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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翻译也需与时俱进:谈谈翻译速度和稿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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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到施康强先生的文章《文学翻译:后傅雷时代》(文汇报,2006年10月16日),文章对傅雷翻译和当今文学翻译多有真知灼见,读来受益匪浅。但施先生在文章末尾详细提到傅雷先生的翻译速度和所得报酬,并以此论证如今文学翻译水平低下乃是稿酬过低所致,则未免有胶柱鼓瑟之嫌。
关于傅雷的翻译速度,《傅雷谈翻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3月,下同)第64页明确指出:“初稿每天译..
近日读到施康强先生的文章《文学翻译:后傅雷时代》(文汇报,2006年10月16日),文章对傅雷翻译和当今文学翻译多有真知灼见,读来受益匪浅。但施先生在文章末尾详细提到傅雷先生的翻译速度和所得报酬,并以此论证如今文学翻译水平低下乃是稿酬过低所致,则未免有胶柱鼓瑟之嫌。
关于傅雷的翻译速度,《傅雷谈翻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3月,下同)第64页明确指出:“初稿每天译千字上下,第二次修改(初稿誊清后),一天也只能改三千余字,几等重译。……改稿誊清后,还得再改一次。”如此算来,施康强认为傅雷日译千字,虽失之于精确,也不能算错;然而他说如今文学翻译“一天的进度也就一千五百字左右”,实在是诳语。
翻译归根到底是一种生产活动,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人都知道,生产活动和生产力受到生产工具的制约。生产工具的革新,会推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这是不证自明的真理。而谈到作为生产活动的翻译,情况也是如此。那么,翻译的生产工具是什么呢?一般而言,翻译的生产工具包括原文材料、译文录入设备、译文载体、相关参考文献等。
在傅雷从事翻译的时代,原文材料通常是纸质印刷品,译文录入设备是笔,译文载体是纸,相关参考文献一般而言也是纸质印刷品。随着电子技术的兴起,如今的原文材料既有传统的纸质印刷品形式的书籍,也有数位形式的电子文档;译文录入设备以电脑为主;译文载体以电子文档为主;而众多工具书的电子化和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更使相关参考文献迅速电子化。
生产工具的这种革新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译文录入速度大大提高。以笔者本人为例,用钢笔抄写文稿,每小时最多1200字;但改用电脑录入,每分钟高达140余字,速度比用笔提高了整整七倍有余。
其次,查阅文献更为方便。翻译中难免会碰到不认识的生字,这就需要查阅相关参考文献,所以查阅参考文献的便捷与否又会影响翻译的速度。傅雷曾经提到,“几个月来做翻译巴尔扎克《幻灭》三部曲的准备工作,七百五十余页原文,共有一千一百余生字”(《傅雷谈翻译》,第59页),光以生字而论,每翻译一页即需查阅参考文献将近两次。而传统的参考文献都是些大部头的工具书,查阅起来相当不便。笔者喜欢收集各国词典,其中Webster’s Encyclopedic Unabridged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足本韦氏百科英文词典》),厚达2230页;又如GRAN DICCIONARIO DE USO DEL ESPAÑOL ACTUAL(《当代西班牙文用法大词典》),亦是厚达2133页,查阅颇感麻烦。后来在工作用的电脑上安装了各种工具书的电子版,每查一个词所费时间不过两三秒,与翻阅词典动辄一两分钟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再者,凡是认真的翻译,任凭水平再高,总难免会碰到查参考文献也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个时候,便要请教原作者或者学问高明的人了。傅雷翻译《幻灭》时,曾说“将来还有一大堆问题寄到巴黎去请教”(《傅雷谈翻译》,第59页)。按照当时的通信条件,信件一去一来,三个月就过去了。如今则要方便得多。笔者前一阵译耶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贾德•鲁本菲尔德教授的小说《谋杀的解析》,曾碰到一句话不得其解,无奈之下只好去email询问,次日即收到他的回信,可见如今的通信条件也有助于提高翻译速度。
那么,如今的翻译速度能有多快呢?实际上,翻译速度除了受限于翻译的生产工具之外,还跟译者本身的修养有关。根据翻译理论家罗格•贝尔(Roger T. Bell)的看法,理想的译者应该具备完善的双语能力,能够自如地理解原文(decoding source language)与组织译文(encoding target language)(见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ng: Theory and Practice,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第35-43页)。理想的笔译,应该像口译中的同声传译一样,看到原文马上就能转化为译文,这样一来,理论上的翻译速度就等同于译者的文字录入速度。换言之,如果一个理想译者的文字电脑录入速度为每分钟140字,那么他的翻译速度也应该这么快。
这是理想状态,实践中决没有译者能达到这个水平。因为语言涉及的知识面实在太广,别说阅读外文,就算阅读中文,也会碰到费解的字或者句子。比如学中文的人看到“三氧化二砷”这个词组,未必能瞬时反应过来这就是“白砒霜”。但我们很容易能够推断出,如果两个译者的修养相等,那么他们翻译速度的差异就等同于译文录入速度的差异。也就是说,在文字录入速度比傅雷时代提高了不止7倍的今天,即使扣除查阅工具书更加便捷的因素,如果傅雷生活在今天,他的翻译速度应该在每天7000字左右。
根据笔者的翻译经验,以及与某些同行的交流,如今一个使用电脑的熟练译者,翻译文学作品的速度应在每小时1000-1500字之间,视乎原文难易而定。笔者年前翻译阿富汗裔美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作品《追风筝的人》,全书电子文档统计字数共195190字,总共用了10天时间,即2006年元旦假期三天,以及随后七天的春节假期。每天从清晨7点开始翻译,至深夜12点方始睡觉,扣除买菜做饭吃饭洗澡等杂事所占时间,每天工作时长达15小时,平均每小时翻译将近1300字。而自今年4月至今,译者利用业余时间,先后译完《倒转地极》(电子文档统计字数208229)、《谋杀的解析》(电子文档统计字数241013)两书,以及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In the Company of the Courtesan两书的部分篇章。翻译过程中测试过,翻译速度每小时峰值为1700余字,谷值为1000余字。
笔者2003年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学位不高,更非翻译专业或者外语专业科班出身,从事翻译时间也不长(第一本译著《维纳斯的诞生》于2005年5月出版),国内翻译界学问比我好、资历比我深的人不计其数,能达到此一翻译速度的译者自然也不少。当然,笔者自幼家境贫寒,性格较为坚韧,也远较常人能吃苦;一般译者未必愿意或能够每天持续工作15小时之久。如傅雷,“一天只花五六小时做翻译,其余三四小时自己用些功夫”(《傅雷谈翻译》,第51页)。以每天五小时计,即每小时能译200字;根据上面的折算,假如傅雷先生活在今天,每小时平均翻译速度为1400字,正好印证了笔者关于翻译速度的看法。
谈到翻译报酬,常见的说法是认为如今千字20-80元的稿酬(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1999年4月)太低,更有甚者如施康强等诸位先生,还将某些低质量的文学翻译作品归咎于此一标准。然而,这样的稿酬果真很低吗?
施康强的文章认为,“傅雷当年以稿费为惟一收入来源,日译千字足以保证他过相当优裕的生活”,并以此作为如今翻译稿酬过低的论据。这一看法流传甚广,可惜完全是错误的,根本是对历史和出版行业的无知。
实际上,直到1992年10月15日和30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才分别在中国生效。换言之,在此时间之前,中国翻译出版外国文学作品,并不用支付原著著作权人版税。民国年间,以及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外国文学图书的译者均能从出版社拿到本来应该属于原著著作权人的版税。并且,早先由于文化事业没有如今发达,图书市场可供选择的品种不多,单一图书发行量远比现在要大,所以译者能拿到的报酬极高。再者,早些年我国外语人才较少,能胜任文学翻译的就更少了,这也是造成当时翻译稿酬畸高的原因。总而言之,傅雷当年的稿酬制度是不正常的,我们不能用畸高的标准来和当下版权保护制度完善、图书品种丰富以及单一发行量下降、外语人才众多的情况作比较。
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翻译活动归根到底是一种生产劳动,而生产劳动的报酬,则取决于此种劳动所产生的价值。翻译稿酬也应该取决于译者的翻译劳动所带来的价值。下面就以目前国内外国文学作品的出版情况来考察翻译劳动的价值。
笔者自2005年8月起供职于国内最大的翻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并于今年9月间调任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内容总监。笔者自工作中了解到,目前国内出版的外国文学作品,印数多为5000册,首印10000册以上的极为罕见。就以一本20万汉字、定价25元、起印5000册的外国文学作品为标准,来谈谈翻译劳动的价值。
自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在中国生效之后,国内出版社翻译出版外文作品,均需支付原著著作权人版税,通常为7-10%。一本20万字、定价25元、印数5000册的图书,需要支付外方版税(以7%计)为8750元,印刷装订成本约为25000元,出版社间接管理成本约为18750元。如此一来,扣除翻译稿酬之后的成本为52500元。而目前国内的图书发行折扣为6折,退货率为10%(实际上大多数书籍远不止这个比例),出版社能从这本书得到的收入为67500元,减去成本等于15000元。也就是说,即使我们不考虑出版社的利润和资产折旧,翻译这本书的劳动价值最多也就是15000元,折合每千字75元。由此可见,在上述最理想的情况下,出版社发行一本印数5000册的外国文学图书,如果支付千字60元的翻译稿酬,利润将只有3000元,利润率只有可怜的5.7%。而译者所得(12000元)已经超过了原著著作权人所得(8750元)。施康强先生文中有引语说:“论事要平恕,喂耗子药,求千里足,岂有此理?”笔者在此颇想反问施先生一句:“论事要平恕,产耗子屎,求千金酬,岂有此理?”
我们不妨再从其他行业的薪酬来看翻译稿费高低。首先来看社会人均工资。上海人均工资在全国虽说不算最高,但也是属于较高的城市之一,2005年为26823元,也就是人均月薪为2235.25元。而从事文学作品翻译,按每小时1000字、每千字60元计算,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2天,月税前收入可达10560元,年税前收入高达126720元。而根据《经理人》杂志的排行,位居2006年中国最佳MBA排行榜第5位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的MBA首份工作平均年收入为128600元。相比之下,文学翻译的报酬算是极高也不为过。
笔者这么说,并不是认为现行的翻译稿酬制度完美无缺。译文质量有高低,图书销售有好坏,不能一概而论。首先,翻译稿酬必须起到奖优惩劣的作用,而非不管稿件质量高低,统统千字60元。其次,需按图书销量付酬,而非无论卖1本还是100万本,统统付相同的稿酬。关于后面这一点,上海译文出版社就做得很好,该社采用的稿酬标准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为千字50-60元,印数稿酬为基本稿酬的百分之一乘以千册印数。也就是说,所译图书印数每增加十万册,译者所得稿酬就会增加一倍。在当前看来,这是最为完美的翻译稿酬制度,可以推广给国内各出版社采用。
施康强先生文中另有一观点,认为如今翻译稿酬太低,所以出不了精品,这也是笔者所无法苟同的。姑且不论如今翻译稿酬高低,文学翻译跟其他艺术创作一样,质量的高低是跟金钱没有关系的。众所周知,曹雪芹生前潦倒不堪,却创作出不朽巨著《红楼梦》;法国画家高更负债累累,其画作也是西方艺术宝库中的明珠。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任何有追求、有责任的译者,决不会以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为翻译目标。事实上,支撑笔者翻译的,除了不菲的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众多读者来信。笔者曾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他说原来非常喜欢玩网络游戏,无心读书,后来看了拙译《追风筝的人》,决意痛改前非云云。笔者看了之后异常感动,自己翻译的作品,能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力量,难道不正是译者最幸福的事情吗?
