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译文
发表于 《经典的真身》
小说 译作
火星孩子
【1995年星云雨果双奖】
大卫•杰罗德 著
邹运旗 译
会议行将结束时,那位社工强调说:“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丹尼斯说他自己是个火星人。”
“你说什么?”我不太确定是否听清楚了她的话。我带来的文件摊满了桌子——厚厚装订着的事故报告书、夹在马尼拉纸文件夹里的精神病评估、临床诊断分析的影印件、胡乱涂写的社工记录、打印出来的伤害报告、卷...
火星孩子
【1995年星云雨果双奖】
大卫•杰罗德 著
邹运旗 译
会议行将结束时,那位社工强调说:“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丹尼斯说他自己是个火星人。”
“你说什么?”我不太确定是否听清楚了她的话。我带来的文件摊满了桌子——厚厚装订着的事故报告书、夹在马尼拉纸文件夹里的精神病评估、临床诊断分析的影印件、胡乱涂写的社工记录、打印出来的伤害报告、卷在一起的庭审记录,还有我抄写的天书一般的笔记:多动症、胎儿酒精综合征、情绪暴躁、身体伤害、康纳斯评定量表、阿普伽新生儿评分……关于孩子们,我实在不知道需要了解的东西有这么多。我还在纸堆里翻找了一阵,看看是不是有一个文件夹上标注着“火星人”。
“他说自己是个火星人。”布莱特女士重复道。她身材娇小,衣着得体,谈吐很有礼貌。“他对儿童之家的家长说,他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他来自火星——所以不要指望他能一直表现得像个地球人。”
“好的,没关系。”我说,回答得有点快,“我有几个最好的哥们儿也是火星人。只要那孩子不吃小毛球,不去招惹野生的索尔怪,那他跟我绝对合得来。”
与会的社工们的脸绷得紧紧的,说明他们没有被我逗笑。我的心顿时一沉。可能是我说错话了,可能是我的回答太过油腔滑调了。
——办理收养手续中最麻烦的一环,就是你必须要说服他们,让他们相信你有能力照顾一个孩子。
这就意味着,你必须心甘情愿地任他们仔细检查你的整个人生,你的一切:你的财政收入、你的家族病史、你的家庭财产、你的受教育程度、你的人格品性、你的收养动机、你的犯罪前科、你的智商高低,甚至还有你的夫妻生活。就是说,所有涉及到你自尊心方面的东西都要像气泡一样浮上水面,就像你昨晚吃下一肚皮炒豆子,第二天清早还要来泡浴缸。
在整个收养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要你感觉到什么事情最没把握,最后整件事情的焦点就会集中到什么事情上。拿我来说,就是这种很熟悉、很糟糕的感觉,当个“万年老二”——总是做不到最好——小时候没法和大孩子们一起玩,长大了没法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或者赢得一份奖项,或者其他什么生死攸关的事情。尽管这次会谈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要看看丹尼斯和我在一起是否合适,我却感觉像是在接受审判。如果我这一次表现得不够好怎么办?
我又尝试了一次。这次我慢慢地开口了:“你们看哦,你们总是在告诉我一堆坏消息——甚至你们都不知道那孩子能不能和其他人建立深度情感交流——好像你们就是要想办法劝我退出一样。”我闭上嘴以免再说更多难听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点蹿火。这些家伙只想完成自己的工作。
这个想法让我深受打击。没错——这些家伙只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已。
我突然意识到,在这个房间里,再没有别人能像我一样愿意全心全意地照顾丹尼斯了,尽管我连他的面都没见过。对他们来说,他不过是手头上的一起案例;而对我来说,他是……组成一个家庭所必需的。把我的怨气强加到这些疲惫不堪、加班加点却收入不高的人们头上是不公平的。他们也很尽责,但他们所考虑的和我是不一样的。我压了压火。
“听我说。”我一边说,一边向前坐坐,把双手摊开摆在桌面上,摆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架势,“这可怜的小家伙经历了那么多,如果他想把自己当成是个火星人——我不会同他争论的。实际上,我觉得这挺可爱的。这是他适应环境的一种表现。也许这是他在最不合理的环境中所能做出的最合理的假设了。他可能感觉到被疏远、被抛弃、与众不同、内心孤独。至少,他有理由这么做。他被环境所迫,就编了一个故事,好去应对现实。也许他的想法是错的,但这是他能做出的唯一解释,硬要去纠正他岂不是太蠢了吗?”
说完这些,我忍不住又发表了一番见解:“我见过有不少人都躲藏在幻想世界里,因为现实很残酷,很难应对。幻想是我的事业。唯一的不同是我创造幻想,让世界上的其他人花钱来享受这些。幻想不是用来逃避现实的,它是一种求生机制,是一种生活方式,用来应对那些比你复杂许多的事物。所以我觉得幻想是很特殊的,是需要受到重视和保护的,因为它很脆弱。没有了它,我们也会失去防备,步履维艰。
“我了解这孩子的感受,因为我曾经也像他一样。情况不完全相同,感谢上帝——但我也能了解。如果他周围的大人们都不理解他真正需要的是什么,那他就永远没有机会去了解别人口中的一切。”这是我头一次可以盯着她们的眼睛说话,就好像她们必须理解我的意思,“请原谅,我就直说了吧——他应该和这样的一个人一起生活,那人会告诉他,他是个火星人也没什么大不了。既然他想,就让他当个火星人好了。”
“很好,非常感谢。”负责人打断了我,“我想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这些。我们会尽快给你答复。”
她的话让我彻底失去了信心。我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相信她绝对不会考虑我的申请了。我整理好所有的文件,我们相互握手致意,之后我就带着公务式的微笑一路走向电梯。
我一句话都没说,我姐姐也没说话。我们就这样上了车,开上好莱坞高速公路回家。她坐在驾驶位上,开着大型跑车毫不费力地穿过滚滚车流,只有洛杉矶的房地产经纪人才有这本事。
“我搞砸了。”我说,“是吧?我老是这样……太自以为是了。”
“亲爱的,我觉得你表现不错。”她轻轻拍拍我的手。
“他们不会批准我们的配对的。”我说,“我是个单身父亲,他们才不会考虑让我收养呢。他们优先选择的是已婚夫妇,沃德和珍。然后是单身母亲,莫菲•布朗。再然后,除非没人愿意要那个孩子,他们才会考虑我这个单身汉。我在名单上是倒数的。我永远也别想领养那孩子了,我永远也别想领养任何孩子了。负责我的那位社工都劝我死了这条心吧。有希望的是另外两对家庭,这次会面也就是走走过场,我早就知道。就是要证明他们也考虑过其他家庭。”郁闷之情在我心头渐渐满溢,就像鼓起一只装满苦闷的气球。“但这个孩子就是为我准备的,爱丽丝,我知道的。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知道。”
我一次见到丹尼斯的照片是在三个星期以前。一方小小的彩色照片,立刻使我展开了笑脸。
那时,我正在参加洛杉矶希尔顿机场酒店举行的全美家庭收养研讨大会。周六和周日,开足两天,每天六个小时,每小时六次小组会议。我精挑细选一些小组会议参加,希望对我寻找并收养一个孩子能起到最大的帮助。我还订购了录音带——足足二三十盘——都是我没办法亲自参加的会议的录音。我从没想过收养孩子还需要面对如此多的问题。我像海绵一般吸收知识,迫切地倾听建议——向有收养经验的家长们、在收养家庭中长大的孩子们、临床心理学家们、辩护律师们、社会工作者们,当然还有收养资源专家们。
我做这么多的真正原因,不过是想收养一个孩子。
我早就得到了批准。我花了一年多时间填写各种表格,接受数次面试。但是获得批准不等于找到了孩子,只能说明写着你名字的字条被扔进了帽子等待抽取。配对是否成功首先取决于孩子的需要。很公平——但也让人很难熬。
最后,我走进一间更像是展品陈列厅的会议室。一排排桌子上摆满了让人揪心的相册,无数孩子陈列其中待价而沽。各种组织机构、中介代理、东欧的孩子们、拉美的孩子们、亚洲的孩子们、需要特殊护理的孩子们……一张张的照片,如同房产代售清单。一页页翻开,看看这么多双眼睛吧,这么多张笑脸,这么多的需要。“约翰尼,三岁时被生母遗弃。他有多动症,有纵火前科,虐待过小动物。需要长期心理治疗……”“雅妮,九岁,智力发育不全。曾被继父性侵犯,需要全天候护理……”“迈克尔,患有严重的癫痫病……”琳达需要这个,丹妮需要这个,麦克需要那个……如此多的需要,令人心碎,令人难以承受。
为什么名单里有这么多孩子需要“特殊护理”?他们大多智力低下、有多动症、曾遭受虐待。他们就是因为不够完美才被遗弃的吗?还是因为优秀的孩子都被挑走了,所以才把他们剩下了?最困扰我的,正是因为我能够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我想要一个孩子,而非一起案例,名单里的一些描述简直让人望而生畏。可供收养的只有这种孩子吗?
也许是我太自私了,因为我发现自己正一页页翻找,看看有没有哪个孩子的条件不那么苛刻。我是个单身汉,这一把年纪快跨入中年行列了,又要好好考虑一下退休问题——我还会想在余下的生命中再加一副担子吗?
这也是所有问题中最重要的一条。“为什么你想收养一个孩子?”这是我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我没办法组织语言。似乎有些原因是我无法启齿的。
收养动机调查问卷被我扔在抽屉里尘封了一周。我打印了整整三十页纸才把思绪整理出来。我可以编一个动听的故事,来说明我想要的家庭是什么样;但我没有办法回答我想要一个儿子的真正原因。至少现在还不行。
事实的真相其实很自私,令人生厌。
我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去,我不想被后人遗忘。
所有我写过的小说和剧本……不过是明日黄花。它们浪费树木,它们言过其实,它们为一些人换来金钱,但它们对我来说一文不值。它们虽然塞进了别人的书架,深深触动他们的心,但它们不足以证明我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足以证明我的人生有多少意义。实际上,它们的价值和美国副总统差不多。
我真正想要的不是这些。我想让别人知道,那些文字背后有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活生生的父亲。
我时常躺着却无法入睡,眼望着虚空,发挥着想象。以后会怎么样?我将如何面对接踵而来的各种状况?我该如何日复一日地做好父亲的角色?生活不能太戏剧了,我需要设法面对真实的环境。
在我自己眼中,我一直是个温柔慷慨、仁慈睿智的人。我想要的孩子是那种单纯可亲、惹人疼爱、满眼求知欲的,为来到我家而充满感激。他是个无形的存在,就活在我的灵魂深处,不能被现实所玷污。我想知道他现在会在哪儿,我在何时何地才能见到他呢?——如果现实能和梦想一样美妙,那该有多好。
——但那只是梦想。这份名单才是现实的依据。真实的孩子都有过去,不堪回首、充满悲剧、令人心酸的过去。
我走向另一张展台。一位来自洛杉矶市立儿童服务部的社工接待了我,她手里也拿着一本名册。我做了自我介绍,告诉她我已经通过了批准——但还没有合适的配对。我问她是否可以让我看看那本名册,她说当然可以。我慢慢翻看着,观察着一张张单纯的小脸蛋,寻找有谁可以做我的儿子。整本名册里都是黑人孩子,而本市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种族收养。争议太大,所以黑人社工们提出过反对意见——我理解他们的想法——但如今又有多少黑人孩子找不到适合的收养家庭?
在名册的最后一页,唯一一个白人男孩的相片像尾巴一样挂在那里。我匆匆扫了一眼照片,正要合上整本相册——就是那一眼的印象打动了我,我愣了片刻,随即又触电般啪地翻开了名册。
一个小男孩,在洒满阳光的林荫道上骑着自行车,正对着镜头开心地大叫大笑。他的一头金发在风中飘舞,双眼在镜片后闪闪如星,洋溢着一脸的轻松和愉悦。
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张照片,一股寒意自后脊梁直蹿上来,如经历了冰火两重天。这是一种久违的认同感。就是他——那个在我想象中出现了无数次的孩子!我简直已经听见了他在对我打招呼:“嗨,老爸!”
“跟我说说这个孩子吧!”我急不可耐地脱口而出。社工用相当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能理解,我的声音在我自己听来都够怪异的了。我试着解释:“跟我说说吧。看照片我就知道找对人了,你明白那种感觉吗?”
“当然明白。”她回答说,脸上浮现出心领神会的微笑。
他叫丹尼斯,刚刚八岁。今天早上,她才把他的照片插进名册里。是的,她会通知负责男孩的社工与负责我的社工联系。不过……她也提醒我……要有思想准备,也许会有别的家庭对这男孩感兴趣。而且,儿童部考虑配对的立场是站在孩子一边的。
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我知道她在说话,但没注意说的是什么内容。
在我的积极斡旋下,他们决定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我们配对是否合适。但他们也事先就提醒我——“他可能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孩子。他被分级为‘难以相处’,有多动症,精神上受过伤害,可能患有胎儿酒精综合征。他曾先后被八个家庭收养,但找不到真正适合他的家……”
我还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我根本就不想听。照片里的男孩已经深深抓住了我的心,所以我一下子就放宽了标准,打算接受他的一切。
我到“在线信息网”上发帖询问有关收养儿童的信息和建议,还有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精神伤害治疗方案,以及我所能想到的一切——这个孩子能够健康成长的几率有多大?我打电话给“收养热线”,向有过收养经验的家长们请教,逛遍了各大书店和图书馆。我给一位做医生的远亲打电话,他传真给我整整二十页的报告。最后在见面会上,我带着大包小包的文件、满腹经纶的见解和油嘴滑舌的意愿,那副嘴脸绝对是个十足的混蛋。
结果呢……全搞砸了!
我姐姐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位,脑袋倚在车窗上唉声叹气:“他妈的!愁死我了。十三个月啊,还不如自己生一个呢!我都快得儿童恐惧症了,连超市我都不敢去。我老是盯着那些带小孩儿的爸爸妈妈,眼泪就在眼圈里打转。我总是在想:我的孩子在哪儿呢?”
我姐姐明白。她一共生养了四个孩子,没有一个进过看守所。她在照顾孩子上一定很有一套。“听我说,大卫。没准儿那个小男孩真的不适合你……”
“不可能!他太适合我了,他还是个火星人呢!”
她没搭理我,还在自顾自地说着:“如果他确实不合适,我敢跟你说,总有别的孩子更适合你。你自己也说过,你都不知道能不能应付得了这孩子给你带来的麻烦。”
“我是说过——不过那是因为……我想——我都不知道我在想啥。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糟糕的事儿,想要的却得不到,有时候我真怕自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爱丽丝把车停在路旁,关掉了引擎。“好啦,该我说了。”她说道,“别再折磨你自己了。你是全家最聪明的一个——不过,有时候你也傻得够戗。你会当一个好老爸的,希望那小孩儿足够幸运。负责你的社工明白这一点。所有那些参加会议的社工也都见识了你的热心,都听到了你的承诺。你做了那么多调查——你谈到了阿普伽评分和康纳斯量表,你给他们看了关于多动症的报告,他们自己知道的都没你多——你把他们侃晕了!”
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做做调查简单极了。你到‘在线信息网’上发个帖子,等上两天,再到邮箱里下载就行了。”
“调查到了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你确实调查了。”爱丽丝说,“那就说明你是诚心诚意地想知道养一个孩子都需要什么,而这些都是你能提供的。”
“希望你说得对。”我说。
她仔细打量着我,“你怎么了?”
“要是我确实不够好怎么办?”我问,“我就担心这个——我摆脱不了这种想法。”
“哦,那个……”她轻声说,“那也正常。说明你正努力做到最好。只有真正想为人父母的才会有这种担心。”
“呃。”我回应着。接着,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她揽着我的肩,“你不会有事的。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还得给妈打个电话,省得她提心吊胆的。”
熬过两百年以后——虽然日历上显示的日期不是那么回事——布莱特女士打来了电话:“我们决定了。如果你还对丹尼斯感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安排一次会面……”接下来她说了什么我就不记得了,基本都是些细节问题,关于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进行的。不过,她最后说的话我还是记住了。“我想告诉你,帮助我们下决心的有两件事。第一,你的那些研究工作,证明你确实很关注丹尼斯的需要。这是历次收养手续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尤其是对小丹尼斯。第二,就是你在上次会议结束时发表的见解——你理解他为什么会想当个火星人。你能设身处地为他考虑,让我们非常感动。我们认为,不管丹尼斯以后到哪个家庭,这种理解都是必须的。所以,我们决定首先考虑你。”
我穷尽词藻地赞美她,到最后,马屁拍得我自己都恶心了。我突然发现自己看东西都是雾蒙蒙的,整整一盒纸巾被我抽得底朝天。
三天以后,我在卡尔弗市的“约翰逊儿童之家”见到了丹尼斯。加上他,那里一共住着六个孩子,四个男孩,两个女孩。因为社工们不想让丹尼斯知道自己将被收养,所以我是以“儿童之家”家长的朋友身份出现的。
那孩子刚刚放学回来,一脸的闷闷不乐,简直像具小僵尸,一点生气都没有。他直挺挺地走进来,闷声不响地从我身边经过,径直走向房间。我说“嗨!”,他嘟囔着发出两个含混的音,听起来像是“哈-罗”,连头都没回。顿时,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我认出他了,为什么他没认出我来?我强挤出一丝笑容,谁叫我是大人呢,而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还好,没多久,他钻出自己的小窝,邀请我和他一起玩电动曲棍球。
刚开始,他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游戏上,完全当我不存在。我想起了在一节交流课上做过的训练——如何与另一个人独处。我不再努力玩好游戏中的角色,单单把精力集中在丹尼斯身上,努力让他和我相处时也能无拘无束。
可是,我也没法关闭大脑中的分析单元。读过了那么多报告,听过了那么多位社工的评价,我没法阻止自己寻找那些迹象,但我没发现,一点都没有。结果,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孩子玩时所能发生的一切都在我身上应验了。我又找回了童年的感觉。我融入游戏当中,很快,我就和他一起欢笑起来,放开手脚体会着游戏的乐趣。这个时候,他也意识到游戏板对面有个活生生的人在和他一同竞技。如一丝火花闪过,他也对我有反应了,而不单单只是对游戏本身。我能感觉到,我们两个已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就像身体接触一般真实。
一眨眼就到了他做家务的时间。我们推着小车,装满了垃圾箱里倒出来的瓶瓶罐罐,送去附近的垃圾站。一路上我们天南海北地聊着。他说个不停,我就支着耳朵听。有时候我会问一些问题,有时候是他问。回来时,他赖在小车里,非让我推着他走。这时候,他笑得很开心,照片里的阳光男孩又回来了。
当我们返回儿童之家时,其他孩子也都放学回来了,他们在后院玩得正热闹。丹尼斯一看到他们,就抛开我跑到院子后面去了。他把自己埋在一张破旧的大沙发里,双手抱膝蜷成一团,仿佛是要远离那些孩子——远离整个世界——用他自己的方式。
是什么让他在转瞬之间就如此不开心?难道他是在想,现在多了这些孩子可以一起玩,我就会远离他吗?所以他要先远离我?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我在屋子里远远地望着他,他就那么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男孩很不开心,他不再开怀大笑。那个时候,我明白我不能再把他留在这儿了。就算他身上毛病再多,我也愿意收养他,我就是这么想的。
儿童之家的家长们邀请我和孩子们一同享用晚餐。我本来没有这个打算,但孩子们坚持要我留下,恭敬不如从命,我特意要求坐在丹尼斯旁边的座位上。他一声不吭,像是拼命压抑着,生怕失去什么他想要的东西一般——或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他埋头安静地吃着饭,但另一个活蹦乱跳的名叫汤尼的孩子突然开口了:“你们知不知道丹尼斯说啥?”
汤尼就坐在我对面,他露出一脸坏笑,小孩子在揭别人短时都是这个表情。“说啥?”我问,心里隐隐有一丝不安。
“丹尼斯说想让你当他老爸!”不用特意去看,我也知道,旁边的丹尼斯缩起了身子,准备好照例接受一个礼貌的回绝之词。
但是,我转过头,认真地打量着他,说:“哦!多棒的想法啊,太谢谢你了!”我真正想说的话可不止这些,但我不能说太多,至少现在不行。“游戏规则”有要求,我只能先当丹尼斯的“忘年好友”,至少六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我不能给他任何形式上的承诺。他还不知道,其实我的心意和他完全一样,我真恨不得马上加一句“我也愿意”,但我明白制订这个规则的用意,我也会好好遵守的。
“你最好当心。”汤尼说,“他没准儿许了一个火星愿望,那时候就由不得你了。”
那时候,我还没明白汤尼说的是什么意思,根本没往心里去。
我再次听说“火星人”这个词儿,是在十三个月以后了。
那时我在亚利桑那州,参加在杰夫•邓特曼的豪宅里举办的一场聚会。杰夫曾获得过两次雨果奖提名,但他现在不写科幻小说了,而是改行撰写有关计算机编程的书籍。显然,这活儿比写科幻赚得更多。他还出版发行了自己的杂志,叫《PC技术》。我在这本杂志上有一个专栏,专门发表一些稀奇古怪的文章,比如代码和禅宗的结合体。我经常为杂志贡献一些笑料,他们称之为“火星观点”。
我坐在露台上,看着丹尼斯在游泳池里翻江倒海地撒欢儿。他正一个猛子扎进深水区。一年以前,他还赖在浅水区的台阶上,我拽都拽不动他,他甚至都不让我教他狗刨——现在呢,他简直是一条鱼,潜在水底的时间比在岸上还多。
一年以前,他还是个孤儿——他也有过短暂的快乐时光,有照片为证——但更多时候,他还是满腹心事、忧心忡忡、与人格格不入,还时常发火。一年以前,他还对社工说:“我觉得上帝根本就不听我的祷告。我祷告说想要有个爸爸,但什么都没有。”那天,当他搬来和我一起住时,我请那位社工又重复了一次那段对话,然后告诉他,有时候,上帝会让人等上一小会儿,好预备奇迹的发生。
奇迹——用我老朋友蓝迪•麦克纳玛拉的话讲——就是永远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如今,在经过那么多状况之后,经过最初时日的悲喜交加之后,经过那几日心情跌至谷底之后,经过让人火气不断的试炼之后,经过一千零一块抹上花生酱的蜇皮三明治之后,我理解了他的话,理解了更多含义。奇迹的实现需要你的努力,奇迹绝对不是偶然发生的。在我的生命中一共出现了两次奇迹——我已经写下了一个,另外一个我永远也不会写下来——后者才是最棒的,我家墙上的相框就是证明。
有一天下午,我打开丹尼斯的饭盒,想看看他吃了多少。早晨我放进去的纸条还在。上面写道:“今天的午饭要吃光哦!爱你的老爸!”字条的背面,丹尼斯歪歪扭扭地写了个错字连篇的回信:“我叶爱你。你对我直是太好了。我直的认为你是取好的。我飞常飞常爱你老爸,我从来没这么爱果别人。我不知到谁还会比你更好。”在下面,他还画了三颗心。最大的那颗心里写着一个词:“老爸”。
所以说,奇迹总是会发生的。丹尼斯在我身边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他也总会将这种情感适时地表达出来。我需要做的就是坐下来,好好地体验人生。经过那么多的疑虑和误解,我总算漂亮地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功课。我从“想要”到“将要”,再到“要怎么做”,最后顺理成章地“当上”了一个老爸。此时的我,心情十分畅快,就像亚利桑那州这暖暖的夕阳,映照着粉红的晚霞,将黄昏的天空点染得异常绚丽。
参加今晚聚会的人中,我只认识杰夫和卡罗尔——这位世界知名的计算机先生正赖在厨房里,恳求主人能施舍一些本不适合他的垃圾食品。管他呢,我心满意足地坐着,看着我儿子玩得正开心。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人说到一个字眼——“火星人”。我没有回头,注意力却转了180度的弯。
四位主妇围坐在一起——这种聚会就是这样,程序员们聚在一起谈代码,主妇们就聚在一起谈子女。这两个领域我都不熟,而我又愿意对各个方面都多了解一些,所以我学会了做个好听众。一位主妇说道:“没错,是真的。自打她学会说话,她就坚持说她是个火星人。她妈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说服她。她妈妈问她:‘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到医院,又是怎么生下你的,这怎么解释?’猜她怎么说?‘我是被植入你肚子里的。’现在她都十二岁了,还是相信这个。她编了一整套故事,解释得有头有尾的。她还说,飞碟一直都在往女人肚子里植入火星孩子。”
其他几位主妇低声笑起来,我也不知不觉地微笑着。我望着丹尼斯,想起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情景。那是很久以前了,他曾对社工说——他也是个火星人。这巧合怪有意思的。
又有一位主妇说道:“我女儿的学校也有这么一个孩子。一个男孩,整天都穿着一件T恤去上学,T恤上写着‘我是火星人’,闹出了不少笑话。校长也劝他别再穿这个了,可他不听。学生们就觉得他疯了。”
“也许他就想用这种方法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能吧。”第四个声音说道,“这不是小孩们常有的幻想么——尤其是低能儿或者孤儿,或者是后妈带大的孩子。加点火星之类的元素,也算是利用了现实世界中的信息,能让整个故事听起来更合理。”
后来,谈话被打断了,卡罗尔宣布说该上甜点了,我也没再继续听,但好奇的种子还是生了根,我还想一探究竟。如果只是简单的幻想,我想也能写出一个好故事。如果我真的发现了真相就更完美了。想想看,有人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后来发现他是个火星人!
不过,卖点在哪儿?
恐怖小说?火星孩子将把我们全都宰杀在床上——太简单了,太肤浅了。再说理查德•马德森 写得更好,除非他不愿意动笔;而约翰•温德姆 已经写过了。秘密入侵?火星人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接管地球?弗雷德•布朗 早在四十年前就把这个点子玩烂了,他的小说最后还是用希区柯克风格作结尾的。那换个温柔一点、绅士一点的故事怎么样?养育一个星际孤儿?这可能是最难写的了——但珊娜•亨德森 不知道都写过多少回了。要是斯特金 的话,也许会从别的角度入手,我真想打个电话请教请教他。他铁定能想出个最有趣的点子作结尾,但是电话费也能要我老命了。当然,我还可以打给哈兰 。不过,很可能会被他鄙视的,因为会打搅他玩危机在线。再说了,我也不相信他能严肃对待我的问题。“哈兰,听我说——我觉得我儿子是个火星人,我想把这事儿写进小说里……”是啊,没错。大卫,你最近没吃错药吧?
我把这个先记下来,留到以后再想。也许我会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不经意地想起来。也许在无意之中,我会想出一个漂亮的结尾。要是脑子里没有一个结尾,我可什么都写不出来。写个开头很容易,但是如果我不知道该怎么收尾,就没法预测笔下该如何发展了;再写不了多少,故事就脱节了;然后精力一枯竭,不管再写什么都是彻头彻尾的失败。我有一个箱子,装满了没写完的故事,可以证明,这可不是个赚稿费的好办法。
第二天,我们驾车横穿荒凉的红色沙漠。从远处看,车子就像悬浮在炙热的天空和干燥的大路之间。我们俩谁都没说话,一边听着范•迪克•帕克斯的磁带,一边小口抿着冰镇苏打汽水。磁带播到头,一股热风呼啸着迎面扑来。敞篷车什么都好,就是开起来太吵了。
突然间,我想起了昨晚听到的谈话。
“嘿!”我问他,“你是火星人吗?”
“什么?”
“你是火星人吗?”我又问了一遍。
“干吗问这个?”
“哈,你肯定是个火星犹太人。你喜欢用问题回答问题。”
“谁跟你说我是火星人的?”
“凯西说的。在我见到你以前,我们一起开了个会。有关你的一切事,她都告诉我了。她说你跟她讲过,你是个火星人。还记得吗?”
“记得。”
“那你还是火星人吗?”
“是啊。”他说道。
“哦。”我说,“愿意跟我说说吗?”
“当然愿意。”他回答,“我是在火星出生的,那时我还是个蝌蚪。然后飞碟把我带到地球上,植入我妈妈的肚子里,当然她自己不知道。再然后我就出生了。”
“哈!”我说,“和我想得差不多。就这些吗?”
“嗯哼。”
“火星人为什么送你来地球?”
“为了让我当个地球孩子。”
“哦……”
“我们能去圆桌比萨店吃饭么?”他问我。突然间就转换了话题,好像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火星人也爱吃比萨?”
“当然!”他高兴地回答。然后他朝我并起手指,像是举起一支滑稽的激光枪。大多数孩子都是用拇指和食指装手枪,但丹尼斯用的是食指和小指,大拇指竖起来当扳机。“要是今晚你不带我去吃比萨,我就把你变成米老鼠。”
“哎呀!我好怕怕。我可不想变成米老鼠。我可不想一辈子站在小黑屋里唱那些难听的歌,更不想陪一船又一船的日本游客没完没了地照相。不过今晚我们不吃比萨。等明天吧,还得看你在学校的表现够不够乖。”
“不要,就今晚!”他举起“手枪”吓唬我——还是两支——那时候我还真想知道,要是他把大拇指按下去会发生什么?我是不是真的就会变成一只长着三根指头的大老鼠?
“要是把我变成米老鼠,”我说,“你肯定吃不成比萨了。”
“说得也是。”说着,他收起了“凶器”,先是一只手,然后是另一只手;先是左手的小拇指,再是食指;然后是右手的小拇指,最后又是食指。每次他收拢一根手指,嘴里就咔嗒一声,最后他放下了大拇指——枪一下子又变回了双手。
后来,我也学他做这些动作。原来人类也可以。不过就像是火神星人的敬礼 一样,需要经常练习。
我后背有根神经又开始抽痛了。要是我能每周做几次扭腰锻炼,或者时不时推开键盘活动一下,或者能记得每隔几天就泡一次温泉,咕嘟咕嘟热水泡,我的身体机能就应该可以恢复正常。是个公平交易!我一般都会等到晚饭后再去泡温泉,日落以后才是裸浴的最佳时间。
从凤凰城回来,过了几天以后,我和丹尼斯正在浴池里泡澡。浴池上有个蓝色的遮阳棚,温泉上的遮阳棚是红色的,当水泡翻滚上来时,看起来就像是个熔岩池。有时候我们随意地聊着天;有时候我们就静静地泡着澡,让气泡按摩着皮肤;有时候我们抬头望着天数流星。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大颗火红的流星嗖地划过苍穹,就像是一发炮弹。
但是今晚不一样。他在戳水里的气泡,我却情不自禁地研究起生命之光是如何塑造出他的形象的。我不是专家,对儿童颅骨的形成也不够了解,但突然之间,我就被他前额和双眼的奇怪比例吸引住了。
在我收养他之前,我就拿到了好几位医师做出诊断的影印件。其中一位——曾在丹尼斯五岁时为他做过检查,看他是否患有胎儿酒精综合征——说他是个“长相独特”的孩子。我不明白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不过要我说,丹尼斯那张漂亮的小脸确实很独特。
人类的脸只有两种形状——圆的和长的。丹尼斯就长了一张圆脸,而我是一张长脸。所以说,老天真是很照顾他,因为他总是笑得像朵花儿,需要一张圆脸才装得下;他还长着一头浓密的金发,长可垂肩;他那棕褐色的双眼像小狗一般温顺,藏在两排扑扇扇的睫毛后面,绝对能让睫毛膏制造商睡不着觉;他的皮肤透亮金黄,就像亚利桑那州的夕阳。
他的身材比例也相当匀称;他的腿很长,体形一看就是个游泳健将;他很苗条,但不消瘦;他看上去就像是迪斯尼动画里的小孩子。我猜他长大以后会是个情圣,姑娘们得举着绳套追在他屁股后面。我早就在想,他到了青春期会是什么样——不知道我能不能管住他?
不过现在……看到他沐浴在温泉上方红色的遮阳板下——在火星上光线也是这种颜色吗?我发现他确实像个小外星人了。他的前额朝着头顶鼓起一块;他颧骨生长的角度有点诡异;他双眼细长,有点像爬虫类……也许是因为光线入射的角度来自下方,加上红色的滤光……这倒有点让我失望了。有一阵子我还在想,进入我生命中的他会不会是另外一种生命形式。
“干吗?”他瞪着眼睛问我。
“没事儿。”我回答道。
“你一直在盯着我。”
“我是在欣赏你。你知道不?你长得可真俊。”
“嗯哼!”一转眼他又变回丹尼斯了。
“你自己也知道?”
“人人都这么说。他们都喜欢我的睫毛。”
我大笑起来。没错,这孩子正在学习如何融入社会。在这方面他可是个高手,学得确实非常快。他能迅速换上招牌式的笑容,好从别人那里得到他想到的东西。他当然也知道自己的眼睫毛有多迷人。
不过——在那个瞬间,这个小男孩不是丹尼斯,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是某种冷酷而警惕的存在。他发觉我在观察他,他意识到了我的疑心。难道这只是我在挖掘素材时的职业病在作怪?很多指导为人父母的书上都说,当你突然间觉得你的孩子会把舌头探出去抓苍蝇时,不用感觉太内疚,做父母的一般都会有这种担心。
于是……每当我怀疑丹尼斯的真实身份时,每当我怀疑我能否和他一起生活时,我都会问自己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社工凯西•布莱特女士说她必须带走丹尼斯的话,我会怎么想?答案也很简单,我的心会像被撕裂一般。事实上,丹尼斯到底是不是个火星人,我根本就不在乎。我的心已经和他紧紧连在了一起,他也一样。
不过,出于好奇心的缘故,同时也是为了说服自己,这一切不过是我个人的胡思乱想,我登录了“在线信息网”。我在论坛上的“养儿育女”专区发了一个帖子,题目是《你们的孩子是火星人吗?》
“我儿子说他是个火星人。我还听人说过,有另外两个孩子也坚称自己是火星人。还有谁听说过有孩子自认为来自火星的吗?”
在接下来几天里——直到我的帖子被挤出版面进了回收站——我一共收到三十三条回帖。
有一些回帖表示了关切,还帮我分析为什么我儿子会这么说,其中大部分是一位住在凤凰城的母亲写的:一般来说,孩子们都有个梦想,想要有个高贵的出身。过去的孩子们都希望自己其实是王子或公主,有朝一日,他们真正的父母会带他们回到黄金城堡。后来,随着这些童话被宇宙飞船和外星怪兽的故事取代,现在的孩子们更愿意幻想登上“千年隼”号或“企业”号 去遨游太空。等到这些孩子有了足够的知识,认识到这些故事纯属虚构,他们也就明白了火星才是真实的。这样……他们发现幻想登上火星会更实际一些。如此这般,等等等等。这些想法应该会随着孩子年龄长大而消失,如果不能,最好去看看心理医生吧,有可能是某些心理问题的前兆。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我知道丹尼斯的心理问题是什么。他像只皮球一样在各种护理机构之间辗转了八年,最后才投入我的怀抱。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哪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还有一些回帖是别的家长写的,他们的孩子或多或少也都有些古怪的表现。这些分享很有意思,但是对我的需求帮助不大。
此外,我还收到不少短信留言:
“我妹妹的女儿过去也这么说过,说她是被飞碟带来地球的,在她妈妈睡觉的时候植入了妈妈的肚子里。十四岁以前她一直这么说,后来就不说了。不过,别人再问起她这些事,她死活也不承认。”
“我对门的邻居家有个小男孩也说他不是地球人。他在十二岁的时候失踪了,音信全无。警察认为是被绑架了。”
“我前妻是个儿童心理学家。她以前曾拿火星孩子的事儿开玩笑,说她每年都能见到一大堆火星人,可见纽约已经疯狂到一定程度了。起初她还不厌其烦地对家长们解释说,小孩子都愿意幻想他们有个显赫的背景,但是后来,连她自己都感到惊奇了,因为不同的孩子讲述的故事却惊人地相似。他们起初的形态都是火星上的蝌蚪,来到地球后被植入女性人类的子宫。她曾经想做一个关于火星孩子的调查,可惜没有得到批准。”
“我以前和一个女孩约会过,她也说她来自火星。对此她十分坚持。我那时很认真地向她求婚,可她直接就拒绝了。她说她也喜欢我,可我们有缘无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她是火星人。就这些。我猜火星上的法律是禁止异族通婚的。”
“我上中学的时候听说过一个火星人的事儿,他自杀了。我不认识他,只是事后听人说的。”
“我以前也相信我是从火星来的。我甚至还有身处火星时的记忆——那是一片粉红色的天空——所以我知道那时我是在火星上。后来喷气实验室发回来火星的照片,那天空也是粉红的,和我记忆里的一模一样,这就是我来自火星的证据吧。我告诉父母之后,他们带我去看医生。我接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治疗,现在我已经好了。也许你也应该带你儿子去看看医生。”
最后这条把我吓了一大跳。我知道这位仁兄的心意是好的,可是,他的留言起到反效果了。
好吧,也许都是我的错。也许因为我是个作家,我无中生有地读出了不少潜台词。也许是这些留言积累了太多的情愫,尤其最后这条惆怅、哀怨的短信,把我也深深地感染了。
所有的回帖和短信,我都一一回复了:
“我知道听起来有点傻,但是请原谅我吧。请问你的火星朋友(或亲戚)长什么样?他(她)有什么特殊的身体特征或医学症状吗?他(她)的性格怎么样?你还知道他(她)的其他什么事吗?他(她)现在还相信自己是火星人吗?”
我又花了一两个星期等候回音。被明确提及的十位火星人中,两人自杀,一人商运亨通,三人拒绝再谈火星,还有两人已经“痊愈”,其他的下落不明,他们在青春期时就时常离家出走,我很想知道他们出走都会去哪儿。
十位火星人中,有六人长着金褐色的皮肤、圆脸、褐色眼睛、睫毛很长,基本上头发都是深深的金黄色或棕褐色。这个统计结果有些异常,也挺有意思。
十位火星人中,五人患多动症,两人有癫痫症,其他人情况不明。
至于那位前妻是儿童心理学家的老兄,我问他前妻在火星人的研究中是否发现了什么统计规律。他说不知道,他连他前妻去哪儿了都不知道。两年前她就失踪了。
我给老朋友史蒂夫•巴恩斯 打了电话。领养丹尼斯的时候,他帮我写过一份性格参照书,所以我私下里已经把他当成了丹尼斯的教父。我们先是天南海北地胡扯了一通。接着,终于,我说了:“嘿,史蒂夫,你对火星人的事儿了解多少?”他说不怎么了解。我就把我的情况说了一下,结果这家伙问我是不是又嗑药了。
“我是认真的,史蒂夫。”
“我也是。”
“自打我甩了那个什么什么女人我就没碰过那狗屁东西!”我有些生气了。
“我就随便问问。你也必须承认,这故事挺诡异的。”
“我知道,所以我才问你。我认识的人里面,也就你能站在正常人的角度考虑这事儿。天哪……为什么写科幻的都这么爱疑神疑鬼?”
