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 Wang/ 王敦的短篇作品
发表于 《艺术世界》,2012年3月
杂文 创作
警察的地盘,不仅被他们巡行和勤务的实体空间所划定,而且也被其声讯联络所编织。我们大多数人终其一生,对警方听觉地盘里的技术和文化运作一无所知或置若罔闻,尽管我们都对警察的双向对讲方式并不陌生。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话,就能从听觉技术和文化的角度来新鲜地体验权力结构及运作。警方在其听觉地盘里频繁而秘密的通讯在几十年里是从未间断的,给我们带来安全感。然而,正因为其隐秘...
警察的地盘,不仅被他们巡行和勤务的实体空间所划定,而且也被其声讯联络所编织。我们大多数人终其一生,对警方听觉地盘里的技术和文化运作一无所知或置若罔闻,尽管我们都对警察的双向对讲方式并不陌生。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话,就能从听觉技术和文化的角度来新鲜地体验权力结构及运作。警方在其听觉地盘里频繁而秘密的通讯在几十年里是从未间断的,给我们带来安全感。然而,正因为其隐秘性不被我们所了解,让我们“蒙在鼓里”,所以细想起来也让人觉得别有一种威胁和不安。
警察的整套运作制度及其听觉网络,当然都是从西方来的。在100年前的西方城市里,通讯从依靠脚、马、书信,过渡到依靠有线电报、电话。19、20世纪之交的街道照片揭示了当时通讯基础设施的状况:电话和电报线路密层层地缠绕在电线杆上。警察最初是在早上点名的时候得到当天的任务指派。后来,通过街道上的电话箱,警察可以在巡逻路途中就得到指派。这种电话系统是不对公众开放的专门服务,可以让警察随时从电话箱打电话到警察局。
都市化的突飞猛进、城市郊区化延伸,和汽车的应用,促成了警察机构通讯技术配置的与时俱进。当1920年代初无线电广播刚刚成为通讯媒介的时候,警察就将其投入应用。以美国旧金山市为例。1929年,警方首次在一个商业电台 KFRC里中断其正常节目而播放紧急警讯。1930年,警车里装置了专用的单向接收系统来接收警讯(类似于传呼机?),但给警局回话还要用街道上的老式专门警用电话盒。 警方的波段比AM 广播的频段稍高一些,于是收听警察专用无线电通讯一时成为了时髦的室内活动,就像今天有些人依然爱好的那样。在危机四伏的30年代,旧金山警方忙于镇压罢工,保护工业和海运资产,遏制经济萧条带来的犯罪潮。警方的广播电台 KGPD 在协调这些行动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1941年,也归功于警方里面的无线电爱好者的自主研发,旧金山警方能在警车里装备了双向的调频无线电通讯,领先于很多的警察局。后来,二战军事科技的成果带来了巨大的创新潮,将美国众多的警察局送入了无线电通讯时代。
对警方通讯最大的促进来自于1964-68的城市冲突高潮期。在洛杉矶1965 年的Watts街区暴乱中,警方的无线电通讯系统被摧毁。美国国家民事骚乱专项顾问委员会(National Advisory Commission on Civil Disorders)发现大多数的公共安全无线电通讯系统是不能有效抵御破坏行为的,建议发展便携式通讯设备,装备到每一个警员。联邦政府提供研发资金和采购拨款,来确保其实现。在70年代初,旧金山警方为所有巡逻警员配置了手提式无线电接收器,该系统今天仍然在运作。社会各领域普遍运用的对讲机也是那一轮技术应用的直接后果,它其实是越战承包商所研发的。
70年代,最初的电脑终端进入了警车,被叫做MDT,让警员们相互之间可进行文字通讯,还可直接检索车辆和犯罪纪录,无需再通过无线电中转员。因为MDT传递的信息是加密的,警方可以稍带享受私下交流的乐趣。90年代的洛杉矶警局声名狼藉,其中原因之一就是被曝光其警员利用MDT传递污言秽语和种族歧视笑话。
80年代以来的警方通讯系统更趋保密化,外人绝少能破译。这些技术和应用是昂贵的,显著增强了警员的安全性、机密性和流动性。但同时,这也造成警员与他们服务的社区日益隔绝。警员日益变得坐在车里巡逻,其越来越多的日常工作是对通讯信息的读取和反馈,而不是自主性地在第一时间用自己的眼睛、耳朵发现问题,自发进行现场干预。21世纪初,旧金山警方运转着拥有29个频段的无线通讯系统,其中只有15个频段是日常应用的。有4个波段是专门传输数据的,使得数据不断在中央主机和警车里的电脑之间传输。这些频段常常被废话搞得拥挤不堪。2000年,一个拥有50个新增频段的新加密系统投入使用。因为不存在频段堵塞问题,警察也变得更加废话连篇。
警察通讯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即时性记录,是真正不停歇的无线广播,但也形同火星语,让外人很难搞懂状况。在旧金山警方行话里,211代表抢劫,212代表武装抢劫,213是抢钱包。这样的排他性火星语毕竟无法让外人放心警察们到底都在说些什么。有些行话在泄露出来后,获得了有趣的新生。420,在旧金山警方暗语里本来是青少年骚动(juvenile disturbance),流入了社会语言后,变成了指称大麻的俚语说法,甚至搞得连加州非正式的大麻节也定在了4月20日,造就了“420”通俗文化,连街头小贩都卖写着“420州际公路”的T恤衫。更“给力”的是,旧金山警方惯于用“X”后缀来指称女性,就如同她只是个X染色体。
最后更新 2013-06-15 16:06:01
发表于 《文景》,2009年11月
散文 创作
《聊斋志异》里有个故事(〈鸽异〉)讲某公子用观赏鸽孝敬长辈。几天后公子问:“鸽子怎么样?”长辈说:“还挺肥。”公子大惊,忍不住说起鸽子的妙处。长辈说:“吃起来倒没觉得不一样。” 读到此处已令人莞尔。然而蒲松龄意犹未尽,又说灵隐寺某和尚精心为贵客烹茶,换来的却是漠然。和尚急了,干脆问:“茶如何?”贵客回礼:“还挺烫。” 以上面故事为引子是为了指出,类似的错位也发...
《聊斋志异》里有个故事(〈鸽异〉)讲某公子用观赏鸽孝敬长辈。几天后公子问:“鸽子怎么样?”长辈说:“还挺肥。”公子大惊,忍不住说起鸽子的妙处。长辈说:“吃起来倒没觉得不一样。” 读到此处已令人莞尔。然而蒲松龄意犹未尽,又说灵隐寺某和尚精心为贵客烹茶,换来的却是漠然。和尚急了,干脆问:“茶如何?”贵客回礼:“还挺烫。” 以上面故事为引子是为了指出,类似的错位也发生在文学批评中,比如阿英先生对晚清吴趼人所写小说《新石头记》(1905)的否定。
《新石头记》写了贾宝玉在晚清再度入世并游历“文明境界”的经过。他又踏入了社会,参观江南制造局,学习英文、研读西学,经历了庚子国变和高官陷害,对现实再次幻灭,却偶然进入了一个昌明的“文明境界”,体验陆军和水师的精良,感受人造四季。“文明境界”在政治上也发展出了“文明专制”,晚清的种种痼疾似乎在这一“文明境界”中涤荡一清。阿英先生以其学养和背景,有足够的理由厌恶这类小说。首先,他对旧小说续写(他称之为“拟旧小说”)是很反感的:“窥其内容,实无一足观者。”(《晚清小说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页270;见第十三章“晚清小说之末流”)他指控《新石头记》“何必定要利用旧书名旧人物呢?从地坎里掘出死人,来说明新思想与新智识,不但失掉事实的严肃性,也会使读者感到无聊,这效果又在什么地方?”(页270)…… “明知如此,却偏偏要做,这可以说是在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页270)
下面先将阿英先生的批评放在一边,进入细读——细细地赏鸽、品茶,看看《新石头记》是不是真地如同“从地坎里掘出死人”,是不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
先从小说题目读起,可以读出两个偏正结构:“新的石头记”或“新石头的记”。对前者可以追问:“新”《石头记》和旧《石头记》有何不同?对后者可以追问:新的“石头”和旧的“石头”有何不同?要想全面解答,应该以读完整部小说为前提。限于篇幅,就运用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的方法——通过对有限篇幅的阅读——来求解。下面是第一回中大约200字的一个叙事段落:
……
从此又不知过了几世,历了几劫,总是心如槁木死灰,视千百年如一日。这一天,贾宝玉忽然想起,当日女娲氏炼出五色石来,本是备作补天之用,那三万六千五百块都用了,单单遗下我未用。后来虽然通了灵,却只和那些女孩子鬼混了几年,未曾酬我这补天之愿,怎能够完了这个志向,我就化灰化烟,也是无怨的了。如此凡心一动,不觉心血来潮,慢慢的就热念如焚起来,把那前因后果都忘了……(第一回“逢旧仆往事怪迷离,睹新闻关心惊岁月”)
设想若“脂砚斋”再世,一定会批这“忽然”两字来得突兀,因为不管第三人称叙事者还是宝玉的内心独白,都没有对这个突然性提供解释。在这个叙事单元里,与“突然想起”对应的紧要之处是“忘”——“把那前因后果都忘了”。还有,“前因后果”也是个关键之处,因为新的《石头记》”或“新石头的记”必然要与旧“记”、旧“石头”有千丝万缕的“前因后果”。这一点,作者吴趼人不会不知,所以这“忘”字其实是敷衍。遗忘总是有选择性的。其实到底遗忘了什么,继承了什么,确实不应该由小说家自己坦白,而应当通过细读去追问。新与旧的关系就徘徊在“想”和“忘”之间的“前因后果”里。
由“忽然”而“想起”的结果是“热”——“热念如焚”。“脂砚斋”也该不会放过这个再次出现的“热”字。在《红楼梦》原本里,薛宝钗有“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 。不言而喻,薛宝钗的内热即她深藏的欲望。此时宝玉热念如焚,也是欲望在作怪。宝玉的“玉”与同音之“欲”的联想,已经首先被王国维在其《红楼梦评论》(1904)中提出了:“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不管这一关联是否出自曹雪芹本意,“玉”、“欲”两者的复杂关系在这位宝公子身上体现得很戏剧性。“欲”不是个人所能控制得了的。貌似完人之宝钗,尚也不能根除其“内热”,遑论衔“玉”而生的宝玉了。衔“玉”而生的宝玉又是顽石,虽具天资,却无所用于君父。
以上对“热”、“玉/欲”、“玉/石”等的梳理,不是出于什么“索隐”癖好,而是因为这些“复杂词”(complex words)很关键。燕卜荪(William Empson,1906-1984)所谓的“复杂词”是指在文学作品里某些词语里面包含着复杂甚至矛盾的含义,是参透作品的要紧之处。像“热”、“玉/欲”、“玉/石”这样的“复杂词”是吴趼人塑造新宝玉,新石头时候不可能“忘”的意象关键;阿英先生一句“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委实不足以穷尽文本里面的微妙。保罗•德•曼(Paul de Man,1919-1983)也曾提出“中心意象” (central figure)是衍生意义与叙事的十字路口。高超的文学叙事如《红楼梦》离不开这样的关口。只有利用起来这些关口,《新石头记》才能获得广阔的再叙事空间,而不像阿英先生所说,“拟旧”便导致文学的“自杀”。
分析了上述“复杂词”,就可以回到前面那个200字中去深究“发热”的原因了。宝钗要从根子上去热,就要实现她的欲望,而不是去吃“冷香丸”。《新石头记》里宝玉要想从根子上去热,还是要去补天,而不是再去“和那些女孩子鬼混”。从这个角度上理解,无涉闺闱情趣的《新石头记》根本不是一部狗尾续貂的“拟旧”。相反,它回溯到《石头记》的第一回重头再来,其实是“创新”。也可以说,《新石头记》的创作动机是建立在“纠正”旧《石头记》偏离补天主旨的基础上。这一点,晚清人看得很真切,比如有时人评道:
……旧石头使阅者泪承睫。新石头使阅者喜上眉。旧石头浪子欢迎。新石头国民崇拜。旧石头如昙花也。故富贵繁华一现即杳。新石头如泰岳也。故经营作用亘古长存。……(《月月小说》1.6 (1907) 页 229-230.)
