐在她的右边,车窗前的褪色的挂件还是我买下的那个。她叮嘱我不要太过劳累,工作不要拼命,玩的时候要注意安全,不要吃古怪又新奇的食物。但她最后也只是无奈地叹一声,因为知道我从来都不是她想要我成为的那个乖巧女生。
于是我义无反顾走上飞机舷梯,从这里开始我一次又一次的高飞远走。
在所有的城市中,我最爱巴黎,没有之一。
为什么要到巴黎去,为什么在纽约,芝加哥,伦敦等等大城市中独独选了巴黎,为什么在许多好学校中在巴黎高商那一栏划下对勾。这些都是很久远的事情,或许,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就像你一生中遇见谁,也没有因缘固定,但遇见了,改变了,你所获得的,就是烙上你姓名的独一无二的生活。
巴黎是我生活的一个中转站,那间18平方米的宿舍是我的壳,开心难过的时候都可以缩进去,雨过天晴,便好继续上路。
那样一个浪漫而风情万种的城市,满足了我从少年时期开始的种种幻想,向日葵和梵高,王尔德和他隐匿的爱人,阴柔的肖邦和他修长的手,浓重沉郁的小舌音,说起来就像是所有文人都向往的美丽时代。
我曾经将这城市当成是一个隐匿的情人,风情万种,眼波流转,后来住得久了,反而有种洗尽铅华的感觉,只把他当成是过日子的伙伴,可以许下终老的承诺。
卢浮宫免费日再也懒得去逛,只是徒步半个小时到超市买来最便宜的意大利面和打折的干瘪番茄,用小小的水壶煮一顿晚餐。但走过卢浮宫那条走廊的时候,依然会拐过去看那个拉着小提琴的人是不是在那里,拉琴的人把圣桑拉得婉转动人,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温柔又亲近。
海明威说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但光看美食书的人永远无法想出Loduree的巧克力慕斯像情人一般抚慰味蕾的感觉。
随便拐进一个路口,那哥特式的尖顶,泛黄的墙砖和优雅的雕花栏杆便可能见证了千年的光阴;只是喝一杯咖啡,便会在菜单上看到当年萨特与波伏娃留下的手迹;昏暗陈旧的过街隧道里,老人吹上的一曲竖笛,轻而易举就可以撩拨心底尚存的一丝柔软情愫,离开后才惊觉已泪湿脸颊。
我原是习惯在黑暗里学习工作的人,典型的昼伏夜出。清扫宿舍的女人却每每要我把窗户打开。透亮的落地大窗,满目满目都是流动的风景:永远蓝得澄澈的天空,形状出奇好看的厚重云朵,教堂的尖顶,扑扇着飞过的白色鸽群,错综的林荫小路,踩上去会嘎吱作响的落叶,教学楼前穿着西装仰着脖颈的女子,精心修剪的一块草坪……女人比着大拇指对我说“Il fait beau.”我看看窗外,那么丰沛明亮的世界,阳光洒进来,温存柔软,便笑着对她说“Merci”
巴黎留下了我所有的流光岁月,而这个古老的城市在无声无息间馈赠我良多,他使我变成一个温柔沉静,心中卧了整片海洋的人。
我想起在舞会上那人生第一次的French Kiss,唇舌之间的纠缠如此缠绵悱恻,像琴弦与琴弓之间的剑拔弩张。我想起他带我跳出的舞步,清淡的古龙水香味,和刺得我下巴痒痒的胡茬。那样欲罢不能的温柔,与巴黎,是再契合不过了。
去过巴黎,我一直想去伦敦,当时我和L说,让我们到伦敦去。巴黎人有多浪漫,伦敦人就有多老派。巴黎口音有多么缠绵,伦敦腔就有多么高贵。
L说,不要,他没有办法忍受伦敦人糟糕的做饭手艺,和一日三餐的炸鱼薯条。
周围的人都看好我和L,我爱玩爱闹,似乎有用之不竭的精力。L则非常沉稳周到,是最严谨缜密的人。我不拘小节,做事都随性而为,偶尔闯下大祸小祸,都是L来帮我解围,然后和我一起坐公车去吃一家甜品,一路上,公车经过街道,长椅,散步径,音乐学校,教堂。他把围巾戴在我的脖子上,叹一口气,因为他知道就算他告诫我要乖,我也不会听。
我在潜意识中觉得L就是我的,他是我行走的一部分,是我的呼吸,和生命。
但我没有料到,最后去伦敦的是他,而安定下来,找了一份稳定又富足的工作,每天勤恳加班认真准备考试拿到最高分的人,却是我。
听说L在伦敦谈恋爱之后,我一个人去了一次澳洲的大堡礁。之前的独自旅游,虽然形单影只,但我总是觉得,无论我做了什么荒唐的事情,L都会像神祈一般从天而降,拯救我于磨难之中。
我一个人在大堡礁潜水,与珊瑚和热带鱼嬉戏,周围是一群来旅游的高中生,导游为他们讲解着生物知识。我觉得周遭的欢声笑语都毫无道理,就像身体里感知外界的能力一下子被抽空了。
街角的算命女子追着我要给我看手相,她说我刚错过了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我不想再听下去,只有落荒而逃。
后来L被他心爱的小女朋友深深伤害,一个人破碎地回到香港,又是我把他的心一片一片拼起来。
我们面朝大海喝酒聊天,他说起上一次这样无拘无束的时候,我还是扎着马尾辫,穿着白T恤和帆布鞋的女子,如今已经卷发飘飘,妆容精致,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完美地修饰出身形。
他说,忘记多久没这样笑过了,虽然他很爱他的前任女友,却不如在我身边真实。
我还是喜欢他在我身边的时候,那样喜乐安定,百分之百的体贴和只有我能明白的幽默狡黠。我知道他永远都不会是我的归人,但他不用承诺什么,就让我又有了长途跋涉的力量。
我又开始筹备一场长途旅行,趁他还没有为另外一个女子飞蛾扑火,仿佛彼此的生命中并没有错过那一年。
一切有少许不同,但我可以忽略不计。
旅途中所遇到的人,感觉又和L不尽相同。人生中要有一些让你握在手里有恃无恐的东西,也要有一些让你肾上腺素升高的东西。就像风筝,要有牵着线的那只手,也要有无忧无虑的风。
在台湾的时候,我遇到了旅行家D。若不是他亲口说起,甚至给我看护照为证,我不会相信他的年龄是我的两倍有余。
我看到论坛上的介绍,兴高采烈去阿里山看日出,为了便于自拍,还像模像样带了个三角架。若不是D好心走过来提醒,我都不知道我站的地方根本看不到日出。我看到他腰间挂着的镜头,滤镜,像是要扛着长枪短炮上战场。
后来天气有变,狂风大作,再找不到车下山,D用他的吉普车载我,横穿了整个台湾去到花莲。我们在车上开了十三个小时,道路一边是高耸的峭壁一边是悬崖下奔流的大海,路面积水之后容易打滑。D开车到体力透支,就麻烦我不断给他讲笑话防止打瞌睡。
于是,作为素昧平生的两个人,我们在生死攸关的13个小时里,分享了所有人生中最隐匿最黑暗的秘密。
D和我的友谊维持了很久,但我们常常在对方面前觉得不好意思,因为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能让对方一览无余。
因为台风过境,航班取消,我便在D的公寓里过了整整五天。哪里都不能去,便打电话叫超市送货上门。我们在厨房里做蚵仔煎,卤肉饭,海鲜炒面,椒盐鸡翅,他掌勺,我按照他的口令把原料一样样洗好切好递给他。
我们趴在窗口看雨中奔跑的零星行人和陷在水中动弹不得的车辆,他教我拍照,我拿着他沉重而硕大的相机调校光圈,他一边温柔地托着我的手臂,一边恨铁不成钢地说我看不出来我这么一个聪明相原来有一副笨肚肠。
