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滋蘭崑曲社(以下簡稱曲社)于2008年10月在中央美術學院成立,是一個由學生管理維持、教職員和學生共同研習崑曲藝術的課外社團組織。
二、曲社的成立,是爲了繼承、發展學校的崑曲活動傳統,活躍、豐富學校的校園文化,傳播、弘揚崑曲藝術。
三、曲社面向全校招收社員,凡對崑曲藝術有興趣並認同本章程的本校學生和教職員,均可加入曲社或參與曲社的相關活動。
四、曲社每年秋季開學後集中招新一次,平時也隨時接收新社員,入社者須填寫社員登記表,並交納每學年的社費;社費用于曲社公務,一經交納,概不退還。
五、曲社的設備、資料以及所接受的捐贈經費、字畫等物品爲曲社公有,不歸屬于任何個人;若曲社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解散,曲社公物將由社員討論決定轉交給相關人士或機構代爲保存,並以公證或相關形式公告曲界。
六、曲社的主要活動有:每周六(國家法定假日及其他特殊時期除外)下午14:00-16:30在指定場所拍曲,不定期邀請曲界人士向具有一定的拍唱基礎、對彩串和場面等有興趣的社員傳授相關技能,不定期舉辦崑曲及相關知識講座,不定期舉辦同期或公期曲會,不定期組織觀摩崑曲演出,不定期組織與校外崑曲相關團體或機構的交流,等等。
七、曲社邀請曲師、笛師爲社員拍曲,並邀請二~三位校內外相關人士擔任顧問。
八、曲社設社長一人、社務委員二至三人,社長、社務委員原則上均由社員自願或推選擔任,負責曲社的事務聯絡、材料發放、招新、財務和宣傳等工作,並在每年集中招新後向新、老社員通報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職務交接或連任。
九、曲社成員應積極、主動參與曲社的各項活動,無故連續三次以上未參與活動者視爲自動退社,曲社不再通知其參加以後的活動。
十、曲社成員未經曲社許可,不得私自以曲社名義在曲社外組織或參加任何活動。
十一、曲社社長、社務委員應熱心爲社員服務,社員應支持、配合社長、社務委員的工作;曲社成員在曲社的活動受曲社章程、校規校紀、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及社會公德的約束,並相互監督。
十二、本章程是曲社成立時經商討通過並即時生效,可根據新情況適時修訂,其最終解釋權歸曲社。
滋蘭崑曲社
二零零八年十月
滋蘭崑曲社章程
2010-12-26 00:15:23
来自: 王夫子(如是我闻观自在~)
支持,暂去还来此。
支持,希望各位认真学习章程的思想精神。
认真学习。
外校的可以参加么?
欢迎各界真爱崑曲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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