该评论署名“报癖”。不管此位“报癖”是不是吴趼人的“托儿”,他的话完全不同于日后阿英先生“地坎里掘出死人”的贬损,更不认为它“会使读者感到无聊”。其实王国维的现代红学开创之作《红楼梦评论》只比吴趼人的《新石头记》早了一年。所以说,晚清的“新”和“旧”是相辅相成的。就算吴趼人用《新石头记》来“自杀”,也是自杀在新红学诞生的那一刻。那么晚清人为什么会在内忧外患的境况下“忽然”又让《石头记》“热”起来?借用阿英先生的设问:“这效果又在什么地方?”
这就应该对“天”这个词作一番分析了。在旧《石头记》里,女娲所补之天暗示传统政治与道德秩序。既然天已经被补,此石之出现便纯属多余,其不务正业实属必然。然而作为一个“中心意象”,这个天一直隐含着“解构”的可能。二百年之后到了晚清,解构的时机到了。天已经不是皇天后土的天,而是《天演论》所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天,不要说君父,就连家国都将不保。宝玉在此时幡然振作于经济实业,也便可以解释为新历史条件下的补天术了。把“天”的含义搞通后,宝玉的“发热”也就可以理解成又一个“炼”石的过程;前番是被动地由女娲所炼,这回是自我加温。如果把前面分析的一连串“复杂词”或曰“中心意象”,比如“热”、“欲”、“石”、“天”一一审视,就会发现它们均已经解构了旧《石头记》里的意识形态,足可以撑起一个新的故事了。
第一回还有大约2000字。宝玉已经决意还俗,离了青埂峰。在一个破庙避雨时他碰到一个熟睡之人竟是旧仆焙茗。焙茗对自己为何睡在这里,睡了多长时间也不甚明白。该庙中本有个道人在煮粥,这时也已闪开了。这段情节里面的意象:粥、破庙、道人,推想起来,似乎与旧《石头记》的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里的一个叙事单元又扣上了。其中,革员贾雨村做了林如海家西塾,偶至郭外,见到一座破庙“智通寺”,内有一个老和尚在煮粥,又聋又昏,答非所问。此粥、此庙、此僧,又与更早些的《枕中记》、《邯郸记》等建立了关联,其原型又可以追溯到唐传奇《黃粱梦》。把这些“前因后果”串起来,寓意就出来了:宝玉个人乃至近现代中国人的“摩登”之旅最终可能是“黄粱梦”一场也未可知;就如同贾雨村的青云直上,到头来还是一场空。这一警示,似乎把近现代和当代的好几代中国人的发展史观都给“解构”在这个黄粱梦里了。晚清小说的历史穿透力不可小瞧。
第一回的结尾是这样的:
宝玉来到里间,只见窗下放着一个书桌,桌上横七竖八摆了几本书,就坐在旁边,顺手取过一本书来,要想坐着看书解闷。翻开来一看,是一本《封神榜》。放过不看,又取过一本,却是《绿野仙踪》,这些书都没有看头。又见那边用字纸包着几本书,取过打开一看,却是些经卷。觉得包书的字纸,甚是古怪,摊开一看,上面横列着“新闻”两个字。闻字旁边破了一个窟窿,似乎还有一个字,却不知他应该是个什么字了。底下却是些小字,细细看去,是一篇论说。看到后面,又列着许多新闻时事,不觉暗暗纳闷。拿了这张纸,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也有可解的, 也有不可解的,再翻回来,猛看见第一行上,是:大清光绪二十六年X月X日,即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X月X日,礼拜日。不觉吃了一大惊。要知惊的是什么?且听下回分解。
这一段,与旧《石头记》贾雨村离开智通寺后的事情仍然有关联。贾雨村踱入村肆,碰到骨董商人冷子兴,便问:“近日都中可有新闻没有?”由此便引出了“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对处心积虑的贾雨村来说,不啻是极有价值的新闻。在《新石头记》所反映的时代里,获取新闻的途径不必靠冷子兴,可以通过阅读新式报纸获取。这对重生的宝玉来说不啻是很新鲜的信息源。他的态度也象征性地代表了晚清新小说家的求新姿态。作为晚清一部“新小说”里的主角,他觉得《封神榜》、《绿野仙踪》等旧小说和佛经 “都没有看头”。与此相对照,宝玉感兴趣的是包装纸——他所没见过的新式报纸。显然,新式报纸无论从形式还是到内容来看,都是与旧日的邸报、阁抄大不一样的媒体。
如此重振补天之志,热念如焚的宝玉,如饥似渴地阅读新报纸;其雄心不亚于当年的贾雨村。这仅仅是《新石头记》的开头而已。这些个举动难道还不够“新”么?这些个举动,必须由贾宝玉——从“地坎”里掘出的“死人”——来做,才愈发显得新。孔子说,温故而知新。诺斯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1912 – 1991)也从不同的文化传统里说出了类似的话。晚清人对未来的叙述必然是对中国传统故事的再利用与再创造。如果起吴趼人于地下,听到说他写《新石头记》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那份失落,恐怕比那献鸽子的公子更甚。直截了当说,文学永远都是在干着“从地坎里掘出死人”的勾当,因为文学必须以此来滋养其千年不坏之身。设想如果文学与旧传统真地决裂了——开始“大变活人”——笔者认为那才一定是“文学生命上的一种自杀行为”。公平地说,《新石头记》的新,必须要有旧《石头记》做底子:没有旧,新就无从谈起。其实,文学批评不也是“从地坎里掘出死人”的勾当么?新的批评也要不断地以过去的批评为敌、为师、为友,以此来滋养文学批评的千年不坏之身。
有趣的是,王德威对新与旧的解释,与阿英正好相反。阿英以五四新文学为新,晚清的“拟旧”为旧;而王德威则认为晚清《新石头记》这样的小说饱含着为被后来五四所“压抑”下去的“现代性”,大谈其新,认为比五四横插一杠子的“感时忧国”传统更“新”。如此逐鹿于现代文学之野的攻防,如果不通过对文本的细读来稳扎稳打,那真成了“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最后更新 2013-06-15 12:28:30
发表于 《国家历史》(现名《看历史》),2008年12月
散文 创作
中国人对他们所受到的非人待遇并没有诉诸于抗争。当所有的商贸运转均陷于停顿,众多暴行施加于他们身上时,他们并没有还之以骚乱或流血暴力。他们——凭借平静的尊严和逆来顺受——承受了可怕的不公,在抗争上仅仅安于在法律的范围内。像这样对冤情的逆来顺受,能够在任何国家的国民中找到可比性么?
——Ira M. Condit, 《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佬》
1900年2月16日,对于檀香..
(1回应)
中国人对他们所受到的非人待遇并没有诉诸于抗争。当所有的商贸运转均陷于停顿,众多暴行施加于他们身上时,他们并没有还之以骚乱或流血暴力。他们——凭借平静的尊严和逆来顺受——承受了可怕的不公,在抗争上仅仅安于在法律的范围内。像这样对冤情的逆来顺受,能够在任何国家的国民中找到可比性么?
——Ira M. Condit, 《我们所看到的中国佬》
1900年2月16日,对于檀香山的华人来说,是一个悲愤的日子。这一天,他们的家园被一把火夷为了平地。事情起因于1899年12月,夏威夷卫生当局在檀香山的唐人街发现了两宗淋巴腺鼠疫病例。淋巴腺鼠疫(bubonic plague)是“瘟疫”的代名词,约在十四世纪肆虐欧洲,当时欧洲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死于此病,所以它被欧洲人叫做“黑死病”;其病原体存活在老鼠身上的跳蚤里,再由跳蚤吸食血液而传播的。于是——当时的英文文献和《中西日报》均记载——当地4500名华人被关入隔离营。为了“消毒”,卫生当局点火焚烧患者的房屋。这项措施的实际结果便是:檀香山唐人街被夷为了平地。
1900年,正值美国排华歧视登峰造极的当口。很快,檀香山针对华人的恐慌传染到了旧金山。旧金山是美国本土往来檀香山的海上门户,这里的唐人街是美国华人最稠密的聚居区。偏偏1900年开春以后,在旧金山唐人街也发现了“疑似”的淋巴腺鼠疫。
鼠疫来了
1900新年伊始,1月2号,一艘叫“澳大利亚号”(Australia)的美国商船装载了蔗糖从夏威夷的檀香山开出,4天后抵达了旧金山港。
据旧金山市卫生当局(San Francisco Board of Health,《中西日报》上称其为“卫生院”)的说法,携带着瘟疫病菌的老鼠登上了该船,而老鼠又正好溜进了旧金山市最适宜它的环境—— 唐人街。尽管这艘“澳大利亚号” 也像所有进港船舶一样经过了熏蒸灭鼠的消毒,但当时的美国的公共卫生专家约瑟夫•金原(Joseph J. Kinyoun,1860-1919)说,是该船停泊的码头附近漂浮着的垃圾为老鼠逃亡到唐人街提供了便利。他说,3月份时,相当多的老鼠尸体出现在唐人街。确实,由于市政当局一贯所采取的隔绝与忽视政策,唐人街的市政和卫生水平极为落后——那么多华人被迫拥挤在一个特定的街区,能不脏乱么?而且,几年前在中国南方也确实爆发了鼠疫。
出于对“黑死病”的恐惧,旧金山市陷入了一片恐慌,据传即将蔓延开的灾祸是出自唐人街——“肮脏”的华人移民带来了毁灭性的鼠疫,即将毁灭通向太平洋的门户旧金山——一座从1849年淘金热走向繁荣的美丽都市。于是,就像中世纪的欧洲借着鼠疫迫害犹太居民一样,美国对加州华人的迫害开始了。
卫生当局很快在旧金山的唐人街发现了“瘟疫”。3月6日,华人密集的都板街(Dupont Street)环球酒店(Globe Hotel)里有一位华人房客病故。他41岁,叫黄织经(在当时的美国文献里叫“Chick Ging”或“ Wong Chut King”),是木材商人。卫生官员不等诊断结果出来,就连夜用绳索隔离了唐人街。在唐人街内部,卫生部门既没有将黄织经住过的建筑物隔离,也没有搜寻跟他有过接触的人,更没有限制唐人街里白人的商贸和对外交通――他们是将罪名推给了全体华人居民。3月22日,卫生当局又进一步提议在 Mission Rock 岛建立监管棚户区,把华人强行搬迁到那里。
根据官方统计,从1900年3月到年底,仅仅有22宗死亡病例被确诊并上报为淋巴腺鼠疫。1901年确诊了30例,1902年41例,1903年17例,到1904年只有9例了,而且,差不多所有的死亡病例都是不相关联的,没有一个集中的分布区。这登记在案的119个死亡病例——在35万的城市人口中,是一个微小的数字。百十来人的死亡,离欧洲及世界上历次鼠疫疫情的死亡率相距甚远。当然,事情是复杂的,不排除华人为了免于给卫生当局制造口实而私下里转移病人和尸体,以及其他族群和个人出于不同动机的隐瞒。无论如何——可以肯定地说大规模的疫情并没有出现,旧金山市民的死亡率没有显著变化,人口也没有下降。试想如果真有瘟疫的流行,那么不用等卫生当局出手,华人也不会在旧金山生存繁衍到今天了。