临走时,他在我包里放了一个相簿,我在飞机上看到里面满满的都是他拍的我,光与影暧昧不清,我平凡的轮廓竟显得那么温柔与清纯。
后来我们曾有几次机会可以相见,他来过香港,我也去过纽约,但时间上都只是正好错过。有时候在机场匆匆见一面,他带给我太阳饼,阿萨姆红茶和黑糖口味凤梨酥,然后又转身走入闸门。
凌晨四点,我看着他MSN的头像亮起来,却从来没有觉得需要点开。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相处时间的长短从来都不成比例,对的人,因为是昙花一现而更显珍贵。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希望他记得的是我当时清纯的少女模样。
我的朋友中,用来做旅伴,最理想的是S。他曾经在美国海军服役,因为考试成绩优异和表现突出被推举去哈佛学习核潜艇,他却喜欢在船上拿着枪和古巴人对抗。他曾经像抚摸情人一样看着他的枪,告诉我他曾经真的打死过人,并且在自己的肩膀上留下了子弹的伤疤,是一个永久的荣誉勋章。
他是无所不能的哆啦a梦,可以为我解决任何事情。包括改签已经确认过的机票,预定很难预定到的希腊菜餐厅,和在路上找到顺风车。
我们之间甚少浪漫的情愫,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太过硬朗的男子,却莫名让人觉得可以依靠。
他邀请我一起上路,我们跋山涉水,在山顶扎帐篷露营,他的体力可以跑马拉松,自然也要在最后时刻连拖带拉把我弄上山顶,饮用水和干粮都是他准备的,出去吃饭和住宿也都是他来付账。他自己说他是个粗人,欣赏我会音乐美术,会舞蹈写作,但每次去博物馆去历史遗迹,又是他来为我讲解圣经故事和古代罗马历史。
他的步伐实在太快,以至于我最后还是放弃和他一起出行。身为美国人的他后来一个人在海关瞒天过海去朝鲜呆了好几个星期,偷偷拍到了许多被明令禁止的照片,又在越南发掘了商机,还和当地的政府官员建立了很好的关系。最后他从纽约大学商学院退学,一个人开起了公司,不到一年就能月入八万美金。
他还是会常常飞到香港来看我,将熬夜工作的我不由分说从办公室里拖出来,教我冲浪,带我上山野营,然后在国金大厦那家昂贵的酒吧喝两杯掺了柚子汁的香槟。
他说,他会努力保持我心中不安定的那一部分,保留住我的文学天分和创造力。
或许当我再成长一些,到能够与他相配的时候,我们会再次一起上路。
并不是唯有帅气男子才能点缀我的旅途,事实上,所有萍水相逢的人,如今想来,都清晰如昨。
在德国的时候,因为从慕尼黑开出的火车晚点,我晚上十一点到达位于荒郊野岭的车站。好心的的士司机分文不取把我送到人迹罕至的山腰营地,又留给我手机号码让我不用顾忌尽管找他帮助。在澳大利亚,经营小旅馆的老年夫妇看我一个人,便每天都开车送我去市中心,晚上又帮我留一份他们亲手做的甜品。从外面回到屋里,能看到茶几上放着茶包和饼干,水壶里有热水,冰箱里有牛奶。在捷克遇到手工制造波西米亚首饰的老奶奶,风雨大作时把我让进屋去,我一边喝着她泡的咖啡,一边看她把各色石头镶嵌在一条手链上,她用捷克语和我交流,让我看她所有那些华丽又质朴的作品,并在雨停之后,为我找了一串非常艳丽的绿色珠子带上。
为了省钱,我订了清晨六点从布拉格飞往巴黎的机票,然后在机场过夜。趴在快餐店的桌子上打盹的时候,被从一家店被赶到另外一家,后来索性天不怕地不怕,躺在机场的长凳上开始睡。
那时候正是初春,夜色里的布拉格天寒地冻,机场是流浪汉最好的庇护所,我也像他们那样,霸住一条长凳,垫着背包当枕头,脚正好翘在椅子的扶手上,双手环护在胸前,保护着我的护照与钱包。凌晨时分被冻醒,睁开眼睛看到原本人头攒动的免税店如今都铁门紧闭,显示航班信息的电子屏幕空空荡荡。流浪汉各自鼾声如雷,我坐起来去拿了些免费的宣传页盖在身上,继续呼呼大睡。
迷迷糊糊中被人拍醒,起来看到是警察,他看我实在不像是流浪汉,便没说什么,只草草地看了一眼我的护照。后来他又折回来,指给我看角落里的一条长凳,告诉我那里有暖气管道,睡在上面会更加舒服。
露宿巴士站的那一晚,趁值班人员不在,偷偷跑去了他们屋里,醒过来发现手边有大胡子工作人员泡好的热咖啡。
有时候会遇到同样打着背包的旅行者,尤其是在奔放热烈的亚平宁半岛之夜,他们邀请我一同分享啤酒,肉肠和薯片。喝到兴致来时便邀请我跳舞,看我不推辞,打趣我说不像是个亚洲女子。
旅游多了,便不再拿着地图要把每一个旅游景点都走遍,生活开始由动态转为静止,阳光下波光粼粼的莱茵河;迷蒙雾气下阿尔卑斯的积雪;光滑如镜的日内瓦湖;庄严巍峨的科隆大教堂,都成为了我驻足留恋的对象。只是那么注视着,大脑放空,四肢松懈,目光与目光一旦交汇,便是相看两不厌了。
不再追求一定要穿着柔软吸汗的登山服,背着贴合脊椎构造的登山包,行走只是一个状态,张开毛孔吸收外在的各种养分,与所有外在的修饰无关。
在冬假的时候一个兴起订机票飞到波兰,大雪纷飞的日子在荒无人烟的乡村行走,只是为了找到肖邦的故居。
那个用google map都无法定位的只有63人的村庄,我带着满腔朝圣般的热情走向它,只是为了感受一下我深爱了十年的男子的气息。
我只有在旅行时才可以那样任性,执意去完成童年时代的梦,倔强固执而不计较后果。
飞机降落马德里的时候台风过境,机身颠簸成了过山车,机长试了很多次都无法降落,眼看飞机要坠毁地面时才勉勉强强地拉起来。
有人呕吐,有人哭泣,我曾经是那么害怕飞行的人,彼时心情却出奇的平静。
我想起从来不曾对我说爱,却说我是世界上最能理解他的人的L,想起话很少却执着地为我拍照的D,想起什么都不怕却又什么都能解决的S,想起那些旅途中的笑靥,想起擦肩而过之后追上来问我要电话的男子,想起硬要为我画像还执意请我喝了一杯的流浪艺人,想起佛罗伦萨日落里唱着忧伤曲调的歌手,想起生命中的相遇和离别,还有永远留在记忆深处的风景。
我不知道生命究竟有多长;世界究竟有多大;上帝的恩宠与眷顾究竟还余了多少,所以在我尚余了年轻的力气与好奇心时,我一站一站地飞行,一次一次地相遇以及一次一次决绝地离开。
我在舷窗中看到自己的脸,安宁,淡漠,早已不像多年前那般稚气。
在相遇和离别的间隔里,我对于我的生命毫无遗憾。离离合合,瞬息万变,安宁终老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但我能够说我没有浪费上帝赐予我的时间。
我的行走于我的血脉里留下印迹,让我可以宠辱不惊,无忧无虑,如入涅磐之境。
当飞机降落,阳光穿透厚重云层。如此这般,已很好。
最后更新 2012-03-13 23:21:35
发表于 《美文》2012年4月下
散文 创作
我一直觉得旅游的奇妙之处不在于你脚踏实地地看到了多少风景,而在于你曾经对于那个城市有多少的期待。
终于有那么一天,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你带着朝圣的心情去看你早在画册上看了千百遍的雕塑和油画;带着心满意足的胃去尝试你自己偷偷摸摸做了很多次却永远不得要领的地道美食;带着三分欣喜七分炫耀在你曾以为只能在明信片上看到的风景面前比出V字手势。
然后你带着满满的纪念品和照..
