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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南都《南方評論》2010年3月28日
杂文 创作
有位朋友跟我說:一個人開不開放,看他飲食口味接受範圍廣不廣就知道了,就是說,口味愈雜的人愈開放。
我想他講得有一定道理,卻不能說完全對。也有人著書從“科學”的角度,解釋人們口味喜厭之原因,例如,人們喜歡排骨,是因爲排骨周圍的肉所含脂肪比率奇高,人類更喜歡高脂肪食物,所以排骨極受歡迎。此類“科學”角度,對我而言,亦太過“一刀切”。觀察所及,大曰文化,小曰...
(4回应)
有位朋友跟我說:一個人開不開放,看他飲食口味接受範圍廣不廣就知道了,就是說,口味愈雜的人愈開放。
我想他講得有一定道理,卻不能說完全對。也有人著書從“科學”的角度,解釋人們口味喜厭之原因,例如,人們喜歡排骨,是因爲排骨周圍的肉所含脂肪比率奇高,人類更喜歡高脂肪食物,所以排骨極受歡迎。此類“科學”角度,對我而言,亦太過“一刀切”。觀察所及,大曰文化,小曰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飲食口味影響甚大。不同地域、不同家庭,造就的口味差異之大,有時令人吃驚:一個人口中的龍肉,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是狗糞。
像賴瑞和在《杜甫的五城》書中寫到這樣一個細節:他在火車上遇到一位西安英語教授,直呼粵菜中的魚粥暴殄天物,滿是魚腥味,難以下咽。這位教授如是說:
“廣州人竟然把魚啊、肉啊、豬肝啊,統統往稀飯裏頭擱!好腥!我受不了。我們早上喝稀飯,就是爲了嘗嘗那米的清香味。現在他們把魚啊、肉啊,都往裏頭擱,完全破壞了那種米香!”
而作者賴瑞和是一位研究唐代歷史的海外學者,娘家雖爲廣東梅縣人,他卻出生、成長於馬來西亞,南部某個潮州人聚居區,自小長在這樣一個雜文化環境中,他本人會講母語客家話、居住地潮州話,飲食口味自然受客家及潮州文化影響,顯然他並沒有像西安教授那般排斥粵式飲食,只不過驚醒,有這麽一套口味狹窄人士的”米香”理論存在,令他在華北一帶吃典型北方”清淡”早餐時,常常想起。若以我那位朋友的標準,賴先生該是一個開放的人了。
口味單一狹窄的人,也喜歡互相指斥。我兒時常聽有人說,西人野蠻好生食,血淋淋的牛肉都敢吃!長大到了歐洲,大著膽子試吃衛生經過嚴格控制的薄烤生牛肉,也真是血淋淋,第一口沒感什麽異味,已經定下心來,慢慢地竟然愈嚼愈覺得好吃——不得了,居然化身爲“野蠻生食”之忠實擁躉。另一方面,好笑的是,我與西人交往略久,發現其中也有人認爲中國人“野蠻”:居然吃魚皮魚頭!吃貓狗免提了,蠍子蠶蛹算是獵奇,但魚皮魚頭或雞皮雞頭屬再普通不過的中國食材,對此,會有些西方人或作大驚小怪狀,或擺出最有涵養的輕慢,背地裏卻直叫噁心。
如果陷入誰高貴誰野蠻的糾結,恐怕永難理清。更大的興趣點在於,這些差異背後的一些提問:口味是天生的嗎?口味一旦形成就不能改變了嗎?
法國是香水之鄉,從事香水業的有一些十分矜貴的“大鼻子”專業人士,經過不斷訓練自己的鼻子,以達到辨別氣味極細微之別的靈敏高度,這需要一定時間的學習。要知道,口舌與鼻子一樣,也可以不斷“學習”的。它們可以不斷學習繼而欣賞新味道,那真是一件大好事,問題這時來到一個關鍵點,即涉及那位朋友的“開放論”了:成年人都有一套自幼形成的口味,領地有寬有窄,遇到另一個領域的新味道,我們第一時間內的反應極可能就是抗拒,假設我們是“開放”的,抗拒之後肯嘗試“學習”,經由一段時間的適應,通常我們總能發現一個新味道的廣闊天地。
西方飲食中排斥“苦”滋味,不少中國人卻愛吃苦瓜,常道“苦口良藥”。我讓不少西人嘗過苦瓜,第一反應全都大呼小叫“太苦”,可是,也有個別幾位,堅持慢慢吃,吃了幾次,跟我說,他們開始喜歡上了。我自己,對法國奶酪也有類似體驗。法國奶酪種類繁多,有的臭味衝天,入口卻甘之若飴,可說跟中國的臭豆腐同理。我從氣味較淡的一些品種入口,濃度漸次遞增,慢慢地,即使一些味道強烈獨特的奶酪我也懂得欣賞了,尤其配上適當的好酒、香脆的麵包,一同交融醱醅於味蕾,此時此地我絕不後悔闖入這個新味界。
不過,學會欣賞並不等於濫吃濫飲,多少美食不懂把持,過了頭自不再美。許多事物又何嘗不如是,難怪我那位朋友以“食”看人。
法國奶酪地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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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奶酪地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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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3-05 01:19:02
发表于 南都《南方評論》2011年4月17日
杂文 创作
馬格列特最出名的一幅畫,畫中一支煙斗,底下一行字“這不是一支煙斗”。米蘭·昆德拉近日給法國《世界報》做了幾大版的對話問答,開頭即套用煙斗句式,“這不是一份訪談錄”。
的確,這不是一份真正意義上的訪談錄,提問是虛擬出來的,回答,則全為昆德拉作品中摘選的句子。原因很簡單,廿五年來,這位《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的作者,亦不能“承受”任何媒體訪問。那本小說在法國出版兩...
馬格列特最出名的一幅畫,畫中一支煙斗,底下一行字“這不是一支煙斗”。米蘭·昆德拉近日給法國《世界報》做了幾大版的對話問答,開頭即套用煙斗句式,“這不是一份訪談錄”。
的確,這不是一份真正意義上的訪談錄,提問是虛擬出來的,回答,則全為昆德拉作品中摘選的句子。原因很簡單,廿五年來,這位《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的作者,亦不能“承受”任何媒體訪問。那本小說在法國出版兩年後,他籍《小說的藝術》一書誓言:我狠狠決定,永遠不再接受採訪。
如何,不打破誓言又大聲宣佈“文學聖經”剛剛收入他的作品?一支假“煙斗”顯然是一個好策略。“文學聖經”,指“七星诗社文库”(Bibliotheque de la Pléiade),之所以稱“文學聖經”,那真是把文學書當聖經來印,聖經一樣的牛皮封面,聖經一樣的薄紙,一種特殊的略略透黃的紙,既韌又薄,能把厚厚一本書壓成口袋書的份量,亦即,像聖經一樣時刻帶在身邊,耐翻不爛。書的成本很貴,書賣得貴,自然應該印文學“經典”。因此在法蘭西,進入七星文庫,標誌着進入經典。
昆德拉進入經典,卻一反“聖經”過往作風,拒絕中加入任何作者生平介紹或作品評點,甚至一份短短的簡歷也沒有。這不是昆德拉耍大牌,而是他一直強調“只有作品在說話”。對此,我的一個中國朋友言語尖刻,鼻子哼哼兩聲道,這一套在人多如蟻的國度,不硬爭出個名頭的,根本行不通!所有人對名牌頭銜文憑趨之若“蟻”,人們在“聽作品說話”之前,總要看看作品人頭頂上的帽子有多大,然後才決定對那些“說話”的認同深度有多大!君不見,國人“翻譯”出來的一套簡歷詞匯,多麼有意思——國內一提起法國只認得巴黎,那麼拿個巴黎名字的野雞學校文憑,也比外省強校好;西方大學請各式就業人士帶課是常事,專業水管工都來現身說法,中文說成“客座教授”,效果比“短期邀請講師”(Vacataire)好;讀完碩士再讀博士預科班(DEA),一定要譯作“博士候选人”,等等等等。一句粗話,有了頭銜,放個屁都香!
他的話可以笑倒一片,卻讓我想起剛到法國那陣,社會學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尚在人世,時不時電視上見他身影,有一回聽他猛烈抨擊“文憑”這件社會產物,人們將文憑神化,名校神化,潛意識中都明白這是一種最有效的資本。後來,我又讀到他專論該主題的書《La Noblesse d’Etat》,中文版譯作《國家精英——名牌大學與群體精神》,但願是個好譯本。
最後講個葛哈克(Julien Gracq,1910-2007)的軼聞。葛哈克是誰?我們不知道實在不奇怪,他太低調了!像昆德拉一樣,他活着進入經典,就是說,他在世時七星文庫已經將其作品收入“文學聖經”。像昆德拉一樣,他亦拒絕所有媒體活動,甚至,拒絕龔古爾文學獎頒發給他的桂冠。他專業學的是地理學,出名後為了業余寫小說,寧可到一所中學教書。咳咳,連“葛哈克”都不是他真名。一次他和鄰居聊天,鄰居問他,平常在家你都幹什麼呀。答曰,寫東西。呵!能發表嘛?有啊,取了個筆名。叫什麼?葛哈克。可惜呀,已經有個作家叫這名字啦!
可憐的鄰居,無法將“葛哈克”這頂大帽子,戴到一名普通中學教員頭上。
《Ceci n’est pas un pipe》René Magritte,1898-1967。
《Ceci n’est pas un pipe》René Magritte,1898-1967。
最后更新 2012-03-03 06:37:25
发表于 南都《南方評論》2011年8月14日
杂文 创作
去看好友在圖爾老城區剛買的舊房子,友人領我們到老城區逛一圈,無意中進入一條舊街,時尚小店同樣旁立,噫,奇怪,為何地上有些圓形、十字形,甚至不規則幾何圖案,並且斜斜排列一長行?又並非青少年噴漆塗鴉之作,而是用淺色地磚嵌畫,四周深灰地磚一襯托,額外顯眼。
狐疑間,一連跟走幾步,忽然擡頭一看,半截教堂殘壁由地下深處冒上來,斷垣廢柱往上堆砌,竟然仍存留一棟高聳入天...