总之,檀香山的唐人街在1900年2月被焚;3月,旧金山唐人街开始遭受围困和惊扰之苦。卫生当局不时展开旋风式突袭,对房屋或消毒或摧毁,对活人强行接种,对死人强行验尸。《中西日报》上这样说:“檀山之疫,劣医成之于前;金山之疫,劣医又成之于后。不相谋而适相合也……” (1900年3月31日,“檀岛余殃”)
“狼医”
在旧金山卫生当局拟在Mission Rock 岛建立监管棚户区,把华人强行搬迁到那里时,大清国驻旧金山总领事何佑出面对此表示了坚决的反对,说决不会同意把同胞送进隔离营。他知道,这是有关当局谋求彻底驱逐中国人的一步棋,于是,他将卫生当局告上了联邦法庭。
而对于联邦政府派驻的医官约瑟夫•金原来说,向华人开刀来祭美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大旗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不可否认,金原是把欧洲免疫学 和公共卫生事业引入美国的先驱;他曾经在法国巴斯德(Pasteur)和德国科赫(Koch)的实验室里获得训练。然而在观念上面,他却并没有超脱当时一般白人的偏执和傲慢。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类似于唐人街那样缺少卫生设施的环境也存在于其他少数族裔社区,比如当时在唐人街附近的日本城。同样,“瘟疫”的病例后来也在“拉丁区”(现在人们一般称之为“小意大利”)以及其他族裔的街区被发现。
虽然疫情并没有出现扩散,但联邦卫生官员和市卫生当局仍粗暴地对华埠实施强制防疫,骚扰华人达数年之久。
折腾了数年,卫生当局预计的鼠疫疫情始终没有爆发,相反,连零星患病个案都在唐人街的街区里找不到了,最终不了了之。在州政府微妙的干预下,卫生当局彻底焚毁唐人街、驱赶中国人的愿望没有实现。州政府与卫生当局的摩擦,并不是出于为华人伸张正义。
一百多年来,尽管不时有研究者指责唐人街有转移尸体、隐瞒疫情之嫌,但一直到现在,猜疑归猜疑,鼠疫与中国人社区到底有无直接关联,尚无证据。难怪现在美国也有某些学者也对此“瘟疫”的提法压根儿表示怀疑了,开始对该历史事件里公共卫生处理的失误和主流舆论的非理性进行反思与检讨。
今天的学者在追述这一公众历史事件的时候,能从大量的英文文献里找到旧金山市、州政府、联邦政府和公共部门、新闻界的种种态度和说法,唯独最重要的当事人——华人——的声音却鲜见于英文文献。对于这段历史,华人并不是没有声音。他们是用母语——中文来表达悲愤的,当时唐人街里的《中西日报》差不多每天都会有对事态的报道和评论。
华人当时的无助、绝望,和愤懑,记录在《中西日报》这份早期侨报上。美国人由于语言的天然隔膜,在研究1900年瘟疫事件时大多忽略了这份报纸上华人的声音。试摘录该报1900年6月1日报道一则:
思患预防
昨狼医焚埠之议起,人心惶惶,中华会馆出示以安人心,并云狼医用心叵测,诚恐变生仓促。凡我唐人大小生意,宜照实抄录以交昭一公所客商会馆存案等语,此思患预防之道也。本年乃逢美国十年清查户口以验民数之期。本埠则由是日起查。领宪早旬已遍贴告示,说明来历,实非查册纸。使商民等勿惊等语,亦思患预防之道也。故并纪之。
“思患预防”这个词出现了两次,流露了华人战战兢兢的心理。人家要来焚烧华人的家园,华人没有能力阻止,能采取的措施只能是被动的“思患预防之道”——让大家盘点财产,以便有赔偿的一天,还有证据可考。华人一听说要“查”,不管是查瘟疫、查户口还是别的什么,就“惊”,连本不该扰民,不查“册纸”(移民证件)的人口普查也怕。
当时的中国人称卫生当局医官为“狼医”,“狼医”的凶暴不纯然是出于疫情紧迫,也出于将华人斩草除根的心理。“狼医”巴不得在华人社区与“病源”之间划上等号。唐人街的煞星——“狼医”来自联邦政府派驻在天使岛的检疫站以及旧金山“卫生院”。且看其中一位的口吻:“唐人街应该被焚为平地。它天生就是疾病的渊薮,是对市政的永久威胁。最好现在就把它摧毁,趁着目前有这个难得的借口”。
对“狼医”来说,华人病患与其说是需要被救助的疫情受害者,倒不如说是像老鼠一样是可恶的祸根——老鼠是可以捕杀的,对华人只能隔离、驱赶,最好让他们自行消亡。
唐人街的夹缝生存
1900年,唐人街华人仅13954人,是10年前的一半。这里面只有十分之一是“归化”了的华裔公民。华人人口的下降是美国政府和社会处心积虑排华的结果。1879年,加州宪法称华人为“不受欢迎”(undesirable)。当时的法律禁止使用担挑,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敲打铜锣,也禁止外籍人购置产业。1882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史无前例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明文禁止华工及其眷属入境,华人移民亦没有资格归化入籍成为公民。1892年,美国实施延续禁止华工入境十年的《基瑞法案》(Geary Act)。这些法案不但将排华的期限一延再延、内容也一严再严。1900年春这一场“瘟疫”,提供了铲除华人最大聚居区的好时机。商业资本也对唐人街在旧金山的中心地段位置觊觎已久,想趁着瘟疫的机会把中国人迁走,然后重新开发,大赚一笔。
当时旧金山的华人,主要是从广东台山及附近的五个或六个“邑”来美的华工。在这个危机关头,华人得依靠设在旧金山的中华总会馆来周旋。中华总会馆是“六邑”会馆的联合,差不多是华人非正式的自治机构了。中华总会馆出钱,雇佣了白人医生和律师进行独立的诊断和调查。他们每每要赶在卫生官员找到病人或尸体之前进行血液检测,否则卫生官员会将病人收走,将尸体解剖,并罗织新的诬告。虽然外交方面有同为五邑同乡的大清国驻美“使宪”(大使)伍廷芳和驻旧金山的“领宪”(总领事)何佑出面,可是美国压根儿就不怕大清国,特别是在1900年那个 “拳匪”变乱的多事之夏。
幸好洋人里面也并非铁板一块,还包括了“佛珠”等几个受华人雇用、为华人说话的医生,还有几个具有同情心的教会人士,以及被华人寄予了无限希望的青天大老爷——“嘉省督宪”(加州州长)Henry Tifft Gage (1852-1924)。其实督宪并不是特别关照华人,而是由于担心破坏了旧金山作为西海岸繁荣的象征。白人商业团体由于害怕他们的商业活动受到影响(而不是因为反对种族岐视),也反对联邦卫生官员的做法。
华人还拿起法律武器控告卫生当局种族歧视。约瑟夫•金原和他的上司,华盛顿的美国公共卫生总医官(Surgeon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沃尔特•威曼(Walter Wyman,1848-1911)实施一些控制公共卫生的铁腕手段,包括隔离措施、强制注射疫苗,最终都被最高法院以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而裁定为种族岐视。直到1904年的2月发现最后的一宗鼠疫为止,瘟疫风波才暂告一段落。
华人自己的医馆
在整个19世纪,尽管市政当局一直把唐人街视为对城市健康的潜在威胁,旧金山华人却不允许进入旧金山市和县的医院看病。从1870年到1882年,华人人口占旧金山人口比例曾经从5%增加到8%,然而华人在全市医院的病患求医者比例中还占不到0.1%。
1900年春,唐人街终于拥有了医院——东华医局(828 Sacramento Street)。1900年3月3日,东华医局成立,成为在整个旧金山县、市唯一向华人开放的医疗机构,里面既有白人西医,又有华人中医。成立后,《中西日报》上屡次登出“告白”,开列章程,鼓励华人就医寻药。在医师名单里,中国的医师都被称为某某“先生”,洋人医师被唤做“铎打”某某。“铎打”是英文词语“doctor”(医生)的台山粤语音译。而且,虽然明文规定出诊“每次支付利市银二毫五仙”,“洋医师每次支银五毫”。这意味着洋“铎打”比中国“先生”“贵”一倍。
联邦政府和旧金山市的“狼医”竭力贬斥为唐人街华人所雇用的白人同行;联邦医官约瑟夫•金原骂那些替东华医局效力的白人为“吸血鬼”,指责他们贪图中国人的金钱而置公共卫生“大义”于不顾。“吸血鬼”之一的 Ernest S. Pillsbury 医生则指控约瑟夫•金原捏造证据以陷害唐人街,说金原提供的病原体证据不是唐人街的,而是取自印度孟买。毫无疑问,“狼医”视东华医局为眼中钉,因此也总想借歧视华人的“公共卫生事业”将其拔除或吃掉。所谓公共卫生里的公众,指的是白人的公众。
东华医局有效地服务当地华人社会,一直到1906年那场著名的旧金山大地震,医局毁于地震和火灾,才一度停办。它是1925年成立的“东华医院”前身。一百年后的今天,东华医院依然在华埠为旧金山的华人服务着。
自从旧金山唐人街在1849年淘金热后的出现,城市的这个部分就被描绘为被拥挤、肮脏的中国佬窃据的一个都市癌瘤,一个永久的病原滋生地和败坏道德的巢穴。 如此种族歧视的论调一度在旧金山的政治生活和白人公众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以至于白人“公众”看不到一个事实——唐人街的贫穷、拥挤和脏乱是种族歧视、限制政策带来的后果。当一个族群被剥夺了争取富裕、宽敞和清洁的生活空间的权力,它只能被迫在贫穷、拥挤和脏乱中生存。
最后更新 2013-06-11 19:25:32
发表于 《文景》,2008年4月
散文 创作
科幻小说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封神榜》。工业能成为文学幻想的内容,怎么说也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了。从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到儒勒•凡尔纳的通俗科幻小说,时间过了半个多世纪。等到1900年前后,科幻小说家H•G•威尔斯已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固定框框,热衷于幻想时间机器、太空探险和火星人入侵的故事了。地球上的工业文明相对于他的幻想世界来说俨然是显得过于平淡了些。...