(1回应)
我一直觉得旅游的奇妙之处不在于你脚踏实地地看到了多少风景,而在于你曾经对于那个城市有多少的期待。
终于有那么一天,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你带着朝圣的心情去看你早在画册上看了千百遍的雕塑和油画;带着心满意足的胃去尝试你自己偷偷摸摸做了很多次却永远不得要领的地道美食;带着三分欣喜七分炫耀在你曾以为只能在明信片上看到的风景面前比出V字手势。
然后你带着满满的纪念品和照片回去,告诉别人其实也不过如此,雕塑的表面已经有被氧化的痕迹;地铁里睡有流落街头的人;金发碧眼的帅哥看来看去依然找不到几个。你叙述的方式亲昵又随意,谈论一座城市像在谈论你亲密的朋友。你曾经用双脚踏在那片土地上,虽然只是匆忙一瞥,但是你知道这片土地到底有多么充盈丰沛,而表面的华丽背后又有多少难以言喻,你知道这座城市,它弹奏的,到底是什么曲调。
我便是在去年夏天,趁着自己还在巴黎求学,早早定下十来欧元的廉价机票,迫不及待地去了一次心仪已久的亚平宁半岛。用双脚踏在那片历史悠久的土地上;用双耳聆听原本只在世界三大男高音演唱会上听到的悠长圆润的意大利语;用双眼看到被放在中学美术课本中的达芬奇绘画和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用双手触摸罗马城里那些记载了诸神毁灭的残垣断壁,又用味蕾去体会了一番远比必胜客美味的意大利人种类繁多的意粉和比萨。
我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与意大利如此深入地接触,而真正沉浸其中,却又发现难以落下只言片语,只觉得是一座与我熟悉的城市,温暖一如阳光抚慰皮肤的触感,旅行过程中,结实各种或热情或高贵的意大利人,迷路,觅食,观光,购物,发生各种微不足道的事情,重重复复,零零碎碎,如今要写游记,也不过能写下一些零散感受。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的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罗马的年龄
你站在罗马城的街头,举目四望,你将无法具体叙述这座城市的年龄。
公元初,中世纪,文艺复兴,从凯撒大帝到各任教皇到文艺复兴三杰,苍茫的历史河流绵延不断地在这座城市上留下自己的印迹。
这里有的是历史和文化,渲染出庄严肃穆又缓慢沉静的气氛。放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年轻的新大陆里会被奉为至宝的雕塑和建筑,在这里,只是零星散落在街头巷尾,当地人随意经过毫不旁顾,唯有游客屏息凝神,随时随地停下来大声赞叹,疯狂按动快门。
这些就是罗马的奢侈,因为早就经过战火,纷争与变革,所以安宁淡漠,宠辱不惊。哪怕报纸上正报道着希腊破产,而意大利和西班牙将紧随其后,你也不能让这座城市泄露任何蛛丝马迹。
你只是觉得时间在这里静止了,你匍匐在众神泯灭的荒原上,逐渐就忘记了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烦忧,看到灵魂深处呈现出来的样子。
这就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罗马城。
我到罗马的时候,还有期末论文没有写完。我拿着笔记本电脑到酒店大厅里写,才不过写了几行,便有好几个意大利人过来,好心劝我出去走走。他们指着落地窗外,阳光璀璨得像下了一场金币雨,天空蓝得澄澈无比,每一丝云朵都有着绝妙的形状,路边开满了紫色粉色的野花,露天咖啡馆撑起一把把大遮阳伞,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露出地中海独有的小麦色皮肤,眼神清澈愉悦地晃人眼。
要好好写论文,争取拿一个A,然后就能得到体面的平均绩点,把成绩单附在简历里,找起工作的时候就容易很多。我突然发现这样缜密的逻辑变得不堪一击,任何身外之物在生命最纯净的喜乐面前都变得不堪一击。
他们自告奋勇,非要我关了电脑,说带我出去吃gelato,是lonely planet上面介绍的名店,狭小阴暗的铺子,开在许愿池喷泉附近,却要在错综复杂的小巷里拐几个弯,门口贴着许多旅行杂志和美食协会的认证标识,包括米其林的。我买了两欧元的三球gelato,加上被打得松软爽口的奶油和热乎乎的融化成美丽琥珀色的蜂蜜,拿到手的时候才发现差不多有我整张脸那么大。他们看着我站在屋檐下,和阳光赛跑一般拼命想要刚在冰激凌融化前吃掉,最后被奶油糊了一手一脸,笑得分外爽朗。我之后又在许多地方吃过gelato,却再也没有这般味道。
回来的路上,我们沿着台伯河一路走。他们的英语差不多和我意大利语一样烂,倒是用法语加上肢体语言,能够勉强沟通。他们给我讲希腊罗马的神话,讲那些住在奥林帕斯山上面的美丽女子和优雅少年,讲教廷,贵族,力量与统治,丑闻与谋杀,在台伯河上浮浮沉沉的历史卷轴。那时候差不多是晚上七八点钟光景,天色将暗未暗,暧昧不明,马路上只有游客,咔嚓咔嚓按动快门。我听不太懂他们的讲述,只觉得浸润在历史里,有种独特的安心:因为拥有时间,所以无所顾忌。
我后来几天,也像他们教给我的那样,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反正罗马有的是教堂,广场,喷泉,雕塑,在街头巷尾不经意间看到一个,背后就有着惊人的历史。
罗马城中心,漫山遍野的都是古代罗马帝国的遗址:凯撒议会,纪念胜利的拱门,商量国家大事的议事厅,掠夺而来的珍宝,希腊式的方尖碑,关押奴隶和罪犯的监狱。其中但凡完整的,都修成了博物馆,剩下的全是初看杂乱无章的残垣断壁,长在丛丛高草中。因为是夏天,所以倒是有好多树木葱葱隆隆,沉沉甸甸开了一树艳色花朵。我不想听导游讲解,一个人翻山越岭,周遭都是些石碑石柱,竟迷了路,后来遇到了好心的一家人带我下山去,才赶在斗兽场关门前冲了进去。那时候里面的游客已经所剩无几,关押野兽的后台,高耸的露天座椅,蜿蜒的走廊,在夕阳下空空荡荡。我一个人坐在狭小的窗户边,一只毛色油亮鼻尖红肿的黑猫就一动不动地趴在我身边看着我。我突然明白朋友们从罗马回来,告诉我参观古罗马遗址会觉得分外伤感是什么原因了。
我走出去,门口有人穿成古罗马士兵的样子和人合影。斗兽场很大,若非是专业相机,根本无法一窥全貌。历史的起起伏伏最后都变得像相纸中的风景一般微不足道,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我走到西班牙广场的时候,突然下起暴雨,人们纷纷步入LV, Chanel, Cartier, Hermes等专卖店精致的屋檐下避雨,我一个人撑着红伞沿着陡峭的长台阶走上去又走下来。感觉自己像走进了《罗马假日》那些雍容华贵的黑白画卷中。有扛着单反相机的人帮我拍了照片,特意问我要了邮箱发给我。我看着镜头里雨帘下朦胧的红伞红裙,湿漉漉的背影,觉得像是走进了别人的梦境。
直到最后一天,我才去拜访梵蒂冈城。
我自己并不是一个完全称职的基督徒,只在遇到麻烦渴求心灵宁静的时候才想起祈祷上帝。在欧洲的时候,却走了很多间教堂,从巴黎的圣母院到科隆的大教堂到巴塞罗那的圣家大教堂。在路上走得累了,就进去昏暗阴凉的教堂小坐一下,在雕花琉璃大窗下,常常有琴师在练习演奏管风琴。有游客进来拍照,也有人跪在圣母像面前祈祷。我也会捐上一两欧元,在基督面前点上一支蜡烛,然后拿一张写着祈祷文的小册子。
即使看了那么多教堂之后,圣彼得教堂依然远非我所能想象,无论是他的宽大宏伟,还是其中的教皇坟墓,亦或是百闻不如一见的米开朗基罗的《圣母怜子》雕塑贝格尼尼的青铜华盖。
但圣彼得于盛名之下,也难免过分商业化的悲剧。有许多旅行团在其中穿梭讲解,人们在墓龛雕塑面前摆姿势照相,像是进到集市中,呼朋引伴,好不热闹。甚少能见到真正来祈祷和告解的人。我也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清静的角落,跪下来,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倒也没许什么愿望。
我有些想念在巴黎的时候,周日去圣母院听弥撒,烛火掩映中,门前的空地上有鸽子在钟声里凌空飞起。