文学翻译是意义重大的文化事业,不但能增加国内读者的选择,更是丰富中华文化的必由之路。文学翻译事业的兴旺,需要的并非故玄其技以蒙读者、自艰其事以阻后学的先行者,而是与时俱进、坦诚相待的译界前辈。未知施康强先生等诸位以为然否?
最后更新 2013-01-13 16:35:48
发表于 《私家地理》2005年某期
散文 创作
(将近十年前对香港的印象。后来陆续去了很多次,感觉已经变了很多,又或者变的只是我。)
各大媒体的记者不断揿着相机的快门,台上一支身着红装的百老汇乐队在表演,曲目是Merry Christmas。主唱踩高跷,麦克风在双手倒来倒去,腰身伴随音乐的节奏左右摇晃。伴舞的女郎拿着红丝带,往复挥舞,眼光溢出节日的喜庆。一曲终了,主持人登台,先后用粤语、英语和普通话对表演嘉宾表示谢意..
(2回应)
(将近十年前对香港的印象。后来陆续去了很多次,感觉已经变了很多,又或者变的只是我。)
各大媒体的记者不断揿着相机的快门,台上一支身着红装的百老汇乐队在表演,曲目是Merry Christmas。主唱踩高跷,麦克风在双手倒来倒去,腰身伴随音乐的节奏左右摇晃。伴舞的女郎拿着红丝带,往复挥舞,眼光溢出节日的喜庆。一曲终了,主持人登台,先后用粤语、英语和普通话对表演嘉宾表示谢意,同时祝观众圣诞快乐。观众异口同声,用英文回应了一句圣诞节快乐。
这是位于九龙塘地铁站上方的“又一城”红色圣诞节的开幕仪式。除了百老汇的乐队,商场的经营方还请来了梁咏琪,在乐队表演之后现身。梁咏琪脸上永远都是那幅招牌式的纯真笑脸,和刚出道的时候没什么两样;高挑的身材裹在一袭红色的长裙里面,更显得窈窕可人。她高兴地接受了又一城商户赠送给她的礼物,不时抬起头,友好地同围观在楼上的旁观者招招手,以表示她听到了不停的GIGI叫声。梁咏琪为树立在商场中庭那颗高达70英尺的圣诞树开灯后,我忍不住跟着在场数百人,齐声大喊Merry Christmas。而这个时候,我看了看手表上的日期,是12月1日,离耶稣基督在加利利诞生的纪念日还有整整24天。
在回归中国七年之后,香港仍保留了诸多殖民地时期留下的风俗,圣诞节在内地并非法定假日,在香港却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庆之一。香港人善于过节,或者说善于在节日时分把城市装扮得喜气洋洋,让我们这些外来人觉得自己来自毫无传统的蛮荒之地。地利店和7-11里面早早摆上各式各样的圣诞、新年贺卡供人选购,圣诞树更是各大商场必不可少的装饰品。不时有年轻的情侣在那些圣诞树前面合影,甚至就用新上市的手机将其拍摄下来,设为背景或者发一条彩信给朋友。某些地方有圣诞老人的地方,游客总是络绎不绝,争相和那红尖帽白胡子的老头合影。
毫无疑问,那些文化多元论者一定会非常喜欢香港,因为香港人并不奉行非此即彼的二值逻辑。在殖民时代,从港督到军队都来自英国,官方语言是英文,直到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之后,才有一所高等院校以传播中国文化为己任。但英文占据绝对的支配地位的同时,中文也在蓬勃发展,至少这里诞生了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受读者欢迎的小说家:金庸。这里是亚洲乃至世界流行文化的策源地,丹麦摇滚乐队翻唱张学友的歌曲,唱到家喻户晓;但更不乏高锟、丘成桐等蜚声国际的学术大师。香港对不同文化的宽容还体现在某些细微的地方:全世界恐怕只有香港的地铁线路才用三种语言轮流播音。
一年到头,香港的节日层出不穷,远比内地和国外丰富多彩,正是得益于本身对各种不同文化的包容。1842年8月29日,耆英、伊里布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签订了《南京条约》,自此香港进入了殖民地时代,直到1997年回归祖国才结束。在这长达155年的历史中,香港人的习俗逐渐向西方靠拢。除了圣诞节,清明前后的复活节、万圣节、乃至感恩节,均是香港的主要节庆。上帝告诫他的子民 “除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这里却是众神狂欢之地。那几天正值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尖沙咀清真寺热闹非凡;朝觐完毕的教徒从寺里出来,会聚在九龙公园门前;街道上为圣诞布置的灯饰流光溢彩,照耀着他们泰然自若的神情。
尽管如此,当我和弟弟妹妹到海港城的时候,还是大出意料。海港城地上洒满了泡沫塑料的细粒,颇有雪后新霁的意象;正门悬挂着无数圆形的圣诞灯饰,从顶部倒垂下来,银亮的表面在灯光的映射下璀璨夺目。前面搭了棚架,一列约10米长的“希望号列车”模型花花绿绿,圣诞的色彩十分浓厚,在长近30米的路轨上徐徐而行。如果不是海风将列车的彩带吹起来,让人感到一丝凉意,几乎要误认为身在梦中。游客如过江之鲫,从里面出来的,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连卡佛袋子,脸上的笑容大概是因为圣诞的特别折扣让他们节省下一大笔港币;将要去里面的,行色匆匆,就算稍停下来,也是拍了照片就走。我们并不赶路,跟不上他们的步伐,在人群中不断从一边被推搡到另一边。我脑里乱哄哄的,只剩下一个感觉:节日到了。
一年以前,我在北欧,圣诞老人的故乡。按照瑞典外交部的安排,去皇家学院听诺贝尔文学奖讲座。皇家学院那栋房子的西边有个广场,每逢岁末就变成斯德哥尔摩的圣诞市集。听J. M. Coetzee讲完笛福和鲁滨逊是七点多,出来的时候下起小雪,我惊奇地发现市集已经散了。其实就算没散,除了真正的雪花,它也远远不能和眼前这繁盛的景观相提并论。我不知道,如果真有圣诞老人,如果他喜欢热闹,是不是会考虑移民到香港来,即使这里没有雪?
他不喜欢热闹?哦,那没关系。天星小轮码头近在咫尺,坐船到香港岛上去吧!早在1888年,一个波斯人以四艘燃烧煤炭发动的单层船只开始了天星小轮的历史,不知不觉已经见证了维多利亚110多年的风浪。因为有方便快捷的地铁和过海巴士,选择坐船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你尽可从容地站在那磨损的地板上,扶着栏杆观赏港岛无与伦比的夜景。港岛上的高楼大厦远近高低各不同,五颜六色的灯光把整个维多利亚港装扮得如同海市蜃楼。包括中银大厦和国际金融中心在内的18座主要建筑物朝海湾的立面亮起灯饰,有的是圣诞老人的形状,有的则是“Merry Christmas”,按照香港旅游发展局的安排,在圣诞节和春节前夕还会燃放烟花,更添奢华迷人的风采。那天刮起东北季风,弟弟妹妹畏冷,躲进船舱。我独自站在船舷边上,只听见突突的发动机声,这岁末的维多利亚港,在水光荡漾中成为我一个人的繁华。
船一靠岸,马上又是人声鼎沸的景象,毕竟这座城市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6300余人,更何况中环历来是香港最昌盛的地区。为了迎接圣诞的到来,连接中区皇后像广场和天星码头的人行隧道,挂上结满红色浆果的“两心枝”(槲寄生),原本平淡乏味的地下过道摇身一变,绿叶成丛,宛如野外的林荫小径。
故老相传,远在耶稣基督诞生之前,欧洲人便视“两心枝”为和平、幸运和爱情的象征。凯尔特人更认为这种寄生于树上的植物,既奇特又神圣;浪漫的古希腊人则于农神节(Saturnales)期间,在“两心枝”下亲吻。千百年来,在“两心枝”下亲吻,流变成圣诞节的甜蜜习俗之一;据说女孩子如拒绝被亲吻的话,来年将嫁杏无期。有一对恋人旁若无人地接吻,最令人惊奇的是那个看起来不到20岁的小女孩右手伸在身后,指间赫然夹着一支点燃的香烟。
皇后像广场树立着一棵12层楼高的“千色圣诞树”,树上挂着节日花环和装饰,灯光流转,涣彩溢辉,当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圣诞树背后是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前面是立法会大楼。前者是香港第一高楼,耸立入云,象征香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后者是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古旧建筑,体现出某些折衷的殖民地色彩;圣诞树立在期间,正好意味着传统与前沿的结合。树下也是一辆“圣诞列车”,在欢快的音乐声中徐徐开动。虽说已经是12月,短裤仍属入时的装扮,不少摩登女郎露出修长的双腿,身上套着风衣,丝毫不显突兀。言笑宴宴的人群如同海里的漩涡,从一边转到另外一边,倏忽间不知去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被这座城市的盛大气氛弄得目眩神迷,我不知道,何处有比这里更加精力充沛的城市,能够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给人以节日的感觉。荃湾、中环、尖沙咀、旺角等商圈各自精彩,港岛西部的居民喜欢到荃湾去,因为荃湾线交通便利。中环高档商店云集,长沙湾道上的保时捷中心展示着最新款的911 Carrera,是大部分在港的上层人士购物逛街的不二之选。内地游客通常到尖沙咀去,那里商店云集,应有尽有,且靠近维多利亚湾,能一睹港岛壮丽的景观。至于旺角,则是本地青年逛街的最爱,到处是电器店,只需先期付款200余港币,即可获得最新的Nokia 7610;此外,低价售卖化妆品、护肤品的莎莎、卓悦专卖店更是遍地开花。
