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天龙

散文 创作
贾雄伟 发表于:
《燕都晨报》2018年8月25日

蜈蚣是节肢动物门里的一个属,俗称钱串子,医名天龙。小时候看到的钱串子都很小,长度也就在两厘米左右,触须抖动,爬动时身体弯曲、伸缩着前进,给人的感觉并不十分恐怖和恶心。直到看了电视剧《西游记》里的蜈蚣精,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更大号的蜈蚣,不但体型庞大、肢节众多,而且毒性极重。 今天在去车棚的路上,我就看到与往常见到的截然不同的一只蜈蚣。首先,这只蜈蚣很长,长度能超过一分米。其次,它腰肢很细,也很柔软,身上没有毛刺,甚是光滑,爬行时身体一弓一屈,一起一伏,几十双足弹琴一般有节奏的运动着,看上去的确有点瘆人。看蜈蚣行进,觉得它是在试探着伸脚,卷帘式的“扫荡”。群足游走过的地方,纤尘皆无,蝼蚁四散,连小鸡见了它们也不敢叨之、叼之。蜈蚣爬行的速度其实是很快的,它左右两组、前后一堆足的协调性极好,左右开弓、前呼后应,针脚一样的纤足一刻也没有左右互搏、前后冲突过。蜈蚣的一对触角尖而锐之,往前一伸一晃,都有气场跟着,惹得我一时真不敢随便动它…… 可当我备好车子离开车棚时,真动了飞起一脚把这拦路蜈蚣使劲碾死的念头---它太恐怖了,锄掉它是对其它动物的爱护。我推着自行车就要在它的身上碾过去了,可它面对汹涌而来的车轮丝毫没有停下、退缩或拐弯抹角的意思。它出出的、嗖嗖地向前爬,大有义无反顾、勇往直前、有去无回的架势…… 这样一只小生灵、小爬虫,纵然在史前时期能长到三米长,只要不主动伤及其它,我们也似无必要把它们赶尽杀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物不伤我,我不害物。同理,我们既然不能以貌取人,那就更不能以貌取物。仅仅因为动物长相的丑陋、可鄙,就想当然地推断它是害虫、害兽,实在是有违实事求是论和科学发展观啊!地龙死了可以入药,以毒攻毒地救治无数伤寒病人。可那种死必须是自然地死,我把它五马分尸、让它粉身碎骨了,它还上哪儿猫身体的精华、生命的灵妙去?想到这些,我真的足下“收”风地放那只可怜的、灵巧的蜈蚣一马。我给它让路,它径直地走,高傲地走;我迂回地走,悄悄地走…… 那只天龙,翩若惊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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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8-10-21 06: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