我和朋友走了555级台阶爬到教堂顶端。中间停下来好多次,到最后,空间狭小,没有台阶,必须要借助绳索才能上到顶端。我在夏日有樱桃和冰激凌香气的风中举目四眺,眼前河水悠悠,绿草茵茵,能够辨认出西班牙台阶,斗兽场,纳沃纳广场。街道上人头攒动,马蹄声声,正是罗马国庆阅兵日。
一时不能分辨这是《罗马帝国》中的罗马,还是《罗马假日》中的罗马,只觉得这么站着,就能站一千年。
朋友问我要不要预约教皇听我告解,我说我倒是想问问看教皇听那么多毫不相关的悲欢离合,是怎样才能保持神志清醒的。身边的意大利人听到,眨一眨眼睛,说我要现在预约的话,明年都不一定能排上。
我在临走前,不能免俗地绕路去了一次许愿池喷泉。右手拿一枚硬币,越过左肩抛入水中,可以许三个愿望,其中第一个一定要是,有生之年还能回到罗马。
这三个愿望已经实现了一个。
而我始终期待着再访罗马城,在我老去之前。
翡冷翠音乐会
曾经翡冷翠才是欧洲文化的中心,我在这里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大卫像,还有达芬奇笔下的《最后的晚餐》。
第一次对翡冷翠记忆犹新是因为在意大利语课上学到是但丁整理发明了书面的意大利语,翡冷翠人从此沾沾自喜,有点儿像北京人,骨子里总有那么些骄傲的情绪,时不时就冒个头得瑟一下。
而身临其境,才知道被浓郁的文化包围到底是什么感觉:满大街的壁画,雕塑,拿着素描本的学生,在街头用粉笔画《岩间圣母》的艺人。便是新建的楼宇,也是罗马式拱顶,在夕阳下昏黄暧昧的暖色调,浮雕精致华美,颇有一番向历史致敬的情结。再加上温润的地中海风,缓缓流过的河水,狭长深邃两旁种满花朵的小巷,简直就像加了黄色滤镜在长镜头里一晃而过的文艺片场景。
但翡冷翠最令我记忆犹新的,却是那场音乐会。
爬完乔托钟楼后一身大汗,一边吃着gelato,一边走过满是时尚品牌的购物街,当周围一下宽阔沉静起来时,便站在维奇奥桥上了 ——窄窄的道路两侧是彩色的二层楼房子,青石板回应着脚步声马蹄声谈笑声咚咚地响,沿街开着的工艺品店贩卖黄金翡翠,还有各种稀奇的艺术品,像是为了配合这种浪漫的氛围,连带太阳,都慢慢地穿过了被染成紫红色的云彩,一点一点投射在阿诺河上。
便是在这样浪漫到想跳舞歌唱的时候,听到一阵吉他声传来,循声过去,才发现在桥中央最好的地段,早有人插上吉他开唱,围观的人竟有上百,或倚或靠在栏杆上,雕塑上,年轻人都随意地席地而坐,打着节拍。甚至连匆匆赶路的游人都放慢了脚步,甘愿停下来,坐在冰冷的台阶上,听他唱了一曲又一曲。
我对意大利音乐毫无研究,但是也能从那浅吟低唱中听出喜怒哀乐来,时而欢欣雀跃地仿佛虚空里都开出花来,时而又忧伤郁结只觉得像是在深夜孤单行路般寂寞。意大利语元音众多而饱满高亢,平时说话便像在唱歌,而真唱起歌来,那种字正腔圆,抑扬顿挫,高低婉转,荡气回肠,竟是语言都无法尽述。
一曲终了,我身边的老年女子早已哭了,泪水从布满沟壑的脸颊上滚落,却顾不上拿手帕擦拭,拼命拍着巴掌。
好在吉他调儿一转,来了个欢快的前奏,大约是什么意大利的民谣,男女老少都拍着手跺着脚唱了起来,刚才还泫然欲泣的老妇人竟走到桥中央扭动身体跳起舞来,年轻的姑娘小伙自然是积极响应,一时间周围的人纷纷拉起身边的人,转圈,交错,扭腰,踢腿,握住我的手的正好是个酷似托蒂的意大利帅哥,看到我起初的扭捏,毫不留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再做着鬼脸同我说对不起。
歌者面前放着一个大纸箱,里面摆满了他自己录制的专辑,他并不做什么宣传,由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随意放一些零钱进去,高兴的话,再取走一张专辑。虽是街头艺人,他自有一种和衣着相貌,身份地位不相符的从容淡定。无论周围的人是什么表情,亦不管挣得的钱多或者少,他总是一首接一首唱着歌,偶尔停下来擦汗或者喝水,除了随旋律的露出的沉醉表情外,连一丝谄媚讨好都看不见。
他唯一一次鞠躬致谢是看见一个乞丐。那个乞丐一条腿断了,浑身上下只裹着几缕布条,他在翩翩起舞的人群中一蹦一蹦地手舞足蹈,尽兴过后的人们纷纷慷慨解囊,而乞丐则站到路中间,举起歌者的手臂,激动而高亢地说了些什么,大约是些极尽赞美的话。圆润高亢的意大利语被他喊出来就更加气势恢宏,鼓舞人心。一时间,鼓掌声喝彩声,巡逻的女骑兵献上的清脆矫健的马蹄声,直惊奇了河上起起落落的飞鸟,连河上掌着篙的船夫也应和起来.。
乞丐面对络绎不绝走上前来放下一个个硬币的人们,像中世纪的贵族一般脱帽致敬。歌者则走到他身边与他热烈拥抱,再长久地鞠躬致谢。
波光,落霞,飞鸟,被教堂的穹顶切割开的天空,日落时云朵渐次变化的色彩,再加上那略带沙哑的歌唱,浪漫地令人不由自主流下泪来——因为发现了生活竟然可以呈现如此安静美好的姿态而内心感动。
离开的那一天,我在他盒子里留下了十欧元,拿走了他的一张CD,到了米兰住在私人开的旅舍里,高个子女主人了然地看着我:“若是在佛罗伦萨见着了他,倒也是没什么遗憾了。”
“他很有天赋,音色出众,早就被著名制作人看重,在录音棚里录了专辑,只是他只愿意面对面地唱给每一个人听,也让每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有一个欣赏的机会”
女主人自己也有传奇的经历,她曾经是投资银行的经理,却厌倦了那样死板枯燥的工作,一个人身无分文环游世界,通过在旅馆收拾房间赚取下一站的旅费,后来干脆自己开了一家旅舍,招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背包客,还在当地的剧团里兼职表演。
“活着是一种态度,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多日子以后,每到失望气馁的时候,我总想起女主人对我说的这句话,想起那个维奇奥桥上的自由歌者。
意大利人自由散漫,又未必不见得是他们的优点。将生活过得色彩斑斓还是黯淡无声,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客观条件,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内心。
意大利人从不分享披萨
意大利人的慷慨和自来熟差不多全世界都闻名,但是请注意,意大利人从来不分享他们的披萨。
我后来才发现意大利语老师当初那么说只是为了强调意大利人对于披萨和意粉强迫症般的喜爱,尤其是他们对于薄底披萨的特殊钟情。我曾在从威尼斯去佛罗伦萨的早班火车上和同一个隔间的人分享早餐,包括自家烤的加了不知名香料的曲奇饼,一大包汁液饱满的樱桃,听起来很罪恶的乳酪和薯片,还有当地很流行的一种烤吐司,中间加上一片芝士和一片火腿,淋上粘稠的琥珀色糖浆。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位赶去上班的意大利语老师,她坚持我要学会一个意大利语单词,才能吃一样东西。
如今大凡有些小资情调又爱炫耀的白领女性,都喜欢去吃法国菜,然后用矫揉的法语念出复杂的菜名,好像在念一首十四行诗。要说现在法国是欧洲美食的集大成者,大约不会有很多人反对,而事实上,法国也确实有着最多的米其林餐厅,法国人在吃上,舍得花的时间和金钱,也为其他地方的人所不及。
但谁能想到法国人,最初还是由意大利厨师教会做菜的呢。罗马帝国当时如日中天,影响力横扫整个欧洲,将炒,炸,煎,红烩,以及使用起司等各种调料的方式大为发展,后来传到了法国,再经过法国人的研究和琢磨,才成就了如今高贵精细的法式大餐。
只是当法国人在烛光荡漾有乐队现场演奏钢琴曲的餐厅里啜着红酒,挑着相配的芝士,享用着洒了几滴柠檬汁的上好生蚝;配着橄榄油的布列塔尼龙虾;刁草汁鹅肝酱煎鲜贝,还有放了足够甜而不腻的焦糖的苹果布丁时,意大利人依然在室外撑把阳伞,端着托盘卖披萨和意粉。大红色的番茄酱和黄色的蛋奶酱和细长的面条搅成色彩艳丽的一大盘,人们吃饭的时候大声说话,谈笑风生。意大利男人总是有独特的幽默感,油腔滑调但是又恰好不会过界,倒是很容易熟悉起来。我在意大利的时候,每每独自吃饭都有阳光俊朗的男侍者来搭讪,和我说笑话,指点我去哪里玩,若穿得稍微性感一些,便有人来送免费的红酒了。
果真还是一方水土养一方美食,法国菜像巴黎一样总有种忧伤的气质,高贵庄严,工于细节,精致内敛。而意大利菜就像托斯卡纳地区常年的温暖阳光一样,奔放而不拘小节,平易近人,家庭氛围浓烈。
但意大利菜又不是毫无品位蒙混过关的象征,欧洲人更愿意把这个称号留给每天都吃炸鱼和薯条的英国人。