“因为我们遇见的荒唐事儿比别人多得多。”史蒂夫张口就答,没有任何迟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承认自己已经束手无策,“我知道这听起来又像是一起老套的神秘飞碟事件。实际上就这事儿是可以证实的。这么反常的统计数字没办法用‘巧合’来解释。我敢打赌,还不止这些呢。比方说,这些孩子的血型是否一致?他们母亲怀孕的时候,地球与火星的位置如何,月亮的相位怎样?他们最爱吃什么?在学校都如何表现?如果这里面真有大文章怎么办?——可能不关火星人的事,可能就是什么社会现象或症候群——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更不知道该找谁谈。更主要的,我还不想上《全国调查报》的头版。你能想象吗?‘科幻作家养了个火星孩子!’……”
“对你的职业生涯有好处。”史蒂夫很体谅地说,“你会拥有不少新读者。”
“哈,是啊,没错!我也会失去一大票老读者的。我可不想晚节不保。史蒂夫,还记得那个谁谁谁吗?”
“一辈子也忘不了。”史蒂夫说,“是啊,那么写确实不太像话。”
“总而言之……”我问,“你明白了?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想听我说句实话?”史蒂夫问道,没等我回答他就自顾自说下去,“什么也别做,直接放弃吧!留给别人去研究!估计也没人管……大卫,你自己不是也说么?‘知道得越多,危险也越多。’别自找麻烦了。实在放不下就写进故事里,让读者当成个无关痛痒的小说看看就得了。千万别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你喜欢那个孩子,对不对?现在你如愿了,把他养大就是了。这才是你应该做的,也是你必须做的。”
他说得对。我也明白,但我就是接受不了,“当然了。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家里又没养一个火星小孩。”
“谁说没有?”他大笑,“只不过我家的是个丫头。”
“啥——?”
“听不明白?所有小孩都是火星人。我们当父母的要花十三年教化这些小怪物,要不然就完蛋了。他们会在我们的余生里一点一点啃掉我们的心脏。”
“你说话越来越像我妈了。”
“你是在夸我?”
“还好你不认识她,要不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听我说,大卫。”他的语气突然严肃起来,我把六个差点脱口而出的笑话又活生生咽了下去,“你的表现和我预料的一样。你还没见过初为父母那些人的脸色吧?他们大多走路都魂不守舍的,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生活中怎么一下子多了个讨厌的小鬼头?这是同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唯一的不同是,你比普通人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你会给心中的恐惧感加个新名字。相信我,我和托妮刚生下小妮可的时候也一样。我们还以为她……别提了。你就记住,这很正常。过段日子,你就能确定了,你家那个确实是个又可爱又讨厌的小外星人。”
“但是我每天都……”
“相信我没错的。会过去的。再有个一两年,你连以前的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都不记得了。”
“嗯……也许火星人给他的人类宿主洗脑的时间也就这么长……”
史蒂夫长叹一声:“你丫没救了!”
“没错,我想也是。”我承认。
火星孩子这档子事像溃疡一样,让我抓心挠肝的。我就是没有办法不去想。不管我做什么,那些想法都挥之不去。
当我们在前院前前后后地打着弹力球,我就在想,他的协调性这么差是不是因为他对地球引力感到不习惯?当我们到后院一头扎进游泳池,我又会想,他这么喜欢玩水是不是因为火星上的液态水太稀有?我还想到,他每次听过一小段音乐就能把旋律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一个月之后还能一个音符不落地唱下来;有时候他在屋子里一边走来走去一边哼着歌,那曲子只有我偶尔放过一次磁带才能听到;有多少九岁大的孩子能用佩•班娜塔 的嗓音唱一遍《我的克隆独自睡》?在我的印象里,他对漫画没什么兴趣,却喜欢看电视剧里的人生百态;他讨厌《星际迷航》,因为他说“拍得太假”;他爱看“探索频道”——尤其是有关动物和昆虫的节目。
他的行为举止没有明显的模式,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来自未知的世界。他和普通的地球小孩没什么两样,这一点反而让他的老爸更加疑神疑鬼。
可是,每当我想要忘掉这个茬儿……总会有事情发生。他评价电视节目的惊人之语总能让我为之刮目。有一次,我们在看兔八哥的动画片。兔八哥在找火星人马文的麻烦,他偷走了马文的eludium-235炸弹,不让后者把地球炸毁。正演到一半,丹尼斯嘟囔着表示抗议:“不对,火星人才不这样呢!”说着,他站起身关掉了电视机。
“怎么不看了?”我问他。
“演得不对。”他轻声说。
“不过是动画片而已。”我本来想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动画片。
“不对就是不对。”他转身出了屋子,好像所有的电视节目都不再合他的胃口。
自从我填好第一张申请表,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尘埃已经落定,我却经常大半夜地坐在床上思考,为什么有那么多被领养的孩子患有多动症?
我身边有不少证据,只是我以前从没注意过。比如说那本带照片的名册,好像上面每三个孩子中就有一个患多动症。我在各种各样的书籍、文章、学习班和录音带中也得到共识,被收养的孩子中,绝大多数都得过注意力缺乏症,换言之就是多动症。为什么会这样?
有些专家宣称,这是由于双亲的照顾不当引起的,所以在被遗弃的孩子和失去家庭温暖的孩子中患病的比例较高。还有些医生认为,造成多动症的原因是由于身体接受某些特定的刺激时无法产生关键的生化酶,因此孩子需要过度刺激自己的身体,好让酶的产生量与正常人的数量相当。还有人假定说多动症的诱因中含有情感因素,是缺乏养育的结果。我无意中看过这么一篇文章,解释得最有意思了,那些专家认为所谓的“注意力缺乏症”纯属误诊。如果你不跟人接触、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和要到哪儿去,你也会异常焦虑,你的注意力也别想集中。
也许……对我们地球孩子来说反常的行为,对火星孩子来说是完全正常的呢?也许……火星上根本就没有多动症这么一说?
从研究问题的角度看,在这一点上,我达到极限了。我该找谁商量一下吗?谁还会有继续探查的能力?还有谁能认真考虑我的想法?
假如明天我翻开《洛杉矶时报》,发现本•波瓦 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宣称他被外星人绑架到外太空,他们还在他身上做了稀奇古怪的性试验……我会相信他吗?本是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人之一,他以前还说服我投票给罗纳德•里根 。但是如果我在报纸上发现这么一条新闻,我肯定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芭芭拉,向她询问本的精神是否正常。
换句话说……我没办法再继续研究这个问题了,除非我放弃身为一个作家的清誉。
更糟的是,如果我再研究下去,我可能连父亲的角色都当不上了。
迄今为止,我与社工和医生们都是坦诚相对:我们一起探讨培养方案,探讨我遇到的挫折,探讨正确方向上的小小进步和重大突破。不过……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能就这事儿跟他们谈。想想吧,我打电话给凯西•布莱特,我该说什么?“嗨,凯西,我是大卫。我想跟你谈谈丹尼斯的事儿。他以前就说过他是火星人,对吧?没错,我也这么觉得,他绝对就是个火星人……”
啊哈!
如果一个养父看着他儿子都能出现幻觉,儿童服务部的长官们还能留给他多长时间?我猜,也就二十分钟吧,刚刚够他们冲进来把孩子抢走。布莱特女士出手之快,准能引发一场音爆,波及范围远达马里布 。我连争辩的机会都不会有。她这么做其实无可厚非。孩子需要一个稳定的成长空间。要是他老爸整天寻思着这孩子打哪个星球来,是不是有什么重大使命,那他成长的环境实在不怎么样。
如果我继续下去,我就会失去我的儿子。
我无法忍受这种情况,我会一蹶不振的。我相信丹尼斯也一样。在他的生命中,他也是第一次找到了归属感。突然失去这个,会对他造成多大的伤害?毫无疑问,他以后再也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我不能这么对他,我不能做任何伤害他的事。
那我怎么办?我也有自己的“归属问题”。我也无法承受另一次失败。墙上的另一块砖 ?说得真好。
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进退维谷过。三个星期以来,我拖着一身疼痛辗转反侧。我的胸口疼,我的头疼,我双腿都疼,我后背也疼,我眼睛疼,我嗓子也疼。唯一不疼的地方就是脑子,它已经麻木了,我都感觉不到它。
我不知道丹尼斯到底是不是个火星人。但总有些怪事出现,没错吧?如果是我的原因呢?——如果是我自己发疯了呢?——那我还怎么能继续抚养这个孩子呢?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不行了。如果他是火星人,我该找谁说?如果他不是火星人,那我一定是快疯掉了。
我开始着手寻找证据。我先是翻阅自己的日记。我一直有个习惯,把生活中的逸闻趣事都写进日记,万一哪天我想写个自传呢?一开始,没找到什么特别的。我的大部分日记都相当平淡,连上《读者文摘》的水平都不够。
比如说,他搬过来后一个星期,我带他到道奇体育馆看棒球比赛。上半场期间,他对场地上的比赛漠不关心,反而对手中的小旗子和嘴里的棉花糖更感兴趣。直到第五局开始,他才爬到我大腿上,让我给他讲比赛规则。“看到本垒板上那个人没?就是挥舞球棒那个。真希望他能把球打出场外。”
“没问题。”丹尼斯说。
砰!棒球像炮弹一般径直飞进右场看台。前排有位观众接住了球,跑垒员闲庭信步般绕场一周,风琴手演奏起《荣耀!荣耀!哈利路亚!》
“真有你的,丹尼斯。太神奇了,再来一次怎么样?”
“不要。”
“那就算了……”
两局过后,道奇队还落后一垒。我又让丹尼斯许了个愿。四投之后,一垒和三垒上都有了跑垒员。
对我来说,谁上来击球就无所谓。自从罗伊•坎帕奈拉接替了顿•德莱斯戴尔和桑迪•库法克斯以后,我连其他球员的名字都叫不上来。我就知道谁排第一,谁排第二,第三之后谁是谁都不清楚。我喜欢棒球,但我不是专家。我还从来没亲眼见过道奇队赢球,每次我来体育馆看球他们都输,所以我宁可离道奇队的主场远点,好给他们一个赢球的机会。今晚我就没指望他们能赢,不过丹尼斯许的愿已经让他们从落后三垒都迎头赶上了。
“好样的,丹尼斯。”我给了他一个拥抱,“再许最后一个愿好吗?看着本垒板上那家伙,挥舞球棒的。你让他也来一个本垒打,一家伙打到场外去。像刚才一样,好不好?”
“好的。”
真的像刚才一样——砰!——又一颗炮弹飞进右场看台,激动的球迷们都被炸了起来,看台上开了锅。
那晚,道奇队赢球了!我对丹尼斯的神奇愿望赞不绝口,整整夸了他一路。
几个星期以后,我们在红灯前面停下车,等着它变色。每个十字路口都像是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只要你往哪儿一停,时间就会慢得像乌龟爬。我不假思索,张口就说:“丹尼斯,麻烦你让灯变绿。”
“没问题。”他说。
——突然,灯真的变绿了。我皱了皱眉,我感觉时间还没到。
怪事儿,我是不是在做白日梦?我开动车子穿过十字路口。没过一会儿,我们又在下一个红灯停下来。我嘟囔了一句。
“你说什么?”
“红绿灯应该都是同步的。”我说,“就是说,你把一个灯变绿了,一路都应该是绿灯。再许个愿把这个灯也变绿吧。”
“好吧。”
——绿灯!
“好小子!真有一套。”
“承蒙夸奖。”
一分钟以后,我又说:“把这个灯也变绿吧。”
“不行。”他说,他有点生气了,“你快把我的愿望都用光了。”
“啥?”我仔细打量着他。
“我能许的愿是有数的,而你就想用在这些红绿灯上?”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受伤。
我把车停在路边隔离带里,转身面对他,手搭在他肩膀上,“嘿,宝贝儿。不知道是谁这么告诉你的,不过那是胡说八道。许愿袋是没有底儿的。你想许多少愿就能许多少。”
“你才胡说八道。”他坚决不相信,“我必须留点愿望给真正重要的事。”
“那你许过的最重要的愿望是什么?”我问他。我差不多想到答案了。
但他没说话。
“你最重要的愿望是什么?”我又问。
他终于回答了,声音很轻:“我想要个爸爸。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
“啊哈,愿望实现了吗?”
他点了点头。
“那,瞧见了吧?宝贝儿,奇迹是无穷无尽的。”
我不知道他是否听信了我的话。那时我们还处于磨合期,我们还在相互了解对方。我把这些对话写进日记,之后就忘了个精光。不过我现在有点不安了,让一个孩子相信愿望是有限的总不会有什么坏处吧?
一年以后,当这些文字再次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又想起了丹尼斯许愿的超能力。也许是巧合,也许不是。记得有一次我们买彩票,六个数字猜中了四个,中了八十八美元——那一周我不会是逼着他中彩票吧?
难道火星人天生就有未卜先知和遥控电器的能力……
丹尼斯喜欢打扫卫生。不用要求,他就会自动自觉地去刷车,打扫阳台,或是给狗洗澡;他喜欢用吸尘器清理地毯,给沙发除灰;他还愿意拖地板;给他一块小海绵和一小瓶新波绿 ,他就能玩上半天。有一次我看见他在空地上捡到一把锈迹斑斑的旧扳手,他愣是把锈渍擦了个干净,让扳手锃亮如新。一天晚饭后,他有条不紊地把餐具都装进碗碟清洗机。我让他在餐桌边上坐下,准备给他个惊喜。
“是什么?”
“一本智力测验。”
“哦。”听起来他没什么兴趣。
“嘿,是这样。这是个游戏,给你二十分钟时间做这些题。等你做完了,我把分数加起来,就能知道你有多聪明了。你愿意玩不?”
“真能知道我有多聪明?”
“嗯哼。”
他抓过这本书,又拿起一支铅笔。
“先等等——我要开始计时了,好吧?只要一开始动笔,你就不能停。你必须一口气儿做完,明白了?”
“明白。”
“准备好没?”
“准备好了。”
“一、二、三……开始。”
前三道问题他做得飞快,它们都很简单:
从以下序列中找出下一个图形:三角形、正方形、五边形……
下列物体中哪个不属于同类:马、牛、绵羊、剪刀。
鸟类的羽毛相当于什么的皮毛:狗、汽车、冰激凌……
接下来的问题难度加大,他皱起了眉头。他时不时扒拉一下挡住眼睛的头发,有时还擦擦眼镜。但他完全被题目迷住了,时间到了,他还在继续做。他坚持要把所有题目都做完。那怎么行?我把书收了回来。
“结果怎么样啊?”丹尼斯问我。我正在核算分数,他老想把书从我手里抢回去。
“等会儿……让我算完。”我把书拿开,让他够不着,照着计分表比对分数。
测验表明他的智力处于中等偏上——这不奇怪,患多动症的孩子一般都比较聪明——但也就是一个九岁孩子的正常水准。“上面说你身高五十二英寸,体重六十六磅,你老爸非常爱你。还说你很聪明。”
“有多聪明?”
“嗯……如果有一百个孩子做测验,你比其中九十二个聪明。”
“是很聪明吗?”
“相当聪明,没法再聪明啦。也就是说饭后应该奖赏你点冰激凌,爱吃吗?”
“爱吃!”
对了,还有一点。他不喜欢巧克力味儿的,他更喜欢彩虹果露。以前还真没见过小孩子会喜欢这个口味。
两个星期以后,我们又玩了一个游戏。我特意挑了一个安静的夜晚,免得分心。“这回的游戏有点难,是一种卡片游戏。”我解释说,“看见这些卡片没?有六种不同的形状。圆的、方的、星形的、曲线的、十字的,还有个“8”字形的。你需要猜一猜我拿的是哪种形状,看你能不能读出我的思想。明白了吗?”
他对着我大皱眉头,我只好又解释了两三遍。他不喜欢玩这个游戏,我说好吧,就打算把卡片收起来。要是他不配合,得出的结果也就没什么意义。但他马上问:“玩完以后可以吃冰激凌吗?”
“当然可以。”我回答。
“好极了,那就来一把。”
“得来一宿。最少要玩五把,太少了试不出结果。”
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我摊开一张白纸,给他看每个形状,好让他记住。我让他最好闭上眼睛,因为可以集中注意力。今晚这个实验条件不是最完美的,不过还好,如果他有未卜先知或是心灵感应的能力,五次测试也就可以证实了。
半个小时之后,我知道结果了。
火星人没有心灵感应能力。
不过火星人确实喜欢彩虹果露,喜欢得要命。
后来我又做了几个测试。次数不算太多,也不是什么太古怪的试验,就是些小打小闹,看看有没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结果是没有!就我的理解,丹尼斯没什么太异乎寻常的地方,即使重复试验也得不出反常的统计数据。他不会半空飘浮,不会隔空取物;他不能让物体凭空消失,也不能灵魂出窍;他屏住呼吸只能坚持三十三秒;他不能凭意念移动物品,也没法知道敲门的人是谁……
不过……
他能预测电梯。带他进一座大楼,随便哪座都行。带他去电梯间,然后请他按键等电梯上来。啥也不用说了,绝对错不了。不管他往哪个门前一站,准是这台电梯先开门。究竟是他许了愿呢,还是他真能预测电梯呢?我不清楚。这个特异功能在参加科幻大会时太有用了,那儿的电梯可是出了名的不听话。要是去其他地方,这个能力就没什么太大作用。
他还能让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变绿——有时可以。大多数时候,他非要等到变成黄灯才开口许愿。也许他还能让道奇队两局连拿四分——也是一阵儿一阵儿的。五月份我们又去了一次道奇队的主场,结果……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许愿,或许他的火星愿望真的用光了。
他唱歌从来不跑调,尤其喜欢唱大力水手拉肚子那一段;他可以不吃不喝,一连玩上四个小时的电子游戏;他还能编出一大堆千奇百怪的借口逃避上床睡觉;他还老是使劲抱我的脖子,有一次我感觉气管差点被勒折了,为此我的嗓子疼了整整一个星期。
我最近在想,是不是我一开始就把问题想错了?
他上学的时候,每到晚上九点半,我就送他进被窝。我们有一整套睡前程序。到了时间,我们先一起读一段故事书,什么书都行。然后,我们一起祷告——
“上帝呀,请饶恕我……可我不知道有什么需要饶恕的。”
“你跟老爸顶嘴!不记得了?中场休息的时候。”
“哦对。请上帝饶恕我,我不该和爸爸顶嘴。上帝呀,感谢你……嗯,我想不起来了。”
“去游泳的时候……”
“不是。感谢上帝保佑我的猫咪加尔文。”
“很好。还有什么要对上帝祈祷的?”
“上帝会听火星人的祈祷吗?”
“嗯……当然,他会听的。上帝倾听每个人的祈祷。”
“除了火星人……”
“不对,火星人的也听。”
“嗯哼。”
“为什么说上帝不听?”
“因为上帝没有创造火星人。”
“上帝没造火星人?那是谁造的?”
“是魔鬼。”
“魔鬼造了你?”
“嗯哼!”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是火星人嘛。”
“嗯……”我想起了一年前那个信誓旦旦的宣言——没关系,只要他想,就让他做个火星人好了。“好吧。”我说道,“但我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我压低了声音,“魔鬼根本就没有创造火星人。是它撒谎,想骗你们相信。火星人也是上帝创造的。”
“真的?”
“千真万确,骗人是小狗!”
“你怎么知道?”他还是不太相信。
“因为我也每天向上帝祷告呀。”我回答,“和你一样,我也要祷告。上帝创造了整个世界。”
“但是火星人不属于这个世界……”
“说得没错。但是上帝也创造了火星,还有火星上的一切。她创造了这个世界,她也创造了别的世界,包括火星。没错吧?”
“你说上帝的时候为什么用‘她’?”
“因为上帝有时候是女的,有时候也是男的。上帝就是一切。好了,现在你该闭上小嘴儿上床睡觉了。来,抱一个,亲一口!”
“抱一个,亲一口!”
“晚安。不许说话了。”
“我爱你!”
“我也爱你。不许说话了。”
“老爸?”
“干吗?”
“我想跟你说点事儿。”
“说啥?”
“我爱你!”
“我也爱你。行了,嘘——丹尼斯,不许再说话了!”
“晚安。”
“好好睡觉……”
最后,我也学乖了。我不再吱声。我俩真般配,都是想说最后一句话的主儿。
我光着脚,蹑手蹑脚地穿过走廊;我在客厅里呆了一会儿,关掉电视机、录像机和立体声音响;我又穿过饭厅,最后来到我的工作间。桌子上摆着两台电脑,显示时间都是21:47。这败家熊孩子,今晚磨掉了整整十七分钟。
我一屁股坐下,背往后靠,双脚搁在桌子上,两眼盯着后院黑黝黝的游泳池。池水映出幽暗的蓝色光泽。夜……很幽静。不知何方,一条狗,在轻吠。
何方——就是那条狗的名字。没错,它真是一只作家的好狗——就睡在我的写字台下面。不管它在房子哪个角落,只要我一喊:“开工咯!”何方就会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啪嗒啪嗒地踱进工作间,哼哧哼哧地俯身钻到写字台下面,还摆出一张热情的犹太人似的老脸给我看,“要知道感恩,看我多捧你场!”
只要电脑一开,它就能在这儿待上一整天。何方原本只对两件事情感兴趣——饼干和门铃……但是门铃已经坏了。自打我搬进来门铃就不响了,我也一直懒得修理。要是有人来,狗会叫的。
何方,就是我的狗,在轻吠。
所以我才会这么爱它。它就是一部活字典。因为它,我虽然写了那么多陈词滥调的烂小说,但至少我还知道逗号应该往哪里点。
何方聪明的地方,就是它不会打扰别人;它也能找到自己的狗食盘——只要没人挪动。它早晨会在写字台下面小憩,中午就在沙发后面打盹,下午就贴着丹尼斯打呼噜,天黑以后,它会在我床头的阴影里一趴到天亮,在梦中还惦记着我的冰箱。
每天一到晚上,丹尼斯一开始祷告,何方——这只毛茸茸的、心不在焉的美洲犬——就会一路哼哧着穿过走廊,跨过所有障碍物,毫不在意地撞翻丹尼斯花一整天堆好的乐高积木。它会蹦到床上,从我大腿上跨过去,从丹尼斯身上跨过去,哼哼唧唧地在丹尼斯身边挤出个位置。它还伸出又粗又长的大舌头,从丹尼斯的左边脸开始,一路舔到他右耳朵眼,真不知道是从里面还是从外面伸过去的。
不过今天晚上,它知道我还有工作要做。有些事儿我需要好好想想。它蜷缩在桌子下面,唉声叹气地陪我加班。我告诉它:“现在是工作的黄金时间。”它不出声了。
无论何时,一旦我心存疑虑,我就坐下来奋笔疾书。一切所思、所感、所虑的东西,我都会写下来。有什么就写什么,直到掏空我自己。我第一次这么做,是在我老爸去世后的第二天。那次我写了整整两天没有挪窝。当我终于搁下笔时,《死亡之地》出炉了,为我赢得了星云奖提名。直到今天,我也没能完全搞懂那部小说在讲什么,但它带来的情感冲击令我终身难忘,现在还能让我战栗不已。
那次经历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从此我明白了,情感体验才是写作的真谛。真正的写作不是机械的。写作不是堆砌字词句章,不是把人物从A点挪到B点,那种东西是个人都会写,书店里不是也堆满了这种“著作”吗?但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写作的重点不在词藻,而在于情感体验,在于故事带给你的内心的共鸣。如果没有情感的共鸣,就没有故事。
但有的时候,只有情感。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交织着,连故事本身都被忽略了。我对于丹尼斯的感情就是这样,令我困惑,令我心烦,真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无从下手。我只能把所有的片段记录下来——这样,也许整个故事就能自己慢慢理顺。有时候这个办法还真有效。
当我再次抬起头,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我腰酸背痛,狗都回去睡觉了,我却感觉没写出来什么东西,反而让我更加郁闷了。
外星生物为什么要到地球上来?上次我花了好长时间研究这个问题,最后憋出的答案是大号的粉红色食肉鼻涕虫来地球找好吃的。那火星人把小孩送到地球上来能干什么?
我能想到的最靠谱的解释是——他们是侦察兵,是间谍。
当你穿内裤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你家的小猫小狗正盯着你?你应该考虑一下这种可能性,小猫小狗之间也有一种秘密渠道,没准儿它们也会彼此分享你的秘密。“切,少见多怪!我家那个人类穿的内裤上还画着波波鹿和飞天鼠 呢。”
不过,小猫小狗的观察还是有局限的,你要想真正了解一个文明,你就必须融入其中。外星人不能随随便便就走进人类的生活,对吧?他们也得学习,需要有人来教他们……
火星人上哪儿去学如何“做人”呢?谁来教他们怎么成为人类呢?
当然是爸爸妈妈了。这不就对了吗?
“你得妄想症了吧?!”一位“神志清醒”的友人如是说。他要求我略去他的名字,所以我就叫他“神志清醒”的友人好了。
“什么意思?”
“在你眼里,所有外星人都是邪恶的。你已经写了四部外星坏蛋吃人类小孩的小说,还正在写第五部。也许你的想法是错误的呢?”
“啥?哪儿错了?”
“你想过杜鹃没有?”这位“神志清醒”的友人问道。
“没有。”我回答。
“那好。想一会儿杜鹃。”
“好吧。”
“你对杜鹃有什么看法?”他接着问。
“是一种坏鸟。”我说,“它在麻雀窝里下蛋。杜鹃幼鸟会把窝里其他小鸟推出去,麻雀就只能养活它一个了——结果却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就像是寄生虫。”
“听见了吧,你说话的时候已经下结论了。”
“我是陈述事实……”我抗议道。
“是吗?你也是这么跟丹尼斯说他的亲妈吗?”
“呃……我跟他说,他亲妈不能照顾他,不过她也爱他,也想念他。这总是事实吧,只不过略微……粉饰了一下。”
这位“神志清醒”的友人嘿嘿地笑了。
“好啦。”我承认,“我是为了保护我儿子,不行吗?”
这位友人耸耸肩,“你觉得杜鹃会怎么想?”
“鸟类没有想法。”
“如果它有想法,你觉得它会怎么想?”
我想了一下。脑子出现的第一个形象就是苏斯博士 笔下那只傻乎乎的小鸟,它自己飞走了,却让大象霍顿留下来帮它孵蛋。我摇摇头,“我想不出……”
“那你觉得丹尼斯的亲妈会怎么想?”
我又摇了摇头,“就是我听说的那些……我想不出来。”
“那算了,换个思路。在什么情况下,你会放弃丹尼斯?”
“打死我也不会。”我说,“他让我感到幸福,天底下没人能代替他。我就是看着他,内啡肽分泌都顺畅多了。谁要是敢把他抢走,看我不把他一脚踢到新西兰去……”我突然停下了,“等等,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又想了想,“如果我不能再照顾他了,或者我觉得我会伤害他,再或者我做不了一个好父亲……”一股熟悉的阵痛涌上心头,“要是我觉得他跟着别人会更幸福,我愿意放手给他一个更好的机会。但我相信,再没有别人会对他更好了。”
“啊哈……”友人笑了,“这回,你能明白火星人的想法了吧?”
“啥?”
他又问了一遍。
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我想,如果他们有能力把火星小孩植入地球人类的子宫,那他们的科技水平一定相当发达,那么——要我说——他们的思维情感一定也很发达,相对的道德水准一定也更高。至少,我相信会很高。”
“如果你说的对……”他说。
我接下去:“……那么火星人相信我们能照顾好火星孩子。”
“他们会吗?”他问道。
我没有回答。这么推想下去,得出的结论让我不太高兴。但我还继续想下去。
“你会把孩子交给猿猴或狼吗?”友人问道。
“当然不会。”我说,“你知道狼孩是什么样。”
他点点头:“我也看过这方面的书。”
“所以说,如果火星人能放心地把孩子交给我们……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怎么关心自己的孩子——是这样吧?”
“想知道我的想法吗?”
“每次我有难题不都是找你解决的吗?说吧。”
“不一样,这次我就是说说我的看法。我觉得火星人是在做一个长期的抚养实验……为了提升人类的智力和道德水准。”
“啥?”我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还记得史波克 不?他也是个混血儿。他父母本来想要一个正常的人类,结果他们养出来一个重感情的火神星人。”
“那你还有更好的想法吗?”
“没了。”我承认,“但我们养的是什么样的火星人呢?”
“是你!你养的是什么样的火星人呢?”他纠正道。
没错,养育火星小孩的是我。这才是问题的重点。“我不知道。”我不得不承认,“不过……毕竟是我在养他,对吧?”
“当然。”这位“神志清醒”的友人表示同意。
我费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最后,我咧嘴笑了,接受了现实。“是啊。”我说,“我会照顾好他的……”
作为一道文学命题,还没有结论;作为一篇小说,还没有完工。因为没有结局。
因为证据不足,我没办法下结论。我们了解火星人吗?反过来说,我们了解自己吗?这是个无法进行推论的问题。就算火星人真的是在做一场大型的基因改良实验,他们有什么意图呢?我们也没办法了解,只能等到火星孩子们长大成人。到2005年,丹尼斯就有选举权了。到了那时,又会出现新的问题,火星人把孩子送到地球人的生活中有多久了?我们现今的世界,是不是已经被火星人掌控了呢?
也许这些火星孩子会成为超级天才,会发明冷核聚变、硅基智能和纳米技术——会成为史蒂芬•霍金 和巴克明斯特•富勒 ;也许他们会成为世人的精神领袖,带给人们超乎寻常的思想,让那些勇于追随他们脚步的人成为开启文明的圣徒;也许他们会蛊惑人心,成为大独裁者;也许他们会疯疯癫癫,在疯人院终老一生;也许他们会变成恶魔,成为新一代的连环杀手或邪教领袖——就像开膛手杰克 和查尔斯•曼森 。
我们能做的,只有静静等候,坐观其变。
还有一件事儿。
回头整理故事素材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凯西•布莱特女士给过我好几本厚厚的报告,是治疗专家和心理顾问写的,关于丹尼斯的测评。我一直没有时间读完,看了个开头就放下了——我不想听他们对丹尼斯的评价,我想要亲自了解他。这次我又翻开了文件,看着其中与火星人有关的材料,其中一条吸引了我。1992年6月27日,星期六,卡罗琳•格林(当时是丹尼斯的心理顾问)写道:“丹尼斯认为上帝没有倾听他的祷告,因为他想要个父亲,但愿望没有实现。”
我第一次看到丹尼斯的照片,也是在1992年的6月27日,星期六,大概是下午两点。根据卡罗琳•格林的报告,那个时间点,正是她和丹尼斯进行每周一次心理辅导的时间。我情不自禁地相信,我第一次看到他照片的时候,也正是他许愿想要个父亲的时候。火星愿望!所以我当时的感觉才会那么强烈吗?
这能说明一切吗?也许能,也许不能。不管怎么样,还是不要质疑火星愿望为好。今晚,睡觉之前,他还说希望我一生幸福。
我笑了,问他:“这是火星愿望吗?”
“当然。”他的回答让我所有的疑惑一扫而光。
“嗯,我很幸福。”我回应着。实际上,我确实很幸福。
以前我没有意识到这种幸福,是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但如今,我大跨步穿过走廊,一路走进工作间,心里头已经乐开了花。我想要的一切都实现了,一个堪称完美的儿子,一个充满希望的家庭,一个全新的每天清早按时起床的理由。就算他真是个火星人又怎么样?一点关系都没有,对吧?他是我儿子,我爱他,绝不抛弃绝不放弃,他是个特殊的孩子。
当丹尼斯许望时,他能预测电梯,能让红绿灯变绿,能让道奇队赢球,能中彩票(差一点点,只中了四个数),还能给自己找个好老爸,这些本事已经够了不起的了!
我想,我们还可以稍稍做几个试验。我们有段日子没买彩票了,也许今晚就应该买两张。要是能中,谁知道他还能许下什么好愿望?我还在想,让他帮老爸赢一回雨果奖 ——试验而已嘛,不要当真——今天早上他却说,还不如许愿要个老妈!我很欣慰,就看以后的进展了!
后记:
本篇小说,据我所知,纯属虚构。
没错,我也领养了一个儿子!没错,他也叫丹尼斯!不过,他不是火星人。
我问过他是不是,他说不是。然后他凑过来在我耳边轻声说:“我说不是,是因为他们不让我说。”
(END)
最后更新 2013-10-08 20:33:13
发表于 《科幻世界》
小说 译作
长夜漫漫,而你将去往何方?
【英】马克•钱德伯恩/文
邹运旗/译
“不要总是问这问那,弗兰克。知道得越多,眼泪也就越多。”话不再多,言尽于此。在我的印象中,伊芙总是这样。我搞不清她究竟是要暗示着什么还是在担心着什么,但这就是伊芙——她喜欢保持一种神秘感。
自从她对我说完这番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五年。我的脸爬上了皱纹,头发变得花白,昨天运动过量,浑身肌肉...
(4回应)
长夜漫漫,而你将去往何方?
【英】马克•钱德伯恩/文
邹运旗/译
“不要总是问这问那,弗兰克。知道得越多,眼泪也就越多。”话不再多,言尽于此。在我的印象中,伊芙总是这样。我搞不清她究竟是要暗示着什么还是在担心着什么,但这就是伊芙——她喜欢保持一种神秘感。
自从她对我说完这番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五年。我的脸爬上了皱纹,头发变得花白,昨天运动过量,浑身肌肉还疼得不行。我已经老了,真的老了。但是,我又见到了伊芙,隔着有机玻璃,她一边尖叫着,一边拼命敲打着那扇门。我发现,她仍是那么年轻,那么漂亮,和我们初次相识时一模一样。
第一眼见到她,我就爱上了她。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激情掺进了冰冷,爱意转变为怨恨。我的人生中,有三分之一个世纪在冷漠中荒废,在绝望中挥霍。我苦苦寻觅、郁郁寡欢,却忘记了寻觅的理由。终于,就在这里,伊芙在呼喊,我却充耳莫闻;她在求救,我却无能为力。我的心中一片空白。今天……就在今天,我终于弄清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
====================
伊芙走进了老康普顿大街的咖啡馆,好像是漫无目标地闲逛。她走过嘶嘶地喷着蒸汽的卡布奇诺咖啡机,一脸认真地寻找着什么。她的身上同时拥有着好多特质——娇气、自信,却又超然——让我想起了《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她实在是太显眼了。在她周围,噪音爵士乐组合在引吭高歌,摇滚歌手们甩着额前一绺乱发,简直比孟菲斯音乐节还热闹。她的目光最后落到了我的身上。仿佛是找到了目标,她露出了一个温暖、开怀的微笑,却让我惊得浑身发抖。
当时是60年代初期,空气中还弥漫着乐观主义的气息。那时,我还没被我们之间的事情压垮。我仍然是阳光满满、充满自信,还想着要成为一个画家,出人头地。
“在这种地方,不要一个人坐着嘛。我来陪你好吗?”当她走近时,我一边说着,一边抬脚跳了起来,“我还可以请你喝杯咖啡。”我预料到她可能会说“不”,但她马上坐到了对面。她仍然在笑。
“我叫弗兰克•摩根。”我伸出手去。
她慢慢地点点头,姿势有点奇怪,似乎饱含深意,又流露出无限的忧伤。“我叫伊芙•肯德尔。”她回应道。她的手很凉。当我们肌肤相触,我感觉她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猜她的年龄比我稍稍大一点儿——我从来都不知道她确切的出生日期。她一路坐着公车,从南部海岸出发,刚刚光临这个城市,没有钱,没有工作,甚至没有行李。本来我的大脑应该马上敲响警钟的,但我已经荷尔蒙冲顶,被她的魅力完全降伏了。她和我以前认识的女孩都不一样。比起同年龄的人,她要聪明得多,似乎知道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即使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听到柜台上收音机播放的几条新闻报道,就随口讨论起猪湾事件、肯尼迪,还有赫鲁晓夫的事。当然了,这些我也听说过——谁没有听说过呢?——但是伊芙清楚所有的细节。她说自己是个店员,一个普通店员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难道说我那时还是个大男子主义者?毕竟在那段日子里,我们还不算那么开明。
三点的钟声响起,她突然抬起头看着钟表。那个时间点会有什么乐子吗?傻傻地想一下,也就是些风流韵事吧。她的右手离我的手只有一英寸远,随着钟声响毕,一道蓝色的电火花从她的食指指尖猛然迸出,电得我往后一缩。我俩都笑了,居然会这么“来电”。但当我们离开时,我注意到,桌子上有一大块黑斑,就在她的手臂刚刚放过的地方,看起来像是木头刚刚被烧过。
===================
我们慢慢走到查令十字大街。我壮着胆子,伸出手臂环住她的腰,然后问她想不想去我家。她说“好”,我就赶紧拦住一辆公交车。有些女孩整天都在苏豪区附近招摇过市,但她和她们可不一样。她好像一直是在让我掌控先机。她的心思和动机太复杂了,我读不懂。
我家位于希腊大街,楼下是一家脱衣舞俱乐部。起居室里昏暗老旧,我们刚刚跨进门,就迫不及待地上了床。此时天色还早,窗户大开,城市上空的污浊喧嚣从窗子里径直飘了进来。她太投入了,甚至是饥渴,简直要把我活活榨干。
从此,她就留了下来。让我很是惊喜,在那段时间,我没想过要让她离开。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伊芙——为什么你会爱上某人呢?——她的幽默,她的聪明,还有她的漂亮,一开始就让我眼花缭乱,之后,我发现比这些更甚的,是她的神秘。想知道她脑中所想,堪比进行一场大冒险,或是解开复杂的中国九连环,即使投入全部身心和精力也难以如愿。而这正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正因如此,我更喜欢她了。而且,我相信,也是正因如此,让我对她的爱最终变成了无法排解的困扰。
起初,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有些僵硬。以我的感觉,是因为她还以为这一切会随时烟消云散,就好像不知道哪天,我早上起来会把她一脚踢出去。有时候,我从素描板前抬起头,就会看到她心无旁骛地看着我,但她在想些什么呢?她从来都不说。还有几次我想到,我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她。她也曾对我说过一些她的事,但都是些无足重轻的小事。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一点儿都不清楚。
其实在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古怪之处。有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出去喝酒。我回来后,发现伊芙蜷缩在沙发上,抱起双腿,膝盖顶着下巴,直勾勾瞪着壁炉上的时钟,好像只要她把眼睛挪开,它就会跳下来吃了她似的。泪水涓涓滑过她的面庞。
“时钟实在是太可怕了。”她带着怨恨地说。
我试着安慰她,想让她的心情好一点儿,可是就像在跟一块石头说话。到最后,我也气得不行。自从邂逅以来,那是我们第一次安安静静地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时钟已经扔到起居室的地板上,被砸了个粉碎。
====================
这事不合常理,很难理解,发生得也太过突然,但是没能让我们疏远。到了年底,她完全明白了我的心意。我记得她说过:“你和我会永远连接在一起。”我就像个笨蛋,还认为这是个好事。之后,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星期天,我约她到海德公园。在那里,我向她求婚。尽管那个时候我认为她会说“不”,但她最终还是动心了。
伊芙很漂亮、愿意伤感、容易困惑,有时候也很古怪,一本合上的书都能激起她很大的兴趣。我们相遇两年以后,我终于见识到她有多古怪了。我打算去布莱顿待几个星期,拜访一下我哥哥。本来已经说服伊芙了,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我没有去成。就在原定日程临近的时候,她显得愈发焦躁起来。
最后她说:“你不能去!如果你坐火车,一定会出事的。”
我对她说不要犯傻了,伊芙的眼泪刷地掉了下来。这个反应就有点过头了,不就是感觉不安或是有点儿什么征兆嘛。我用辛辛苦苦赚的钱买了车票,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了呢?但伊芙就是不依不饶。她大吵大闹,最后干脆从我的钱包里抢出了车票,一把撕得粉碎。我气得发疯,像个孩子一样生闷气不理她。伊芙却像是彻底松了一口气。
转眼到了星期六。我心想,她这次可真是干了一件彻头彻尾的蠢事。但随即,车祸的消息就上了新闻。我要乘坐的那列火车在布莱顿郊外撞上了一辆静止的火车头,二十人丧生,这是当时英国交通史上发生的最惨烈的一起事故。我惊呆了,不是因为我幸免于难,也不是因为那些悲惨死去的人们,而是因为伊芙突然打断了我的行程。
这事儿让我触动很大,我早早就起了床,一个人出门待了一整天。最后,我心中充满了一股无法形容的愧疚感。我急急忙忙赶回家,拉着伊芙出门,请她到老康普顿大街那家咖啡馆吃了顿点心。然后我们热火朝天地做爱,把从前种种的不愉快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应该知道,这就是个征兆,如果我那时候就能有所察觉,该有多好。
之后,我沉沉睡去。半夜醒来时,路灯从窗外照射进来,我看得清清楚楚,伊芙不在身旁。我在盥洗室里找到了她。她浑身发抖,上下牙直打架,皮肤上闪耀着奇异的金色光泽,简直就像要从毛孔里挤出光线来,连头发都被汗水打得透湿。
“如果我明天做出了什么事伤害到你,请务必原谅我。”她的眼神游离不定,甚至不敢直视我的脸。我从来都没见过那副表情。
“你这些神神叨叨的话快把我烦死了,伊芙。”我很担心,随之而来的是气恼,因为我知道,她不会让我分担她的痛苦。
“原谅我。”她说着,紧紧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也不想这样,但我控制不了。我希望你能理解。”
“那就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
她摇着头,有话却说不出口,一定是太过沉重、难以启齿,但她这样,让我怎么能理解呢?我抱着她回到卧室,拉上窗帘。在黑暗中,我对自己说,早晚有一天,我会弄明白伊芙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我们互相拥抱着睡着了。伊芙的双手紧紧地搂着我,我都能感觉到她的绝望与无可奈何。
清晨,我醒来时,伊芙不见了。
==============
那一刻,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她随随便便就离开了,但我的心却彻底粉碎了。虽然我也知道,生活还要继续,但真正做起来就没那么简单了。她所有的衣服都留在柜子里,鞋子也还在,化妆品还摆在梳妆台上,洗发香波也放在浴缸角上。一切东西都在,唯独少了伊芙本人。
起初,我想她可能是因为我不理解她而耍起了小脾气,一怒之下出门散散心。我整天等在家里,晚上也睡不着。然后我给每个朋友都打了电话。后来我去找警察,结果他们在警局外看我的笑话,连笔录都没做。这是个自由的世界,何况我们根本没有结婚。
两周以后,我开始设想各种情节:她会不会跳进了泰晤士河?会不会是出门散步时被绑架,被强暴,然后被谋杀?我向周边每家医院都打了不止一次电话,到最后他们都不接我的电话了。我还走到大街上,拿着照片逢人就问:“你见过她吗?”
