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到底是什么?| HOME 电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对公众或他人利益的判别往往是会有所偏差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利益呢?利益与道德以及公益之间又有着怎样的联系和区别呢?今天和HOME君和大家一起学习第二章第五节和第六节开篇,更深入地理解利益的内涵吧。
节选《公益原理》 第二章第五六节
第五节、利益到底是什么?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常识就是18岁之前形成的偏见的总和。物质、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的错觉。”
当我们了解了公众之后,已经开始对公益这个词汇有一些怀疑了,曾经以为的绝对正确、绝对的道德优越感已经荡然无存。而当我们重新认识“益”时,就会更加迷惑了。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任何基于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对其他人的利益诉求判断都是会有偏差的。
而在盟约集团内,意识集团占上风。这对文化水平较高的个体较有利。动物只有本能,动物的智力不过是囿于本能而做的低级处理,只有人具备高级思维和灵性,可以发现美丽洞察生机,探索奥秘追求真理,这是本质的不同。
但说到底,我们也没办法证明,什么才是利益。正如中国人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这个时候,普世价值就变得非常重要。
至少在目前阶段,基因集团的诉求,还是人类的主体诉求。存在、复制。
第六节、利益与道德以及公益
1、人类道德标准
道德的源头是存在,存在的根本在利益。探寻利益标准的同时,也就是道德标准的溯源之旅。
在今天,一方面是意识集团、神经集团对基因集团的反叛得到强化,同时,随着科技的发达,个体能力的提升导致个体间的利益相关性更加隐蔽,从而导致社会包容度相对提高。
吸毒者的短促死亡,拒绝生育、自我伤害等不利于基因集团利益诉求的行为,在过去,都是主流人类群体所不齿的反道德行为。但谁能否定:个体的快乐有甚于群体的存在呢?
我们将“公益的公”的范围,分别按照个人集团、血亲集团、资源集团、盟约集团来做一个简单的罗列。
从小到大,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熟悉的词汇:个人、家庭、家族、部门、企业、小区、单位、村落、城市、省籍、行会、党派、教派、国家、民族、语言、肤色、种族、亚洲、车友、粉丝、师承、文学流派、艺术流派、湿地生态圈、哺乳动物……
这些形形色色、尺寸不同、紧密度不同的各种集团,都是由人类为主体组成的。人类每一个个体,在加入这些集团时,其驱动力或者说决策的主要投票者,基本都是基因集团。只有“粉丝、师承、文学流派、艺术流派”等少数盟约集团,是以意识集团或神经集团的决策为主体。
因为目前阶段,人类还不能脱离基因集团对肉体的直接掌控而存在,所以,无论神经集团或意识集团如何强大,都无法摆脱对基因集团的依赖。基因集团的唯一诉求是存在,存在就提出了复制的需求,而复制对外界的需求就是能量与物质。
因此,至少在今天,无论人类个体中三种决策集团——或者说是三重生命——基因集团、神经集团、意识集团互相的关系怎样,基因集团依然是绝对的统治者(幕后统治者)。佛教在修行中,一直试图帮助意识集团释放,解除神经集团与基因集团的控制,并希望有意识集团的独立遗传。
藏传佛教会有转世灵童、诵经人的传说,以表示意识集团摆脱基因集团的控制而独立复制。汉传佛教也有含笑自焚的高僧传说,以表示意识集团成功克服神经集团的摆布而独立决策。无论真伪,都反映了人类的某种愿望。
1.1、基因时代的人类道德标准——复制
从人类一般道德标准出发,公益的世俗标准也呼之欲出。能够说明某一集团中的优势基因集团规模(数量&质量)最大化的事业,就是基于某一集团规模的利益最大化机制。
进化到意识集团反控基因集团的人类,也依然无法摆脱这条定论。超脱如老聃,仍忍不住留下五千字的意识基因以求复制。
这个人类一般道德标准,从外部的描述就是“食色性也”、“民以食为天”。朴素的对基因集团的服从。
而现实主义者则选择了服从,将基因集团的需求做为第一需求,将神经集团、意识集团对基因集团的需求响应做为道德标准,并因此产生了“人类一般道德标准”。
仔细分析,可以看到这个人类一般道德标准,其内涵是:以某一集团内的优势基因集团复制规模最大化为唯一标准。