他们信奉的是专一并且通过不懈的的坚持最终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从大家最耳熟能详的Spaghetti,Lasagne到Fettuccine,Fusilli,Macheroni,Linguine,Penne,阔条面,窄条面,天使面,弯弯面,尖尖面,螺丝粉,蝴蝶粉,通心粉,扇贝面,我在意大利语考试前面对生词表就有想去撞墙的冲动。到了意大利才发现远远不止那么多。在纪念品商店里,一溜排开几十上百种意粉供游客选购,不单是形状无奇不有,连颜色都有淡绿色淡粉色橙色黄色的分别。
我在意大利十来天,都是一到旅馆下榻,就拽着老板娘问她哪里有好吃的意大利面。然后绕过广场名人故居教堂等名胜古迹,七拐八拐之后来到当地人喝酒聊天的市场。我从随处可寻的番茄芝士长通粉,卡邦尼芝士阔条面一路吃下来,最终对于口感独特的油浸皇后橄榄和迷迭香酱汁也甘之如饴,有了一只彻头彻尾意大利化的胃,也学了不少意大利语,听来了不少贝卢斯科尼的风流韵事,临走的那天在米兰机场的小餐厅,拿过菜单的时候却发现,还是有许多意粉没有尝过。
认识的意大利女生告诉我,她觉得最帅的意大利男人是在厨房里用橄榄油炒着意粉和芝士的男人。我不由想起电影《美丽人生》里圭多举着托盘说“早安,公主”的场景。
关于披萨和意粉的故事,就是意大利人阳光灿烂的生活写照。
我常觉得发生在我人生中最好的事情,便是在21岁的时候有幸于欧洲求学半年,更有幸聆听了初夏的亚平宁之歌。
能够写在游记中的,都是琐碎的平铺直叙,不像小说,起码还有一些起承转合。但那些见过的风景,邂逅的人,还有温暖味蕾和胃囊的酸甜酱汁,虽与旁人无法尽述,却都会沉淀成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独自行走,带着欢喜与年轻的心,敞开每一个毛孔去感受这个世界,感受历史的苍茫,感受人世的无常,感受无论经历过什么之后,明天,便是一个新的城市,一个新的故事,一段新的旅程。
这样的岁月,带给了我一颗平静却纯净的内心,带给我一颗能够面对世事纷杂亦岿然不动的充沛的心。
总有一天,再回亚平宁,再听岁月弹奏一曲,不疾不徐,渗透了光阴的,交响曲。
最后更新 2012-03-13 23:17:02
发表于 《美文》2010年6月下
散文 创作
爱上一个城市只用一瞬间,办理签证需要一个月,跨越重洋需要一天,花一分钟写好一张明信片,按在快门上的手指只需要一秒。
从小学到大学需要十六年,找到一份工作或许是一辈子,写毕业论文需要一个月,写毕业纪念册需要一个星期,最后那一分钟的拥抱或许就是永远的再也不见。
似乎无论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都可以有一个时间刻度,截止期限一过便再无瓜葛,那么童年的期限是多久呢,是什么...
爱上一个城市只用一瞬间,办理签证需要一个月,跨越重洋需要一天,花一分钟写好一张明信片,按在快门上的手指只需要一秒。
从小学到大学需要十六年,找到一份工作或许是一辈子,写毕业论文需要一个月,写毕业纪念册需要一个星期,最后那一分钟的拥抱或许就是永远的再也不见。
似乎无论开心的不开心的事情都可以有一个时间刻度,截止期限一过便再无瓜葛,那么童年的期限是多久呢,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能再享受儿童票和儿童套餐了呢,是什么时候开始失去无忧无虑和任性的特权了呢,是什么时候开始懂得了窥探成人世界的变幻莫测呢?
接到这一篇关于“童年”的稿约之后,花了很长的时间让自己回到孩提时代的心绪,试图在繁华的大都市里失去平衡,慢慢下沉。
关于童年的回忆有一个固定的开头,母亲用自行车载着我走在江南小镇并不宽敞的石板路上。母亲像所有那个年代的女人一样,拥有异常高超的自行车技术,可以载着我骑上陡峭的石桥,有的时候为了省时间,就沿着机动车道在隧道里一路狂奔,闸口戴红袖章的老大爷看到了,在我们身后拼命吹着口哨。下雨天的时候,我把头埋在她亮黄色的雨衣里,原本就坑坑洼洼的路面积了水更不得了,自行车都能骑出过山车的感觉,母亲把这个叫做“吃弹簧屁股”,每次她看到前面有坑就开始哈哈大笑,我也就一边颠着一边跟着哇哇乱叫。
很小的时候几次病危,父亲常年出差在外,都是母亲深夜送我去医院。我被外婆用毯子裹着放在后座上,母亲深一脚浅一脚在前面推车。关于幼时的记忆总是模糊,依稀能在眼前回放的有白晃晃的墙壁,各种金属仪器的滴滴声,注射,手术,针灸。常年住在病房里,所有的医生护士都认识我,查房的时候会偷偷给我带好吃的,每次有别的孩子打针哭就把他拉到我面前夸我勇敢,同屋的病友换了好多个,早晨起来突然发现病床空出来一件,原本天真地以为他们是出院了,后来才意识到原来死亡曾经离我那样近。
大概到上中学的时候才不用定期去医院报到,那时候体育上的天分也被激发了出来,拿到跳远冠军的时候把奖牌在妈妈眼前晃,妈妈感慨地说,当初还担心我活不到这么大。
那么,一个晚上连发三道病危通知书,所有人都说只能放弃的时候,为什么还不放弃我呢?
唉,我当时是不知道你现在这么烦人又这么能花钱,不然早就放弃了你再生一个了。
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开始载着我去上各种兴趣班,从星期五下午到星期日晚上的时间都被排得满满当当,琴棋书画,还有当时最流行的奥数和英语。好在小时候我是一个单纯到过分的孩子,觉得生活只要有红烧肉和多啦A梦的连环画就能称之为完美,所以每个周末,我坐在母亲自行车的后座上,我们一起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穿梭,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厌学的孩子,而且似乎精力过分充沛,所以觉得这样的生活理所当然。
在学习钢琴的时候被老师夸有天赋,所以母亲决心带我去大都市的音乐学校里接受正规学习,我至今还记得那时要凌晨四点起床,母亲载着我翻山越岭去到偏远的车站搭便宜的火车,于是早晨九点的时候我就能走在有着高耸教堂和如茵草坪的音乐学校里,像电视剧里那些穿着整齐制服手里抱着琴谱的女生一样,甩着马尾辫,扬起下巴,走进高贵优雅的琴房。
弹琴的时候被严肃的女老师批评或者素描作品没有被贴在墙上展览是会被母亲狠狠地打的,方言里叫“吃生活”,似乎也真是生活里最平常不过的小事,可以和着稀饭咸菜,呼噜呼噜吃下去。
那时候被打的伤疤现在还在,淡淡的圆形痕迹,在右手背上,像一只小眼睛,如同我那童年时光,摸不尽抚不平,无论怎样成长,都有丝丝缕缕的痕迹,留下相随终身的烙印。
但是现在想来,无论当时怎样眼泪汪汪地发誓说再也不理母亲了,周末的早上,还是坐在她车后座出门去,天冷的时候会靠在她的背上,骑下坡的时候会死死地扯住她的衣角,拥挤的春运期间,被她环护在手肘下就觉得内心安稳。在记忆的长河里,那段我们彼此较劲剑拔弩张的岁月,其实就是我们最亲近的岁月。
中学的时候考进了远近闻名的重点学校,路程再也不是用单车可以丈量的了。好在那时候有一个要好的男生填补了母亲的空位。
因为放学要走长长的一段小路搭公交车,不知何时开始,他便自告奋勇陪我走那段路,陪我等车。我当时还不知道那段小路曾经发生过多起强奸案,而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担心我才故意绕远路送我回家。
可能是因为我的童年都在病房和兴趣班中度过,所以对于男女之事开窍甚晚。在流言蜚语传遍了整座学校的时候,我们依然一下课就飞奔去操场抢占仅有的两个秋千架,我们依然在教室里为一点小事打架,他扯我的头发我咬他的手臂,最后势均力敌在地上滚成一团,我们依然在下雨天撑一把伞回家然后掏空所有的衣袋买一支可爱多一起舔。
我原本以为那样的事情都是寻常,后来才知道能够在我生病的时候为我抄写所有笔记放到我信箱里的人;能够在我考砸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学校外面吃麻辣烫的人;能够为了我二话不说就冲上去和别人打架的男生,或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出现了。
