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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历史和文化根源

2012-06-05 13:25:24 来自: 李绍猛

要追溯自由主义思想的历史和文化根源,我们需要从欧洲的中世纪开始讲起。为什么不从古希腊讲起呢?因为西方之所以是西方,并不是从古希腊开始的。现在遍布于欧美各国的西方人,他们的祖先既不是古希腊人,也不是古罗马人,而是原来居住在欧洲中部和北部森林里的日耳曼人。

我们知道罗马帝国曾经控制了环地中海地区,但是它的北部疆界停留在莱茵河、多瑙河一线,就像我们中国古代的中原王朝以蒙古戈壁为北方极限。但是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地理环境既不是高山,也不是荒漠,而是平原上的大森林。日耳曼人就生活在这些森林里,东边一直到今天的乌克兰,北边一直到波罗的海和整个北欧。在他们的东部,则是从匈牙利往东一直延伸到中国大兴安岭的中亚大草原,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游牧部落。在公元3世纪到6世纪之间,可能是因为中亚大草原出现了连续的干旱或者寒冷气候,游牧民族开始大举往南、往西,入侵定居民族。中国从东汉末年开始直到公元589年隋朝统一,中经三国两晋南北朝,有三百多年一直处于动乱和分裂状态,就跟这次游牧民族大迁徙有关。而西欧受到的影响更大。在游牧民族的驱赶下,日耳曼人往南、往西进入罗马帝国,摧毁了西罗马帝国(公元476年),并取代当地人口,成为文明地区的主人。中国因为人口众多而保留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化,但西欧当时差不多是彻底换人了。日耳曼人就是今天西方人的祖先,西方历史真正的开端是西欧的中世纪。

真正的西方有什么特别之处呢?跟中国相比,西方最大的特点有三个:一是西方人此后从来没有生活在一个统一的帝国中;二是西方人长期生活在封建制之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直到17世纪才出现;三是西方长期处于政教分离状态,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掌握在不同的机构手中。这三个特点都有助于形成西方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传统,因为自由主义传统首先是一种分权制衡的传统。

进占西欧的日耳曼各部落,虽然在人种和语言上是基本相通的,但他们互不隶属、彼此混战。曾经有一段时间,就是公元800年左右,法兰克人的国王查理曼几乎统一了整个西欧,但他死后不久,查理曼帝国就被他的三个孙子瓜分了。在中世纪(公元5世纪至15世纪)的大多数时间,西欧各王公贵族之间的战争几乎一直没有停过,国家之间的边界也是一直在流动的。打个比方说,在整个中世纪的一千多年里,西欧各国一直处于春秋、战国时期。西欧人习惯中理解的政治,首先是国际政治而不是国内政治;或者说,在他们眼里,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是混合在一起的。通过战争、联姻或者继承,法国国王有可能变成英国国王,西班牙国王有可能变成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国与国之间的这种力量制衡,使得西欧人早已习惯于用权力对抗权力。

在国内政治方面,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也是一种分权的结构。一般新占一片土地以后,日耳曼人会按出身和军功分封土地,国王分地给公爵、公爵分封给侯爵,公侯伯子男,一直分封到骑士阶层。在这个分封序列中,国王并不直接分封更低级的贵族。经过这种分封的传递,贵族之间的隶属关系变得非常复杂。概括起来说,就是“领主的领主不是领主”。这个跟中国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制完全不同,我们是通过官僚制一竿子插到底,所有的官员都是皇帝的下属。而西欧封建制之下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权力都是分散的,国王不能直接向所有贵族下达命令、颁布法律,也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收税。只是在需要打仗的时候,国王才可以向那些曾经直接从国王手中获得领地的贵族提出要求,让他们率领各自的贵族部下出兵助阵。因为有资格参与战争的都是贵族,所以国王实际上是没有常备军的。为什么只有贵族可以参战呢?因为战利品见者有份,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享受攻城略地的好处。由于国王和贵族之间是这样一种见者有份的关系,他们之间相对很平等。他们一般都服从历史上留下来的习惯法,而不是由国王制定、颁布的成文法。国王作为一个大领主,跟他的封臣之间有一种契约关系,各自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约束。

对国王权力的一种更为重要的约束,来自天主教会。在日耳曼人占据西欧之前,基督教已经影响西欧四百年,并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日耳曼人摧毁了罗马帝国,但并没有摧毁天主教会。相反,基督教在当时成了先进文化的代表,受到日耳曼人的争相膜拜。日耳曼人当时没有文字,而天主教会的神父们都精通希腊文、拉丁文;日耳曼原始部落的多神教和巫术,也根本不能和基督一神教竞争。因此,日耳曼各部落分割西罗马帝国以后,西欧在政治上几乎不曾统一过,但是在宗教上,西欧人都逐渐皈依了基督教。这种宗教上的长期统一,给了天主教会和罗马教皇以持久的宗教上、文化上乃至政治上的号召力。尽管天主教会没有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能力统一意大利或西欧,但教皇却总能利用手中的宗教权威,找到一个有实力的保护者。法国、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这些先后称霸西欧的强国,都曾经向教皇提供军事上的保护和经济上的赞助,以换取教皇的赞扬或加冕。教皇还控制着所有地区的天主教会,国王和贵族无权干预神职人员的任免(特别是11世纪以后),但却必须遵守基督教的法律,而基督教法律的制定权和解释权都在教会手里。如果把中世纪西欧的神职人员跟中国古代的儒生做一个类比,那么同为掌握着文化权威和道德权威的知识分子,中国的儒生只能通过为皇上打工来谋取自己的地位,而西欧的神父们却有自己的一套组织、自己的一套权力机器,他们的权力和地位是相对独立的。