去看好友在圖爾老城區剛買的舊房子,友人領我們到老城區逛一圈,無意中進入一條舊街,時尚小店同樣旁立,噫,奇怪,為何地上有些圓形、十字形,甚至不規則幾何圖案,並且斜斜排列一長行?又並非青少年噴漆塗鴉之作,而是用淺色地磚嵌畫,四周深灰地磚一襯托,額外顯眼。
狐疑間,一連跟走幾步,忽然擡頭一看,半截教堂殘壁由地下深處冒上來,斷垣廢柱往上堆砌,竟然仍存留一棟高聳入天的鐘樓。現時街道,已經遠遠高於本來鐘樓地表,因此,人行道邊以鐵欄杆把鐘樓圍起來,以免人掉下去。更重要的是,立有一個解釋說明的牌子,法英德三語,濃縮的幾行文字講盡,一座輝煌大教堂生生死死。一張簡單明暸的地圖,將大教堂平面圖、殘存部分,以及目前街道,以不同顏色標出,令人恍然大悟——原來,那些在地上攀延的淺色印記,即是舊教堂之柱址、牆址。一瞬間,縱然大教堂已然所剩無幾,我置身寥落街頭,環顧四周,卻彷彿它從那些印記之上重新生長起來。
我不由得感謝某位規劃師的巧思,是他/她決定,於平常不過的地面上鑲嵌印記,勾起一個陌生人的好奇心,追尋某段歷史,讓它走出紙張,重活於身邊。
歷史需要進入紙張。羅斯金寫《建築七燈》,畫記下魯昂城大教堂某一處一小塊浮雕,準確來說,一塊浮雕小角落,一個小人扮鬼臉,羅斯金認為,那是浮雕工匠所作的一個狡黠的自我簽名。是的,羅斯金這般一寫入紙張,把一段歷史激活了——可知道,普魯斯特不但翻譯羅斯金的書(《The Bible of Amiens》),還特意跑至魯昂城,手裏拿着羅斯金當年那幅鬼臉小人寫生,費力要從大教堂成千上萬浮雕汪洋之中,找出那麼一個極小角落來。他居然找到。普魯斯特或許不知,又通過他的文字,多少後人拿着羅斯金的寫生,到那片浮雕汪洋中徜徉搜索,喚活一張鬼臉。
也許有一千種方式喚活歷史,譬如生活在勃艮第地區的一位年青建築師,自發組織天然塗料愛好者團體,十五年來不斷推廣那些史前已經使用的礦物質塗料。每年兩次,這些粉刷愛好者聚合一起,無償為文物建築、公共建築物,甚至一整個老村莊,重新以傳統方式塗刷上色。各階年齡,各種職業——粉刷匠、建築師、家庭主婦、醫生、飛行員、手工匠、學者,歷史學家,等等,來自四面八方,共同目的,只在於不讓古老的技能消失。自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始,工業塗料迅速佔領市場,傳統的赭石等天然礦石粉塗料幾乎消失殆盡。儘管天然塗料更能保護原木,三十年塗刷一遍,何況無毒,然而,化學油漆似乎更省事,無需事前調配,買來一桶打開即可使用,加上每年打廣告創造流行色,其隱弊倒是可以忍受或視而不見了。
法國西岸的歐隆沙灘(Les Sables-d'Olonne),曾號稱“歐洲最美沙灘”,上世紀六十至九十年代期間,旅遊業迅猛發展,地產商大肆拆建,海岸建築風貌一時面目全非。當地博物舘收藏的一幅舊海報上,海灘邊一溜傳統小屋,對比今日,祗剩幾棟小別墅逼仄於高層住宅之間,特色盡失。而在博物舘書店,我卻發現一本印刷精美的圖書,作者重新蒐集本地倖存之舊式房屋,居然翻找出過去建築師水彩手繪的各種建築圖紙,再行翻印。
翻閱之中,一座海邊修道院躍入眼簾,那般巧,前一日剛好就在那座幽暗潮濕的教堂內,聆聽小小一場古典音樂會,宛如天籟。修道院曾經敗落成廢墟,如今作為當代藝術展覽場地,音樂會場地,向遊人免費開放。古修行僧誦經的迴音,也是那麼迴盪的吧。
羅斯金當年的鬼臉小人寫生。
鬼臉小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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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金當年的鬼臉小人寫生。
鬼臉小人像。
最后更新 2012-02-18 06:06:04
发表于 南都《南方評論》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特刊
杂文 创作
有學者認爲,二十世紀中期法國興起的“新廚藝”運動la nouvelle cuisine,早源於十九世紀末日本廚藝在巴黎的影響,其時日本餐館比現在還多得多(眼下巴黎的日本餐館,惟恐一半以上爲華人老闆)。說“新”,那是緊跟“新小說”“新浪潮”電影等運動而言。經由兩本相互競爭激烈的美食評點手冊,《高埃米由Gault et Millau》和《米其林Michelin》,推波助瀾,“新廚藝”將大廚們推至藝術家地...
(3回应)
有學者認爲,二十世紀中期法國興起的“新廚藝”運動la nouvelle cuisine,早源於十九世紀末日本廚藝在巴黎的影響,其時日本餐館比現在還多得多(眼下巴黎的日本餐館,惟恐一半以上爲華人老闆)。說“新”,那是緊跟“新小說”“新浪潮”電影等運動而言。經由兩本相互競爭激烈的美食評點手冊,《高埃米由Gault et Millau》和《米其林Michelin》,推波助瀾,“新廚藝”將大廚們推至藝術家地位。
“新廚藝”到底什么樣子呢,最大的特徵,吃得少,吃得精,擺得優美,嗯,特別貴。當然,貴這一點,本來出自宮廷的高等廚式就很貴,區別不算大。傳統高等廚式相對油膩,可說是“大魚大肉”級。而“新廚藝”在底子上的確有不少日本廚道特點:食材極可能的鮮,切烹極可能地精確,視覺上極可能的清新。不過,一碟菜,搞得龍飛鳳舞或是質樸沈著,各位大廚各個審美,領略禪意的倒不多。提及兩者最大區別,勉強打個比喻,則一個用減法,一個用加法。
日本食藝講究將食材原味散發出來,有的藏得深,甚至需要挖出來。名曰“挖”麼,或許用的竟然反手段,四周堆起一圍山,味的深度凹現。東京一位青年名廚鑽研傳統菜式,原來館子幾臨倒閉,不料《米其林》評他三星,一下子預約排隊排到兩個月。價錢固然不菲,然他每次僅僅侍候兩圍客人(通常四位而已),客人沒菜單可選,吃什么他說了算——菜單,他爲客人度身訂造。一桌之隔,他一邊與客人聊天,一邊現做每一道菜,熟識客人所愛吃不愛吃,餐後用小本子記下每位客人偏好習慣,以供下次菜單揣摩變更。目前,爲了源源湧至的外國客人,這位非同一般的廚子,不得不苦學英語。囉嗦如許多,爲的轉述他一句話。他說,客人每一回就餐,如同慢慢打開一軸山水手卷,味蕾逐漸翻開,山水濃淡起伏,趣味自生。呃,拜倒。
用加法的法國“新廚藝”,則追求各味之叠加,交融或衝擊,綻出新“味”花。這種叠加,也不像印度菜那樣,打仗般猛烈,而是拿種種意想不到的味料,輕輕點一筆,再抹另一筆,在原材上産生從未有過的味感。任何大廚都爲這種創作感而興奮,難怪上升爲藝術。我遇上的最妙用的青葉紫蘇,竟然在法國,一個小鎮上的二星餐館。緋紅三文魚片,裹住一半瓷白鱈魚一半淡青薄荷脂,正四方,體積恰如壽司,一口大小,上面綴放一苗紫蘇,蔥綠小葉不過一寸,卻襯得魚片灼灼生輝。正因爲祗是一支小苗,等如牙齒咬碎一粒膠囊,突然迸發紫蘇的強力,進入魚生,煙花般燦爛,卻瞬間而逝,剩下氤氳裊裊。
可想而知,尋求異域風“味”,一向是“新廚藝”大師們的創新動力。一種新職業應運而生,不妨稱之爲“味道獵人”。此類獵人專門到全球各地去搜集奇異味材,刮空心思爲大廚們增添創作靈感。以史蒂文爲例,一個駐紮香港的法國人。他會跑到非洲偏遠村落嚐吃某種樹皮,在印度買下擲地能蹦達騰跳的瓜,甚至鑽入危險戰亂地區,收購貴比黃金的正宗番紅花蕊。接下來的工作,又並非轉手倒賣那般簡單,他賣的更是鑒賞力。非洲樹皮,味近桂皮而略遜一籌,斷然放棄;正宗番紅花蕊,所有廚師心頭之好,自然輕鬆找到高價買主;會跳的瓜,味極苦,他可是明白要賣給最潮舞廳調酒高手,少加微量,調出烈味雞尾酒,頂合年輕人追新標異心理。
如果塔蒂(Tati)大叔在世,恐怕又拍一部喜劇《“新廚藝”時間》來諷刺這個“新”運動罷。我家廚房裏常常聽人開“四十度四十二度”玩笑——某電視節目中,播出一位“新廚藝”大師考察學徒功力,一道蒸魚奉上來,相當滿意,沒啥好說的,好吧,入口溫度冷了點,烤爐溫度多少,四十度?果然,該爲四十二度!
“新廚藝”最早推廣人之一費納・盤Fernand Point (1897-1955),視為現代新廚藝之父。有句名言為“Pour bien manger en France, un Point c’est tout”——想在法國吃好麼,一“盤”就夠啦!
最后更新 2012-02-17 05:08:18
发表于 《萬象》二〇一〇年三月號
杂文 创作
十二年前,弗郎明戈女藝人Eva Yerbabuena在《Flamenco Women》紀錄片中初開豔踢,踢躂激蕩之韻律,與英倫導演刻意營造之三十年代黑白片風,反沖出一股獨特味道,Eva由此踏上揚名之帆。十二年後,她舞藝更無比老辣,我貪心想瞭解她更多,發現關於她的最新一部法語紀錄片叫《Eva la robe de Grenade》。乍一看眼花,以爲la robe de Grenade說的就是石榴裙,“石榴”法文作grenade嘛。不過,...