到最后,我甚至希望有人能发现她的尸体,尽管我恨自己居然会这么想。至少这样,我就可以安下心来不再想她了。然而,她继续折磨着我,就像是糟糕的病毒,感染着我的思绪。
=================
有好几次,在伦敦附近,我都以为自己看到她了,但每次都是长得很像她的别的什么人。不是两眼之间距离太近了,就是嘴唇太厚了。我的脑子承受不了这份绝望,开始自己欺骗自己了。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总是跟在别的女人身后,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后来我真的看到她了。那时已是70年代初,我是个自由职业者,给杂志做摄影师。我当时正站在肯辛顿主街的城铁站台上,把一卷新胶片塞进我的背包。那是下午四点三十分,人流高峰正在集结。我扫了一眼大钟,那儿有好多人,她也在那儿。她站在另一边的站台上,盯着自己的双手,好像不敢相信那真的是自己的双手一样。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一把扔掉了摄影包,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她循声向我望来,眼睛瞪大了。我看到了,真的是她!她也看到了,真的是我!
下一秒,火车呼啸着进站了。我焦急不安地盯着她。我可以发誓,她绝对没有登上任何一节车厢,但是当火车离站时,她已经不见了。我一定就像是个疯子,狂奔到另一侧站台,对周围每一个人大喊大叫,有几个人确实也见到了她,但没人知道她去哪儿了。
太过分了,最残酷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本来,那个时候我已经成功欺骗了自己,说我已经忘记她的存在了。但她就这么出现了,在我的面前一闪而过,把我日趋平静的生活又给毁掉了。更糟的是,我知道她还活着。我爱着的那个伊芙出了意外,已经被不可抗拒的命运带走了——我不会再相信这个说法了。她很清醒,很自由,只是她从来没有在意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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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认为时间会治愈一切,但它只会让人越陷越深。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伊芙”这个名字在我脑中转个不停,只要我还清醒,我就会不停地调查她在哪里。有关她的问题越来越多,不知何时,我的脑中已经被她填满了。
我又拜访了故地——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去过的所有地方,我想从以前一直没有留意的角度想想问题。在这之外,我也想重建我的人生。我的工作重心由杂志转向了大型广告印刷品,我抓拍二次纠察时期工业暴力争端的照片,暗访黑豹党徒 的踪迹。工作是很有趣的,拍出的照片质量也很高,但是我一刻也感觉不到享受。
在工作之余,伊芙仍是我的一切。我雇了一个出版物剪辑代理商,让他在媒体中寻找任何涉及到“伊芙”这个名字的线索;我找到一个和军方有瓜葛的中间人,让他进入警方电脑深挖——但伊芙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没有护照,也没有驾驶执照;我甚至雇了一个私家侦探,采用非正当手段猎取有关她的一切线索——他排查了大量机密的社会安全记录和信贷清单,但伊芙似乎根本就不存在。
======================
1979年,撒切尔夫人代表保守党在大选中大获全胜。一周之后,我带着相机去拜访下议院,好给那些新上任的国会议员们拍照留念。他们穿着昂贵的西装,倒也是有模有样的。周围还有一群嚷嚷叫的顽皮孩子和叫卖小贩围观造势。一股奇怪的味道由泰晤士河上飘来,闻起来就像烂苹果。可能是某些心怀怨念的家伙借此表达他们的不满吧,我倒是没怎么在意。
就在我换胶卷的时候,我看到了她。她正迈着孤独的脚步,身影凄凉,在国会广场的雕像附近徘徊。我对自己说,那不过是经常萦绕在我眼前的又一个伊芙的幻影而已。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一次一定是她本人。我把相机塞进摄影包扔到地上,一路狂奔穿过车流,都不敢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她没能再次溜走。我粗暴地一把扳过她的肩膀,压抑了多年的怒火咆哮而出:“你这贱人!”我能喊出来的就只有这一句了。
她发出一声尖叫,想要从我手中挣脱出来,但她似乎是在我脸上发现了什么,马上又安静下来。
“你是谁?”她问道。
我从没想过伊芙再见到我会有什么反应——是撒谎?恼羞成怒?泪水战术?还是表演一些苦情戏?——但一定不是这个吧。“得了吧,伊芙……”我结结巴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但她那双大大的、写满无辜的双眼里流露出来的,还有一脸诧异的表情所表达的——是她的确不知道我是谁了。
一些穿西装戴领带的家伙朝垃圾箱里扔了一张晚报,伊芙好像忘记了我的存在,冲过去翻出了报纸。她看了一眼头版新闻,就把报纸丢掉了。“找个地方谈谈吧。”她说。
我们在怀特霍尔找了一家酒吧,我也想要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做这种尝试。
“你说你不记得我了?苏豪区的公寓呢?我们两个住在一起,还有求婚……”她听着,断然地摇着头,但她的双眼里闪过了一丝惊愕的光,“你失踪的那个晚上发生了什么?你也不记得了吗?”
“如果我记得,弗兰克,我会说的。”
看起来,她像是真的失忆了,但有一些事情,她还是不肯告诉我。因为在她说话的字里行间,仍然透露出一丝愧疚。
“看看你,”我继续说着,“你一点儿也没有老,还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样。”我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人到中年的第一个标志——渐渐发福的肚皮。
当我说到这里,面对眼前的现实,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我不知不觉伸手摸向她的头发,但她躲开了。
看到我一脸痛苦的表情,她说道:“对不起……”
“我明白,我明白。只要你没事,让我现在爬到大街上都行。”
她温柔地抓住我的手,她总有办法让我平静下来,“我相信你过得还好。要不然的话,我就没法留下来陪你了。”
这些年来积攒的所有愤怒和辛酸在几个小时内就烟消云散了。有个细小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叫嚷着:“傻瓜!”但在那个时刻,我唯一关心的就是伊芙她回来了。
“那我们怎么才能知道都发生了什么呢?”我问道。
“一定要知道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只向继续过我的生活,弗兰克。我们在一起不可能长久的。我也不想在无关紧要的事上浪费时间。我只想活在当下。”
“但是我想知道……我不想被蒙在鼓里……”我的声音低了下来。
“如果我伤害了你,我很抱歉,弗兰克。虽然我不记得详情,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我心里清楚,我不是故意的。你说的那些事情,绝对不是我故意做的。”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她向后一仰,微笑了一下,但我不明白她微笑的意思,“喝一杯,谈一谈……”
“你住在哪儿?”
她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你的情况怎么样?”
“我知道我在某处有一套漂亮的顶楼公寓,不过……”她又耸了耸肩。
我回想起我们第一次在老康普顿大街见面时的情景,不知道伊芙的记忆究竟被抹掉了多少次。不过很快,这些想法就飘走了,就像我们分别的那几年一样,讨论这些毫无意义。伊芙说得对,要活在当下。
这天晚上,我把余下的时间都花在与伊芙的谈话上。我给她讲我们之前在一起时的每一个细节——有一次度假,我们去了曼海德和诺福克;有一天晚上,我喝高了,把她的鞋子吐得一塌糊涂;那场车祸,她预测得太准了,把我震傻了;还有一些琐事把她也给逗乐了。最后的结果是,我们又在一起了,就像最开始一样,顺理成章。
===============
那一段时间,我就像是在过着别人的生活。突然间我睡得很平静,我心存感激地工作,享受快乐的业余时光。
对于伊芙来说,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很新鲜,我却感觉一切都似曾相识。我说过同样的话,发表过同样的见解,在时间的迷雾中,如今就像是一次微妙的复制。但我仍然很高兴,毕竟,我又找回了生命中唯一真正快乐的时光。
有一天晚上,我们故地重游,又去了苏豪区,事情发生了令人不安的转变。伊芙一整天都卧床不起,却不肯告诉我哪里不舒服。我们刚进第一间酒吧,她就喝多了,很快就醉了。天色已晚,为了保持气氛,我自己也喝了不少。我喝醉以后就是个爱耍浪漫的笨蛋,满嘴甜言蜜语,足以让米尔斯和布恩 旗下的作家都抱愧蒙羞。
“我们结婚吧。”我脱口而出,“我们以前差点就结婚了。现在也没什么分别……”
伊芙的眼泪夺眶而出。她顿时发作了:“我就知道会发展到这一步!”
看着她一脸怒气冲冲,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会跟你结婚的!你要是还这么想,最好马上滚出去!”
“好吧,我们不结婚了……”
“不!你已经有这种想法了!我郑重地警告你。因为就像上次一样,我可以在眨眼之间就离开。如果你还想保持我们之间的关系,你最好放明白点儿,老老实实听我的!”
我真是太可悲、太天真了。我立刻就醒酒了,“我想我们可以把这些都先放一放。”
她歇斯底里地摇着头,把酒杯狠狠摔到地上,周围的人都转过头来看。“你以为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我艰难地咽了下口水,分别的这些年里的所有辛酸涌上心头,让我窒息。“是你一甩手一走了之的,伊芙。这不……”
“不公平?”她大笑起来,又摇了摇头,但这次是一脸凄惨,“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但是这还不够。我不知道有什么后果?难道你就知道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的声音渐渐拖长,带着一些醉意,我有点儿听不清了。几分钟之后,她抬起头,双眼紧紧盯着我,“关于我的事情,有一些是你永远也不会明白的。如果你能接受现实,你还能过得好受一些。现实是,可能就在明天,一切都会结束,没有任何解释,你能接受吗?你能只是活在当下吗……这就是人生,对不对?”
我点点头,“这就是人生。”
“那么你能接受吗?”她可怜兮兮地问,“因为我也不想失去你。”
“我能。”我撒谎了。
那个晚上,我彻夜难眠,直到天光大亮。主要是因为要“接受”的那个所谓“现实”,让我难以安心。
清晨,我打电话给那位私家侦探——莫瑟,告诉他,不正当任务再次启动。
======================
这个任务毁了我的一切。如今,我们之间竟然充满了欺骗,让我心头唏嘘不已。
几周之后,圣诞节的前几天,莫瑟的电话来了。他的声音总是带着一点儿嘲笑的意味,听起来就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长长的嗤笑声。
“喂喂,弗兰克。猜猜我发现了什么?我找到伊芙•肯德尔了。”
“我知道她在哪儿。”我不太高兴地回答,“我想知道的不是……”
“问题是,她只有三岁大。”他继续说道,然后爆发出一阵嗤嗤的窃笑,好像是在讲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对不起,弗兰克,我忍不住了。你那位神秘女人的信息,我们已经找了好久。当我最后查到她的名字的时候,我有点兴奋过头了……”
“在哪儿?”我打断了他。
“博内茅斯的警察报告说,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失踪了,就是伊芙•肯德尔。他们认为是被一些色狼拐走了。不过后来,他们在一口井里找到了她,她的头上划开了一个大口子,生命危在旦夕。她是在离家不远处,找丢了的什么东西时掉下去的。她的家人正在医院里守候。我核实了他们的身份,万一除了她还有别人叫做伊芙•肯德尔呢。但是,没有。”
“谢谢,你可真是神通广大,莫瑟。”我冷冷地回答。
“祝你圣诞快乐,弗兰克。”
===============
我想在新年期间玩得高兴点儿,就弄了两张伦敦西区宾馆豪华晚会的票。伊芙买了一条新裙子,我雇了个DJ。我们第一个新年庆典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那时还是在家里。我始终不能理解,她怎么还是这么年轻?
“青春之泉到底在哪里?”我酸溜溜地问她。当时她正款款走近,盘着头、化了妆、带着珠宝首饰,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
“我吸走了男人的精气。”她以一吻作答。我差一点儿就相信了。晚会真是太棒了。我们豪饮一通,跳着已经过时的舞蹈。没到午夜,我又傻傻地自作多情了。我把鼻子蹭到她的后颈上闻嗅,探出舌头轻舔她的后背。这时我睁开眼睛,发现一道粉红的伤疤自她的发际线里探了出来。平时,她的头发是垂下来的,看不到这道伤疤。
“你是怎么受伤的?”我一边问,一般用手指轻抚她的伤疤。
“小时候淘气弄的。”她回答。
我没有得到机会再继续问下去。宴会主持人关掉音乐,带着我们随着大笨钟的指针大声读数,钟声即将连上音响系统。伊芙拽着我的手,拉着我跑进舞池,我们在倒计时开始之前偷偷地接吻。灯光暗了下去,钟鸣声响起,在我们眼前,只有高挂在头顶的魔幻球灯缓缓转动,射出一道道闪光。我产生了一个终生难忘的念头——如此漫漫长夜,惟愿永不止息。
随着最后一声钟响,灯光骤亮,彩条飞舞,劈啪声大作,狂欢的气氛达到高潮。我转过身想给伊芙一个吻。我们以希望和乐观相互支撑着,又度过了一个新年,确实应该庆祝一下。但是我转过来又转过去,在欢呼的人群中,我竟然是孤身一人。
伊芙又一次不见了。
=========================
我连要死的心都有了。阵阵心痛如绞,难以言说。我无法理解,无能为力,再也找不到希望。我还能说什么呢?难道伊芙已经计划好了吗?就在舞池里,在黑暗中,在新的一年到来的那一刻选择离开吗?难道她是被我们不能理解的超自然能力带走了吗?在接下来经年累月的日子里,我寻找着任何一种可能的解释,无论这个解释有多么荒诞都无所谓。在绝望中,我会抓紧每一根救命稻草。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抱有这种想法:每年失踪的人们都穿过时空裂隙,进入了另一次元。比起伊芙无情无义地第二次消失,这个想法让我更容易接受。
这一次,我没有再发疯地寻找。我默默承受着命运的软弱无助和可叹可悲。岁月流转,从80年代跨入90年代,伊芙再次离去带来的极度疯狂不可能还系在记忆里,我必须选择忘记它。但它在我脑子里转啊,转啊,让我做什么事都魂不守舍。有一些家长们,他们的孩子被连环杀手残害,却找不到孩子的尸体,被这种不确定因素摧残着,那样的生活会有多糟糕,我现在是彻彻底底地明白了。他们反而需要一具尸体来让自己心安。
我也有过别的女朋友,但她们得不到更多关注,最后都离开了。我开始酗酒。最后,我搬到了巴黎。我有个微弱的希望,就是新环境可能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但伊芙总是如影随形地出现,又随即从我的视线中消失。
随着欧洲委员会的影响日益增大,整个大洲里的新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四处游历,我的照片出现得越来越广,似乎人们真的很需要它们。
就在两天之前,我在看一个科学会议的报道,那是关于生命体空间转移的研究,由欧洲原子核研究委员会举办。欧洲联合磁核聚变项目取得了某些突破性进展,他们在80年代还成功观测了核聚变——我之前为法国《世界报》的专栏拍过照片。如今研究委员会的高级知识分子们希望利用磁核聚变项目发现某些科学结论或是实验方法,细节方面我就不清楚了。我忙着观察他们召聚起来的团队,都是来自欧洲各地的专家。在那儿,在后排,有个人穿着白色的外套,拿着记事本,正是伊芙。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又看到幻觉了。我找到电视台的人,他们传给我一张照片。不会错的,那就是伊芙,还和我们刚见面时一样年轻。
我看着那张脸,顿时,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心慌意乱。我猛地跳了起来,这一切的原因和根由都不足为虑,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再一次找到她。
我询问了研究所。她用的还是伊芙•肯德尔这个名字,是牛津毕业的研究生,研究团队的助理。接待人员说,在那一届理论物理学家当中,她是最聪明的一个。真的假的?我还是宇航员呢!我不管她在那里做什么!我受不了了,当我再一次看到她的脸时,对她的关切便已经压倒了一切。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驱车前往原子核研究所。办理入场手续又花了我一天时间,到最后他们终于肯放我进去了。晚上我做了一宿梦,睡得过头了,当我大清早一路小跑冲进研究所时,很明显,那里出了什么乱子—— 一张张脸,苍白而惊恐;人们跑来跑去,对着电话狂吼;警报随后响起,所有人都像发了疯。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找到路进入混乱的中心地带的。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转移了——所有人,除了伊芙。她还醒目地待在危险区域里。纹丝不动的有机玻璃安全门封住了她的所有去路。我站在门的另一侧,看着她。那个时候,她也看着我。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所有想法,她做过的所有事情,全都无所谓了。她的脸上写满了惊恐。她敲打着玻璃门,无声地向我求救。警报的尖叫淹没了她的呼声。这一次,她仍然不知道我是谁。
我们之间就这么彻底结束了,几英尺的距离把我们永远隔开了,我再也无法触及这团迷雾的真相了,我整个人生注定如此了。一阵金属撕裂般的声音响起,一道纯白的亮光闪过,伊芙消失了。此时此刻,化为永恒。
========================
那时,发生的一切都怪异到了极点,但我也从那时开始慢慢触及了真相。直到伊芙彻底消失之后,我才得到允许接触这个谜团。我不知道原子核研究所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调查小组启动了国家安全权限,规定整起事件不得公开——还好他们给我做了全套医疗检查,我什么事都没有。但我不得不说,他们不想让我胡乱开口。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伊芙。她坐在我们在苏豪区的公寓里说:“时钟实在是太危险了。”第二天清晨,一切都尘埃落定,我赶头一班飞机回到了英格兰。查到她的父母在伯恩茅斯的住处,我去慰问他们。我自称是伊芙的朋友,在这一点上,我没有撒谎。我们坐下来看着伊芙的照片。有一张是他们从井里把她救出来之后,在医院里拍的。我看到了那道伤口,很久以前那个新年的前夜,我在成年伊芙身上也见到了伤疤,位置是在同一处。而那时她只有三岁。
从始至终,伊芙都明白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她很聪明,是他们那一届理论物理学家中最聪明的一个。所有神秘的表现和怪异的举止,那些从前我所不能理解的,如今都得到了答案。我只希望她当时能告诉我,让我也能给她一些安慰,但是正如她所说,结局出人意料。而她,竟是如此孤独。
不要让我解释物理学——我不过是个摄影师。但他们说的什么亚原子微粒可以穿越时间,还有什么夸克、量子场等等术语,我还是可以理解一个大概的。我明白了——伊芙和我的生存方式正好相反。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正是她第一次见到我。她生命中第一次二十岁时,还处于正常的时间线中,但是原子核研究所的那场爆炸把她向时间的后方抛去。在短短的1979年里,她既是一个孩子,又是一个成人。这种存在方式自相矛盾,我就无法理解了。就像一段出了偏差的无线电信号,在音色褪去之前,她只能在一小段时间内播放正常的乐曲,然后再次被向后抛去。她是知道的,她全都明白,这是一件何等恐怖的事。在她意识到她将被再次抛走之前,就只能在那瞬间死死抱住某些事,那会是一种什么状态呢?而她最关心的,仍然是我的幸福。
为什么她总会在我身边出现呢?我宁愿相信是这样的,在爆炸时,我们之间距离那么近,将我们永远连接在了一起,所以我们的波长能够保持一致。难道这一次,也是我傻傻的自作多情吗?
至少,在生命结束以前,我永远也不会再见到伊芙了。那么她呢?她会就此无牵无挂地继续旅行,直到时间的起头吗?
对了,还有一次。昨天夜里,我在睡眠中惊醒,我没有做梦,而是一段记忆突然复苏。那时我只有五岁,跟着父母去诺福克度假。不知怎么,我和父母走散了。我孤身一人,沿着荒芜空旷的海滩漫无目的地走着,哇哇大哭。我还记得海鸥的鸣泣,海浪的翻滚。在沙丘那边,走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子,就像纯洁的圣母、神奇的公主。她秀发乌黑,双瞳闪亮。她在我身旁蹲下来,擦干我的眼泪,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充满爱意的拥抱,顿时,一切恐惧和不安都离我而去。然后,她牵着我的手,穿过沙滩,把我领回了父母身边。
我还记得,当爸爸妈妈带着我离开时,我转过头看着她。她还站在那儿,只剩一个小小的、黑糊糊的人影,独自一人站在空旷的沙滩上。我们走向汽车,她的身影越来越小。她就站在那里远远望着我,直到我们穿过沙丘的边缘,最终消失于视野之外。
我还记得,她头顶上高悬着灼人的烈日;我还记得她的微笑、她的哀伤、她的关切;我还记得她的美丽,还有她的神秘。
永别了,伊芙。我爱你。
最后更新 2017-07-20 20:25:53
发表于 《科幻世界译文版》
小说 译作
怪形新传
【加拿大】彼得•沃茨 著
邹运旗 译
我是布莱尔。当他们从前门闯入工具棚时,我从后门逃脱了。
我是库珀。我从死里复活了。
我是蔡尔斯。我正在看守考察站的正门。
这些名字无关紧要,不过是些代号,仅此而已。毕竟所有生物组织都是可以互换的。真正重要的是,我只剩下这些身体了。其余的部分都被这个世界烧了个精光。
隔着窗玻璃,我看着我自己披着布莱尔的外皮...
怪形新传
【加拿大】彼得•沃茨 著
邹运旗 译
我是布莱尔。当他们从前门闯入工具棚时,我从后门逃脱了。
我是库珀。我从死里复活了。
我是蔡尔斯。我正在看守考察站的正门。
这些名字无关紧要,不过是些代号,仅此而已。毕竟所有生物组织都是可以互换的。真正重要的是,我只剩下这些身体了。其余的部分都被这个世界烧了个精光。
隔着窗玻璃,我看着我自己披着布莱尔的外皮,穿过暴风雪向营地这边跑来。麦克雷迪对我说,如果布莱尔一个人回来,就把他烧死。麦克雷迪还以为我是他的同类,可我已经不是了——我是布莱尔,我跑到门口;我也是蔡尔斯,开门放我自己进来。我同自己短暂地融合,触须扭动着探出我的两张脸,纠缠在一起——我的两个分身布莱尔和蔡尔斯融为一体,相互交流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个世界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他们在工具棚下面找到了我挖的洞穴,也找到了尚未完成的救生艇——它的零部件来源于被破坏的直升飞机的“内脏”。这个世界正在摧毁我用于逃生的一切手段。很快,他们就会来找我了。
只剩下最后一条路。我又分化成布莱尔和蔡尔斯。作为布莱尔,我要去找库珀,将计划与他分享,再把那堆曾经叫做克拉克、如今却正在腐烂的生物组织统统吃光。短时间内频繁的形态转化大大消耗了我的生命储备。而作为蔡尔斯,我早就吃掉了富克斯剩下的残骸,为下一阶段的行动做好了准备。我背好火焰喷射器,走出户外,一头钻进南极洲的漫漫长夜。
我走向暴风雪,打算永远不再回来。
在飞船坠毁之前,我何其伟大。我是个探险者,是个使节,还是个宣教士。我穿越茫茫宇宙,游历无数世界,与众多生命融合——适者生存,不适者被重组。在我的引导之下,整个宇宙欣欣向荣,喜乐之情无限倍增——速度虽慢,但步伐稳健不可阻挡。我还是个士兵,我的对手只有熵。我是造物主的左膀右臂,我的目标是让宇宙变得更加完美。
无限量的智慧,无限量的经历,但如今,这一切记忆都烟消云散,我只记得曾经拥有过它们。
但我记得坠毁的那一瞬间。我的大部分身体当场死亡,仅有一小部分得以爬出飞船残骸——只剩下几百万个细胞吧。当时我的意识过于虚弱,无法再控制它们。我费尽全部心力,依然难以协调剩余的身体,大量生物组织趁机叛逃——这些肉块惊慌失措,却无法聚合到一起,只能凭着残存的记忆,依靠本能反应长出各式各样的手、足和爪子,在燃烧的冰面上四散奔逃。当我终于能够控制住它们时,有的肉块已被大火烧焦,有的则在寒风中失去活力。我还没能分泌出足够的防冻液保护好剩下的细胞组织,就被牢牢地冻僵在冰块里。
我也记得被唤醒的那一刻——迟钝的知觉慢慢活跃起来,灵明的余烬中迸出第一缕火花,呈燎原之势渐渐温暖了整个灵魂,身体与意识从长睡中苏醒,慢慢合而为一。我还记得那些两足生物围绕在我身边,发出古怪的声音,更奇特的是,他们的身体结构竟然一模一样。看起来真是不协调啊!这种形态多么没有效率啊!即便我还没有完全恢复,仍能看出他们有好多地方需要修补。于是我展开身体,试着与他们融合。我品尝到这些生物肉体的滋味……
——他们袭击了我!这个世界居然会袭击我!
我离开了那块已化为废墟的地方。现在,它在山的另一边——在当地的语言中,它叫做“挪威营地”——若是披着两足动物的外皮,我根本不可能走出这么远。幸好还有另一种生物形态可供选择,它比两足生物略小,但更能适应这里的气候。我藏在它的身体里,而我剩余的部分则留下来打退了两足生物的进攻。我撒开四条腿,在废墟中熊熊火焰的掩护之下,连夜逃脱。
我不停地跑,终于到了这里。这儿也有一群两足生物。我披着四足动物的外皮,走进他们中间。他们还没见过我变幻形态,所以也就没有攻击我。
我一个一个地同化了他们——当我的生命组织改变形态时,会幻化成各种模样,都是当地这些生物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所以我只在隐蔽的地方与他们融合。因为我已经学到了教训:这个世界的生物非常敌视他们不熟悉的东西。
我孓然一身,在暴风雪中艰难行进,就像晦暗的外星海洋中的一只低等生物,正在海底苦苦爬行。风雪交加,如海面上漫卷的波涛,掠过深深的雪沟和翘出地表的冰岩,化作打着旋儿的小号龙卷风,迷得我睁不开眼睛。但我还走得不够远,远远不够。回过头去,我仍能看到灯火通明的营地,它蹲伏在黑夜之中,建筑物在光与影的切割之下显得棱角狰狞,但在阴风怒号的山谷中,它是唯一的一团亮色。
我正看着,营地突然变得一团漆黑。另外的“我”破坏了发电机。灯光消失了,只剩下一排沿着引导索安设的信号灯——那是一串朦胧昏暗的蓝色小星星,正在风中狂乱地飞舞。在紧急情况下,它们就像天上的领航星,可以为迷途的生物指引回家的道路。
但我已经无家可归了。我也没有迷路。我迈步走向更黑的夜,这下连那些蓝色的小星星也看不见了。那些两足生物又惊恐又害怕,狂风裹挟着他们微弱的叫喊声,从我身后吹来。
在我身后,我那些原本分离、独自行动的生物组织重新集结,组成更强大的形态,做好了最后一战的准备。本来,我也应该加入他们,与“我自己”融为一体——化繁为整,再次融合,在更为强大的整体中寻求一丝慰藉。我可以增强自身的实力,直面即将到来的战斗。但我选择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我必须节省蔡尔斯的生命储备,就算是为将来留下一粒火种。在当前的形势下盲目战斗,除了彻底毁灭,别无它途。
事已至此,就不要再多想了。
我在冰天雪地中沉睡了好久。究竟有多久,我已经记不清了。直到这些生物解开了所有的线索,他们看到了挪威营地里的笔记和录像带,发现了飞船坠毁的地点。那时,我寄生在帕默的身体里,还没有引起怀疑,我同他们一起去找我的飞船。
那时,我甚至还抱有一丝微弱的希望。
但那已经无法被称之为一艘飞船了,连残骸都算不上,它成了一块化石,被深深嵌在冰川中一个大坑的底部。大坑很深,就算二十个两足生物站在坑底,再一个一个地摞起来,恐怕也够不到坑沿。如此厚重的时间,如这世界本身的重量一般将我压垮了——冰雪层层累积,要用多久才能形成这样的冰川?宇宙向前演化,又经过了多少个世代?而我对此竟然一无所知。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少说也有一百万年吧——却没有同类来搭救我。我再也没有见到另外的“我”。我想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想知道,其他的“我”是不是已经彻底消亡了?除了在这儿,还有别的“我”存在吗?
返回营地后,我销毁了所有证据。就让刚才那场战斗成为最后的决战吧。在他们眼中,怪物已被彻底消灭。让他们赢。让他们不再寻找我的踪迹。
在这场暴风雪中,我会再次被冰雪掩埋。毕竟,我哪儿都去不了。在漫无止境的沉睡中苏醒,却仅仅存活了几天。但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看到飞船的残骸,我明白,我再也不可能修复它了;看到厚厚的冰川,我明白,不可能再有同类伸出援手;看到这个世界,我明白,我不可能与他们和平共处。如今,逃离这里的最后一线希望也只能留到未来,就看我和那些充满敌意、古怪异常的生物相比,谁能活得更久。让时间和宇宙本身做出裁决吧。也许我再次睁开眼睛,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下一次看到日出,会是多少个世代之后呢?
这个世界教给我一个道理:适应就是挣扎求存,适应会引发暴力。
这条公理令人作呕——这是对造物主本身的亵渎——却深深烙进了这些生物的骨子深处。他们无法适应所处的环境,需要在体外裹上层层织物才能保持体温。如果换作我,则有无数方法做出优化——把四肢变短,加厚保温层,降低体表面积与体积之比……在我的记忆里,有好多种形态可供选择,但我不敢这么做,不能为了保暖而丢掉性命。在这个世界里,我不能为了适应环境而改变外形,只能藏踪匿迹。
居然会拒绝生命之间的融合,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融合、改变,本是最直接明了、最无可否认的生物本能。你越能改变外形,就越能适应环境;越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便越强。正所谓适者生存。这一点无关智慧多少,无视组织形态,它铭刻于每一个细胞之间,无需论述,不言自明。更进一步说,它还能带来愉悦感。融合的过程能让你体会到最纯粹的感官刺激,能让你感受到宇宙的和谐。
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即便是被束缚在无法适应环境的皮囊中,他们依然不愿做出改变。
起初,我以为这一切都是饥饿引起的。这里冰天雪地,一片荒芜,显然无法提供足够的能量用于变形。当然也有可能,这里是某种实验场所——是广阔世界中一个异常恶劣的角落,与外界隔离,改造成低温的环境,把那些畸形的生物投入其中进行秘密实验,以检验某种单一形态的生命在极端环境中如何生存。观看他们解剖尸体之后,我还在想,他们会不会只是忘记了怎么变形?他们的灵魂与身体分离,所以无法让组织器官改变形态?加上环境的压力与长时期的饥饿,抹去了他们有关变形的一切记忆?
谜团实在太多了,相互矛盾之处也太多。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种形态?这与外界环境太格格不入了。如果灵魂与肉体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他们又是如何保持身体完整的?
还有,当我进入他们的身体时,为什么会感觉到无限的空虚?
过去,当我在不同生命体的不同组织器官之间穿梭时,总能找到一些智慧的痕迹。但在这个世界里,在这些头脑简单的生物体内,我什么都找不到——只有一些线路和管道,用于传送命令和信息。我试着与他们交流,却得不到有用的信息;被我寄生的躯体虽然被迫屈服,却是总是拼命挣扎,不愿听话;我把纤维束探入每一处神经网络,却只能得到不稳定的生物电信号。我通过他们的眼球观察世界,但那眼球不属于我;我驱动神经元移动四肢,但组成肢体的依然是他们自己的蛋白质;我披挂着他们的外皮,就像控制着从前融合过的无数生命,但他们的每一个细胞都会按照它们原本的步调行事,我只能一点一点地同化它们。
我只能寄生在他们的身体里。我吸收不到任何记忆、任何经验、任何对生命的感悟。能否生存,取决于能否适应并融入环境。仅仅长得像是不够的,我还要“扮演”他们,“模仿”他们——但我现存的记忆中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这还是头一次。
虽然令人惊慌,但我还不至于无所适从。我寄生的这具身体还可以行动,尽管是按照他自己的意志。他与同类交谈,在营地范围之内自由走动。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一次又一次深入到肢体和内脏深处,想看看它们原本的主人会发出什么样的指令。但我找不到任何神经网络,除了我自己的。
当然,事情原本可能会变得更糟。飞船遇难时,我可能会失去一切,只剩下少量细胞,它们会依靠本能反应和自身的适应性艰难地存活下来。也许最终,我还能长大——重新拥有认知力,懂得如何与外界交流,获得新生,成为堪比这个世界的庞大的智慧生命体——但如果那样,我就会变成一个失忆的孤儿,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何方。至少现在,我还没那么惨——在我爬出坠毁的飞船时,仍能保持住独立的自我意识,身体中还保存着上千个世界的生命模板。我不但拥有“我要活下去”的野性欲望,还坚信“生存本身便意义非凡”。我还能感受到欢乐,这其中的原因不是很明显吗?
话虽如此,可我曾经拥有过更多。
从那么多个世界里传承下来的生存智慧,一夜之间烟消云散。剩下的不过是些模糊的宇宙定理和哲学体系,概念抽象、记忆模糊,过于宽泛和空洞,我那空空如也的神经网络很难理解它们。虽然我可以同化并吸收这个世界的所有生命体,重塑身体和灵魂,使之提升到遇难时的千百万倍——但只要我还被困在这里,无法与外部世界中更为广大的“自我”融合,我的智慧便永远也无法真正恢复。
与“从前的我”相比,“现在的我”不过是一块凄惨的碎片。每一枚失落的细胞都带走了我的一部分智慧。“现在的我”实在是太渺小了。原本我可以运筹帷幄,现在却只能依靠本能反应做出应对。如果我能在飞船残骸中多抢救出哪怕一点点组织细胞,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会好很多呢?因为我的灵魂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掌控一切,我又错失了多少次生死抉择呢?
在这个世界,生物之间通过发声的方式相互交流。在我和同类之间,如果交流的信息比较简单,也会采用这种方式;倘若过于复杂,就只能借助肉体的融合了。我虽然寄生在狗身上,但很快便掌握了他们发音的基本语素——这个生物体叫做温杜斯,那个叫做班宁,另外两个乘坐会飞的机器离开、没能看到真面目的分别是库珀和麦克雷迪——这些零散的生命体居然可以长时间地保持独立状态,还拥有几乎一致的外形,令我十分惊讶。让生物组织彼此独立存在,一定是出于某种实用性的目的吧?
