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泽克:撤销事件

非文学 译作
何磊 发表于:
生产(第12辑):事件哲学

人们常将德语里的rückgängig machen翻译成“废除”“取消”或“解除”,但这一短语还有一个更为确切的含义:回溯式地撤销某件事情,使之如同从未发生过一般。要想更清楚地理解这一含义,我们只需将莫扎特(W. A. Mozart)的《费加罗的婚姻》(The Marriage of Figaro)与罗西尼(Rossini)的同类剧目进行一番对比。在莫扎特的歌剧中,博马舍(Beaumarchais)极具政治解放潜能的剧作顶住了当局审查的压力——比如在《费加罗》剧终,伯爵向自己的仆从屈膝求饶。又如在《唐璜》(Don Giovanni)第一幕终曲,众人发出了“自由万岁!”的呐喊。相形之下,罗西尼的《塞维利亚的理发师》(Barber of Seville)同样成果斐然:罗氏选取了象征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精神的剧作,却完全抛弃了其中的政治意涵,将其改造成了纯粹的喜歌剧。难怪罗西尼创作的黄金年代是1815~1830年:在那个反动的年代,欧洲列强妄图彻底抹杀(Ungeschehenmachen)此前的革命岁月,使其成为从未发生过的乌有事件。而这正是罗西尼喜剧的目的:复活革命之前的纯真岁月。但罗西尼并没有对新世界表现出任何仇视或反抗,只是在他笔下,1789~1815年间的岁月仿佛从未存在过。1830年后,罗氏几乎完全隐退,过上了锦衣玉食的闲适生活。如此看来,罗西尼的归隐可谓明智之举,也是唯一合乎情理的选择,唯有让·西贝柳斯(Jean Sibelius)的隐退可与之媲美。 法国大革命是现代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在此之后“一切都变了”。果真如此,我们就应当追问:是不是每一个事件都有可能遭到“撤销”或者“去事件化”(dis-eventalization)?“我明白,只是……”(Je sais bien, mais quand même)之类的习语表达了主体面对真相时的矛盾态度:人们知道真相,只是不愿接受事实。比如:“我知道儿子杀了人,只是不敢相信!”不难想见,面对事件,人们也会有类似的纠结:“我很清楚没有事件发生,一切都在照常运转。但是,也许,没准,或许……(我觉得)的确发生了什么。”更有意思的问题是:事件有没有可能遭到并非直接而是回溯式的否认?假如某一社会完全实现了诸如自由、平等、民主权利之类的现代理念,假如这一社会以向全体成员提供教育及基本医疗保障为己任,假如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在这个社会只是毫无道理的荒唐偏见,那么,种族主义之类的观念就会成为不值一驳的臆想。因为,只要有人公开鼓吹种族主义,人们就会将其视为荒唐可笑的异类。但是长此以往,尽管这一社会表面上仍然遵循着上述基本理念,这些理念本身却会逐渐丧失意义。在当代欧洲,匈牙利右翼总理欧尔班·维克托(Viktor Orbán)就是典型的例子,此君在2012年夏天表示:中欧国家必须建立新型经济体系,
但愿蒙上帝庇佑,吾等无须抛弃民主而另觅政治体制,推行民主只是为了经济。……合作事关强制,与意愿无关。或许有人(如北欧各国)对此无法苟同,但于我等半亚半欧血统之底层民族而言,唯有强制方能带来团结。【注1】
匈牙利老一辈异见分子的所作所为同样体现了上述发言的反讽之处:1956年,苏联军队入侵布达佩斯镇压反共骚乱,困境中的匈牙利领导阶层不断向西方求救:“我们在此保卫着欧洲!”(抵抗的对象当然是亚细亚共产主义者)。如今苏式共产主义已然崩溃,匈牙利基督教保守派当局又有了新的敌人:当代西方所代表的多元文化消费主义自由民主政治。不唯如此,他们还鼓吹更为有机的新型社群主义秩序,试图以此取代过去20年来“混乱不堪”的自由民主体制。这简直与当年的法西斯如出一辙,他们鼓噪着“财阀集团与布尔什维克的沆瀣一气”,将(前苏联)共产主义者与“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派视作同一敌营的两类祸端。