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陌生人

作者:
何磊
作品:
猎艳生活方式 (非文学 译作) 第3章 共9章
发表于:
《美术馆:历史、艺术与话语机制》
大都市中的生存境遇让城市居民不得不一直与陌生人发生接触,猎艳因而成为城市同志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诸多的选项与丰富的机会不正是城市意义之所在?”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其城市社会学研究的经典著作中这样反问道,她坚称“这正是城市之要义所在”。【注一】尽管雅各布斯并未言及特殊的性选择,城市仍然为猎艳创造了条件,因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性伴选项,并为情欲交流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男同志,正是基于此原因才移居到各个大城市之中。若无经常接触陌生人的可能性,也就不可能有本章中我所感兴趣的那种猎艳形式。恰如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与沃特·惠特曼(Walt Whitman)敏锐觉察到的骚客一样,猎艳也是城市现代性的一项功能。城市生活中与陌生人的经常性接触拥有某种可以改造人类关系性的能力,而我正试图在此阐述这种改造方式。 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雅各布斯认为,城市是由一个显著事实定义的,即,其大多数居民都处在与他人互为陌生人的关系之中:
大城市不像小城镇,它更大;也不像郊区,它的人口更稠密。大城市在一些基本原则上与小城镇及郊区不同,其中一点是,就其定义而言,城市中充斥着陌生人。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在大城市中陌生人远比熟人更为常见。不仅在公众麇集的所在如此,即便是在自己家的门口亦如是。由于狭小地理范围内人口的绝对数量,即使毗邻而居的人们也都是(且必然是)陌生人。(第30页)
城市与城镇(或郊区)之间在定量(quantitative)上的差异产生了一种重要的性质(qualitative)区别,即,城市生活的决定性体验就是与陌生人的遭遇。无论某人对城市有多么熟悉,城市中的绝大多数居民仍保持着相对的陌生。因为每个人对其他人来说都是陌生人,不仅城市陌生人,就连我本人都成了与自己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成为陌生者是情境的作用,而在城市背景中,我们绝大多数人在大部分时间内实际上都是陌生人。与陌生人邂逅是城市生活的常态,而非例外。 在“陌生人”这一范围之内,我们不仅可以找到那些完全不熟悉的人(“完美陌生人”【注二】),还有类似邻居但又并未熟识、更算不上是朋友的那些面孔。正如雅各布斯所指出的,我们的城市邻居可能就跟社区中出现的外国游客一样陌生,因为两者都是未知的。在前现代社会中,陌生人与敌人难以区分,而这种思维仍残存在我们的心理之中。未知而不熟悉的人物将面临众人的怀疑、有时甚至是公然的敌视。然而,现代性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将陌生人与敌手区分开来;正如康德的观点,“热情款待意味着陌生人到达别人的领地时不被视为敌人的权利。”【注三】可是,在“不将陌生人视为敌人”与“将其视为朋友”之间仍存在着某种重要区别,也就是“无视陌生人”与“邀请其至家中作客”之间的区别。陌生人的他者性、敌人的危险性、邻居的暧昧性以及爱人的情欲潜能…,这些都使得陌生人的形象获得了某种暧昧模糊的地位,对此我并不想过早做出解释。 结合陌生人在城市现代生活中的普遍存在,陌生人的暧昧地位有助于解释人们为什么要竭尽所能地避免接触陌生人。家长不断地告诫子女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大多数成人在城市空间中穿梭时则配备了各种防御装置(无论是手机、iPod还是伴侣),从而将接触陌生人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作为他者性的不自觉化身,陌生人可能同时激起恐惧与欲望,拒绝与陌生人性交便暴露了我们对他们的深层恐惧。而猎艳则通过在陌生人的他者性中识别潜在的情欲可能性,回应了对陌生人的恐惧。然而,在考察猎艳经验时需要记住的是,有时候,猎艳本身也构成了一种对焦虑的防御性反应,这一焦虑正是由陌生人的形象所引发的。(试图)引诱陌生人的举动,有时会成为一种驱邪机制(apotropaic mechanism),人们藉此来驯服异己者令人不安的他者性。 因此,对本章开头的问题“为何陌生人不能成为爱人?”,就可能有两种对立的回答方式。一方面,由于多重的风险:这种行为本身的不安全性;对陌生人的不了解;遭强暴、侮辱、抢劫或被利用的可能性;即使没有招致犯罪,也有可能感染疾病…,性方面的谨小慎微会使你坚持不将陌生人视为爱人。当陌生人本身就被视为不安全因素时,跟他们进行情欲接触就更是如此。