十二年前,弗郎明戈女藝人Eva Yerbabuena在《Flamenco Women》紀錄片中初開豔踢,踢躂激蕩之韻律,與英倫導演刻意營造之三十年代黑白片風,反沖出一股獨特味道,Eva由此踏上揚名之帆。十二年後,她舞藝更無比老辣,我貪心想瞭解她更多,發現關於她的最新一部法語紀錄片叫《Eva la robe de Grenade》。乍一看眼花,以爲la robe de Grenade說的就是石榴裙,“石榴”法文作grenade嘛。不過,什麽時候法文也有了“石榴裙”說法,難道從中文傳過去的麽。再看仔細,原來Grenade作大寫,乃指西班牙南部的石榴城,常規音譯名爲“格拉納達”!正是那裏,有堪稱建築史上美得最優雅的阿爾罕布拉宮殿。Eva雖然出生德國,但父母來自石榴城,生下來兩週即隨父母回到該城長大,十二歲起在該城開始學跳弗郎明戈,難怪冠其名爲“石榴城之裙”,也不爲過。
對法語詞這一忽的誤解,倒挑起我對“石榴裙”的極大興味:到底這一說法有沒有由中文傳到法文去呢?石榴裙,像石榴花那般朱紅的裙子,後延伸“拜倒石榴裙”之義。以顔色之義譯至法文,當爲la robe grenadine妥善,但它的引申義於法文中尚未曾見,或許不久將來矣。儘管原來取義石榴花之紅,卻沒說成“石榴花裙”,由此“石榴裙”一詞的色情,很難說更多的意象不是來自石榴這一種肉豔豔的果子、挑逗無數想象的果子。譬如孔尚任《桃花扇》中一句“榴裙裂破舞風腰”,不僅採摘色彩上的榴紅,在形象上亦十分容易聯想到榴果之裂破。
複追問下去——“榴”字什麽時候造出來的呢?石榴入漢,通常引述晉朝張華《博物志》之說:“張騫使西域還,得大蒜、安石榴、胡桃、蒲桃。”張騫通西域,時值西漢,然而,東漢《說文解字》卻還沒將“榴”字錄入,它在字典中首次出現,可能要算南朝的《玉篇》。若按作家陳舜臣看法,無正史紀錄,《博物志》之類不可信。他寫道:
“西域物品的傳入也大都被當作是張騫的功績。不僅葡萄,還有苜蓿、石榴、核桃,等等,都被認爲是由張騫帶回中土的。這作爲談資固然有趣,但在《史記》中卻沒有確切記載。……從西域引入石榴的是漢武帝時期的張騫。這是個沒有根據的說法。我認爲葡萄應當是在東西方貿易往來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傳入中國。葡萄不喜濕潤,是一種不易侍弄的植物。而石榴並不那麽費事,它應當也是在不知不覺間遍及了東方世界。……‘榴’字則是從‘瘤’變化而來的,因樹上多木瘤,故以‘榴’命名。”
石榴具體何時由何人傳入,今已不易考見,甚而傳說,西漢以前已存在本地“土産”石榴,那更缺乏確切證據。不過,若道‘榴’由‘瘤’變化而來,起碼存在一個疑點,這涉及保鮮運送問題。謝弗在《唐代的外來文明》中談及,九世紀時由西域進口西瓜,用雪裹起來運輸,植株傳送,則有隋煬帝將柑橘莖幹用蠟密封,自四川進貢。若將石榴比較別類水果,保鮮之憂少得多,革質果皮緊包豐汁肉粒,適於保存與攜帶,甚至有“沙漠之果”美譽。簡單問一句,石榴作爲水果或作爲植物率先傳入,哪一個幾率大呢?假設漢人先見到的是水果,榴樹未看到,會因爲樹上多木瘤而取名“榴”麽?況且,榴樹乃叢生灌木或小喬木,多砍剪處才會留下瘤蘖,非天然生成者。
漢人面對西來新奇異物,當務之急,起個名字。最簡便方法,直接音譯。例如“獅”字未造出來之前,往往寫成“師子”,或取波斯音 šēr,或如林梅村《漢唐西域與中國文明》書中所考,爲漢朝使者在烏弋山離一帶聽到並記錄下來的某吐火羅方言。産地加上譯音,很可能就是“安石榴”名字來源。關於“安石”,至少存在兩種推測。一說因産自波斯(今伊朗),古稱“安息國”,則“安石”該爲“安息”諧音異寫,是爲名,其後則簡化爲石榴。另一說卻將“安”“石”二字分拆,各指“安國”、“石國”兩個西域古國名。雖不敢妄議,但愚見前者似乎更具說服力,因爲安、石二國名稱呼,要再往後才出現,及隋唐時歸屬昭武九姓,二者均另有更古老的別稱。如果停留於推測層面,能不能設想第三種可能:初始“安石”的而且確來自安息國,繼而,石國成爲盛産地,故仍按産地命名法,呼之石榴,其並非簡單安石榴之縮稱也。此處姑且記疑,以待西域通家教正。
那麽,“留”之發音來自古波斯語?這考究起來亦當有趣。橫觀各語言中石榴一詞,不外乎那三四個詞根(當然存在特例):
一,以梵語發音(Darimba, Madhubiija)爲詞根,印度東北部(阿薩姆語Dalim),延印度(馬拉亞拉姆語:Mathalam)再南下至東南亞那一帶,如馬來語(Delima)、泰語(Tap tim)。石榴另一個可能的別名——塗林,似乎跟此音較相近。說是“可能的”,因爲此名出現於,其一,西晉陸機《與弟雲書》:“張騫爲漢出使外國十八年,得塗林安石榴也。”有的版本僅寫一個“塗林”,有的版本寫兩個“塗林”,那才可句讀爲“得塗林。塗林,安石榴也”;其二,南朝梁元帝《石榴》詩:“塗林未應發,春暮轉相催。然燈疑夜火,連珠勝早梅。西域移根至,南方釀酒來。葉翠如新剪,花紅似故裁。” 此處若無旁料輔助,亦可作地名或植物名兩解,故不確定;
二,與現代波斯語發音(Anar)相近,中亞至東歐,亞美尼亞語(Noor, Nur)、烏茲別克(АнорAnor)、保加利亞(Nar)、白俄羅斯(Hranat);
亦有梵音與波斯音皆用者,如印度那一帶,北印度語(Anar, Darim)、孟加拉語(Anar, Dalim)、尼泊爾(Anar, Darim);
三,以拉丁文(Malum Punicum, Pumum granatum)延伸出去的,自然西歐那一片,英法德俄意西荷蘭冰島語等等,獨葡萄牙語除外。Malum本意指蘋果,Punicum與Pumum表示跟腓尼基人相關,大約指“腓尼基人帶來的水果”,granatum作多籽解。古拉丁文幾乎把所有蘋果大小圓圓的都叫作Malum,這有點像橙柑發源地之一北印度,那邊梵語可能把所有圓圓的都叫作橙子(nāranga),再經阿拉伯語(nāranj)、波斯語(nārang)傳到希臘語,最後成爲英語中的orange。不是麽,那麽巧,波斯語中石榴就叫nār。《牛津英語詞典》在orange條目下將其變體一一點明。
四,與古希臘語(Rhoa)相近的卻不多,或許由古埃及語(Rmn)而來,經猶太人的希伯來語(Rimmon, Rimon)到達阿拉伯語(Rumman, Roman),葡萄牙語也傳承得Romã。現代希臘語(Rodia, Rodi)、羅馬尼亞語(Rodie)等仍保留該詞根。在土耳其,我們則看到同時來自波斯語的影響:Nar、Rumman並用。
說回我們的“留”發音,如參照上述諸音,倒是與古希臘語(Rhoa)最相近。古中亞已失傳了那麽多民族語言,儘管有的正在尋回,我們還可以再現“榴”的足迹麽?考古學永遠在“進行時”,恰恰是那種進行式推理,一推撲一敲,斷論易碎,往往比福爾摩斯、阿嘉莎小說有更多樂趣。法國三台有個電視節目《尋根與展翅》Des racines et des ailes,每逢考古題材必做得非常出色,古今映照,多角度看問題,每一趟都仿佛引人遊花園,風景一截複一截,點到爲止,觀者各取所好,自取所需,每次總有斬獲。一如碰上好的考古書籍,重要的不是完美無錯,而是考古態度與法式,因爲作者永遠祗能根據手頭材料作推斷,收集不到材料,或沒有更多古物挖出來,等同無米之炊。像日本人古賀守寫《葡萄酒的世界史》,顯然他未能搜到古代中國釀制葡萄酒史料,直呼奇怪爲何漢人沒自釀葡萄酒呢,但書中此缺憾,未曾掩蓋其闡析葡萄酒西方史的精彩。不少史學大家著書,後繼者根據新出考古資料總能指出他們錯誤,然而,我首先學到的,是他們分析事物之角度與誠懇踏實之態度。
石榴進入中國文化後,寄義比較單一,除卻鮮紅榴花受額外寵遇,榴果就常常與“多子多孫”聯繫一起,倒是相當正面、得體的賦意。況且,這“多子”寓意往往引用這麽一個故事,簡直到了言“榴”必引之地步,我看卻有幾分蹺蹊。故事來自《北史·魏收傳》:“安德王延宗納趙郡李祖收女爲妃,後帝幸李宅宴,而妃母宋氏薦二石榴於帝前。問諸人莫知其意,帝投之。(魏)收曰:‘石榴房中多子,王新婚,妃母欲子孫衆多。’帝大喜,詔收‘卿還將來’,仍賜收美錦二匹。”沒看上下文,不過是魏收好心告訴皇帝石榴有“多子”喜義罷了;但若多眼將整篇《魏收傳》上下掃一圈,卻發現不大對味。魏收人品多爲詬病,此節上下仍有另幾段小故事,都說的魏收如何獻媚而撩得龍須大悅,皇帝甚至“握(魏)收手曰:卿知我意”。小心拿捏一下,魏收那番“石榴房中多子”言說,不由令人冒汗陣陣,難不成是魏收一個急中生智、生造出來的寓意?婚贈石榴禮儀盛行唐朝,假如沒有更早相關記錄,魏收即始作俑者?