不久以后,我又寄生到这些两足生物身上。另外有些东西也潜伏在他们的躯壳里,它对我讲话了。它说,这些两足生物会称呼对方为“伙计”,或者“家伙”,或者“混蛋”。它说麦克雷迪有时也叫“麦克”。它还说,这片建筑物叫做“营地”。
它说它很害怕,也许就是害怕我。
没错,心灵相通的现象是无可避免的。思维的火花和生化信息的传递足以左右肉身的行动,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你不能理解这些,你就没法进行模拟。但理解和模拟毕竟不是一回事。这具躯壳中一闪而过的某些想法总会超出我的理解力。我的宿主在营地里逛来逛去,看着很多物品表面上都有的那些神秘符号——“洗衣房安排表”“娱乐室欢迎您”“此面朝上”……诸如此类的东西。墙上这个圆形的手工制品是钟表,用来量度时间的流逝。宿主的眼睛看看这儿,又看看那儿,与此同时,我会在它——或者说他——的头脑中浏览到一些零散的信息。
但我就像被绑在一盏探照灯上。灯光照亮哪里,我就能看到哪里,可我没法指挥它往哪个方向照。我可以偷听宿主之间的谈话,可只能偷听,无法主动询问。
如果有一盏“探照灯”愿意停下脚步,想想自己所处的演化阶段,想想把自己摆放到这个环境中的进化路线,事情就会完全不同了吧?可是,只有我明白这一点。这时,一个新名词引起了我的注意:
尸体解剖。
麦克雷迪和库珀在挪威营地找了另一个“我”——为了掩护我逃走,它留下来拖延敌人,结果被烧成了焦炭。它形状扭曲,只变形到一半,还冻得邦邦硬。他们把它带了回来,但显然,他们不知道它是什么。
当时,我藏身在帕默、诺里斯,还有那条狗的身体里。我和其他两足生物一起围拢过来,看着库珀将另一个“我”开膛破肚、大卸八块。隔着他们的眼睛,我看到他切下个什么东西,应该是一颗内脏器官之类的。
那东西十分畸形,发育不够完全,但生物体征足够清晰,看起来就像一大团皱皱巴巴的肿瘤,一摊胡乱疯长的细胞——仿佛器官生长的进程不知怎么被突然打乱了似的。它的血管病态而狰狞地暴露在外,一定是耗光了组织中储备的氧气和营养元素。我想不通,这样的东西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它会放弃更具效率的组织形态,反而长到这种尺寸?
我也没法想象它都干了些什么。借助两足生物的眼睛进行观察,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两足生物也能同化我的细胞。他们吸收了我的细胞,为了适应环境而重组了身体结构,但他们太轻率了、太不小心了。他们不按常理出牌——哪怕受到最轻微的刺激,生命组织也会乱变一气,难道他们不知道身体器官的变形也是有章可循的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只见两具身体粘连在一起,还长出了其他的组织器官,看起来异常臃肿。一颗瘦骨嶙峋的大脑袋,表面长满了一百多万个神经节点,见缝插针,密集地挤在一起——两具身体各有一颗,与其说是头,还不如说是两颗硕大而扭曲的肉团。
我还发现了别的情况。这个东西还长着另一个“我”的眼睛和耳朵,库珀将它们一一切下。一丛又粗又密的纤维束沿着它的脊椎,穿过体内的内骨骼,钻进黑漆漆、黏糊糊的腹腔才停止生长。这束畸形的组织张牙舞爪地探出分枝,布满了整具身体,就像传递指令的某种神经通道,可它的规模太大了,几乎就像是……
不!
原来它是这么工作的。这些虚空的皮囊任凭己意自由变化,居然会搞成这个样子,怪不得我找不到可以融合的神经网络。原来是这样——它的每一块组织都不在乎整个身体的协调和稳定,而是各自为政、独立生长,于是变得颜色黝黑、组织密集,组织之间还长出了各自的外壳。我总算见识到是什么样的灵魂在掌控这些身体了。
我感到一阵恶心。
我居然会把细胞奉献给这些会思考的毒瘤!
有些时候,光是隐藏起来还不够。
我还记得,我亲眼看着“我自己”倒卧在犬舍的地板上,身体裂开无数破口,同时与几条狗融合。鲜红的触须在地板上挣扎舞动。半成形的肉芽幼体从“我”两肋钻出,形状有点儿像狗,还有点儿其他世界的生物,从“我”模糊的记忆中提取出的各种生命形态掺杂在一起,混乱不堪。
我记得,那时我还没有寄生到蔡尔斯身上,真正的蔡尔斯正用火焰喷射器将“我”活活烧死。我还记得,我附身在帕默体内瑟瑟发抖,我害怕蔡尔斯会调转火焰连我一起烧掉,我害怕这个不问青红皂白就向我发起攻击的世界。
我记得,“我”披着班宁的外皮,在本能的驱使下,跌跌撞撞地跑在雪地里。他的手上长着粗糙多瘤的触肢,就像钻出皮肤的寄生虫。在之前几场大屠杀中,有少量肉块幸存下来,它们饱经创伤,慌不择路,不管遇到什么都迫不及待地寄生其上。在夜色中,其他人包围了他,他们手中拿着明晃晃的火把,身后的信号灯则闪着蓝色的光。红与蓝两种颜色打在他们脸上,有种异样的美感。我记得,班宁被熊熊火焰吞没,他像野兽一般嚎叫着,声震夜空。
我还记得诺里斯,他被自己完美的复制品背叛,死于心脏病突发;帕默,为了掩护其他的“我”,也被杀死了;温杜斯,死的时候还是人类,却被付之一炬,以绝后患。
这些名字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那些生物组织——本来数量众多,却都没了。那么多新鲜的生存体验,那么多鲜活的生存智慧,全被他们消灭了。这些会思考的毒瘤!
为什么要把我从冰块中挖出来?为什么要把我从废墟中带回来?为什么把我救活,又在我苏醒的那一刻向我发起进攻?
如果要毁掉我,为什么不在我沉睡的时候下手?
这些被硬壳包裹着的灵魂,这些毒瘤,正藏在他们的身体里,顽固地守护着他们的自我。
但我知道,他们不可能永远藏下去。他们怪异的生理结构只能延缓被同化的过程,却不能完全阻止。每一刻我都在成长。我能感觉到自己盘桓在帕默的神经网络之间,我能嗅探到数以百万计的生物电流正在返回他的神经中枢。我还能感觉到自己正在渗入布莱尔的大脑,我能看到他那些黑暗的想法。
没错,想象力都是内心深处下意识的反映,令人难以捉摸、难以左右。另一个“我”想停下融合的脚步,毕竟时间上对我有利。过去,我只会同化灵魂,而不是与它们共处。“共处”这种事,以前从未发生过。我同化过成百上千种更加强大的生命,这么奇怪的却是头一次遇见。如果我在这些毒瘤中发现了灵魂的火花,会发生什么事呢?谁会把谁吸收掉呢?
现在,我寄生在三个生物体内。他们越来越谨慎,但谁也没有发现我,就连被我寄生的那些身体里的毒瘤也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为此,我只能心存感激——万物自有其规则,这些生物自出生时起就不能随意改变外形,而它们的灵魂——无论是潜伏在整具身体里,还是躲避在某个丑陋、孤立的组织器官中,都无所谓——灵魂只是一束生物电信号。生物为了保存记忆,会从自己的经历中截取一张张画面,就像从电信号中分离出白噪音——他们会选择有价值的经历加以记忆,使之在头脑中变得鲜活,久而久之,留存下来的记忆便会越来越多。在保存记忆的时候,这些毒瘤会分一会儿神,他们会忘记刚刚有别的东西在不经意间移动了他们的手和脚。
有时,我的宿主会闭上双眼,他们的灵魂会不安地闪烁,让他们看到各种虚幻的画面和图案,甚至还能在自己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入其他活跃的生物的身体里(这叫“做梦”,一个灵魂告诉我说,过了一会儿,它说现在做的是“噩梦”)。每当这时,我便能控制他们的身体了。在这段诡异的休眠过程中,他们会分别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安安静静地躺下来,而我不管做什么都是安全的。
可是没多久,他们就不再做梦了。所有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审视着黑暗的角落,审视着其他人。原本四散分布在营地各处的两足生物都聚到一起,放弃了他们的个人隐私,待在一个房间里。起初,我以为他们在共同的恐惧之下终于达成了共识。我甚至希望他们能摆脱化石般的天性,最终彼此融合。
但是,没有。他们只是不再相信眼见为实。
他们开始彼此怀疑。
我的四肢开始麻木,头脑也慢了下来,在这极端的寒冷环境中,我的意识渐渐模糊。背上的火焰喷射器沉甸甸的,让我很难保持平衡。我寄生在蔡尔斯身上的时间不算长,还有将近一半的组织器官没有同化。我还能坚持一到两个小时,随后就得在雪地里挖一个坑把自己埋起来。到那时,我需要转化大量细胞,免得整个身体被冻僵、坏死。我正在集中精力分泌防冻液。
这里非常安静。我最近吸收了很多东西,却没有太多时间消化。藏在两足动物的皮囊中,周围都是警惕的眼睛,我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但我还算幸运,在整个融合过程中,提取记忆不需要太长时间,只要让灵魂与身体匹配就没什么问题了。现在,除了藏踪匿迹,让他们将我彻底遗忘,我不需要再做什么了。除了那些我还无法理解的事情,我也不需要再想什么了。
无法理解的事情……比如说,麦克雷迪的血液检测法。他的“怪形测试”,据说能让披着人皮的怪物现形。他们原本不相信这个方法能成功,因为它违背了最基本的生物学定义,可它偏偏真的起作用了。这是一切难题的中心,是解决所有谜团的答案。如果我的身量更大一些,智慧更多一些,也许我早就弄清楚了。如果不是他们不遗余力地想要杀死我,我可能早就了解这个世界了。
麦克雷迪的血液检测法。
要么它是误打误撞,要么就是我全错了。
他们没有改变外形,也没有相合融合,他们的恐惧和彼此之间的怀疑与日俱增,但他们的灵魂就是不能合一,他们一直在寻找来自外部的敌人。
所以我留下一些线索,让他们去找。
我往营地那台简陋的计算机里输入了一些伪造的数据——简单的图标和动画、错误的数字和图形,七分假里掺上三分真,就足以让他们完全相信了。实际上,计算机的构造很简单,还无法进行某些运算,也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持他们的结论,但是没关系,布莱尔是唯一一个能真正看懂这些数据的人,可他已经被我接管了。
我留下假线索,销毁了真相,然后就该制造不在场证明了。我让布莱尔发疯似地到处乱跑,让他借着夜色,趁其他人睡觉的时候,砸坏了全部交通工具。破坏非常彻底,所有重要的零部件全都无法替换了。我还让他闯进无线电机房,当着所有人的面横冲直撞、一通打砸。我听着他大声咆哮,说整个世界都有危险,这个地方需要被隔离,他还信誓旦旦地说:“你们全都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他妈的太清楚了,你们当中有些人已经……”
他说了很多话。我在他的灵魂深处看着他。忘记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当成是真的,这才是最好的伪装。
等破坏得差不多了,我让布莱尔倒在麦克雷迪的重拳反击之下。身为诺里斯,我建议把工具棚腾出来当做“牢房”。身为帕默,我用木板钉住窗户,加固工具棚,把“我自己”关进去。我看着他们把门锁好,留下一句“这是为了你好,布莱尔”便转身离去,只剩下我和我的机械设备。无人看管的时候,我变幻外形,溜出“牢房”,从那些被砸坏的机器里搜集需要的零部件。我在工具棚下面挖了个地洞,把零件带进去,一点一点、从无到有地建造逃生艇。我自愿成为一名“囚犯”,他们认为我没有威胁,便不再看着我。于是我卸下伪装,变回我自己。我还准备了充足的给养,以备变形时的能量消耗。在三天时间里,我偷走了营地中三分之一的食物储备——这又是我的先入之见——其实那些两足生物只需少量食物就能维持身体机能,让我又一次啧啧称奇。
幸运的是,他们太专注于提防敌人,却没有留意厨房里的库存。
风中传来阵阵异常的声音,像是窃窃私语穿过暴风雪的怒号。我竖起双耳,头部两侧快要冻僵的肌肉组织伸展开来,就像支起两个活动天线,旋转着寻找最佳的接收角度。
在我的左边的远处——营地方向亮起阵阵火光,雪花在夜幕中飞旋,在漆黑的夜色中,烟火越来越盛。我能听到杀戮的声音。我听到“我自己”在惨叫。不知道另外的“我”变成了什么形状,什么样的生理结构才能发生这种声音?在无数的世界中,我变幻过无数的形状,所以我能听出这声音里饱含的痛苦。
战斗并不顺利。战斗正在按计划发展。现在,该回去了,该回去睡觉了。该退出舞台、静静等待了。
我面对狂风,向远处的火光走去。
这与我早先的计划不一样。我现在有了一个答案——我觉得,在我下决心放逐自己之前,答案其实已经摆在那里了。只不过,承认这一点并不容易,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能完全理解它。我在这里待了多久?我不停地给自己讲故事,按顺序理清思路,而这身躯壳几乎要在低温中冻死。事实虽然难以接受,却是明摆着的,只是我还在跟自己兜圈子。
我朝那片昏暗的的火光走去,炸药发出沉闷的冲击波,沿着地面传来,比微弱的爆炸声更具真实感。面前闪过一道亮光——由灰变黄,由黄变橙。这道光蔓延开来,化作一道匪夷所思的燃烧的火墙。麦克雷迪建在高处的小屋只剩下冒烟的骨架。火舌摇曳,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一座闷燃的半球形圆顶反射着苍白的火光——蔡尔斯的意识告诉我,那是无线电机房的穹顶。
整个营地都消失了,除了火焰和碎瓦,什么都没能留下。
就凭他们的身体条件,一旦失去了遮身之所就活不了多久了。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为了消灭我,他们反而毁灭了自己。
如果我没有变成诺里斯,事情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诺里斯是个薄弱环节——他的身体不但不能适应环境,还有重大缺陷,就像带着一个随时会闭合的开关。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很久以前就知道,却从没放在心上,直到诺里斯倒下来。“是心脏病发作。”我看到库珀的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库珀猛砸诺里斯的胸口,为他做心肺复苏,但我知道,已经没用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诺里斯不再是诺里斯了,他甚至不再是另一个“我”了。
我能扮演很多角色,但决定权不在于我。一个“我”扮演库珀,把电极压在诺里斯胸前;另一个“我”则扮演诺里斯,忠诚的诺里斯,每一个细胞都一丝不苟地同化,就连有缺陷的部分也被完美地重构。我不知道他有心脏病。我怎么可能知道呢?在无数年间,我游历无数世界,见过无数生物——但我只是改造他们的身体去适应环境,而不是用来隐藏自己。这次的模仿属于病急乱投医的权宜之计,是最后的应付手段,如果模仿得不一样,是会遭到攻击的。我的细胞读取他们的特征,然后模仿、重塑,就像没有脑子的阮病毒。
所以我复制了诺里斯,而“诺里斯”自我毁灭了。
我还记得在空难中失去自我的滋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部分烟消云散,看着自己的组织叛逃,用尽最大努力发挥控制力,信号却在哑火的器官中被隔断。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神经网络一层层脱落,每一刻,我都比之前更加弱小,渐渐地,我什么都没了,只剩下一群乌合之众,一群无组织无纪律的肉块。
身为库珀,我能看到这一点。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就是看不到。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彼此对立,每个个体都怀疑其他人。显然,他们已经对“感染”迹象有所警惕。在诺里斯的皮肤之下,有些生物组织正在抽搐、蠕动,这是最后的本能反应,这些野性的细胞已经脱离了灵魂的束缚。
但只有我注意到了。身为蔡尔斯,我只能站在一旁看着。身为库珀,如果我插手,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要是我直接控制那些细胞,强迫它们稳定下来,可能连我也会暴露的。所以我只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直演到最后。砰的一声,我接通了心脏除颤器的电极。这时,诺里斯的胸口裂开了,变成一张大嘴,两排产自外星的锋利牙齿咔嚓一声合拢。我尖叫起来,身子向后跌倒,两只手臂自手腕以下被整齐地咬断。其他人惊慌失措,乱成一团。麦克雷迪举起火焰喷射器,瞄准,火舌呼啸着蹿过房间。肉块和医疗设备在热量的炙烤下嘶嘶作响。
库珀冲我眨了眨眼睛。诺里斯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其他人不会再让他活下去了。库珀的“尸体”倒在地上,假装死去。在他身边,曾经身为诺里斯、现在却死里复活的怪物正在挣扎翻滚,它的身体四分五裂,却还在体内无数的生物模板中徒劳地寻找,想要变成一种能抵御火焰的形态。
他们毁灭了自己。
“他们”,这个荒唐的词很适合这个世界。
有个东西穿过废墟,朝我爬来——那是一团黑糊糊的肉块,表面参差不齐,体液汩汩渗出,半同化的骨骼支离破碎。它身上还粘着炭火的余烬,一闪一闪,好像通红的眼睛,它没有力气把它们擦掉。它身上依然存活的部分还不到蔡尔斯的一半,其余的大部分肉体被烧成焦炭,已经坏死。
蔡尔斯还拥有一部分独立意识,但也快要被我吸收了。属于他的那部分心想:这是什么鬼东西?现在,我才是蔡尔斯。蔡尔斯本人反而成了我的一个“搭车客”。
肉块向我伸出腕足,这将是它的最后一次融合。我感受到了它的痛苦。
“我”曾是布莱尔,曾是库珀,甚至还曾是一条狗的一部分——在第一场大屠杀中,它从火焰中逃生,躲进一道墙缝,没有食物,也没有复原的力气。我“吃”了它,吸收了它的营养。我得到了补充,恢复了活力。我与“我自己”合而为一。
不过,这么说不太准确。我几乎没有得到任何记忆——太多的肉体被消灭了,太多的记忆都消失了——但我觉得它的神经系统恢复得还不错,只是被我的神经网络接纳之后,还有点儿不太同步。我浏览了那条狗的记忆。它已经不是一条完整的狗了,所以记忆也变得七零八落,贪婪、饥饿、饱经创伤,但还顽强地保留着它的“个性”。我能从中体会到无限的狂怒和挫折感,毕竟这个世界曾深深地伤害过它,让它永远也无法恢复。但是没关系。“我”曾经比布莱尔、库珀,以及那条狗加起来还要伟大。“我”曾是一个巨人,拥有从无数个世界精挑细选的恐怖外形,比站在“我”面前的最后一个人类强大得多。
可惜,对方手里拿着炸药。
现在的“我”不过是一摊碳化的烂肉,满心痛苦与恐惧。我的情感陷入一阵混乱。我有点儿走神,便将这一切想法、怀疑和混乱的理论都推到一边。我回到现实中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需要直面的是未来。
我还是蔡尔斯,风还在缓缓地吹着,我终于明白谁会吸收谁了。风雪渐渐停息,我想起了那个不可能的实验,就是它让“我”暴露了身份。
我体内的毒瘤也记得。但我看到它的灵魂之光逐渐变得暗淡——最后,终于,消失了。
现在,只剩下我了。
我已经看不到它了——那个寄生虫,那个怪物,那个瘟疫。
那个“怪形”!
它什么都不懂。它什么都不知道。
但我知道,你这狗杂种。你这灵魂的窃贼,吃屎的强奸犯。
我不太明白这些词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它们含有深深的恶意,骂出来之后有种入骨的快感,当然,字面之下还有些我无法理解的含义。我差点还想发问——但蔡尔斯的意识已经完全消失了。在这具身体里,除我以外,再无别人。就像身外,除了火焰、冰雪和黑暗之外,别无他物。
我就是蔡尔斯。
暴风雪停息了。
在这个世界里,每个可替换的生物个体都有自己的名字,但一般说来,都没什么意义,除了其中一个——麦克雷迪。
麦克雷迪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人。“生杀大权”——这个概念听起来也够荒唐的。他们难道看不出,由这个词衍生出来的等级制度其实很愚蠢吗?往致命之处打上一发子弹,挪威人就永远死掉了;朝头上来一拳,布莱尔就失去了意识。越是重要的部位越容易受到攻击——这个世界却又不懂得如何对其加以保护。这里的生物十分脆弱,就连他们的行为方式也同样怪异。麦克雷迪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就是因为他总能决定其他人的生死。
不知为什么,麦克雷迪就是有这般能耐。他们曾经发现了我留下的证据,认定麦克雷迪也被“怪形”附体,便把他堵在户外,任他在暴风雪中等死,当他想办法闯进大屋时,他们还用火把和斧头对付他。可是,麦克雷迪手上总是有枪、有火焰喷射器、有炸药,还有孤注一掷的决心:“要是把我逼急了,我就把这该死的营地整个炸上天!”最后一个试图阻止他的人是克拉克,结果被麦克雷迪一枪打爆了头。
这就是“生杀大权”。
当诺里斯将身体分裂,每一块碎片都本能地四散逃命时,麦克雷迪将它们统统烧光。
当他说到“血液检测”时,我更加确信他有这种权力了。他把所有人都绑起来——目标是“我”,但其他人也受到牵连——当他发号施令时,我都替他感到惋惜。他强迫温杜斯割破每个人的手指,取一点儿血液样本。他把一根金属线的尖端烤到红热状态。他说,只要一小块组织就够了,“怪形”的每一块组织都有求生的本能,却没有智力,也没有自控能力。当麦克雷迪看到诺里斯解体时,他便认定:人类的血液在热量的刺激下不会做出反应,被感染者的血液却会本能地躲避。
他当然会这么想。他已经忘记了,“我”是可以变化的。
我想知道,如果这房间里每个生物体的每一片组织都能变形,他会作何反应?如果麦克雷迪的小测验让这些扭曲的生物见识到世界的真相,他会怎么想?这些生物会从漫长的睡眠中觉醒,终于记起他们也和其他世界的生物一样,是活的(真正的“活着”)、能呼吸、能改变外形吗?这么想是不是太缥缈了?那就现实点儿——如果某个人的血液出了问题,麦克雷迪真的会把他烧死吗?
我不敢相信这一点。麦克雷迪把烧热的金属线插进温杜斯的血液,什么都没发生。瞧啊,没有用吧,我心想。麦克雷迪自己也通过了测试。然后是已经死掉的克拉克。
库珀没能通过。金属线伸进去时,他的血液在玻璃盘里微微晃动。我想我是看到了,可他们都没有在意。就算他们注意到,一定也会以为是麦克雷迪自己的手在晃吧。他们也认为这实验不过是一坨屎。被我寄生的蔡尔斯直接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太扯淡了,太荒唐了,没有人会认为它有用的。
身为蔡尔斯,我知道这不过是麦克雷迪单方面的期望。血液里没有灵魂——我能控制结缔组织,但同化需要时间。如果库珀的血液都算正常,能够通过测试,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附身在蔡尔斯身上的时间更短。
但帕默体内还有一个“我”。这个“我”寄生在帕默身上有好几天了。他的每一个细胞都被同化,曾经的他已经不存在了。
帕默的血液发出尖叫,躲避着麦克雷迪的线头。我惊呆了,难道同化得更加彻底也不行吗?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所有事情我都弄错了。
饥饿。实验。疾病。为了解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提出的所有推论、所有假设,都错了——从头至尾,所有一切。过去,我认为变形的能力——同化的能力——是放之宇宙而皆准的真理。如果细胞不改变,它就不会进化;细胞不进化,世界也不会进化。这是一切生物的天性。
除了这里。
这个世界不是忘记了该如何改变。也不是因为受到外界影响才拒绝改变。他们不是某种伟大生物的某个发展阶段。他们并非处在某个实验当中。他们也并非正在储存能量,以备不时之需。
我那枯萎的灵魂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这是我从未涉足的世界,这里的生命不会改变。他们从来都不会改变。
正因如此,麦克雷迪的测试才有意义。
我对布莱尔说再见,对库珀说再见,对我自己说再见。为了适应这里的环境,我重新设定了自己的形态。我是蔡尔斯,我从暴风雪中回来了,我终于理解了这个世界。有东西向我走来——是个黑漆漆的影子,拖着脚步,背对着废墟里的火焰,看起来十分疲倦,正想找个地方躺下来。我走近时,他抬起头。
是麦克雷迪。
我俩相互对视,彼此之间保持着一段距离。我的细胞躁动不安。我能感觉到体内的组织正在变形。
“只有你活下来了?”
“你不也是吗?”
我手里端着火焰喷射器。我才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人。但麦克雷迪似乎并不在意。
但他在意。他一定在意。在这个世界里,组织啊,器官啊,不是临时的战友,它们是永永远远、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当协同作战的的益处超过付出的代价时,身体的宏观结构不会改变;当平衡转向另一边时,它也不会消解。在这里,每个细胞都有一个不变的特性——不会重组,不会适应。每块组织生来在哪里,就永远长在哪里。他们不会合并成一个伟大的生物体,他们是数目众多的渺小生命。他们不是某个伟大生命的一部分。他们是“怪形”。他们不计其数。
那也就意味着——在我看来——他们会停滞不前。他们所谓的生命,不过是在浪费时间。
“你去哪儿了,蔡尔斯?”
我想起“已死”的蔡尔斯的话:“我看到了布莱尔。我去追他,结果在暴风雪中迷路了。”
我曾经寄生在他们身上,如今又在身体里感受到他们——库珀断掉的手腕,布莱尔弯曲的脊柱,诺里斯有缺陷的心脏……他们没能坚持到最后,没能进化出可变形的身体,没能学会通过融合保存自己,没能敌过熵。所以他们没有资格活着。就算曾经活过,也没有资格幸存下来。
不过,他们曾试着活下来。这里每一个生物都曾是行尸走肉,但他们仍然拼死奋战,只为能多存活一小会儿。每具躯壳都和我一样拼命。
只有麦克雷迪成功了。
“如果你是担心我……”我说。
麦克雷迪摇摇头,疲惫地笑了,“就算我们能给对方带来一点儿惊喜,我们也没力气做任何事了……”
可惜,我有。
这颗星球上的所有生命,分崩离析,无法合一,却共有一个灵魂。它看顾着这些独立存在而又孤苦无依的生命,却无法与它们交流,只能利用某些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意向来启示他们——比如日落中隐藏的含义,比如超新星爆发时的情愫,再比如黑夜与白昼的交错。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叫做融合,他们的结局除了死去、消亡,什么也剩不下。是的,这些生物的矛盾之处令人惊讶。但他们难以量度的孤独,他们生命的无意与无效,深深地触动了我。
之前我太盲目了,过早地下了结论,过早地对他们横加指责。这些“怪形”施加给我的暴力伤害并非出于纯粹的恶意。他们不过是身处痛苦之中,因为身体的缺陷而变得盲目,所以无法想象其他形式的生命存在。如果你的每一条神经都暴露在外,你也经受不住任何轻微的触碰。
“我们该怎么办?”我好奇地问他。我已经明白了这一切,我不能撒手不管逃到未来。我怎么能就这样把他们留下?
“为什么我们……不在这儿等一会儿?”麦克雷迪说,“看看会发生什么。”
我能做的,不光是等待。
这么做并不容易。他们是不会理解的。因为痛苦,因为不完全,所以他们无法理解。将自己完全献出,他们只能看到失去的一小部分。与别人融合,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的消亡。我必须要小心。我必须利用新学会的技能隐藏好自己。其他“怪形”会来这里搜寻幸存者,不管他们找到的是活人还是尸体,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们会发现和他们长得一模一样的“同类”,并把“同类”带回家。我会保持住现在的外形。我会在暗地里做工。我会在内部拯救他们,否则他们的孤独永远也没有尽头。
这些“怪形”,又可怜,又野蛮,他们永远也得不到救赎。
我会从内部解放他们。
最后更新 2013-08-06 1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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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总动员(《电器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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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译作
关于本文:
《家电总动员》发表于1980年,由美国科幻作家托马斯•迪许(1940-2008)创作,这是一篇写给孩子们的科幻小说,形式上比较接近童话,并入围了当年星云和雨果双奖的角逐。1987年,迪士尼公司根据这篇小说推出了同名动画电影(中文译名为《电器小英雄》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8897/ ),风靡一时,随后更是发展出两部续集——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参与制作这部动...
关于本文:
《家电总动员》发表于1980年,由美国科幻作家托马斯•迪许(1940-2008)创作,这是一篇写给孩子们的科幻小说,形式上比较接近童话,并入围了当年星云和雨果双奖的角逐。1987年,迪士尼公司根据这篇小说推出了同名动画电影(中文译名为《电器小英雄》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8897/ ),风靡一时,随后更是发展出两部续集——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参与制作这部动画电影的多名主创人员后来都加入了皮克斯工作室,一手打造了大名鼎鼎的《玩具总动员》系列。
家电总动员
—— 一篇讲给小家电的睡前故事
【美】托马斯•迪许 著
邹运旗 译
当空调机刚刚搬进这栋乡间小屋时,它就已经呼哧带喘、嗡嗡作响了,它的年头太久了,款式也很陈旧,行将报废。其他家用电器都很关心它的状况,也都为它深感惋惜,但在它彻底停止运转之后,它们还是明显地感到一阵轻松。毕竟在它的余生里,这台老空调还从没有向别人示好过——从来没有。
小屋里还剩下五位家用电器。一台真空吸尘器(还是胡佛牌的),是目前年纪最大、最稳重,也是最值得信赖的,它是几位家电里的头儿——假设它们需要一个头儿的话。还有一只米黄色的塑料闹钟兼收音机(可惜它只能收到AM调幅广播),一张讨人喜欢的黄色电热毯,以及一盏带有伸缩臂的台灯——它原本来自一家储蓄银行,所以有时候,它会在夜深人静之际苦苦思索,和其他从商店里买来的家用电器相比,它的性能是更好些还是更差些呢?最后一位是一台烤面包机,尚彬牌的阳光天使,是这个小家里最年轻的成员,也是唯一一位自始至终就生活在这间小屋里的家电。其他四位都是主人在很久很久以前从城里带过来的。
这栋小屋十分舒适——虽然到了冬天会很冷,但家电们对此毫不介意。小屋坐落于一片广袤森林的最北端,这里远离人烟,远离公路,无论白昼还是黑夜,周围都静谧无声,平素里只能听到一两声诡异的林枭啼叫,或是森林的滚滚涛声,还有小屋自身发出的声响——木材的吱嘎声、雨扣窗棂的啪嗒声。它们深爱这栋小屋,小屋也让它们的天性更加淳朴。在每年的劳工节 ,电器们都有机会回一次城里,像食品搅拌机啊、电视机啊、洁碧冲牙器啊,全都盼着这一天,唯独这五人组打死也不愿意,有机会也不行——何况一直还没有机会。虽然它们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这也是家电们的天性使然),但在森林小屋里生活得久了,它们的思维方式还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发生了转变,对它们而言,那种每年辗转一次的生活简直无法想象。
但烤面包机是个特例。它是直接从一个邮购商手里被投递到这栋小屋的,所以与其他四位相比,它对城市生活要更多一分好奇之心。独自一人时,它常常会想,主人在城市的公寓里会用什么牌子的烤面包机呢?但它私下里还有这么一种想法,不管其他烤面包机是哪种名牌产品,它们的烘烤技术都不可能比自己更完美——不会太糊,不会太生,永远是清一色的焦黄松脆!不过,这些话可不能当着其他电器的面说,因为它们每一位都极度怀疑自己的能力,甚至是消极得要命。老胡佛吸尘器一想到后辈们那低矮的底盘、又细又长的软管、一次性的吸尘袋,就会郁郁不乐地徘徊良久,一闷就是几个小时;收音机会懊恼自己为什么收不到FM调频频道;电热毯则认为自己需要彻底地干洗;至于台灯,它对普通的100瓦灯泡的感觉永远是无尽的羡慕嫉妒恨。
谢天谢地,只有烤面包机对自己充满了无限的自信。尽管它在杂志上听说,有些品牌的同类产品可以一次烤四片面包,但它相信,自己的主人——目前还是单身,好像也没有几个朋友——绝对不会对那些华而不实的牌子感兴趣。烘烤是门艺术,品质优于数量——这才是它的信条。
住在如此舒适的小屋里,周围是奇异而秀美的森林,你一定会以为这些家用电器没什么可抱怨、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啊哈,这你就错了。它们目前很是心烦,很是焦躁,感觉自己陷入了困境——可怜的家伙们,它们被主人抛弃了!
“最糟糕的是,”收音机说,“我们甚至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最糟糕的是,”台灯表示同意,“我们就这样被丢弃在黑暗之中!甚至没有原因!也不知道主人那边发生了什么!”
“两年了!”电热毯一声叹息。它曾是那么光鲜、亮丽,如今,却是一片阴郁。
“差不多两年半了。”收音机纠正道。它既是收音机,也是闹钟,所以对时间的流逝十分敏感,“主人离开时,是1973年的9月25日,而今天是1976年的3月8日,间隔两年五个月零十三天。”
“你们觉得会不会是这种情况,”烤面包机说,“他走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很清楚自己会离开大伙……但就是没办法开口?有这种可能吗?”其实大家私下里都有这种担心,只是没人愿意讲出来。
“不!”忠诚的老胡佛表态说,“这不可能!我敢拍着胸脯保证,我们的主人绝对不会抛弃这栋小屋,更不会任由里面的电器……慢慢生锈!”
电热毯、台灯和收音机立刻点头称是,表示主人绝不会如此草率地对待它们,他一定是出事了——或许发生了意外,或许出了什么不测。
“如果是这样,”烤面包机说,“那我们一定要耐心,就当任何不寻常的事都没有发生。这么做,我相信主人也会高兴的。”
它们真的这么做了。整个春夏,它们每一天都在继续行使自己的使命。收音机兼闹钟会在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响铃,然后播放一些轻松的音乐。即便没有真的插入面包片,烤面包机也会装装样子,“烤”上两片松脆的面包,或者,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假装烤点儿英式松饼——就算能塞进插槽,想烤好松饼之类的东西,也需要小心地掌握火候,否则,完事之后很难顺利地弹出。一般来说,做松饼最好还是用烤炉,可小屋里没有这东西,除了一只老式的煤气炉,什么都没有,烤面包机只好竭尽所能。不过还好,毕竟松饼只存在于想象当中,不会真的被卡在插槽里。
这是上午的日程安排。到了下午,如果是星期二或星期五,老胡佛便会嗡嗡地巡视小屋,清理掉每一根线头、每一搓尘土。其实也没什么好打扫的,屋子实在是太小了,门窗封得也很严实,灰尘很难飞得进来,只有在吸尘器自己隔三岔五地跑到户外,到森林边缘清空肚子里那些微不足道的积尘时,才会带进来一点儿。
太阳落山后,台灯便会打开开关,五位家用电器会围坐在一起——楼下只有一个房间,它们便待在厨房区,或倾听并讨论白天的新闻,或盯着窗外幽静晦暗的森林。等到其他电器关闭电源休息之后,电热毯便会爬上楼梯,钻进充当卧室的阁楼。在这里,即便是仲夏时分,夜里也会非常阴冷,而它会为主人提供温暖。在那些寒冷的夜晚里,主人会多么赏识电热毯的功劳啊!在它柔软的黄色羊毛和盘绕的线圈之间,主人会感到多么安全和舒适啊!当然,前提是他必须在这里。
终于,在临近七月末的一天里,天气闷热,这几位忠于职守、一丝不苟的电子生命正在无所事事之际,烤面包机又开口了。
“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它说,“身为家用电器却自顾自地运转,这太不正常了!我们需要照顾人类,同样也需要有人来照顾我们。再过不久,我们就会一个接一个地坏掉,就像那可怜的空调机。没有人会来修好我们,因为没有人会知道这里出了什么事。”
“我敢说,我们当中任何一个都要比空调机结实得多。”电热毯说,它想让自己表现得勇敢一些。(而且,说真的,电热毯一直都看不惯空调机以及所有拥有制冷功能的家电设备。)
“对你来说是没错。”台灯反驳道,“我相信,你的使用期还有很长。但我呢?如果我的灯泡烧爆了怎么办?如果收音机的电子管坏掉了怎么办?”
收音机发出一阵凄凉的静电噪音,仿佛是一声呻吟。
“烤面包机说得对。”老胡佛说,“我们必须做点儿什么,绝对要做点儿什么。你们谁有什么好主意?”
“如果能给主人打个电话,”烤面包机想了想,大声说道,“收音机就可以一五一十地向主人作个交代,他就能知道我们这里出什么事了。可惜电话在三年前就打不通了。”
“准确地说,是两年十个月零三天前。”收音机兼闹钟说。
“那么,除了找到主人,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其他四位电器默不作声,只是惊讶地看着烤面包机。
“有那么骇人听闻吗?”烤面包机问,“你们不记得了?就在上周,收音机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条可爱的小猎狐梗,跟我们一样,被主人一不小心留在一栋乡间别墅里。它叫什么来着?”
“葛洛夫。”收音机回答,“我们是在‘早间新闻摘要’里听到的。”
“是啊。后来葛洛夫在几百英里外的城市里找到了主人。这事儿发生在加拿大?”
“我记得,是在温尼伯。”收音机说。
“没错。它一路跨过沼泽,翻过大山,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它成功了。想想吧,既然一条傻乎乎的小狗都能行,那我们呢?五位聪明绝顶的家用电器,齐心协力,还有什么办不到的?”
“可是小狗有腿。”电热毯反驳道。
“瞧啊,胆小鬼又要哭天抹泪地把自己弄湿了 !”烤面包机嘲讽地说。
众所周知,电热毯没什么幽默细胞,感情也很脆弱,所以十分容易受伤。一听这话,它立刻抽泣起来,哭哭啼啼地声称自己必须爬回床上大哭一场。大伙谁劝都不管用,最后,烤面包机正式表示道歉,这才让它安静下来。
“再说了,”电热毯缓了缓情绪,“小狗有鼻子,所以它能找到主人。”
“话不能这么说,”老胡佛搭话道,“我也有鼻子,而且功能不比它的差。”为了证实自己的话,它打开电源,深深地吸了口气,弄得地上的小毯子上下翻飞。
“干得漂亮!”烤面包机称赞道,“吸尘器可以做我们的鼻子——还有腿。”
老胡佛关闭电源后问道:“你说什么?”
“呃,我是说轮子。我相信大家都清楚,轮子的效率比腿更高。”
“那我们呢?”电热毯问,“我们既没有轮子,也没有腿,我们该怎么办?先不说去什么地方,总不能让我爬一路吧?走不了多远,我就变成碎布条了!”
电热毯的火气明显上扬,好在烤面包机天生善于掌控火候,面对任何反对意见,它都能巧言以对,令对方无可辩驳。
“说得在理。单靠我们自己的话,我和收音机的情况会更惨,我们更是走不了多远。但我们没必要自己走,我们可以‘借’来几个轮子……”
台灯眼睛一亮,“还能造辆小车!”
“车到山前必有路!”收音机接过话茬,“一路潇洒又舒服!”这话从它嘴里说出,就像播音员在插播广告。
“好吧,听着不赖。”电热毯说,“我没有意见了。”
“问题是……”烤面包机转向老胡佛,“你有意见吗?”