(1回应)
科幻小说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封神榜》。工业能成为文学幻想的内容,怎么说也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了。从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到儒勒•凡尔纳的通俗科幻小说,时间过了半个多世纪。等到1900年前后,科幻小说家H•G•威尔斯已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固定框框,热衷于幻想时间机器、太空探险和火星人入侵的故事了。地球上的工业文明相对于他的幻想世界来说俨然是显得过于平淡了些。
这种情况,我反倒是觉得证实了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之快。正是因为文学家们对日常生活里的工业应用已经熟视无睹了,才使得他们要去更超前的外太空和时空魔幻中去寻找灵感。试想,如果借助科幻小说里的时间机器,把玛丽•雪莱一下子抛到1900年左右的社会里,她的发懵一定会不亚于目睹火星人的入侵。玛丽•雪莱在1818年写《弗兰肯斯坦》的时候,蒸汽机车还只是少数几位顶尖工程师的梦想,对一般人来说比今天美国军方的“星球大战”计划还要离奇。可是到了1900年前后,在西欧和北美的工业区,蒸汽动力火车早已成为平淡无奇的代步工具,在大都市里面连电气化的地铁都已经投入运营了。
其实,工业社会到底是平淡还是新奇,这是一个主观感受的问题,看法会因人而异。1896年李鸿章大人周游世界,在美国乘坐火车横贯了北美大陆一趟,就觉得太先进太神奇了。(这个先进和神奇,是由华人劳工的尸体垫底的。)话说回来,现实的工业社会毕竟不是《封神榜》。技术研发的动机不是过瘾,而是赚钱,所谓主观感觉和文学幻想都是副产品。在以赚钱为动机的科技发展中,铁路的出现是划时代的。铁路给山川大地穿上了一件再也脱不下来的“珍珠衫”。资本和商业的统治,从此算是步入“正轨”了。欧美的富国可以更快更有效率地运走落后国家和殖民地的出产, 更快更有效率地倾销工业品和运输军队。铁路的普及也影响着芸芸众生的生活。对于小职员来说,他虽然可以住得离公司和衙门远一些了,但是上下班要从此在烦闷的咣当咣当声中度过。对于美国西部的庄稼汉来说,他可以买一张火车票,跑到纽约去闯一番天地了。 如果没有铁路,列宁也不可能以第一时间从芬兰秘密地返回俄国去领导革命。青年时代的周恩来也是乘国际列车从巴黎到莫斯科去的。这又扯远了。
铁路系统是工业社会最伟大的机械应用之一。不管刮风下雨,火车说几点几分到就几点几分到,乘客掏出怀表看一眼就知道了,完全不必与窗外的大自然发生瓜葛。能做到这样,一则需要倚仗钢铁做成的机器足够牢靠,二则就是需要用看不见摸不着的电报来指挥工人扳道岔、联车组等等,保障轨道和时刻的有条不紊。否则的话,这些钢铁做成的大家伙跑得飞快,里面的乘客又多,要真是出点儿什么乱子,那麻烦可就大了。所以说,铁路网和电报网是一个整体。要想求得放心,还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时间上要搞“大一统”,由格林威治标准时间说了算;每个地方的“私有”时间要通通取消,必须对“时区”的概念俯首帖耳。试想一下欧洲那趟著名的东方列车线路,要从西欧开到土耳其,只有协调好沿途所有城镇的时钟,这趟火车才能开起来。
说来也有趣,1884年全世界主要工业国家达成了以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的当地时间为世界标准的共识,还真是冲着当时的经济命脉——铁路去的。英国人之所以能把自己的时间定为世界 标准,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的工业在当时最棒。由英国带头,各强国的工业和资本互相推波助澜,在时间和空间上一个区块一个区块地大铲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地 皮。难怪在約瑟夫•康拉德的小说《密探》(The Secret Agent,1907)里,有个从俄国来的无政府主义者;他在伦敦潜伏下来,其实是一心一意地想炸掉格林威治天文台——工业和资本时代的时间基准。
蒸汽机车在铁路上奔驰,把千里马和大力士都比下去了。滚滚的铁轮子后面,资本和商业也跟着撒欢儿。电波比火车跑得更快。通过电报,芝加哥的期货,纽约的股票信息,在瞬息之间就可以传到了伦敦。资本也在狂奔,货物在买进、卖出,东西还远在天边,就已经被定出了价钱。我们今天所赞叹“全球化”,其实在一百年前就已经蔚为大观 了。虽然晚清那时候还没有“全球化”这个词,但是像上海这样华洋杂居的地方,人们对西洋景并不陌生。铁路,我们也慢慢有了一些;电报,从朝廷到地方,也都在学着用。科学虽然还是一个“新名词”,但科幻小说在晚清已经很火了,那时叫做“科学小说”。这发生在五四的“赛先生”走红十多年以前。1903年, 梁启超的《新小说》杂志在日本创刊,上面就开始连载“红溪生”翻译的凡尔纳的《海底旅行》。早年的鲁迅也翻译过凡尔纳的《地底旅行》和《月界旅行》,尽管 把作者误认为是美国人了。这都不打紧。我们国家本来就盛产像《封神榜》这样想象力丰富的旧小说,这时也不妨道听途说一番,仿作或者干脆原创,为西方的科技 文明相相面,看看它到底是好心的“姜子牙”还是暴虐的“商纣王”。
这篇文章里要说的《飞访木星》,是晚清科幻故事中的一篇“译述”。它发表在1907年第五期的上海《月月小说》杂志上,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科技发展“失控”和“出轨”的忧虑。前面说过,1900年 前后,科幻小说热衷于外层空间和时空旅行的题材。这篇故事讲述了一个怪异的星际之旅,也算是一个例证。故事的原文到底是谁写的,在哪儿发表的,《月月小 说》上既然没说,我们也无从查考了。——作为一篇地道的晚清“译述”,外国原作者的名字被忽略是常事,当时的国人是不会较真儿的。译述者的名字却赫然纸 上:是周桂笙(1863-1926),晚清相当活跃的一位小说家和翻译家,也是中国科幻小说史家喜欢提及的中国科幻老前辈。他是另一位小说名家,《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吴趼人(1866-1910)的好友。《月月小说》就是他们两位搭档着主编的。周的署名前面还有个别号:“上海知新室主人”。
一百年后回头看,不难发现这篇故事的外国原作者和“译述”者周桂笙都具有先知先觉的敏锐。但是那时,工业文明一片繁荣,如同乘风破浪的泰坦尼克号,还没有走到“一局输赢料不真, 香销茶尽尚逡巡”的光景。所以,不论是西方还是中国的旁观冷眼人,都还不敢说已经勘破了现代工业文明的迷局。于是,在这篇的故事里,种种预感都没有明说出来,而是隐含在故事的情节和叙事中。故事里的“余”并不是真的一个什么人,而是《飞访木星》里的“宇航员”之一兼故事的叙事者。虽然小说里“博士”、“外国机师”和“余”干的是遨游太空、飞访木星的勾当,但是在技术条件上他们还死也离不开蒸汽机车和电报,最后还是靠热气球把火车头拽上天。简而言之就是这样。不过试想在二十世纪初,这样的想象已经对得起读者了。
“余” 住在美国“芝加高”附近,是一个刚毕业的雏儿,糊里糊涂地被某“科学博士”雇用,参加了一趟太空旅行。芝加高(芝加哥)在当年是美国横贯东西大铁路的重要 枢纽和东西南北货物的集散地,难怪飞访木星的飞船也是用火车车厢改装的。经过改装以后,车厢里面安放着的设备倒很先进:有一个发电机来产生电力,有一块陨 石用来提供“磁力” ——这一点我觉得说不通,因而对译述者的科学常识心存疑惑。话又说回来,在“译述”里有哪些是照实翻译哪些是私货,本来就叫不得真儿。 在火车/飞船的上面拴著一个热气球,是用来提供升力的。宇航员除了科学博士和“余”以外,还有一个古怪的“外国” 机师。因为故事发生在芝加高,所以博士和“余”似乎应该是美国人。机师是哪国人?不知道,反正不是中国人——后面的故事里又出现了一个文雅的中国绅士,俨然旧小说里有道行的真人——过会儿再说他。从一开始,“余”就觉得博士是个半疯儿。但碍于生计,还是冒险接受博士的雇佣,参加了这趟前无古人的太空旅行。 他们能驾驭飞船,却驾驭不了自己的内心。离地球越远,神智就越不可控制。最后,飞船里的设备被他们自己毁坏。飞船的速度与方向都失去了控制,坠落到地球 上。“余”在坠毁后侥幸得以生还。当“余”在医院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几个星期以后了。“余”以第一人称来讲述失控的可怕。回顾前前后后所发生的一切, 觉得身心俱废,怀疑这事压根儿就是一场恶梦……
故事是倒叙。在 一个“风萧萧兮白日寒”的冬日,余前往“芝加高”去拜访“科学博士”葛林—— “各种机器师暨科学发明家”。博士的住所是“机器房、化验所、藏书楼,三者而一”。 博士的头发白如“霜雪”,目光“如电”。博士劈头就问:“君亦颇知陨石之理乎?”“余”还没说话,博士就等不及了:“妙!妙!然则汝其听言之”。他滔滔不绝地抨击传统的天象说对陨石的迷信:“在昔人民知识锢闭。偶然见之,诧为异事。且有以灾祥之说附会之者。在今日则毫不为奇矣”。然而听得出来,博士对陨石的痴迷其实是非理性的。博士要挟持着他心爱的陨石一起在太空中遨游,目标是木星。
关于“失控”的可怕,博士从一开始就分析得头头是道。他说,“天下万物, 皆贵持平也”,然而万事万物“或大小悬殊,或气力不同,则往往有畸轻畸重之弊”。失衡的典型例子样板莫过于陨石了。这是因为陨石里面含有太多的“磁性”,容 易被他物“吸引”而失衡。博士是在就事论事,但晚清的读者可能会读出别样的味道:中国需要走稳健路线,妥善对待外国的“磁力”。如此说来,陨石的启示不是在天上,而是在地下——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千万不要出现“出轨” 和碰撞。博士给“余”展示了宝贝——一块真的陨石。博士说要带著陨石和“余”一起上天,用陨石的磁力来驾驭轨道,拜访木星。他还说:“余寒暑无间研究此 道。盖辛勤三十年于兹。他日君之子孙在学塾中,必将诵习及此矣” 。读到这样“图穷匕见”之言,读者想必会和“余”一起倒抽一口凉气:这真是要“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了。不同的是,读者不过是坐着读小说而已,是安全的,而 “余”是要随博士一起上飞船的。难怪故事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风萧萧兮白日寒”。如果说博士是一意孤行的荆轲,那么“余”就是那个不情愿被雇的秦舞阳。为 什么不干脆写“风萧萧兮易水寒”呢?——那就太不像翻译了。再说说“余”这个秦舞阳,“明知博士行径类乎异端,余亦不得不降心相从。”为什么呢?“士君子怀道不遇,落魄无聊,至于降志改节,本亦气短不幸之事。故余之冒险而行,亦岂事之得已者哉?”从这段话里,晚清的读者可能又会读出别样的味道来:因为穷困落后,我们中国才要跟着洋人(老外)走。可是洋人自负有余,理智不足;到底是福是祸,谁又能打保票呢?