这种在西欧存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政教分离体系,造就了西方之为西方的最根本特征,即以权力约束权力。从17世纪开始出现的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这种权力制衡结构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一种天主教会衰落之后的替代品。

天主教会的衰落大概始于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以后,那一年君士坦丁堡被土耳其人攻陷,东罗马帝国的教士们纷纷逃亡到西欧各地尤其是罗马,并带去了希腊、罗马时期留下来的很多古典文献。西欧人对这些文献表现出来的高度热情,就促成了所谓的“文艺复兴”。同时,由于古典时期的希腊、罗马文化都是多神教的文化,跟基督教的一神论截然不同,文艺复兴也带来了天主教会的没落。再加上当时工商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西欧受教育的人群开始超出天主教会的范围,出现了一个世俗的知识阶层。16世纪开始的新教改革,从天主教会中分裂出很多个新教教派,这些教派不受天主教会统辖,而纷纷依靠本地的世俗统治者。这就更进一步削弱了天主教会的影响力。

西欧各国的统治者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来抢占天主教会留下来的权力真空。他们纷纷支持本国的语言、文学、艺术和新教教会,以此来确立自己的文化权威和道德权威。同时,西欧各国之间的战争也有助于各国形成更加集中的军事权力和政治权力。随着战争武器的进步,战争的规模也逐步扩大,平民开始有资格参军,国王开始组建常备军。贵族在战争中的重要性削弱了,他们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权力也受到国王的蚕食。国王开始向全国征税以应付战争的需要,并向全国派出自己的人负责收税、征兵、维持治安等等。一个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开始成形,成为现在西欧各国的前身。比如,英国和法国之间的百年战争(1337-1453),就打造出了英国和法国,英、法也是西欧最早成型的现代国家。照着这个趋势发展,西欧的各个政治体似乎都要变成一个一个的中央集权国家了。

但在西欧有一千年历史的权力制衡结构仍然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首先,西欧仍然没有统一起来,各国之间仍然相互制衡。其次,各国内部存在的权力制衡,也以另外一种形式保存下来。封建贵族的势力削弱了,但城市资产阶级站起来了。西欧各国的资本主义在发展之初,是独立于政府的,基本不受政府的控制。西欧资本主义是在封建主义秩序的真空中发展起来的。由于封建制下的国王并不直接宣称他是全部土地的所有者,所以一旦为国王和贵族的庄园工作的农民逃离了庄园,他们实际上就不再属于任何人,而成了属于自己的“自由民”。这些人只要不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封建制就很难把他们纳入到体系内部。当然,这样的“自由民”要生存,只能从事工商业劳动。到了中世纪晚期,随着东西方贸易的发展,西欧的工商业也逐步发达起来。一些“自由民”聚居的地方,逐渐演变成了近代意义的城市。封建的庄园制度不能用来控制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因为封建主义的财富基础是土地,而资本主义的财富基础是城市和贸易。当时贸易使用的货币都是真金、白银,政府连发行货币的机会都没有,更无从控制城市经济。

当西欧的城市资本主义开始借助于国际贸易成长起来的时候,西欧各国的中央集权政府还没有成形。国王宣布对城市具有管辖权,可以向城市收税,这是很晚以后的事情。而且,因为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国际贸易特别是中西方贸易,资本家发财的机会实际上也不是政府给的,政府反倒要借助于本国的资本家去增加本国的财源,扩大本国的海外贸易和经济实力。很多时候国王需要找资本家借钱跟别国打仗,或者对付本国不听话的诸侯。在需要额外征税的时候,国王还需要召开议会,向土地贵族和资本家征询意见,寻求他们的合作。

总之,西欧国家在17世纪走向中央集权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仍然受到国际政治的约束和国内有产者的约束,仍然是一种有限政府。也就是在17世纪,当各国国王试图扩大政府权力的时候,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了,它为有限政府理论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一种世俗化的、不同于基督教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由主义利用了基督教的一些学说,比如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上帝创造的,所以都具有不容侵犯的尊严;比如上帝创造世界的同时也为世界立法,因而所有人,包括国王,都必须服从自然法,必须受自然法的限制。但不管是个人主义还是自然法理论,其实都有比基督教更悠久的历史。为什么古代的个人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就没有结出自由主义的果实呢?所以关键的问题不是自由主义这一套理论的基本概念和逻辑推理是否能够说服人,而是有谁能够利用自由主义这一套理论来为自己的利益开路。古典自由主义兴起于17世纪,就是因为当时的资产阶级以及议会中的其它有产阶级发现了这套理论的价值。古典自由主义和议会的结盟,有点儿类似于基督教和天主教会的结盟,使得自由主义找到了组织,有了自己的舞台,有了依靠,有了生命力。

第一个古典自由主义者约翰•洛克,就是在英国议会和国王的斗争趋于白热化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他坚决地站在议会一方,否定君权神授,认为政府必须尊重公民的财产权,因为财产权先于政府权力而存在(这恰恰反映了上面提到的一个事实,即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中央集权制之前)。而且洛克认为,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和其它权利;假如政府的行为威胁到这些个人权利,个人完全有权利起来推翻政府。英国议会当然不是听了洛克的话才起来造反的,但这种造反的权利鼓舞了后来的人,也对后来的政府构成了一种限制。比如,美国的《独立宣言》中就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孤掌难鸣
2013-06-22 19:12:10 孤掌难鸣 (直面前行)

“古典自由主义和议会的结盟,有点儿类似于基督教和天主教会的结盟,使得自由主义找到了组织,有了自己的舞台,有了依靠,有了生命力。” 基督教和天主教会的结盟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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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猛
2013-09-10 14:48:32 李绍猛

是说作为一种宗教运动的原始基督教最后演化出了天主教会。不好意思,呵呵,有些歧义。但是自由主义在中国确实存在一个“找不到组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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