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病——采访稿
朵朵是个喜欢撕手皮的姑娘,小时候落下的毛病,也不知道一开始是怎么得上的,本来是每次剪指甲的时候顺便撕下指肚的一层表皮,现在两次剪指甲的间隔期里要撕两次手皮。
她记录过一阵自己剪指甲的频率,基本在17-20天之间,指甲就会长到她受不了。受不了的概念是,打字的时候会觉得是在用指甲敲键盘,握拳的时候会感觉到指甲狠狠地扎进手心里,指甲缝里开始进灰。
她每次都会把指甲剪的很短,然后撕掉皮,有时候剪的太深,一沾水就是一线血,撕皮撕到真皮了也会痛很久,不过最近一年多都没有出过血了。
她说她记得好像是小时候看柯南里有一集,一个姑娘在手上抹了胶水,这样就可以没有指纹,后来还看到什么电影上,一个杀手真的把手上的皮撕掉直到没有指纹,然后她也开始撕皮。从初中开始吧,那个时候她还保存了很多撕下来的手皮,想看看它们什么时候会腐烂,她把它们夹在小本子里,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腐烂。手皮一层层地撕,指纹也都还在。
本来她想改掉这个毛病,因为周围的人都觉得她撕手皮很恐怖,但是“撕了十几年的手皮之后,如果指缝开始起皮而不马上剥下,指肚的皮肤就会一点一点裂开,摸上去全是刺,让人忍不住立刻把它们掀起来撕下”,她这么说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看的出是是真的想改,但是她的手皮已经习惯了被撕,长的太快了啊。
她喜欢撕掉手皮后去触摸一切东西,她说那样能感受到来自那些东西更清晰的质感。
晓明是个染黑指甲的红毛小伙儿,他讨厌黄晓明,更讨厌别人听到他名字的时候就联系到黄晓明身上。他不是gay,他特别怕别人以为他是gay,因为这个圈儿里实在太多gay了,做男人都不安全。他只是喜欢染黑色指甲,也喜欢把头发染成火红色,他不经常说话,一黑一红就足够表达他怪异的气场了。
他说他喜欢樱木花道,所以离开学校之后就立刻染成了火红的头发。至于黑指甲,忘了,“总不能也染红的吧,太娘了”,问他的时候他笑着这么说,有些腼腆。
他的头发很硬,一根根像刺一样的竖在头上,眼睛经常“散光”,不知道在看哪似的,但是工作的时候又特别聚精会神。
他不抽烟也不怎么喝酒,因为特别容易醉,酒品差,一醉就各种疯,所以一般避免喝酒的场合,但混在这个圈里不喝酒怎么行,“就,摔酒瓶呗,呵呵”,他说他就是不愿意被逼迫,好话说尽还劝酒的一律摔酒瓶,谁的面儿也不给,就这么艮。
晓明年近三十,有房无车,房也不大,八九十平,“够大了,我跟我老婆都不胖,就算以后生了孩儿变成三个球也能滚的开”,也不是没钱买车,“现在买车那不就是放路上堵着吗,有那闲心我走哪走不到啊,要买咱直接买直升机啊。”
有人问他是不是走哥特风,晓明就笑,他说现在什么都喜欢安个标签,其实谁跟谁啊,都那么回事呗,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
芭儿是个喜欢剃板寸的姑娘,性格火爆,直来直去。“姐姐我喜欢跟男人混,因为女人太烦,但姐姐我绝逼不是拉拉,姐姐我就是不喜欢长头发!”
