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事务的自由讨论拥有批评的权利
《批评官员的尺度》首版于20年前,讨论的是50年前的一起司法案件,作者安东尼·刘易斯是《纽约时报》编辑,两度获得普利策奖,本书忠实记录了“沙利文诉讼案”。
1960年,警察局长沙利文因一则批评性广告,以诽谤罪为名,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二审失利后,《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最后9位大法官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批评的权利。该案是美国新闻史上的重大事件,奠定了“第四权”的基础,被人们称为是“美国新闻自由的里程碑”。
正如威廉·布伦南大法官所说:“在自由争论中,错误意见不可避免,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正是基于这一理念,确定了最终的游戏规则:新闻机构如不是恶意或罔顾事实,将不构成诽谤。以后的50年,这一规则得到了贯彻,正是在它的保护下,“水门事件”最终得以揭露。
中国社会正在飞速发展中,时代为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划清批评与诽谤的界限,摆正批评官员的自由限度,以实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目标,我们还需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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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译书谈批评官员尺度 称批评是健康的倾向
中新网上海8月20日电 (李佳佳 唐爱琳)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20日携《批评官员的尺度》现身上海书展。他在图书讲座中为读者讲解言论自由在美国最高法院的百年历程,并结合中国实际加以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化程度高了,但介绍美国司法有代表性的书籍反而少了。”何帆说,公众对美国言论自由认识存在误区,而本书恰能再现言论自由的百年历程。
何帆在讲座中指出,这几年,常有演艺、体育界人士以隐私、名誉受侵为由,将媒体诉至公堂,但诉讼请求却大多被法院驳回。各地法官阐述判决理由时,非常偏爱使用“公众人物”这一说法,但“公众人物”的定义却不明确。
“如果不提出标准,就没有标准”,何帆带着现场读者一起回顾了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里程碑式”的案件。“对照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所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当今中国仍然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何帆在该书的序言中写道。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一直是中国大学新闻系和法律系课堂上无法跳过的经典案例。而时常为中国的“跨省追捕”行为、官员“诽谤之诉”而困惑的法官何帆,在重温这场经典诉讼的过程中也获得了重要的启示。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将这本书翻译成中文并引入国内,并且拟定了一个更加符合国情的书名《批评官员的尺度》。
“批评官员是一种健康的倾向。这不是鼓动大家去批评,但如果没有批评的声音,仅仅是赞美,反而是可怕的。”何帆说,一个社会对批评之声有多大的容忍限度,往往标志着这个社会有多高的民主程度,对官员的批评也是讨论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
自由需要勇气和骨气
2012-05-17 20:56:44
来自: AD大帝(Live long and prosper)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民主中国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这样的官。
有机会找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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