看過西邊,洋人添加在石榴身上的象徵,似乎更爲繁複,乃至兩相極端:既曾視作罪惡之果,又搖身一變,被奉爲神聖之果。它在希臘神話某些版本中的“現身”,常爲人津津道及:大地女神養育了一個美麗的女兒,冥王卻將這女兒擄入冥府,娶之爲妻。大地女神十分傷心,從而荒蕪了大地萬物,令衆怨四起。最後父神宙斯不得不出面調停,讓母女團圓,使大地回春。但因爲這位已冊封爲冥界王后的女兒,曾被誘食六顆石榴粒(或說四粒),僅僅六顆罪惡的果粒啊,必得每年有六個月,這位大地女兒須重返地獄、繼續當她的冥界王后。此期間,大地萬物枯竭,就成了冬天。石榴“罪”之惡,由此借證一斑。冥王擄掠大地女兒的題材,多見於油畫與雕塑,尤以意大利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那一樽甚爲出名,具體說,那五指深陷腿肌極爲出名。
古賀守在《葡萄酒的世界史》中並沒深入討論到石榴,但據其對西方酒神的描述,可以推論,石榴的罪惡,與酒有關:自古埃及起,石榴已經用以釀酒,估計摻入葡萄酒中飲用。古希臘羅馬時期,酒神之狂歡成派成節,葡萄自然首充酒神聖果,石榴也不例外,同樣象徵著酒神,潛在語爲“沈溺歡欲”。過量溺酒會帶來可怕後果,人們已經認識到,而利用神話可以軟控制縱酒行爲,一旦酒神視爲惡神,石榴難免牽連渲染成冥界惡果。另有一點尚可深考,究竟用石榴果還是花釀的酒呢?一般猜測爲果汁,不過,據中國文本記載,卻係“榴花天酒”,譬如《南史·夷百傳上·扶南國》寫道:“頓遜國(又名典遜國,位於東南亞)有酒樹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甕中,數日成酒。”再如,唐朝李嶠詩一句:“禦筵陳桂醑,天酒酌榴花。”古人甚至直接以“榴花”雅稱石榴所釀制之美酒。
古波斯人,跟中國人差不多,看到的是石榴“生命力旺盛”。古波斯的國教——祆教(祆,音拼xiān),又稱“拜火教”,其祠廟內保留一苗火種永不熄滅,我曾在電視節目中見過中東地區仍然存有那般祠廟,竟然帶一股現代的簡約美。祆教在各種祭祀儀式中會使用石榴,這或多或少影響了石榴在以後基督教中的象徵意義。說“祆教”,可能知道的人不算多,但聽說尼采著作《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人比較多,查拉圖斯特拉(德文音譯)即“祆教”創始人。上文疑慮魏收乃“多子”寓意始作俑者,恐怕過慮,這個由波斯傳過去也有可能,祆教在古西域傳播很廣。至今希臘仍保留各種與石榴有關的老習俗,例如新居請客,客人會帶一枚石榴作首禮,置供奉台下表示多福;又如,新年元日或新婚日在自家摔石榴,紅榴籽愈四濺愈好運,這源自古時婚姻儀式,新娘數着蹦跳出的紅籽,作爲所生兒女數目卜測。
非洲北部利比亞一座六世紀教堂內,發現一版馬賽克拼畫上,聖杯中伸出一株石榴“生命之樹”(正是來自古波斯的影響),樹下左右兩隻珠雞,學者在求證,珠雞應當爲基督化身。石榴,在基督教裏托義多重含混(例如,它像紅葡萄酒一樣,可以代表耶穌體血),往往於宗教傳播過程中與當地文化結合起來,但總的來說,它躋身尊貴神果之列。格拉納達(石榴城),這座經歷過古希臘羅馬日爾曼文化猶太教基督教穆斯林的西班牙城市,石榴之名何來,爭議很多。說法之一,該名最早出現於城內一猶太區名字——“猶太人的石榴”,細細敲啄,與誰的淵源都不淺啊。
如此一隻生理上、精神上均無比奇特的果子,敏銳精慮的畫家不會錯過放過,去看看波提切利,石榴在他好幾幅不同樣式的聖母圖中出現,幾乎成了“癖”。似乎就他帶的頭,引得達芬奇忍不住也跟着他畫了一幅《石榴聖母圖》,拉斐爾留傳下一份手稿草圖,同時期另一位錫耶納畫家Benvenuto di Giovanni也畫過。碰上有人解說什麽石榴代表了耶穌多難或聖母孕育之類,或可以信服,然而,倒不如去請艾柯寫一部題作《波提切利的石榴》小說。沒深潛入意大利豐饒那一段,沒去弄明白究竟暗藏個什麽天機,怎麽能來得更精彩入勝呢。自然不能漏了卡拉瓦喬,他的酒神肉感少年,身旁果籃中般般果品:葡萄、石榴、無花果、蘋果等,皆大有身世。而現代人一討論起靜物類油畫,往往愛從他畫的一幅單盤果籃講起。籃中蘋果上蟲咬小洞、葡葉病色瑕疵,統通表露不掩,逼真無比。多麽令研究者爭議紛擾的一團謎——究竟那是追求“不完美”的寫實呢,還是映射某種宗教上的意義,一如中世紀靜物畫、無宗教意義者不可入畫?且看後來十七世紀時期自立了門戶的佛萊芒、荷蘭靜物類油畫,延至德國、法國,畫的雖然花果蝴蝶、杯酒麵包、棋琴珠寶,上面卻沾滿暗示:一片花瓣搖搖欲墜,說的是時間生命轉瞬而逝,甚至飲剩半杯的美酒,旋削了半邊皮的檸檬,朝燦暮閉的牽牛花,命短的夜蛾子,毋庸說露珠,都是這個主題;因爲生命的短暫,“擁有”是一場虛無,是以——書本與儀器代表,擁有知識是一場虛無,珠寶與皇冠代表,擁有財産與權力是一場虛無,麵包、美酒與棋琴代表,享樂亦是一場虛無,骷髏頭、火燭、時鐘與沙漏提醒,人一世僅僅一過渡,記住,你總要死去的,memento mori 。德國有一部辭典叫《Lexikon der christlichen Ikonographie》,共八大卷,什麽東西對基督教徒來說揭示了什麽意義,此書一一解碼。然而,也有人排斥歷史解讀,以喚起五官感官爲論,或認爲單從靜物畫的“擬真美”來欣賞就足夠,先且不說這一套是否站得住腳,倒不由想起我家先生說過的段子:
一次,一位老婦人參觀完畫展,以蠻橫的語氣對畢卡索說:“我一丁點也不喜歡你的作品!”畢卡索很鄭重地握住她的手,溫暖地安慰道:“請放心,這不要緊。一丁點也不要緊!”