在描述计划时,博士用了“偷渡”一词。“偷渡”是偷偷摸摸地落跑之意。他们将要利用一个精心选定的晚上,把一节经过特殊改造的火车车厢开出它隐藏的仓库。车厢/飞船先在公共的铁道上狂奔二十分钟。自带的发电机产生的电力将被导入陨石里面,激发与地球相反的“磁性”。同时,凭借热气球的升力,飞船会脱离铁轨而上升。 为此,正常铁路运行需要被中止二十分钟。为此,博士需要给前方的车站和道口发电报,传达虚假指令,阻断交通并提前安排道岔。但这二十分钟时间需要精心策划,因为从后面赶来的“第七号洛机山传邮快车”是按点运行在同一条轨道上,分毫无法更改的。在设法避免被传邮快车所撞到的同时他们必须要在二十分钟以内升空,否则在二十分钟的路程以外有一座长桥,正好把气球撞毁。
这个勾当要想成功,必须精确得间不容发,如同庖丁解牛那样,“彼节者有间, 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 恢恢乎, 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译述者周桂笙必是也想到了庖丁的典故。且看他在译文里对博士敲发电报的生动描写:“其手跃跃然, 其 声咯咯然”。这简直是“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了。博士的确是一个游刃有余的高手。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做过铁路上的电报员。所以,他才能像一把刀子一 样以无厚入有间,实现他的“偷渡”。博士踌躇满志,相反,“余”却偷偷犯嘀咕:“此行前途毕竟如何,皆不可知。此等实验之学,他人从未有行之者。博士自信其理想,遽当实事,不惜牺牲生命,作此儿戏之事。余亦未见其确有把握也。”
博士玩儿的就是速度,玩儿的就是心跳。就像在儒勒•凡尔纳的科幻故事里一样,速度是工业的奇观,制胜的保障,灵感的源泉。且看,“宇航员”们急着起飞不成,偏偏传邮快车已经从远方赶来了,探照灯光芒灼目,蒸汽也扑到了脸上。就在这个时候,热气球突然把车厢/飞船拽离了铁轨。嘈杂与混乱过后,“余”发现自己已经上了太空:
此时余殆空中飞行之一炮弹也。余固西方木星之一游客也。既而忽自安慰曰: 噫, 若余此时者可谓极自由之乐矣。上不在天, 下不在田。凌霄直上, 无拘无束, 四大皆空。
只有在像这样的晚清“译述”文字风格中,“四大皆空”和“炮弹”,“木星”和“自由”等渊源迥异的字眼儿才会被揉在一起。惟其如此,这个晚清版本的现代《逍遥游》显得益发鹑衣百结,处处受到科学定律和技术条件的掣肘。如果仪表和机械失灵,“逍遥游”就会变成死无葬身之地。“余”正在往齿轮里倒润滑油,突然一阵宇宙强风把帽子吹走,“不啻余冠顶之上,忽为流弹所中”。“余”真是吓坏了。这一段内心独白写得也很生动:
余心中所有一切欢娱快乐之感情。早已付诸九霄云外,无何有之乡矣。故虽欲强颜为笑。总不可得。惟时觉忧心忡忡,惊悸恐怖而已。……懊 悔欲死。不觉深自痛责曰:噫、余何人斯,彼何人斯,而竟不加深察,而同至于此耶。彼工师者,外国人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彼老悖者,癫痫之人也。彼自身 且不惜,更何有于余?嗟乎!余何辜,乃遭斯厄。盖余此去,必死无疑。虽然,人孰无死。死亦常事耳,不过迟早之间耳。第此非余所自创之事业,与余有何关涉? 而乃无端牺牲其生命耶。
“余”已经乐不 起来了,吓傻了,悔透了。对“自创”其“事业”的博士来说,是死而无憾的。可是对被迫卷入的“余”来说呢,“非但无可望救,抑且无人哀伶。是岂非人生至悲至惨之事也”。——上了贼(飞)船下不来了。这艘贼船俨然已经超越了古往今来人类所达到的疆域。“余”只能猜测,当时的速度大约是每小时一千英里,“第见 地球旋转于下方而已”。在晚清读者的心里,这样的想象真够“酷”的:地球也只不过是宇宙里的一个小球儿,更别提这个小球儿上面晚清中国的华夷之辨、中西体用等等的热点话题了。从飞船往下看,“余”看到的是“一片大陆黑影憧憧, 皆往后面飞行疾驰”。
是祸躲不过:事儿坏在“余”这个秦舞阳手里。“余”害怕到了极点,按下了返转航程的按钮,毁了博士一辈子的事业,也毁了博士的理智。博士砸毁了设备。绝望的外国机师挥起斧头,砍断了气球的绳索……然后就是“失控”和“坠毁”。“余”似乎是唯一的幸存者。在医院里醒过来以后,已经是出事之后数月了。在这之前,“余”一直“寒热交作,发狂谵语,不省人事”。
“余”一出院就 追问博士和外国机师的事儿。可是没有人说曾经见过他们。有人只看见“余”当时躺在一辆撞毁的车厢里不省人事。看来博士和机师没有在人间留下任何痕迹。和 “余”一样,读者也产生了困惑:那两位是何方神圣?难道坐飞船上天的事儿也只是“余”的幻觉吗?为了找出真相,“余”重访博士在芝加高的住址,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了。“余”又去博士隐藏气球和车厢/飞船的仓库,发现那个地方已经被废弃。“余”即使心存天大的疑惑,也只 能把秘密咽下去。这是因为“余”与博士有约在先。那天上天以前,博士与“余”乘火车同去隐蔽的仓库。在火车上,博士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倘我此次之实验竟不能行,或竟有所不利于我等情,则今而后,足下亦不必更深究此事矣”。当“余”答应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事情后来会有这一步。所以这事儿真成千古悬案 了,既证实不得,也否认不了。这事儿多少有点儿像《聊斋志异》和志怪笔记中的一些怪事儿那样,暗藏玄机了。然而在这个故事里够得上叫做逸士高人的并不是博 士和外国机师这两位,而是一个中国人。
博士和“余”坐火车去秘密仓库的时候,这个中国人就在同一趟车上。在“余”答应了博士的“不情之请”之后,忽然注意到对面还坐著个中国商人,“衣履齐整,自是体面中人。 手握长竹旱烟管,不住抽吸,口中回烟连续不断。随其呼吸向外直喷”。“余”觉得挺新鲜,“偶闻之,殊觉异香触鼻也”。这个应该不是一般的烟。很快地, “余”就走进梦乡了。这是不是说,整个儿的这趟上天就是1907版的“太虚幻境”或者“南柯一梦”?梦醒之后,“余”还想去寻找梦里的人和事儿,真真是痴儿尚在梦中。“余”重新去了坠毁的地点察看。那里什么都不剩了。有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就是“飞访木星”的故事。偏偏最后还有一个细节:“余复得一奇妙不可思议之纪念物焉。其物惟何。则一枝长竹旱烟管也”。
有关这位“中国商人”的情节,可能是“知新室主人”周桂笙自己忽发奇想添上去的。但是这篇小说的底稿应该不会是出自周桂笙的手笔,因为他不可能对“芝加高”一带的铁路和 电报系统那么熟悉。所以,“译述”应该是不假;作者一定是位洋人,他已经预感到工业文明潜在的问题迟早要让人吃苦头。就像这篇故事里所比方的那样,现代科技文明就像这辆由半疯的“科学博士”所劫持的出轨列车,我们如同“余”一样,都是坐在里边的人质。
可是——如果把思路展开一些想一想——我们能做到对这趟列车“说不”吗?似乎也不成。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西方文学高手们——除了意大利和俄国几匹未来主义的“黑马”以外——对此事的看法是悲观的。在卡夫卡的荒诞小说《变形记》(1915)里,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要错过那趟上班的火车了。可怜的格里高尔•萨 姆沙,虽然他变成了巨大的甲虫,可是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试着想走出房间去赶那趟火车,他很清楚:错过了火车的时刻,就意味着失去工作,意味着与高速运转的 工业社会脱节而丧失个人的价值,意味着断绝经济收入,失去自我尊严,得不到家人的容忍。所以说,如果不上那趟列车,吃亏的还是自己。 与逆来顺受格里高尔•萨姆沙相比,《飞访木星》里的博士如同約瑟夫•康 拉德笔下的无政府主义者一样,是现代文明的反叛者。博士要凭借更高超的科技来蔑视由铁路、电报和时刻表所统治的现代社会,偷渡到无拘无束的外层空间。他所 认为的自由就是脱离资本垄断社会冷冰冰的轨道,做一名太空时代的哥伦布。凡尔纳后期科幻小说里的科学奇人,像“海底旅行”的尼摩船长,也是现代社会的反叛者,对工业文明厌倦到极点。这样的人在真实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是无法生存的,只能生活在科幻小说里的外层空间或大洋深处。我们中国的圣贤自古教给我们的以静制动、中庸从容之道,在这样的社会里也是很难实行的。当别人都高速运动的时候,你的静止其实就是“反动”,赶不上趟儿,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而你如果想先行一步,弄不好又会出轨。所以当整个现代文明失去了中庸之道,集体出轨的时候,你是挡也死,跟着一块儿出轨也死。这个真不是闹着玩儿的,也不仅仅是科幻题材,有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证。
在这篇晚清科幻小说以后才七年,就发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一场用活人的生命对工业文明——速度、效率、成本——献上的野蛮祭典。西方文明这一回真地疯了。在奥匈帝国的弗朗茨•斐迪南大公被刺的数小时之内,电报就被派上了大用场,如同雪片一般传遍了各国的内阁和使馆。警告、恫吓、密谋、最后通牒,一个接一个,基本上改变了冠盖相倾 于道路的传统外交方式。电报的催逼,逼迫得各国连回旋的时间都没有。与此同时,火车也派上了大用场,欧亚大陆广阔的铁路网这时已经弄得很完善了,能够迅速地把成百上千万的军队运送到了从塞尔维亚到德法边境的无数战壕里。子弹和炮弹的联装速射,也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成就,现在可以大肆应用一番了。对于这个事儿,馬克•吐温在小说《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佬》(1889)里已经虚构了现代人对古人的一场大屠杀。庚子年,八国联军的机关枪,也曾经在大沽口、天津和廊坊实战了一番。但这些都远远比不上第一次世界大战。1916年7月1日,索姆河战役中的一天,西欧工业强国创造了高效率的杀人记录。1916年7月1日的早晨,成百的英国战地军官蹲在位于法国北方的战壕里,盯着他们精确得分毫不差的手表,在7点半同时吹响了进攻的哨子。英国的第三和第四集团军如海水般同时涌出战壕发动总攻。敌人的马克沁机关枪立刻给与了精确的答复,每个枪管每分钟发射600发子弹,六万英国的“六郡良家子”在当天客死异乡,再也看不到父母妻儿了。那几年,科学的灵感显得比以往更加才华横溢。从英国人的阵地里踱出了坦克这样闻所未闻的怪兽,德国人则送来色彩斑斓的毒气……这些了不起的发明,又让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人的原子弹给比下去了……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人类原来可以这样高效率,大规模地屠戮自己。这一切不太像是真的,倒更像是科幻小说或者《封神榜》……
如果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一场幻灭悲歌,那么《飞访木星》分明已经做了一次关于“失控”的警示了。“知新室主人”虽然对科学似懂非懂,但凭借中国式的智慧,他在“译述”里传神地演义了西方科学的“太虚幻境”。一百年过去了,人类早已成功地登上了月亮,探访了木星。这篇科幻小说显然是过时了。那就不妨当做寓言来读吧。
最后更新 2013-06-11 10:53:56
发表于 《传记文学》,1999年4月
散文 创作
恬美的燕园,在去年春天的百年校庆中显得分外妖娆。其中,各种关于北大的书刊如同校庆日的T恤、纪念邮折一样满眼都是。现在,热闹的节日已经在记忆中被封存和融入延绵的校史。然而,这倒不妨碍你反复阅读一部关于“老”北京大学的书。一茬一茬“新”北大的儿女,在这部书里转了一圈后,对此情此景的校园给予更大的期望与挚爱,获得比眼前的湖光塔影更飞扬广大的情怀。不说大家也知道,这..