记忆中的他只比我高一点点,总是偷我书包左边口袋里的M&M巧克力,我也会记得每天都带巧克力让他一次次来偷,每次考试都要和我争第一名,输给我了就拿着我的卷子说老师偏袒我,最喜欢用的威胁手段是要在我的作业本上吐口水,每次运动会都偷偷帮我报名但是每次都会在人群里为我喊加油喊到声嘶力竭。而当我在一个寒冷干燥的冬天穿越半个地球赶去同学聚会的时候,我看到他早早就等在包厢门口,接过我的大衣,为我拉开椅子,又帮我铺好餐巾,我看见他的侧脸已经具有了男人的硬朗,帅气地令我脸红心跳,唯有四目相接时的抿嘴一笑还残留着那个陪伴我三年的小男孩的影子。
席间,八卦的同学纷纷打听我们当年到底是不是情侣关系,我们只是相视一笑,童年鞠躬退场,旧时光一去不复返,还能相见,还能像当年一样谈笑,还能从时光留下的痕迹里看到彼此的倒影,已经是再幸运不过了。
童年的时候有很多梦想,比如要坐一次飞机,比如要周游世界,还有妈妈总是挂在嘴边的,要学好钢琴和素描,要考上好大学,要做一个令她骄傲的人。
后来钢琴和素描都学到很高的程度,穿着白色礼服裙子弹奏一曲肖邦的奏鸣曲,足够赢来台下的一片掌声。我在日复一日的“吃生活”中逐渐发现了黑白琴键之间的乐趣,又因为疯狂爱上了肖邦而开始自觉地没日没夜地练琴。最后倒是向来要强的母亲主动为我停掉了钢琴课,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陶冶一下女儿的音乐情操的母亲,培养下一个李云迪并不在她的规划之内。
上一所好大学倒是勉强算完成了,所以家里总是充满了来取经的学生和家长,单位同事的闲谈里,我的名字成了一枚荣誉勋章。她从来没有当着我的面对我说过“为我骄傲”这四个字,但我知道她会收藏每一本有我文章的书籍和杂志,知道她把我从小到大的奖状都收在外公传给她的红木柜子里,知道她会在日历上早早地标出我回家的日子再把剩下的数字一天天划去。
第一次乘飞机的时候紧紧握住呕吐袋的糗事似乎近在昨日,而如今上网预定电子机票,整理行李准备出发已经成为了一项本能,可以不经过大脑自动完成。
十八岁开始漂洋过海,母亲已经载不动我,便开车送我到机场,只是她从来不看我入关,我知道她是怕当着我的面掉眼泪,她亦是不希望我对家里牵肠挂肚。她是那么眼光长远的女人,所以从小培养我各项才艺,逼着我练好英语口语,一步步把我送入最好的学校,然后心甘情愿地看着我越飞越远。
听起来多么的大义凛然。
我打工一赚到钱就独自旅游,机场和火车站都睡过,除了廉价航空长途巴士,连高速公路上的顺风车都搭过,在海关被扣下来过,也在荒郊野林迷过路,却慢慢地把亚洲,美洲和欧洲走了个七七八八。
我想,要是回到童年的话,我会无比羡慕现在的自己,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漫长河流,我似乎终于变成了自己想要变成的样子。
童年的时候不会预料到美好结局背后,过程里的挣扎和痛苦,也不会想过自己会拥有经历风雨后的淡定和从容。灵魂深处的拔节生长无法用时间来度量,唯一可做的,不过是加一个注释,添一处韵脚,留一句轻叹。
关于童年的记忆蜿蜒在肌肤里,成为我们要背负一辈子的壳,我们终将变成我们希望变成的样子,不管经由怎样的路程到达,也不管我们是已然开到荼靡,抑或注定百年孤寂。
最后更新 2012-03-05 16:12:03
发表于 《美文》2010年7月下
散文 创作
打开word文档时,窗口外是地中海的波光粼粼,海鸥呱呱地叫唤着,不时在书桌上留下一片翅影。
对于此时此刻的我来说,高考已经是恍若隔世,回忆起来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故事。
2007年那个酷热难耐的夏天,我经由一场考试,与过去的我彻底了断,奋不顾身投入崭新的世界。那一场的完美谢幕成为了我发育躯干蜕下的旧壳,从那以后,我以从未设想过的方式渐行渐远,经历了各种难以...
打开word文档时,窗口外是地中海的波光粼粼,海鸥呱呱地叫唤着,不时在书桌上留下一片翅影。
对于此时此刻的我来说,高考已经是恍若隔世,回忆起来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关的故事。
2007年那个酷热难耐的夏天,我经由一场考试,与过去的我彻底了断,奋不顾身投入崭新的世界。那一场的完美谢幕成为了我发育躯干蜕下的旧壳,从那以后,我以从未设想过的方式渐行渐远,经历了各种难以置信的冒险。
三年只在眨眼间,世事百转千回。
或许每个人在求学过程中,都遇到过这样的学生:他们轻而易举就可以在全班乃至全年级名列前茅,他们的简历上可以罗列出各式各样的奖项,而最过分的,是他们似乎还擅长琴棋书画,或者英法德语,或者足篮排球。
而我,从小就是被人归入这一类的。
很多人说我是早慧的孩子,我倒是宁愿把所有的成就归功于幼年时的一场大病,躺在病床上的日子,我无师自通学会了认字写字,看掉了厚厚的《三国演义》,掰着手指学会了加减乘除,甚至还背完了《唐诗三百首》。所以,待我步入小学,不用费吹灰之力便可拿到双百分和大红花。
我觉得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个转折点,因为被捧到了天才儿童的位置上,便不得不承受着与之相配的期望值,不得不战战兢兢以防走错一分一毫从那高高的宝座上跌落进万丈深渊。这样的压力成了我今后许多次失眠抑郁的源泉,但好在我有幸拥有了一个还算好使的头脑,于是一路升入全市最好的初中,然后直升入本校高中最好的班级,各式奖状抱回了不少,钢琴和绘画也都学得不赖。
那样的道路看起来光芒坦荡,我虽然更喜欢文学和艺术,却从未想过要跳出这样的道路,一直到我高三的寒假,我的人生目标都是按部就班地上最好的大学,念最有前途的专业,拥有最美好的前程。
高三寒假的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算是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那段日子就像做梦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文字也可以像所有我仰慕已久的前辈们那样,出现在报刊杂志上,被众人赏识时。诚挚的读者来信,炽热的夸赞,所有阴暗的潮湿的小思想都找到了共鸣,于是我慢慢体会到,只有文学才可以带给我想要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那些新概念的孩子让我发现了我骨子里那一份疯狂而冲动,他们让我意识到了我十二年如一日三点一线的生活是多么的苍白单薄,而能够做自己热爱的事情,哪怕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名,都会带来巨大的充实感与满足感,仿佛在朝着太阳奔跑。
我觉得我内心的另一个自己被唤醒了,生命在我眼前呈现出一种更加活泼丰沛的状态,他们的流浪梦燃烧到了我,我想要像他们一样,自由,潇洒,不羁。
新概念大赛回来,我开始看他们推荐的书籍和电影,为各个杂志和文集笔耕不辍,文学带来的诱惑太大,以至于我完全无法分出精力做其他的事情,最终在一模考试一落千丈。
后来还是新概念那些温暖的孩子们告诉我,他们有多么羡慕我的体面成绩和光明未来,而我亦不该让为我呕心沥血近二十年的母亲再终日为我愁眉不展,文学梦,流浪梦最终只是在我的生命里如昙花般转瞬即逝,为了弥补那失去的一个月,我开始自愿留在学校上晚自习,从七点半到九点半,校园里万籁俱寂,只有花房里的几盏灯还散发着昏黄的光芒,我在明晃晃的日光灯下做物理习题,觉得从未有过的心如止水。
二模考试,我的成绩重又步入正轨,可是母亲却对我的大起大落心有余悸。在外公的指点下,高二暑假就通过雅思考试的我开始留意起申请国外大学的信息。
我永远记得外公把他的毕生积蓄拿出来,说无论如何都会供我上学时候的情境。他青年时代留学苏联,有着超越常人的睿智和远见,只是当我终于如他所愿漂洋过海,出人投地时,他已经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竟连我学的是什么专业都无法记住。
那停课复习的五月,天气阴晴不定。