個中幽默十分微妙:普通人比較容易認爲,審美感受僅僅與人體感官有關,而與文化修養無關。畢卡索深悉道理,從而更關心卻是老婦人一時惱怒傷了她的身體,絲毫不介意其鴕鳥姿態——對深入學習與探討的拒絕。
英國拉斐爾前派,在十九世紀時候,主張藝術回歸到四百年前去,即拉斐爾以前的文藝復興初期,乘這陣風,石榴的身影飄到了英格蘭。此派引人矚目的畫家——羅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繪有一幅《Proserpine》,就是那位枉吞六粒石榴籽的冥界王后,左手拿一隻裂開紅唇的石榴,戒持胸前,右手彆扭地卡住左腕。畫右上角題一紙十四行詩,感歎“可怕的果子,一旦品嘗,奴役我此地”(Dire fruit, which, tasted once, must thrall me here)。要知道,畫中人正是羅塞蒂在現實生活中孟浪追求的,珍·莫里斯,威廉·莫里斯之妻。威廉·莫里斯,身爲工藝美術運動主要發起人,惜其婚姻並不幸福,在那個離婚無可能的時代,雙方終成婚姻犧牲品。珍整日鬱鬱寡歡,羅塞蒂是她丈夫好友,卻熱切愛上這位憂鬱氣質女子,那十四行詩之感歎好比:婚姻像石榴果,一旦品嘗了,把珍桎梏地獄中。以珍作模特繪製了幾幅油畫之後,羅塞蒂終於得圓一抱美人願。如果說,歷史上女性主義對婚姻的思索,始於“百花里”Bloomsbury那一場子混亂婚姻關係,那麽更該說,埋筆,早在羅塞蒂那一輩已伏下。羅塞蒂去世時,伍爾芙才三個月大。伍爾芙的母親原就是一個大美人,也爲拉斐爾前派畫家作過模特,彭–瓊斯Edward Burne-Jones的油畫中頻頻可見她麗影。
浮過這一遍石榴文化之旅,兀然,我腦海深處湧現一方畫面,那是某個博物舘畫廊中展出的一幅油畫,畫中一位面容神秘女子,半身像,手低低地握一隻開裂的石榴。究竟在哪里見過,我卻怎麽也想不起來了。只好自嘲:腦子會把東西分開寄存,也許,遊博物館的最高境界是,記得那些畫而忘記那些博物舘。
有“網”力可借,竟然沒費多少勁就逮着,一看,卻暗暗吃了一驚:畫是那幅畫,那位女子,那顆石榴,卻多了一隻右手高舉着一張面具。我的記憶,選擇將面具抹殺。石榴保留了下來,這就是冥冥中我對石榴孜孜探究之內在遠因麽。十七世紀佛羅倫薩畫家Lorenzo Lippi作品,現藏法國昂熱市藝術博物舘。畫名甚詭異,《Allégorie de la simulation 》——意思是,這幅畫打了個暗喻,暗喻什麽呢,暗喻“僞裝”這種行爲。Allégorie作爲托寓,常常以人物出現,以神寄寓。
我到過昂熱市,可惜半步沒踏足那座博物舘。畫,我一定在別處碰到的了,哪里呢,腦子把它變作一個謎,爲什麽。我潛意識接受了“暗喻”、“僞裝”的遊戲?這幅油畫潛伏着強大生命力,面具,石榴,兩百多年後依然跟我對話。一左一右,兩手皆“托”態,仿佛在掂量着輕重,面具輕而高舉?石榴重而低墊?這個石榴似乎失去了史上所有的寓意,它或許在說,此處我的關鍵字是“藏”,我的肉籽藏在革皮之後,但我還是裂開了,成熟之後。所以啊,僞裝女神,你沒有選擇我,你舉起面具宣示了你的選擇。
畫中女子身份是神秘的,請教意大利服裝史家的話,根據衣著或可推斷她的身份。要麽,她可以是一位貧賤的妓女(面具)、女僕(面具)、農婦(石榴)、果販(石榴),如此類推。但是!那是一位女神,掌管着僞裝。女神至少與普通人有一點不同,那麽來看一看她舉在高光處的右手吧,中指與無名指,指根間隔那麽寬闊,並非緊連,非常人所有。面對她,令我毛孔隱隱收緊的,那似笑非笑,恍比蒙娜麗莎。
當下我手中正拿着一隻石榴,成熟多汁。我在超市挑揀了好久才挑出來的一顆,西班牙出產。我更爲是否購買這西班牙水果,猶豫了好久。在紀錄大片《Home》看到西班牙南部漫山遍野的大棚蔬果生産基地,知道他們不惜抽取海水淡化而溉,買他們産品多少給我負罪感。但我想比較一下來自摩洛哥、伊朗、美國加州、西班牙的石榴,哪一個品種最好,就僅此一顆吧。始料未及,最終,還是西班牙勝出,榴粒晶瑩幾近無色,碩大緊密,肉粒內本來的小小硬籽已軟化似無形。而摩洛哥榴最次,血紅色,粒小籽硬,感覺滿嘴含“渣”。當然,愈成熟的榴,“渣”感愈強,所以,挑選時儘量揀淺黃色的爲好,愈重也愈好,水分多。晉《鄴中記》曾記載,“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大如碗盞”,回想我幼時所見榴果,皆小如肉丸,可觀不可口,此類酸榴粒,曬乾能用到中東或印度菜譜中,然則“大如碗盞”榴滋味,可是近了石榴故鄉,方嚐到。
最后更新 2012-02-16 06:20:42
发表于 《萬象》二OO九年二月號
散文 创作
自從一柱方尖碑立在協和廣場上,古埃及文化在巴黎似乎變作一道好唱的經。盧浮宮玻璃金字塔不說,且說未來二O一二年將要落成一座摩登大廈,高一百八十米,離艾菲爾鐵塔不算遠,竟是一座切扁了的金字塔。
一些本來極有價值的東西,如果太出名,成了象徵符號,反倒很難對它的本來價值産生真實感情。像蒙娜麗莎,到處可見,隨處可聞,由杜尚對她加鬍子撇須的捉弄開始,不斷出現達利、Fern...
自從一柱方尖碑立在協和廣場上,古埃及文化在巴黎似乎變作一道好唱的經。盧浮宮玻璃金字塔不說,且說未來二O一二年將要落成一座摩登大廈,高一百八十米,離艾菲爾鐵塔不算遠,竟是一座切扁了的金字塔。
一些本來極有價值的東西,如果太出名,成了象徵符號,反倒很難對它的本來價值産生真實感情。像蒙娜麗莎,到處可見,隨處可聞,由杜尚對她加鬍子撇須的捉弄開始,不斷出現達利、Fernand Léger、Asbjorn Lonvig、Paul Giovanopoulos、Gloria Irvine、Charlie Hall等衆的嘲弄版,教人要直言喜歡恐怕還需小心翼翼或偷偷摸摸,生恐一同遭受譏諷。正如法國學者阿哈斯(Daniel Arras)坦言,《蒙娜麗莎》用五年時間才畫成,很長,但他足足用了二十年時間,才愛上它。
尼羅河畔的依芙神殿(Edfu Temple),兩千兩百多年前始建,建建建,用了一百八十年才建完。換句話說,假設它在中國的今天完成的話,遠在鴉片戰爭之前就動土了,那時清朝道光皇帝坐上龍椅不過五六年。一百八十年的分建工程,始終保持整體一致,令人難以想像。換算一下,要用上多少時間,才敢真正說喜歡,而不僅僅把它當作令人驚歎的天大一堆古董?
也許你留意到,上面一直寫的是“古埃及”而非“埃及”一詞,明白,當代埃及文化早與那個湮滅的“古埃及”毫不搭界,除了與之息息相關的旅遊業。因此,埃及“到此一遊”,可以完全不帶感情,可以完全只帶道聽而來的傳奇故事,可以完全只帶一碟“阿拉伯歌後”翁·康蘇姆(Umm Kulthum)的歌聲,或者可以帶一帶阿加莎·克里斯蒂式好奇心或《尼羅河慘案》,帶一帶福樓拜式風流或他的埃及日誌,帶一帶邱吉爾式政治精明或《河上戰爭(The River War)》,帶一帶馬哈福茲式社會批判或《漂在尼羅河(Adrift on the Nile)》,帶一帶保羅·索魯式文人情懷或《暗星狩獵之旅(Dark Star Safari)》,又或者可以帶電腦引擎搜來的廣博歷史人文知識,一路威猛丟書袋。
自七十年代以來,尼羅河失去了一年一度的泛濫,就像一個女人失去了月經。阿斯旺高壩成功截流,沒了漲伏的尼羅河,更可以隨性接客。氣溫不太熱的旅遊“高峰”期,河上穿梭遊輪達四百多艘,或由上而下順遊、從阿斯旺到盧克索,或由下而上逆遊、從盧克索到阿斯旺。
盧克索(Luxor)
任何“動”的遊河都有一個“不動”的起點。如果我們選在了盧克索,一個風涼的清晨悄悄滑船出碼頭,碼頭邊點點深豔紅木槿在微微晨光中,一定十分醒目。埃及出名的洛神花茶,是這花麽?非也,雖同屬錦葵科,此爲朱槿。紙黃花瓣,暗紅芯,才是洛神葵花。更準確來說,拿來沖茶的,亦非洛神葵的“花”,而是它瑰紅的果萼,實質不能稱“花”茶矣。一杯顔色紅得似化學品的洛神茶,阿拉伯話裏叫“咖咖蒂”,加糖後,酸酸甜甜。炎炎熱浪中,若碰上好客的埃及人,都會遞贈幾杯。
人在船上,盧克索的古名“底比斯”在舌底,東岸盧克索神殿從眼前滑過,列列巨石柱遠遠裸露。那些巨柱,原本都撐著柱廳或圍廊,藏掩在幽暗之中,如今上蓋與圍牆多數零落殆盡,曬然於光天化日之下,站在柱腳,那個感覺,必定跟身置陰暗間忽然高頂漏下神光的感受,相去甚遠。這種感受落差,同樣存在於無數的金字塔照片與由腳底望上去的金字塔之間罷。
“陰暗間忽然高頂漏下神光”,更貼切說來,指卡奈克神殿(Karnak Temple)的“多柱大廳”。卡奈克與盧克索神殿由一條長長大道相連,一路兩旁,人面獅身像列隊相守,延綿兩公里半。“多柱大廳”運用與盧克索神殿相同的兩種柱式,卻營造出迥然不同的空間感。
兩種紙莎草柱式,柱頭葉簇,或展開狀、且稱“葉開柱”,或呈捆紮閉合形、謂“捆合柱”。在盧克索,兩者被分開運用,兩列高高的“葉開柱”單成一長廳,長廳之後進入三面繞行低矮“捆合柱”的一個露天庭院,再沿中軸線深入另一個“捆合柱”密植的低柱廳。
相比,卡奈克“多柱大廳”中,手法突然一變,似乎所有的“葉開柱”“捆合柱”都併到同一大廳內,兩列高高“葉開柱”仍在中軸線上,左右卻各擁了一群“捆合柱”在身邊,高低柱之間相差十米。若屋頂還在,剖面將成 “凸”字型,落高兩側各設一排細細直格子窗,如此這般,透過細直格子的“神光”,切成薄薄一片片,由高頂向陰幽大廳的巨柱林射去。極有可能,按古埃及人的精確計算,每年某個時刻,一柱“神光”總會精準地照亮偏遠大廳一角。
如果給學建築的學生出一道題,同等條件下給出這麽兩式柱子,他們會排列組合出什麽樣的空間來呢?
