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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镜中花》持续更新……

2012-09-16 13:19:35 来自: 潇湘雨(愿大家身体健康哦。。)

镜中花 (15万字)
作者:潇湘雨
如果你坐过南下的火车,你就能想象我此时的感受,拥挤,潮湿,嘈杂,肮脏,困顿不堪。
一个大胖子坐在了我的身边,一开始我以为他带了个救生圈上车,等他坐稳了我才发现,那是他的大肚囊。他坐下来的时候,我感觉到座位往下一沉,椅子咯吱响了一下。然后他很享受地闭上了眼睛,估计现在他已经在去见周公的路上了。我受职业的影响(我是三流作家),脑海里马上想起了一种动物,对,你猜的没错,是猪,一头坐立起来的猪,尽管我努力克制自己,不要这么有偏见。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的女孩,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年轻,漂亮。我上车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座位上了,我往行李架上放箱子的时候,她还帮了我一把。现在,她饶有兴致地把玩着手里一个白色外壳的手机,眼睛目不斜视地盯着窗外。
她的旁边坐着一位中年妇女,怀里抱着个一两岁的小男孩。那个小孩可能是上车被挤到的缘故,一直哭,扯开了嗓子哭,妇女没有办法,就撩开上衣,大方地掏出一个又大又黑的奶头,塞进小孩的嘴里,嘴里小声低语,操着一口我不太熟悉的外乡话,大概是说崽崽快吃,快吃,别让对面的叔叔吃了。现在,小孩正拽着母亲的奶头,警惕地看着我旁边正在打盹的胖子,很满足地吮吸着。
四周的人哄哄闹闹,有的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打纸牌,没座位的人就看别人打纸牌。有人在翻看报纸和杂志,有人在聊天,有人在照镜子补妆,甚至,有人在挖鼻屎。
坐在我斜对面的是一个中年瘦子,西装笔挺,人模狗样,但是他一上车就脱鞋,脱袜子,霎时一股像是死了一个星期之后的死鱼又在臊水坛子里泡了五天的腥臭味扑鼻而来,浸人心脾,让人发疯。此刻,他正轻轻抚摸着他那香港脚,两手并用,终于在死鱼肚一样的脚底板上蹭出了一点儿什么玩意儿,拿到眼镜下面仔细研究,又拿在自己的狗鼻子下面闻闻味儿。
总之,此刻的车厢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无味不有,百味陈杂。这时候,火车上特有的奇葩出现了,她推着小推车,拨开千军万马,杀入重围,一边往里杀一边扯圆了嗓子喊口号,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余音缭绕,经久不绝,不时还来句撒手锏,让一让啊,让一让啊。
她经过我身旁时,我拦住了她,指着一瓶矿泉水问,大姐,那个多少钱?
大姐回眸一笑,伸出两个手指,嘿嘿嘿,两块。清脆爽朗,刚劲有力。我被震惊了,一瓶水上了火车身价就倍增,我的手指僵硬在空气里,缩也不是,不缩也不是。就在我大脑翻江倒海,万马奔腾的几秒钟里,三十六计烂熟于心的大姐果断地抽出一瓶水,“啪”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先发制人,先斩后奏,掏钱吧你。
当我付完钱抽回手的时候,胖子终于睁开了眼睛,接着机械地长大了嘴巴,他的目光绕过我的手臂,落在对面妇女身上…的乳头上,没错,是乳头,满园春色关不住,一个乳头出墙来。任何一个雄性动物看到此刻的情景都会起反应,比如现在的他,两眼发直,嘴巴微张,荷尔蒙围攻大脑,逼迫大脑发出一系列不可抗拒的信号,比如让性激素在身体里哔哔啵啵地爆炸,下身勃起…他大大的喉结在喉喽里滚动了一下,发出咽唾沫的声音。
小孩发现胖子盯着自己,吐出了嘴里咸湿的奶头,又含上,双手紧紧地护住奶头,把妇女的胸脯抓的通红。妇女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她把胸前的衣服往下扯了扯,但没有用,小孩又把它撩上去。
胖子挪了挪屁股,他的屁股亲到了我的屁股,一块肉感十足的猪肉贴着我的大腿,我觉得别扭,吸了口气儿,逼入丹田,使劲往里边的一亩三分地儿挪了挪。他斜了我一眼,又用两只手照旧端着腰间那圈猪肉。
我们都没有说话,在自己的大脑里敲锣打鼓,打着算盘。坐久了,我开始腰酸背痛,但还是得笔挺挺得像尸体一样定在座位上。我打开包,从里面拿出写作的文稿,手伸进包里,发现有一颗牛奶糖,顺手拿了出来,递给小孩。小孩松开抓住奶子的手,一把把我手里的糖果夺了去,直接塞进嘴里,手起嘴落,利落干脆。胖子和女孩看到都乐了。妇女大声呵斥,还不谢谢叔叔,快谢谢叔叔。小孩不理会,继续吃糖。我摆摆手,不用,不用。
于是,一颗牛奶糖果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那个女孩捏捏小孩子红扑扑的脸蛋,直夸奖他长得真漂亮,好看,还有聪明,勇敢。小孩用陌生又好奇的眼神看了看眼前这个人,又望着自己的妈妈。妇女显得很高兴,不断嘿嘿地笑着,算是对女孩的回应,妇女显然不是能说会道的人。
几个人时不时逗一下小孩,相互寒暄几句,就又恢复了常态,胖子半眯着眼,做享受状,继续做春秋大梦。过了一会儿,妇女抱着怀里的孩子也渐渐耷下脑袋,时不时拍一拍腿上的孩子。
我只能长长地,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个世界真奇妙,男的阳痿不举,女的月经失调。
似乎只有面前的女孩比较精神。
“你是个作家?”女孩问我。
“嗯,一个不入流的作家。”我很惊奇面前这位看似普通的女孩,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作家,心里挺高兴。
“你在写小说?”她指着我面前的书稿问我。
“是的。”我把还没有完成的书稿拿给她。是一部都市题材小说《都市罪恶》。
她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说。“也许你应该写一写偏远农村的生活,不仅仅是局限于都市题材。”
“哦?”
