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税知多少?】-3-必备干货知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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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默说职场】Q群(237173226)社保个税答疑会活动成果【社保个税知多少?】-1-社保问答篇和【社保个税知多少?】-2-个税问答篇后,【默说职场】社保个税线下活动成果《【社保个税知多少?】-3-必备干货知识篇》亦在此与大家分享!感谢阳阳的讲解,橙子的整理!
与线上答疑会成果分享不同,线下活动成果为纯干货晾晒,所以在您阅读过前两篇的问答,对社保个税的应用有一定了解后,阅读此篇您可以简单明了并系统了解到法律法规对于社保和个税的规定。闲话少说,大家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费概念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2、社会保险费的内容:
2.1 基本养老保险费
2.1.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
2.1.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 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2.1.3、费率和计费依据
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社保计费基数:计费基数新老员工不一样,北京每年4月会进行社会保险金基数的采集,老员工是上一年1-12月工资的平均数,新员工的保险基数是当月工资或上月工资。北京目前最低的保险金基数是2089元,工资不足2089元的,一律都以2089元为基数进行保险金的缴纳。
2.1.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具体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制定和解释。
2.2 失业保险费
2.2.1、失业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2.2、失业保险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2.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2%,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
2.2.4、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的领取,这要看劳动部门给办的是哪个银行的卡,什么银行的卡到什么银行去领。
2.3 基本医疗保险费
2.3.1、基本医疗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2.3.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2.3.3、费率和计费依据
单位缴费的费率在6%左右,职工个人的费率为2%。 企业缴费部分的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个人缴费的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
2.3.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注:如果你停交医疗保险金,也是停交的次月你就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4 工伤保险费
2.4.1、工伤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4.2、工伤保险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
2.4.3、费率和计费依据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立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立若干费率档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2.4.4、工伤保险金的使用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职工因工致残的,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5 生育保险费(男女都要上)
2.5.1、生育保险费纳费人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2.5.2、生育保险缴费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
2.5.3、费率和计费依据
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
2.5.4、生育保险基金使用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领取下列生育保险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因生育直接引发感染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男方护理假工资。
2.6 住房公积金
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8%
例:某公司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是按照高的基数交的,这样的好处在于:对公司,可以帮助公司避税;对员工,有利于买房时使用公积金。
3、【实例】:
3.1如果个人自己放弃社保,且体现在劳动合同中,在维权过程中是否不能以劳动合同为维权依据?
A:在民法范畴里,民事主体的双方签订的合同需要在法律范畴内方可生效。如果个人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放弃社保,但是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事实是成立的,在维权过程中,劳动合同中关于放弃社保的条款(对企业)是无效的,其它条款仍是有效的,可以作为追溯法律责任的依据。
3.2 目前大多数公司是最低标准的基数来缴纳社保的,如果是公司,最好不要和个人签类似“不缴纳社保,补偿现金”条款的合同,如果是个人,为了便于维权,可将公司每个月给你的工资及补贴总额记录存档,日后有纠纷的话,可作为证据。
3.3能否通过试用期、实习期的方式不缴纳社保?
A:目前试用期员工也是需要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实习期员工由于没有毕业,所以这一部分比较放松。
4、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比例:
关于基本社保费和公积金的缴纳,是人社部规定的标准,每个地区根据地区的情况做相应的变动出台的,缴纳社保的比例每个地区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也是做了相应的调整。
下面给出北京市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比例表供大家参考(如有不符,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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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的介绍
1、个人所得税税基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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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利费
2.1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2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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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本文所有参考内容,皆为【默说职场】嘉宾提供的个人指导性意见,具体情况请以当地人社局和税务局的政策和信息为准。
针对本文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指正,谢谢!
【默说职场】“社保个税知多少“活动成果展示:
【社保个税知多少?】-1-社保问答篇
【社保个税知多少?】-2-个税问答篇
【社保个税知多少?】-3-必备干货知识篇
至此,感谢所有参与到【默说职场】“社保个税知多少”活动中来的朋友们!愿我们一起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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