她说她原来挺胖的,后来有大半年老是在奔波,忽然就瘦了十多斤。那个时候她是长发,留了五六年,都到屁股了,秋天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降温,她发现她穿着她以前那些肥大的衣服留个长发实在是太奇怪了,索性全剃掉了,周一上班的时候全公司的人都吓坏了,就她自己心里乐的可美了。
芭儿喜欢徒步旅行,刚工作那会心里可憋屈了,本以为是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但还是处处受限制,领导老说她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她默默地说“尼玛以前姐姐我自己就是老大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我说什么你毙什么,我他妈还能发挥出什么啊!”于是果断辞了工作又出去旅行,走走停停,打打零工,轻松自在。
芭儿最怕的就是别人以为她好欺负,她说她从初中开始就剪了短发,怕在新环境被欺负,也不说话,吓到了一大批人,后来混熟了才知道她不是表面上那么冷冰冰,都特别喜欢跟她玩。“反正女孩短发给人的感觉就是,要么受过伤,要么不好惹,我两样都不是,就是不喜欢陌生人就过来套近乎,这样可以拒人千里之外,很安全。”她的背有点驼,说话的时候喜欢有肢体动作,能看的出她其实不如她的外表那般刚强。
“以前也穿过女生的衣服,瘦的衣服和裙子什么的,都是家里逼的,特别不舒服,感觉身体被绑住了一样,也不是衣服有多瘦,就是不喜欢,走在路上随时能被风吹跑似的,还是喜欢肥的衣服,最好带帽子的,躲在里面特别安全。”芭儿的话渐渐多起来,常笑,很官方的那种。
她说她本来以为她这个样子就不会被男生看上了,但还是烂桃花一堆,很苦恼也乐在其中,她喜欢研究男人和女人的性格表现,她一直觉得人类很有意思,说这话的时候她悄悄跟我说,其实她是从水星来的。
磊子是个有收集癖的小伙儿,收集的也不是什么古董、邮票,都是些便宜的,甚至可以被当成是垃圾扔掉的东西。比如透明胶带用完后里面的塑料环,吃完的棒棒糖的小棒子,果冻的小碗,各种瓶瓶罐罐,甚至还有肯德基粟米棒的小木棒。“其实也不算收集,当时就想看看自己吃掉了多少东西,好做个记录,然后那些年就攒下了。”
最近有一次收拾家,磊子把他小时候收集多年的东西拿出来拍了照片,然后就扔掉了,他说现在长大了看那些东西确实已经是垃圾了,也没什么实际用处,还占地方,不如扔掉。“不过也不全是垃圾,那些瓶瓶罐罐还是排上了各种用处的。”
磊子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在家了,他有很多小汽车和小玩偶,士兵、怪兽、超人什么的,他没事就跟那些小东西玩,嘴里念念有词,想象他们在战斗,最后英雄胜利,怪兽被打败。后来长大了就把它们都收拾进抽屉了,最近翻出来,想起小时候的事情,还是觉得好玩。“现在才发现原来它们那么小,一手能抓好几个,小时候却总觉得它们很大很大。”
他是一个可以把小时候的梦想坚持到现在的人,也是一个能把所有不重要的、伤害过他的事情全部忘记的人,他总自嘲说自己记性很差,想记的不想记的,最后就全都忘了,就算以为这辈子都会念念不忘,整天忙忙碌碌的,忽然想起来,已经只能记个大概了。“所以过去的那些朋友,我总觉得他们都是特别好的人,虽然现在心里还残存着一点曾经恨他们恨到想杀死他们的地步,但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呵呵。”说话的时候他不好意思的挠头,像个真正的失忆病人那样,我却有点羡慕他的坏记性。
磊子说希望找个温柔的姑娘,他可以听她说话,但姑娘不能太唠叨;他能陪她散步逛街,但姑娘不能太爱逛街;他能给姑娘买她喜欢的东西,但姑娘不能太爱花钱。他今年26岁,单身,家里都开始着急了,他还不急,他说以前谈过几个,但因为记性不好,莫名其妙地就分手了,他还总觉得是他自己不对,跟人家姑娘没关系,要是再找的话,他希望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女人,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个姑娘在等他,他也不介意那个姑娘现在躺在谁的怀里,只想在找到那个姑娘的时候对她说“嗨,过去辛苦了,以后我养你。”