正因如此,难怪欧尔班及其盟友会对中国的“亚洲特色资本主义”大加赞赏,并将所谓“亚洲”威权政治视作应对前苏联共产主义威胁的法宝。不难想见,一旦欧盟不断地对欧尔班政府施压,他们就会向中国求救:“我们在此保卫着亚洲!” 匈牙利只是全球“去事件化”进程中的小插曲,但“去事件化”进程却着实威胁到了人类解放成就的根基。让我们将目光转向西方世界的另一端:美国特工凭借酷刑手段获取了本·拉登藏匿地点的情报,继而将其定向清除,导演凯瑟琳·毕格罗(Kathryn Bigelow)的电影《猎杀本·拉登》(Zero Dark Thirty)就逼真地刻画了美军的酷刑。在写给《洛杉矶时报》(Los Angeles Times)的一封信中,毕格罗为自己的电影辩护道:“艺术工作者都清楚,刻画某种行为并不意味着支持它。否则,没有画家还敢描绘血腥场景,没有作家还敢写作这些内容,更没有电影导演愿意揭露时弊了。”【注2】果真如此?我们无须进行抽象的道德说教,我们也十分清楚当前反恐形势紧迫空前,但是,酷刑行为是如此骇人听闻,而中立地描述这一行为(也就是中和淡化其骇人听闻的部分)本身就是一种认可——难道我们不该点明这一事实吗? 更确切地说,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描述酷刑?既然这一题材如此敏感,那么影片里的中立姿态无疑都是故作客观,因为我们总能从中发现特定的立场倾向。假如有一部关于大屠杀的纪录片,导演采用了某种超然的视角,将大屠杀描绘成一套工业流程,冷漠地刻画起一系列技术问题:运输囚犯、尸体处理、防范死囚进入毒气室时的恐慌等等,这样的电影要么反映了拍摄者对此类题材的变态痴迷,要么就是利用令人作呕的中立态度,在观众群体中激发恐惧。那么,毕格罗的纪录片又属于何种情况呢?毫无疑问,她支持的是酷刑正常化。女主角玛雅(Maya)第一次看见水刑场面时感到些许震惊,但很快就适应了这一切。后来,影片中的她冷酷地威胁着一位阿拉伯高官:“你要是不开口,我们就把你交给以色列人了。”玛雅执着地追踪着本·拉登,这一狂热抵消了所有的愧疚。更可怕的是玛雅的搭档,一个留着胡子的年轻特工,在审讯前后判若两人:当受刑者的心理防线崩溃后,他会立即从施虐机器变成和善的人,说说笑笑地帮犯人点烟。更令人不安的是,后来他又从胡子拉碴、身着牛仔裤的虐囚者变成了衣冠楚楚的华盛顿官员。这真是最纯粹、最彻底的酷刑正常化逻辑:酷刑只会造成些许不适,它伤害的主要是脆弱的心灵,而不是人们的伦理,但无论如何,为了完成任务,还是必须这么做。酷刑主要会伤害到人们敏感的神经,这一认识让《猎杀本·拉登》不同于粗制滥造的右翼宣传片。这是因为,影片将人心层面的复杂纠结展现得非常清楚,让心怀善意的自由派也能够心安理得地观赏影片。正因如此,《猎杀本·拉登》比《24小时》(24)更为恶劣,至少在《24小时》的剧终,主角杰克·鲍尔(Jack Bauer)情感崩溃了。【注3】 我们大可抛弃那些关于“水刑算不算酷刑”的无谓争论:若非施加痛苦、造成恐惧,水刑何以能让顽固的恐怖主义嫌犯老实招供?至于运用“强化审讯手段”(enhanced interrogation technique)代替“酷刑”的说法,则不过是政治正确的伎俩罢了:如同“残疾”(disabled)改成了“身体不便”(physically challenged)一样,“酷刑”摇身一变成了“强化审讯手段”——据此逻辑,“强暴”(rape)恐怕也得改称“强化引诱手段”(enhanced seduction technique)。为避免受害者遭受“酷刑”标签带来的符号暴力,政治正确原则对公共话语大加粉饰。但问题关键恰恰在于,酷刑是国家施加的暴行,而政治正确伎俩却让它成了大众可以接受的事物。所以,上述两种现象正是同一暴行的一体两面。 关于这部影片,最可耻的辩护说辞莫过于:毕格罗摒弃了蹩脚的道德煽情,冷静地呈现了反恐斗争的严峻现实,为观众提出了尖锐的问题,促使人们进行深入思索。更有甚者,还有些评论家鼓噪道:毕格罗“解构”了关于女性的刻板印象——我们在玛雅身上看不到任何情欲倾向或多愁善感,她像爷们儿一样忠于职守、坚忍不拔。但我们的看法却是:恰恰是在面对酷刑之类的问题是,我们不该“思索”过头。不妨再拿强奸做一类比:假设有部电影要用同样的中立手法呈现强暴场面,还要让大家摒弃蹩脚的道德感伤,思索强奸行为当中包含的人性纠结,人们又该做何感想?