我每天早早到学校,制定好一天的学习计划。温习英文单字,背诵语文的诗词名句,整理数理化的错题,做高考模拟试卷。中午的时候,我最好的两个朋友会在教室门口等着慢动作的我出来,我们一起去校门口的小摊吃麻辣烫,老板娘看到我们是高三学生会多给我们几个鱼丸,书报亭的叔叔会为我们留着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我们三个为哪个明星的新造型好看争论许久,然后被班主任严厉批评。再然后,还是温习英文单字,背诵语文的诗词名句,整理数理化的错题,做高考模拟试卷。披星戴月走出来,会看到校门口路灯下,母亲拉长的背影,我坐上她的车,家里有外婆精心准备的营养夜宵。我读一段普罗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后沉沉睡去,便是一夜无梦。
那一个月,有些人的父母早已打通了各方关节,学校里的保送生名额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派发完毕,我却始终心如止水,相信我所有的付出终将得到报偿。而那样超出年龄的冷静,应该是上天的恩泽吧。
六月就是誓师大会,考前心理辅导,看考场,还有那考试的三天:第一天,语文,化学;第二天,数学,英语;第三天,物理。
父母亲本来想请假陪我,又担心会加重我的心理负担,我已忘记他们最后到底有没有请假,只记得母亲不知从何听来秘方,说如果考试前吃五根香蕉,考试的时候便会体力充沛,大脑思路清晰。于是我在三天内,连吃了二十五根香蕉,以至于之后整整一年,只要看到香蕉,我便会有难以遏制的反胃感。
考语文前,许多人围在语文老师周围问问题,我和我的两个朋友到走廊上透气,然后不约而同从口袋里掏出三块巧克力。我仰起脸的时候,看到我初中时喜欢了很久的男生从楼梯上下来。他似乎吃了巨人药,从原本和我差不多高的小男生长成了高大清瘦的男子。我们都不再复当年模样,却所幸还可以微笑着问候,互相给予鼓励的拥抱。
为了浪漫,我愿意把那一面当做我少女时代的全剧终。
那一年江苏的物理考试出奇地难,考场中有当场崩溃无法继续考试的,还有一怒之下掀翻桌子罢考的,我不知为何面对卷子上大片大片的空白异常镇定,大约是确实问心无愧了。
高考查分数不知为何比预定的日期早了一天,消息灵通的朋友打电话来要我查分数。我一个人拨通了那个声讯电话,听完了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提示音,不知为何按错了好多次准考证号码,最后听到了668这个无比吉利的数字:除了物理,其他四门都很是出色,哪怕在全省范围,也算得上是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
我打电话告诉父母我的成绩,他们在电话里险些喜极而泣。虽然按照我的水平,一切只能算是发挥正常,但这已经足够值得庆祝了。
我最好的朋友,一个勇夺状元,拿到了好几份奖学金之余,慷慨大方地让我敲诈了一个暑假,还有一个,如愿以偿考取了七年制的医科本硕连读。而我们的分别,也因为各自奔向美好前程,而多了几分励志的色彩。
因为物理上的失误,我并没有拿到香港中文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但是并不富裕的父母在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当即拍板让我远赴香港。那时候我手里已经握了几份大学的提前录取通知书,原本对要花这么多钱离家远走并不热衷,后来才开始感谢他们为我做了我人生中最正确的一个决定。
我总是抱怨他们过多地干涉我的决定,后来才发现,他们是那样仔细地为我铺设好了一整条人生道路。
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做那个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如此这般远走高飞,竟连一年见一面,都是奢侈。
每每隔着冰冷的电脑屏幕和那无法挽回的昼夜之差,我会想起我高中时代的班主任在得知女儿被宾夕法尼亚大学录取时,那轻轻的叹息。
我想我或许要长久背负着对父母的深深愧疚了。
无论是他们还是我都没有意识到高考是为我的青春画下了一个那么彻底的句号。
当我来到香港,无意中得知坐在我左手的女孩子是省文科榜眼,坐在我右边的男生是省理科榜眼时,我才意识到,以高考成绩来划分人的三六九的岁月彻底离我远去了。那个分数,只是为我叩开了一道门,而在新的起跑线上,会有新的历练等着我去完成。
总是被人批评过于单纯过于自我的我开始热衷于社团活动,打课余工,参加志愿者服务队,帮教授做研究。我给自己安排了满满当当的时间表,有过整整七天不上床睡觉只是抽空在椅子上打个盹的经历。我甚至还又去参加了一次新概念作文大赛,开始定期帮几家杂志写文章,还挂着记者证做起了兼职记者。
高考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开始可以任性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尝试不同的领域,可以获得我想要的资源和机会,可以认识那些最聪明最睿智的人,甚至还误打误撞实现了我的文学梦和流浪梦。
我曾经无数次想要奋不顾身追求又无数次不甘不愿放弃的东西,最终牢牢地落在了我的手心里,甚至比我当初预期的,还要剔透美丽。
努力这么多年,命运最终待我不薄。
我想起电影《猜火车》的结尾:“我要把自己收拾干净,我要往前走,一直走下去,去选择我的生活。”
如果一直坚持走下去的话,工作,家庭和“他妈的大电视”,我想是一定会有的吧,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命运的道路总是可以殊途同归。
就像我虽然选择了按部就班的高考,最终却可以一个人走遍美洲和欧洲,可以在最浪漫的法国学着历史和艺术,而我那些曾经朝夕相伴的同窗,和散落四海的新概念挚友,最终也在自己的道路上轰轰烈烈地奔跑着。
终结一条道路的最好方式,是走完它。
超越了时间和空间,我们的青春以同样的方式滚滚向前。
最后更新 2012-03-05 16:07:09
发表于 《美文》2010年9月下
散文 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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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处理不好太亲密的关系,哪怕是再好的朋友,腻在一起之后也总是拌嘴。倒是一次次的离别,在记忆里渐次清晰起来,不管何时能够重逢,或者说还能不能有机会重逢,寂寞时在脑海里勾画他们的模样,就能够逐渐温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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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回到外婆家小住几天,院子里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认识母亲,寒暄之后看到我都是一愣,然后指着我疑惑地问:“是你女儿吗,都这么大了?”
我还记得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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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处理不好太亲密的关系,哪怕是再好的朋友,腻在一起之后也总是拌嘴。倒是一次次的离别,在记忆里渐次清晰起来,不管何时能够重逢,或者说还能不能有机会重逢,寂寞时在脑海里勾画他们的模样,就能够逐渐温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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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回到外婆家小住几天,院子里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认识母亲,寒暄之后看到我都是一愣,然后指着我疑惑地问:“是你女儿吗,都这么大了?”