某一种关于安全的看法会重复赘述般地复制自身,任何一个有母亲的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想必都已非常熟悉这种推理过程。 然而在另一方面,我已经指出,如果使陌生人成为爱人的根本目的是要克服他的他者性,那么陌生人就不该成为爱人。这种思路考虑的是他人的他者性,而非自我的安全性;在此,面对陌生人形象时的迟疑乃是为了使其免受我个人意图的干预,而非出于自保。依据这种思路,危险的不是陌生人的异己性(alienness),而恰恰是我自身的自恋性(narcissism)。更准确地说,在我们的相遇过程中,最终需要得到保护的既非陌生人亦非我自己;最需要得到切实保护的是他的他者性。我对他的“逐渐了解”:我使他逐渐变熟悉的热情努力才是他的他者性需要避免的因素之一。当然,我并不是在说我们不应对陌生人友善;的确,我意图批判的恰恰是公众对接触陌生人这一问题的保守态度。但是对于猎艳,这一考虑看来非常有必要:如何在亲密接触陌生人的同时避免驯化他的他者性。故此,我想改写开头的问题以使之更加切题:为何陌生人不能在成为爱人的同时仍是陌生人? 在某种意义上,男同志的各种孟浪行为(如,较随意的匿名性爱或一夜情),可以极为轻易而草率地把路人变成爱人,所以很少危及陌生人的陌生身份。例如,“寻欢洞”(glory hole)性爱(即,通过厕所小隔间或色情片放映暗室墙壁上的孔穴进行的口交行为)就有效地维持了参与者的陌生身份,而这可能正是其目的所在。另一个例子则是我在“麦傅森监狱”(Mack-Folsom Prison,一个性爱俱乐部,号称“旧金山背空中心”)遇到的一个男人:他四肢伸展面墙而立,随音乐轻柔扭动身躯,同时让不同的男人(包括我)从他身后背空地上他。这个帅哥从来不曾回头看看到底是谁在插他;显然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为之。他长得如此英俊、体型如此完美,对性伴的选择本该极为挑剔;所以这一切让我感到震惊:他看起来一点都不介意上自己的人长相如何、技巧如何,甚至也不关心他们有没有戴套。在类似情况中,性爱发生在保持着陌生状态的个体之间。然而,尽管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这类性爱仍是一种回避接触他者性的方式。而相反,我意图推崇为伦理典范的,却是那种在无意规避他者性的前提下与他人进行的亲密接触。 这可能触犯了性多样化的原则。在我的研究中,这一原则贯彻始终,从而避免推崇情欲行为中的任何一种特殊形式。在《亲密无间》的最开头,我就试图不对任何一种性行为(除了非自愿性行为)做出褒贬。在本章中,我也并不想建构一种关于自愿爱欲行为的伦理等级。相反,我所感兴趣的是,作为某种与他者性进行接触的特殊领域,性爱何以引发伦理问题。正是因为爱欲关系凝缩了我们对待他性的矛盾态度,而非某种做爱方式比另一种更为可取,才使得性爱成为伦理关切的对象。(尽管未曾特别提及与他者性的遭遇,米歇尔·福柯临终时承认,性史需要被概念化为伦理史的一部分,而非仅仅局限于权力史。【注四】) 诸多关于性伦理的话语将与他者性的遭遇曲解为性差异,似乎某人只能通过吸引异性或“阴性”(the feminine)才能真正地接触到他者性。混淆他者性与差异性的做法暴露了某种异性恋主义错误,一种我在别处【注五】曾经探讨过的异性恋规范(heteronormativity)式策略。我想在此引申我的观点,即,与他者性的伦理遭遇不仅并不取决于性差异,它甚至不必取决于性爱。无论直人或同志、常人或酷儿,性爱都可能成为他们彻底回避他者性的方式,或被用来驯服他者性对自我完整性造成的威胁。然而,正如我们有时会敏锐察觉到的那样,情欲亲密关系也可能成为某种发现全新事物的方式:这些事物并不属于自我或他者的任何一方,毋宁说它们恰恰出现在自我与他者的接触之中。因此,有关情欲接触的伦理就不再仅仅是“安全性行为”实践或者防控疾病那么简单。 尽管常见于性行为中,我要描述的这种接触形式仍不能被简化为生殖器接触。也就是说,情欲接触不仅代表了某种接触他者性的实例,更重要的是它代表了某种接触他者性的隐喻。当我把猎艳定义为与陌生人进行接触时,需要进一步澄清“接触”与“陌生人”的概念。雅各布斯先驱式的城市社会学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接触/交往”概念的危机。然而,除了一种轻蔑的恐同腔调之外,《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并未具体探讨性爱接触。要想了解城市空间中的同志猎艳如何能够成为雅各布斯主张的接触形式之典范,我们必须转向二十世纪的猎艳文学。正因为猎艳如此短暂而偶然,它能够催生如此众多的文献记录就更令人吃惊了。在这些文献中,我发现萨缪尔·狄伦尼(Samuel Delany)的作品,尤其《时代广场红与蓝》(Times Square Red, Times Square Blue),乃是对猎艳生活方式做出的最具启发性的思考。【注六】 【注一】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纽约:兰登书屋(Random House),1961年,第116页。以下(雅各布斯的)引文皆出自此书。 