在历史上,各个种族、宗教,都有过鼓励生育的阶段。例如中国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例如《圣经》;例如《周易》。
能够超脱出人类一般道德标准的人类个体,其数量非常稀少。即使最伟大的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其意识集团面对基因集团的毁灭时,也很难保持一贯的超脱;而反之,即使在基因集团的奴役下劳作了一生、甚至无法拥有能够独立决策的意识集团的人类个体,在此时也可能释放出意识集团的独立气息。
1.2、神经集团的道德标准——身心愉悦
神经集团的利益最大化标准,归结起来即四个字“身心愉悦”。
神经作为人类的“中层管理干部”,身心愉悦中既包含有完成“基因主子”的任务而获得愉悦——如蛋白质食物的鲜味、碳水化合物食物的甜味、钠盐的咸味、性交的快感、温湿度适宜的舒适感等。
也包括意识集团对神经集团的反控:例如人际关系顺利的愉悦、数字带来的安全感、突破社会一般道德认知而导致的焦虑感等等。
当然,也包括意识集团自身的背叛行为:如烟草中的拟多巴胺制造的快乐,幻觉与想象力对激素的调节作用等;这些基于“模拟现象”神经愉悦方式。
神经集团较早发育的种族或个体,未必是幸事。或者因此造成对基因集团的利益伤害,从而导致种族竞争弱势。“玩物丧志”——便是此意。
1.3、意识集团的道德标准——我思故我在
意识集团对传承与进化,有着异乎寻常的饥渴——远远超过基因集团的生存欲望。
这也难怪,人类作为基因生命的存在,更多是基因复制的需求在驱动。而人类一旦获得意识,就像儿童得到了最美好的玩具,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意识集团作为“人工智能”的后天集团,与基因集团却有着最大的相似。而与神经集团有较大差异。
首先,意识集团并不完全依托于基因集团的存在而存在;而神经集团是完全依靠基因的复制来复制的。这就导致意识集团首先必须以自己的存在作为第一准则;而意识集团的存在,无法准确的复制,而是通过语言文字的“教育”进行传承。
其次,意识集团复杂到一定程度时,语言文字将失去完全的承载能力;传承中,接受者的再次思考就变得非常重要(领悟)。
最后,意识集团会天马行空、不受约束的发散、探索,并最终突破基因集团这个母体,成为独立的存在物。其形式可以是以脑电波、计算机程序等形式存在。
这三个方面,都要求意识集团必须具有独立进化的能力,而非总是溯源修正。
通过今天的学习,有没有对利益的内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呢?如果你有什么感想也可以随时和HOME君分享哦,和HOME君一起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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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公益原理》 第二章第五六节
第五节、利益到底是什么?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常识就是18岁之前形成的偏见的总和。物质、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的错觉。”
当我们了解了公众之后,已经开始对公益这个词汇有一些怀疑了,曾经以为的绝对正确、绝对的道德优越感已经荡然无存。而当我们重新认识“益”时,就会更加迷惑了。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任何基于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对其他人的利益诉求判断都是会有偏差的。
而在盟约集团内,意识集团占上风。这对文化水平较高的个体较有利。动物只有本能,动物的智力不过是囿于本能而做的低级处理,只有人具备高级思维和灵性,可以发现美丽洞察生机,探索奥秘追求真理,这是本质的不同。
但说到底,我们也没办法证明,什么才是利益。正如中国人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这个时候,普世价值就变得非常重要。
至少在目前阶段,基因集团的诉求,还是人类的主体诉求。存在、复制。
第六节、利益与道德以及公益
1、人类道德标准
道德的源头是存在,存在的根本在利益。探寻利益标准的同时,也就是道德标准的溯源之旅。
在今天,一方面是意识集团、神经集团对基因集团的反叛得到强化,同时,随着科技的发达,个体能力的提升导致个体间的利益相关性更加隐蔽,从而导致社会包容度相对提高。
吸毒者的短促死亡,拒绝生育、自我伤害等不利于基因集团利益诉求的行为,在过去,都是主流人类群体所不齿的反道德行为。但谁能否定:个体的快乐有甚于群体的存在呢?