自吸尘器的发动机深处,传来一阵自信的轰鸣。
可是,到哪儿去找一套合适的轮子呢?对此,烤面包机想得太简单了。屋子外面的小棚子里有一台除草机,烤面包机原本想打它的主意,但它的轮子上还连着厚重的刀刃,要把这两者分开,真是太高估几位家电的能力了。除非老胡佛愿意走一路铲一路草皮……哦不,它不愿意,所以,它们只好放弃除草机那结实的橡胶轮胎了。
电热毯如今却是充满了冒险精神,它建议大家试一试阁楼上的睡床,因为那东西的四条腿上也有脚轮。只可惜,床太重了,难以挪动,所以这个想法只能是个想法。就算是在平整的路面上,凭老胡佛的力气也别想拖得动它——更不要说它们还得穿越崎岖的野地了。
好像没有别的办法了,小屋里里外外也找不到别的轮子。不知道是谁说,柜子上面有个小小的磨刀器是圆的,也能滚来滚去。但烤面包机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这东西能派什么用场,再说它的直径只有1.5英寸,什么样的小车才能立在这么一只独轮上呢?
一转眼又到了星期五,在老胡佛例行公务时,烤面包机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老胡佛正像往常一样,嘟嘟囔囔地抱怨立在主人桌前的老旧的金属办公椅——那东西的四条腿杵在地毯上就像生了根,不管老胡佛或推或撞,它就是岿然不动。吸尘器的火越来越大,烤面包机却突然想到,其实这把椅子也可以轻易地挪动——只要它的腿上也安装了轮子!
当天下午,五位好兄弟齐心协力,顶起阁楼里的睡床,拆掉了它的脚轮。把轮子装到椅子上的过程就轻松多了。四条细长的椅子腿上都安上了滚轮,仿佛天生为它们准备的一样般配。这种可拆装式的零件真是天赐的宝物!
这就是它们的“小车”,可以上路喽!椅面之上空间充足,完全可以容纳四位乘客,椅子也够高,坐在上面视野非常好。在小屋外,从杂草丛生的花坛到邮箱之间有一条砾石路,这天余下的时间里,它们就在小路上欢快地跑来跑去。但到最后,它们还是停了下来,因为老胡佛最远也只能走到这儿,小屋里的电线只有这么长。
“如果,”收音机长长地叹了口气,“我的旧电池还在的话……”
“电池?”烤面包机询问道,“我还不知道你用过电池。”
“那时你还没来呢,”收音机凄惨地说,“那时我还很新。我的第一块电池用光以后,主人就没找到可以替换的。不过,既然我在屋子里可以通电,还要电池干吗?”
“真是搞不懂,你那块没剩多少电量的旧电池和我有什么关系?”老胡佛烦躁地说。
收音机看起来很受伤。平日里,老胡佛说话一向都很客气,不会这么伤人,但这几周来的烦心事把它们的好脾气都给磨光了。
“和我们都有关系。”烤面包机心平气和地说,“你想想,收音机说得对。如果我们能找到一块大电池,就可以把它系在椅子下面,今天下午,我们就可以出发了。”
“如果!如果!”老胡佛嗤之以鼻,“又是‘如果’!”
“我知道哪里可能会有我们需要的大电池。”台灯说,“屋子后面不是有间棚子吗?你们进去过吗?”
“那个装工具的棚子?”电热毯惊恐地打了个哆嗦,“我才不去!那里又黑又潮,到处都是蜘蛛!”
“好吧,我昨天进去喵了一眼。在破耙子和油漆罐后面,我见到了一样东西——又大,又黑,像个盒子。当然了,那东西跟你那些可爱的红色小圆筒一点儿也不像。”台灯把灯罩凑向收音机,“但现在想想,那可能也是一种电池。”
它们成群结队奔向工具棚。台灯说得没错,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果然有一块备用的蓄电池,是主人从一辆老旧的大众车上拆下来的。当时,他打算卖掉大众车,再换一辆黄色的萨博,于是,尽管蓄电池还是崭新的,还是被丢进了工具棚,再然后——就被主人忘了个一干二净——它们主人的记性怎么老是这么差?
在它们当中,老胡佛和烤面包机精通电路原理,所以没花多少时间,它们就为蓄电池接好了电线。这下,这块电池再也不属于任何汽车,它要为五位家电服务了。但在这里,我要郑重提醒各位正在听故事的小家电——电路危险,切勿模仿!还有,千万不要玩旧电池!千万不要把你们的插头插进陌生的插座里!如果你们对自己所在房间电源的电压有疑惑,一定要先询问成年家电。
就这样,它们出发了,它们要到远方的城市里去寻找主人。走不多时,可爱的乡间小屋就彻底失去了踪影,眼前只剩下成片的森林,满眼都是大树的枝枝杈杈。它们渐渐走进森林深处,头顶的阳光被越来越密的枝叶遮住,只有星星点点的光线泄露下来,为它们指引道路。这条林间小径七拐八弯、九曲盘桓,它们随身带来的地图完全排不上用场。
当然了,如果它们沿着公路走,直接奔向城市,一路上就会好走得多,因为公路就是通往城市的。不幸的是,它们不能这么做。五位年富力强、功能完备的家用电器要是走上了公路,沿途经过的人类不可能注意不到它们。再说了,家电们都要遵守一条规矩,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人类在场,它们就必须保持绝对静止。如果公路上车来车往,那它们大部分时间一动都不能动。而且,它们不走公路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远离海盗!虽然遇到他们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事情一旦发生,那就太可怕、太糟糕了,所以我们一般都不愿意提到他们。总之,不能走公路,只要进了森林,怎么可能还会遇见海盗呢?
林间小路弯弯曲曲,上下起伏,可怜的老胡佛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就算蓄电池储量充足,在这么崎岖的道路上行走,也绝不是容易的事,何况它还要拖着一把椅子,上面还有四位乘客。不过,老吸尘器没有半句怨言,只是发动机轰隆轰隆的声音比平时大了一些而已。这是多么优秀的品质啊!值得我们学习。
至于其他四位,全都斗志昂扬。台灯伸直了长长的脖子四下张望,吵吵嚷嚷地讲述它都看到了什么;就连胆小的电热毯很快也忘记了害怕,把这次探险当成了平日里的假期旅行;烤面包机的线圈更是因为兴奋而热得发烫。这里是如此陌生,但却充满了惊喜,令它们大开眼界!
“太美妙了!”收音机大呼小叫地说,“听啊!你们听到没有?是鸟儿!”它学着刚刚听到的鸟鸣,也跟着叫了几声——可惜,没有人会把它当成森林中的鸟儿,而且说实话,它的声音更像是单簧管,而不是鸟儿的啼鸣。即便如此,一只画眉、一只林鸽,还有几只山雀,仍然振翅跳出了鸟巢,从高高的树上飞下,抬起小脑袋侧耳倾听。但不到一会儿,它们便叽叽喳喳地叫了几声,又飞回树上去了。鸟儿就是这样,它们对你的好奇心只能维持一两分钟,然后就会去各忙各的。
收音机假装没注意到鸟儿们的怠慢,它不再模仿鸟叫,而是唱起了最喜欢的几首广告歌曲——有可口可乐的、埃索石油公司的,还有长篇漫画《巴尼和朋友们》的片头曲。想让一片森林立刻充满文明的气息,没有比唱上几首广告歌更好的方法了,不久之后,它们就全都欢欣鼓舞,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一个上午过去了,老胡佛停下来休息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声称自己是要清空尘袋。“你们相信吗?”它抖落最后一片烂叶子,心痛地说,“森林里实在是太脏了!”
“恰恰相反。”电热毯明显不同意,“这里简直太惬意了!空气如此新鲜,还有微风拂面!我简直是焕然一新,就像刚从包装盒里出来似的。哦,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为什么从来不带电热毯去野餐?这不公平!”
“享受当下的人生吧,兄弟。”收音机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祥的气息,“根据最新的‘天气和交通预报’,快下雨了。”
“这些树不会像房顶一样遮住雨吗?”台灯问,“它们把阳光挡得可是够严实的。”
没有人能回答台灯的问题,直到雨真的下了起来,它们才明白树叶和房顶不是一回事。它们多多少少都淋了些雨,尤其是可怜的电热毯,从里到外被浇得透湿。好在暴风雨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太阳马上又出来了。湿漉漉的家电们沿着泥泞的小路步履维艰,又走了一段,这才来到林中的一片空地。这里充满了阳光,电热毯终于可以趴在草地上,摊开身体,把自己慢慢地晒干了。
天渐渐快黑了,烤面包机心想,它们几个今天一直都形影不离,现在也该到个人独处的时间了。和其他烤面包机的想法一样,它还不习惯一整天都跟别人聚在一起。它想一个人静静地待一会儿,想想自己的心事。于是,它没有对同伴们说,便自顾自地跑到草地上最偏远的角落里,在想象中烤起了一块松饼。心事太多的时候,这是它最佳的放松方式。
那块想象中的松饼还没有冒出热气,烤面包机的白日梦就被打断了,它听到了一声轻柔的问候:
“娇艳的花儿请听我一言:你是哪位仙子流落凡间?我是支雏菊如你所见,白花朵朵啊绿叶翩翩。而你的色泽当真少见,非白非绿亦非浅蓝。你的家乡是否在伊甸园?远离污泥生于白云之间?无论如何请接受我的爱恋!”
“啊?你说什么?”烤面包机一边问,一边四下寻找说话的雏菊,而后者已经扬起白色的花瓣,凑近了它亮晶晶的镀铬表面。“你说得真好。可我并不是一朵花啊,实际上,我是一台烤面包机。”
“花儿啊请勿多言!我心倾慕于你,你又何苦将我欺骗?愿你我的根须缠绕盘旋,啊,我的美人!啊,我的天仙!”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告白把烤面包机吓了一大跳,惊得它半晌无言。它还从没听说过一朵花会用和它们一样的语言说话,更想不到对方满嘴胡言乱语的时候也能这么押韵。根据植物学家的研究,花朵只会用吟诗的方式说话。而雏菊,作为一种头脑简单的植物,其主要特征就是它们说的每句话都像八九个音节的打油诗。有些更高等的品种,比如生长在热带地区的植物,会用更高端的方式讲话,像六节诗啊,回旋诗啊,甚至十九行诗等等。
不过,这朵雏菊的甜言蜜语可不是为了诱惑对方,它是发自真心地爱上了烤面包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爱上了映在烤面包机身上的自己的倒影。那里有一朵花(其实就是它自己),和自己竟是如此相像,却又完全不同。这种矛盾的心理,往往就是最炽烈的爱情的先兆。雏菊扭动着纤细的花枝,招展着白色的花瓣,仿佛是在狂风之中翩翩起舞。
对方如此放浪形骸,把烤面包机吓得够戗。它支支吾吾地说,它必须要回去了,朋友们还在草地的另一边等着呢。
“哦不!亲爱的花儿再听我言!据说我们的花期只有一天。若此言当真,你却狠心离去,让我情何以堪?你是我的阳光和雨露,我的空气和泥土!请留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有一晚,我便毫无怨言。亲爱的花儿请你留步,那闪亮的花瓣我心倾慕,好似滚动着晶莹的露珠,温暖晨光轻轻爱抚!你的根须舞动翩跹,强壮有力亘古不变!啊,我的美人!啊,我的天仙!愿你我的根须缠绕盘旋!”
“你弄错了吧?”烤面包机小心翼翼地纠正它,“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结果的,我们甚至都不认识彼此。更重要的是,你好像对我产生了很大的误解。难道你看不出来,你所说的‘根须’实际上是一根电线?至于花瓣,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好了,我必须回去找我的朋友们了,我们还要走好长好长的路去找主人,如果现在不动身,我们永远也别想找到他了。”
“我的老天爷呜呼哀哉!
“为何竟令我遭此大灾?
“你铁石心肠世间罕有,
“我心猿意马痴心不改。
“惟余下最后一个请求,
“只愿你点头慈悲表态。
“请将我连根带花拔起,
“天涯海角任凭你安排。
“没有你我活着又有何用?
“你的心房就是我的棺材!”
这“最后的请求”把烤面包机活活吓傻了,想不到这家伙竟是如此不可理喻,它撒腿就跑,一直逃到草地对面,还催促它的伙伴们马上出发。但电热毯坚决反对,说它还是有点儿潮,老胡佛也没歇过劲儿来,于是台灯建议今晚就留在草地上过夜。
它们真的这么做了。夜幕降临之后,电热毯把自己支成了一顶帐篷,其他人就挤在里面。台灯点亮了开关,收音机播放了几首轻柔的音乐——音量调得很低,以免吵醒森林里的居民,毕竟它们可能已经睡熟了。没多久,几位家电也沉沉睡去,这一天的旅行把它们累坏了。
闹钟像平时一样,定时在早晨七点半,不过还没到时间,大家就都醒了。吸尘器和台灯都抱怨说,起床时间太早了,它们的“关节”还都僵硬得要命。还好,上路之后,僵硬感便渐渐消失了。
晨曦掩映之下,森林似乎比平时更加秀美。蛛网上缀满了露珠,悬挂于树枝之间,仿佛一根根细小的电线;倒伏的枯木上长满了精致的蘑菇,好似一串串五彩小灯泡,瞪着眼睛观察着这个世界;树叶沙沙作响,鸟儿啁啾鸣唱。
收音机一口咬定自己发现了一只真正的狐狸,它还想追过去看个究竟,“只是确定一下嘛,你们晓得的,那真是一只狐狸。”
这个主意让电热毯很是不安,它已经被低垂下来的树枝刮到一两次了。如果再让它偏离小径,钻进密林深处去探险,那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它心里可是清楚得很。
“但是好好想想,”收音机坚持道,“一只狐狸!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也想去看看。”台灯说。
烤面包机也充满了强烈的好奇,但它同意电热毯的想法,于是它也劝说大家继续沿着小路走,“因为,你们想啊,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主人。”
这个理由无可置辩,收音机和台灯便也欣然同意,大伙儿继续赶路。太阳渐渐爬上天空,直至升到最高处。小路仿佛不见尽头。下午三点左右又下了一阵小雨,然后它们又一次停下来露营。不,这一次不是在草地上,因为林木愈加浓密,稍微开阔一些的空地也是位于大树之下。没有了草地上的阳光(它们本来也找不到任何草地或者阳光),电热毯只好找了一棵又粗又大的老橡树,并在老胡佛的帮助下,把自己挂在最矮的树枝上。不到几分钟,它居然也被微风慢慢地吹干了。
黄昏时分,台灯刚想点亮自己,就听树上传来一阵骚动声——就在挂着电热毯的方向。
“你们好!”是一只松鼠,他钻出茂密的树枝,“我想我们有客人了。”
“你也好。”五位电器异口同声地回答。
“好,好,好!”松鼠咂巴着自己的胡须,“接下来该说啥来着,嗯?”
“能不能给个提示?”烤面包机说,它不想表现得太不友好,但有时,它的脑子就是转不过弯,尤其是在劳累了一天以后。
松鼠看起来有些尴尬,“那好,请允许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叫哈罗德。”说完自己的名字,他的幽默感似乎又回来了,“这位可爱的女士……”
另一只松鼠自高处的树枝跳下,站到哈罗德身旁,令人眼前一亮。
“……是我太太,玛娇丽。”
“我们已经自报家门了,”玛娇丽说,“告诉我们,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们没有名字。”烤面包机回答,“你看啊,我们都是家用电器。”
“如果你们没有名字,”哈罗德问道,“那你们怎么知道自己是公的还是母的?”
“我们没有性别之分。我们是家用电器。”烤面包机转向老胡佛,征求它的意见。
“真是奇谈怪论。”玛娇丽说,“这不符合自然规律。所有动物不是公的就是母的,老鼠啊,小鸟啊,据我所知,就连昆虫也是。”她用前爪捂住嘴巴嘻嘻地笑了,“你们喜欢吃昆虫吗?”
“不。”烤面包机说,“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么回答倒还简单。要是向一只松鼠解释家用电器为什么不用吃东西,那费的口舌就多了。
“我也不喜欢,真的。”玛娇丽说,“但我爱吃坚果。你们带坚果了吗?那个破袋子里有没有?”
“没有。”老胡佛一口回绝,“除了灰尘,你说的‘破袋子’里什么都没有。我估计,大概有五磅灰尘吧。”
“老天啊,你居然收藏灰尘,那有什么用?”哈罗德问,看到对方似乎不想回答,他又说,“我知道咱们都会喜欢干什么——讲笑话。你先来?”
“我不会讲笑话。”老胡佛说。
“哦,我会。”收音机抢着说,“你们不是波兰松鼠,对吧?”
两只松鼠摇摇头。
“那就好。我问你们——拧紧一只灯泡,为什么最少需要三个波兰人?”
玛娇丽嘻嘻地笑了笑,“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因为一个波兰人要抓紧灯泡,另外两个负责转动梯子。”
两只松鼠疑惑地面面相觑。
“解释一下,”哈罗德说,“他们当中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这不重要。他们就是很蠢,这些波兰笑话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人们认为波兰人都是笨蛋,所以不管他们做什么都会闹笑话。当然了,这对波兰人来说很不公平,他们应该和别的国家的人一样聪明。不过,这个笑话确实很搞笑。我还知道好几百个呢。”
“呃,如果都是这种冷笑话,我可没兴趣再听其他的了。”玛娇丽说,“哈罗德,你讲给他听……”
“是‘它’。”收音机纠正道,“我们之间都用‘它’。”
“讲给‘他们’听,”玛娇丽继续说,“就是三只松鼠在雪地里的笑话。”她自信满满地转向台灯,“我敢说,你听完也会笑趴下的。”
于是哈罗德讲起了“三只松鼠在雪地里的笑话”,几位家电不以为意地交换着眼色。它们不在乎笑话里的荤段子(尤其是老胡佛),只不过,它们实在找不出笑点在哪儿。性别之分及其引发的各种话题和家用电器的生活实在是不搭边。
哈罗德终于讲完了笑话,玛娇丽已是笑得前仰后合,但几位家电连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算了。”哈罗德气哼哼地说,“希望你们在橡树下过得愉快。”
然后,两只松鼠摆弄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蹦跳着蹿上树干,不见了踪影。
几个小时后,夜已经深了,烤面包机从一场可怕的噩梦中惊醒。它梦见自己掉进了装满水的浴缸,结果醒来后发现,噩梦居然成真了。天上雷声滚滚,闪电划过夜空,暴雨毫不留情地倾盆而下。一开始,烤面包机完全想不起来这里是哪儿,它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当它明白过来以后,这才惊恐地发现电热毯已经不见了——它本来应该摊开身体,遮住其他几位电器的!其他人呢?谢天谢地,它们都在这儿,尽管个个怕得要命,但大家都在。
“哦,天哪!”老胡佛哼哼着,“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们永远、永远也不该离开家!”
台灯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惊慌失措地四下转动着灯罩,将微弱的光柱投向枝叶丛生的橡树。这时,收音机的闹钟突然响了,怎么也关不住,最后还是烤面包机扑过来,帮它按下了闹铃。
“哦,谢谢。”收音机说起话来哆哆嗦嗦,全是静电噪音,“非常感谢。”
“电热毯去哪儿了?”烤面包机担心地问。
“被风吹跑了!”收音机回答,“恐怕是吹到森林深处去了,我们永远也找不到它了!”
“哦,我就知道!”老胡佛还在哼哼唧唧,“我就知道!”
“这不是你的错。”烤面包机想给老胡佛打气,结果后者的呻吟声更大了。
发现吸尘器的情绪怎么也镇定不下来,烤面包机只好先去安抚台灯。等台灯的光柱稳定下来之后,它建议台灯先照一照头顶的树枝,就算电热毯被风吹走了,它也有可能会被挂在树叶之间。台灯照做了,只可惜光线太微弱,橡树太高,天色又太昏暗,即使电热毯真的挂在上面,它们也什么都看不见。
突然,一道闪电掠过头顶。收音机的闹钟又一次炸响,台灯也尖叫起来,把身体尽可能地缩成一团。其实,它们完全没有必要害怕闪电,那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电流而已。但闪电太强烈了——超出了它们的想象!如果你不是一台家电,而是一个人类,却遇上了一个块头超过自己数倍的凶暴的巨人,那么,你就能明白闪电在普通家电眼里是个什么形象了。
闪电划过天际的瞬间,周围的一切都被照亮了。烤面包机正抬头看向橡树的顶端,它发现了一团阴影——虽然有些扭曲,但那很可能就是电热毯。烤面包机等着下一道闪电的出现。来了。没错,那团黄色的阴影正是电热毯,它就挂在橡树最高处的一根树枝上。
这下它们清楚电热毯就在附近了,尽管它们还想不出把它弄下来的办法。这阵暴风雨太恐怖了。倾盆大雨让它们的境况十分凄惨,但它们的心头已经不再那么焦虑了。对时不时出现的闪电,它们也不再那么惊恐,反而多了一些期待,因为在闪电的映照下,它们就能看到头顶的同伴了——它正紧紧地抓着橡树枝,在急骤的狂风中猎猎飞舞。一想到可怜的电热毯正在空中殊死搏斗,其他人对自己的遭遇还有什么可害怕和抱怨的呢?
到了早上,风雨渐渐停息。收音机把音量开到最大,呼唤着电热毯,可是对方没有一丝反应。烤面包机差点以为它们的朋友已经完全报废了。但收音机没有放弃,还在一直呼喊着。过了一阵子,电热毯虚弱地做出回应,它挥舞着湿漉漉的一角,向同伴们打了个招呼。
“你可以下来了!”收音机喊道,“暴风雨已经停了。”
“我不行。”电热毯抽泣着,“我被缠住了。我下不去。”
“你要加油!”烤面包机鼓励它道。
“它说什么?”电热毯问。
“烤面包机说‘你要加油’!”
“听我说——我被缠住了。我的身上裂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底边上也有一道。我受伤了!”电热毯用力地拧了拧身体,从透湿的羊毛中挤出一道道水流,滴向树下的水坑。
“你们吵吵嚷嚷地干吗呢?”哈罗德从橡树高处的巢穴中蹦出,气呼呼地问道,“你们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吗?我们松鼠正准备睡觉呢。”
收音机向哈罗德表示道歉,然后说明了当前的情况。和大多数松鼠一样,哈罗德其实也有一副热心肠,他看了看电热毯的惨状,便立即伸出了援手。他先是奔回巢穴,叫醒了他的太太。然后两只松鼠一起,把电热毯从枝枝杈杈之间解救了出来。这是一个漫长而——根据电热毯的哭喊声判断——艰苦的过程,但他们还是成功了。在两只松鼠的帮助下,重获自由的电热毯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爬下了大树。
家电们围住它们的伙伴,关切地抚摸它的伤口,为它的获救感到由衷地高兴。
“我们该怎么报答你们呢?”烤面包机热切地转向哈罗德和玛娇丽,“要不是你们救了我们的朋友,后果不堪设想。太感激你们了。”
“好吧,”玛娇丽转了转眼珠,“我不记得你们是不是带着坚果了。如果你们带着……”
“相信我,”老胡佛说,“如果我们有的话,你们可以尽管拿去。可我们真的没有,我的口袋里只有尘土和灰烬,不信你们看。”说着,它打开了尘袋。里面的灰尘被雨水浸透,已经变成了厚厚的泥浆。
“虽然我们没有坚果,”烤面包机对闷闷不乐的松鼠说,“但我们还是可以帮你们的忙。你们喜欢烤坚果吗?”
“当然,当然。”哈罗德说,“什么坚果我们都喜欢。”
“只要你们找来一些坚果,我就可以烤给你们。有多少烤多少。”
哈罗德不太放心地眯起眼睛,“你是说,让我们把存了一个夏天的坚果都给你?”
“只要你们愿意让我把它们烤熟。”烤面包机回答。
“哦,亲爱的,去拿吧。”玛娇丽有点儿动心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它似乎很有把握。我们应该也会喜欢的。”
“我担心它是在骗我们。”哈罗德说。
“就从去年剩下来的坚果里拿两三颗嘛。求你了。”
“呃,那好吧。”
哈罗德蹦蹦跳跳地上了树,钻进自己的小窝,回来时颊囊里含着四颗橡果。烤面包机让哈罗德和玛娇丽取出果仁,又让哈罗德把果仁小心地卡在金属条上,塞进自己的插槽。这些金属条原本是用来固定厚厚的面包片的,现在正好可以防止圆圆的果仁到处滚动。放好之后,烤面包机开始通电,烘烤果仁。橡果渐渐变得焦黄香脆,烤面包机把它们轻轻地弹出,断电,让松鼠们接过烤好的果仁(还不忘叮嘱他们不要着急,免得烫到小爪子),细细品尝。
“香甜可口!”玛娇丽称赞道。
“美味动人!”哈罗德表示同意。
两只松鼠吃完四颗橡果,立刻钻进巢穴又拿来好多,烤好吃完后又拿出更多,之后又拿了不少。玛娇丽更是不肯罢休,她强烈要求烤面包机在森林里住下,当他们的客人,还说它可以住在他们的小窝里,那里又干燥又温暖,她还想把它介绍给所有的朋友认识。
“我很想接受你们的好意。”烤面包机说,这不单单是出于礼貌,话语之间还带着一种深深的使命感,“但我不能这么做。一旦我为你们烤好坚果——你们还要多烤点儿吗?——我们就必须上路了,我们要到主人居住的城里去。”
在烤面包机继续烘烤橡果的时候,收音机向松鼠们解释了它们此行的重大使命。它还展示了自己的能力,并劝说其他家电也露两手。可怜的老胡佛只好吸了一肚子泥浆,结果松鼠们还是对它不以为意,他们看不出把灰尘从一个地方吸走,再到另一个地方吐出来有什么意义;他们对台灯发出的光线和收音机播放的音乐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不过,两只松鼠都对电热毯的能力啧啧称奇——它本来还是湿乎乎的,可插头一接上系在办公椅下面的蓄电池,它就慢慢地散发出热气。玛娇丽还在竭力挽留烤面包机,这下又加上了电热毯,“留下来嘛,”她说,“就到你‘养好伤’的时候嘛。”
“你们心地真好。”电热毯说,“当然,我也很感激你们所做的一切。但我们必须赶路了。真的!”
玛娇丽无奈地叹了口气,“至少在你们离开以前,不要把你的‘尾巴’从那黑家伙身上拔下来,你的皮毛可真暖和!太舒服了,你说呢,亲爱的?”
“是啊,没错。”哈罗德还在不停地剥橡果,“完全同意。”
老胡佛旁敲侧击地表示它们该收手了,它担心,烤面包机和电热毯再这么没有节制地工作,蓄电池的电量很快就要用光了。但除了满足松鼠们的要求,它们还能做什么呢?而且,抛开感激之心不谈,电器们又有了用武之地,这种感觉简直好极了!烤面包机热火朝天地烤了一整天橡果,两只松鼠同样也是欢天喜地。
“真是难以置信。”哈罗德得意地一边说,一边抚摸着烤面包机的外壁(那上面被雨滴涂抹出了难看的花纹,就像雨后的窗户一般),“比你们没有性别之分还要难以置信,我现在看得很清楚,你是公的。”在斑驳的镀铬表面上,他看到了自己的脸,“你长着公松鼠的胡须,还有公松鼠的大板牙。”
“胡说什么呢,亲爱的?”他的太太正躺在烤面包机的另一侧,“我看得要更仔细,我能看见‘她’的胡须,这明显是母松鼠的胡须,板牙也是母松鼠的。”
“我懒得跟你争,亲爱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公松鼠就是公松鼠,显然‘他’也是公的。”
突然之间,烤面包机开了窍,它明白这两只松鼠——还有前一天的雏菊——为什么会搞错了。他们是在它身上看到了“自己”!这些家伙生活在野外,从没见过穿衣镜,也不明白反射原理是怎么回事。它本打算向他们解释一下,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只会让他们产生无尽的挫败感罢了。你不能总是指望人类,还有松鼠,总是充满理性吧?而家用电器,是的——家用电器才是理性的化身,这是它们的天性!
烤面包机对哈罗德说,确实,就像他发现的一样,它也是公的,但它希望哈罗德能保守这个秘密。它又让玛娇丽做出同样的保证,然后坦诚自己其实是母的。它希望两只松鼠都能信守诺言,否则,他们便会争论很久很久,也得不出什么结果。
电热毯将热度调到最高,不会儿它就彻底干了,烤面包机也烤完了最后一批橡果。几位家电向哈罗德和玛娇丽挥手告别,继续上路。
真是一条令人生厌的漫漫长路啊!森林无限延伸,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前路迢迢,单调乏味,每棵树长得仿佛都一样——树干,树枝,树叶;又是树干,树枝,树叶……当然,仔细看的话,树与树之间还是有些许不同的。通常,我们很容易便能注意到自己和朋友们的区别,但有些不熟悉的东西到了我们眼里却会变得千篇一律。我们经常都会这样,因为可以省去一大堆麻烦。但我们或许应该时不时提醒自己,这种观点其实很是偏激,毕竟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太多我们无法理解也无法掌控的事物。然而,在这一路上,几位家电忘记了这一点,它们失去了耐心,心情变得烦躁,外观磨损也越来越严重。在烤面包机表面,没有镀铬的地方已经出现了锈迹,就连内部也未能幸免;每天早上醒来,吸尘器和台灯都会抱怨说自己的“关节”越来越僵硬,每天多活动一会儿也无济于事,反而日渐严重了;至于电热毯,更是变得惨不忍睹了;似乎只有收音机没有因为一路的奔波而受到特别严重的影响。
烤面包机开始担心,最后它们找到主人时,会不会变得支离破碎,再也无法为主人效力了呢?它们会不会就此被扔进垃圾堆,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呢?如果是这样,对它们的一片忠心来说,这个结局实在是太糟糕了!但是,能够以体贴之心对待自己的家电,愿意敝帚自珍的人类还是太少见了,而主人,据烤面包机所知,心肠可没那么好。小屋里的上一个烤面包机,也就是它的前任被主人丢掉时,功能还是相当完备的,唯一的缺点不过是表面的镀铬漆层被蹭掉了一点点,还有烘烤时偶尔会掌控不好时间,仅此而已。小的时候,烤面包机常常想象,那些老旧的家用电器报废后会去什么地方,而如今……
如今,还是不要胡思乱想这些事情为妙。只顾闷头赶路,沿着小径穿过森林才是上策,至于前方是福是祸,管那么多干吗?
终于,它们走到了小路的尽头,面前出现了一条宽宽的河。
它们都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宽阔的水流,前方没有路了,它们无计可施,心情沮丧到了极点。最绝望的莫过于老胡佛,它甚至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不!”它大声咆哮着,“我不相信!绝不!哦!快把我关掉!清空我的尘袋!都别管我!都给我走开!”它语无伦次地喊叫着,突然抽泣起来。它又冲向自己的电线,用力往肚子里吸。这会儿,只有烤面包机还能保持冷静,它抢过电线,用力地把它从吸尘器的嘴边拽了出来。然后,它领着老胡佛在河岸边地毯似的青草地上来来回回地溜达,试着让它平静下来。
终于,这个习惯性的动作让老胡佛渐渐恢复了理智,它可以倾诉自己内心真正的恐惧了。它的忧虑不单单来自眼前挡住道路的河流,而且它很清楚,蓄电池行将耗尽,电量已经不足以支撑它们返回小屋了。它们无法向前,更无力回头,它们被困住了!它们处于森林的中心,孤立无援,而秋天就要来了,严酷的秋风横扫过后,它们将失去树叶的荫蔽;接下来的冬天里,它们会被积雪厚厚掩埋;它们的金属零件会生锈,老胡佛的橡胶管会破裂;它们会失去动力,无法抵御自然之力造成的侵蚀和破坏——这个过程虽然缓慢,但它们无力回天——要不了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它们便会彻底报废。
想到如此可怕的事情竟会无可避免地发生,难怪身边的老胡佛会变得歇斯底里。烤面包机不由得问自己:我们该怎么办?
它不可能马上就想到答案。
临近傍晚,收音机说它收到了一些信号,干扰源就在不远处,“感觉像是个电钻,正好是在河对岸。”
有电钻的地方一定会有电源!仿佛突然接通了电流,几位家电心中又产生了新的希望。
“再看看地图。”台灯说,“也许我们能发现自己在哪儿。”
遵照台灯的建议,大家展开公路地图,仔细研究上面的点点线线。沿着公路,它们找到了代表小屋的黑点(用黑色签字笔标出),还有一块代表城市的粉红色标记,那就是它们的目的地。最后,在距离粉红色的城市只有四分之一英寸远处,它们发现了一条弯弯曲曲的蓝线,这一定就是它们面前的河了,因为在小屋和城市之间,再没有别的蓝色线条,而河水这么宽,绘制地图的人不可能将其忽略。
“就快到了!”收音机欢呼雀跃,“我们快要成功了!一切都很顺利!万岁!”
“万岁!”其他几位电器跟着喊道。唯独老胡佛不愿相信一切进展顺利,直到台灯在地图上指出了河水与公路交汇的四个点,它才不情不愿地相信现在确实应该欢呼了,只是它的那声“万岁”喊得实在有些勉为其难。
“我们只需沿着河走,”烤面包机说话的样子就像是在发号施令,实际上,它确实是在发号施令,“往左往右都行,反正都能走到一座桥上。然后,等到深夜,桥上没人以后,我们就冲过去!”
于是,它们再一次鼓起勇气,坚定信心,上路出发。这段旅程可不像烤面包机随便说说那么简单,因为这里没有路。河岸边有些地方平整得像是一块地毯,有些地方却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更要命的是,还有些地方泥泞不堪、湿滑无比。有一次,为了躲避一块石头,老胡佛打了个急转弯,结果一不小心,办公椅的一条凳腿陷进了泥地,椅子被掀翻,四位乘客连滚带爬地摔下椅面,散落一地。它们全身都溅满了泥浆,椅子上的一只脚轮也弄掉了。为了找到脚轮,它们在泥巴中翻找一气,结果把自己弄得更脏了。
当然,电热毯不需要加入寻找的行列,有另外四位电器忙活就足够了,于是它爬下河岸,想要洗掉身上的泥浆。可惜它没有抹布或者海绵,虽然折腾了半天——可是很遗憾——反而让身上的污迹变得更大了。电热毯只好无奈地罢手,呆呆地看着河面出神,如果不是这样,它差一点就错过了……
“有船!”电热毯大叫起来,“伙伴们,都过来!我发现了一艘船!”
尽管烤面包机对轮船之类的东西没有任何了解,但它看得出,电热毯发现的这艘船的质量肯定不怎么样。在它们居住的乡间小屋房后也有一艘小船,但主人总想换一艘新的,再不济也要重新上上漆。那艘船和眼下这艘就差不多,船板都是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船底也一定是裂开了,上面长着一大摊青苔。不过不管怎么说,它一定还能用,因为它的船尾安装着一套外置式的克里斯牌舷外马达。如果一艘船连漂在水面上都做不到,谁还会把这么昂贵的马达挂在船尾呢?
“我们太走运了。”老胡佛说。
“你不会是想说,要我们搭这艘船过河吧?”烤面包机问。
“当然了。”吸尘器回答,“谁知道还有多远才能找到桥?这艘船可以把我们直接载过河。你该不会害怕坐船吧?”
“害怕?怎么可能?”
“那就好,有什么不妥?”
“这不是我们的船。如果强行上船,那跟……跟海盗有什么区别?”
海盗——就算是最小的听众也应该听说过——就是指那些从别人手中掠夺财物的人。他们是我们家用电器的祸害,因为我们一旦被海盗抢走,就再也没有其他选择,只能为他们服务,就像他们是我们的合法主人一般。这是一种奴役行为,是极大的羞耻——而且一旦落入他们手中,很少会有电器能够逃脱。真的,只要是被海盗抢去,下场就会十分凄惨,即便报废逃脱不了被奴役的命运。
“海盗?”老胡佛惊呼道,“我们?别胡说!谁听说过家用电器会去当海盗?”
“可是如果我们占用了这艘船……”烤面包机坚持道。
“我们又不是据为己有,”老胡佛争辩道,“不过是借用一小会儿。只要过了河,我们就把它留在对岸。它的主人自然就可以把它收回去了。”
“时间长短说明不了什么。这是原则问题。只要占用了不属于你的东西,那就是海盗行径!”
“呃,说到原则问题,”收音机轻声说道,“有一句著名的格言是这么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也就是说,在我看来,只要有人有过河的需求,而那里恰好又停着一艘船,那么他或它就有权利使用这艘船。”说着,它嘿嘿一笑,跳上小船,坐到最前排的位置。
老胡佛紧随其后,拖着办公椅上了船,坐在船尾。船体有一部分吃进水中。
电热毯避开烤面包机责难的眼神,坐到收音机的旁边。
台灯似乎有些犹豫,但只过了一会儿,它也跳上了小船。
“干吗?”老胡佛没好气地问,“就差你了。”
虽然不情不愿,烤面包机也只好登船。但就在那个瞬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它停了下来。发生了什么?它自己也不清楚——它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基于同样的原因,它一动也动不了。
已经上船的四位家电也静止不动了。出什么事了?没错,小船的主人回来了,他看到了几位家电。“怎么回事?这都是啥?”他从一棵柳树后面闪出,一手拿着钓鱼竿,一手拎着一串翻车鱼,惊讶地自言自语道,“难道有人来过?”
他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大堆,态度很是恶劣,言辞也非常粗鲁,所以还是不要逐词逐句地复述了。他的大意是说——他敢肯定,这些电器的主人一定是来偷船的,所以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电器都搬回家去!
烤面包机还呆呆地坐在河边的草地上,那人将它捧起,抱上小船,放在电热毯、台灯和收音机旁边。接着,他又解下蓄电池,抄起办公椅用力扔上半空。椅子掉落下来——啪!砸在河中间的水面上,沉入泥泞的河底,再也没有浮上来。
然后,这个海盗——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海盗——开动马达,逆流而上,带着五个无助的猎物扬长而去。
海盗将船停靠在河对岸一座摇摇欲坠的码头边。他卸下船用马达,把它搬上一辆脏兮兮的卡车,一同被搬上木质平板挂厢的,还有几位家电——除了收音机,它被海盗带进了前车厢。卡车开动起来,挂厢开始剧烈地上下颠簸、左摇右晃,烤面包机有点儿害怕,不知道经过这一路,它全身的线圈会不会都被折腾出来?(尽管烤面包机看起来很结实,其实它们也属于易碎品,需要轻拿轻放。)好在电热毯看出了它的担心,便一点一点钻到老朋友的身下,托起了烤面包机,让它免受颠簸之苦。
这时,它们听到了收音机的声音,一阵令人心碎的旋律自前车厢传来,是《日瓦戈医生》的主题曲。
“你们听!”老胡佛不满地小声哼哼着,“有那么多曲子可以放,它偏偏选了主人最喜欢的一首。它准是把主人给忘干净了!”
