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性恋“痛扁”“国产女权主义”》一文的一些看法
文:Holly
【前言】这篇文章纯粹只是一些随想,不是严谨的学术评论,而且只是针对文章内容本身(荷兰在线原文地址),以及这些话语生产可能带来的问题的一些思考,不针对任何人,因此里面各种论述的佐证可能不充分,但本人的目的在于引起更多拉拉从女同角度思考这个事件,文章中的各种不足和纰漏,权当作为更多拉拉加入此讨论的引子。
其实我算是比较早看到潘老的文章,那时候大家的讨论还没开始。一开始我就被题目“吓”得找不着北,在我自己的认知中,国内的同性恋运动什么时候和女权运动这么水火不容?这么血腥暴力?当然我混的是广州的同志圈子和女权圈子,也只是一个nobody,可能视角有限,但我看到的是,最起码是广州的情况,同志运动家和女权学者,女权运动家,都是良性互动,互相支持的。随后看到这篇文章的作者,我就更觉得惊讶,然后开始深深的怀疑,这不可能是潘老或任何一个严肃的学者写的吧?因为里面的要批判的的主要“国产女权主义”太过模糊不清,也没有充足的论据,更多像是吵架或挑起吵架的态度和立场。这不禁让我想,这篇文章背后是不是发生了一些事,这篇文章是不是在特定语境,针对一些特定论述来说的,或者背后有它的政治目的?我担心贸然的回应会制造更多的“迷思”。 但无论如何,“迷思”还是产生了,而且我也依旧迷茫,所以还是说点什么吧。
首先从我的经验,说说我为什么迷茫。
首先这一个“30年”的“国产女权主义”概念,就让我很摸不着头脑。据我所知,“feminism”是80年代末才引入中国的舶来品,翻译成女性主义(当然这其中有一段争论是翻译成女性主义还是女权主义),中国的女性主义一直在经历从西化到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和实践过程。最近几年,“女权主义”一词才更多地被一帮活跃的女权主义者,特别是青年女权行动派,所拥抱和宣扬,带入公共视野和讨论。所以这个“30年”,“国产”,“女权主义”,都让我一再怀疑,中国女性主义发展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隐线,如果是的话,我真心希望能得到指教。
另外就是,我所看到的和亲身经历到的(当然只是广州的情况),是女权主义带动的性/别多元的思考,是女权主义和同志运动的良性互动和合作,而且更多是女权主义对同志议题的主动参与和讨论,不管是性别,还是性的议题。例如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中文系对比文学研究办公室的各位充满女权主义的老师教授,都是非常自觉地把女权主义和多元性别做结合的,例如中大的多元性别课程,邀请许多不同性相的讲者来讨论性/别,身体/欲望的议题。而这些女权主义者和广州的同志组织也经常进行讨论和合作举办活动,例如517国际反恐同的活动和广州骄傲月。
广州的女同受到女权的启发和影响也很大,出现了最早的女权拉拉,例如SinnerB女权拉拉小组。当然,女权拉拉中女权和女同的结合也备受争议(参见酷拉时报“拉拉与女权运动”专题),但无论如何,女权对尚在构建的中国女同性恋主义,是带来很多有益的思考的。鉴于此,我觉得,中国女权主义其实挺性/别的,而且是多元性/别的,不像原文所说的只是一种狭隘的反鸡鸡中心的,二元对立主义,而同性恋也没有“痛扁”女权,相反,在一种开放式结盟中共同进步。
另外,文中的“同性恋”,很明显只是关照男同性恋,将男同和女权的关系普遍化为“同性恋”与女权的关系。“男同”再次成为不被标记的“同志社区”代言人,抹杀了女同的声音,抹杀了女同和女权复杂关系的各种拉扯和张力。也许这也说明,“同性恋”也恰好需要女权主义。如果说,大家都需要冷静下来,“女权主义”需要反思自己有没有只局限于男女二元对立的逻辑,反性的立场,那么,“同性恋”也要反思有没有女权所批判的男权思维。