本能告诉我们,这种做法简直大错特错:我希望在我们的社会中,强暴就是无法容忍的暴行,为强暴辩护就是匪夷所思、愚不可及的举动;我不希望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还要为强暴来辩护。面对酷刑问题也是同理:当人们对酷刑感到深恶痛绝时,当它成为人们眼中无可辩驳的恶行时,这种“固执”恰恰说明了伦理道德的进步。 那么,怎样看待针对酷刑问题的“现实主义”辩护呢?在这些人看来,酷刑古而有之,以前的情况甚至更加严重,所以,何不公开讨论这个问题呢?这一思维恰恰正是问题所在:如果酷刑问题由来已久,为什么掌权者偏偏到现在才开始公开讨论它?目的只有一个:使之正常化,换言之,降低人们的道德标准。酷刑有助于拯救他人生命?可能吧,但它首先肯定会泯灭良知。对此,最下作的辩护方式莫过于:为拯救同胞生命,真英雄不惜背叛自己的灵魂。《猎杀本·拉登》中的酷刑正常化问题标志着我们即将堕入的道德真空。如果仍有疑虑,不妨想象二三十年前某部好莱坞大片中出现类似酷刑场景的可能——结果一定是匪夷所思。 下面的例子更加不堪,时至今日,它仍然让人深感匪夷所思。2012年特柳赖德(Telluride)电影节上首映了一部名为《杀戮演绎》(The Act of Killing)的纪录片(哥本哈根“最终剪辑”电影公司出品),导演是约书亚·奥本海默(Joshua Oppenheimer)和克丽丝汀·辛娜(Christine Cynn)。这部纪录片于2007年拍摄于印度尼西亚的棉兰(Melan),以极度乖张的视角审视了全球资本主义的伦理困境。该片记录了一次极为肮脏的历史事件,主人公是安瓦尔·冈戈(Anwar Congo)及其同伙。这些人如今有不少已经成为衣冠楚楚的政治人物,以前不过是一伙暴徒,在1965~1966年之际的清洗事件中充当了奸淫掳掠的马前卒。那次事件夺去了250万所谓“共产党同路人”的生命,其中大部分是当地华人,而《杀戮演绎》讲述的正是“杀人魔王所向披靡、重建社会”的故事。杀戮之后,胜利者并没有让暴行成为难以启齿的秘密、有待洗清的罪恶,相反,他们恬不知耻地炫耀着令人发指的屠杀细节:怎么用铁丝勒人致死、怎么割喉、怎样强奸最痛快……2007年10月,印度尼西亚国家电视台专门为安瓦尔一伙人录制了一期访谈节目。安瓦尔在节目中表示,当年的“壮举”深受黑帮电影启发。话音刚落,满面春风的主持人便鼓噪道:“太棒了!请大家向安瓦尔·冈戈致以热烈的掌声!”随后主持人又问安瓦尔,是否害怕受害者家属报复。安瓦尔则不屑地表示:“他们不敢。谁敢出头,我们就灭了谁!”同伙立即插话道:“我们会把他们都灭掉!”说罢,观众席中一片沸腾。若非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这一幕竟是真的。 但是,《杀戮演绎》真正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杀人者“杀人时在想些什么”?【注4】换言之,究竟是何种保护屏障,让暴徒对自己的暴行视而不见?答案很明显,避免道德危机的保护屏障就是电影银幕:他们的行为不过是在模仿电影原型,这样的想法让现实事件成为了暴徒心中的电影虚构。安瓦尔一伙发迹于倒卖电影票的黑市帮派,身为好莱坞的崇拜者,他们模仿着好莱坞电影里的黑帮、牛仔甚至音乐剧舞蹈演员,在屠杀大戏中尽情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有个关于耶稣基督的笑话很有意思:马不停蹄地布道显神之后,耶稣准备去加利利海(Galilee Sea)海边休息休息。在和使徒打高尔夫球时,耶稣遇到了一个困难球。第一次尝试时他打得很差,球落入了水里。于是他驾轻就熟地走上水面,捡起了球。耶稣想要再试一次,使徒提醒他,这球真的非常难打,只有泰格·伍兹(Tiger Woods)那样的球员才能打好。耶稣非常恼火:“什么?我是上帝之子,泰格·伍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然后再次挥杆,球又落入了水中,耶稣只得重新走上水面捡球。一群美国游客路过,其中一个对使徒说:“上帝啊,那人是谁?他以为自己是耶稣吗?”使徒回答道:“不,那个蠢货以为自己是泰格·伍兹!”这就是所谓的“幻象认同”:没有人真正地是其所是,即便上帝也不例外,每个人都需要凭借外在的偏心点才能找到认同。