阿宏是个神经质的姑娘,她平时看上去很安静,但有时会突然爆发开始止不住的碎碎念。
“我跟你说我每天上班要站25-45分钟,完全看路况问题,完全站着,有时候连门口都走不出去,一直挤在玻璃上,外面的人看我跟看猴儿似的,我也很无奈。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走路15分钟,我用这15分钟可以背二十多个单词,二十多个词组,然后参加早读的听写,100分的那种,但是现在这时间全耗在车上了,挤的人心里那个焦躁啊,完全没心情做什么,然后我就发现我有好多事情不能做了,没时间写东西,没时间跟自己说话,没时间理清自己的头脑,所有的事情都堆在一起,心里特别着急,但是又完全不想解决,可烦人了,我觉得我的时间就是在车上耽误的,但是那么远的路又不可能走路,整个人在车上的思维是停滞的,这太恐怖了!”阿宏说话的时候表情特别夸张,脸红脖子粗的,一开始就会说个没完没了,是个绝对的话痨。
“还有啊,真心忍不了打错字这种事,不严谨啊亲,不认真啊亲,太儿戏了啊亲,太随便了啊亲,而且关键的是现在要扣钱啊亲!!!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怎么可以忍受错字这种事呢,你以为你是鲁迅吗?每一个字对作者来说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才对啊,怎!么!可!以!打!错!字!”她的肢体语言比芭儿还要过分,我觉得如果不快点结束访问,那这样的吐槽会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的。。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执念的,但是受不了,就是觉得如果那些事情不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下去我整个人就会爆炸掉,以前受不了老妈总把牙膏从中间挤,我们各用各的,但是每次看到我都会忍不住把她的牙膏挤到前面来,后来渐渐的也习惯了,每次都克制自己去挤的冲动,现在老妈也会从尾部开始挤了,才觉得舒坦。”
她语速很快,噼里啪啦的说话,不太会打扮自己,穿的很奇怪,基本可以用难看来形容,但她又是从来不会在乎别人眼光的那种姑娘,我行我素的很,她说本来大家都说她乱穿衣服不好,后来只要看到影子就知道是她,于是她就自嘲说“这也算是一种本领吧,呵呵。”
她不说话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用大拇指抠自己的食指,我注意到她的食指指甲上有一小块缺口,左右手都是。她还经常咬指甲、磨牙、把手指掰的咔咔做响,总之是有很多小动作的姑娘,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古怪的气质,头发也很毛躁,是那种不招人喜欢的姑娘。
但是她养了很多动物,一只兔子、一只猫、一缸金鱼,她给兔子起名叫猫,给猫起名叫兔子,她觉得这样很有趣,说想看看动物会不会搞不清楚自己的人生定位,她说她没事就跟她的动物说话,兔子很安静,一直吃也不会回应什么,猫本来还会聚精会神地看着她叨叨,后来烦了都懒得抬头了,她说她平时遇到野猫都会跟它们打招呼,也会喂它们吃东西,心里不管有多烦的事情,看到猫咪心情就会瞬间变很好。
她还特别喜欢下雨下雪,别人都在奔逃避雨的时候,她却不打伞在大雨里跳舞,她说下雨的时候那些人就像在逃命一样的,而她最自由了。说这些的时候她的语气多了很多温柔,语速也慢了很多,貌似她是那种在自然里才会变正常的人,城市生活的种种压力让她变的神经质。
凌霄是个爱抱怨的姑娘,她不满意身边的一切,也包括她自己。
她现在最喜欢抱怨的就是她的工作,她已经换了好几份工作,她跟我说她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都算是媒体界数一数二的好工作,而且她得来的都十分容易,因为她之前就在做与之相关的事情,并且小有所成,早就被看好,一切都那么低顺理成章,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一直是那种洋洋自得的神情。
我微微挑了一下眉毛问她“那为什么不好好做下去?”