恬美的燕园,在去年春天的百年校庆中显得分外妖娆。其中,各种关于北大的书刊如同校庆日的T恤、纪念邮折一样满眼都是。现在,热闹的节日已经在记忆中被封存和融入延绵的校史。然而,这倒不妨碍你反复阅读一部关于“老”北京大学的书。一茬一茬“新”北大的儿女,在这部书里转了一圈后,对此情此景的校园给予更大的期望与挚爱,获得比眼前的湖光塔影更飞扬广大的情怀。不说大家也知道,这部书就是一年来在北大内外广受欢迎的《北大旧事》,它的作者就是陈平原先生。
去年5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播出了对陈平原教授的专访。播出的时候,他正在美国;镜头传达给观众的,会是一位清瘦而略带广味儿口音的谦谦学人。然而,镜头的推拉摇移是传达不出陈平原文体之美与学术风范的。所以,真要了解陈平原,还是以“阅读”为佳。
想如苏东坡吃甘蔗一般“渐入佳境”地“阅读”陈平原并不难。先从近便的《北大旧事》读起即可。这本书“火”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在北大,随便推开哪间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宿舍,都可以找到一本。相信那样一种平实、严谨的学风与温润的文笔会超出你的期待。《北大旧事》透射出的是陈平原学术之魅力。这本书的成功,实在仅调用了其学养中的“一旅轻骑”而已。平原先生近年来的学术主业是对于中国现代学术史的研究。对于这一课题,他十分投入,让自己在一百多年来的学术脉络里游泳。做这样一项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式的工作,是没有捷径、“轻功”所能指望的。想来,关于北大的思考也成为陈平原这场学术跋涉的重要部分。如果把平原先生的学术空间比做波光粼粼的昆明湖,那么“通俗化”的《北大旧事》就是湖边的万寿山了。一个以学术为生活的必须,根本不需要“黄金屋”或“颜如玉”来当药引子的学者,“一不留神”出了本无意于流行却广受大众“买帐”的畅销书,这使人对二十世纪末中国学问家的活力与读书者的悟性产生信心。不管怎样,《北大旧事》“畅销”的是醇厚的文风与学术生机,这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平原先生是有本事吸引大家去“阅读”他的。边“阅读”平原先生边觉得,哪怕“身不能至”,“心向往之”也好。
陈平原,1954年生,出身广东潮州书香门第,三代都是读书人。家中藏书数千册,文革时陈家半夜三更拉严窗帘烧书,大清早端着脸盆倒纸灰,最终被红卫兵识破“奸计”,以“破四旧”的封条将书封存,以防陈家继续烧毁“罪证”。殊不知,这倒反成了一件好事。陈平原15岁初中毕业正赶上插队,他在粤东山村老家插队八年里就是靠着父亲的藏书度日,其中也读完了大学中文系课程该读的书,包括王瑶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史稿》。挥耗掉近三千个日日夜夜后,终于等到了“文革”后恢复高考。这年,陈平原考入中山大学中文系。 他的作文试卷刊登在《人民日报》上。1982年,陈平原在中山大学做了陈则光先生的硕士研究生。1984年,三十而立的陈平原北上求学,考取北京大学有史以来第一位文学博士生,师从王瑶先生。1987年出版论文集《在东西方文化碰撞中》,1988年博士论文《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出版。36岁起任北大中文系副教授。37岁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38岁被破格评为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平原先生作为日本学术振兴会访问学人在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从事研究。1997年3月至7月应美中学术交流基金会之邀在哥伦比亚大学从事研究。平原先生著作颇丰,不同口味的读者都会列出各自津津乐道的一批书目。对北大一往情深的朋友喜爱平他的《北大旧事》、《老北大的故事》;关注学术的人士看重他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千古文人侠客梦》、《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中华文化通志•散文小说志》、《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为中心》等,以及平原先生出于学术民间化的追求而与同人主编的集刊《学人》、《文学史》;而更多文学爱好者则乐于徜徉在他的随笔《阅读日本》、《书生意气》、《游心与游目》、《漫卷诗书》里。
北大的教授各具神采,平原先生便是其中颇令人难忘的一位。平原先生讲:在北大这个地方是不敢随随便便“乱说乱动”的。他又进一步解释:站在讲台上的未必如坐在下面的高明。听讲者“虎视眈眈”,逼得人不敢掉以轻心。听过平原先生课的人都知道,平原先生从不会为追求某种效果而在课堂上进行“学术煽情”。在北大这么一个每天都有好几个讲座和演讲,学生自由选择各取所需的地方,平原先生从来没有应各学生社团之邀而做过什么讲座。平原先生普通话里带着粤腔,声音也不大,且从不强调或重复上一句话。基本上可以说,平原先生不是一位善于演讲、雄辩、或具有预言家魅力那种类型的学者,是一位钟情“冷板凳”而不要“满堂彩”的教授。
平原先生多次自己给感兴趣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现代学术史研究的建立”专题选修课和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平原先生不明白:他的课既不时髦,也不激进,怎么教室里的座位永远不够用?即便换到更大的教室,还是场场爆满的。有人也许会去琢磨为什么平原先生在学生中那么“火”。道理很简单,学生虽然年纪轻,也不是永远成熟不了的傻子。追了一阵新,在“振聋发聩”的新潮中跑马过瘾之后,总归还是觉得冷静而翔实的学理耐得咀嚼。平原先生这一套“守旧出新”,乐于做学术长线建设的思路慢慢在学生中生根发芽。不过看着平原先生勤勉安详的样子 ,学生们心里佩服倾慕,却也真不好意思打扰,用自己一时的好奇与躁动的“火花”去打断平原先生精微的学理。平原先生的四周便也不似有的教授那样门生成群门庭若市;但他的书,却以北大为中心辐射到海淀,一直到远近各类读者的手中。
学者的学术魅力,自然离不开他的学术品格。在思路上平原先生偏于“守旧出新”,不轻易选择时髦;在用笔上讲究“温润”与“醇厚”。他讲:“倘若借用世人对‘先锋派文学’与‘传统派文学’的笼统划分,将勇于探索、努力创造或借用新理论新方法的文学研究称为‘先锋派学术’反之则称为‘传统派学术’;那么,我认为,好的文学史家,既非先锋派,也非传统派,而是处在‘先锋派的后卫的位置上’。”
从16年前成为王瑶先生的博士研究生到现在,平原先生从沉浸于对20世纪中国小说史的“重建”扩展到对整个学术史的“触摸”。在《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为中心》一书导言中平原先生写道:“对我来说,‘学术史研究’既是一项著述计划,也是一种自我训练。将学术史研究作为一种‘自我训练’,故强调‘亲手触摸’,对动辄抬出甲乙丙丁、一二三四的‘治学准则’很不以为然。至于作为一项‘研究计划’,同样不信任首先确立理论框架,而后逐步演绎开去的思路。我更欣赏‘法从例出’的策略。”他还在《游心与游目•学术史研究随想》中写道,“能不能写出像样的学术史著作,这无关紧要;关键是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亲手‘触摸’到那个被称为‘学术传统’的东西。有这种感觉和没这种感觉大不一样。所谓‘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不只是了解某一学科某一课题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向,更是获得一种学术境界。具体的知识和技能可以讲授,而这种境界只能自己去感受去触摸。”
平原先生认为“有历史渊源的新,才是真正的新。那种表面上五花八门、惊世骇俗、竞奇斗异的新,大部分只是尝试与探索,并不是真正有长久学术活力的新。”他以史家的眼光说,“这一个世纪的学术失误之一就可以说是没有厚重根基的不断趋新。歧路亡羊,100年来学界吃够了不断游移,无所建设的苦头。平实、醇厚,是我个人明确的学术追求。”
面对自己的成就,平原先生始终保持着“学徒”心态。“做学问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很好,而做更可贵的是要知道自己不做什么。能取重要,能弃更难得。特殊的年代耽误了我的青春和读书的大好光阴,可以说每代人都有自己的缺憾。自己‘先天不足’可以意识到,也要注意不要‘后天失调’”。
20世纪末,又是一个学术转型期。“一局输赢料不真”,该有人来收拾100年的学术脉络了。近距离观察早已逝去的时代,获得真知与智慧。平原先生本人的智慧,便获得了不尽的源头活水。
平原先生的夫人夏晓虹也是北大中文系的教授,真可说是关起门来夫妇两人便组成了一个强大的科研与教学“阵容”。夏老师的研究方向是晚清的文学;而沉浸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打通”近代与现代文学研究疆界的平原先生亦对清末民初的文学思想脉络颇有兴趣。于是,他们的各自研究便也在西三旗寓所两人各自的书房里相辅相成,书籍资料上也时有“资源共享”之便利。《北大旧事》一书是平原先生与夏老师共同写成;平原先生也在夏老师《晚清文人妇女观》、《旧年人物》等著作作序;夏晓虹老师在为平原先生《阅读日本》一书做的序中叹道:“读书人真是不可救药,‘周游日本’最终变成了‘阅读日本’,而且读后有感,写成文字,结集成书,这确是平原君一贯的作风。”
学者治学,必然与书结缘;平原先生每到一地必先“访书”探路。至于“访书”中的看书、买书、藏书等路数,陈平原自有丰富的经验和阅历。陈平原和夏晓虹住在蔚秀园单元楼时,房子小,家居之中几个大书柜显得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96年,搬入西三旗教师公寓。夫妇俩搬家搬得不轻松,因为书太多了。书弄停当,家也就算搬妥了。
平原先生温润、醇厚的文体,得益于他阅读古今圣贤对别人的深切把握与触摸。平原先生总是能让所评述对象所处的时代、文体与自己文章的风格相协调。他的散文风格,尽可从他集子的书名透出:体现了“书生意气”,与“学者的人间情怀”。他讲,“目前,我还没有摆脱职业化阅读的困境。尽管明知这对于谋生与求道都必不可少,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自由自在地躺在蓝天下的草坪上,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读书。”
笔者对于平原先生的感情,“阅读”平原先生的收获,可借用平原先生对自己的文字来表达:“读纸面也读纸背,如此古老的阅读方式,人皆知之。我想强调的是,‘知人’不只是为了‘论世’,本身便有其独立的价值。并非每个文人都经得起‘阅读’,学者自然也不例外。在觅得一本绝妙好书的同时,遭遇值得再三品味的学者,实在是一种幸运。”
最后更新 2013-06-10 16:47:41
发表于 《书城》,2008年7月
散文 创作
小时候读过郭沫若先生一篇回忆体《我的童年》,里面有个老师自我介绍时说:“学问之道,为师者半,为友者半,为己者半。”这句开场白,却为先生换来了“三半先生”的诨名。先生听到以后并不以为然,说:“一个橘子不还十好几瓣吗?”
小朋友们拿“三半先生”找乐儿,当然合乎儿童心理学原理,但我觉得这位先生的话其实也不错。特别是现在的我——经历了七八年的留学——对“学问之道”...
(1回应)
小时候读过郭沫若先生一篇回忆体《我的童年》,里面有个老师自我介绍时说:“学问之道,为师者半,为友者半,为己者半。”这句开场白,却为先生换来了“三半先生”的诨名。先生听到以后并不以为然,说:“一个橘子不还十好几瓣吗?”
小朋友们拿“三半先生”找乐儿,当然合乎儿童心理学原理,但我觉得这位先生的话其实也不错。特别是现在的我——经历了七八年的留学——对“学问之道”的这“三半”感受很深。细分起来,一个人的求学生涯里会有很多师,很多友,也有不同阶段的多个自我,如果一瓣一瓣地剖析起来,不正像剖一个橘子吗?一个橘子要想长好,需要土壤和阳光雨露都合适——正如同我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遇到的环境——如此,每一瓣嚼起来才会是甜的。
二〇〇一年,我初到伯克利就有幸认识了一“瓣”很有营养的学长,高峰枫。他是北大英文系出身,在这里念比较文学系,却来旁听我们东亚语言与文化系的唐宋词研讨。课上,Robert Ashmore教授——北大中文系硕士,哈佛大学宇文所安教授的博士——带领我们进行细读。高学长是个训练有素的文学阅读者,总能发现字里行间隐秘的“张力”和工艺。他分明是在向我示范四五十年代英美“新批评”的威力,然而都是在中国诗词学的范围内就事论事,不落半点理论言筌。课程过半,我正对高峰枫佩服得紧,他却消失了,据说是加紧赶制毕业论文,来不了了。从此,Ashmore教授在课上常常若有所思:“不知道峰枫对这一句怎么看?”或:“不知道峰枫会对此处做何解?”我彻底服了,觉得高峰枫就像王冕,是只在《儒林外史》第一回才出现的高人。
学长从课堂上消失之前,已经对我这个北大学弟问寒问暖了。我更是很兴奋从此能和峰枫兄论学、喝啤酒、让峰枫兄带我——如同城里老鼠带乡下老鼠一般——去伯克利有名的书店Moe’s Books和Cody’s Books里见世面。(在中餐馆里,峰枫兄一定先问酒保:“你会中文官话吗?”如果回答说“会!”峰枫兄就只跟酒保说普通话。)如今,我亦饱尝了赶写博士论文的甘苦,所以对峰枫兄在我身上花的时间更为领情。几年难得见上一面了。在记忆的咀嚼中,高峰枫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瓣”普通的学长。他的营养价值极高,是不断滋养着我的“高乐高”。