不妨想象一下这一场景:安瓦尔正在对疑似共产主义者施酷刑,美国记者看到这一幕,就问安瓦尔旁边的同伙:“那人是谁?他以为自己是上帝审判的工具吗?”同伙回答道:“不,他以为自己是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 我们看到了最为严重的社会道德真空:当社会丧失了最起码的羞耻感(正是出于这种羞耻感,为非作歹之徒会将罪行视作羞于启齿的秘密),当暴虐的酷刑与屠杀在数十年后仍能成为公众追捧的事迹,当这些悲剧不复成为出于公共利益而必须犯下的罪行,当人们云淡风轻地将其视为愉悦刺激的壮举,我们不得不追问:构成这种社会的符号脉络(亦即在社会当中划分界限,规定何为“可以接受”、何为“不可接受”的规则体系)究竟如何。当然,我们应该避免过度轻率的做法:指责好莱坞电影,或者挞伐印度尼西亚“尚未开化的道德水平”。批判反思的起点应当是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恶果:资本主义全球化破坏了传统伦理的“符号意义”,导致了前文所述的道德真空。【注5】 这是否意味着,随着道德的瓦解,我们即将退化到自我中心主义的地步?情况远比这复杂。人们常说,生态危机的根源就是人类极其短视的刚愎自用:我们执迷于眼前的享乐与财富,却忽视了人类的共同福祉。然而,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关于“资本主义是一种宗教”的观点可谓一语中的:真正的资本家绝不会是贪图享乐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相反,他会狂热地投身于财富增殖的事业,根本无暇顾及自身的健康与幸福,更不会考虑什么家族、环境之类的问题。所以,我们根本无须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谴责资本家的自私贪婪——要想反对资本主义的逐利狂热,我们只需合理引导这种自我中心主义的功利思维。换言之,唯有人类的觉悟不断提升,卢梭(Rousseau)所谓自然的“自爱”(amour-de-soi)才能最终实现。 因此,充斥于社会中的自私享乐就不是什么简单事实,而是某种意识形态,黑格尔所谓“精神的动物界”(das geistige Tierreich)足以概括这种意识形态——在《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Spirit)探讨理性那一章的结尾处,黑格尔提出了这一术语,用来形容现代公民社会中人们耽于自利的互动方式。在黑格尔看来,现代性的成就在于,它让“主体性原则在个体特殊性的极端自足状态中得到实现”。【注6】这一原则使公民社会成为这样的领域:在公民社会里,自主的个体通过自由市场经济的各类制度发生关联,由此使各自需求得到满足。在公民社会里,公共目的必须服从个体利益,社会有意识地谋划、衡量着公共目的,以便私人利益得到最大满足。黑格尔关心的是私人与公共的对立,黑格尔的理论前辈(曼德维尔[Mandeville]、亚当·斯密[Adam Smith])以及马克思(Marx)的著述中都提到了这一对立。在个体看来,公共领域应当服务于个体利益(这一思维就如同自由派将国家视为个人自由与安全的保护者),而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同时也增进了公共的福祉。此处的辩证张力在于,个体越是自私自利,他们对公共福祉的贡献就越大。 吊诡的是,一旦个体想要牺牲自身的一己之私,一旦他想要直接服务于公共福祉,受损的反而是公共福祉——黑格尔就曾经提到这样的轶闻:有一个好心的国王(或王子),一心想要为公众谋福利,结果却毁了自己的国家。黑格尔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将公共与私人的“矛盾”归结为“动物性”与“精神性”之间的张力:“个体与所有人的产物”,亦即个体之间“机械”互动的产物,乃是普遍的精神性实体。这就意味着,自私自利的“人类动物”(卷入公民社会复杂网络的个体)具有某种“动物性”,中世纪等级社会发展成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进程塑造了这一“动物性”。