化妆品是除了电器、高档服装之外内地游客到香港最喜欢采购的商品。香港是个免税港,除了香烟和其他少数特殊商品,所有进口货物均不收取关税。雅诗兰黛、兰蔻、SK-Ⅱ化妆品和护肤品价格均比国内便宜不少,售货员操着生硬的普通话,应接不暇地向游客介绍各种产品的特性和用途。自从对内地开放自由行以来,香港股市表现最好的不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或者和记黄埔,而是诸多像卓悦、莎莎这样的零售股。Janis是土生土长的香港女孩,在加拿大念书后回到香港做动画,年前被公司派驻深圳;每逢周末,她总是经过罗湖口岸,随着人潮涌上开往红磡的九广东铁列车回家。“现在我的朋友都说我来香港自由行,每次开我玩笑,问我都买了什么电器。”
但内地游客远非只是购买化妆品和电器。香港政府的数据显示,近期香港经济增长有一半是内地游客拉动的。这些抽象的经济学现象呈现在人们生活中,是一家接一家的新开业的商场。
最新一家叫“朗豪坊”,位于旺角的核心地带。在成功地将上海新天地原来的石库门建筑改造成摩登的酒吧娱乐场所之后,鹰君集团选择了这里。在香港,旺角一度是廉价货、社会底层的代名词,这里有一件衣服只卖20港币的“女人街”、有品种齐全、价格低廉的先达数码广场,而女人街两边阴暗处隐藏着诸多风月场所的灯箱招牌。一切都如所有香港电影所呈现的,旺角是《旺角卡门》中刘德华收保护费的旺角,是《旺角黑夜》中张柏芝站街的旺角,意味着社会底层的一切负面印象。
然而这一切,也许将随着朗豪坊的开业而成为历史。“回转购物廊”(Spiral)是朗豪坊内一个四层构架,你可以从最高的一层不断螺旋向下,在琳琅满目中踟蹰,直达底层。“回转购物廊”之上是巨大的数码天幕,可以看到各类商品的广告,有时是雪花,有时是海景,有时是刘嘉玲。在两条共82米长的“通天梯”中,两边是毫无遮拦的玻璃,行走间可以俯视亚皆老街和钵兰街上的旧建筑。在朗豪坊,西武百货摆着最新款的范思哲时装,无印良品的充气沙发和来自日本九州的白瓷餐具供不应求。开业之初,弥敦道冒出巨大的广告牌,一个动感摩登的卡通女孩斜身飞奔,上面写着“仲尖沙咀?去朗豪坊啦!”“仲”是粤语特有的说法,意思是说怎么还来尖沙咀,赶紧去朗豪坊吧。大约只有香港这个欢腾的城市,才会出现这种舍我其谁的广告语。
事实上,香港无需去巴黎、纽约或者新加坡立个类似的广告牌,作为一个环球称誉的购物天堂,每年蜂拥而至的海外游客正好诠释了它舍我其谁的地位。12月5日,来自荷兰的游客芭芭拉•瓦勒博斯获得一个意外的惊喜,被香港入境事务处确认为今年第2000万名访港旅客,成为香港旅游创造历史的见证人。
每年1200万内地访客、800万外国访客,保证了香港既是全球最热的旅行目的地之一,也是最国际化的城市之一。铜锣湾的页一堂是个巨大的书店,诸如《颠覆美国传奇录》(The Plot Against America : A Novel)、《夜间狗故事》(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等美国最新流行的畅销书占据了入门处柜台最显眼的位置,和曼哈顿上区的Ivy's Books并无多大区别。杂志区有售数百种来自世界各地的最新刊物,从文质彬彬的The New Yorker到花里胡哨的People,应有尽有。里面的学术书籍远比内地书店来得丰富,甚至还有拉丁文和希腊文词典。当然,高深学术在这个多元的现代大都市并不成为人心向背的主流;只有电影和流行音乐才体现了香港最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一面。
地铁站到处是周星驰的《功夫》的广告,这里堪称亚洲电影之都,过节当然少不了有新片助兴。在周星驰也是香港电影最旺的1992年,票房收入前5名的影片,除了第二名,居然都是他的作品。今年的票房收入之王轮到刘德华,全年超过3亿港币;报纸纷纷刊登文章,恭喜他获得最新一届的金马奖影帝。这两位如今在娱乐界叱咤风云的人物,刚出道的时候还不过是跑龙套的演员,本身即是香港流行文化的神话,更不用说风靡全球的成龙和张曼玉了。《明报》的副刊主持马家辉曾提议进行一次调查,排出50名对内地最有影响的香港人和50名对香港最有影响的内地人。对于前者,发愁的是人选太多了,李嘉诚等香港富商在内地市场上叱咤风云,成龙、周润发至今仍是内地影业可望不可及的偶像,流行音乐方面,甚至连两个不到20岁的女孩组合Twins也红遍大江南北;至于金庸、梁羽生的武侠小说、董桥的散文,更是人尽皆知。而对于后者,马家辉和我想破脑袋,依然为凑不够人数烦恼,内地对香港产生影响的,邓小平当然首屈一指;但除了政治输出,其他领域则近乎逆差。不管你承认与否,香港对内地的经济、文化输出远远大于输入。正是这个被蔑称为文化沙漠的地方,无时无刻给人们提供着娱乐和文化。
如果你还不肯抛弃那些文化精英主义的陈词滥调,看看黄霑的葬礼,或者能让你改变主意。2004年12月5日下午3点,香港大球场举行了“黄霑博士追思会”。众多香港市民自发前去送黄霑最后一程,整个大球场成为一片黑色的海洋,据事后的统计数字,到场人数多达16000人。罗大佑、谭咏麟、林青霞等圈内翘楚无不衣着沉重,神情肃穆。香港某份平时对流行文化惜口如金的英文刊物也不吝赞美,称黄霑所写的《狮子山下》已经成为当代香港的艺术杰作。
“人生中有欢喜,难免亦常有泪;我地大家在狮子山下相遇上,总算是欢笑多于唏嘘。人生不免崎岖,难以绝无挂虑;既是同舟在狮子山下且共济,抛弃区分求共对。放开彼此心中矛盾,理想一起去追;同舟人誓相随,无畏更无惧。同处海角天边,携手踏平崎岖;我地大家用艰辛努力写下那,不朽香江名句。”
很多人认为,这首歌词是香港精神的最佳写照,如果说香港也有什么精神的话。《明报》副刊推出纪念征文,刊登世界各地纪念黄霑的文章。在这里,甚至连悼念一个人也如同节日般丰富多彩。
那天晚上,马家辉约了一班朋友在兰桂坊的Club 64见面。他毕业于美国麦迪逊威斯康星大学,获得社会学的哲学博士学位,曾任《明报》的副主编,后来到香港城市大学任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的助理主任。约好的时间是10:30。10点,我放下手里的The London Review of Books,从又一城的太平洋咖啡店出发,准时来到位于中环地铁站D2出口的兰桂坊。
“兰桂坊是爱情迷失的路口,兰桂坊是酒醉的柔肠,兰桂坊是情愿被谎言灌醉的小女人,兰桂坊是爱在倒数时刻剩下的憔悴的吻……”我不知道为什么林心如会把兰桂坊唱得这么哀婉动人,也许这里发生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对我这个来自上海的外地人来说,首先看到的却是各色人等的快乐时光。这里的夜晚是全港外国人最集中的地方,当然少不了张灯结彩,迎接西方最重要节日的到来。
霓虹灯招牌闪烁着彩虹般的光芒,最近的一家酒吧放着the Tufts Beelzebubs的The Way You Look Tonight,放眼看去,尽是拿着啤酒的外国人,没人用玻璃杯,在这里只需要开怀,不需要优雅。我在喧哗中找到Club 64,坐下来要了一杯橙汁。喝到一半,马家辉、龙应台、骆以军和陈冠中等人陆续到达。
Club 64对面是一家马来西亚烧烤店,顾客很多,坐在店外露天的桌子上,觥斛交错,人声喧哗。一伙人就坐在门外,跟那些食客和酒吧其他客人混杂在一起,说起西九龙计划,说起台湾的选举,也说起对香港的感受。龙应台自从辞去台北文化局局长的职位之后,先后在香港城大和港大任客座教授,已经一年有余。对于这个城市,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宽容,她每天在报纸上抨击香港政府的西九龙计划,但没有人因为她来自台湾而说三道四。陈冠中原是香港知名的作家,近几年定居北京,还是怀念香港的热闹,经常回来看看。被邀请参加浸会大学“国际作家工作坊”的台湾作家骆以军则抱怨说香港没有好的咖啡厅,他很多作品是在台北的咖啡厅完成的,最要命的是香港的咖啡厅不能吸烟。
这个城市太匆忙了,甚至连小憩片刻也是草草了事。马家辉笑称某天他在城大里面的咖啡馆给《明报》写专栏的稿件,等到稿件写完,对面的座客已经换了16人。像骆以军那种整天泡在咖啡厅写小说的闲适,大约只平淡的台北才有;香港这生机勃勃的地方,每天都如同节日的盛宴,你可曾见过有人在宴会上只喝咖啡?
其实如果就环境而言,香港的咖啡厅绝对是世界一流的。比如又一城的太平洋咖啡(Pacific Coffee),里面则摆放着12台电脑,既能上网收发邮件,也能玩最新的韩国游戏。更好的是星光大道东端的圣芳济各咖啡(Saint Francisco),室内是暗红色的装饰,隔着玻璃能看到蓝蓝的维多利亚湾;黄昏,坐在圣芳济咖啡,临窗,阳光从海湾彼岸的高楼顶端斜斜照过来,你在浑身温暖中,望见海水金黄一片,近处人来人往,耳边听不见喧嚣,听不见迤逦而过的邮轮的声音,只有柔和的曲调。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你切身体会到现代化最美好的一面呢?
“愿海和其中所充满的澎湃。愿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圣经》这么说,“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欢乐,因为我要使他们的悲哀变为欢喜,并要安慰他们,使他们的愁烦转为快乐。”来吧,到香港来,同这座城市一同快乐!
最后更新 2013-01-12 08:24:14
发表于 2011年1月9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杂文 创作
作为第五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历来极受欢迎,在中国大陆也不例外。这位失落一代的标杆人物作品甚多,最广为人知和最畅销的,当然是《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例如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老人与海》,每年光在卓越和当当这两家网络书店就能卖出上万册。对比绝大多数新书总销量三四千册的现状,这个数字足够让某些出版商垂涎欲滴。事实亦..