“喂!”烤面包机反问道,“它还有别的选择吗?它够可怜的了!只要有人使用我们,我们还有自主选择权吗?你,还有我,有吗?”
吸尘器发出一声呻吟。收音机还在继续播放这首令人非常、非常忧伤的曲子。
对于人类来说,墓场是块阴森恐怖之地,令人毛骨悚然,任何心智健全的人都会有多远躲多远——而对于家用电器及各类机械而言,垃圾处理站便是墓场的代名词。所以,想象一下,当几位家电发现自己被带到垃圾处理站时,它们会是一种什么心情?海盗将卡车停在一扇又高又大、哗啦作响的铁门前,从腰带上摘下钥匙串,打开了门上的挂锁。他开车驶进大门,家电们简直被吓坏了,谁也想不到这家伙居然会住在这么恐怖的地方!在那儿,有一座歪歪扭扭的简陋木屋,铁皮烟囱里冒着滚滚浓烟——这副阴郁的画面是烤面包机前所未见的,实在是太吓人了!原本风光无限的豪华轿车,如今只剩下支离破碎的底盘,一个挨一个堆在一起,形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废铁山。随处可见的沥青场地上,堆积着七扭八歪的钢梁和坑坑洼洼的铁板,形状各异,大小不一,都是从各类机械设备上拆卸下来的——总而言之,对于破损报废的机器来说,这可怕的一幕便是它们的归宿,谁都无法避免。烤面包机被这一切深深地震撼了。尽管它不止一次听说过垃圾处理站,但不知为什么,它就是无法相信这地方真的存在。此时此刻,出于惊讶和恐惧,烤面包机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哆嗦,就算那个海盗紧紧地盯着它,它也无法控制自己。
海盗下了卡车,抓起收音机,还有钓鱼竿和今天的鱼,钻进了他的小屋,其他电器则被留在后挂厢。收音机还在一曲接一曲地唱着,中间夹杂着不知疲倦的叫好声。不一会儿,烤面包机听到了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吹起欢乐的曲调》。它相信,这可不是巧合,收音机是想告诉伙伴们,要勇敢、要耐心、要高兴一点儿,事情一定会朝好的方向发展。不管这是收音机的暗示,还是海盗恰好拨到了这个频道,烤面包机始终对此深信不疑。
海盗吃过晚饭,走出小屋检查其他几位电器。他敲了敲老胡佛沾满泥巴的尘袋,拽了拽破损的电线——那是被它自己吸进嘴里时磨破的。他又展开电热毯,沉默不语地摇了摇头。他掀起台灯的灯罩,往里面观瞧——台灯自己都没意识到,原来它的小灯泡已经碎了。(一定是台灯从办公椅上滚落时弄碎的,那时它们还没有发现小船。)
最后,海盗捧起烤面包机,轻蔑地撇撇嘴,“垃圾!”他说着,随手把烤面包机丢向附近的废品堆。
“垃圾!”他又加了一句,台灯也被丢到一边。
“垃圾!”可怜的电热毯被他卷成一团,抛向一根破旧的轮轴——那本来属于一辆57年的福特车。
“垃圾!”老胡佛被他扔向沥青场地,发出咚咚的闷响。
“全都是垃圾!”海盗气呼呼地说。他转身走回小屋,收音机还在不停地、热情洋溢地唱着。
“谢天谢地。”见海盗离开,烤面包机大声说道。
“谢天谢地?”老胡佛呲牙咧嘴地回应道,“人家说你是‘垃圾’,把你丢进废品堆,而你居然还说‘谢天谢地’?”
“如果他把我们带进屋子,继续使用我们,那我们不就成他的了吗?就像收音机。而现在,我们就有机会逃跑了。”
电热毯松松垮垮地挂在破旧的轮轴之间,这会儿不禁抽泣起来,哀号着说:“不,不,他说得对。我现在就是一团垃圾!瞧我这幅德行——瞧我的破口、我的刮痕,还有我身上的泥点。我就是垃圾!我就应该被扔到这儿。”
台灯的情绪还算稳定,虽然低落,但还不至于崩溃,“哦,我的灯泡啊。”它小声嘟囔着,“哦,我那非常非常可怜的灯泡啊!”
老胡佛也呻吟起来。
“你们都给我振作点儿!”烤面包机说,它希望自己的口气能再严厉一些,“我们几个都没什么大问题,只要修理一下就没事了。你——”它对电热毯说,“——基本上完好无损。你的线圈还没坏。找人缝缝补补,再去一趟干洗店,你就完好如初了。”
它又转向台灯,“你发什么疯——碎个灯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又不是第一次弄坏灯泡了,反正可以换个新的,你还着什么急?”
最后,烤面包机把火力对准了老吸尘器,“还有你!你本来是我们的头儿!你的能力最强,本来应该给我们打气!结果你呢?居然不可救药地哭鼻子?就因为某个住在垃圾场里的老海盗发了通不疼不痒的牢骚?怕什么?没准儿他连吸尘器怎么用都不知道——他肯定就是这种人!”
“你真这么想吗?”老胡佛问。
“废话!如果你还神智健全的话,你也应该这么想。好了,看在上帝的分上,让我们坐下来冷静一下,然后想想该怎么救出收音机并逃出这里。”
到了午夜时分,逃亡计划的进展令人惊喜。老胡佛利用海盗卡车里的蓄电池,为它们那块即将耗尽的电池重新充好了电。与此同时,台灯也在四下寻找,看除了它们来时通过的大门以外,是否还有另外的大门或者出口(遗憾的是,没有),它发现了一辆新的交通工具,比起被海盗扔进河里的办公椅,这东西更适合它们的需要——那是一辆聚乙烯材料制作的大号“漫游者”,或者又叫“手推乐”,如果用家电之间最喜闻乐见的词汇,也可以叫“婴儿车”。不管叫什么名字吧,这小车用起来会更顺手——除了两个小问题:第一,它的左前轮在滚动时会吱吱作响;第二,它的折叠式遮阳棚有些变形,当它向前直行时,整个车身会略微侧偏。大伙往轮子上滴了点儿油,这样就不会响了,它们还把遮阳棚用力往后掰,可那东西就是不听话。不过没关系,毕竟,作为一辆车子它还是很称职的。
想想看,除了那辆婴儿车(当然了,还有几位家电),沦落到这座垃圾处理站中的东西其实还有多少是可以使用的?吹风机、变速自行车、热水器、发条玩具……只要稍加修理和维护,它们都能继续工作好多好多年。可它们就这样被送到了垃圾处理站!在周围的阴暗中,四下的废品堆里,你能听到绝望无助的叹息,还有神经兮兮的低语,混合成一片诡异的背景音,声音还越来越大。这些惨遭抛弃、孤独凄凉的家伙们意识到,在它们中间,新来了几位家用电器,而它们身上居然充满了活力。
“你们永远、永远、永远也逃不出去……”一台神志不清的老式录音机用沙哑的声音低语道,“是的,永远!你们会和我们一样,留在这里,生锈,破碎,化为尘土,永远也走不掉!”
“我们会逃出去,”烤面包机回答,“咱们走着瞧!”
但要怎么逃?这才是烤面包机急需解决的问题,而且刻不容缓。
现在,最可靠的解决之道就是思考,烤面包机就是这么做的。它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地想着,就像你拼了老命也要把生锈的螺栓从螺母上拧下来。一开始,螺栓就是纹丝不动,一点儿也不肯妥协,你的扳手似乎也不听使唤,你开始怀疑,会不会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将无济于事?但只要你加油,别送劲儿,再滴上几滴除锈剂,或者别的什么,到最后,它就会认输了。你可能不敢保证,但你应该相信这一点。然后,你猜怎么着?拧下来了!成功了!烤面包机就是这样,它想得特别认真,终于有了一个好主意,既能逃出海盗的手心,还能救出收音机——真可谓一箭双雕。
“我的计划是这样,”烤面包机对其他几位电器说,它们在垃圾站一个最阴暗的角落里围成一圈,“我们可以吓唬他,把他吓跑,等他逃远了,我们就冲进他的小屋……”
“哦不,我可不敢……”电热毯怕得瑟瑟发抖。
“我们冲进他的小屋,”烤面包机静静地重复道,“找到收音机,带它进婴儿车,我们也都上车,当然,除了老胡佛,它要拖着小车离开这里,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可大门不是还锁着吗?”台灯问道,“至少现在还是吧?”
“没错。可在海盗逃跑的时候,他会把锁打开的,而且绝不会还记得锁门。”
“是个好主意。”老胡佛说,“但我不明白——我们要怎么吓唬他呢?”
“好吧,人类最害怕的是什么?”
“被冒着蒸汽的压路机追赶吗?”老胡佛猜测。
“不对,比那要恐怖得多。”
“蛾子?”电热毯问。
“也不对。”
“是黑暗!”台灯自信满满地说。
“有点儿靠谱了。”烤面包机公布答案,“他们怕鬼!”
“鬼是什么?”老胡佛问。
“鬼就是死掉以后还能活蹦乱跳的人!”
“别瞎说了。”台灯说,“死人不会动,会动的就不是死人。”
“是啊。”电热毯表示同意,“这就像‘开’和‘关’。‘开’就是‘开’,‘关’就是‘关’,非‘开’即‘关’,反之亦然。”
“我当然明白!你们也明白,但人类不明白!人类总说,他们知道世界上没有鬼,但不管怎么样,他们就是怕鬼。”
“没有人会害怕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老胡佛有些生气了。
“别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烤面包机说,“他们管这叫做‘悖论’。问题是——人类确实怕鬼。所以,我们可以装鬼吓唬吓唬他。”
“怎么装?”老胡佛疑惑地问。
“我来教你。底盘放低,再低点儿。把咱们的电线缠到一起。现在——把我举起来……”
为了扮鬼,它们练习了一个小时,终于准备好了。朝小屋的窗户挪去时,老胡佛走得小心翼翼,免得同伴们摔下来。烤面包机站在它的把手上保持着平衡,到了窗前,它刚好能看到室内。可怜的收音机正待在桌子上,旁边是一摞还没清洗的盘子,另一边是海盗的钥匙串。海盗本人穿着一件脏乎乎的条纹睡衣,正准备上床睡觉。
“准备好了?”烤面包机小声问道。
电热毯搭在老吸尘器身上,扮成一个模模糊糊的鬼影,顶端还包成帽兜的形状,好让烤面包机可以看到外面。它最后一次调整一下自己的形状,回答道:“准备好了。”
“你们准备好了?”烤面包机又问。
台灯藏身在烤面包机和吸尘器中间,就在老胡佛的把手下面。烤面包机说话时,它亮了一下灯,又迅速熄灭。它已经换过了灯泡,是从卡车的前厢棚顶上摘下来的,度数只有平时所用灯泡的一半,所以灯光显得比较昏暗——刚好可以让电热毯散发出一种朦朦胧胧的黄色微光。
“那就让我们开始装神弄鬼吧!”烤面包机说。
老胡佛等的就是这个信号。
“呜——!”它发出一阵低沉、颤抖的声响,“呜——!”
海盗警觉地抬起头,“谁?”他大声问道。
“呜——呜——!”老胡佛继续鬼叫。
“我不管你是谁,马上滚开!”
“呜呜——呜——呜——!”
海盗小心地走向窗户,声音好像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烤面包机悄悄发出一阵电子信号,老吸尘器会意,立刻慢慢地爬到一边。这样一来,就算海盗站在窗边也看不到它们了。
“呜……”老胡佛的喘息声就像风中的窃窃私语,“呜……呜呜……呜……”
“到底是谁?”海盗一边问,一边把鼻子凑到窗玻璃上,盯着漆黑的窗外,“快说,是谁?听到没有?”
回答他的,是老胡佛更诡异的叫声——那是只有被人掐住脖子,喉咙里才能挤出的咯咯声——虽然大伙明知声音是老胡佛发出的,还是被吓了一跳。而海盗呢?他可一点儿也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不由得高度紧张起来。如果你孤身一人住在垃圾处理站里,你也不想半夜三更在窗外听到奇怪的声音吧?如果你还稍稍有点儿迷信,就像这个海盗一样的话……
“好哇——既然你不想说你是谁,我就出去把你揪出来!”他站在窗前徘徊了一阵儿,最终也没有收到回音。他套上长裤,穿好靴子,“别怪我没警告过你!”他大喊着,只是语气里并没有多少威胁的气势。
还是没有回音。海盗从桌子上、收音机旁边抓过钥匙串,走向房门。
他打开了门。
“就是现在!”烤面包机说,它通过电线,悄悄地向电热毯发出信号。
“我不敢!”电热毯还在发抖,“我害怕!”
“你必须做!”
“我做不来——这不合规矩呀!”
“我们已经商量过了,而你也答应了!快点儿——他要过来了!”
尽管还是很害怕,甚至有点儿手忙脚乱,电热毯总算是按照计划行动了。它的身体外侧有个裂口,是在那个暴风雨之夜,它被吹上大树时,被树枝刮破的。台灯就藏在这个裂口后面。当海盗自小屋的墙角处出现时,电热毯收紧了身侧的裂口。
海盗停下了脚步,他发现面前站着一个阴影,好像还包着裹尸布。
“呜呜——呜——!”老胡佛最后一次发出尖叫。
台灯随即点亮了灯泡。光线穿过电热毯的破口,直接打在海盗的脸上。
光线亮起之际,海盗瞪大了双眼。望着那个阴影,他的恐惧达到了极限。他见到了十分骇人的一幕——同样的情形,雏菊见到过,哈罗德和玛娇丽也见到过——是的,在烤面包机斑驳的镀铬表面上,他看到了自己的脸!他从小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他的脸丑恶得非比寻常,只有极其恶毒的人才会拥有这副嘴脸。眼前这个人影戴着帽兜,露出一张龇牙咧嘴的怪脸——海盗一眼望去,还以为是碰上了最危险的饿鬼,他当然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清楚自己都做了哪些缺德事,这鬼该不会是来向他讨债的吧?饿鬼当前,就连海盗们也会魂飞魄散,四散奔逃。而这家伙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他刚刚逃走,几位家电便立刻冲进小屋,救出欢天喜地的收音机。赶在海盗赶回之前,它们爬进婴儿车,老胡佛拉起车子飞奔而去。车轮滚滚,能多快就有多快。
运气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实际上,它们也没跑多远——它们的主人住在牛顿大道,距离垃圾处理站也就一英里左右。清晨时分,它们便已赶到主人的公寓楼下,这时,大街上刚刚出现了第一辆送奶车。
“看见没?”烤面包机兴奋地说,“到头来,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啊哈,这句话说得为时尚早。它们的苦难还远远没有到头呢,并非一切如它们所愿,再过不久,它们就会明白这一点。
而老胡佛对这种事天生便有着自知之明。它哼哧哼哧地推开临街的楼门,按下电梯。电梯门打开后,它把婴儿车推进去,按下14楼的按钮。
“完全变样了。”当老胡佛推着车子走出电梯间,进入走廊时,台灯说道,“原来的墙纸上是弯弯曲曲的绿色线条,配上白色的斑点,现在全变成交叉的十字条纹了。”
“我们也完全变样了。”电热毯伤感地插了一嘴。
“安静!”老胡佛严厉地警告它们,“别忘了规矩!”它来到主人的房门前,按下了门铃。
所有家电都一动不动。
但没有人开门。
“也许他还在睡觉。”收音机兼闹钟说。
“或者他不在家。”老胡佛说,“我再试试。”它又一次按动门铃,只是手法和上次不大一样,这一次的铃声只有公寓里的家电们才能听到。
马上,一台胜家牌缝纫机打开了房门,“谁呀?”缝纫机有些好奇,但语气仍很友好,“你们要找哪位?”
“哦,对不起,我可能走错门了。”老胡佛看了看门牌号,又看了看门铃上方写着户主姓名的黄铜面板。门牌号没错呀,姓名也没错。可是……怎么会有一台缝纫机?
“这不是……”房内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没错,真是它!是老胡佛!你们还好吗?快进来,进来!”
老胡佛推着婴儿车走进房间。它脚下是厚厚的地毯,对面站着老朋友—— 一台电视机。
电热毯从婴儿车里畏缩地探出头。
“你都带谁过来了?快出来吧——不用害羞。我的天哪,你们这是怎么搞的?”
电热毯爬出婴儿车,不好意思地卷起身子,小心翼翼地藏好在旅途中受到的严重创伤。接跟着的是收音机、台灯,最后是烤面包机。
它们五个都认识电视机,因为它也曾和主人一起,在那乡间小屋里住过一段时间。它把五位家电一一介绍给公寓里的成员——大伙都聚集到客厅里了。有一些,像洁碧冲牙器啊、食品搅拌机啊,包括电视机,都算是老朋友了;还有一些,比如立体声音响和挂在壁炉上的时钟,它们也都认识,毕竟除了烤面包机以外,其他四位家电也曾在这间公寓里生活过;但绝大多数都属于完完全全的生面孔。一盏大型欧式台灯腆着大肚子蹲坐在矮桌上,它的装饰性明显要大于实用功能;卧室外面挂着一串装饰用的小灯泡;餐厅一角的墙上也点缀着几只灯泡,模仿成蜡烛的样子;一整套家用厨具浩浩荡荡地杀出厨房,而它们一个都不认识——有克罗克电锅、开罐器、华夫饼烤模、绞馅机、切肉刀……还有——让场面略显尴尬的——主人新买不久的烤面包机。
“幸会……”当电视机介绍到新烤面包机时,它的声音小得几乎没人听得见。
“幸会!”烤面包机的态度则很温和。
两位烤面包机相顾无言。幸好,需要介绍的家电还有很多。老胡佛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形,它见到了公寓里的吸尘器。这位后辈款式新颖(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设计上更加轻便,形状有点儿像长着轮子的大号汉堡包。它们彼此问候时都很有礼貌,但是很明显,在这位新人眼里,老胡佛就是个过时的老家伙。
电热毯收到的冲击是最大的。最后出现在客厅里的电器,一位是医用喷雾器,一位是又高又大、叮当作响的彩灯圣诞树,它们平时都安安静静地待在壁橱里。电热毯焦急地问:“没有了吗?”看起来它下了很大决心,想表现得更为包容和友好一些,“我想,应该还有一位没有跟我们见面吧?”
“没有了。”电视机说,“我们都在这儿。”
“但是,怎么没有其他的……电热毯?”
电视机避开它期盼的眼神,“不。主人再也没用过电热毯。他只有一条普通的羊毛毯子。”
“可他一直……一直……”电热毯说不下去了。它心灰意冷,慢悠悠瘫倒在地毯上。
诸位电器发出一阵惊呼。它们到现在都不知道,电热毯的伤有多严重。
“再也没用过电热毯?”烤面包机气愤地问,“为什么?”
电视机的屏幕闪动了一下,然后,仿佛是为了逃避什么,屏幕上出现了一副画面——几个人正在菜园里干活。
“那不是主人的主意,真的。”胜家缝纫机的口音听起来有点儿滑稽,“我敢说,再见到他的电热毯,他也会很高兴的。”
电热毯诧异地抬起头。
“是女主人。”缝纫机继续说道,“她说,垫着电热毯睡觉,实在是太热了。”
“女主人?”五位家电异口同声地问。
“你们还不知道?”
“不!”烤面包机回答,“不知道!自从主人三年前离开小屋,我们就再没听说过他的任何消息。”
“准确地说,是两年十一个月零二十二天。”闹钟兼收音机说。
“所以我们才会下决心赶回来。我们怕……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们想……主人或许需要我们。”
“哦。”缝纫机支吾一声,转过头去看着电视屏幕上的园艺表演。
新烤面包机不声不响地爬回厨房,蹬上案板,回到它原来的位置。
“两年十一个月零二十二天,这时间可不短了。”收音机提高了音量,“我们当然会担心了。可怜的老空调已经彻底报废了。”
“更过分的是,”台灯说,“连一句解释都没有!”它一脸责备地瞪着电视机,那上面正在讲解怎么预防芫菁甲虫。
“没有人能告诉我们原因吗?”烤面包机急切地问,“他为什么再也没回过小屋?总得有什么理由吧?”
“我来告诉你吧。”医用喷雾器往前迈了一小步,“听我说,女主人有花粉症。如果她只是呼吸困难,我能帮上一点儿小忙,但过敏症状一旦发作,就没人能帮她了。她也确实挺可怜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烤面包机说。
缝纫机解释道:“他们不能去乡下,那里长着很多豚草 ,还有花粉什么的,所以一到夏天,他们就去海边了。”
“那我们的小屋……我们可爱的林间小屋……该怎么办?”
“我相信主人会卖掉它。”
“那……那我们呢?”烤面包机问。
“听说会被拍卖。”缝纫机回答。
从进门时起,老胡佛的言谈举止还算端庄得体,这会儿它再也挺不住了。它发出一声响亮的哀号,一把抓住婴儿车的扶手才算站稳。“快上来。”它喘着粗气,“全都上来。我们不再属于这里了。我们要回……要回……”
回到哪里去呢?它们还能去哪儿呢?它们已经无家可归了。
“回垃圾站!”电热毯歇斯底里地尖叫着,“垃圾就该回垃圾站去!我们现在都是……垃圾!”它的身体痛苦地扭曲着,打成了一个伤心的结,“那个海盗不就是这么说的吗?垃圾!垃圾!垃圾!我们都是垃圾!而我更是垃圾中的垃圾!”
“克制一点儿!”烤面包机严厉地说,尽管它自己的线圈似乎也要绞缠起来、劈啪作响,“我们不是垃圾!我们都是结实、可用的家用电器!”
“瞧我都变成什么样了!”电热毯一边哭喊,一边展开身体,露出满身的破口和伤疤,“还有这些泥点子——看啊!”
“你的伤口可以缝合。”烤面包机静静地说,它转向缝纫机,“对吧?”
缝纫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泥点子也可以洗掉。”
“那又怎么样?”老胡佛哑着嗓子问,“就算电热毯经过修补和洗涤,我也可以修好电线、清空尘袋,还有你,擦拭一新、上光打蜡。就算都修理好了——然后呢?我们还能去哪儿?”
“我不知道。哪儿都行吧。让我想想。”
“等一下。”电视机关闭了园艺节目,“我好像听到你们说了一句什么……海盗?”
“是呀。”缝纫机害怕地说,“什么海盗呀?希望这栋大楼里没有海盗。”
“不用怕——那家伙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他抓住了我们,但我们逃了出来。想知道过程吗?”
“天哪,当然。”电视机说,“我喜欢好听的故事。”
于是所有家电都围成一个圈,烤面包机坐在中间,讲起了它们的冒险经过——从它们决定离开小屋开始,一直到它们抵达公寓楼的大门。你们知道,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在烤面包机讲述的时候,缝纫机一边听,一边为电热毯缝好了所有的伤口。
下午,电热毯又去了牛顿大道对面的杰菲干洗店,回来以后,公寓里的家电们为它们五个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会。彩灯圣诞树身上一左一右地挂着两盏欧式台灯,灯泡一闪一闪,欢快极了。电视机和立体声音响表演了二重奏,把所有最经典的音乐剧都演绎了一遍。烤面包机被擦拭得焕然一新,老胡佛同样也得到了精心的修理和照料。最棒的是——电热毯改头换面之后,简直像是刚刚出厂。尽管它的颜色不可能艳丽如初,但那仍是一种非常可爱的黄色。据电视机说,它只见过乳酪蛋糕、报春花,还有最细致的面巾纸才有同样的颜色。
五点钟时,收音机的闹钟响了。所有家电都安静下来,除了电热毯,它还在客厅里欢快地转着圈。但它也马上意识到音乐都停了。
“怎么了?”电热毯问,“怎么都不动了?”
“嘘!”收音机说,“现在是‘二手交易市场’的节目时间。”
“‘二手交易市场’是什么?”电热毯问。
“是KHOP广播电台的一档节目,为听众提供物品交换信息!”烤面包机激动地说,“可以帮我们找到一个新家!我对你说过不要着急,对吧?我说过,我会想到办法的!”
“别说话,”台灯说,“节目开始了。”
收音机调高音量,让客厅里的所有电器都能听到。“大家下午好。”一位播音员用醇厚的声音说道,“欢迎来到‘二手交易市场’。今天第一位交换者的要求很独特,他来自牛顿大道。让我们看看他能提供些什么——我这儿有一份名单—— 一台胡佛牌吸尘器、一只拥有闹钟功能的AM调幅收音机、一张黄色的电热毯、一盏台灯、一台尚彬牌烤面包机。他想交换的东西是……呃,卡片上写的是‘什么都行’!后面还有一行字,我想这才是关键,‘你必须真心需要并愿意妥善使用这五件家用电器’,而且它们的主人不希望它们分开。这理由听上去有些伤感!但我想我能理解他的心情!总而言之,如果你认为你真心需要这五件电器,请拨打号码485-9120。重复一遍,485-9120。下一位交换者的要求就很普通了,他来自中央大街,听起来他那里正在举办一场舞会,他想出让五只可爱的、黑白相间的……”
收音机关闭KHOP频道,“经他这么一说,显得咱们还挺高端的!”它有些兴奋,提高了声音,一不小心便打断了播音员的讲话。
“过来,准备接电话。”老胡佛催促收音机,“你来对他们说。我有点儿紧张。”
五位家电都聚了过来,等着电话铃的响起。
家用电器可不可以使用电话?对于这个问题,有两派观点。有人坚持说这不合规矩,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而另一派则认为没关系,只要一位家电是同另一位家电通话,那就可以使用电话。不管这合不合规矩,事实上,有好多家用电器(尤其是不甘寂寞的收音机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打上几通电话,当然它们联系的也是其他家电。有好多人不经意间总会接到所谓的“陌生来电”,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其实,电话线路是由计算机来管理的,本来不会出现这种错误,可人们总是将问题归咎于它们。
当然了,过去三年里,“能不能打电话”这个问题对它们没什么影响,毕竟小屋的电话线早就断了。一般来说,老胡佛的观念算是比较保守的,它会表示反对,不会同意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去打电话。但今天,它们已经破例了,想让杰菲干洗店的人过来取走电热毯,只能通过电话联系;想要让它们通过“二手交换市场”找到一个新家,并把它们的意愿清楚地传达给KHOP广播电台,也得打电话。现在,它们聚拢过来,围着电话机,等待倾听它们新主人的声音。
电话响了。
“不管你说什么,”老胡佛提醒道,“别一开始就说‘好’。先探探对方的底。我们不能随随便便就跟他们走,你懂吧?”
“当然。”收音机说。
“还要记住,”烤面包机说,“态度要真诚。”
收音机点点头,拿起电话听筒,“你好!”
“你就是想要交换五件电器的人吗?”
“我是!哦,天哪,没错,我就是!”
就这样,五位家电找到了新的女主人,是的,第一位联系它们的是个女的,而非男人。这是一个贫困的老妇人,曾是位芭蕾舞演员,如今孤身一人,就住在老城区中央大街芭蕾舞剧院后面的一个小房间里。这位芭蕾舞演员用五只可爱的、黑白相间的小猫咪换回了家电。它们原来的主人带着妻子,在海边过完暑假回到家中时,惊讶地发现公寓里竟多了五只小猫。他们永远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主人的新问题也很棘手,因为他的太太对猫毛也有过敏反应。
好在他们也是好心人——绝不会将小猫丢到大街上。最后,他们决定收留这几只小猫,他的太太只好多用些抗过敏药物了。
那么,几位电器呢?
哈,它们过得也不错。起初,老胡佛还有点儿战战兢兢,不太敢走进新主人的家门(其实它的设计更适合女士使用,只是它还从没为女士服务过)。不久以后,它发现女主人竟是一位干净整洁、一丝不苟的持家好手,便消除顾虑,成了她最贴心的好管家。
能再次发挥功效,这感觉真是太好了!收音机可以演奏出优美的经典音乐,为前芭蕾舞演员伴舞;等她跳累了,想坐下来看会儿书,台灯便为她照亮书本;天黑以后,她看完了书,便会在热乎乎、暖洋洋的电热毯的陪伴下,度过漫长而寒冷的黑夜。
天亮了,她醒过来时,一眼便会见到刚刚出炉的面包片,这是烤面包机的杰作——金黄、酥脆,一如既往地完美!
五位家用电器就这样一起生活,一起工作,既幸福,又满足。它们照顾着亲爱的女主人,享受着彼此的陪伴,直到永永远远……
【END】
最后更新 2013-08-06 12:22:44
发表于 《科幻世界译文版》
小说 译作
伽拉忒亚•伽兰忒
【美】阿尔弗雷德•贝斯特 著
邹运旗 加耶 译
一、
他身穿一件做过褪色处理的连体运动衫,剪裁得体而考究,在这怀旧的2100年,这一身是最新款式了,但对他三十出头的年纪来说,还是有扮嫩的嫌疑;他头上戴着一顶三角形的老款(大概是1950年的)英式赛车帽,帽尖高耸,沿着一条直线滑下来盖住了他的眉毛,也遮住了他双眼中闪烁的癫狂的光。
不过说..
伽拉忒亚•伽兰忒
【美】阿尔弗雷德•贝斯特 著
邹运旗 加耶 译
一、
他身穿一件做过褪色处理的连体运动衫,剪裁得体而考究,在这怀旧的2100年,这一身是最新款式了,但对他三十出头的年纪来说,还是有扮嫩的嫌疑;他头上戴着一顶三角形的老款(大概是1950年的)英式赛车帽,帽尖高耸,沿着一条直线滑下来盖住了他的眉毛,也遮住了他双眼中闪烁的癫狂的光。
不过说真的,他确实可以说是个杰出的人物,而且足够英俊,至于生龙活虎这方面嘛,就只能取决于别人对这种癫狂的献身精神有多大的容忍度了。此时,他正用力钻过拥挤的人群,两边的过道上都贴着条幅——
土星马戏团
50 梦幻连线 50
!!!各种外星生物!!!
他带着一架小型的同声摄像机,那东西看上去更像一台镀铬的黑檀木胡椒磨。大大小小的玻璃展柜里陈列着各种奇形怪状的生物——有的活蹦乱跳,有的蠕动攀爬,有的浑身抽搐,有的叽里呱啦——他一边拍摄着,一边滔滔不绝地做着现场评论。他的嗓音还不赖,但说出的话可就不那么动听了。
“哦耶,是来自参宿五的蛇怪,标牌上是这么说的。身子是黑黄相间的大蟒蛇,再配上一只毒蜥蜴的大脑袋,真不愧是某个得州裁缝用针线缝出来的杰作,脑袋上还顶了个孔雀冠子。真不赖,还用布把它的眼睛给蒙上了,明显是想说它用眼神就能杀人。嗯……干吗不把它的嘴也扎上?根据传说,蛇怪的吐息也是能要人命的……
“然后是来自毕宿星团的九头蛇许德拉。喔!瞧瞧啊,九个脑袋,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哦,不过怎么看怎么像是改头换面的鬣蜥蜴。又是墨西哥制造。那个中美洲的女裁缝随便宰多少蛇和蜥蜴都不犯法。她把脖子缝到躯干上的活儿做得不错——这一点必须要承认——但我还是看到针脚了……
“来自老人星的地狱守门犬刻耳柏洛斯。长着三颗头的大狗,看上去真像大号的吉娃娃。身子是獒犬,尾巴是一条响尾蛇,还盘在腰间嘶嘶作响呢。像模像样的家伙,就是呆头呆脑的。还以为那个得州的女人应该知道不能把蛇鳞嫁接到狗皮上呢,瞧它看上去多恶心。好在这三颗狗头还都能叫唤……
“喔、喔、喔,看这蠢货啊,也敢号称是我的竞争对手?柏林的屠夫带来了动物园里的垃圾,他最近的成果,参宿七的狮鹫。啧啧啧啧!公平点说,确实蛮经典的。老鹰的头和翅膀,就是有点褪毛了;狮子的身躯上也嫁接了羽毛;他还用了鸵鸟的爪子当脚,害得我真以为是龙爪呢……
“接下来是火星的麒麟——马的身子、大象的腿、鹿的尾巴。是的,很有说服力,但它为什么不像传说中那样嗷嗷叫呢?还有北斗六的狮身蝎尾兽曼提柯尔。太形象了,太形象了。长着三排牙齿呢,应该是移植了鲨鱼的牙。狮子的身子、蝎子的钩尾,我真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红眼效果的。还有战神星的阿希达怪鸟,无聊、无聊、无聊透顶!不就是一只长着骆驼腿的大鸵鸟嘛,不伦不类,比骆驼和鸵鸟加起来还要丑……实在是太没有新意了。
“啊,但是我要说,这张‘来自天狼星的斯芬克斯秀’的海报真是太别出心裁了,我真的要赞美这儿的老板了。海报上这句话应该为后世所铭记:请允许我恭敬地向诸位提出请求,不要给出斯芬克斯谜题的正确解答。
“因为一旦效仿俄狄浦斯王给出了正确答案,她可是会羞愧致死的。真是惹不起。不过,我倒是真想回答一下她的谜语,看他们怎么收场。但是不了,搞这种闹剧不是我的风格,我的本职工作是精准地创造生命……
“又是那个柏林屠夫的作品,北河二的奇美拉 。狮子的脑袋、山羊的身子,还拖着一条水蟒的大尾巴。瞧这家伙都干了些什么,居然真能让它吐出火焰?让我猜猜,是在它嗓子眼加了点儿化学反应之类的小把戏吧。不过是些放电反应的冷火,人畜无害,但挺戏剧性的——玻璃展柜周围这一圈灭火器够可爱的。真是一出好戏,我又想由衷地赞美这儿的老板了……
“啊哈!是长着蹄子的美男子,来自狮子座束带星的半人马。把英俊的希腊人安到设得兰矮种马身上,血统方面一定是个大问题。他们应该是先把人血和马血都放干,再找一种中性的血液做替代。这位希腊人看起来还很得意,实际上,是相当得意。其实人人都知道,把自己安在马身上会是个什么感觉……
“这是什么?来自心宿二的独角兽,头上还插着角鲸的长牙,不过肯定不是由处女捕获的。根据传说,唯一能征服独角兽的人就是处女。我记得角鲸已经灭绝了,他们一定是从不知哪个手杖作坊里买来的长牙。但我知道处女从来都没有灭绝。每个月我都能造几个出来,保证纯洁,否则分文不取……
“接下来是从角宿一来的女妖塞壬。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太漂亮了!她……她晃瞎了我的眼!这哪是什么人造的怪物?这不是珊德拉吗?我的塞壬!我的作品化成灰我都认得。搞什么鬼?珊迪怎么跑到这恶心的马戏团里来了?还赤条条地蹲在玻璃柜里,真是太不像话了!”
他大发脾气,用力拍打着玻璃展柜。他是真的怒火中烧了,以致遮蔽了他平时的冷静心态。(他一直深信,绝不能向这该死的世界妥协,因为这世界经常不按他的想法行事,而他的想法总是正确的。)
他敲打着、抓挠着柔软的玻璃外壁,外壁虽然变了形却没有破损。他又抄起周围一切可扔之物用力砸去。他飞奔到奇美拉的展柜前,抢过一只灭火器,又飞奔回塞壬跟前。连着三下爆击,玻璃外壁裂开了,又是三下,硬是砸出了一个豁口。他的暴怒吓坏了展出的怪物,也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他伸手一把抓住还在微笑的塞壬,“珊迪,给我出来!你跑到这儿来干吗?”
“♪……!”
“你老公呢?”
“♪……!”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摘下帽子,露出灰白斑驳的头发,“拿着,快遮住。不对,不对,你这丫头,遮住下面。另一只手遮住上身。到我身后去,别把你的后背露出来。”
“♪……!”
“没有,我才不是假正经。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天才创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你以为我……”他猛地转过身,冲着三名围拢过来的保安人员抡起了黄铜质地的灭火器,“再敢过来,我就叫你们尝尝它的滋味。好好看着,别告诉我你们没长眼睛!”
他们停下了脚步,“听着,先生,你没有……”
“不要叫我‘先生’。我的身份是教授,准确地说是大师级教授,但你们叫我‘教授’就行了。我是曼怀特教授,我要见你们的老板,立刻、马上、现在、此时此刻、不许拖延!我要见土星马戏团老板,或者梦幻连线老板,或者爱谁谁!告诉他,雷吉斯•曼怀特教授需要马上见到他。他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他最好听说过!上帝呀!你们马上去找他,痛快、麻溜、利索地!”曼怀特对着周围那些不明真相的围观者们怒目而视,“你们这些蠢货也滚开,都给我滚!滚远点去看别的展览吧,塞壬秀结束了!”
人群被曼怀特的怒火渐渐驱散,一位绅士——穿着怎么看也不像是20世纪风格的晚礼服——哈哈大笑着走了出来。“我发现您很了解塞壬,先生。令人印象深刻。”他从肩头解下歌剧演出般夸张的斗篷递给珊德拉(珊迪是珊德拉的昵称),“您一定很冷吧,女士?可以为您效劳吗?”
“谢谢。”曼怀特沉声回答道,“接过来,珊迪。快穿上,然后谢谢这位先生。”
“♪……!”
“我才不管你冷不冷呢,快点穿上!你这妙曼的身材是我创造的,我不许你到处炫耀。把我的帽子还给我。”
“女人啊!”曼怀特不满地嘟囔着,“这是我最后一次创造她们了。你简直快成她们的奴隶了。你竭尽全力去打造一个美女,还要植入理性和情感,结果却是这种回报。太荒谬了!女人啊!真是一种异类!该死的‘50梦幻连线50’的老板在哪儿?”
“愿意为您效劳,教授。”绅士微笑着回答道。
“什么?你就是?这儿的老板?”
“正是鄙人。”
“穿着可笑的燕尾服?还扎着白领结?”
“让您见笑了,教授。干我们这行的,这身装扮算是传统服装了。白天我还必须穿上猎装。虽然很好笑,但我毕竟是马戏团的演出指挥,人们喜欢我穿成这样。”
“嗯哼!你叫什么名字?在我严厉斥责某人之前,我需要知道他的名字。”
“柯克伊。”
“科克 ?你是爱尔兰人?”
“词尾再加上一个‘伊’。”
“柯克伊?柯、克、伊?”曼怀特顿时两眼放光,“你不会就是那位查尔斯•拉塞尔•柯克伊吧?赛尔提斯大学的ETM生物学教授?要是你的话我就太高兴了。”
“很荣幸,教授。我就是查尔斯•拉塞尔•柯克伊,赛尔提斯大学的地外变异(简称ETM)生物学教授。”
“真的?”