她立刻就紧皱起眉头,眼睛也眯起来,两只手举在空中微微颤抖,露出那种“你能想象吗?”的表情。她的这种状态维持了大概有半分钟,才继续开始说话。
“你要明白,想象的跟现实往往都会有很大的差距,我本来是想找份工作好好做下去,安安稳稳的,长长久久的,把它当做我的人生来对待。可是就跟谈恋爱一样,你一开始看上的人,会在后来慢慢让你了解到他身上那些你无法接受的部分。但好在,工作不必像恋人那样,有了感情就要容忍、磨合下去,甚至过一辈子,也许是我的忍耐力比较差吧,我无法接受我的工作违背我的原则甚至我的道德。”
“他们是因为我的特长而让我去工作的,可是进去之后却禁止我再发挥我的特长,并且弄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让我完成。我大概已经有要身兼数职的准备,但是我觉得他们的行为明明是不够重视和尊重这个行业。即使所有人都是那样的,我也不愿意那样。”
“所以其实是你无法融入社会?”我这样打断她。
“之前工作时,有天下午,大概还有半小时就下班了,我忽然从位子上站起来,走出大楼,沿着海边一直走一直走。那天穿着不怎么舒服的鞋,于是尽量走的慢些,但还是不断超过人群。被路人观望会觉得窘迫,就目不斜视地走,一直走到火车站又原路返回,发现竟然过去了一个小时那么久,于是迅速收拾东西离开。”
“还有一次中午,没吃饭,一个人跑到对面街上的楼顶,24楼,一边哭一边自言自语,又没有勇气跳下去,我觉得我坐在办公室比普通的慢性自杀还要折磨人。”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继续打断她。
“是啊!没错!就是这样!我无法融入这个社会!我觉得什么都很糟糕,自己也很差劲,不能做出改变,也不能去迎合,我觉得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合上了我的本子,起身准备离开,最后我对她说“请你自由地…… 去死。”
何麻是个面瘫的姑娘,并不是真的面瘫,是那种表情很少,看上去冷酷无情的面瘫。
她看起来很瘦,头发高高扎起个马尾,长长地一直垂到尾椎,刘海很厚,完全挡住眉毛,眼睛一笑就眯成一条线,不笑的时候却有种莫名的压迫感。
她说自己的名字听起来很像个男生,但是因为很少有重名所以还蛮喜欢的,但是却不喜欢别人叫她的名字,因为从小到大她的本命被提起的次数并不多,总是会被乳名、昵称、外号之类的称谓所代替,以至于她常常在别人叫她名字的时候无动于衷。
她的话很少,但是会很认真地听你说话,时不时露出谨慎得体的微笑,然后很快又恢复面瘫脸,总之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我的处女座的,我想在当下,这三个字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其实我自己并没觉得处女座就有多特别,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突然很喜欢黑处女座,我觉得这样挺讨厌的,因为每个星座都有值得讨厌的地方不是吗,凭什么单单说处女座最不好,不过既然已经成了一种风气,那我就只好高冷了,呵呵。”
“我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陌生人的范畴里也包括同学、同事这类的人,并不是说我们聚在一起就是朋友了,我选择谁当朋友的条件很苛刻,没那么简单,而且我很忙的,也不想在陌生人身上浪费时间,反正早晚要告别的,我不想到时候难过。”
“虽然我也是女生,但是却很讨厌女生这种生物,有些女生啊,才第一天认识,一开始会说‘哎呀不知道说什么好呢’,我说‘没关系 想说什么就说好了’,结果就开始一整天的bulabula扯各种有的没的,还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啊,我就只能回个‘哦、这样啊、是吗、呵呵”,难道看不出来我不想听那些废话吗?遇到话痨我就只能变成少言寡语的了,真的好想说一句,姑娘你好烦。”
“我以前头发很短的,基本只有贴头皮的一点点而已,因为初中的时候学校不准女生留长发,我头发长得快,索性剪短一些,后来性格也变得有些男生化,高中的时候有个女生跟我说,性格男生不一定就要短发啊,想想也对,而且我喜欢的人说想看我留长发的样子,就这样留起来了,已经7年了。”