(1回应)
作为第五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历来极受欢迎,在中国大陆也不例外。这位失落一代的标杆人物作品甚多,最广为人知和最畅销的,当然是《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例如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老人与海》,每年光在卓越和当当这两家网络书店就能卖出上万册。对比绝大多数新书总销量三四千册的现状,这个数字足够让某些出版商垂涎欲滴。事实亦是如此:尽管获得海明威外国版权基金会授权的国内出版社仅有两家,但如果您去卓越上检索,会发现有库存、可销售的版本多达三十种左右。最近《老人与海》人丁兴旺的译本家族又增添了一员,也就是译林出版社推出的余光中译本。
说是新出,但据译序所说,译文早在1953年初便已完稿,1957年由重光文艺出了繁体字版;这次由译林推出简体字版,余光中先生“大加修正……全书所改,当在一千处以上”(第4页)。余先生似乎较为谦逊,自称他最初的译本“能得七十分”,至于这个改过“一千处以上”的译本能得多少分,倒是没有提及,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新译本知所取舍,读来就顺畅多了”。考虑到余先生在海峡两岸文名素著,其代表诗作《乡愁》近乎家喻户晓,兼且著有《余光中谈翻译》,与蔡濯堂(思果)先生遥相唱和,俨然有译界指路明灯之状,他这个译本应该是准确优雅兼而有之,如他在谈翻译的书中所期许的,成为英汉文学翻译的典范。但可惜的是,就业已付梓的译文来看,读者恐怕难免会产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慨。
这个改过“一千处以上”的译本第2页就出现了明显的纰漏。在小说的开头,男孩打算请老人去喝酒,于是说:“Can I offer you a beer on the Terrace and then we'll take the stuff home.”(引文出自Scribner's Sons在1965年出版的原著,第11页,以下仅注明页码。)余先生给出的译文是:“我请你去平台上喝杯啤酒,好不好?喝过了,我们再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书中的Terrace其实是一个酒吧,它的原型是哈瓦那柯希玛尔湾的La Terraza酒吧。这个地方如今已成为当地名胜,许多热爱《老人与海》的游客都喜欢去那里缅怀海明威。此处余先生似乎将首字母大写的专有名词Terrace看成一般名词terrace,所以译错。张爱玲的译本(今日世界出版社,1972年1月版,以下简称张译)和吴劳的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8月版,以下简称吴译)各是“露台酒店”和“露台饭店”,虽然有些出入,但也都算译对了。
由于这个露台酒吧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具体地点,余先生这个无心的疏忽导致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后面就出现了这样让人费解的译文:
男孩把这些食品盛在一个双层的金属盒子里,从平台上带来。他袋里装了两副刀叉和汤匙,每副都用纸做的餐巾包好。
“谁给你的?”
“马丁老板。”(第10页)
由于余先生将露台酒吧误译成“平台上”,后面这个“马丁老板”显得特别突兀。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都将最后一句译为:“马丁。那老板。”这样读者就能知道马丁是露台酒吧的老板,而不会感到摸不着头脑。
如果说上面这个错误是疏忽所致,那么另外一个错误应该归咎于余先生对加勒比海地区的不熟悉。老人和男孩在酒吧喝过啤酒,便把渔具搬回老人住的棚屋,随后男孩问老人晚饭吃什么,老人回答说:“A pot of yellow rice with fish.”(原著第16页)余先生将其译成:“一罐糙米拌鱼。”(第7页)
Rice诚然有大米的义项,但米拌鱼怎能下咽呢?而且Yellow Rice并非糙米,它是加勒比海地区常见的菜肴,跟东南亚菜的咖喱炒饭或者长三角地区的扬州炒饭差不多,主要原料也是大米,只不过添加的作料是藏红花或者胭脂树籽榨的油,所以是黄色的。为了增加营养和改善口味,当地人往往给黄米饭添加鸡肉、鱼肉等配料。吴译作:“有锅鱼煮黄米饭。”张译作:“一锅黄米饭,就着鱼吃。”它们虽然和原文有点出入,但并没有余光中先生的译文离谱,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令人意外的是,同一页的最后一行又出现了一处明显误译。我们先来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I'll be back when I have the sardines. I will keep yours and mine together on the ice and we can share them in the morning.”(原著,第17页)余先生译为:“我弄到了沙丁鱼就回来。我把你的和我的一同冰起来,明早就可以一同吃。”(第7页)
无论是前文还是后面的叙述,海明威都明确地告诉读者,这些沙丁鱼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当鱼饵的。原文的share也并无一起吃的含义,余先生曾任台湾中山大学外文系教授长达十五年之久,以他的英文造诣,绝对没有可能看不明白这层意思,他何以会这样译,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半句吴译作:“明儿早上就可以分着用了。”(第10页)张译为:“我们早上可以一人一半。”(第8页)他们就都没有误将鱼饵当作口粮。
在余先生翻译的这本《老人与海》中,此类错误并不少见。比如第18页有这么一句话:“他划过渔人所谓巨流的洋面,看到水里‘湾草’磷磷闪光;该处海床陡降七百英寻,湾流撞在海底的峭壁上,形成漩涡,所以各种鱼类都在此汇集。”就算撇开“洋面”这种奇怪的表达方式(汉语常用的说法是“海面”)和“湾草”这个奇怪的词语,读者也很难理解分号前后的文字到底有什么联系,对用字极其在意的海明威为什么要写这个奇怪的句子呢?还是先来看看原文吧:
He saw the phosphorescence of the Gulf weed in the water as he rowed over the part of the ocean that the fishman called the great well because there was a sudden deep of seven hundred fathoms where all sorts of fish congregated because of the swirl the current made against the steep walls of the floor of the ocean. (原著,第28页)
为了便于讨论,我先把这个句子译成中文:“他看见磷光闪闪,那是水中的马尾藻,此时他划到的这片海面,被渔夫称为‘大井’,因为这里突然变得很深,有七百英寻,各种各样的鱼儿因为水流冲击海底陡峭的岩壁形成的漩涡而聚集在这里。”
余先生将“大井”误作“巨流”,后面那些解释这个名称的文字当然显得很突兀,于是这个由双重原因状语从句构成的复合句不再层次分明、环环相扣,而是变成两个前后看不出有任何联系的分句。相较之下,将Gulf weed错误地(抑或应该称为“创造性地”?)译成“湾草”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余先生的译本还有不少类似的错误,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论述了。如果仅有这些疏忽或者误读引起的错误,或许也可以称得上瑕不掩瑜,因为译著要做到完全没有差错是很难的。毕竟译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比如说接一通电话,或者被太太喊到楼下喝茶,都有可能影响对正在翻译的字句的理解。但这个译本的问题在于,它对原著文体的再现几乎完全是失败的,吴劳和张爱玲的译本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这类错误相对少一些。这恰恰是翻译经典文学作品的难处所在:并不是说把原文的每个单词都看懂了,就能准确地将其翻译出来。
就以刚才提到那个句子为例,吴劳的译文是:
他划到海里的某一片水域,看见果囊马尾藻闪出的磷光,渔夫们管这片水域叫“大井”,因为那儿水深突然达到七百英寻,海流冲击在海底深渊的峭壁上,激起了旋涡,种种鱼儿都聚集在那儿。(吴译,第21页)
张爱玲的译文是:
他看见墨西哥湾的海草在水中发出磷光,那时候他正划到海上,渔夫们称为“大井”的地方,因为那里突然深至七百寻,各种鱼类都聚集在那里,因为潮流冲到海底的峭壁上,激起了漩涡。(张译,第18页)
表面上看,两者的译文似乎都没有明显的错误,虽然译法各有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大体上是一致的。它们能够被称为好的翻译吗?答案是不能。
文学大师和寻常作家的区别在于,前者的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无不是仔细推敲的结果,译者往往必须经过殚精竭虑的思考才能彻底理解他或她的写作意图。老人出海时天尚未亮,所以他不可能看到Gulf weed(马尾藻),只能看到phosphorescence(磷光)。身为当地久经风浪的渔夫,老人看到磷光,当然知道是马尾藻发出来的,而马尾藻的出现,则意味着他把船划到了“大井”这片海域。老人知道“大井”有许多鱼,但他却决意到远海去抓大鱼,这强化了全书的悲剧色彩。简单来说,phosphorescence、 Gulf weed、 great well(大井)和all sorts of fish(各种各样的鱼儿)这四个关键词的次序是不容更改的,否则就会与书中构建的现实相悖。从这个方面来说,无论是吴劳还是张爱玲的译文,都是失实的,哪怕原文的每个单词他们都没有误解。就好比给人画像,把鼻子画到了眼睛上面,虽然鼻子和眼睛都画对了,但这不能称为好的肖像。
但文学翻译的艰苦之处在于,哪怕译者完全明白作者的意图,也总有些难关是跨不过去的。还是以刚才这个句子为例,是不是把上述四个关键词的次序都处理对了,就可以称得上完美的译文呢?显然不可以。
也许细心的读者早已发现,这个句子很长,明显不符海明威标志性的“电报体”风格。事实上,《老人与海》原著每个句子的平均长度为约十四点七个单词,而它长达六十个单词,足足是平均长度的四倍。原书中典型的句子是这样的:“The old man went out the door and the boy came after him.”(原著,第26页)这个长句所处那一段开头两个句子则更短:“Sometimes someone would speak in a boat. But most of the boats were silent except for the dip of the oars.”(原著,第28页)这种写作技巧在文体学上被称为“局部变异”(internal deviation),它的功能是通过文体的突变来强化作品中的某种氛围或者人物的情绪。比如说在这里,海明威虽然没有描写老人的心情,但这个复杂的、信息密集的句子如同一阵急促的战鼓,成功地传达出大战在即的紧张氛围,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由于语言结构的本体差异,现代汉语缺乏相同的表达形式,译者很难找到恰当的长句来传达这种文体上的微妙之处,所以读者可以看到,无论是余光中、吴劳还是张爱玲,都不得不用若干断开的短句来转换原文这个没有标点的长句,虽然他们是久负盛名的诗人、翻译家和作家,虽然他们的汉语写作能力毫无疑问应该处于中上水平。
但话又说回来,正是由于文学翻译中有这种不可翻译的层面,译者才应该更加用心地去解读原文,力求把那些可翻译的含义完整地传达出来。遗憾的是,余光中先生似乎没有做到这一点,这可以从一个简单然而并非不重要的例子看出来。
在小说的开头,海明威这样形容老人的船帆:“… it looked like the flag of permanent defeat.”(原著,第9页)紧接着,他又如此描绘老人的双眼:“… they were the same color as the sea and were cheerful and undefeated.”(原著,第10页)这两个句子虽然很简单,但它们用一对反义词(defeat和undefeated)奠定了全书的基调:老人尽管一贫如洗,关于他的外表的一切(由船帆象征),无不表明他是个失败者,但他的精神(由眼睛象征)却是永不言败、不可战胜的。实际上,海明威能够获得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人与海》;而《老人与海》能够得到斯德哥尔摩那些评委的青睐,很大程度上则是因为它一扫二战后欧美文坛衰糜颓唐的悲观主义风气,用雄壮阳刚的音调发出乐观主义的呼声:“But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原著,第103页,意思是“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好汉可以被毁灭,但不会被打败。”)正如瑞典学院的安德斯·奥斯特灵在当年颁奖典礼的演讲中所说:“这个故事是一曲颂歌,它提倡哪怕结果一无所得也永不屈服的奋斗精神,赞扬失败之中的道德凯旋。”上述两个反义词体现的二元对立在书中无处不在,它是海明威在构建这种乐观主义倾向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最明显的是老人在海上捕鱼时似乎化为两个分身,他自言自语说出的话和心里默默的思考完全是相反的。但余光中先生对这两个句子的翻译分别是这样的:
就像是一面长败之旗。(第1页)
他的眼睛跟海水一样颜色,活泼而坚定。(第1页)
读者可以看到,原文那种强烈的对比被余先生消解得无影无踪。吴劳将后面一句译成:“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显得喜洋洋而不服输。”(吴译,第4页)也再现不了原文的深意。张爱玲对这句话的翻译倒是差强人意:“眼睛和海一个颜色,很愉快,没有战败过。”(张译,第2页)不过用“没有战败过”来形容眼睛,多少显得有点怪异。
在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中,读者随处可以看到一种初学翻译的新手容易犯的毛病:时刻不忘将不定冠词翻译出来。比如小说的第一句,原文如下:
He was an old man who fished alone in a skiff in the Gulf Stream and he had gone eighty-four days now without taking a fish.(原著,第9页)
以中文写作在海内外文学爱好者中享有教母般声望的张爱玲居然译为:“他是一个老头子,一个人划着一只小船在墨西哥湾大海流打鱼,而他已经有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了。”(张译,第1页)
海明威向来惜字如金,对赘词深恶痛绝,假如他是中国人,很难想象他会这样写小说。张爱玲译文中的“一个”、“一个”、“一只”和“一条”完全可以删掉,其实译成这样就可以了:“他是个老人,独自划着小船,在湾流中捕鱼,八十四天来,他没打到鱼。”至于余光中先生的译文,则全然看不出译者的诗人风采,读者甚至会看到“阳光晴好”(第3页)这样叠床架屋、不知所云的词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原文中,海明威以代词指称大鱼时,总是用拟人化的人称代词he(他)及其变体(包括him和his)。海明威这么写的意图很明显,因为书中老人屡次将大鱼称为自己的“朋友”和“兄弟”。但是余光中、吴劳和张爱玲不约而同地将这个人称代词译成了“它”。这到底出于什么原因,实在是煞费思量。
总而言之,无论是最新出的译林版,市面上最畅销的译文版,还是绝版多年的今日世界版,都不是《老人与海》的理想译本。由于海明威在其爱达荷州寓所饮弹自尽的事情发生在1961年,按照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从2011年开始,国内的出版社可以不经海明威外国版权基金会的授权而名正言顺地翻译出版这位二十世纪文学大师的作品,我相信《老人与海》陆续还将有不同的新译本问世。多一种译本终归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读者多一个选择。普通读者唯一的希望也许是,新译者能够认真参考原有的译本,尽可能避免前人犯过的差错;又或者新译者不屑站在前辈的肩膀上,那么至少责任编辑应该负起这个责任。就拿余光中先生的译本来说,编辑要是在审稿的时候比照其他译本,诸如“平台上”、“糙米拌鱼”、“巨流”之类低级的错误肯定是可以避免的。倘使这个小小的希望能够成真,则庶几是那些将来看到新译本的读者之幸。■
最后更新 2013-01-05 09:34:24
发表于 《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杂文 创作
1991年,年满三十周岁的伊朗裔作家吉娜•B•那海出版了她的处女作《孔雀的哭泣》(Cry of the Peacock,Crown,1991),使得美国读者第一次能够通过小说了解波斯犹太人的历史和现状。
《孔雀的哭泣》(以下简称《孔雀》)的时间背景是以霍梅尼为领袖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之后不久的1982年,高龄一百一十六岁的女主角孔雀遭到革命卫队的逮捕。在孔雀等待审判期间,她自己和伊朗犹...
1991年,年满三十周岁的伊朗裔作家吉娜•B•那海出版了她的处女作《孔雀的哭泣》(Cry of the Peacock,Crown,1991),使得美国读者第一次能够通过小说了解波斯犹太人的历史和现状。
《孔雀的哭泣》(以下简称《孔雀》)的时间背景是以霍梅尼为领袖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之后不久的1982年,高龄一百一十六岁的女主角孔雀遭到革命卫队的逮捕。在孔雀等待审判期间,她自己和伊朗犹太人的故事,被吉娜•B•那海极具感染力的文笔编织成一张绚丽斑斓的波斯地毯,其上不但呈现了伊斯法罕的犹太人隔离区的风情,也描绘了孔雀自九岁开始与宫廷歌手所罗门的婚姻生活,更回溯到两百年之前的1796年,借由第三人称叙述了孔雀的高祖父母酿酒商约瑟夫和占卜师依斯特对后世的先见之明。
许多作家的文字风格和题材偏好从其处女作便露出了恒久不变的端倪,那海的情况也是如此。《孔雀》中的魔幻现实主义文风和伊朗犹太人题材,在作者后续的作品中再二再三地出现,尤其是在作者的第二部作品《信仰大道上的月光》(Moonlight on the Avenue of Faith,Harcourt,1999)中。
《信仰大道上的月光》(以下简称《月光》)和《孔雀》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也是发生在伊朗的犹太人隔离区的故事(尽管城市从伊斯法罕变成了德黑兰),也是以离经叛道的女人为主角,也是将个人、家族和种族的历史紧密地结合起来,也是大量地采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技巧。如果套用计算机软件的术语,我们可以把《月光》当作《孔雀》的升级版。
《月光》中的主角并不是“我”(莉莉)。莉莉只是个拥有全知视角的叙事者,她要讲述的是她母亲罗仙娜的故事。在小说的开头,曾经风情万种的罗仙娜已经命悬一线,“重达三百九十三磅,而且还在与日俱增”(《信仰大道上的月光》第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以下只注明页码)。莉莉告诉读者,这两种状态之间相隔十三年,“母亲离开时我只有五岁,回来时我已经十八岁了”(第4页)。由于罗仙娜病入膏肓,口不能言,于是莉莉的姨妈米丽亚姆“告诉了我发生在母亲身上的故事”(第4页)。
罗仙娜1938年出生于德黑兰的犹太人隔离区。罗仙娜的家族每一代都有女性成员离家出走,因而“被人另眼相看、鄙视唾弃”(第12页)。她的外婆碧碧对这样的污名深恶痛绝,所以守寡多年的她对罗仙娜的母亲淑莎严加管教,生怕悲惨的历史再度重演。淑莎谨守妇道,生下了六个子女,其中包括了米丽亚姆和罗仙娜。
罗仙娜出世时,犹太人隔离区出现了异常的天象,“太阳晚升起了十四个小时”,所以许多人认为她的诞生是个恶兆,尤其是她的外婆碧碧和她的母亲淑莎。淑莎亲眼见证了罗仙娜在成长过程中的造成的种种怪状(比如说睡觉时身边会出现羽毛和里海的味道)和带来的厄运(让家里人染上天花),决意亲手把她杀死,找了个机会把她推下屋顶。罗仙娜并没有摔死,而是第一次飞起来,魔幻地失踪了五个小时,然后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
罗仙娜的第二次飞翔是在二十八年之后的1971年。当时三十三岁的她已经度过了十年的女佣生涯(八岁那年被父母送到富婆亚历山大家当佣人)和十五年痛苦多过快乐的婚姻生活,不堪各种心灵和肉体束缚的罗仙娜狠心抛弃女儿莉莉和身为伊朗皇室后代的丈夫索拉,逃离了婆婆佛罗兰•克劳德的严密监管,神秘地出现在离她丈夫家“好几英里之外的卡哈伊河”(第161页)。
罗仙娜并没有获得她渴求的自由,而是沦落到土耳其边境的妓院出卖肉体,历尽千辛万苦脱离魔窟之后,立刻又陷入日常生活的艰辛,风华绝代最终被滥交和贫困折磨得“苍白瘦小、脸上布满皱纹,皮肤干燥,紧紧绷在尽是骨头的脸上……手干裂且黑”(第285页)。
失去母亲的莉莉紧接着又失去了父亲:索拉安排她独自前往美国求学。莉莉在异乡得到罗仙娜的朋友、亚历山大的女儿默西迪丝的资助,顺利地度过了孤独而平静的童年和少年时期。而在她的祖国伊朗,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那富可敌国的祖父铁木尔被逮捕,家产均被充公。但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三载之后的1978年,巴列维国王的统治被推翻,流亡海外的霍梅尼回国后主持了公民投票,废除君主制度,改国号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莉莉的父亲锒铛入狱,一代豪门终于烟消云散;反倒是她的几个姨妈和舅父顺利逃到了美国,最终得以和她团聚。
接下来的故事乏善可陈,米丽亚姆偶然获悉罗仙娜在土耳其出现,于是前往该国,为罗仙娜制造了进入美国的机会。走投无路、心怀愧疚的罗仙娜最终来到了美国,却病倒在街头,等莉莉见到她时,她业已生命垂危,出现了本书开头的一幕……
理解《月光》的关键是书中的两个紧密相关的意象:犹太人隔离区和罗仙娜的飞翔。
由于历史和宗教的原因,犹太人在两千年的大流散中,遭到了罄竹难书的剥削和迫害。在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世界,他们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土地,只能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过着如同过街老鼠般的生活。直到中世纪末期,犹太人没有固定聚居区的历史才告终结。1516年,以海上贸易而繁荣的威尼斯率先展示出海纳百川的胸怀,在城区设立了专供犹太人居住的隔离区,当年的威尼斯语称之为Ghetto。尽管如此,信奉正统天主教的威尼斯当局也不可能赋予这个根据《圣经》记载必须为耶稣之死负责的民族太多的权利;居住在隔离区的犹太人必须缴纳很高的赋税,每到天黑,隔离区的大门便会关闭,禁止犹太人外出活动。
自此之后,欧亚各地相继出现了规模不等的犹太人隔离区,但掌权的当局对它的管理大同小异。《月光》中的德黑兰犹太人隔离区并不例外,它有许多隔开犹太人居住区和外部世界的大门,比如为罗仙娜接生的紫娃的家就“位于贫民窟第七大门附近”(第20页;简体中文版不知何故把Ghetto翻译成它后来的派生义项“贫民窟”);直到二战将近结束的1943年,被盟军占领的伊朗才颁布了新法律,“允许犹太人搬出贫民窟去居住”(第27页)。
居住在隔离区中的犹太人即使循规蹈矩,也未必能够苟且偷生,尤其是在穆斯林世界。19世纪上半叶,伊拉克的巴格达和波斯(即今伊朗)的马什哈德都曾发生过犹太人遭到集体屠杀的惨案。这样的事情到20世纪仍然时有发生,摩洛哥、也门、利比亚、伊拉克等地均有犹太人冤死的例子。对于犹太人来说,历史和现实共同决定了隔离区不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所以逃出隔离区、拥有自己的土地、成为自由的国民是他们的集体梦想。
而对于犹太女性而言,逃出隔离区还有另外一层更为复杂的含义:除了遭到种族外部的社会隔离,她们还受到种族内部的男权束缚。这也是吉娜•B•那海在《月光》中所要重点描绘的主题。上文已经介绍过,罗仙娜的家族每一代都有女性成员离家出走,这种魔幻主义的传统始于该家族一位绰号“乌鸦”的女性。“乌鸦”的丈夫是一位拉比(也就是犹太教的法师),“拉比对妻子和女儿们严加看管。他把她们裹在一层又一层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黑布衣里,不准她们说话,纵有别的女性在场也不成,也从不告诉任何人她们姓甚名谁”(第10页)。经过多年的默默忍受之后,“乌鸦”终于发神经了,赤身裸体地在隔离区里边走边歌唱,来到了连接隔离区和德黑兰市区的大门处,“然后就消失在了赎罪日火辣辣的阳光里……”(第12页)。
那海用荒诞不经的魔幻现实主义描写来对犹太女性受到的双重压迫进行女性主义的控诉。在《月光》中,大多数女性要么充满了过度旺盛的性能量,比如热衷于和性无能的丈夫的侄儿偷情的达拉亚特;要么极度自私而且善于玩弄手段,比如为了嫁给富豪铁木尔而不惜费尽心机把自己伪造成德国人的佛罗兰•克劳德;要么两者兼备,比如通过勾引富人阿明而达到移居美国目标的默西迪丝。被那海委以主要控诉人重任的,则是书中的主角——能够飞翔的罗仙娜。
她的出生被视为不祥之兆,家里发生的倒霉事全都被认为是她引起的,年方五岁就遭到生母的谋害,只有靠超越现实的神秘力量才能逃生。罗仙娜的第一次飞翔使她摆脱了种族内部的家庭束缚,最终在八岁那年被父亲拉曼送往有钱人的情妇亚历山大家里当女佣。