“千真万确。”
“就穿成这样?”
“啊哈,没错。”
“在这儿?在地球上?”
“正是本人。”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你知道不?我还打算忍受一次无聊到死的旅行,飞到火星上去见你呢。”
“所以我特意把马戏团带到了地球,就是为了能和您见上一面。”
“你来这儿有多久了?”
“五天了。”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安排一次马戏团演出要花很长时间,教授,我实在挤不出时间哪。”
“这些伪造的怪物都是你的?”
“正是。”
“真是你的?著名的柯克伊?现今科学领域中最伟大的外星生命研究者?所有同行都尊敬你——包括我——但你却用假冒的怪物展览会掏那些土老帽的腰包?不敢相信,柯克伊,难以置信!”
“其实是可以理解的,曼怀特。你对ETM研究的花销有多少概念呢?还有拨款委员会愿不愿意提供足够数量的资金呢?不,我认为你不了解。你从事的是私人研究,你自己就可以掌握大把的金钱。而我只能做兼职,靠运营这个马戏团才能赚到我所需要的资金。”
“胡说八道,柯克伊。你只要从那些伟大的发现中转让一份专利就够了——比方说,那种神奇的木卫三真菌,被美食界称为‘加尼米德松露’ 的。你知道那东西一盎司能卖多少钱吗?”
“我知道,还有发现权和专利使用权呢,数额相当大。不过你太不了解大学的合约了,亲爱的教授。根据合同书,专利使用权属于赛尔提斯大学,他们……”柯克伊阴郁地笑了笑,“他们要用这笔钱培养学生打乒乓球,参加魔鬼训练,还要学习利奥波德•范•萨克-马索克 的谐趣诗。”
曼怀特简直要怒发冲冠了,“这群该死的学院派小丑!怪不得那些大学都不愿意为我提供经费呢,原来是这样!太骇人听闻了,居然逼着你干这么丢脸的营生……听我说,柯克伊,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发现‘加尼米德松露’都快发疯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你现在住在哪儿?”
“博瑞里斯。”
“什么?那种廉价旅馆?”
“我必须为我的研究节省经费。”
“那好,你可以搬过来和我一起住,那不就更省钱了?你连一个子儿都不用花。我家里有好多房间呢,这段时间可以包你的吃住,绝对没问题。我有一个管家,可以照顾好你的饮食起居……我猜,他准会叫你大吃一惊的。赶快答应下来吧,柯克伊。我们还有一大堆该死的问题需要讨论呢,我也有一大堆问题要向你请教。”
“我想我还有别的办法,亲爱的教授。”
“别争了!赶紧回去收拾东西,从该死的博瑞里斯走人,还有……”
“♪……!”
“怎么了,珊迪?”
“♪……!”(音符响起)
“他在哪儿?”
“♪……!”(音符响起)
“哦,没错,我看到那个卑鄙小人了。”
“你说哪个,曼怀特?”
“是她的老公。麻烦你等一下拉着我点儿,要不他准会变成她的‘前夫’。”
一个女里女气的家伙走进了视线——那人身材高挑、纤细、穿着讲究,一身肉色的紧身衣,胸脯、双臂和双腿都巧妙地垫着衬垫,好显得有些男子汉气概,裤子的遮裆布上还绣着花纹。曼怀特气呼呼地把玩着手里的灭火器,就像是个捏着手榴弹撞针的战士,时刻准备打上一场遭遇战,柯克伊只好把灭火器从他手里抢了过去。这时,女里女气的家伙走近了,上下打量着他们,最后终于开口了。
“啊嘞,是曼怀特。”
“杰赛米!”曼怀特犹如指控一般念出了这个名字。
“珊德拉。”
“♪……!”
“这位是马戏团的老板?”
“晚上好,杰赛米先生。”
“曼怀特,我对你非常不满。”
“你?对我?非常?不满?凭什么,你个死拉皮条的?你竟敢把你的老婆、我的伟大创造,卖到这个该死的怪物展览会上?”他把怒火又转向了柯克伊教授,“而你还买下了她,嗯?”
“这不能怪我,教授。我不是每件事情都过问的。是怪物展览会的领班买的。”
“他买的?是真的吗?”曼怀特又转向杰赛米,“你把她卖了多少钱?”
“和你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为什么,你这个垫衬垫的皮条客?为什么?苍天明鉴,你这混蛋不差钱!”
“曼怀特博士……”
“别叫我什么‘博士’,是‘教授’。”
“教授……”
“说话!”
“你卖给了我一只柠檬 。”
“你说什么?”
“你听到了,你卖给了我一只柠檬。”
“你再给我说一遍!”
“我承认我有的是钱。”
“你承认了?大声点儿说!”
“尽管如此,我也对这件烂货很不满意。”
“烂货?我要宰了你!别拦着我,我要宰了他!给我听好,你这欠揍的娘娘腔。你来找我,说想要个完美的老婆,一个塞壬,是你说的吧?要能把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不绑到桅杆上就不能抵御的那种,就连尤利西斯 也不行。没错吧?是不是你说的?”
“没错,是我说的。”
“当然是你说的。于是我就造出了一个既美丽又妖媚、比神话还真实的奇迹,还担保不满意就退钱,你说我做到没有?”
“当然,你做到了。”
“结果我把她交给你才一周,就发现这颗完美的珍珠被卖到这位卓越的查尔斯•拉塞尔•柯克伊的下流的怪物展览会来了,还光着身子在奇形怪状的柜子里展出!瞧这精致的面容和颈项啊!瞧这优雅的背脊和丰臀啊!瞧这丰腴的胸脯啊!瞧这隐秘的私处啊!瞧这……”
“是她自愿的。”
“是真的吗,珊迪?”
“♪……!”
“真为你感到羞耻,丫头。我知道你爱慕虚荣——这是我故意设计的小瑕疵——但你也用不着这么炫耀吧?你真是个该死的裸露狂。”他又转回杰赛米,“但这不能成为你卖掉她的借口。为什么这么做?天杀的,为什么?”
“她撕烂了我的床单。”
“你说什么?”
“你这颗既美丽又妖媚的完美珍珠撕烂了我家里绣着花纹的丝绸床单。她就好像脑子有毛病似的,把我家那些价值不菲的纺织品都撕烂了!就用那双比神话还真实的爪子,瞧瞧吧。”
根本没有必要去瞧,很明显,这只既美丽又妖媚的塞壬自膝盖以下都长着羽毛,还有一双精致的雉鸡的爪子。
“那又怎么样?”曼怀特不耐烦地追问道。
“她还抓伤了我的脚脖子。”
“你活该!”曼怀特大吼起来,“你订的就是一只塞壬,你买的就是一只塞壬,你收到的还是一只塞壬!”
“怎么还长着鸟爪子?”
“废话!当然是长着鸟爪子。塞壬本来就是半人半鸟。难道你没读过布尔芬奇 吗?没读过亚里士多德吗?没读过托马斯•布朗爵士 的书吗?珊迪没从腰部以下都变成鸟,你就知足吧,哼!”
“那真是太有趣了。”杰赛米嘟囔着。
“这可不是你的幸运,不是!”曼怀特继续说道,“这就是我的天才之处了。我在创造生命这方面是有天赋的,而且我对性欲这东西也有相当的了解。”
“♪……!”
“不许无礼,丫头。我当然也有性欲,但我既然担保要造一个处女,我……无论如何,带她回家吧,杰赛米。不许顶嘴,不然我宰了你!要是让我找到那该死的灭火器,我会下手的。我会把钱全额退给柯克伊教授,用来支持他那伟大的研究工作。珊迪,看在上帝分上,你也该修剪指甲了。丫头,要记住理智与情感!柯克伊,快收拾行李搬到我家去。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地址。你到底在干吗?怎么还拎着那个傻里傻气的灭火器?”
二、
“这就是全部了,查尔斯。很遗憾,我手头暂时没有任何工作可以向你展示。不过,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可不是裁缝或者缝纫女工,他们只会将已经成型的动物、人类或其他什么东西给切开,然后再把各部分缝合到一起,就像你在马戏团里见到的那些展出怪物一样。而我不同,我完完全全是让它们长出来,纯粹而完整地,从最初的DNA培养基里生长出来。我的孩子们都是试管婴儿,或是烧瓶婴儿——其实都一样,它们在那里形成胚胎。然后,人造生命和其他动物一样,也需要在子宫里发育长大。”
“太惊人了,亲爱的雷吉(雷吉斯的昵称),实在是太让我震惊了。但是我更想知道你的RNA工序是怎么做的。”
“啊嘞!是说RNA信使转录吗?”
“没错。现在我们都知道DNA不过是生命的储藏库……”
“都知道?我们都知道?还远远不够啊。有时间让你看看我根据经典神话造出来的怪物。”
“现在我们知道,RNA才是生命的信使,要由它传递指令去发育成组织器官。”
“太对了,查尔斯。这才是控制的关键所在。”
“但是你要如何控制‘控制’呢?你要如何指导RNA从DNA那里把具体的指令传达给胚胎呢?你要如何选择指令呢?”
“阁楼!”
“什、什么?”
“在阁楼上,我带你去看。”
曼怀特带着柯克伊走出了地下实验室。实验室里布满了火红的光线,暖意洋洋,将盛装各种液体的玻璃容器映照得如红宝石一般。(“我的孩子们必须要和普通可见光隔开……还有噪音。”)二人走上大屋的一楼,那里的装饰完全符合教授的癫狂格调——就是个包含了摄政时期 、古典希腊、远古非洲和文艺复兴风格的大杂烩,甚至还有一泓大理石游泳池,里面养着一群闪烁着彩虹光芒的狂躁小鱼,一个个都满眼放光地瞪着二人。
“它们希望咱俩能跳下去。”曼怀特大笑,“这是食人鱼和鲫鱼的混合品种,是我一时兴起的作品。”
然后是二楼,位于整栋大屋的四分之一高处。这一层是曼怀特的藏书间兼研究室——靠着四面墙都摆放着书架,塞满了磁带、书刊和软盘;每面墙上都靠着一架滚动扶梯;屋子中央摆着一张木匠用的工作台,用来当作书桌,上面堆满了各种杂物。
三楼包括饭厅(位于前部)、厨房、储藏室(位于中部),还有佣人的住处(他要培育植物并管理花园)。
四楼就可以享受充足的阳光和空气了。这里是卧室,一共有四间,每一间都配有独立的更衣室和洗浴间,但装修很简朴,就像是修道院一般。曼怀特认为,睡眠不过是一种该死的生理需要,是人人所必需的,但绝不能成为奢侈的享受。
“我们每个人都在子宫里睡了足足九个月呢,足够了。”他沉声对柯克伊说道,“等我们死掉以后,睡觉的时间更是长得不像话。我现在的目标是可以再生的不朽,不过研究时断时续。问题就在这儿,身体组织就是不怎么配合。”他带着柯克伊教授沿着一条窄窄的楼梯爬上阁楼。
头顶上是明亮的塑料圆顶,在风雨中也能傲然挺立。阁楼中央立着一台闪闪发光的机械设备,就像是鲁布•戈德堡机械 、希瑟•罗宾逊解码机 ,或是达芬奇设计的复杂装置 。如果硬要形容,可以说就是一台散了架的巨型机器人,正等着修理工把它重新组装起来。柯克伊目瞪口呆地盯着这七拼八凑的机械,又看了看曼怀特。
“这是中微子观测仪。”曼怀特解释道,“我用电子显微镜组装的。”
“什么?中微子?就是β衰变那个?”
曼怀特点点头,“还安装了回旋加速器。我用它就能挑选出特定的粒子,再把这个粒子加速到十兆电子伏。选出特定的粒子是关键,查尔斯。每条RNA链中的遗传因子在特定粒子的轰炸下都能产生不同的反应。通过这些反应,我就能从周围一万条信使指令中识别并分离出我想要的指令。”
“这、这……亲爱的雷吉,这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曼怀特再次点点头,“啊哈,花费了我十年时间呢。”
“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没有公开呢?”
“什么?”曼怀特嗤之以鼻,“公开?这可是最神圣、最非凡的发现了,想让我跟那些可恶的江湖庸医和学院派的白痴小丑分享?呸!没门!”
“你的误解太深了,雷吉。”
曼怀特傲慢地挺直了身体:“先生,我,不是,小丑。”
“但是,雷吉……”
“没有‘但是’,教授。除非天国——基督啊,尽管我从来没有相信过——再次降临于地球,再次降临于我这幢大屋,否则我必须保守住这个秘密。你应该很清楚,要是我公布了,世界会混乱成什么样子。没错,这里会变成第二个各各他 。”
柯克伊迷糊了,他还没弄明白,曼怀特到底是在说他的人造人技术,还是说基督的再临,还是二者都包括了。这时,就听见一阵咚咚的迟缓脚步声,是个大家伙上楼来了。曼怀特的不悦化作了嬉笑,“是我的管家。”他笑出了声,“要是你昨天晚上搬进来,恐怕就没机会见到他了。真是好运气。”
一张愚笨的大脸,粘在一颗硕大的头颅上,从门缝里探了进来;紧跟着的,是一副歪歪扭扭的驼背,拖着两双巨人般的大手大脚;厚厚的嘴唇,很随意地撅出来,简直要游离于面孔之外了;大嘴咧开,嗓音嘶哑。
“祖、祖银(主人)……”
“什么事,伊格?”
“今天偶(我)可以厚(偷)走你的脑袋吗,祖银?”
“谢谢,伊格。今天不行。”
“那好,早叁(早餐)军备(准备)好了,祖银。”
“谢谢,伊格。这位是尊敬的客人,卓越的查尔斯•柯克伊教授。希望你能好好服侍他,遵从他的一切指示。”
“系(是),祖银。军从吩咐(遵从吩咐),卓越的的掐尔斯•可可伊教授。今天偶可以厚走你的脑袋吗?”
“今天不行,谢谢你。”
伊格上下摇晃着大脑袋,转过身,消失了。又是一阵咚咚的脚步声,大家伙很快就下楼去了。柯克伊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这是个什么东西……”
“一件退货品。”曼怀特也大笑起来,“是我职业生涯中唯一的一件,哦不,如果算上珊迪,那就是两件了。不过我相信,不管怎么样,杰赛米会留下那美丽的塞壬的。”他一边领着柯克伊下楼,一边继续说道,“有一位顾客,对弗兰肯斯坦的传奇着了魔。他来找我,说要订一位忠实的仆人,就像那位男爵的追随者一样。可是五个月之后,他就退货了,不过他还是付了钱,真是个绅士。他说他只是改变主意了,他想效仿鲁宾逊去漂流,要再订个星期五。我为他造了个星期五,然后这个伊格就归我了。”
“为什么你没有把他分解掉,再送回DNA培养基里去?”
“上帝啊,查尔斯!我不会这么做的,绝对不会。我只创造生命,但绝不会毁灭生命。不管怎么说,伊格是个称职的好管家。他就是有个爱偷人脑袋的小毛病——当初就是这么设计的——还有每当电闪雷鸣的时候,我就把他锁进壁橱。只要他进了厨房,那绝对是个天才。”
“我还不知道弗兰肯斯坦男爵的跟班是个厨子。”
“说句实话,查尔斯,他本来不是。这是在设计的时候出的小纰漏——偶尔会出现一些小错误的——不过结局还不错。当伊格做饭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就是在打造怪物。”
一张名片,放在托盘里,和番茄洋葱馅饼(番茄炒熟,洋葱切碎,配上西芹、紫苏、瑞士干酪,倒进模具里,在华氏375度下烤上四十分钟)摆在一起。曼怀特一把抓过了这张精雕细琢的烫金名片。
“这是谁的,伊格?‘安东尼•瓦勒拉,沃特斯联合企业董事长,年龄69,电话号码:0210-0012-036-216291’?”
“他在等你,祖银。”
“哦,上帝啊!查尔斯,这是一位极具潜力的大客户!这次你有机会从头到尾观摩我的天才创造了。跟我来!”
“呃,发发慈悲吧,雷吉。叫董事长大人再等一会儿。伊格打造的怪物看起来非常可口。”
“谢谢你,卓越的掐尔斯•可可伊教授。”
“不,不,伊格。应该是我谢谢你。”
“猪头,你们两个都是猪头。”曼怀特嗤之以鼻地冲向楼梯。柯克伊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他抓起一块馅饼,朝伊格挤了挤眼,只好跟了过去,嘴里还不忘大嚼着。
有人认为,这位拥有十七位电话号码的联合企业董事长就像是匈奴王阿提拉 。安东尼•瓦勒拉这一身打扮看起来也像是一位老练的西班牙大公,他一身黑色和银色的外衣,一头银色假发用丝带扎起。他显然是通晓礼节,当柯克伊进来时,他微笑,鞠躬,声音不高却很沉稳,“这是何等的惊喜啊,柯克伊教授,见到您真高兴。我很荣幸能在上次冥卫一的三艺大会 上听到您的演讲。”说着,瓦勒拉先生体贴地伸出了他的左手,因为柯克伊的右手正抓着一块馅饼。
“他刚刚说想订一个完美的执行秘书。”曼怀特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虚礼上,“而我告诉他,以我的天才,创造一个人造生命是非常昂贵的。”
“而我正要回答,就很荣幸地见到您了,柯克伊教授。最近沃特斯陷入了刑事纠纷。”
“就是说,这次是您的公司的业务,要和沃特斯签合同了?”
“不,不,曼怀特教授,是私人事务。”瓦勒拉先生满脸微笑,“是我,同样,也陷入了刑事纠纷。”
“很好。我讨厌和公司董事会那帮人打交道。您一定也知道那句和骆驼有关的谚语吧?那就让我们讨论一下细节好了,看看我们能不能相互了解。是两性方面的问题?”
“当然了,是女人方面的。”
“果然。外貌要什么特征的?”
“您不用记笔记吗?”
“全凭记忆。”
“您太厉害了。那么,好吧。要中等身材,身高差不多就行,发育良好,气质优雅,嗓音要柔和,蓝色眼睛,皮肤白皙,手指纤细,脖子修长,红褐头发。”
“嗯,您心中有没有这一类型的现成例子?”
“有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 。”
“哈!站在半片贝壳上的维纳斯,可爱的模特。性格特征呢?”
“就像人们对一个秘书的期望一样——品格优秀、忠心耿耿、勇于献身……当然了,是对于我的工作来说的。”
“对于您的工作,当然。”
“还要机灵。”
“您是说机灵,还是聪明?”
“难道不一样吗?”
“不一样。机灵需要有幽默感,聪明则不需要。”
“那就要机灵的,聪明这方面我可以弥补。她学东西必须要快,记忆力也得好,必须要学会所有必要的技能为我服务,还要有良好的理解能力,要明白一个董事长的生活为什么会像一场场的持久战,还要能够化解这些压力和冲突。”
“你完全可以去雇一个这样的女孩。”曼怀特抗议道,“干吗来找我?”
“我还没说完呢,教授。她不能拥有私人生活,还得愿意放弃所有事情,以保证任何时间都能出现在我的面前。”
“任何时间?”
“各种商务午餐会啦、晚宴啦、重要的聚会啦、与客户的娱乐啦,等等。她必须高雅而时髦,能让男人们惊叹不已。你无法相信,有多少强硬的商界巨头会拜倒在一位迷人秘书的石榴裙下,从而头脑一热进行投资。”
“您忘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她这么迷人,您会付给她多少薪水?”
“哦,我会提供足够的钱,给她买衣服塞满壁橱,买化妆品挤满梳妆台,等等等等。而她必须要有相应的品味、魅力、才智,还要有风趣的谈吐。”
“您还想让她健谈?”
“只在我想让她开口的时候。其他时间,要安静。”
柯克伊轻轻吹了声口哨,“您所描述的只是一个幻想中的典范,亲爱的先生。”
“我会说是个奇迹,柯克伊教授。而曼怀特教授最知名的,就是他那奇迹般的创造。”
“您结过婚吗?”曼怀特突然问道。
“结过五次。”
“那您一定是个猎艳者。”
“教授?!”
“而且很容易找到猎物。”
“真是的,您真是太直言不讳了。猎艳者?呃……应该说有时候,我确实很有吸引力。”
“那么您希望您的执行秘书反应更强烈吗——也是说有时候?需要加到设计方案里吗?”
“只要单方面就好。当我有需求的时候,我希望得到强烈的回应。而她自己不必要有这方面的需求。除非她是想,当然了,向我献媚。”
“这些要求实在太荒谬了。”柯克伊生气地大叫起来。
“没关系,查尔斯,没关系。”曼怀特安抚他道,“瓦勒拉先生所描述的,不过是所有男人都渴望得到的那种女人——就像阿斯帕西亚,一位风情万种的女中豪杰,古希腊时期伯里克利的情妇与顾问 。这是个很有情趣的幻想,但我的工作就化幻想为现实,而且我喜欢这种挑战。这个女孩将成为我的旷世杰作。”然后他又冲瓦勒拉开火了,“而你,很快就会感到厌烦!”
“您说什么?”
“不出六个月,这位忠心耿耿、才华横溢、勇于献身的女奴就能让你厌烦得要死。”
“但是怎么会呢?怎么可能?”
“因为您忘记了一个重点,就是男人为什么会想养个情妇?不用表示反对了,瓦勒拉,谁还不清楚嘛?您不就是想订个情妇嘛。我不做任何道德评价。不过您别忘了,这时候还要再滴一滴醋。”
“教授,我必须反对,我……”
“听我说完。您想要订一个迷人的情妇,而我的工作就是确保她足够迷人,还要一直迷人下去。现在您有了一桌子甜点,缺少的就是一滴醋,让您重拾完全的风味,还得让您一直有个好胃口。同样道理,您的阿斯帕西亚也需要一滴醋。要不然,她那过度的完美在几个月内就能让您倒足胃口。”
“您知道吗?”瓦勒拉慢慢地开口了,“您真是太明智了,教授。您有什么好建议?我洗耳恭听。”
“任何女人,只要有一滴醋就能掌握住男人了,那就是——‘不可预料’。只要有了这个,您的生命中就会有她不行,没她更不行。”
“那我的情……我的秘书要怎么样才能……?”
“您还想让我怎么说?”曼怀特尖叫起来,“如果您事先都知道了,那就不是‘不可预料’了,总而言之我也不会知道的。我不能保证一个女人会给你什么样的惊喜和刺激,但我会竭尽全力设计一个巧妙的小差错,植入您那完美的阿斯帕西亚的基因里,等那个小差错被发掘出来,您就能体味到那滴醋的迷人之处啦。明白了吗?”
“您说的这些就像是在赌博。”
“过于无理的要求永远都是一种赌博。”
瓦勒拉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您是在向我挑战吗,教授?”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挑战。您想要一个符合条件的完美情妇,而我会把她造出来,包您满意。”
“就是说你接了,雷吉?”柯克伊嘟囔了一句。
“我当然接了。我可是专业人士,工作至上。怎么样,瓦勒拉?成交?”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瓦勒拉点了点头,“成交,教授。”
“太棒了。接下来我需要您在联合企业里的个人档案。”
“这绝不可能,教授!个人档案是不可侵犯的机密。我怎么可以叫公司破例呢?”
“该死,您还不明白吗?”曼怀特被这种自以为是的不合作态度激怒了,他试着理性地解释,“亲爱的董事长先生,我需要创造并训练这位阿斯帕西亚为您所用。她将成为众人的焦点,所以我必须确保让她更有吸引力,要按照您的优势来设计,让她和您更般配。”
“那就不需要了,教授。我本人也并不完美。”
“那么或许需要您的缺点,那应该就是您那滴迷人的醋了。二十一周之后您再来吧。”
“为什么是二十一周?”
“到那时她就成年了。我的人造生命平均过一周,相当于自然生命发育一年。一条小狗用一周就够了,阿斯帕西亚需要二十一周。祝您愉快,瓦勒拉先生。”
瓦勒拉董事长离开之后,曼怀特乜斜着一只眼睛看着柯克伊,咧嘴笑道:“这将是一场空前伟大的实验,查尔斯。我以前还从没创造过一个完全同时代的人造人。我希望,你也能加入进来帮忙。”
“我很荣幸,雷吉。”柯克伊没有一丝犹豫,微笑着回答,“但是有一个地方很深奥,我还没弄明白。”
“不用担心,等我们开始工作,你就可以跟着我学习如何译码。你哪里不明白?”
“那句和骆驼有关的谚语是什么?”
曼怀特扑哧一声大笑起来,“什么?你没听说过?在地外行星住太长时间就是这个下场。提问:‘骆驼是什么?’回答:‘只要委员会开口了,马就是骆驼。’ ”接着他严肃下来,“不过,上帝啊,我们要创造的女孩可不是什么骆驼,她会非常引人注目的。”
“恕我直言,雷吉——引人注目到连你都无法抗拒?”
“什么?那个吗?绝不会!我已经担保并送出去了好多纯洁圣女、妙曼女神、泉中仙子、丛林女妖,或是她们的综合体。我是见过世面的,查尔斯——在她们的诱惑面前,我一向是意志坚定、铁石心肠、坐怀不乱。不过胸部的尺寸确实是个问题。”他又心不在焉地加了一句。
“亲爱的雷吉,去译码吧。”
“她的胸围,查尔斯!波提切利画的维纳斯胸部尺寸太小了。我想我在设计的时候应该加大尺码,但是要什么样的型号和外观呢?梨子、石榴,还是西瓜?还要符合美学,这太伤脑筋了。”
“也许你那深思熟虑的小错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也许吧,但是只有全能的上帝——尽管我从来不相信他——才会知道究竟是哪种神奇的缺陷能够造就奇迹。细拉 !让我们去干活吧,去打造一个完美的情妇,查尔斯。或者,把这个古董词汇变换成一句时下的流行语,打造一个完美的‘小萝莉’!”
三、
曼怀特教授在为引人注目的小萝莉编写代码,按照要求,她应该娇媚迷人、值得信赖、忠心耿耿、大有裨益、待人和睦、彬彬有礼、和蔼可亲、温良恭顺、性情开朗、机灵睿智、高雅时髦、善于言辞、美丽大方、胸部丰满、能言善辩,在娱乐宴会上也能随叫随到。译码举例如下:
A 12-1 0 0(识变色)
B 12-2 1 1
C 12-3 2 2(VS.O.P)
D 124 3 3
E 12-5 4 4
F 12-6 5 5(~/e微量)
G 12-7 6 6
H 12-8 7 7(变形
1 12-9 8 8
J 11-1 9 9('/z 微量)
K 11-2(加固)
L 11-3 If 8-3
M 114 ! 11-8-2
N 11-5 1 8-4(水溶液)
0 1lfi $ 11-8-3
P 11-7 % 0-84(谷氨酸单钠)
Q 11-8 ? 12-8-2
R 11-9 & 12
S 0-2•11-8-4(只需少量)
T 0-3 + 0-8-3
U 0-4 12-8-3
就这样写了整整147页,祝创造生命的计算机软件好运吧,绝对没有人会对这一堆代码感兴趣的。
“其实,能否阅读这些代码没有什么意义,查尔斯。数字不能绘制出图形,我只需要从每一位人物的代码源头中提取要素加给我们的小萝莉就足够了。有些人的名字你可能认不出来,不过我保证,他们大多都是当时那个时代里真正的名流。”
“前几天你是怎么训伊格的来着,雷吉?‘厨师不比他的原料好多少’?”
“对极了。而我所选取的都是最好的。当然首先都是美女——波提切利的维纳斯,不过要配上埃及人的大胸。我本来想用宝琳娜•波格塞 ,但是托勒密王朝 的石灰石雕塑上有一位埃及艳后是更完美的模特。她的背部和臀部线条优美,额前秀发剪成刘海,如豹纹蝶一般精致。你不发表意见吗,查尔斯?”
“我就不必了,雷吉。”
“在品行这方面,我不打算用阿斯帕西亚了。”
“可是你说过,那是瓦勒拉喜欢的类型。”
“我是说过,不过我错了。真正的阿斯帕西亚是最早的女权主义者。对于董事长大人的口味来说,她太彪悍了。”
“那对你的口味呢?”
“对所有男人都一样。所以我决定改用伊洁丽雅 。”
“伊洁丽雅?雷吉,我还从没听说过她的故事。”
“伊洁丽雅,传说中的泉中仙子,曾经做过古罗马努玛王 的导师。她还拥有预言的天赋,迟早会对瓦勒拉有所帮助的。让我想想,时髦与高雅——曾有一位著名的时装设计师叫可可•香奈儿 ;情感敏锐细腻——当仁不让要选择简•奥斯汀 ;金嗓子和戏剧天赋——莎拉•伯恩哈特 ,她符合第4号标准:是个可爱的犹太人。”
“地球上兴这个?”
“显然你在地外行星没遇上几个,要么就是你从没留意过。犹太人,不同寻常的族类。他们思想自由、独树一帜、创造力强、顽强固执、很难对付,生命中有他们不行,没他们更不行。”
“这就是你心目中的理想情妇,对吗?”
“没错。”
“不过,要是你的小萝莉既强硬又顽固,她要怎么回应瓦勒拉的欲望呢?”
“哦,我会用萝拉•蒙蒂兹 来弥补。显然,她在床上会如狼似虎的。嗯,下一个是?维多利亚•伍德哈尔 可以提供生意场上的敏锐头脑。热情之花伊巴露丽 提供勇气。海斯特•贝特曼 ——历史上第一位女性银匠——提供工作的巧手。桃乐茜•帕克 提供风趣幽默。弗罗伦斯•南丁格尔 提供勇于献身的精神。玛塔•哈莉 提供神秘风情。还差什么?”
“口才。”
“完全正确。就用奥斯卡•王尔德 。”
“奥斯卡•王尔德?”
“有什么不行?他可是一颗闪亮的健谈之星,能震住整场宴会的。我还要赋予她舞蹈家的双臂、颈项和玉腿,就像第一夫人多莉•麦迪逊 。然后,我还漏掉了一点儿东西……”
“你那深思熟虑的小错误。”
“当然。那神奇的小缺陷会带给我们惊喜的。”曼怀特匆匆翻看着一堆软盘,“编好的程序应该就在这附近啊。不,这是瓦勒拉的个人档案。查尔斯,你一定不敢相信吧,那个老家伙竟是如此的不肯妥协、顽固透顶、自以为是、自高自大,他看似优雅,其实光鲜的外表下掩盖的都是虚浮。我们必须从胎教开始就训练那女孩,让她优秀到骨子里,才能应付那个难伺候的老家伙。喔,想不到白纸黑字的就写在这儿。”
曼怀特指着的是:R=L×VN。
“等等哦,”柯克伊慢慢说道,“这个公式看起来很眼熟。”
“啊哈。”
“我想起来了,小时候在一本教科书里见过的。”
“哦呵。”
“在……在经过许多段……”柯克伊搜肠刮肚,“……不规则的弯折路程后,距离路灯柱的……最有可能的距离……等于各段路径长度……”
“平均长度,查尔斯。”
“对对。等于各段路径的平均长度乘以路径段数的平方根。”柯克伊看着曼怀特,满脸惊讶混合着又好气又好笑,“真被你弄糊涂了,雷吉!这混乱的定律,就是那个著名的‘醉汉走路 ’问题的计算公式。这就是你那深思熟虑的不确定因素?精心编好的程序?我看你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个疯子。”
“要么二者都有一点儿,查尔斯,都有一点儿。我们的小萝莉会在我设计的参数中走上一条直线,不过我们谁都不知道,她会在何时何地,偏左一点儿还是偏右一点儿。”
“但她的最终目标,一定是瓦勒拉。”
“那是当然啦,他就是路灯柱。不过她在路途中也会有些出人意料的举动。”曼怀特轻笑一声,捏着嘶哑的公鸭嗓子唱了起来,“路旁有盏灯呀/路旁有盏灯/到了晚上放光明/男孩呀女孩呀/男孩呀女孩呀/男孩呀男孩呀/女孩呀女孩呀/最好是下雪天再点灯……”
四、
在雷吉斯•曼怀特的实验室记录本里,出现了一份不怎么戏剧性的描述(写得还比较斯文),记录了伽拉忒亚•伽兰忒——那完美小萝莉的出生和胚胎发育过程。
胚胎
第一日:100毫升烧瓶。
第二日:500毫升烧瓶。
第三日:1000毫升烧瓶。
第四日:5000毫升烧瓶。
第五日:分离。
(烧杯里的E&A化学品多得太离谱了!!!)
(婴儿令人满意。查尔斯被她迷住了。但我感觉她的肤色红过头了。从羊膜空泡里一分离出来就说个不停,没法叫她闭嘴,又是一个大嘴巴的新生儿。)
“雷吉,伽莉(伽拉忒亚的昵称)需要一位保姆。”
“老天在上,查尔斯!到下周她就满一岁了。”
“必须找个人照顾她。”
“好吧,好吧。就伊格了。她可以睡他的房间。”
“不、不、不、不。他也很可爱,但绝不是我心目中的好保姆人选。”
“我可以让他相信,她就是他造的。他会很有爱心的。”
“不行,雷吉。他太少儿不宜了。”
“你想找个少儿适宜的?嗯……哈,有了,刚刚想到一个不错的人选。我以前造了一个老妇人,她住在一只鞋子里,为‘超级无敌出类拔萃仿真塑料’公司(即下文的PPIP)代言,做天然塑料的促销工作。”
“‘她有好多孩子,却不知道该怎么养活’?”
“就是她。”曼怀特猛敲可视电话的键盘,“肖恩比恩 ?我是雷吉斯。”
屏幕闪动了几下,图像出现了,是一个干瘪的吉普赛老婆婆,正伸出手乞讨着,希望路人能施舍几个小钱。
“最近过得咋样啊,肖恩比恩?”
“糟透了,雷吉斯。”(爱尔兰语)
“怎么了?”
“搞砸了,公司垮了。”(爱尔兰语)
“什么?PPIP破产了?太震惊了。所以你失业了?”
“以后可咋办哪?”(爱尔兰语)
“这样啊。兴许我能给你找点事儿做,肖恩比恩。我刚刚造了……”
“关掉,雷吉。”柯克伊突然切断了通话。
曼怀特被柯克伊的语气吓了一跳,他乖乖地听话了,有些尴尬地看着他,“你觉得她不行吗,查尔斯?”
“那个老巫婆?免谈!”
“她才不老,”曼怀特抗议道,“她还不到三十岁。我创造了她,就像合约书里说得一样:一个七十岁的爱尔兰老吉普赛,在爱尔兰他们称之为‘修补匠’,她说爱尔兰语,能操纵那些好像浑身都疼的小孩子玩把戏。上帝啊,她是我的杰作。”
“确实是你的风格。不过这位绝对免谈,请你再换个人选吧。”
“查尔斯,那个小崽子真的把你迷住了?”
“没有。”
“第一个被她征服的对象。她还只是刚刚从烧瓶里分离出来呢!你能想象在接下来的二十个星期里,她对男人会有多大的杀伤力吗?顶着对手的喉咙,准备决斗吧,哈!我真是个天才,我也不想否认这一点。”
“我们需要为伽莉找个保姆,雷吉。”
“啰嗦、啰嗦、啰嗦。”
“这孩子已经忍受你很长时间了,需要有个人给她温暖和安慰。”
“我不知道你在家伙在暗示些什么。好吧,老牛还想啃嫩草,好吧。我再打给克劳迪娅。”曼怀特按下电话键盘,“她那儿有温暖、有母爱、有保护,希望她愿意当她的奶妈。喂?是克劳迪娅吗?我是雷吉斯。开视频,亲爱的。”屏幕闪动了几下,图像出现了。一颗硕大的头颅,一张黝黑的山地大猩猩的脸挤进了屏幕。
“!!”她哼哼着。
“抱歉,亲爱的。你忙不忙?看起来气色不错。你那一无是处的老公呢?”
“!!”
“孩子们呢?”
“!!”
“太棒了!这回别忘了,你答应过的,记得把他们送我这儿来,我会好好研究一下,让他们都拥有人类的语言能力,就像你一样,亲爱的。当然是免费的。说到孩子们,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是个女孩,我还想让你……”
这时候,被震惊的柯克伊才回过神来。他一把按下了断开键,克劳迪娅消失了。
“你有毛病吧?”他问道。
曼怀特迷糊了,“有什么问题吗,查尔斯?”
“你想让这可怕的野兽给孩子当奶妈?”
“野兽?她是充满母爱的天使!她会一直把孩子背在身上,拥抱她,亲吻她,多有爱心啊!”他又陷入了深思,“我能熟练地控制认知系统,却没办法克服肌肉的局限。我给了克劳迪娅大学等级的理解能力,她可以通过听力和书写与人交流,但我没法给她像人类那样的语言能力。现在她只能住在山上,只有哪里不需要使用语言。太让人沮丧了,对我对她都是。”
“你真想让她当伽莉的奶妈?”
“当然了。为什么不行?”
“你这位克劳迪娅能把小孩的魂儿吓出来。”
“荒唐!”
“她就是这么吓人。”
“你才有毛病了吧?她多美呀,既纯粹,又有威严,比赛尔提斯大学那些补习乒乓球的无业游民高尚多了。”
“但是她不会说话,她只会哼哼。”
“说话?说话?苍天在上啊,查尔斯!那个倒霉孩子一生下来就说个没完,咱们都没法叫她闭嘴,整间房子里就数她话多,一天到晚叽叽喳喳的。要是能安静一会儿,你就知足吧。”
于是克劳迪娅——那只黑色的山地大猩猩,搬进了曼怀特的内室,让伊格嫉妒得不得了。
克劳迪娅搬来后的第一个早晨,她与曼怀特和柯克伊共进早餐(而伊格就怒视着他的大块头竞争对手)。她在打字板上敲下一行信息,递给了曼怀特教授——
R DD YU GV G TLT TRG IN YR PRGRM?
“让我瞧瞧,看我能不能看懂你的缩写体,亲爱的。‘你’……就是说我……‘有没有给伽拉忒亚’……是的,‘使用厕所的习惯’……‘在你的设计里’?上帝啊,克劳迪娅!我把47个女人的优点都给她了。她们中间怎么着也能有一个会用厕所吧?”
BY DPRS
“买什么,克劳迪娅?”
“‘买尿布’,雷吉。”
“哦,啊,是的。谢谢你,查尔斯。也谢谢你,克劳迪娅。再来点咖啡,亲爱的?真让人沮丧啊,查尔斯。又是肌肉活动障碍。克劳迪娅打字的时候可以输入大写字母,却没法点击小写字母。要多少尿布,克劳迪娅?”
1 DZ
“好的。‘一打’。遵命(德语)。你带你孩子跟她玩了吗?”