我还记得当时重病,医生说我很难养大。
每天都能够听到我小时候的种种劣迹:用瓷碗捞小池塘里的蝌蚪,最后自己栽了进去,大冬天的浑身衣服都湿透了,新年刚买的棉裤也被池塘里的石头撕了个大口子;在学校里和男生打架,因为麻花辫被人拆散了,所以一怒之下就咬了别人一口,最后还是母亲送他去医院打破伤风针;喜欢吃巷口的臭豆腐,家里人找来报纸上不洁商贩的报道苦口婆心劝也没有用,每天放学都趁母亲下班前飞奔去买,有一次才拿到手就看到母亲骑车路过,一个心急把好几块全塞进嘴里,结果被烫得好几天只能喝粥。如果不是他们讲的时候言辞确凿,信誓旦旦,我会以为是那些少儿电视剧的片断。
手把手带了我好几年的外婆能够数出我小学班上几乎所有人的名字,谁天天来叫我上学;谁每次都和我一起去吃豆腐花;谁在班级里总是和我针锋相对;谁是和我天天打架的死对头,她至今都如数家珍。她和他们的家长也甚为熟悉,在菜场里远远见到了,就扯着嗓子“XX妈妈”“XX爷爷”地打起招呼。只是每次她对我说起那些陈年旧事,说起他们的近况,我总是近乎粗暴得打断。
我并不喜欢我的小学时代,那个拖着鼻涕满身泥巴丢了凉鞋还要满大院疯跑的假小子是我一直想要忘记的形象。那个时代的我别扭不合群,还长了满身的刺,因为身体原因成了同学们眼里的“怪物”,因为得罪了老师被剥夺了许多评奖的机会,又被最好的朋友背叛,把自己逼到了孤立无援的境地。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下定决心要变得强大,变得勇敢,变得坚韧,被逼到绝境挑起了我心里所有的好胜心,也激发了我各种深藏不露的潜能。如今的我虽然仍旧特立独行,却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以及足够光鲜的外表作为支撑。
“他们都是你的同学啊,什么时候,你也该和他们联系联系。”外婆经常这么对我说,把他们的电话号码要来给我。
我也是慢慢才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过年少轻狂的童年时代,那时候犯下的错误总会被原谅,而那时候受到的委屈,同样,也没有被记忆的价值。每个阶段自然会遇到不同的人,开始过不同的生活,那些生命划过的轨迹,早就无法更改,却也没有必要念念不忘。
后来,我参加了小学同学聚会,曾经和我势不两立的人开始夸奖我的聪明和美丽,虽然早已是在不同的道路上奔跑着,提起年少时闯下的祸,也总能会心地交换一下目光,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
疯狂过,胡闹过,也郁闷过,痛恨过,但是直到能够安然叙述当年的此时此刻,我才是彻底告别了我的童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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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全班曾在台上演唱一首《那些花儿》,时隔多年的同学聚会上,酒过三巡,依然可以哼唱出那熟悉的曲调。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还记得站在沙坑面前时那忐忑的心情。我每次运动会都参加三级跳远,便也有了借口可以随意差遣小怡和萌萌。她们一个抱着我的衣服,一个拿着葡萄糖饮料和德芙巧克力,看着我压腿,测量步伐,试跳。她们说她们放弃了看校草比赛篮球巴巴地跑来这里伺候我,裁判哨响的那一刹那我看到她们比了一个“跳不好你就死定了”的手势。我张开双腿奔跑起来,刘海被两旁呼啸的风吹到眼前,只能眯起眼睛,身体腾空而起的时候我听到赞叹的惊呼,而爬起来拍沙子的时候,远远听到我们班的场地里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我还记得每次文艺汇演前,在那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彩排。尽管唱歌跑调跳舞不协调之类的糗事犯了一桩又一桩,但是依然会在那个冬凉夏暖的斗室里一次次练习和声,又被S手把手校正舞蹈动作。因为爱炫,所以硬是要把幼年习得的体操空翻展示出来,D陪在我身边,发毒誓会接住我不让我摔死,出门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一直斗嘴斗到满天星斗,然后他好心地送我去车站。汇演时买的衣服总是又难看又劣质,像雨衣一般不透气,穿过一次就不再穿,但是却总是会留着,说等十年二十年之后,作为校友荣归故里,还要再跳一次当年的爵士舞。
我谈不上多喜欢我的班级,那个所谓的“教改班”常常会被我们戏称为“劳改班”。语文老师长得像蝙蝠;班级里怎么找都找不出帅哥;普通班去春游的时候我们要准备数学竞赛,我们几个女孩子总是叽叽喳喳趁仅有的午休时间抱怨不休。
但是哪怕私底下再怎么拌嘴,我们都是好强的人,“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在这里发扬光大。运动会,艺术节,辩论赛,动漫展,一致对外。接力跑的时候,我弯下腰,望见针锋相对了很久的宁宁在我身后一百米的地方。枪声还没有响,双腿因为紧张而显得僵硬,我看到她对我笑一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压力大的时候,也曾经整夜整夜睡不着,面对全市乃至全省招罗来的天才少年,稍微的一次疏忽就必须面对惨烈的年级排名。同学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得有多么亲密,笔记本是要仔细保护的秘密武器,每天一次的考试,各自为阵,其他人都是需要拉下马来的垫脚石。
直到彻底告别那座种满了松树和樱花的校园,当年无论关系好不好的同学都可以发一个短信约出来喝茶玩三国杀,才发现当年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安宁岁月弥足珍贵。
曾经,目标明确,想要上什么大学都被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只需要上课认真听讲,独立完成作业,就可以取得好成绩。学习是唯一的道路,遇到问题询问老师就可以得到解决,所有的生活琐事都被家长仔细安排,而能够吃一个KFC全家桶就可以得到奢侈的满足感。
告别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样简单的,每天都是单纯重复的安稳生活今后可能再也不会有了。
并不是感到惋惜,也并不想重新回到高中课堂,只是恍惚间发现原来很多东西,要经年之后才能明白当初的一次挥手就是永别——连可以用来追忆的纪念册都没有留下,难免会有几多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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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Jude告别的时候,她不允许我难过,她说,我们今后一定会再见的。
不能因为害怕分离而逃避遇见,也不允许朋友们就此离开自己的生命。
世界上,能够用时间和空间来度量的距离都不能称之为距离,而足够强大的话,任何的事情都可以做到——和Jude在一起,我也成了一个不害怕离别的人。
飞机1月27日降落戴高乐机场,扑面而来的欣喜中,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着我半年之后的离开。我并不属于这里,我不是归人,只是过客。
我是一个慢热的人,又向来鸵鸟一般逃避那种过于亲近的关系,所以初到法国时,我总是刻意控制自己,不要接触太频繁,不要投入太深的感情。以至于玩熟之后,被我在party上无情整蛊的Allen哀怨地说之前看我总是淡漠的,沉默的,还以为我是一个害羞内敛的人。
“后悔了吧,招惹上一个疯丫头?”我靠在Jude肩上,挽着Z的手臂问。
我和Jude在早晨八点的一门法国社会课上相见,巴黎的冬天天亮得很晚,我睡眼朦胧地用手肘支着下巴,她坐在我右手,一边喝咖啡一边打哈欠。为了不让自己睡着,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小声聊着,当时我们的法语都没过关,只能一边说法语一边夹英语,后来下课前随口问了一声来自哪里,才发现原来我们都是上海人。
并不是因为老乡见老乡才分外亲切,但是,两个相似的人,身上自有一种特殊的磁场,能够于茫茫人海里彼此吸引。
一起逛街,一起评论范思哲和香奈儿新出的裙子,怂恿对方买下好看的鞋子和包;一起学习,敲着计算器写会计表格,两个人合作就可以省下时间去看电影;一起派对,为对方物色帅哥,再拼命制造暧昧机会,顺便拍下照片来做以后的“威胁”手段,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似乎永远有共同话题,无论是对学业还是对未来,最私密的事情,那些感情纠结,家庭纷争,并排躺在床上的时候,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来,然后得到想要的,恰到好处的安慰。
Jude在她的网络日志里写,遇到我,是上天给她的礼物。
其实,对我来说,又何尝不是呢?原本以为只能认识一些点头之交,六个月后就一拍两散,亦不再追忆。却遇到了Jude,还有Z,M,名字很难念的日本和韩国帅哥,总是很亲切的Yen,以及许许多多温暖敞亮的人们。
哪怕再把自己隔离开来,穿上金钟罩铁布衫作为保护层,我还是慢慢地,就被他们的温暖善良感染,再自然不过就融到了他们中间,我们一起在派对上喝各种鸡尾酒,随着爵士乐扭动腰身,同手同脚也没有关系,一不小心喝多了,也可以安心醉倒,自会有人护送回房,悉心照顾。我们一同旅游,一同迷路,一同坐错车,一同睡机场,也曾经吵架,为吃什么犹豫不决,但总是能够尽兴而归,在facebook上共享那些搞怪的欢乐的暧昧的照片。
“世界那么小,没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到的,我说过会来看你,就一定不会食言”。jude比我早离开,那时我正在罗马旅游,她把这句话发到我的手机里,还托人送给我一瓶J'adore香水。
现在她已经买好圣诞节来看我的机票,我们在网上讨论要一起去新加坡看Z,去越南看Yen,她依然是我最好的倾诉对象,帮我修改简历,陪我熬夜。
我慢慢明白。并不是所有在我们生命里出现的人,最后都会消失不见,哪怕散落在天涯海角,依然可以陪伴着一起变老。
4
我的sony相机在拍下近两万多张照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
再掩饰也没有用,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见到了;很多风景,一辈子也不会看到了。
我记得罗马许愿泉的那个传说。如果右手执着硬币,越过左肩抛入池中,就可以重新回到罗马。
重逢,或者重临。都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啊。
我走得越远,越明白现时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珍贵,因为,它们都将会是脑海中,那唯一的记忆。
就算再强大,想要见的人一定会见到,但是又该如何抵抗遗忘和成长呢?回首已是旧时月,还能够有怎样的少年心境,我对于自己,并无很多信心。
我开始发誓要过真正潇洒的生活:有梦想的话,就无论如何拼尽一切努力去实现;想要旅行的话,就收拾行囊独自上路;喜欢上哪个人,就好好珍惜在他身边的每一次呼吸。
认真爱惜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餐饭,每一次出行,每一份工作,每一次际遇,我甚至放弃了减肥计划,因为想要在旅行的时候,敞开肚子品尝美食。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尽空折枝。
连“再见”都不用说,我来过,享受过,看过了美好的风景,也遇见了纯净的人们。那样一幅幅画面,落在镜头上,也落在心里。
满满地,变得内心充盈丰沛,再无常的离别,也能够安之若素。
最慢是离别。
最后更新 2012-03-05 15: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