在与亚历山大相依为命十年之后,罗仙娜逃出了犹太人隔离区,在德黑兰市区偶遇了前朝皇室的后代索拉,开始了她在犹太人社群之外的旅途。但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的罗仙娜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因为她和索拉的结合并非出于爱情,而是出于生活的无奈;更为悲哀的是,她真正爱的人竟然是索拉的父亲铁木尔。莉莉出世之后的某天夜里,罗仙娜和铁木尔发生了媾合,随后男权社会的各种禁忌在她周围变成逼仄的铜墙铁壁,令她喘不过气来。于是罗仙娜再次飞翔,利用魔幻主义的力量逃出了伊朗。
实际上,罗仙娜是全体犹太女性的化身。正如吉娜•B•那海通过米丽亚姆之口所说的,“早在罗仙娜为人妻为人母之前,早在她来到人世前,甚至被怀上前,就注定要离开了”(第4页)。作为叙事技巧,魔幻现实主义的特殊功能在于,它能够通过超越现实的隐喻意象来强化某种文化或社会的现实。在《月光》中,罗仙娜的飞翔所要强化的是:犹太女性遭到的束缚是如此之紧,乃至惟有借助超现实的力量才能摆脱。但是摆脱之后呢?也不意味着能够得到幸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那海是个悲观主义者,她奏响的是一曲伊斯兰世界的犹太女性悲歌,她给出逃之后的罗仙娜安排了凄惨的下场,并且不无悲哀地让米丽亚姆指出:“命运不过是残暴命运手中的器物,自由意志、自作主张都只是心灵的兴致所至,脆弱得经不起荒谬的生存现实的打击”(第4页)。
《月光》是不错的小说,甚至可以说是优秀的小说。但如果读者想通过阅读这本书,来加深对目前每天占据报纸国际新闻版面头条的伊朗总统大选纠纷的理解,那必定会大失所望。因为本书所描写的是伊朗犹太人的生活,而伊朗的人口主体是波斯族(51%)、阿塞拜疆族(24%)、吉拉克和马赞德兰族(8%)等民族,波斯犹太人和吉普赛人、哈扎拉人等十几个少数民族加起来,才占到伊朗总人口的1%。《月光》中确实有提及伊朗在20世纪的政治变迁,但它对这种社会过程的描写是维基百科式的,丝毫无助于读者理解穆萨维如何会从哈梅内伊的左臂右膀走到他的政见的对立面。
值得专门指出的是,近年来世界各地对伊斯兰世界的浓厚兴趣已经延伸到文学领域,应运而生的是许许多多描写中东地区的作品。这些作品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兜售异国风情为主、本质上和欧美文学传统血脉相连的作品,比如哈立德•侯塞尼那两部极其畅销的作品;一类是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独特的阿拉伯文学传统的作品,比如拉维•哈格的《德尼罗的游戏》(De Niro’s Game,Anasi Press,2006)、拉比•阿拉米丁的《讲古人》(Hakawati,Knopf,2008)和卡德尔•阿卜杜拉的《无字天书》(Spijkerschrift,De Geus,2000)。那海女士的这部《月光》属于前者。虽然出生在伊朗,但她的作品,无论是《月光》之前的《孔雀》,还是《月光》之后的《里海的雨》(Caspian Rain,MacAdam/Cage,2007),都没有显示出阿拉伯文学的痕迹,反倒有加西亚•马尔克斯和伊莎贝拉•阿连德的影子。
当然,吉娜•B•那海是个好作家,她的《月光》肯定不会让那些花了二十六块钱人民币的读者感到不值。至于出版方给她戴上的那顶高帽,“当代西方最具实力的小说作家”,若非虚伪的欺骗,便是真诚的无知,那海女士若是知道,恐怕会深深地感到难为情,请把它当成笑话吧。
最后更新 2012-09-25 20:35:40
发表于 《上海书评》
杂文 创作
1998年,全国高校招录新生的规模是一百零八万人;翌年是高校扩招元年,这个数字迅速地增长到一百五十三万人。此后几年,扩招愈演愈烈,到2009年,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多达六百二十九万人,足足是扩招第一年的四倍。随之而来的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加大:自从2003年首批扩招学生毕业以来,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不再是稀缺资源,找工作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乃至到了今年夏...
1998年,全国高校招录新生的规模是一百零八万人;翌年是高校扩招元年,这个数字迅速地增长到一百五十三万人。此后几年,扩招愈演愈烈,到2009年,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安排多达六百二十九万人,足足是扩招第一年的四倍。随之而来的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的加大:自从2003年首批扩招学生毕业以来,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不再是稀缺资源,找工作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乃至到了今年夏天,竟然传出令人瞠目结舌的“被就业”奇闻。
关于大学生就业难的解释有很多,有些归咎于高等教育水准的下降,有些认为新增岗位不足应该负责,有些呼吁大学生到农村和中西部落后地区去寻找机会,但这些解释采取的都是局外人的角度,很少有人关注找工作的过程是怎么样的,哪些因素关系到求职的成败,就业难将会给社会整体带来什么影响,更没有人提出如何才能避免被就业的建议。两本社会学著作有助于我们回答后面这四个问题。
在当代社会学界,尤其是经济社会学界,马克•格兰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发表于1973年的论文《弱关系的力量》和1985年的论文《经济行动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初探》对后来的劳动力市场研究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格致出版社去年底翻译出版的《找工作:关系人与职业生涯的研究》其实是《弱关系的力量》的扩充和进一步发挥。
在《弱关系的力量》中,格兰诺维特关注的是求职过程的起点:如何获得工作信息。格兰诺维特发现,由家人、好友构成的强关系在工作信息流动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很有限,反倒是那些长久没有来往的同学、前同事,或者只有数面之缘的人能够提供有用的求职线索。内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强关系的组成者的相似度高,他们之间信息的重复性也高,通过强关系传播的信息更可能限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弱关系中的信息传播由于经过较长的社会距离,因此能够使信息流行起来。
《找工作》继续分析了关系在求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格兰诺维特把求职方法分为四类:通过正式渠道(比如报纸上的招聘广告或者职业介绍所)找到的,通过个人关系找到的,直接向就业单位申请找到的,其他方法。格兰诺维特的抽样调查结果是这样的:“个人关系是寻找工作的主要方法。大约56%的被访者使用了这种方法;18.8%使用了正式的方法(9.9%使用了广告,8.9%使用了其他正式方法),18.8%使用了直接申请,6.7%属于混合类型(包括‘不确定’)。”(第7页)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求职者往往不知道哪里有合适的岗位,即使实际上有很多组织的空缺岗位找不到人来填补。对于雇主而言,有两个因素促使他们采用个人关系来招聘员工:第一,可以节省招聘成本,无须支付广告费用或者中间人(职业介绍所或者猎头)服务费;第二,可以更详细地了解应聘者的情况;当招聘的岗位很重要时,比如说是财务工作人员或者销售主管,雇主就更有可能使用这种方法。
在《找工作》的第二章,格兰诺维特对关系进行分类,他发现,在通过关系找到工作的人当中,通过强关系(亲朋好友)的只有31.4%,通过职场上培养的关系高达68.6%(第31页)。这也再次证明了“弱关系的力量”。
尽管格兰诺维特研究的是美国的情况,但也适用于中国。正如读者也许凭直觉就能猜到的,在这个人情大国,通过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比例更高:按照香港科技大学教授边燕杰对天津的研究,那些在1993年以后上班的受访员中,有高达85%是通过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实际上,国内其他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即使被许多媒体蔑称为盲流的民工,他们的流动也并不是那么盲目:许多民工往往是通过个人关系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后才开始流动。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关系在求职过程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一个人的个人关系越发达,他就越可能找到工作,甚至更容易找到满意的工作,就如格兰诺维特的统计结果表明的那样:通过正式渠道找到工作的人,只有30%对工作表示非常满意,而通过个人关系找到的,这个数字则高达54.2% (第9页)。
确定关系在求职过程中的作用之后,大学生就业难的情况就不难理解了:他们的非正式求职渠道是不完整的,大多数人只能依靠正式的求职渠道:参加招聘会、公务员考试和网上投递简历。各大城市的应届毕业生招聘会总是人满为患;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录职位是一万三千五百六十六个,而报考人数多达一百零五万,考录比为77.4:1;许多大学生通过招聘网站发送数十份、乃至上百份简历而得不到面试的机会。
这些问题的症结是,通过正式渠道找到工作的求职者比例在20%以下,相应地,劳动力市场上有80%的岗位供应处于不公开的状态。对于大学生来说,就算他们能够使用强关系,他们也只能得知80%的隐秘岗位信息中的31.4%,市场上依然有55%的岗位处于他们的了解之外。
从这个方面来讲,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扩招造成大学生过剩,因为尽管经过多年扩招,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总体人数基数过大,目前中国的高等教育普及率仅有6.5%,大学生远远没有到泛滥成灾的地步。
根据格兰诺维特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断出:同样是复旦大学的毕业生,上海生源的求职者比外地生源的求职者拥有更大的在上海找到工作的机会。原因很简单,本地生源可以利用父母和亲戚的社会关系,他们获知的岗位信息从理论上来讲要比外地生源多出125%。就全国范围内而言,城市生源的求职者比农村生源的求职者更容易找到工作,因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目标地往往是城市,而不是在后者拥有社会网络的农村。
更糟糕的情况是,农村生源的求职者在申请仅占全部岗位20%的公开岗位时,他们和城市生源的求职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往往也不是平等的。因为城市生源的学生更有可能在申请公开岗位的同时动用他们父母或亲戚拥有的社会关系,从而获得更大的被录用的机会。
由此来看,大学生就业难将给中国社会造成深远的影响:就整体而言,农村生源的毕业生和城市生源的毕业生将会由于路径依赖造成的分歧而在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上越离越远;当前农村和城市的鸿沟也将会因为这种求职过程的马太效应而被放大和加深。
最悲哀的是,由于大学生就业难是上述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因素造成的必然后果,除非国家恢复包分配的就业制度,否则就算高等教育水平提高再多,经济发展再快,每年新增岗位再多,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也将一直存在下去;大量农村生源的毕业生如果拒绝从事高强度的低薪工作,将很难摆脱被就业的命运。
就业难并非大学生才有的问题,也并非中国特有的问题,单纯依靠这种定量的经济社会学研究,我们无法理解更深层的原因。受过十六年教育的大学生,甚至受过十九年教育的研究生,为什么还会遭到无用的幽灵(the specter of uselessness)的纠缠?