正因如此,主体性(动物性的极端对立面)原则的实现将会导致主体性转为动物性。 如今这一转变随处可见,尤其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本主义影响甚巨的亚洲国家更是如此。贝托尔特·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在1929~1930年间创作了一部用于工厂及学校演出的“教育剧”《常规与例外》(‘Exception and the Rule’),剧本讲述的是富商为石油生意同搬运工“苦力”穿越亚希沙漠(布氏杜撰的中国地名)的故事。两人在沙漠里迷了路,水也快喝光了,苦力想要把自己剩下的水递给商人,但商人却误以为苦力要攻击自己,于是拔枪射杀了他。后来法庭竟宣判商人无罪,理由是,法官认为商人有理由害怕苦力的潜在威胁,无论后者是否真正威胁到了前者,前者都有权出于自卫而射杀后者。因为商人与苦力分属两个阶级,所以商人有理由担心苦力的仇恨与敌意。换言之,不同阶级间的敌意与仇恨才是常态,而苦力的善意反而是例外。这难道又是一个可笑的简化版马克思主义故事?从下面这则中国新闻看来,恐怕未必:
半年前,一位南京老太在车站摔倒。据当地报纸报道,这位65岁的老太摔伤导致股骨骨折。当时,有位叫彭宇的年轻人扶起了老太,给了老太200元人民币(当时足以购买300张车票)并将其带至医院,守在医院直至老太家人赶到。后来,老太家人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136419元。最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彭宇赔偿老太损失45876.36元。法院的理由是,彭宇“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而且,“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注7】
这不正是现实版的布莱希特戏剧吗?出于同情或好心,彭宇帮助了老太,但他的善意不合情理(“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所以法院判决其有过失,需要为此付出赔偿。这个案子只是可笑的例外吗?并非如此。官媒《人民日报》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问题是“如果看见老人摔倒,你会怎么做?”结果显示,87%的参与者选择了“不上前帮助”。彭宇案同时牵出了公共空间的监控问题,因为只有在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人们才愿意伸出援手。这种不愿助人的情况标志了公共空间的地位转变:“街道成了极度私有的空间,公私之分似乎不复存在。”简言之,身处公共空间并不意味着仅仅同陌生人共处。虽然在人群中穿行,但我仍然处在自己的私人空间之内,同他人毫无互动或交集。要想成为公共空间,我同他人共处与(缺乏)互动的空间就必须处在安保摄像头的监控之下。 同一转变还体现在另一个极端的情况中:近来流行起了公共场所性行为主题的色情片,场景通常设置在人流量特别大的公共场所(公共海滩、列车、公交车、车站甚至购物中心的公共场所),两人(或多人)从前戏开始,一路进行到交媾。有意思的是,大多数路人经过此景都会(装作)视而不见,少部分人会偷瞄一眼,极少数人会嘲笑起哄。同是否帮助老人的情况一样,当众行欢的男女似乎仍处在自己的私人地盘,而我们则不应干涉他们的亲热行为。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黑格尔所谓“精神的动物界”问题:路过奄奄一息的老人却视而不见、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亲热之举却毫无羞耻,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当然是动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退化”回了动物:我们探讨的是所谓“动物性”,亦即个体在追求一己之私时暴露无遗的自利嘴脸。