我们将“公益的公”的范围,分别按照个人集团、血亲集团、资源集团、盟约集团来做一个简单的罗列。
从小到大,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熟悉的词汇:个人、家庭、家族、部门、企业、小区、单位、村落、城市、省籍、行会、党派、教派、国家、民族、语言、肤色、种族、亚洲、车友、粉丝、师承、文学流派、艺术流派、湿地生态圈、哺乳动物……
这些形形色色、尺寸不同、紧密度不同的各种集团,都是由人类为主体组成的。人类每一个个体,在加入这些集团时,其驱动力或者说决策的主要投票者,基本都是基因集团。只有“粉丝、师承、文学流派、艺术流派”等少数盟约集团,是以意识集团或神经集团的决策为主体。
因为目前阶段,人类还不能脱离基因集团对肉体的直接掌控而存在,所以,无论神经集团或意识集团如何强大,都无法摆脱对基因集团的依赖。基因集团的唯一诉求是存在,存在就提出了复制的需求,而复制对外界的需求就是能量与物质。
因此,至少在今天,无论人类个体中三种决策集团——或者说是三重生命——基因集团、神经集团、意识集团互相的关系怎样,基因集团依然是绝对的统治者(幕后统治者)。佛教在修行中,一直试图帮助意识集团释放,解除神经集团与基因集团的控制,并希望有意识集团的独立遗传。
藏传佛教会有转世灵童、诵经人的传说,以表示意识集团摆脱基因集团的控制而独立复制。汉传佛教也有含笑自焚的高僧传说,以表示意识集团成功克服神经集团的摆布而独立决策。无论真伪,都反映了人类的某种愿望。
1.1、基因时代的人类道德标准——复制
从人类一般道德标准出发,公益的世俗标准也呼之欲出。能够说明某一集团中的优势基因集团规模(数量&质量)最大化的事业,就是基于某一集团规模的利益最大化机制。
进化到意识集团反控基因集团的人类,也依然无法摆脱这条定论。超脱如老聃,仍忍不住留下五千字的意识基因以求复制。
这个人类一般道德标准,从外部的描述就是“食色性也”、“民以食为天”。朴素的对基因集团的服从。
而现实主义者则选择了服从,将基因集团的需求做为第一需求,将神经集团、意识集团对基因集团的需求响应做为道德标准,并因此产生了“人类一般道德标准”。
仔细分析,可以看到这个人类一般道德标准,其内涵是:以某一集团内的优势基因集团复制规模最大化为唯一标准。
在历史上,各个种族、宗教,都有过鼓励生育的阶段。例如中国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例如《圣经》;例如《周易》。
能够超脱出人类一般道德标准的人类个体,其数量非常稀少。即使最伟大的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其意识集团面对基因集团的毁灭时,也很难保持一贯的超脱;而反之,即使在基因集团的奴役下劳作了一生、甚至无法拥有能够独立决策的意识集团的人类个体,在此时也可能释放出意识集团的独立气息。
1.2、神经集团的道德标准——身心愉悦
神经集团的利益最大化标准,归结起来即四个字“身心愉悦”。
神经作为人类的“中层管理干部”,身心愉悦中既包含有完成“基因主子”的任务而获得愉悦——如蛋白质食物的鲜味、碳水化合物食物的甜味、钠盐的咸味、性交的快感、温湿度适宜的舒适感等。
也包括意识集团对神经集团的反控:例如人际关系顺利的愉悦、数字带来的安全感、突破社会一般道德认知而导致的焦虑感等等。
当然,也包括意识集团自身的背叛行为:如烟草中的拟多巴胺制造的快乐,幻觉与想象力对激素的调节作用等;这些基于“模拟现象”神经愉悦方式。
神经集团较早发育的种族或个体,未必是幸事。或者因此造成对基因集团的利益伤害,从而导致种族竞争弱势。“玩物丧志”——便是此意。
1.3、意识集团的道德标准——我思故我在
意识集团对传承与进化,有着异乎寻常的饥渴——远远超过基因集团的生存欲望。
这也难怪,人类作为基因生命的存在,更多是基因复制的需求在驱动。而人类一旦获得意识,就像儿童得到了最美好的玩具,无论如何也不肯放手。
意识集团作为“人工智能”的后天集团,与基因集团却有着最大的相似。而与神经集团有较大差异。
首先,意识集团并不完全依托于基因集团的存在而存在;而神经集团是完全依靠基因的复制来复制的。这就导致意识集团首先必须以自己的存在作为第一准则;而意识集团的存在,无法准确的复制,而是通过语言文字的“教育”进行传承。
其次,意识集团复杂到一定程度时,语言文字将失去完全的承载能力;传承中,接受者的再次思考就变得非常重要(领悟)。
最后,意识集团会天马行空、不受约束的发散、探索,并最终突破基因集团这个母体,成为独立的存在物。其形式可以是以脑电波、计算机程序等形式存在。
这三个方面,都要求意识集团必须具有独立进化的能力,而非总是溯源修正。
通过今天的学习,有没有对利益的内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呢?如果你有什么感想也可以随时和HOME君分享哦,和HOME君一起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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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与您共读一段文字,用耳朵阅读书籍,用声音传播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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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推广可持续生活方式的民间公益组织。以推广并践行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为理念,以“共建共享”的方式集合各行各业的人士开展文化、教育、社区、乡村建设四大板块的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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