她看了看我,继续说,“小资生活类的题材现在过于泛滥了,或许你应该剑走偏锋,尝试深入农村一类的题材。”
我很惊讶于面前这个女孩对现代小说别具一格的看法,因为她说到了我的痛处,都市题材的小说被人们翻了又翻,就像是在炒咸鱼,没有新意。
“哦?或许你说的对,但是你知不知道人们就是喜欢这种小说。”我仔细打量这个别样的女孩。“因为有的人希望从里边找到自己的影子。”
“更多的人是因为达不到这样的生活,他们羡慕。”我说。
“中国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处在这样的状态,毕竟改革开放才这么几十年。年轻人都喜欢韩剧,玄幻,武侠,言情。”
“哦?是吗?但我总是觉得这一类小说不会走的太远,它们是作家虚构出来的,所以不会有多么使人感动。”她把目光从书稿上收回来,看了我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那你觉得怎样的小说才能让人感动?“
“来自于真实生活的小说。”
“哦?那作家不就成史学家了么?”
“作家可以对生活艺术化,但不能扭曲,要尊重真实的生活。”她把书稿还给我。
“那你觉得那部小说写得比较好?”
“比如余华的《活着》就相当感人,艾米的《山楂树之恋》也很有感染力。”她说。
我是个作家,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茬儿。她说得不无道理,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出现了各种问题,甚至是关乎地球存亡的问题,如臭氧空洞,如全球升温…物极必反,人类社会总有一天会返璞归真,反思自己做了什么。小说也一样,离本真的东西走的太远了,返璞归真的东西才能长久,才能撼人心魄,震撼人心。而《活着》这部小说正是这样的作品,不愧是大师的手笔和作风。
而我这次南下的目的地是湘西,去搜集一些写作故事,我写的城市生活小说太多了,但都觉得生硬,所以我一直是一个三流作家。
这时候我发现这个女孩身上有一种别致的美,虽然我是个男的,但是这种美无关风月,和男人的原始冲动无关。
“你去哪儿?”我问到。
“湘西。”
我惊讶。
“哦?旅游?”
“不是,回家。”
…
“我在北京工作,算是个白领。”她说,“但是我的家在湘西。”
“哦,听说那里民风很淳朴,从沈从文的边城里可以看出来。”
女孩笑笑。
“是吗(嘛)。”
“我这次就是去湘西。”
“噢?”
“采风。”
她笑起来。“真巧,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吧。”
她把头望向窗外。外面的景色与我们擦肩而过,北方的景色不比南方的小镇山清水秀,火车行至河北境内,外面都是枯柴野草,矮小的灌木丛,灰黑色的天空。
她继续说,“或许你可以听一听我说的这个故事。”她扭过头看着我,
我很好奇,这个白领女孩身上会有什么故事,于是点点头。
“是关于我自己的。”她补充到。“你可以当做写作素材。”
于是,我拿出笔。
于是,我亲爱的读者,你就可以看到下面的这个故事。
第一章
沈从文毕竟不是农村人,至少他过的不算是农村生活,所以他的《边城》太浪漫。翠翠在他的世界里太唯美,他的爷爷太过慈爱,凤凰的民风过于淳朴,沅水太过平静。如果他的爷爷只是一个摆渡船的老头,那么他的生活不会那么悠闲,为了生存,他不得不迈着沧桑的步子下田种地,年小的翠翠也将拿着镰刀在午间烈日下挥汗如雨,六月大热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份耕耘一口粮,一滴汗水一粒米。而不是整天坐在渡船上优哉游哉看新娘,至少应该坐在苞米垄田里。
我要说的是另外一种生活,在澧水——沅水的姐妹花。
我姓杨或者王,叫叶子。你可能会很奇怪,我怎么连自己姓什么都说不明白。简单的说,我爸姓杨,我妈姓王,后来他们离婚了,所以我的姓名就左右左摇摆了一阵子。
我现在叫杨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