无用的幽灵并非现代社会所特有,早在清朝乾隆年间,天才横溢的薄命诗人黄仲则就曾发出“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感叹。但是我们要弄清楚的是,黄仲则在这里使用了诗歌的夸张手法,清朝读书人即使确实“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也可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或者充当幕僚师爷找到工作。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惨遭无用的幽灵的折磨,才是现代社会特有的现象。
在《新资本主义的文化》(The Culture of New Capitalism)中,理查德•桑内特(Richard Sennett)探讨了无用的幽灵和现代教育机构所提倡的素质教育之间的关系。
桑内特认为,大量的岗位,尤其是制造业的岗位,从北方国家转移到南方国家,使得北方国家许多原来在传统产业供职的工人失去了工作。自动化生产造成的影响更加严重,机器生产能够在大量提高产能的情况下大批压缩人力岗位,最明显的例子是美国的钢铁业。从1982年到2002年,美国的钢铁产量从七千五百万吨上升到一亿零两百万吨,可是钢铁工人的数量却从二十八万九千人下降到七万四千人(第92页)。这两个因素共同使许多北方国家的人面临无用的困境。
全球的岗位迁移和真正的自动化生产都是特殊的例子,它们影响到的更多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具有全球普遍性的是现代社会对技能的界定。在古代,技能的有效期几乎是终生的,但它现在变得越来越短。据估计,电脑修理工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必须三次重新学习他们的技能;医生需要的次数是相同的。法律、科研和其他行业也遇到这种情况(第95页)。
除了技能本身寿命变短之外,现代企业选聘员工的标准也对此产生了影响。像微软、宝洁等现代企业,它们最看重的往往不是应聘者已经取得的成就(比如说大学课程成绩),而是“潜力”。甚至连普华永道、毕马威这样从事专业性极高的业务的企业,它们在招聘的时候也根本不看求职者是否懂得基本的会计原理。所谓的“潜力”,就是能够及时学习新的知识、解决不同问题、和各式人等相处的能力。桑内特指出,这些前沿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但它们的“道德的和示范性的力量被当成其他经济部门应该效仿的先进标准”(第10页)。
教育部门对这种情况的反应是越来越不重视培养实践技能,而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为学生提供日后灵活应变需要用到的知识基础。在桑内特看来,这种把实践技能排除在才华的定义之外的做法是极其肤浅的,它使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现代人丧失了匠人精神。
匠人精神,在桑内特的定义中,是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把事情做好的欲望(第194页)。一个有匠人精神的木匠会专注于把正在制作的家具做得尽善尽美,即使这么做影响到他的收入。一个有匠人精神的学生会精益求精地把他或她的专业知识学好,而不是浅尝辄止。素质教育理念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往往缺乏实践的技能: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公文,新闻系的学生无法独立完成采访,社会学系的学生不懂如何编制问卷,建筑系的学生看不懂复杂的设计图纸,会计系的学生做不了财务报表,诸如此类的情况屡见不鲜。
这种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是毫无特点、毫无专长的千人一面的毕业生;即使他们真的获得了所谓的素质,拥有了所谓的能力,一旦毕业之后,他们也必将遇到无用的幽灵。因为正如桑内特指出的,普华永道、德勤、思科、高盛等前沿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们所提供的职位即使全部是公开的职位,数量也极其有限。所有专业的人都去申请那些不限专业的岗位,结果自然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掉下河的永远是多数。而现代社会大多数组织需要的依然是有一技之长的求职者。不懂制作财务报表的大学生也许有机会进入毕马威,但绝对没有机会进入一个需要专职会计的小型企业。
现在可以来谈谈大学生如何避免被就业了。自从世袭制度在人类社会消失以来,人们一直拥有一个错误的观念,那就是认为先天的聪明才智比后天获取的资源更重要,生理的优秀比社会的优势更值得推崇和令人尊重。在大学里,领奖学金的永远是成绩最好、拥有最多科研成果的学生,而不是参加最多社会活动、拥有最多社会关系的学生。但正如格兰诺维特的《找工作》向我们展示的,如果你不打算毕业后继续深造,而是想要走出象牙塔,那么你的成绩越好、社会活动越少,毕业后得到合适工作的概率就越低。
我想说的并不是当今的大学生都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参加社团和做兼职上,而是社会关系也是一种才能,而且在找工作的时候,它发挥的作用并不比知识的才能小。
当然,正如桑内特的《新资本主义的文化》所指出的,如果你缺乏真正的一技之长,那么即使知道了哪里在招聘,你也未必能够被录用;就算被录用,你也未必能长久保住这份工作。要甩开无用的幽灵,摆脱被就业的悲惨命运,最重要的还是拥有匠人精神,专注地、持续地掌握一门技艺(可以不必和所学的专业有关)。在提倡所谓素质教育的高等学校每年培养大批——说难听点——无用废物的今天,一技傍身(无论是精通某门计算机语言还是图书编目技巧)能让你永远不会为找工作发愁。
最后更新 2012-09-02 00:18:14
发表于 《私家历史·第2辑》
散文 创作
小时候,大约是上小学三四年级吧,因为身患痼疾,每隔一段时间,父母总要带我去府城的时钟楼看病。所谓府城,是早年潮州周边乡下人对其城区的尊称:自明洪武二年(1369年)置潮州府以降,那里一直是粤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数百年的历史记忆深入人心,哪怕1949年后潮州变成粤东行署辖下的潮安县,人们还是习惯敬畏地称之为府城。而时钟楼,其实就是潮安人民医院,它占据了原先供...
小时候,大约是上小学三四年级吧,因为身患痼疾,每隔一段时间,父母总要带我去府城的时钟楼看病。所谓府城,是早年潮州周边乡下人对其城区的尊称:自明洪武二年(1369年)置潮州府以降,那里一直是粤东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数百年的历史记忆深入人心,哪怕1949年后潮州变成粤东行署辖下的潮安县,人们还是习惯敬畏地称之为府城。而时钟楼,其实就是潮安人民医院,它占据了原先供奉圣母玛利亚的天主教堂。始建于1885年的天主教堂本有高达七层的钟楼,文革期间被以“破四旧”的名义拆除,但时钟楼这个俗称却保留了下来,并由医院继承。
我家所在的小镇属揭阳县,和潮州隔着枫江,距府城只有十六公里。然而那是一个乡下小孩热衷于冲到马路中央猛嗅刚驶过汽车的尾气并觉得奇香无比的年代,要到府城去,若非骑自行车,便只能到设在省道1930线边上的小站,拦住自揭阳县城开往府城的班车——似乎是每天早、中、晚三班,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去的那天吃过早饭之后,父母会带我去等车。
或许是父母把时间掐得很准,又或许是幼小的我没有时间概念,反正每次等不多久,就能看到在两条由苦楝树、木棉树、凤凰树等交错组成的绿线之间,那辆班车沿着黑色的乌油路面,远远地自西向东慢慢驶来。班车照例是坐不满的,三座一排的铁架塑胶垫座椅,父母和我坐下正好,而我喜欢靠窗的位子。茂盛的树木、翠绿的稻田、偶尔的耕牛、稀疏的房屋迅速地进入玻璃窗,又迅速地退出。这些景观,和我从小成长的环境当然并无二致。然而当它们在班车之外流动起来,却让我觉得新奇而振奋。
依次路过有许多陶窑错落的凤塘和枫溪,班车会停在西河路的西车站。下车后当然是先去环城西路的时钟楼医院,但说来奇怪,看病是我去府城的主要目的,可是二十几年后的今天,我对反复多次的求诊过程的记忆竟然消磨殆尽,反倒是西湖公园门外美味可口的牛肉粿条、开元寺内面目狰狞的四大金刚和湘子桥上漆黑光亮的鉎牛,如同锚定在码头的小舟,任凭岁月长河的冲刷而岿然不动。
多次求医问药而病情毫无改善之后,我逐渐学会了如何与那种慢性病和平相处,父母也放弃徒劳的时钟楼之旅。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再也没有踏足那于幼年的我而言象征着古迹名胜和现代文明的府城,但是拜乡土教材之赐,潮州这个概念,在我脑海中居然日益丰富形象起来。
我从乡土教材和其他书籍上学到,潮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隋文帝开皇十一年(591年)改义安县为潮州,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成潮阳郡,但不久之后的乾元元年(758年)又改回潮州,并沿用至今;潮州历史上最显赫的人物是韩昌黎,最驰名的物产是陶瓷,最独特的风俗是工夫茶。我还了解到,开元寺的香火已经延续了千余年,湘子桥是韩愈的侄子、也就是八仙过海中的韩湘子修建的,和赵州桥、洛阳桥、卢沟桥并称为中国四大名桥,以及其他许多令教材编写者引以为豪的东西。