而动物性正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包括市场交换、生产的社会调节等)造就的吊诡产物。个体对社会关系网络的视而不见更加突显了该网络的观念性(精神性)特征:在由市场建构的公民社会中,抽象原则的作用达到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地步。人们总是说,如今媒体已然无处不在,公开告白文化与数字控制工具也在蓬勃发展,私人空间即将荡然无存。但这种老生常谈根本是大错特错,事实恰恰相反:即将荡然无存的恰恰是公共空间。有人喜欢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的裸照、私密信息甚至性爱幻想,但他们并不是暴露狂:暴露狂侵入的是公共空间,而裸照仍然是在这些人的私人领域内部流传,只不过他们的私人领域想要容纳浏览这些信息的其他人而已。由此观之,《杀戮演绎》中安瓦尔一伙暴徒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导致了比经济私有化更具威胁的公共空间私有化。如今在我们的社会中,现代性的解放事件正逐渐遭到侵蚀、否定与撤销,公共空间的私有化正是这一进程的典型实例。 注1:引自:http://www.presseurop.eu/en/content/news-brief/2437991-orban-considers-alternative-democracy。 注2:见http://www.latimes.com/entertainment/movies/moviesnow/la-et-mn-0116-bigelow-zero-dark-thirty-20130116,0,5937785.story。 注3:正因如此,毕格罗对该片的评论非但不知所云,而且无耻至极。她大言不惭地说:“观看暴力时,你也在拉康的意义上遭到了解构”(见http://www.newyorker.com/talk/2012/12/17/121217ta_talk_filkins)。可是,根本没有什么“拉康式解构”,况且拉康也不是解构主义者。 注4:摘自“最终剪辑”电影公司(Final Cut Film Productions)宣传材料。 注5:更为广义的问题是:(相对的)好人为什么会做坏事?要想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一下标准的反个体主义保守观念,根据这一思路,社会制度控制并遏制住了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作恶倾向,从而也就避免了人们因为自私自利而为非作歹。但如果恰恰相反,社会中的个体都是(相对的)好人,是社会制度的诡谲伎俩迫使人们为非作歹,我们又该作何理解?在此,社会制度的中介作用非常关键:我本人绝对不会做某些事,但如果有人为我代劳,我就可以装作不知道了。包括安吉丽娜·朱莉(Angelina Jolie)和布拉德·皮特(Brad Pitt)在内,那么多人道主义者在迪拜(Dubai)投资房产,而这些工程雇佣的劳工简直就是现代版的奴隶。但是,这些投资都是理财顾问策划的,他们自己照样(可以假装自己)毫不知情。 注6:G·W·F·黑格尔(G. W. F. Hegel):《法哲学原理》(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年,260。 注7:迈克尔·袁(Michael Yuen):《中国与世事迷雾》(‘China and the Mist of Complicated Things’),未发表文章。 收录于生产(第12辑):事件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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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0-01-17 17: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