我在来美国前就已经从《读书》杂志上见识这个名字了。二〇〇〇年某期有一篇《找寻历史上的耶稣》,署名“高峰枫”。我对其渊博而又平易的风格很欣赏。没想到在伯克利,竟能碰到该作者,而且是位学长!高学长钻研拉丁文和古典的学问,拿西方经典中的经典圣经开刀。对于这样的学问我到今天也不懂,所以也不敢乱说。因此,下面不说学问,只说“隐私”。
说高学长的妙处,真不必拘泥于学问上面。就说他的房租吧,真是在伯克利没见过的低。这不是说他住得很破——相反,他的公寓在学生中是很奢侈的,又位于校园附近很漂亮的College Ave.。高学长能享如此之福,真真说明了“无所用心”的实惠。当年学长搬进去的时候——我来伯克利多年以前的事了——那个公寓真是贵。楼主以此价租给学长,觉得一定是稳赚了。为了能稳住学长,更在租约里写了Rent Control的款项——也就是说只要房客不搬走,就不能涨价。学长图个上学方便,乖乖就范,再不挪窝儿了。但谁都没有料到后来房租行情会飙升如火山喷发。就这样年复一年,随着学长的学业有成,旧金山湾区一带的平均房租也翻了一翻多。如此,学长以最便宜之价格享受如此美宅,让房地产资本家气死,让出版业资本家乐死。(他把省出来的钱拿去买书了。)楼主多次问他还毕不毕业了,我看是快疯了。人说“一诺值千金”,我看学长这“一诺”,赚了何止“千金”。最后学长终于说要毕业了,还帮我问楼主如果我接着租要多少钱。听到楼主的答复,这回轮到我疯了。
如此美宅,峰枫兄也慷慨地让我白住了一暑假多。我也就在此期间“登堂入室”,进一步窥测学长的“私生活”。事情是这样,国际会馆(International House, Berkeley)暑假太贵。我搬出来后没地方周转,高兄就收留了我。他搬到客厅里,睡床垫,我在他的卧室里睡剩下的光板儿box。未几,高兄回国一趟,临行前把他那举世无双的房钱塞在写好的小信封里,让我按月塞在“经理室”的门下。我每天上午在暑期学校学日语——系里要求学两年半的日语——下午写作业,在国际会馆打工,周末全打工,做小卖部的伙计。每天晚上复预习日语之余,唯有仰望高学长的若干大书架以解乡愁。望着堆得满满的洋书——极贵,每本儿至少二三十美元——我想:这钱就是用来下馆子也够好几年啊!我也想起了我系奚如谷(Stephen H. West)教授爱说的一句话:读书人是长了两只脚的书橱。
独自享用如此美宅,我就把床垫又搬回box上面,躺着看高峰枫的书。可惜我那时的知识比现在还贫瘠,又太忙,面对这么多宝贝,真是吃不动,只留下了若干模糊的印象。我后悔当时没拿个本子把书名作者名都记下来。要想重访这些面目模糊的朋友——我想——也只好以后“登堂入室”高峰枫在北京的家了。高峰枫也曾教我一个好习惯,那就是用本子把看到的好文章都给抄下来,一来养眼,二来养心。这一点我是听进去了,到现在不论是引用资料还是揣摩中英文章法,都受惠无穷。这些摘抄到今天我都已经给“数码化”了,还不时地放在“博客”上去显摆一番。
暑假过得很快。塞了两回小信封,我的日文强化课也上完了。有一天回来推开门,听见古典音乐,知道峰枫兄回来了。果然,床垫又回到客厅,峰枫兄正躺在上面睡呢。第二天,他连时差也没倒,就明显加快了写论文的步伐。我看他自律极严,坐功极佳,是个早起早睡并以蔬菜胡萝卜代肉之人。他说只有上午干够了一定的活儿,心里才觉得踏实。一直到天黑之前,他都是这样伏案正坐。他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个下象棋的软件。我看他换脑筋的时候,就以此下棋自娱。天黑之后,峰枫兄就从紧绷的状态松弛下来,看书,跟我聊天儿,处理杂务。他还要看一集中文电视里的“小李飞刀”,看的时候还“嘿嘿儿”地一个人乐出声儿来。到了九点多,他再听听古典音乐,翻看金圣叹评点的古典小说,喝杯牛奶,然后就早早地躺在床垫上睡觉了。就这样,天天如此,除了在周末他会抽出一个半天,坐地铁去旧金山中国城的一个文化中心去拉二胡。(或者是板胡、京胡或高胡,再不就是弹琵琶或打扬琴——我记不清了。)
八月中旬,新学期伊始。每天把书读来读去,课听来听去,我仿佛一个人同时开练几种武功,方寸大乱。高兄看我这个样子就安慰我:你自个儿别乱,先往里灌,以后总有一天会清楚的。再后来,我找到了住处,搬出了高兄的“美地”。如学长所言,我每天努力往里“灌”。可惜再也听不到学长看“小李飞刀”时的“嘿嘿儿”声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学长毕业了,要归国了。临行前,在人民公园(People’s Park)里,峰枫兄留给了我一口袋书——他说实在太沉,搬不走了。其中有德语和法语词典——他说以后用得着,有韦勒克的《文学理论》,词汇学名著Chasing the Sun,日本学者岛田虔次的章太炎研究,历史学家Paul Cohen的义和团研究,William Harmon编的文学术语手册,等等。人民公园一别,学长就回北大英文系教书去了。面对这些书,我茫然若失了好一阵子,如同漫画《三毛流浪记》里形单影只的三毛。
“一诺千金”、“内力深厚”、“临别授予秘笈”,还有拉二胡……这些都是大众想象中“大侠”的风范。我很幸运在步入当代“儒林”的第一“回”,就能遇到峰枫兄这样的高人。有一次我在Email里谈他留下的这些书对我多有帮助。他回信说都忘了把《文学理论》送给了我;有时还纳闷:这书去哪里了?还以为寄回来的时候弄丢了呢。古人讲: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我不但没报,还尽在这里披露学长的“隐私”。好在学长是个宽厚之人;现在没准儿正对着书橱,拉二胡偷着乐呢!
最后更新 2013-06-10 10:07:38
发表于 《读书》,2009年5月
杂文 创作
词语在历史中的冷暖遭遇就如同世事一样难料,特别是在晚清这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局之中。最近在读晚清书刊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个词——“不可思议”。1900年前后,从严复到梁启超再到当时标新立异的科幻小说家们,写文章时都离不开它。
“不可思议”这个词虽然在晚清时髦,但它其实并不是诸多“新名词”中的一个,而是个古词,一开始是披着袈裟混进汉语里来的,由后秦的西来高僧鸠...
词语在历史中的冷暖遭遇就如同世事一样难料,特别是在晚清这个非常“不可思议”的社会变局之中。最近在读晚清书刊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个词——“不可思议”。1900年前后,从严复到梁启超再到当时标新立异的科幻小说家们,写文章时都离不开它。
“不可思议”这个词虽然在晚清时髦,但它其实并不是诸多“新名词”中的一个,而是个古词,一开始是披着袈裟混进汉语里来的,由后秦的西来高僧鸠摩罗什所发明,出现在他译的《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里:“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 在 他译的《妙法莲华经》里也频频出现“不可思议”,很煽情。中国先秦时候的思想家喜欢用“日用常语”说话,到了魏晋以后抽象的思辨语言与表达手段才变得“天花乱坠”起来。(想象一下古印度人“忽悠”起来时的神采就明白了,其实古今并没有什么不同)于是在后来的佛书里,这个也“不可思议”,那个也“不可思议”。(日语里的“不思議”一词,口气和中文“不可思议”一样,莫非也是同源?不知道在明治维新那会儿的欧风美雨之中,日本人是不是也把“不思議”当作口头禅?)
最近是在翻看严复“译述”的 《天演论》时开始注意到“不可思议”的。严复在下卷〈论十•佛法〉的案语里把这个词讲解了一番。严复说它本来是佛书里“最为精微之语”,但是后来由于“稗贩妄人,滥用率称,为日已久”,所以“渐失本意”,真真“斯可痛也”。他说要想搞明白“不可思议”的含义,就要把它和另外三个看起来很像的词——“不可名言”、“不可言喻”、“不能思议”——区分开。按照严复的区分:“不可名言” 就是对奇奇怪怪的事儿说不清楚解释不明白;“不可言喻”就是心有感而很难用言语表达;“不能思议”是说从经验出发,不做归纳和演绎思考。而这三种情况对他来说都够不上“不可思议”的真谛。
“不可思议”到底是怎样的境界?严复说:“谈理见极时,乃必至不可思议之一境,既不可谓谬,而理又难知”。举例说,“佛所称涅槃,即其不可思议之一”。我觉得根据严复的意思,“不可思议”的境界代表着超越了经验和表象的真理范畴——不可思之也不可议之——无法通过日常经验来肤浅地想象或求证——所以在“日用常语中,与所谓谬妄违反者,殆无别也” 。
除了联想到佛教、印度人、严复、东洋人以外,我还觉得“不可思议”一词在晚清小说领域里听着特别耳熟。再一想,想到了梁启超1902年的那篇著名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第一号)。果然,翻开头一段:“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梁启超所鼓吹的“新小说” 有“新一国之民”这样大的功效,迥别于历来人们读传统小说的感受,更没法子来解释论证,真是牛得很。所以这“不可思议”一词,在梁启超的行文中很煽情很关键。
最近读了几篇晚清的科幻小说(当时在小说杂志上叫做“理想小说”或“科学小说”),发现简直是小学生水平的科学“大跃进”。我所见到运用“不可思议”最狠的,还是徐念慈(1875-1908)。在一万三千字长的《新法螺先生谭》【这篇小说是由“昭文东海觉我戏撰”。“东海觉我”就是徐念慈的别号。小说前面有一段文字交代其写作因由,说是受到包天笑(天笑生)翻译的《法螺先生谭》、《法螺先生续谭》的启发而尝试创作了这篇《新法螺先生谭》。三篇小说合刊为一书,叫做《新法螺》,由上海小说林社1905年出版。包天笑的那两篇,是转译日本岩谷小波的日文本,说的是德国十八世纪男爵 Münchhausen 著名的吹牛故事,在欧洲曾经以各种文字流传。我小的时候看过现代汉语译本,叫做《吹牛大王历险记》。《新法螺》这本书在上海图书馆里有收藏。我2006年在哈佛大学东亚系楼里的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也看到过。这三篇“法螺”也被收入于润琦主编的《清末民初小说书系:科学卷》(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里,他“不可思议”了八次。“法螺”的意思是做佛事用的乐器,在方言里有“荒诞不经”的意思,正好可以来形容这篇小说的风格。在小说里“新法螺先生”讲述了他自己漫游地心、太空,并发明“脑电”的经过:
新法螺先生有一天跑上了众山之颠——这里竟然是诸星球吸力冲击之交点——搞得他“颠倒舞弄”,躯壳与灵魂震荡分家,从此具有灵、肉分离的能力。然后,他将自己的灵魂之身炼成一种“不可思议之发光原动力”,本欲藉此光以导中国之奋起,无奈中国人过于萎靡不振,与欧美人相差太远。绝望之余,新法螺先生失手将灵魂抛掷于地,不料在灵魂里面 “实存一种不可思议之弹性”,竟一直向上弹出“空气界”外,因而展开灵、肉二分的冒险。他的躯体部份,跳进火山口,下坠到地底之中国,他见到了居住在地心的“黄种始祖”,并从“内、外观镜”里看到中国现状的败坏。新法螺先生的灵魂弹向宇宙太空后,见识了水星上的“造人术”和金星上的物种进化。后来因为靠近太阳,加上速度太快,他的灵魂失去了知觉,回返地球,落入地中海中,与肉身会合到了一起。(就像神话里说的那样“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似乎世道也已经变 了。)他在地中海碰上了强大的中国舰队,便和中国舰队一起归航。回来后,他在上海参加催眠术讲习会,大受启发,因而结合自己的灵肉分离经历而发明出“脑电”感应。(这项伟大的科学突破,具体怎样,也实在不可能说得太清楚,用现在的话来说好像是互联网无线网络与生物工程、新能源的结合体,在人脑之间既可以传递思想和信息,又可以输送能源。)他开办学校讲授生电法、发电法、用号法、记忆法、分拆法、综合法六法。(后四法很像电报员发报培训。)于是,学习者遍布全世界。由于“脑电”使用,曾经最时髦的电报电话至此全部过时,曾经最快捷的铁路轮船也旅客锐减。所以,脑电“新科技”造成了全地球三分之一以上人口的失业。不满份子开始怪罪新法螺先生,并群起攻之。 新法螺先生为避难计,不得不暂避其锋,潜踪归里……
小说里众多的“不可思议”之处,恕不一一列举了。笔者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不是新法螺先生发明的“脑电”本身,而是新式小说这种演义未来、俗讲科学的方式。不知为什么,我想到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但新法螺先生俨然比阿Q更开化,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在阿Q的眼睛里,“假洋鬼子”可能也是一样地“不可思议”,虽然他不说“不可思议”,只说“妈妈的!”)如果是阿Q来讲“脑电”的发明,他可能会说:“妈妈的!我们先前——比你们阔多啦!等我们以后有了脑电——比你们又阔多啦!”不管是像梁启超、徐念慈那样编造“以后”还是像阿Q那样夸口“先前”,都间接说明了“目前”的无可救药。——堂堂的天朝大国,居然让王胡、小D一样的日本国欺负,真够“妈妈的”。一百年后的今天,从这个角度回头看,晚清对“不可思议”的热衷还是可以“思”、可以“议”的。
最后更新 2013-06-09 19:05:25
发表于 《读书》,2007年7月
杂文 创作
“支那旅行记”三千字左右,刊在1910年第3期《小说月报》上,文言自述体,不具作者姓名。主人公以“余”自称,说是英国人,学了十年中文,之后周游中国,故事因此得名。
“余”中学毕业,适逢英国创立“支那文学堂”。考取之后,跟随“支那北京通儒”从蒙学入手,循序渐进,经过十年苦读,已精通制帖试艺。故事开始的时候,“余”以“最优等”毕业。可是,毕业典礼上这一刻即标志着打..