她说话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肢体语言,但是表情丰富,她说如果人类都可以本着不给别人添不必要的麻烦的觉悟活着,那这个世界应该会美好很多,生活也就轻松很多,所以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而宁愿不发生任何接触或交集。
她的记性很好,学生时代背的古诗啊古文啊,现在还是可以背出来,历史也可以从鸦片战争一直说到改革开放,最喜欢艺术史,最痛恨文革,对相处过的人说过的话都记得很牢,喜欢记录梦境,说是相信梦里发生的事情会应验,她还坚信有外星人,小的时候就喜欢记录星象,后来又喜欢上研究植物,能随口叫出任何街边植物的名字。
“所以,你是否可以理解,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跟那些谈论着淘宝假货、日韩明星、新闻热点的女生有什么共同语言。”我只是笑笑,有知识的女生难能可贵,但懂得太多,却只能这般寂寞。
她说现在不在乎这些了,因为已经结了婚,跟高中时就喜欢的男人,“有话只要跟他说就够了”,她看起来很满足。
小说人物:
苏月&苏越:
林伟宁:
宋子如:
郝景天:
她记录过一阵自己剪指甲的频率,基本在17-20天之间,指甲就会长到她受不了。受不了的概念是,打字的时候会觉得是在用指甲敲键盘,握拳的时候会感觉到指甲狠狠地扎进手心里,指甲缝里开始进灰。
她每次都会把指甲剪的很短,然后撕掉皮,有时候剪的太深,一沾水就是一线血,撕皮撕到真皮了也会痛很久,不过最近一年多都没有出过血了。
她说她记得好像是小时候看柯南里有一集,一个姑娘在手上抹了胶水,这样就可以没有指纹,后来还看到什么电影上,一个杀手真的把手上的皮撕掉直到没有指纹,然后她也开始撕皮。从初中开始吧,那个时候她还保存了很多撕下来的手皮,想看看它们什么时候会腐烂,她把它们夹在小本子里,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腐烂。手皮一层层地撕,指纹也都还在。
本来她想改掉这个毛病,因为周围的人都觉得她撕手皮很恐怖,但是“撕了十几年的手皮之后,如果指缝开始起皮而不马上剥下,指肚的皮肤就会一点一点裂开,摸上去全是刺,让人忍不住立刻把它们掀起来撕下”,她这么说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看的出是是真的想改,但是她的手皮已经习惯了被撕,长的太快了啊。
她喜欢撕掉手皮后去触摸一切东西,她说那样能感受到来自那些东西更清晰的质感。
晓明是个染黑指甲的红毛小伙儿,他讨厌黄晓明,更讨厌别人听到他名字的时候就联系到黄晓明身上。他不是gay,他特别怕别人以为他是gay,因为这个圈儿里实在太多gay了,做男人都不安全。他只是喜欢染黑色指甲,也喜欢把头发染成火红色,他不经常说话,一黑一红就足够表达他怪异的气场了。
他说他喜欢樱木花道,所以离开学校之后就立刻染成了火红的头发。至于黑指甲,忘了,“总不能也染红的吧,太娘了”,问他的时候他笑着这么说,有些腼腆。
他的头发很硬,一根根像刺一样的竖在头上,眼睛经常“散光”,不知道在看哪似的,但是工作的时候又特别聚精会神。
他不抽烟也不怎么喝酒,因为特别容易醉,酒品差,一醉就各种疯,所以一般避免喝酒的场合,但混在这个圈里不喝酒怎么行,“就,摔酒瓶呗,呵呵”,他说他就是不愿意被逼迫,好话说尽还劝酒的一律摔酒瓶,谁的面儿也不给,就这么艮。
晓明年近三十,有房无车,房也不大,八九十平,“够大了,我跟我老婆都不胖,就算以后生了孩儿变成三个球也能滚的开”,也不是没钱买车,“现在买车那不就是放路上堵着吗,有那闲心我走哪走不到啊,要买咱直接买直升机啊。”
有人问他是不是走哥特风,晓明就笑,他说现在什么都喜欢安个标签,其实谁跟谁啊,都那么回事呗,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
芭儿是个喜欢剃板寸的姑娘,性格火爆,直来直去。“姐姐我喜欢跟男人混,因为女人太烦,但姐姐我绝逼不是拉拉,姐姐我就是不喜欢长头发!”