【注二】电影Perfect Stranger,詹姆斯·傅利(James Foley)作品,imdb编号:tt0457433,见:http://www.imdb.com/title/tt0457433/。——译注 【注三】伊曼纽尔·康德,“永久和平论:一种哲学式概述”(“Perpetual Peace: A Philosophical Sketch”),见《康德选辑》(Kant: Selections),刘易斯·怀特·贝克(Lewis White Beck)编,纽约:麦米兰出版社(Macmillan),1988年,第439页。 【注四】见福柯,《性史》(The History of Sexuality),第二、三卷,尤其是第二卷的第3至13页。在其中,福柯解释了这两卷与被更为广泛阅读的导论卷之间的断裂。另见单独出版的“《性史》第二卷前言”(“Preface to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ume Two”),威廉·斯默克(William Smock)译,收录于《福柯作品精选(1954-1984)第一卷——伦理学:主体性与真理》(Essential Works of Foucault, 1954-1984, vol. 1, Ethics: Subjectivity and Truth),保罗·拉宾诺夫(Paul Rabinow)编,罗伯特·贺利(Robert Hurley)等译,纽约:新兴出版社(New Press),1997年,第199至205页。 【注五】见迪恩,“同性恋与他者性问题”(“Homosexuality and the Problem of Otherness”),载于迪恩与雷恩(Lane),《同性恋与精神分析》(Homosexuality and Psychoanalysis),第120至143页。 【注六】下文对狄伦尼《时代广场红与蓝》的引用皆出自原文。关于猎艳的众多文学档案大致可分为前解放运动文本与后解放运动文本。我已经提到过波德莱尔(Baudelaire)与惠特曼(Whitman),他们的名字之后至少要加上哈特·克兰(Hart Crane)、T·S·艾略特(T. S. Eliot)、格特鲁德·施泰因(Gertrude Stein);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猎艳文学与浪荡子(flâneur)文学有所重叠。在二十世纪晚期,前后于美国同志解放运动,在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约翰·里奇(John Rechy)、埃德蒙德·怀特(Edmund White)、安德鲁·霍勒兰(Andrew Holleran)、盖里·印第安纳(Gary Indiana)、雷纳尔多·阿里纳斯(Reinaldo Arenas)、萨缪尔·R·狄伦尼(Samuel R. Delany)、艾伦·霍林霍斯特(Alan Hollinghurst)等人(仅举最有意思的例子)的小说中,关于猎艳的描写大量地涌现。关于猎艳,法语文学中也有诸多出色的作品,诸如让·热奈(Jean Genet)、安德烈·纪德(André Gide)、雷诺·加缪(Renaud Camus)、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埃尔维·吉贝尔(Hervé Guibert)、纪尧姆·杜斯当(Guillaume Dustan)等人的作品。近期的猎艳文学批评包括:戴安娜·奇申(Dianne Chisholm),《酷儿星座:城市觉醒中的亚文化空间》(Queer Constellation: Subcultural Space in the Wake of the City),明尼阿波利斯:明尼苏达大学出版社,2005年;迈克尔·特拉斯克(Michael Trask),《猎艳现代主义:美国文学与社会思想中的阶级与性》(Cruising Modernism: Class and Sexuality in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Social Thought),纽约以色佳: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3年;伊万奇科娃(Ivanchikova),“欲望的人行道”(“Sidewalks of Des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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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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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观
2013-06-12 15:48:44 易观 (生活即田野)

签名好赞!

Lei
2013-06-12 17:00:03 Lei

muam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