等到上中学,我每年会去一两次潮州——“府城”这个称谓已经渐渐消失了。动因不是去看医生,而是去探望我的兄长:二哥在潮州一家汽车修配厂上班,三哥有段时间也在某家服装厂打工。那时两车道的乌油路变成四车道的水泥路,两旁生长多年的树木早已被连根拔起,而国营的班车也停开了,取而代之的是私人开的中巴:从早上六七点到夜幕降临,数不清有多少班,总之随时都有车坐,可是未必有空位,有时只能站着。
其时我已颇读了几本书,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岁,每次到潮州去,自不免要造作地装出几分怀古思幽的情怀。到湘子桥东的韩文公祠去,会刻意想起韩愈自长安至潮州途中的诗作,试图感受他的心境。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惹得宪宗龙颜大怒,将其贬为潮州刺史。自刑部侍郎的高位被谪为离长安万里之遥的蕞尔小吏,昌黎先生自然是不痛快的;他既留恋原来的生活,也对未知的潮州充满恐惧,一路上怨言不绝:“潮阳南去倍长沙,恋阙那堪又忆家。心讶愁来惟贮火,眼知别后自添花”(《次邓州界》)、“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不觉离家已五千,仍将衰病入泷船。潮阳未到吾能说,海气昏昏水拍天”(《题临泷寺》)。而登临金山北阁,则以为郑兰枝的题诗实在不配题在如此雄壮的山麓:北阁西倚金山,基座是壁立千仞的明代城墙;东望韩江,放眼有不舍昼夜的浩浩洪流。时至今日,我闭目遐思,仍能清楚地记得当年伫立其上,看着远处巍峨的凤凰山,近处秀丽的笔架峰,以及清澈的江水,往来的舟船,心底浩然而生的那种超脱爽朗的感觉。郑兰枝的诗格局既小,层次又乱,末尾两句“梵宫自是长明镜,照彻韩潮万象澄”更难逃挂脚韵之讥。
我最喜欢去的,是湘子桥。湘子桥当然不是韩湘子修的,它又名广济桥,始建于宋乾道七年(1171年),最初东段叫“济川桥”,西段为“丁公桥”,明宣德十年(1435年)更名“广济”。由于韩江宽达五百余米,水位既深,水流又急,当年没有水泥混凝土,更无沉箱技术,修成单纯的梁桥或拱桥几乎是不可能的。古代那些无名工匠用一个貌似简单的天才构想弥补了施工技术和材料的缺陷:两岸水浅之处立桥墩,渐次向江心靠拢,水流湍急处则以铁链锁住十八艘横放的梭船,梭船之间铺设木板,以浮桥的形式连通东西两端的拱桥。在中国的桥梁史上,集梁桥、拱桥和浮桥三种形态为一体的桥梁,只有这一座。
但我喜欢它,却并非由于这个原因。1958年,为了便于车辆通行,潮安县政府将江心的浮桥改为钢梁桥,我当初见到它时,那令它名载史册的特点早已不复存在,况且这种需要许多阅历和知识才能辨认的惊人之处,也并非一个乡下少年所能欣赏。我喜欢它,是因为桥的两边总是排满了各种各样的小摊,卖水果的、卖草药的、卖衣服的、卖小吃的、卖杂货的,甚至还有卖旧书的,各得其所,和熙熙攘攘的往来行人车辆一起,热热闹闹地上演一出伴随着小贩的吆喝、顾客的还价、单车的铃声、汽车的喇叭、江船的马达等乐章的市廛胜景。在久居闹市且已“屏除丝竹入中年”的如今,我对这种市井的喧嚣自是敬而远之,但那时却是觉得新奇至极,急切地东张西望,生怕漏掉了什么好玩的东西。
湘子桥西广济门内的东门街、下水门街、开元路、太平路也因此而拥有极大的吸引力。那一带是潮州旧城的核心区域,集中了众多的商铺和食肆。开元寺附近密集的香烛店和素菜馆我不感兴趣,各种日用篾器、工夫茶具我也不关心,那些色泽金黄的腐乳饼、香气扑鼻的蚝仔酪却能让我垂涎欲滴。东门街和太平路多的是饭店,肠粉、春饼、粿汁、油锥、韭菜粿、鼠壳粿……无不是令人食指大动的美味。可惜当年我只是个穷学生,囊中没有大快朵颐的充实,顶多只能花三五块钱,吃一份蚝仔酪解馋。
高考之后,我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故乡,去广州念大学。起初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去,竟然会使“潮州”变成我的身份认同的标签。学校里的同学自动分为两类:外省的,本省的。而本省的又分为三个小类:说广府话的,说客家话的,说潮州话(或者潮汕话)的。当我在家乡的时候,一条宽不足三百米的枫江就足以将潮州和揭阳清楚地分开;但是到了广州,没有人在意我家离潮州旧城有十六公里之遥,也没有人在意潮汕地区是由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级市组成。反正你原本说的是潮州话,你的身份属性就是潮汕人。于是在广州的四年,我慢慢把潮州纳入了家乡的范围——这意味着它不再是一个代表城市文明的异域。
但它先前在我心里崇高的形象却渐渐变得低微。我每年寒暑假回家,也还去潮州,动因跟先前相同,去探望我的兄长:二哥还在那里工作,三哥虽然离开了,和我同年高考的四哥却上了韩文公祠隔壁的韩山师范学院。和潮州相比,广州显然是更合格的现代城市文明代表。我记得上大学后第一次去潮州,竟然讶异于它的衰落和破败:街道太过狭小,有些路面铺着的居然还是青得发亮的石板;旧城区的房子显得太矮,而且颇有年久失修的颓唐迹象;沿江的明代城墙崩塌之处甚多,显见保护不力;而最讨厌的是蹲守在各处景点门外的车夫,遇到游客会尾随不休,纠缠着游客坐他们的三轮车……
我不知道,在通往现代文明的路上,是我走得太快,还是潮州走得太慢。我只知道,它已经变成了我的成长背景,帮助我在更广阔的世界中定义我自己。
也就是说,虽然作为物质文明的潮州不再是我向往的对象,但作为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的潮州是我认同的。大学毕业后,我就食沪上,近十年来,时常在旅途上奔波,见闻固然不能算广博,但所踏足的地方,却遍及大半个中国。我曾在初春的丽江眺望披着金色斜晖的皑皑的玉龙雪山,在盛夏的漠河凝视凌晨三点日出的清冽的黑龙江,在深秋的西安注目耸立千年的雄伟的大雁塔,在严冬的上海看见光影斑驳的安静的巨鹿路。于这些舟车劳顿中,我慢慢理解到,旅行的意义其实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流动,而在于这些流动反复地证实,走过再多的路途,见过再多的风景,最让你感到安全和温暖的,依然是最初的故乡。
我早已习惯每天和我太太喝上几巡工夫茶,时常惦念白粥咸菜鱼饭和薄壳米的早餐,偶尔哼起潮剧《彩楼记》中优美的唱段,披阅古代诗词时遇到佳句会情不自禁地用潮州话念出来。这些日常生活的琐碎点滴,无不证明我从头到脚都是正宗的潮州人。但对于那个地理意义上的潮州,那个儿时的府城,我中间却有许多年没去过,主要是由于我终年漂泊在外、“还家反似寄,数日又长征”的缘故。
今年春天,那相随二十几年的顽疾终于恶化到我再也不想忍受;我决定听从医生的建议,通过开刀来彻底摆脱它。由于听说手术后有一段时间不能坐飞机,所以我赶在手术之前,先回了一趟家。因为想起童年到府城求医的往事,我在回家之前已计划好再去潮州看看。原本没有想到的是,这次旧地重游,竟然让我对潮州的印象大为改观。
从我家去潮州,四车道的水泥路已经变成双向六车道的沥青路——如同“府城”被遗忘那样,“乌油”这个词似乎太土,已经没什么人提起。沥青路的中央是一列起到隔离作用的花圃,种满了大头榕和应季的花卉;两旁也新植了各种行道树,虽然小,但总让人看到树荫有可能再像多年前那样茂密的希望。私人中巴仿佛呼应这些年的国进民退,是彻底停开了;政府运营的班车再度兴旺起来,每小时一班,都是配备豪华皮座椅的空调车。但我无缘体会这种公共交通的便利:毕业后一直在中学任教的四哥执意要开车载我和母亲去。
潮州的变化也很大,沿江的城墙是彻底整修过了,原本城墙下面乱七八糟的棚屋、大排档等等变成了绿地。湘子桥也拆掉重建,依照清代古城图中的样式修旧如旧:两边桥墩上盖起了亭阁,江心恢复了十八梭船和木板组成的浮桥,那只雍正二年(1724年)铸成的鉎牛依旧镇在浮桥的西端。或许是因为门票毫无道理地高达五十元之故,我们去那天桥上游人很少,走在其上完全没有当年那种热闹的生活气息。但这种宁静的氛围有助于游客将注意力集中在周边的景色上,东边是秀丽的笔架峰和庄严的韩文公祠,南边可见到近处江心的凤凰洲和远处有龙湫宝塔美称的涸溪塔,西边是肃穆的城墙和广济门,北边是恒古不变的凤凰山和浩汤而下的韩江水,处身其间,很容易有置身于另一时空的恍惚。
更大的变化出现在太平路。据清代乾隆年间撰修的《潮州府志•卷八》记载,太平路上曾有四十七座旌表历代潮籍官员文人的牌坊,到1950年剩下十九座。次年“百岁乡宾”坊因失修倒塌,压死一名邮政工人;当时政府为了安全起见,将未倒的十八座全部拆除。2007年,潮州当局决定重现太平路的旧貌,于是整饬沿路商铺,使其恢复原有的明清风格,并重建见诸史书的四十七座牌坊。这些牌坊沿着不长的太平路一字排开,蔚为壮观,也显示潮州历来是人文鼎盛之地。韩愈治潮八月,其间驱赶为患百姓的鳄鱼,整顿久已荒废的州学,造福潮州甚多。有宋一代,潮州举人考中进士的有一百七十二人,而明代也达到一百六十人之多。那些刻着众多谀词的“状元坊”、“圣朝使相坊”、“四进士坊”、“三世尚书坊”现在当然没有道德上的优越,但作为历史的见证,它们和周边的屋宇相得益彰地营造出一种极其逼真的历史氛围,是值得去感受的。
也有没变的地方,比如开元寺,里面的香火一如既往地旺盛,两棵菩提树的繁茂也与昔日无二。从开元路到上西平路折右向北,沿路以精美绝伦的潮州木雕著名的己略黄公祠、保存了明初殿堂建筑原貌的学宫、堪称潮州民居模板的宋代许驸马府,无不是十余年前萧条的模样。但这些年来,我见过太多过度开发的名胜古迹,竟觉得这样的萧条或许才是它们本来应有的韵味。
这夜深人静的时分,回顾完我个人对潮州的情感纠葛之后,我竟不知如何收笔。思绪纷飞间,我忽然怀疑起自己因新近的游历而对潮州产生的好感来。我不知道下次再去,会有什么新的感想。但这或者正是潮州的魅力所在,因为一个值得重游的地方,必定要有新的感受带给旅人——是的,旅人,这是我这类颠沛者的命运:哪怕回到故乡,也无非是过客。但我释然,在历史的长河中,每个人都是过客,没有人能够永远地停留在一个地方。
2011-5-24 凌晨1点53分
最后更新 2012-08-27 20: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