卡奈克“多柱大廳”, 剖面成 “凸”字型。
“多柱大廳”一百三十四根巨柱森林,極爲震撼了拿破侖埃及遠征軍中隨行的建築學者。拿破侖入侵埃及,隨軍卻帶去一大批各領域行家(考古、建築、繪畫、民俗、動物、植物等),聯手打造出一本巨著《埃及記》(Description de l’Egypte),上千幅刻版畫,耗時二十年,動用四百名版刻匠,堪稱十九世紀最繁美的書之一。在這個意義上,不能不說,拿破侖何其浪漫。
但很明顯,埃及人不喜歡拿破侖,他們會告訴你一支方尖碑是他搶去的(連朱天文在《荒人手記》中也這般寫來着),人面獅身像的鼻子又是他炮轟打掉的。實際上,當埃及總督阿裏要送那兩支方尖碑給法國時,拿破侖已經死去九個年頭;而人面獅身像的鼻子甚至早在十五世紀前已不翼而飛,原來下巴挂著的一翹鬍子亦早早斷落,倒是大英博物舘收走了一段殘塊。法國人用了五年半、一百萬多法郎,大費周章搬運其中一根方尖碑後,另一根在盧克索神殿前,毫髮不動,直到密特朗總統在官方上還給埃及,事情才算了結。
在旅遊業揾食的埃及人,雖不至於出意歹毒,但極少拿口頭話當一回事的事實,甚爲出名。變花樣騙騙小費縱然常見,爲提高遊客興致,有的會隨便說得天花亂墜。譬如不少導遊往往混淆蓮花柱與紙莎草柱,把那柱頭說成是開放的紙莎草花,天哪,只要見過真正的紙莎草花(尼羅河“停經”後,三角洲生態環境改變,原生紙莎草已瀕臨絕迹),鬼才相信,紙莎草那開在細長針葉末梢、放射星狀花序上的微小舌花,和蓮花盛放的輪廓劃得上等號。其實,花開形狀總大體不變,相近變種,或比擬紙莎草未散開簇葉的幼枝,雞毛撢樣子,尾端略展下垂,因此稱“葉開柱”較爲妥當;又或比擬八張長長的棕櫚葉子,叫“棕櫚柱”;如此類推,等等。至於“蓮花柱”,也存在閉合的蓮花花蕾,雖與紙莎草捆合式相似,仍可辨認出蓮花花瓣的形狀。
沒有發達的旅遊業之前,埃及人對古老神殿的打理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由於泛濫湧來的肥厚沃土,將盧克索神殿足足埋了五六米,時過境遷,阿拉伯人看見現成這麽好的地基,直接附在上面建了一座清真寺,甚至一個村莊也直接附在上面“長”了起來,猶如另一個靈魂附了身。這是福樓拜在一八四九年看到的情形:“房子在柱子柱頭之間搭起來;雞和鴿子鑽到巨型的石蓮花中築巢;鄰居即以古牆壁爲隔,經過挨牆一溜門戶,各自家狗紛紛沖出狂吠。”一八八一年,神殿挖出之後,那座清真寺卻成了離地五六米的空中樓閣。
神殿爲“生”而建,位於右岸,而左岸,日光西沈的地方,則是“死”之地,遍佈皇室陵墓的帝王谷皇后谷,一片乾旱燥熱不毛之地。實在不打算去打擾死人的住處,況且太多的人氣濕氣早已令美輪美奐的古壁畫褪色泯滅;翻新得像假一樣的,更不願去表示支援。倒不如選一個爽朗的早上,乘搭一粒彩色斑斕的熱氣球,換到高空的角度,從左岸到右岸,俯瞰大漠如何接上峭崖墓谷,接過蔥蔥綠田、油藍河面、神殿繁市,最後又如何接上金光燦眼一輪東日。
伊斯納(Esna)
當年二十七歲的福樓拜到埃及一遊,更多是去尋香獵豔。最聞名的要算他在日記中描敘庫恰·哈涅舞娘(Kuchuk Hanem)的“蜂舞”。“蜂舞”意思指舞娘假裝一隻蜜蜂鑽到了衣服裏,所以趕快在蜜蜂蜇人之前把衣服一層一層地脫掉,要將蜜蜂逐出來,當然,總要脫完最後一件,蜜蜂才能自由。這跟我們常唱的“一隻小蜜蜂呀、飛到花叢中呀”有點對應。這位舞娘跳舞的地方,在伊斯納。
位於盧克索以南約五十五公里,伊斯納在一百年前已經建有一個小水庫,一艘緊黏一艘的遊輪在此排隊過水閘。許多人趁機上岸去參觀神廟,但似乎沒人打算去找舞娘了。美國作家保羅·索魯憑那一場豔遇把福樓拜尊成“非洲之旅”偶像,而如今的伊斯納,恐怕他連一隻蜜蜂也找不到,只有一片販賣琳琅滿目廉價紀念品的街市。
伊斯納的可努姆神廟(Khnoum Temple),能看到的衹有一個柱廳,一個大坑內的碩物,凹入地下十米,有點類似參觀那些微型景觀樂園,卻以真實的龐大尺寸,比例同樣超現實。大坑是現代人挖出來的,因爲尼羅河泛濫帶來的淤泥,年復一年積了一層又一層,整座廟宇埋至沒頂。就在那些喧鬧的街市,每天無數人在多少尚未挖掘的古廟屋頂上踩過。
一般遊客只能繞著大坑觀賞那保存完好的神廟頂部,有些人跟了“特殊”旅遊團,才允許走下三層的木樓梯,從坑底一探“全相”。在古埃及歷史上,這座神廟當算晚期所建,主屬羅馬帝國統治時期,牆上一連記載好幾個羅馬名帝,而非法老。奇怪的是,其時羅馬人所向披靡之處,更多樂於建築模仿希臘的廟宇,但在埃及,新修的神廟卻保留了十足十“埃及味”,說羅馬人拜倒在古埃及魅力之下也好,說收買埃及民心也好,反正是埃及古文化的一把小小運氣。除了這座可努姆神廟,另一個典型的“好運”例子,即前面提到的依芙神殿。
依芙(Edfu )
依芙神殿與時間的關係多少有些另類,不僅在那漫長的一百八十年修建過程,也在於“朝代”上的錯位:希臘人統治時的産物,卻整一個前代“新王朝”神殿的翻板。建得比較遲、幾百年間黃沙齊肩(從而很好地保存),多虧這一小串好運氣,今人才得以切身體會那些古老而無可比擬的建築空間。
究竟什麽樣的空間呢?廣大而沈靜,巨石呼出吸入的都是力量。我們來到了語言描述的邊界,用爛了的詞——“莊重”、“宏偉”、“巨大”等等,也只能繼續拿來用,剩下的只好承認有些東西在語言之外,這種體會不存在紙上。
然而,有人說,神殿荒廢時候更美。一八三八年,千里迢迢曾來了一位蘇格蘭畫家羅伯茨(David Roberts),繪盡當時埃及之美態。過了二十年,神殿挖出時,他說,依芙神殿還是半埋的好。在他一幅上色版畫中,三兩阿拉伯人靠坐柱頭,于野沙與宏麗巨雕之間,閒聊。我們或可歸之爲廢墟情結,但若有幸真身置其中,亦會迷溺於這另一種“美”吧。對依芙來說,挖,不挖,都有得有失。
康孟波(Kom-ombo)
繼續向南,衆遊輪開始慢慢集攏康孟波神廟(Kom-ombo Temple)腳下,真的差不多到了“腳”下。同爲希臘—羅馬統治時期修建,康孟波比起依芙,損壞慘重:地震震壞,河水沖毀,也有人們乾脆搬走石頭另起房子。現今泊船的碼頭側邊,本該挺立高大的塔門,卻叫尼羅河從底下淘空,早就傾毀而消失無蹤。誇張一點說,從船上即可透過柱陣直望到深處所供的鱷魚神和鷹神。
這座神廟並列供奉兩位神,所以有兩道入門、兩橫門楣、兩條走道、兩閣神龕,一切並行,古埃及多神崇拜的典型表現。古埃及曾有短暫的一神崇拜,剛露個苗頭,很快就蔫了。那位興建盧克索神殿的法老,在位期間堪稱“新王朝”的太平盛世,他發起供奉日輪神阿頓(Aten),用以削弱祭司的權力。後來他的兒子——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 IV),承其策略,甚至改名爲“阿頓的僕人”,最終專奉阿頓而排除他神。這場宗教改革卻以失敗告終,他死後由美麗的妻子娜芙提提(Nefertiti)來收拾殘局,還是回到了傳統的多神宗教。這段歷史引起無數學者的興趣,例如弗洛伊德在《摩西與一神論(Der Mann Moses und die Monotheistische Religion)》一書中,大膽推測,後世一神論的源頭應回溯到阿頓那裏,摩西或該是阿頓的兒子。
關於鱷魚有趣的是,它在康孟波奉爲神明,而上游不遠的大象島(Elephantine Island),據說那裏的居民卻大啖鱷魚肉,毫無敬神之意。下游以耕種爲生,古時鱷魚伴隨泛濫的河水來臨,鱷魚即成了“沃土”與“豐收”之象徵。可以猜想,那島嘛,沒多少田地,來“肉”不拒。現在,兩處都沒有鱷魚囉,全被阿斯旺水壩高高擋在了背後。
阿斯旺(Aswan)
大象島今屬阿斯旺市,以奇特大石出名——渾圓敦厚,灰色如大象皮膚,仿似群象低頭啜水,島名或許由此而來。但島的古名“Yebou”中,“Yeb”既指大象又指象牙,古島爲象牙商貿之地,這也可能是名字出處,那該延伸成“象牙島”才是。二十世紀,爲了工業發展,島上兩座神廟曾被鏟平。然後,大象島似乎保持一貫作風,來“錢”不拒,也不怕大煞風景:島北部突兀地聳起一棟高塔,塔邊掘一坑汪汪碧水泳池,原來瑞士某連鎖豪華酒店是也。
這來頭,分明爲對撼老瀑布飯店,斜對岸而已,殖民風情一幢老房子,問題是人家資格確實太老啦,住過的名人輕鬆數出一籮筐,管他黑白哪一道:英國首相邱吉爾住過,德國元帥隆美爾也住過;阿加莎·克里斯蒂在這裏寫的《尼羅河慘案》;法國密特朗總統在這裏與私生女兒過完人生最後一個聖誕節,當是向人公開那份隱情;新任法國總統薩科奇亦曾得意洋洋來效顰學步,帶了當時的歌星模特兒女友卡拉來度假,不料被埃及穆斯林詬其未婚已同床。薩科奇當然不屑理會,心裏哼哼,連這老瀑布都早給法國某某連鎖酒店集團買下了嘛。
銅臭味少些、草木香多些的一個島,在大象島左邊,小得多,當地人叫它植物島。十九世紀末,英帝國在埃及霸盡話事權,時逢英軍將領基欽拿(Horatio H. Kitchener)助埃及打贏蘇丹,於是整個島竟作爲答謝禮物送給那大英頭目,至今仍以“基欽拿”命名。幸好這基欽拿也沒拿小島做什麽壞事,而是發揚了英格蘭的私家園林文化,迅速將島化爲一個植物天堂,引種全球百般珍木異草。目前安紮島上的即爲一家生物研究所。當地埃及人尤其喜歡上島遊玩,享受的算是基欽拿積下的福蔭吧。
從綠蔭鬱鬱的“基欽拿島”望過對面西岸,反差會比較大,對岸山坡光禿禿幾乎沒一根草,一座圓拱頂伊斯蘭陵墓十分扎眼,那是阿迦汗三世的陵墓,他生前亦住得不遠,山腳前的白色別墅。阿迦汗三世是伊斯蘭教某支派宗教領袖,娶的是一九三O年度獲選的法國小姐,十三年後,他去世,法國小姐爲他建了這陵墓,又此後四十三年的祭供中,每天一朵紅玫瑰不間斷,直至二OOO年這位法國小姐九十四高齡仙逝。