她说她原来挺胖的,后来有大半年老是在奔波,忽然就瘦了十多斤。那个时候她是长发,留了五六年,都到屁股了,秋天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降温,她发现她穿着她以前那些肥大的衣服留个长发实在是太奇怪了,索性全剃掉了,周一上班的时候全公司的人都吓坏了,就她自己心里乐的可美了。
芭儿喜欢徒步旅行,刚工作那会心里可憋屈了,本以为是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但还是处处受限制,领导老说她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她默默地说“尼玛以前姐姐我自己就是老大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我说什么你毙什么,我他妈还能发挥出什么啊!”于是果断辞了工作又出去旅行,走走停停,打打零工,轻松自在。
芭儿最怕的就是别人以为她好欺负,她说她从初中开始就剪了短发,怕在新环境被欺负,也不说话,吓到了一大批人,后来混熟了才知道她不是表面上那么冷冰冰,都特别喜欢跟她玩。“反正女孩短发给人的感觉就是,要么受过伤,要么不好惹,我两样都不是,就是不喜欢陌生人就过来套近乎,这样可以拒人千里之外,很安全。”她的背有点驼,说话的时候喜欢有肢体动作,能看的出她其实不如她的外表那般刚强。
“以前也穿过女生的衣服,瘦的衣服和裙子什么的,都是家里逼的,特别不舒服,感觉身体被绑住了一样,也不是衣服有多瘦,就是不喜欢,走在路上随时能被风吹跑似的,还是喜欢肥的衣服,最好带帽子的,躲在里面特别安全。”芭儿的话渐渐多起来,常笑,很官方的那种。
她说她本来以为她这个样子就不会被男生看上了,但还是烂桃花一堆,很苦恼也乐在其中,她喜欢研究男人和女人的性格表现,她一直觉得人类很有意思,说这话的时候她悄悄跟我说,其实她是从水星来的。
磊子是个有收集癖的小伙儿,收集的也不是什么古董、邮票,都是些便宜的,甚至可以被当成是垃圾扔掉的东西。比如透明胶带用完后里面的塑料环,吃完的棒棒糖的小棒子,果冻的小碗,各种瓶瓶罐罐,甚至还有肯德基粟米棒的小木棒。“其实也不算收集,当时就想看看自己吃掉了多少东西,好做个记录,然后那些年就攒下了。”
最近有一次收拾家,磊子把他小时候收集多年的东西拿出来拍了照片,然后就扔掉了,他说现在长大了看那些东西确实已经是垃圾了,也没什么实际用处,还占地方,不如扔掉。“不过也不全是垃圾,那些瓶瓶罐罐还是排上了各种用处的。”
磊子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在家了,他有很多小汽车和小玩偶,士兵、怪兽、超人什么的,他没事就跟那些小东西玩,嘴里念念有词,想象他们在战斗,最后英雄胜利,怪兽被打败。后来长大了就把它们都收拾进抽屉了,最近翻出来,想起小时候的事情,还是觉得好玩。“现在才发现原来它们那么小,一手能抓好几个,小时候却总觉得它们很大很大。”
他是一个可以把小时候的梦想坚持到现在的人,也是一个能把所有不重要的、伤害过他的事情全部忘记的人,他总自嘲说自己记性很差,想记的不想记的,最后就全都忘了,就算以为这辈子都会念念不忘,整天忙忙碌碌的,忽然想起来,已经只能记个大概了。“所以过去的那些朋友,我总觉得他们都是特别好的人,虽然现在心里还残存着一点曾经恨他们恨到想杀死他们的地步,但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呵呵。”说话的时候他不好意思的挠头,像个真正的失忆病人那样,我却有点羡慕他的坏记性。
磊子说希望找个温柔的姑娘,他可以听她说话,但姑娘不能太唠叨;他能陪她散步逛街,但姑娘不能太爱逛街;他能给姑娘买她喜欢的东西,但姑娘不能太爱花钱。他今年26岁,单身,家里都开始着急了,他还不急,他说以前谈过几个,但因为记性不好,莫名其妙地就分手了,他还总觉得是他自己不对,跟人家姑娘没关系,要是再找的话,他希望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女人,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个姑娘在等他,他也不介意那个姑娘现在躺在谁的怀里,只想在找到那个姑娘的时候对她说“嗨,过去辛苦了,以后我养你。”