(3回应)
“支那旅行记”三千字左右,刊在1910年第3期《小说月报》上,文言自述体,不具作者姓名。主人公以“余”自称,说是英国人,学了十年中文,之后周游中国,故事因此得名。
“余”中学毕业,适逢英国创立“支那文学堂”。考取之后,跟随“支那北京通儒”从蒙学入手,循序渐进,经过十年苦读,已精通制帖试艺。故事开始的时候,“余”以“最优等”毕业。可是,毕业典礼上这一刻即标志着打击的开始:好不容易学来的中文,竟在应用中连连碰壁。
在毕业典礼上,“余”基本上听不懂支那钦使的话。与中国随员交谈,也是“茫然不辩为何语” 。比如,武官是合肥人,一张嘴则“有声如鸮出自彼之舌底”。“余”记起孟子说的“引而置之庄岳之间”,觉得“欲学其语,固非躬致其地不可”,遂有东游“支那”之志。“余”先去香港,然后辗转至上海。一路之上,“余”益发领略了 “支那文”的复杂性。和形形色色的“支那人”交谈,皆互相不知所云。中国之博大,语言之复杂,可比孟子时代的一个“齐语”难懂多了。“余”听香港人说话,觉得“其声如击柝”。“余”说的“支那话”,却被讥为“外江话”。此处有一行小字批注:“粤中俗人不辨他省之名。称无论何省,均谓之外江”。上海话听起来像“山鸟之鉤輈”。湖南籍的官员说话“声如镗鞳,一字不可辨”。总之是“不通如故”,“不觉怅然。深悔前此之虚掷光阴矣”。辛辛苦苦积攒来的“支那”语资本不能带来收益。掌握“支那”语的那一天被推延,希望变成了沮丧。
方言和语音方面的障碍终究还是可以解决的。一日“余”经一个“文人”朋友点拨,方才醒悟自己有“操官音”和“掉文”的毛病,难怪所到之处没有人能听懂“余”说的话。听得懂官音的人,也未必能领会“余”的文言表达方式。彻悟之后,“余”可就有长进了。他混迹于上海的官场洋场,对中国的人情世故越来越熟。这才跨越了语音、语义层面的障碍,深入到了语用层面。他发现在实际应用中,文言与俗语远非壁垒分明的关系。具体的选用,都取决于场合、亲疏,和社会阶层。
“余”能够取得进步,第一要感谢“支那”的官员,第二要感谢官员身边的妓女。主人公在“支那文学院”里学来的,是文人士大夫经营“道德文章”所必备的“高等语言”。然而,他认识的士大夫却喜欢和“下流”的妓女说上海俗话,整天混在一起。官僚与妓女,两者的“社会用语”水乳交融,二者的社会存在也是相濡以沫。“余”就是从官员和妓女那里学舌开始来领会中文的妙处。只是他还说不太好,该“文”的时候不够文,该“俗”的时候又太文,闹出很多笑话。可能他还需要经历一个和“十年寒窗”同样漫长的“灯红酒绿”,才能掌握语言的得体和微妙。
在与“支那”官员的交往中,“余”每每惊诧于他们投来的“名刺”(旧时中国官场和商人使用的“名片”),“其色红,巨盈尺,字若鹅卵”,为“世界所仅见,亦余游支那之纪念品也” 。然而,中国官员之间并不交换这样的巨物。这种独特的名刺是中国“官府特制以投外国人者”。为什么会是这样?“余”百思不得其解。有一天赴约“燕于妓家”,客人没有全来齐的时候,“余”无意在妓女的妆阁中“忽睹一巨大之名刺”,好象是中国官员之“投我者”。问之,得知“上海妓者,所用名刺皆似此,所以投狎客者”。官员给洋人准备的名片,竟然与妓女为狎客准备的一模一样!“余”不禁莞尔,“盖支那官之待吾辈如妓女之待狎客。即谓吾辈为支那官之狎客可也”。一语道出半殖民地中国的官儿与洋人的本质关系。名片做得大些,鲜亮些,是为了给“恩公”难忘的印象,长相思,莫相忘。
作为旅行在中国语言文化里的外国人,难免会有不习惯的时候。遗憾的是,小说的主人公因为想不通一件事,就再也不学中文了。事情的起因甚微。“余”看到一个妓女“面目尚娟好而施脂甚红”,不由得想恭维之。然而,因为没有掌握好措辞的褒贬,“余”把妓女的粉面描述为“猢狲屁股”。妓女骂“余”:“你格杀千刀断命外国人”。第二天“余”斥责一个中国侍者时,回想起了这句骂人话,便也借用来骂道:“你格杀千刀断命外国人”。侍者不惧反笑。“余”不解。文人朋友又解释给“余”说,“子自外国人,而称彼为外国人,彼乌得不笑”。
没想到,俩人对“外国人”这个词的理解,也就是说到底谁应该被“杀千刀”,产生了严重的歧义。对于“余”来说,“所谓外国者,我国之外之国也”。所以,“余英国人,称彼支那人,宁不可谓外国人耶”。中士朋友万万不同意,说道“吾等自是中国人。支那者,汝外国人之强以称我者耳”。他们反复论辩,互不相让。对中士来说:“自古皆分中外。不闻有指中国为外国者也”。——这是在中国土地上固有的规矩。不管“你”来自何方,但凡在我这儿说我的话,就必须遵守我这儿的规矩。来自英国的“余”甚为不悦,坚持认为既然对“余”来说所有中国人都算是外国人,“余”自然可以在中国的土地上用中文骂中国人是“杀千刀断命外国人”。就因为这场争执,“余”对学习“支那文”彻底失望了:“嗟夫。支那人之语言,如是其难解也。余从此更不欲学之矣”。学语言正是这个地方最难学,语音、语意都还尚可,唯独他人语言里给自己预留好的“他者”位置,让“余”不甘心接受,让“余”放弃。
妓女泼辣直率,一针见血地骂洋人“杀千刀断命”,比官员刚性得多;因为妓女需要取媚的是官员,却不用顾忌洋人的脸色。而恰恰这一句激愤之语,显示语言的暴力所在,正是民族、文化冲突的前沿。这篇小说题为〈支那旅行记〉,笔者觉得应该叫做〈“支那语”旅行记〉似更贴切。“余”在中国斑驳的语言领地里穿行。行程的记录,就是想象中那一连串的语言误用与冲突。
小说结尾,不知是出于编者还是拟想的译者之手,又加了个评语,从文化相对论的角度来“解构”中外之别,说那就如同是“若合世界之大。仅得中国外国两地也”。评者认为,如此的狭隘眼光,与粤人称别省为“外江”,不啻“五十步笑百步耳”。其实,同样的揶揄,也可以转送给那位努力学习汉语的“外国”人。从粤人到英国的“余”再到“余”的中国朋友,谁也无法超越自己的局限。由此也联想到一百年来,中国人在西方话语里的处境。面对早已为自己预留好的的“他者”位置,那份不平与无奈,与小说里来自英国的“余”的感受,该差不多吧?
草成此文不久,看到吴趼人主编的《月月小说》第四号(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才知道对“支那”官场和欢场的名片,在“余”之先,早有“非支那人”发表观感。观感见于“俏皮话”栏目,是一位无名的“支那人”转述其“西友”的话:
大字名片
外国人之名片。大仅一二寸许。中国人之名片。大至五六寸。而官场中与外国人交涉往来之名片。则又加大。且字大如拳。不知是何命意。上海各歌妓之名片。亦崇尚大字。几满纸柬。有西友至某妓处小坐。谈笑之顷。观见其名片。不禁诧曰。汝等之名片。何以亦是大字。妓曰。此备以请客人之用者。西友叹曰。原来汝等待客人。就如同官场待我辈一般。
最后更新 2013-06-09 18:38:21
发表于 豆瓣阅读,2013年4月
小说 创作
北大的一个文科生是北大教授的后代,爸爸是个教授,妈妈也是个教授,全家住在北大西门外的蔚秀园。蔚秀园是个好地方,简易单元楼一座一座,小河流水潺潺,住在里边的都是教授、副教授之类,民风古朴,相敬如宾,真真一片乐土,与早期70后的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彩色语文课本《幸福村》一课并无二致。这蔚秀园我们虽然觉得这般好,然而该生自幼在此玩耍,便嫌老头老太太稍多了一些。而宿舍则...
北大的一个文科生是北大教授的后代,爸爸是个教授,妈妈也是个教授,全家住在北大西门外的蔚秀园。蔚秀园是个好地方,简易单元楼一座一座,小河流水潺潺,住在里边的都是教授、副教授之类,民风古朴,相敬如宾,真真一片乐土,与早期70后的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彩色语文课本《幸福村》一课并无二致。这蔚秀园我们虽然觉得这般好,然而该生自幼在此玩耍,便嫌老头老太太稍多了一些。而宿舍则是另一派鲜活景象。从蔚秀园到宿舍骑车不过5分钟,他宿舍住烦了就回家,家里烦了就回宿舍,冬去春来,转眼间就到了大一第二学期。
[按:那是房产泡沫崩溃之前将近20年的事了。当时蔚秀园已属边陲,西三旗新楼群则遥远得形同塞外绝漠,无人愿意搬去住。]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却说这北京大学文化积淀之深厚,就连翻盖教学楼都屡屡挖出新时器时代晚期文物来,直接交给考古系,藏之于北大塞克勒斯博物馆。地下如此,地面上的活物更是乘了人杰地灵之便了。单说未名湖畔幽竹子翠柏簇拥的听湖轩里,有一只松鼠。它胸存大志,骨气高远,每日不是在一教外边的松树上听课,便是晚上在二教阶梯教室的窗台上旁听文史哲的讲座,其智识便一天天接近文科新生的水平了。每日清晨五点,那松鼠还跳到俄文楼旁边蔡元培铜像的肩膀上,让老校长八字胡须上滴下的露水滴到它的脑门上。久而久之,便通了人性。这并不奇怪。想来燕园的松鼠不会超过二百只。日日在这里熏陶,1/200的比例领会了北大的精髓,有什么可大惊小怪?再想,北大每年从人类中录取的新生往往是省、市文理状元,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那都是万里挑一或者十万里挑一的比例,每一个北大新生被录取,不都是一个人命运中的奇迹么?所以在这一块神奇的地方,一切都是可能的,过去曾经连老教授都给剃了阴阳头,跪着用鞭子抽呢。所以有一只松鼠通了灵性,则不仅是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了。倒是一只没有的话才怪呢。
[按:“二教阶梯教室”指的是过去的二教。作者毫不关心现在的二教在哪儿。他以当时为真实,以现在为虚幻,真真“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话不多说,却说这一日,是该生大一第二学期,入校第一个春天的一个下午。该生没有课,坐在未名湖边与研究生院隔着一条路的那个躺椅上。温暖的春天午后,坐在未名湖边坐看未名湖水是一种奢侈的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幸福。而该生享受这种幸福是在大学一年级,入学后的第一个春天。柳树与“德、才、均、备”四个斋,白云,鸟,博雅塔,微风拂过北大一年级学生的脸。一切方兴未艾,一切似曾相识。却说该生看看天看看云看看水,觉得每一条柳枝都是自天垂下的一连串绿色的奇迹。他想:要是在这里坐一辈子多好。他意识不到自己的愉悦,连自己嘴角的微笑都没觉得。
(这个感觉是写这个童话的作者所牢记在心而又永远不可追回的了。他北大毕业已一年多了,现在正坐在办公室里,偷偷摸摸写两句童话,便侧耳倾听领导的脚步声,并将面部肌肉调整成一副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表情,以防领导那跨世纪的身影突然从单间里踱出来。写这个童话的作者只希望来生来世还在北大读书,或者做沉浸在未名湖里的一条鱼,让未名湖水无声无息地将他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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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读,这只是个开头。这个是两年前写的,现在已经在豆瓣阅读上架了,在2013年4月):
http://read.douban.com/ebook/545476/
是现代《围城》的当代童话版么?宇宙之大,谁知道文科之神是不是小身板,尖耳朵,全身毛茸茸的呢?
是虚构,但真实,相当于关于中国大学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不能直视,只好曲笔以童话寓之。
另一本,新的文集《中文系是治愈系》,也将于6月17日上架豆瓣阅读了~2013年6月7日~
最后更新 2013-05-18 16: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