Chesire Calhourn曾提出,性少数和女权面临两个独立的压迫机制,前者是异性恋霸权,后者是性别宰制。所以两者的策略和关注的首要问题不同,是很正常的。但这两个不同主轴的压迫,又是千丝万缕般地纠缠在一起,就像上面所论述的,双方都需要彼此的理论来反思自身,来看见自己的问题。
我觉得,女权运动和性少数运动具体的运动目标是不同的,但总的方向是一致的。理论上,有女权主义,同性恋理论,酷儿理论的承接关系;实践上,这三者的运动的紧密关系,西方也有大量的论述,我就不详细述说了。基本来看,“性/别”里包含着sex, gender, sexuality这三者纠结的关系,最后Butler的观点是,gender决定了其他两个。我觉得讨论性相(sexuality,也译为“社会性”),社会性别(gender)也是不能避开的,问题是如何开局,如何互相促进思考和发展。
在LGBT的讨论中,性/别在性别讨论的基础上超越,而在具体一些女权讨论中,例如家暴、强奸,性别的视角是基础,这无可厚非。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理论视角不同的策略,抽离实际情况去互相指控对方没想到哪些方面、只关注哪些方面,其实都挺无厘头的。
所有理论不是一开始就是“多元”的,而是在实践中遇到各种问题,而不断融入之前所忽略的视角,变得更包容。而任何一种理论实践都不可能是服务到所有群体,因此才有“多元”出现和之间的互补。在中国语境下,女权主义和同性恋理论都是年轻的,都是在发展中的,有各种不足很正常。本着对话的心态进行争辩是必须的,也是有益的,但“争辩”不是恶意的挑衅和模糊不清的指控。
最后,我觉得对这篇文章的讨论,很需要女同的角度,我期待有更多的拉拉声音加入!
(观看、参与更多讨论,请点击 @酷拉时报 微博。)
【酷拉时报】QueerLala2013@gmail.com
【前言】这篇文章纯粹只是一些随想,不是严谨的学术评论,而且只是针对文章内容本身(荷兰在线原文地址),以及这些话语生产可能带来的问题的一些思考,不针对任何人,因此里面各种论述的佐证可能不充分,但本人的目的在于引起更多拉拉从女同角度思考这个事件,文章中的各种不足和纰漏,权当作为更多拉拉加入此讨论的引子。
其实我算是比较早看到潘老的文章,那时候大家的讨论还没开始。一开始我就被题目“吓”得找不着北,在我自己的认知中,国内的同性恋运动什么时候和女权运动这么水火不容?这么血腥暴力?当然我混的是广州的同志圈子和女权圈子,也只是一个nobody,可能视角有限,但我看到的是,最起码是广州的情况,同志运动家和女权学者,女权运动家,都是良性互动,互相支持的。随后看到这篇文章的作者,我就更觉得惊讶,然后开始深深的怀疑,这不可能是潘老或任何一个严肃的学者写的吧?因为里面的要批判的的主要“国产女权主义”太过模糊不清,也没有充足的论据,更多像是吵架或挑起吵架的态度和立场。这不禁让我想,这篇文章背后是不是发生了一些事,这篇文章是不是在特定语境,针对一些特定论述来说的,或者背后有它的政治目的?我担心贸然的回应会制造更多的“迷思”。 但无论如何,“迷思”还是产生了,而且我也依旧迷茫,所以还是说点什么吧。
首先从我的经验,说说我为什么迷茫。
首先这一个“30年”的“国产女权主义”概念,就让我很摸不着头脑。据我所知,“feminism”是80年代末才引入中国的舶来品,翻译成女性主义(当然这其中有一段争论是翻译成女性主义还是女权主义),中国的女性主义一直在经历从西化到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和实践过程。最近几年,“女权主义”一词才更多地被一帮活跃的女权主义者,特别是青年女权行动派,所拥抱和宣扬,带入公共视野和讨论。所以这个“30年”,“国产”,“女权主义”,都让我一再怀疑,中国女性主义发展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隐线,如果是的话,我真心希望能得到指教。
