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机构质量报告暨环保部门环评机构信用信息公开观察(2014年度)
2014年环评机构质量报告暨环保部门环评机构信用信息公开观察 |
环评机构信用信息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014年4月,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两江环保中心)联合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梳理全国31个省级环保部门(不含港、澳、台)2014年间发布的环评机构信用信息,分析发现:
1. 45.16%的省级环保部门公开环评机构信用信息。
2. 30.03%的环评机构有明显的不良信用记录。
3. 13.20%的环评机构会多地开展环评业务。其中,乙级环评机构更热衷于多地开展业务。
4. 多地开展环评业务的不良记录风险,远高于在一地开展环评业务。且,乙级环评机构产生不良记录的可能性远远超过甲级环评机构。
5. 甲级环评机构的不良记录不一定少,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代表。
6. 区域内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质量不一定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在上半年在云南完成的一个项目获得了最高得分。
7. 上述问题的背后或许隐藏着环评机构的环评资质管理、环评工程师挂靠、分支机构和协作机构管理等问题,这需要全面的环评改革来统筹。
建议:
1、环保部敦促各级环保部门主动持续完整的公开环评机构日常管理信息。
2、各级环保部门应全面主动公开本部门关于环评机构日常管理的信息。
3、建立和完善类似“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的环评机构全国统一信用评价公示系统,推动环评行业发展,实现绿色选择。
4、鼓励并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发环评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组织独立评价,并发布结果。
环评机构质量报告暨环保部门环评机构信用信息公开观察(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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