河水來到阿斯旺附近,清潔許多,沿岸風景則另有變化。自盧克索至康孟波,郊外耕田開闊,從船上看到的,天際線總是很長,尼羅河長長一條藍帶,農田長長一條綠帶,沙漠長長一條黃帶,三條色帶就這樣平行扯得很遠很遠,藍綠黃鮮明。但臨近阿斯旺,綠田不見了,赤壁荒漠直接插一腳到河裏,倒是白帆點點多了起來。這種尼羅河特色的斜桅船(Felucca),靠旅遊業得以保留,讓人想起威尼斯的貢朵拉舟、香港的硬骨風帆船(廣船),前者也能依賴旅遊業生存,而後者卻幾乎匿跡,儘管香港旅遊業也發展得很眩目。
一些早已見識三峽水壩的中國人,大可不必勉強自己去看那阿斯旺高壩,況且,天下高壩一般“禿”,除了一副“雄偉相”,沒什麽好看的,建議繞過去看看菲萊神殿(Philae Temple)吧,可憐它夾在高低兩座水壩之間,差一點淹浸水庫底下。
從第一道低壩蓄水開始,菲萊島已沈沒水中,菲萊神殿半泡水裏長達半個世紀,過去的遊客得坐在小艇上一邊划水一邊參觀。七十年代,第二道高壩會徹底把神殿變作“水底龍宮”,聯合國看不過眼,大展拯救行動,於是整個神殿“移位”到一旁的阿鳩基亞島(Agilkia Island)上。
搬一張板凳容易,搬一座神殿可就不那麽簡單了:首先在神殿四周打樁建堤,圍成一圈,然後將圈內的水抽乾,再挖掉上萬噸淤泥,沖洗乾淨,才把神殿七解八卸成一塊塊搬到鄰島,重新組裝。淤泥中更清理出無數散落斷石,一並遷到島上,由後來人去摸索拼湊,一隊意大利考古人員仍在繼續那“拼圖”遊戲,結束之日遙遙無期。
整個搬遷工程耗時八年,包括將阿鳩基亞島整容一番,讓它看起來像菲萊島一點。然而,有些東西一旦失去,就再也回不來了。像拿破侖《埃及記》的版畫或羅伯茨的水彩中,我們都能看到菲萊神殿柱子內牆上色彩斑斕,時光的確消磨去一些,而一經那趟水洗折騰,後果可想而知,光鮮雕色或七零八落、或蕩然無存。甚者,一些柱子明顯留下當年泡過的一道道墨色水痕,抹不去了,也不該抹去,那一場磨難的見證。
阿布辛貝勒(Abu Simbel)
聯合國從“壩魔”手中挽救的古廟,不止一處。其中最令舉世譁然的,莫過於阿布辛貝勒神廟的遷徙。
阿布辛貝勒神廟位於阿斯旺西南約三百公里之外,而高壩人工湖延綿七百公里、直至蘇丹,這座拉美西斯二世的宏壯神廟終究難逃一劫。那時,擺在聯合國與埃及政府面前的搶救方案不少:意大利考古隊提出,要割神廟, 就一整個地割,連整個山頭都割下來,再搬——因爲神廟不是獨立的物體,它在自己本來的地理背景裏頭才有意義;波蘭考古隊則建議,在神廟周邊圍起一堵大壩,直接把湖水攔在高堤之外;甚至有一個方案(不記得是哪國了)說,索性讓神廟留在水底,用一個圓球形水泥厚殼罩住,讓遊客乘坐升降機上上下下去參觀。最後,出於種種考慮,選擇的辦法終歸是切割搬運,技術上最簡單,也最便宜,縱使仍然需要四十萬美元巨款。世界各國大多掏了腰包,確確實實,這是“全人類”的文化遺産了。
如果天空之外真的存在一位上帝,一定好玩地看著:螞蟻一般忙碌的人們,將幾百噸的石像一塊塊切得方方正正,然後一塊塊運送到高地,另搭一彎鋼筋拱梁,撐起半座假山,再把一塊塊石頭塞進去,拼起來。那位上帝一定會發問:人都那麽大了,還在玩過家家遊戲嗎?
埃及之母
上帝也一定記得翁·康蘇姆,曾一個晚上用四十七回變調,演出了同一首唱詞:
一個眼神,而我
我以爲是問好
掠過那麽快……
它是否帶著承諾和誓言
然後帶著分離與痛苦?
翁·康蘇姆譽爲“埃及之母”。
後記:
法國五台很早錄製的一部紀錄片採訪的埃及音樂家(抱琴的那位),關於康蘇姆的評論:
“曲子本身不過15到20分鐘,但翁·康蘇姆有別於人,她懂得在每一節曲段停下來、即興發揮,一首歌就可以唱上一個小時、或更長。那個年代,只有她一個會這樣唱——每當翁·康蘇姆唱到出了竅,奏樂人就說‘saltana’。她被自己的音樂與藝術推起來。她自我沈醉之中,添加她自身深處而來的旋律。‘saltana’刺激着她的想象力。”
法文原文:
La melodie elle même dure de 15 à 20 minutes, mais Oum Kalsoum à la différence des autres, savait s’arrêter à chaque couplet et improviser et la chanson pouvait durer une heure ou plus. Elle était seule à faire celà.——Quand Oum Kalsoum atteignait l’extase, les musiciens disent « saltana ». Elle s’elevait par sa musique et son art. Elle s’enivrait de musique et rajoutait des melodies, venues du fond d’elle même. La « saltana » excitait son imagination.
另一位埃及文化人士評論:
“這種沈醉,即是‘tarab’,拿歌詞來發夢的音樂萬歲——每一回重復的歌詞,都産生不同的含義。阿拉伯語言有豐富的同義詞(按:同音詞?要請教懂阿拉伯語的同學呀)。同一個詞可能有十種意思,每一次重復對應着一種意境。”
法文原文:
Cette ivresse, c’est le « tarab », vivre la musique rêver avec les mots, à chaque répétition, un sens différent. La langue Arabe est riche en synonymes. Un seul mot peut avoir dix significations, à chaque répétition correspond une sensation.
馬哈福茲很不喜歡翁·康蘇姆,他的評論:
“作爲一個女人,她是活在小說裏的人物。一名鄉下貧女,從最底的階梯爬上來,一直到這‘女神’的位置。這種閃電式社會地位提升,不僅僅因爲好嗓子,也由於她性格的力量與她的傲氣。她的交際會話能力出類拔萃。跟王子說話,視同街市中人。……事實上,翁·康蘇姆的嗓音與演唱會一度成爲,令埃及乃至整個阿拉伯世界全體一致的罕有物之一。阿拉伯人既不在政治上也不在思想上達成一致。他們只在聽翁·康蘇姆唱歌上達成一致。她的嗓音證明,這國家裏還是存在一些相同品質的,從亞丁灣這廂到大西洋那廂。”
法文原文:
En tant que femme, elle était un personnage de roman. Une pauvre paysanne s’élevant du plus bas de l’échelle, jusqu’à occuper cette position céleste. Et cette promotion sociale fulgurante…n’était pas seulement due au seul fait de sa voix mais aussi à sa force de caractère et à son orgueil. Elle excellait dans le dialogue social. Elle parlait aux princes, comme à l’homme de la rue.……En vérité, la voix d’Oum Kalsoum et ses concerts étaient l’une des rares choses à faire l’unaimité en Egypt et dans tout le monde arabe. Les Arabes ne s’accordent ni en politique ni en pensée. Ils ne s’accordent que sur le fait d’écouter Oum Kalsoum. Sa voix prouvait qu’il y avait quelque chose d’homogène dans cette nation, du Golfe à l’Ocean.
《埃及記》版畫
阿布辛貝勒神廟搬運過程中造的鋼筋假山。
上個世紀的北京古城牆。同樣“廣大而沈靜,巨石呼出吸入的都是力量”。
畫家羅伯茨筆下的依芙神殿。
卡奈克“多柱大廳”, 剖面成 “凸”字型。
《埃及記》版畫
阿布辛貝勒神廟搬運過程中造的鋼筋假山。
上個世紀的北京古城牆。同樣“廣大而沈靜,巨石呼出吸入的都是力量”。
畫家羅伯茨筆下的依芙神殿。
最后更新 2012-02-14 19:47:18
发表于 《女友》花園版2008年8月期
其他 创作
【算是長園的一份簡介吧】
Q:看你的博客,能感受到長園的花開得熱烈,也能感受到你的生活和花園的一種交融,你能簡單介紹一下你的花園嗎?
長園:我所居住的地方在法國北部靠比利時邊上,一個叫「維馬革」的小鎮。由十九世紀開始,法國北部傳統的一種城市規劃是:先開出一條路,沿路側邊的地分割成一塊塊的長方形,前邊拿來建房子,後邊作花園,所以花園一般也呈長方形..
(2回应)
【算是長園的一份簡介吧】
Q:看你的博客,能感受到長園的花開得熱烈,也能感受到你的生活和花園的一種交融,你能簡單介紹一下你的花園嗎?