TO OD
“‘太奇怪了’?怎么会?”
TOO OLD
“你孩子?”
G
“什么?是伽拉忒亚?对你孩子来说‘太成熟了’?那还要穿尿布?我要亲自去看看。”
顶楼的一间卧室已经改造成了婴儿房。之前她还住在地下实验室的人造人养育间,如今那里已经不适合曼怀特的伟大创造了。当教授跟着克劳迪娅走进房间时,这个红彤彤的小婴孩正趴在地板上,四肢摊开,肚皮下垫个枕头,正看书看得入迷。她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着克劳迪娅。
“亲爱的奶妈,我找到办法了,是一种老式的线形速记法。只用斜杠、圆点和横线就够了。你不用再写那些潦草的缩写体了,手上和脸部的肌肉也不会再成为麻烦了。这种速记法书写起来很简单,我们可以一起练习。”她爬到克劳迪娅身边,亲热地吻了她一下,“某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家伙居然想不到这个方法,可惜我忘记他的名字了。”小婴孩把粉红的小脑袋转过来,“怎么了?早上好,曼怀特教授,真是个令人不快的惊喜呵。”
“你说得没错,克劳迪娅。”曼怀特低声咆哮着,“对你孩子来说,她确实太他妈的成熟了。给她穿上尿布。”
“到明天我就能控制住括约肌了 ,教授。”伽拉忒亚甜甜地回答道,“您刚才在说什么?”
“靠!”曼怀特没想到会在这里颜面扫地。
当然啦,她就像一只新生的竹笋般噌噌地疯长。当她用恶作剧作弄大家的时候,大屋里充满了欢笑。她无师自通,学会了如何演奏曼怀特那架摄政时期的大键琴,尽管它不幸地损坏了,但她说服了伊格,让伊格以为那就是一头改造中的怪物,他们不但一起修复了大键琴的外观,还调好了音。于是音叉上奏响了嗡嗡的A大调,震动了整间大屋。曼怀特和查尔斯只好跑到外面去吃饭,因为她一直缠着伊格,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做饭。
她和克劳迪娅学会了线形速记法,然后又把它转化为手语。她们两个飞快地比画着,安静地与对方交谈。后来,曼怀特不准她们再用手语交谈,因为他指责说他的眼睛都要花了。然后她们就手挽着手,在对方的手心里画秘密符号,以此交谈。曼怀特也很有自尊地不去问她们在谈些什么。
“好像我特别想知道她们在说啥似的。”他对柯克伊发牢骚。
“你对她的小秘密真的没有兴趣吗,雷吉?”
“我才不想知道。她太出人意料了。讨厌的小崽子!”
她从伊格的秘密储藏室里偷出了甘草油涂满全身,又从曼怀特的秘密实验室里偷出了磷光粉抹得自己全身发亮。凌晨三点钟,她闯进柯克伊的卧室,大吼着:“我是加尼米德星的真菌女王!你杀害了我所有的孩子,来自外太空的异形侵略者!现在我要你偿命!”
柯克伊吓得大叫,接下来的一整天里,他都笑得合不拢嘴,“漂亮的小妖精,实在是太吓人了,雷吉!”但曼怀特却觉得这一点儿也不好笑。
“这该死的小崽子真的让我做噩梦了。”他诉苦道,“我一直在做同样的梦,我在大提顿山里迷路了,一大群印第安红番不停地追我。”
她从曼怀特的衣橱里把衣物都偷了出来,然后溜进阁楼,把仿佛巨型机器人般的中微子观测仪打扮一新。经过装饰的大家伙滑稽得不得了,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教授本人。
这孩子还伶牙俐齿地打电话给E&A化学品专卖店:“我老爸忘记订货了,你瞧啊,他实在太健忘了。”她订购了满满一加仑纯酒精,都倒进了大理石游泳池,把一池子食人鱼熏得东倒西歪,然后她也跳了进去。后来他们发现,她跟一群醉鱼一起漂浮在水面上。
“她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吗,雷吉?”
“呸!我可是给她加了热情之花的勇气。”
她从藏书室里偷出来足有200米长的磁带,扎了一个稻草人小车。园丁乐坏了,曼怀特却气得发疯,后来有些美术商朋友居然来预订一大堆这东西。
“这就是她那迷人的不可预料之处吧,雷吉?伽莉是个天生的艺术家。”
“这死丫头当然是了,这不过是海斯特•贝特曼的专长,还不是L×VN呢。我还在做噩梦,那些该死的印第安红番就要砍到我了。”
克劳迪娅把伽拉忒亚带到她的房间,她的两个孩子已经非常崇拜这个女孩了。她领着两个孩子在曼怀特的大屋里跳她新编的舞蹈,她打算给这支舞起名为《人类的奔波》;她还创作了一支新曲做伴奏,名字叫做《谁抢走了猩猩宝贝?》;她还用大键琴的最高音弹奏这支曲子。
“把音叉没收了。”曼怀特嘟囔着。
柯克伊却热烈地鼓掌,“音乐是她令人惊喜的缺陷啊,雷吉。”
“这也叫音乐?”
柯克伊把她带到了土星马戏团。在那儿,她把他彻底迷倒了。他竟然同意让她骑无鞍马、钻火圈、当飞刀靶子、玩空中飞人,还把她的小红脑袋伸进狮子嘴里。他自己都不清楚她是怎么说服他的,居然让她去尝试这么多可怕的事情。
“也许甜言蜜语就是她的神秘优点。”他解释说,“但她实在是太神奇了,雷吉。我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伽莉却是面不改色。她太沉着了,真是个伟大的创造。你为瓦勒拉创造了一个超级小萝莉。”
“靠!”
“她那不可思议的小缺陷是超自然方面的吗?”
“红番们包围我了。”曼怀特心烦意乱,他已经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最让他头疼的是每天与这位小女士单对单的家教。每次上课都会演化为争吵和谩骂,而每一次教授都讨不到便宜。
“上次的课程又是以争吵结束的,然后我们一起走向藏书间的大门。”他对柯克伊说,“我说:‘长者优先,亲爱的。’你总得承认,我说得没错吧,于是我迈步往前走。结果那个红小鬼居然说:‘珍珠在前猪在后。’ ,然后大摇大摆地超过了我,就像是个在斗兽场上打赢了对手的角斗士。”
“她可真有一套!”柯克伊大笑起来。
“呵,你这是彻头彻尾的偏见。自从她呱呱坠地,你就被她的绕指柔降伏了。”
“那伊格呢?还有克劳迪娅和她的两个孩子?还有电话修理员、水管工、电器修理工、园丁、洗衣房招待、E&A化学品投递员,还有我的半个马戏团成员?他们也都是彻头彻尾的偏见?”
“很显然,在她的诱惑之下,我是唯一一个还能保持理智的人。你也明白最简单的心理学原理,查尔斯,我们总是因为自己的毛病而苛责别人。那个傲慢的小鬼曾经大放厥词,说我不肯让步、顽固透顶、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就是说我!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你可以问她。”
“也许这不是她的本意呢,雷吉?”
“那你就这么理解吧,查尔斯。这小丫头的胸脯鼓了起来,人就开始头重脚轻了——我想我在埃及人的设计上对她太过慷慨。我已经不能容忍她的虚荣自大了。女人真是愚蠢的生物,竟会以讽刺他人为乐。” “不是吧,雷吉,你太夸张了。其实伽莉很清楚,就算她是个飞机场,我们也都会围着她转的。”
“我知道,我是专业人士;我也知道,她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混得太久了。从下周开始,我们要带着她参加各种宴会、开幕式、演讲集会、体育赛事,还要进行各种训练。这都是瓦勒拉的要求,应该让她见见世面了。印第安红番已经把我捆到桩子上了。”他又沮丧地加了一句。
五、
“尝尝干那贝 ?”
“喔哦,怎么好意思拒绝呢?伽兰忒女士,您的宴会真是太棒了!”(意大利语)
“承蒙夸奖,阿加莎夫人。您要尝尝干那贝吗?”
“谢谢,小姐。”(意大利语)
“不客气,指挥官先生。干那贝,您不来点儿吗?”
“感谢您的盛情款待,姑娘。愿您长命百岁。”(意第绪语)
“太客气了,将军阁下(意第绪语)。要不要刚出炉还热乎的干那贝,亲爱的柯克伊教授?”
“非常感谢,可爱的女主人。这是伊格做的?”
“是我的手艺。”
“好吃得不得了。你不用害怕那位火星领事,他不咬人。”
“您想吃干那贝吗,领事先生?”(法语)
“啊!当然!谢谢您,伽兰忒小姐。您对杰出的曼怀特教授怎么看?”(法语)
“他这人有些能耐。”(法语)
“是啊。非常浪漫,也很有能耐。”(法语)
“您说什么?曼怀特?很浪漫?您一定是在逗我开心,亲爱的领事先生。”(法语)
“请务必要相信我,事实的确如此,伽兰忒小姐。他很浪漫,也正是这份浪漫的性情使得他很难寻到合适的伴侣。”(法语)
“今晚简直是无聊到极点了,查尔斯。”
“但她的表现不是相当漂亮吗?”
“我做噩梦做得更厉害了。昨天晚上,一个风骚的印第安娘们儿活活把我给扒光了。”
“我对科幻小说尤其感兴趣,还有就是恐怖故事、幽默小品、幻想小说、时事政治、哲学著作、社会学分析,以及描写纨绔子弟雷吉斯•曼怀特顽劣腐化生活的报道。”(意大利语)
“查尔斯,我再也不想听什么文学主张了。”
“你有没有见到伽莉是怎么对付那些意大利出版商的?”
“是啊,为了消遣我,她还在手上套了铁爪子。”
“亲爱的雷吉,伽莉可从来没这么干过。”
“我说的是那个风骚的印第安娘们儿。”
“那么,您会跳舞吗?”(葡萄牙语)
“当然。我不仅会跳舞,勉强还会说几门外语;我学过自然科学和哲学;有时候还喜欢写写诗歌,可惜写得不怎么样;有时候我还喜欢击剑,还有拳击。我叫伽拉忒亚•伽兰忒,是个人造人,是那位卓越的曼怀特教授创造了我。”(葡萄牙语)
“瞧她和那位葡萄牙王子,雷吉,他们的舞跳得真棒。”
“你是说那个葡萄牙男妓?”
“行了,别反酸水了。”
“该死啊,她正在篝火里把爪子烧红呢,查尔斯。”
“难道你就不知道反击吗,珊迪?”
“♪……!”
“是啊,我知道,他就是个流氓,一般流氓都是外强中干。你应该学学我,三拳两脚就把他揍趴下。他有没有向你表示过那点儿意思?”
“♪……!”
“啊哈,我也没有。他就是个骄傲自大的自私鬼,自恋得不行,所以不可能会爱上别人。”
“♪……!”
“你说什么,珊迪?我?去对那个恶心的家伙调情?怎么可能?要是你,你会吗?”
“♪……!”
“啊哈。他根本不会把自己困在恋爱或婚姻的围城里。他就是一块冷冰冰的木头。嗨,杰赛米先生,您竟然会把音乐会包厢让给我们,真是太体贴了。我正在跟您这位迷人的太太交换意见呢,是关于我们共同的敌人的,可惜我忘记他的名字了——就是我右边这位绅士,他居然能在听莫扎特的时候睡着!”
“我梦见了,她用烧红的爪子折磨我,查尔斯,她在我全身乱抓。”
“您只需抓取两分自鸣得意,两分自私,一分自负,外加糊涂若干,狠狠搅拌,最后滴上几滴神秘,就可以得到雷吉斯•曼怀特教授啦。”(德语)
“尤其是我那话儿。”
“曼怀特教授创造的人造人十分专业,能够熟练使用流行语、大俗话、时髦语,甚至还有网络词汇和黑道用语,愿意向您讨教,先生。我是人造人,伽拉忒亚•伽兰忒。”(西班牙语)
“谢谢,伽兰忒小姐。可我不是西班牙人,我只是十分欣赏并尊重古老的卡斯蒂利亚语 风格。”
“哦,抱歉,乔利镇 男孩。你会说丹麦语吗?”
他放声大笑起来,“看得出来,您对经典的东西了如指掌。让我想想,对了。在詹姆斯•乔伊斯那部冗长的小说 里,最恰当的回答是‘N’。”
“你会讲斯堪的纳维亚语吗?”
“Nn。”
“你会讲英语吗?”
“Nnn。”
“你会讲撒克逊语吗?”
“Nnnn。”
“我明白了,你是个朱特人 。那就让我们交换信物、握手言和吧。”
“太棒了,伽兰忒小姐!您太聪明了!”
她昂起头,冷冷地看着他。
“非我所愿。”她一字一句说道,“他们逼着我一定要邀请你参加稍后的晚宴。”
“又一段经典台词,伽兰忒小姐。是《无事生非》 里贝特丽丝和培尼狄克的桥段吧?”
“不,这是伽拉忒亚和……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瓦勒拉,安东尼•瓦勒拉。”
“那就是伽拉忒亚和瓦勒拉的桥段。你愿意吗?”
“不胜荣幸。”
“等这场聚会结束,我就告诉晚宴的地址。”
“我已经知道了,伽拉忒亚。”
“朋友们都叫我伽莉。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我们从没有见过面。”
“我跟曼怀特教授有个合同……不,我跟他很熟。那么,伽莉,今晚?八点钟?”
“今晚八点钟。”
“一场舞会?”
“随便吧。”她有些困惑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瓦勒拉。在这次聚会上,刚一见到你,我就知道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还会更加亲密。我控制不住自己。”
六、
其他的家庭成员正聚在一起吃饭,只是气氛不怎么融洽。
“不行!”柯克伊不停地重复着,“那个忘恩负义的老东西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这怎么行?”
“很自然啊。她想要跟瓦勒拉单独约会,查尔斯。刻不容缓,毫无二心,与我的伟大设计分毫不差。我对你说过,我是个天才。”
“她还样(让)偶烧怪物给他们戚(吃),祖银。”
“干得好,伊格。我们都需要百分之百地投入,配合好瓦勒拉的风流韵事。今天下午的聚会上,他对与她的邂逅非常满意,然后他就派人送来了支票。一次性全额付款……毫无疑问,那个完美的小萝莉很合他的胃口。”
“不行!不能让那老东西……”
“我太高兴了,马上就能摆脱她了,查尔斯。我的大屋又能恢复从前的平静了。”
“但系她木有要脑袋,祖银。”
“不用担心,伊格。我跟你说,我们会预定一些‘涂满黄油的牛犊脑袋’(法语),要是加斯特洛基里没有牛犊的脑袋,你就可以到外面偷几个回来。”他面带喜色,手舞足蹈,一头灰发上下抖动着。
“谢谢,祖银。”
“就这么定了!”
克劳迪娅一声不吭,在打字板上敲打着——PLANTAINS FR ME PLS RENELLOS DE AMARILLO。
八点零一分时,瓦勒拉说道:“过半个小时之后再入席才符合礼节,我、我应该进来吗?”
“哦,拜托!我都咬了整整一分钟手指甲了 。”
“谢谢。说句实话,我也想更绅士一些。可惜我办不到,毕竟我是从老斯里普区一路走过来的。”
“老斯里普区?你的公司不就在那儿吗?你工作到这么晚吗?真可怜。”
“我家也在那儿,伽莉。在最高层,顶楼。”
“啊,就像亚历山大•埃菲尔 ?”
“多少有点儿吧,不过联合企业大楼可比不上埃菲尔铁塔。那才是栋了不起的建筑。在上面我从来都不敢往下看。”
“你想买下埃菲尔铁塔?”
“我敢说没有更棒的建筑了。”
“你会得到的。还是先来杯酒吧,你想喝什么?”
“你想让我喝什么?”
“亲爱的瓦勒拉,我……”
“叫我东尼(安东尼的昵称)。”
“谢谢,亲爱的东尼。我和两个半人,还有一只山地大猩猩住在这儿。我家的仓库里什么都有。”
“那就要苏托力 ,麻烦了。怎么还有半个?”
“是伊格,我们的管家。”伽拉忒亚一边解释,一边端来托盘。托盘上摆着一小桶冰块、一支酒瓶、几支酒杯。她手法娴熟地打开伏特加,把酒瓶塞进冰桶里旋转着。“他是个人造人,原型是弗兰肯斯坦男爵的跟班。”
“哦,是的,我见过他。一个大舌头的驼背。”
“他是个非常非常可爱的家伙,可惜只能算半个人。”
“还有一只大猩猩?”
“叫做克劳迪娅,我最亲爱的奶妈,长得也很漂亮。这瓶伏特加还不够冷,不过我们还是干杯吧。”她把两支酒杯斟满,“苏联情调,怎么样?一口干了,东尼。‘打倒法西斯!打倒外太空的帝国主义侵略者!’”
“‘还有他们的星际大棚马车!’”
他们一口气干了一整杯。
“伽莉,你的衣服是什么款式?”
“L1系列,先生!”她做了一个芭蕾的转身动作,“喜欢吗?”
“我都被晃晕了!”
“如果我告诉你,保证不泄露出去?”
“我保证。”
“我从玛格达那里学来的。”
“玛格达?是人名还是什么?哦,谢谢。”
“不会倒得太满了吧,不过我知道,男孩儿们都喜欢大口吃肉、大杯喝酒。她是今年刚出道的服装设计师——嘘。”
“好的,打死我也不会说出去……不过既然是你学来的,为什么还要我保密呢?”
“全能的上帝啊!如果你剽窃了某个设计师的创意,他们会把你吊起来活活放血,然后大卸八块。”
“你究竟是怎么学来的?”
“在她的首次发布会上,我就爱上了她的设计,然后就记下来了。”
“于是你就自己做出来了?全凭记忆?太了不起了!”
“过奖了,你不是也能记住复杂的股票走势吗?”
“呃,那倒是。”
“对我来说也是一个鸟样。哎呀,我说脏话了!向董事长道歉。”
“董事长也得学着说一些脏话,好叫主顾们开开心。不再来一个?”
“以后再说吧,只要你能哄我开心。”
“你是跟谁学的?该不会是曼怀特教授吧?”
“跟克劳迪娅的淘气孩子学的。再干一杯,敬给操蛋的‘蓝色法规’ ,并祝你早日买下埃菲尔铁塔!”
曼怀特的大屋透露着一股癫狂的气息,令瓦勒拉既困惑又惊喜。伽拉忒亚那一身轻柔飘逸的新款服装与大屋的格调相得益彰,撩拨得瓦勒拉心醉。一曲老歌,正在缓缓吟唱——
嘿!叮当-当-当
女孩啊,我苦苦寻觅
无限风情万种
散发处子的香气
女孩啊,我已发现你的踪迹……
“不要说太多客气的恭维话,东尼。”她一边说,一边拉着他坐到身旁的沙发上,又给他的酒杯斟满,“我要给你一项重大的考验:在这间大屋的所有东西当中,你最想偷走哪一件?”
“你。”
“不是让你绑架。好好回答啦,是偷走某件东西。”
“酒要洒出来了。”
“哦,是我的错,我不该摇你的胳膊。不用擦了。答案是……?”
“不要搞突然袭击嘛,伽莉。呃……不要笑……我想偷走花园里那辆稻草人小推车。”
“喔,我喜欢你的选项!那个就是我做的,就在几个月之前,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她在他面颊轻快地吻了一下,跳了起来,“要来点音乐吗?”她拧开高保真音响,一阵轻柔的呢喃声弥漫了整间屋子。
瓦勒拉瞥了一眼手表,“你的客人们一定是优雅得挪不动步了。”
“哦?”
“你说是八点钟开始,都过去一个小时了。他们人呢?”
“实际上,他们提前就赶到了。”
“可是只有我提前赶到呀。”
“千真万确。”
“你是说,我……”
“千真万确。”
“但你说的不是一场晚宴吗,伽莉?”
“只要你开口,随时都可以开始。”
“我们两个人的晚宴?只有我们两个?”
“要是我让你感觉无聊了,我可以多叫几个人来。”
“你知道的,我不是那个意思。”
“不是吗?那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他自己停下了。
“说下去。”她威胁道,“说下去!我看你想说什么!”
他投降了。在他这一生当中,也许是第一次,他被别人的气势压倒了。他缓缓地低声说道:“我还记得二十年前的一段旋律。嘿!叮当-当-当/女孩啊,我苦苦寻觅/无限风情万种/散发处子的香气/女孩啊,我已发现你的踪迹……”
她的脸刷地红了,全身都颤抖起来。但很快,她就进入了女主人的角色当中。“上正餐了。”她轻快地说道,“奶油口菇牛柳丝、香菇烤马铃薯、沙拉、柠檬派,还有咖啡、木桐•罗斯柴尔德 。不,不用上楼了,东尼,我有个特别的安排。麻烦你帮我摆摆桌子。”
他们两个,亲昵得像是一家人,在大理石游泳池边上摆好了一张牌桌,搬来两把威尼斯风格的椅子。她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斯波德瓷器 和丹麦银质餐具,所以在搬桌子的时候,二人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平衡。上餐之前,她开了一瓶波尔多葡萄酒,在瓦勒拉的酒杯里倒上少许。
“来尝尝,东尼。”她说道,“我不知道那一句‘让酒来呼吸’ 是真有其事还是夸大其辞。我想看看你的反应,听听你的见解。”
他啜了一口,结果眼珠子都要翻到天上去了,“嗯!太醇厚了!这酒简直是极品!伽莉,快坐下,亲口尝一尝,我强烈要求你也喝一杯。”说着,他为她斟满。
“等等。”她笑了,“先看看表演吧。我在游泳池里安装了能发出强光的电子设备,所以才要把桌子摆在这儿。等一下你将看到‘20食人鱼秀场20’。”她跑到墙边,熄灭了客厅的灯光,又按下了另一个开关。顿时,池水如火山喷发一般红光四射,兴奋的鱼群化作了火花飞溅的芭蕾舞者。伽拉忒亚回到桌子前,坐到瓦勒拉的对面,举起了酒杯。瓦勒拉微笑着,端详着她的脸。
“嘿!叮当-当-”他刚唱了一句,就马上停下来了。他瞪大了眼睛。然后他猛地站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子。
“东尼!”她吓了一大跳。
“你这天杀的婊子!”他大吼起来,脸色漆黑,“电话在哪儿?”
“东尼?”
“该死的,电话在哪儿?快说,不然我掐断你的脖子!”
“那、那张桌子上。”她指着那个方向,“但、但是我不明白,这到底是……”
“马上你就会明白的!”他用力敲打着电话拨盘,“老天啊!你和这窝该死的骗子都会明白的!敢耍我?当我是冤大头?”说到曼怀特,他的火气更大了,“喂!喂!拉森?我是瓦勒拉。不用浪费时间看影像了。紧急任务!叫上所有人,翻遍全城,把雷吉斯•曼怀特那个狗娘养的给我揪出来!没错,就是那头猪!限你半个时候之内找到他……”
“但、但我知道他在哪儿。”伽拉忒亚结结巴巴地说道。
“先别挂,拉森。你知道?在哪儿?”
“在加斯特洛基。”
“那个混蛋在加斯特洛基俱乐部,拉森。去抓住他,带他回他家,我现在就在这儿。如果你对他下点狠手,法律上我顶着,额外还有奖励。那个鬼话连篇的皮条客,还有他弄出来的婊子,我要给他们好好上一课,他们下辈子会长记性的!”
七、
在一把射线枪的押送下,他们四个被推进了曼怀特所在的大屋。见到克劳迪娅的大块头,拉森也不敢放松警惕。他们见到了这样一幅景象——黑暗的房间里,游泳池映射出强光,瓦勒拉和伽拉忒亚的轮廓清晰可见。女孩泪流满面,瓦勒拉揪着她的头发,就像是牵着奴隶市场里的一个女奴。
在这不利的局面下,曼怀特却显得格外冷静,这副表情是别人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他的语气也非常沉稳,似乎是在表示服从,如同服从神授之君权,但又给了同伴们希望,好像他随时都有机会翻盘似的。
“拉森先生,你可以把枪收起来了,本来就没必要动刀动枪的。瓦勒拉,你也可以放开伽拉忒亚了。”他温和地说道,“不,亲爱的,不要动,待在他身边。你是他的,除非他改变主意。你会改变主意吗,瓦勒拉?”
“你他妈的说对了,我改主意了。”董事长大人声色俱厉,“这廉价的贱货,我一点儿也不想要了!拉森,不要把枪收起来,去拿可视电话,我要收回支票。”
“不必屈尊了,拉森先生。支票还没有转到我手上,马上你就能收回了。但是为什么。瓦勒拉?难道伽拉忒亚达不到您那高贵的标准?”
“她当然够了。”柯克伊大喊起来,“她很聪明!她很漂亮!她很完美!她……”
“这些都是我设计的,查尔斯。我,再问一次——为什么,瓦勒拉?”
“我不想用那笔钱买一个妓女!”
“你以为伽拉忒亚是妓女?”
“以为?我已经知道了!”
“你预订的是一个完美的女人,她是忠诚的,她会爱你,专心于你。”
伽拉忒亚发出一声呻吟。
“很抱歉,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本来我打算等到你们真正两情相悦的时候,再亲口告诉你的。我从来没想过要把他强加于你。”
“你是个混蛋!”她大叫起来,“我恨你们!”
“而现在,瓦勒拉,你认为这么一位女士会是妓女?为什么会突然产生如此迂腐的想法?”
“这不是道德上的问题,你这该死的,这是二手货的问题。我可不想要一个残次品。”
“为什么我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凭什么我就是他的?我是被你们卖来卖去的吗?”
“当然不是,亲爱的。到我这儿来吧。”
她急忙从瓦勒拉身边跑开,但又犹豫着是否要到对面去。这时克劳迪娅张开双臂,但伽拉忒亚却令所有人惊讶了,她奔向了曼怀特,后者温柔地抱住了她。
“好了,瓦勒拉。”他说道,“快走吧,把你的人都带走。明天一早你就可以收回支票了。”
“不行!我要知道是谁干的!”
“你想知道什么?”
“第一个碰她的男人是谁?是哪个王八蛋?”
“你说什么?”
“她怀孕了,你个死拉皮条的!这个婊子被人睡过了!我要知道碰她的男人是谁,我要叫他付出代价!”
大厅里鸦雀无声。好长时间之后,曼怀特才开口问道:“你脑子没病吧?”
“简直是荒谬!”
“你造的谣才最荒谬。伽拉忒亚怀孕了?这位举止端庄、行为得体的年轻女士和男人睡过觉?你真是疯得够可以了。马上走!”
“疯了?我?荒天下之大谬!你看不出来她已经怀孕了吗?把她转过来,在强光之下看看她的脸。看看她!”
“我会检查一下的,不过是为了让你死了这条心。”
曼怀特让伽拉忒亚转过身来,微笑着对她说:“走个过场而已,亲爱的。马上就能让你恢复清白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
他猛地闭嘴了,如同被断头台切断了话头一般。池水闪烁着耀眼的强光,的确不错,一条黑色的妊娠线划过伽拉忒亚的脸,就像是浣熊面孔上的条纹。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扬起手来掩住她的口,但这反而是回答了她眼中的疑惑。
“快走吧,瓦勒拉。现在是处理家庭事务的时间。”
“我需要得到回答。除非让我知道是谁干的,否则我绝不离开!也许是那个弱智的驼背,伊格。我能想象得到,他们两个在床上,一个流着口水的白痴,跟一个……”
曼怀特打断了他。他爆发了。他将伽拉忒亚推进克劳迪娅的怀里,飞起膝盖重重地顶到了拉森的下腹,没等后者倒下,他已经抢下了镭射枪,一枪托砸在瓦勒拉的脖子上,董事长大人还没缓过神,就已经被推到了水池边。
“这些食人鱼还饿着呢。”他沉声说道,“你是想跳下去呢?还是滚出去?”
联合企业的人离开了,当然临走前没有忘记留下一番威胁。曼怀特打开灯,熄灭了水池里的强光,同时也隐去了伽拉忒亚脸上那道耻辱的妊娠线。场面有些怪异,但大家都可以安心了。
“没有必要去报警了。”他说道,“但是我想知道,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什么怎么发生的?”伽拉忒亚也想知道。
“甜心,你怀孕了。”
“不!不!不!”
“我知道,不可能是在场的任何人干的。克劳迪娅,她有到外面和人乱搞过吗?”
NO
“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那伽拉忒亚有没有和别的男人关系暧昧?有没有和别人独处过?”
“我恨死你啦!”
NO
“雷吉,你我都清楚。每次伽莉外出,都有人看着她,要么是你,要么是我,要么是克劳迪娅。”
“不是每一次都有人看着,查尔斯。可能恰恰有那么个五分钟,她的身边空无一人。”
“那我也没跟男人发生过关系!没有!从来没有!”
“亲爱的,你真的怀孕了。”
“这不可能。”
“千真万确,这是不可否认的。对吧,查尔斯?”
“伽莉,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爱你。但雷吉说得对,那条妊娠线是无法否认的。”
“但我还是处女!”
“克劳迪娅?”
HR MNS HV STOPT
“她的什么停了?”
柯克伊叹了口气,“是月经,雷吉。”
“哦,果然……”
“我是处女!你们都是混蛋,你们太可恶了!我是处女!”
曼怀特伸手托起她那张发狂的俏脸,“甜心,我们不会指责你,不会惩罚你,更不会排斥你。但我要弄明白是哪里搞错了,怎么发生的。你是跟谁?在哪里?什么时候?”
“我没碰过任何男人!任何地点!任何时候!”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除了……在梦里。”
“梦里?”曼怀特笑了,“每个女孩都会做梦的。我不是说那个,亲爱的。”
R MAB U SHD MN
“‘也许就是我说的’?是什么,克劳迪娅?”
LT HR TL U HR DRMS
“‘让她把梦讲出来’?为什么?”
JST LSN
“好吧,那就听她说吧。把你的梦讲出来吧,亲爱的。”
“不!那是个人隐私。”
“克劳迪娅想让我听听。”
“我只对她一个人讲过。我感到羞耻。”
克劳迪娅用手语比划着,“告诉他吧,伽莉。你还不知道那些梦有多重要。”
“不!”
“伽拉忒亚•伽兰忒!难道你不听奶妈的话吗?我命令你,把你的梦讲出来!”
“求求你了,奶妈。不要,它们太丢人了。”
“我知道,亲爱的。正因为如此,它们才会如此重要。你必须讲出来。”
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终于,伽拉忒亚低声说道:“请把灯关上好吗?”柯克伊立刻照办了。
在黑暗中,她开始讲了:“它们,太丢人了,太恶心了。我为此感到羞耻。它们一直都是那样……我总是感到羞耻……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有一个男人,一个苍白的男人,一个月光之下的男人。而我……我想跟他……我想让他……抱着我……给我快乐……让我心醉。但、但是,他不想要我,所以他就跑了,我就在后面追。后来我抓到他了。有、有几个朋友帮我抓到了他,把他绑了起来。然后他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在月光之下,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然后我……然后我就和他,做了那事儿,我一直想跟他做的事儿……”
他们能听到她瑟瑟发抖的声音,还有她在椅子上不安扭动的声音。
曼怀特非常小心地问道:“伽拉忒亚,那个月光之下的男人,是谁?”
“我不知道。”
“但是你喜欢他?”
“哦是的,是的!我一直在想他。”
“只有他一个?在月光之下,还有别的男人吗?”
“只有他一个。我唯一想的就是他。”
“但你不知道他是谁。在梦里,你知道你自己是谁吗?”
“是我。当然还是我。”
“和你在白天一样?”
“是的。只是我穿的衣服不一样。”
“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
“我戴着串珠项链,穿着……挂有流苏的兽皮。”
他们都听到了曼怀特的喘息声。
“是不是就像……就像一个印第安红番,伽拉忒亚?”
“我还从没往那个方面想过。没错,我是个印第安人,一个住在山上的印第安女人,每天晚上,我都和那个白人做爱!”
“我!的!天!哪!”这四个字一点一点地从曼怀特嘴里挤了出来,“这不是梦!”他猛地大吼起来,“开灯!快开灯,查尔斯?伊格?开灯!”
刺眼的灯光亮起,照在他身上,他虽然站立着,却摇摇欲坠,战栗不已,如同一个站在月光下的苍白男人。“哦上帝啊,上帝啊,上帝啊!”他几乎是语无伦次了,“全能的上帝啊,我究竟是创造了什么呀?”
“祖银?”
“雷吉!”
“你们还不明白吗?我知道克劳迪娅是在怀疑什么了。所以她才让伽拉忒亚把她的梦都讲出来。”
“但、但这只是一场春梦而已呀。”伽拉忒亚恸哭失声,“怎么可能真的会是这样?”
“你真该死!还有我,也该死!这不是梦。隐藏在其中的都是真实,就是这样!所以你的春梦会和我的噩梦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都是真的。基督啊,我居然真的造出了一个怪物!”
“你冷静一下,雷吉。冷静点儿!”
“我不能!我冷静不下来。本来不会这样的,我却糊涂透顶地承诺说,要为瓦勒拉提供一滴醋。”
“你是说那个神秘的惊喜?”
“你一直都想知道是什么,查尔斯。好吧,只要你能解开这些线索,你就能知道了。”
“什么线索?”
曼怀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控制住自己,“我梦见自己被印第安红番追赶,后来被抓住,被绑起来,又被一个风骚的女人诱惑。我对你说过,对吧?”
“没错,说过好几次了。”
“伽拉忒亚梦见她就是一个印第安女人,她想得到一个白人,她追赶他,俘获了他,还引诱了他。你也听到她的说法了吧?”
“听到了。”
“她知道我的梦吗?”
“不知道。”
“那我知道她的梦吗?”
“也不知道。”
“是巧合吗?”
“可能是吧。”
“你敢打赌说,一定是巧合吗?”
“不敢。”
“那你应该能明白了。这些‘梦’就是我们睡觉时见到的影像,虽然有曲解,但都是真实发生的,是一些我们在醒着时都不敢面对的事实。伽拉忒亚每晚都会来到我的床上,我们每晚都会做爱!”
“这不可能!”
“她是不是怀孕了?”
“没错。”
“而我就是瓦勒拉的情敌,那个需要付出代价的家伙。上帝啊,上帝啊!”
“雷吉,这根本说不通。克劳迪娅,伽莉每晚会离开她的床吗?”
NO
“瞧吧!”
“该死啊,我们谈论的不是正常的人类女子。我创造的不是人类。我们谈论的是来自异界的生命,她的灵魂和肉体一样,都是有实体的,可以在身体之外成形,完成心愿之后,又会融为一体。她的精神可以和肉体一样真实。你曾经没完没了地问我,究竟设计了什么不可预料的小意外。好吧,这就是R=L×VN。伽拉忒亚是一只梦妖 。”
“一只什么?”
“一只梦妖,性感的女性恶魔。白天是无可挑剔的人类,和正常人完全一样。但是,当那鬼魂般的魔力爆发之后,她就会化作淫荡的妖云,进入男人的梦境中,在夜里,与他们交欢。”
“不!”伽拉忒亚绝望地尖叫起来,“我不是!不可能!”
“她在潜意识里隐藏着一个恶魔,而她自己却全然不知。来取笑我吧,柯克伊。”曼怀特伤感地说道,“上帝呀,那时我把这个小插曲放到了这个美人身上。我按照瓦勒拉的想法,绞尽脑汁设计了这个完美的小萝莉,结果她把所有激情都用到了我的身上,把这一切都给毁了。”
“没什么好惊讶的,你们两个确实挺相像的。”
“我已经没有心思开玩笑了。结果是,伽拉忒亚化作一只梦妖,而她自己却全不知情,并且随着自由意志,每晚潜入我的梦境中。”
“不,不!这都是梦,是梦!”
“是梦吗?是梦吗?”面对她的固执,曼怀特的臭脾气又爆发了。
“那你是怎么怀上孕的,嗯?你怀孕了(法语)!快省省吧,孕妇!还敢跟我顶嘴?你这个无礼的小鬼头!你知道吗?”他稍稍收敛了一些,“我在设计的时候,应该也加上了一点点玛格丽特•桑格 。但是连我自己都忘记了。”
他又恢复了往常那一脸讨人嫌的表情,这下所有人都可以放心了。
“现在怎么办,雷吉?”
“呃,当然了,我会同那个小丫头结婚的。伽拉忒亚是一只危险的生物,不能放她离开这间大屋。”
“你的意思是说,不能离开你的生活吧?”
“没门儿!”伽拉忒亚大叫起来,“你休想!嫁给你?就凭你这个讨厌透顶、不可理喻、自高自大、蛮不讲理、假装博学的无耻混蛋?做梦吧你!如果我是女妖,你又是个什么东西?跟我走,克劳迪娅。”
两个“女人”飞快地上楼去了。
“跟伽莉结婚?你当真吗,雷吉?”
“当然了,查尔斯。我可不是瓦勒拉。不管她有多完美,我也不想和一个小萝莉的关系搞得不清不楚。”
“但是你爱她吗?”
“我爱我所有的作品。”
“认真回答。你爱伽莉吗?就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
“那只风骚的梦妖?那个淘气的恶魔?爱她?荒天下之大谬!不,我不过是想要一个合法的名义,好每天晚上把她绑到柱子上,当然是在我醒着的时候,哈!”
柯克伊大笑起来,“我算认清你了。我为你们两个感到高兴。不过,你知道的,你应该向她正式求婚。”
“啥?求婚?就凭那个傲慢的小不点?”
“亲爱的雷吉,你还不清楚?她已经不是小不点了。她现在是位成熟的年轻女士,有个性,也有自尊。”
“是啊,从她呱呱坠地开始,你就变成她的奴隶了。”曼怀特低声咆哮着。随后他叹了口气,接受了这个挫败,“但我觉得,你说得对。亲爱的伊格?”
“偶在,祖银。”
“麻烦你把桌子重新布置好。要全新的餐具、蜡烛、鲜花,等一会儿要举办晚宴,看看你能不能补救一些怪物出来。还要两双白手套。”
“不要脑袋吗,祖银?”
“今晚不用了。我发现那瓶木桐•罗斯柴尔德已经被打碎了。再开一瓶,谢谢。我还要对伽拉忒亚•伽兰忒女士讲上几句恭维话,希望她不要计较今晚的这场虚惊。二人结为一体(法语),我真是个亡羊补牢的求婚者。她将和我一同出席,胸前别着一束小花儿……或者一束兰草。这将是一场美妙的妖精盛筵,查尔斯。”他嘴里哼哼着,“香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啊嘞喂。男人与女妖,我们的儿子将会是恶魔,魔法书上是这么说的,我们的女儿将会是女巫。他们怎么可能不是呢?”
【END】
最后更新 2013-08-06 1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