另外就是,我所看到的和亲身经历到的(当然只是广州的情况),是女权主义带动的性/别多元的思考,是女权主义和同志运动的良性互动和合作,而且更多是女权主义对同志议题的主动参与和讨论,不管是性别,还是性的议题。例如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中文系对比文学研究办公室的各位充满女权主义的老师教授,都是非常自觉地把女权主义和多元性别做结合的,例如中大的多元性别课程,邀请许多不同性相的讲者来讨论性/别,身体/欲望的议题。而这些女权主义者和广州的同志组织也经常进行讨论和合作举办活动,例如517国际反恐同的活动和广州骄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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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女同受到女权的启发和影响也很大,出现了最早的女权拉拉,例如SinnerB女权拉拉小组。当然,女权拉拉中女权和女同的结合也备受争议(参见酷拉时报“拉拉与女权运动”专题),但无论如何,女权对尚在构建的中国女同性恋主义,是带来很多有益的思考的。鉴于此,我觉得,中国女权主义其实挺性/别的,而且是多元性/别的,不像原文所说的只是一种狭隘的反鸡鸡中心的,二元对立主义,而同性恋也没有“痛扁”女权,相反,在一种开放式结盟中共同进步。
另外,文中的“同性恋”,很明显只是关照男同性恋,将男同和女权的关系普遍化为“同性恋”与女权的关系。“男同”再次成为不被标记的“同志社区”代言人,抹杀了女同的声音,抹杀了女同和女权复杂关系的各种拉扯和张力。也许这也说明,“同性恋”也恰好需要女权主义。如果说,大家都需要冷静下来,“女权主义”需要反思自己有没有只局限于男女二元对立的逻辑,反性的立场,那么,“同性恋”也要反思有没有女权所批判的男权思维。
Chesire Calhourn曾提出,性少数和女权面临两个独立的压迫机制,前者是异性恋霸权,后者是性别宰制。所以两者的策略和关注的首要问题不同,是很正常的。但这两个不同主轴的压迫,又是千丝万缕般地纠缠在一起,就像上面所论述的,双方都需要彼此的理论来反思自身,来看见自己的问题。
我觉得,女权运动和性少数运动具体的运动目标是不同的,但总的方向是一致的。理论上,有女权主义,同性恋理论,酷儿理论的承接关系;实践上,这三者的运动的紧密关系,西方也有大量的论述,我就不详细述说了。基本来看,“性/别”里包含着sex, gender, sexuality这三者纠结的关系,最后Butler的观点是,gender决定了其他两个。我觉得讨论性相(sexuality,也译为“社会性”),社会性别(gender)也是不能避开的,问题是如何开局,如何互相促进思考和发展。
在LGBT的讨论中,性/别在性别讨论的基础上超越,而在具体一些女权讨论中,例如家暴、强奸,性别的视角是基础,这无可厚非。不同的问题需要不同的理论视角不同的策略,抽离实际情况去互相指控对方没想到哪些方面、只关注哪些方面,其实都挺无厘头的。
所有理论不是一开始就是“多元”的,而是在实践中遇到各种问题,而不断融入之前所忽略的视角,变得更包容。而任何一种理论实践都不可能是服务到所有群体,因此才有“多元”出现和之间的互补。在中国语境下,女权主义和同性恋理论都是年轻的,都是在发展中的,有各种不足很正常。本着对话的心态进行争辩是必须的,也是有益的,但“争辩”不是恶意的挑衅和模糊不清的指控。
最后,我觉得对这篇文章的讨论,很需要女同的角度,我期待有更多的拉拉声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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