長園:我所居住的地方在法國北部靠比利時邊上,一個叫「維馬革」的小鎮。由十九世紀開始,法國北部傳統的一種城市規劃是:先開出一條路,沿路側邊的地分割成一塊塊的長方形,前邊拿來建房子,後邊作花園,所以花園一般也呈長方形。
我家的花園,就是長條長條的,有八米寬,一百多米長,所以叫「長園」。這幢房子在五十年前,是三位修女創辦的一個基督教幼稚園。那時期,花園裏種了許多藥用植物及菜用的香草。
隨著她們的離世,園子荒寂了很久,長滿荊棘,都有兩米多高,與別的植物糾纏在一起,感覺到了一個熱帶叢林。這些帶刺的荊棘其實是一種野生的懸鈎子,會結好吃的莓果,但爲了省事,我們把它連同別的花草幾乎全鏟除掉,只留下幾棵老丁香、野李樹……
但是,以後每年都有一些以前的植物重新長出來,就算過了好幾年,也一樣。去年發現了一枝青花的幽蘭,突然冒出來的,有可能就是以前留下來的品種。
Q:長園是一個有歷史的花園。
長園:是的,而且這種歷史還在延續。重新長出來的植物中,有一種歐洲的剪秋羅,因爲莖葉全披絨絨的綿毛,稱爲「毛剪秋羅」,夏秋開小花,有紅白兩色,我們很喜歡。它的葉子常綠,絨毛使它看起來帶銀灰色,這引發我先生一曾想做一個以銀灰爲主色調的花園,引種了不少銀灰色的植物。
植物的花期,也講究「延續」,讓花草們一波剛謝,另一波又開,此起彼伏。比如,水仙、風信子開後是玉蘭,再是杜鵑、芍藥,接下來是月季、薔薇等等。
Q:長園裏的花都很特別,有很多是國內沒有的,在選擇植物種類上,除了整體設計的需要,你有什麽自己特別的喜好嗎?
長園:如果撇開設計不說,在植物的選擇上,我崇尚「應景」——「應周圍的景」,順應大自然。你看周圍什麽植物長得好,那麽她在你的花園裏,也會長得好。有一次,我在附近散步時遇到一種叫“柳穿魚”的黃色小花,很好看,後來在參觀一個博物館時,發現庭院裏却運用了這種野花作特選植物,長成一片的時候,特別好看,十分容易搭配。但是,野花要小心地選,因爲可能存在侵略整個花園危險。
植物的選擇,也會受到土質的限制。長園後面是一大片田(田和花園之間有一道水渠,法國的水渠網路非常發達,把水引得到處都是),每年種的作物也不一樣,有時是亞麻,有時是土豆,有時是玉米等等。按理說,連著田地的花園,土質也應該非常好,却不儘然。古時候這裏離海不遠,現在不少陸地是填海的結果。所以長園的土質幷不算理想:有些地帶,上層有一到一米半的好土壤,再往下,全是粘土(不是砂子算幸運了),不僅沒什麽營養,也不能滲水。結果,長園選擇的植物,既要耐寒(地處北方),又要耐澇。
總的來說,長園的植物還是豐富的,目前已達一百多個品種,大多爲歐洲植物。可是,地處歐洲的這個花園,它的歷史會因爲我這個中國人在這住過而有所改變:慢慢地,我在引進一些中國的植物,去年種了一株柿子樹,已經成活。今年又種了兩棵棗樹,一棵小棗,一棵大棗,看能不能種活。
給偶然一個機會
Q:你是攝影師,你先生是建築師,你們都從事與美、與藝術相關的工作,這個花園,應該算是你的一個作品吧?
長園:可以說是。每一種植物都可看作是一種顔料,可以拿來在一個空間裏「作畫」(而不是平面作畫)。花的顔色形狀、葉子的質地、枝莖的姿態,各種植物各有不同,互相之間搭配,也有如「雕塑」。但我比較反感把花草直接擺成什麽龍啊、鶏啊等猫狗圖案,或者把好好一叢灌木剪成尿壺形。
在法國,園林已經發展成爲一種相當成熟的文化,園林不是簡單的種花種草,而是一種藝術,也能够設計得很細膩。我和我先生都非常推崇十九世紀末的英國園林設計師潔楚·婕喬,她開創了「雜色花叢」和「混合邊緣」等理念,提倡精致而自然的風格。她喜歡用一年生的植物,該生長開花的時候就生長開花、該枯滅的時候就枯滅,冬天要顯露出黑色的泥土來,來年又重新發芽旺盛,順其自然。
在這個理念基礎上,我還要給「偶然」一個機會。我讓長園的花草自生自滅,有的自己把花籽撒得到處都是,于是每一年都會在不同的地方發芽開花,每一年也就會有不完全一樣的風景。一些作爲基調的植物,如毛剪秋羅和麝香錦葵,變成具有水質一般,可以「流動」,每年都有「同」與「不同」。而魯冰花的葉、花、果、枝都獨特而搶眼,變成了調皮的「兔子」,這裏「跳」出來一支,那裏「蹦」出來一叢,自然而有野趣。有時,我覺得芽苗的位置不合適,就挪一下。這一「挪」,實質等同于把「顔料」塗在了別的地方,成了一種設計的樂趣。
Q:你是怎麽看中西園林的區別?
長園:在古代,無論東、西方,做園林的幾乎都是「匠」。中國的古代園林,固然有蘇州園林的鼎盛時期,也有計成的《園冶》論著,畢竟,園林設計從來沒有一個更重要的地位,而與其所從屬的建築幾乎一樣,條條規矩,成經成典,工匠照著做,即使偶爾有個人設計意識摻入裏頭,也跳不出大框框。
西方也不過從文藝復興開始,才有了標明個人建築師的作品,也就是現代意義的建築師作品,由設計師在建築中體現個性與特點。園林從建築領域延伸過來,剛開始,只由個人建築師同時做園林設計,逐漸,另外出現了園林設計師的職業,個別又轉化成當代所稱的「景觀設計師」,設計範圍大到城市規劃,小到屋頂庭園。
在一些人的傳統觀念裏,園林可能是小裏小氣的東西、是明清閑散文人的一些小情小調。這樣的意識,到了當下東西文化交融益深的時代,應該有所改變。做城市管理的、做景觀設計的,不要僅僅想“城市規劃才是宏大志向”,看不起做園林。歐美不少大企業,也會高價聘請設計師專門設計公司的庭院園林,有的甚至只是大都市摩天高樓上的一個小小屋頂花園。
其實,一位好的景觀計劃師,需要極深厚的文化底蘊,需要非常細膩的品鑒能力和想像力,就算設計庭院園林,也不僅僅是簡單的搭配,而是跟文化緊緊骨肉相連。
Q:你打理花園好幾年了,有什麽特別的心得?
長園:園林,除了藝術方面,還有技術方面的問題。園林設計,很能鍛煉一個人的長遠眼光——對一草一木,不只是考慮現在種下去會變成什麽樣子,而是要想像一年、五年、十年、五十年後會怎樣。
你得先摸清楚一種植物的脾氣,它是是喜陰還是喜陽,適合酸土還是碱土,耐旱還是耐澇,然後給它一個適當的位置,一個足够發展的空間,植物之間不能太密集。
這似乎跟管理一個公司一樣:你得先理解雇員的性格能力,然後給他一個適當的位置,一個足够發展的空間,有些所謂「窩裏鬥」,即是所留發展空間不够大造成的。只是,瞭解一個人的性格能力,要複雜得多啊,想知道一種植物的性格,多麽簡單,現在你上網查一查,都出來了,前人已經全總結好了。如果說,花草養不活,那是因爲想要理解植物的願望還不够强烈,用心還不够。
突然發現「幸福」的幸福
Q:我是在農村長大的,小時候,覺得幹點農活、體力活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長大了,在城裏生活之後,發現有個花園,能幹點體力活,反而成了一種奢侈的享受。
長園:對我來說,做園藝是一種有氧運動,打理花園要除草、剪枝、鏟土,那是一種慢運動。我常在花園裏一呆就一個下午,只做一件事情——除雜草,不知不覺,太陽下山了,才驚覺怎麽這麽晚了。在花園勞動,對我身體也非常好,我的腿不能走太長時間的路,但是,像這樣在花園工作半天,居然都不會痛。
這種樂趣,親身親歷才能體會得到。有一位俄國的末代皇族貴子,流亡到了法國,最後自己親力親爲創建了一座十七英畝的園林,栽异花奇草、幽邃林木,鑿溪引泉,築亭雕塑,不但自得其樂,也將園林開放,與更多的植物愛好者分享其樂。已有媒體約了我做這座花園的圖文報道,也許大家將由此可以瞭解更多這一個珍貴美好的地方。
Q:親近大自然當然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而且,每個人的體會都會是不一樣的。
長園:有一回,我和法國一位非常有名望的建築師同席吃飯,本來他神情一直异常嚴肅,不知怎的聊到花園,突然就手舞足蹈起來,大聲說:「嗨,這是我最近才突然發現的樂趣!雖然只是拿把剪刀剪剪這,剪剪那,那也是一種巨大的幸福。」
他問我:「你喜歡種花,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我老實回答說從小就跟我老爸在陽臺上種花。他突然失望地嘆一口氣:「啊,那你體會不到那種突然發現『幸福』的幸福了!我過去一點都不知道園藝是怎麽回事,所以你是體會不到那種强烈反差帶來的幸福的!」
我只是「中國式」的微微笑,心裏說,我當然能體會那種感覺,因爲我也曾有過突然發現「另一種幸福」的幸福。
Q:博客是你和很多愛花的朋友交流的一個平臺,除了博客,你還用什麽方式與朋友們分享你的花園?
長園:博客自然是主要的分享平臺,通過「長園花事」的博客也認識了一批「愛花黨」,來自全球各處,我們會交流經驗,互相往來,郵寄種子等等。
博客與刀子都屬于工具,刀子可以拿來傷人、也可以拿來切菜,就看我們怎麽用;博客也是同樣道理,應該用它來做有意義的事情,譬如作智慧知識交流的園地,而不光是拿來獵奇。
除了博客,我們也會在不同的花期、開花會,邀請附近的朋友們到花園來,喝茶賞花,聊天曬太陽。實體的花園,也是一個交流的地方。有些朋友,甚至帶了畫具來,畫花畫陽光。
(結)
最后更新 2022-05-11 14: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