阿宏是个神经质的姑娘,她平时看上去很安静,但有时会突然爆发开始止不住的碎碎念。
“我跟你说我每天上班要站25-45分钟,完全看路况问题,完全站着,有时候连门口都走不出去,一直挤在玻璃上,外面的人看我跟看猴儿似的,我也很无奈。我以前上学的时候走路15分钟,我用这15分钟可以背二十多个单词,二十多个词组,然后参加早读的听写,100分的那种,但是现在这时间全耗在车上了,挤的人心里那个焦躁啊,完全没心情做什么,然后我就发现我有好多事情不能做了,没时间写东西,没时间跟自己说话,没时间理清自己的头脑,所有的事情都堆在一起,心里特别着急,但是又完全不想解决,可烦人了,我觉得我的时间就是在车上耽误的,但是那么远的路又不可能走路,整个人在车上的思维是停滞的,这太恐怖了!”阿宏说话的时候表情特别夸张,脸红脖子粗的,一开始就会说个没完没了,是个绝对的话痨。
“还有啊,真心忍不了打错字这种事,不严谨啊亲,不认真啊亲,太儿戏了啊亲,太随便了啊亲,而且关键的是现在要扣钱啊亲!!!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怎么可以忍受错字这种事呢,你以为你是鲁迅吗?每一个字对作者来说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才对啊,怎!么!可!以!打!错!字!”她的肢体语言比芭儿还要过分,我觉得如果不快点结束访问,那这样的吐槽会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的。。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执念的,但是受不了,就是觉得如果那些事情不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下去我整个人就会爆炸掉,以前受不了老妈总把牙膏从中间挤,我们各用各的,但是每次看到我都会忍不住把她的牙膏挤到前面来,后来渐渐的也习惯了,每次都克制自己去挤的冲动,现在老妈也会从尾部开始挤了,才觉得舒坦。”
她语速很快,噼里啪啦的说话,不太会打扮自己,穿的很奇怪,基本可以用难看来形容,但她又是从来不会在乎别人眼光的那种姑娘,我行我素的很,她说本来大家都说她乱穿衣服不好,后来只要看到影子就知道是她,于是她就自嘲说“这也算是一种本领吧,呵呵。”
她不说话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用大拇指抠自己的食指,我注意到她的食指指甲上有一小块缺口,左右手都是。她还经常咬指甲、磨牙、把手指掰的咔咔做响,总之是有很多小动作的姑娘,整个人都透着一种古怪的气质,头发也很毛躁,是那种不招人喜欢的姑娘。
但是她养了很多动物,一只兔子、一只猫、一缸金鱼,她给兔子起名叫猫,给猫起名叫兔子,她觉得这样很有趣,说想看看动物会不会搞不清楚自己的人生定位,她说她没事就跟她的动物说话,兔子很安静,一直吃也不会回应什么,猫本来还会聚精会神地看着她叨叨,后来烦了都懒得抬头了,她说她平时遇到野猫都会跟它们打招呼,也会喂它们吃东西,心里不管有多烦的事情,看到猫咪心情就会瞬间变很好。
她还特别喜欢下雨下雪,别人都在奔逃避雨的时候,她却不打伞在大雨里跳舞,她说下雨的时候那些人就像在逃命一样的,而她最自由了。说这些的时候她的语气多了很多温柔,语速也慢了很多,貌似她是那种在自然里才会变正常的人,城市生活的种种压力让她变的神经质。
凌霄是个爱抱怨的姑娘,她不满意身边的一切,也包括她自己。
她现在最喜欢抱怨的就是她的工作,她已经换了好几份工作,她跟我说她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都算是媒体界数一数二的好工作,而且她得来的都十分容易,因为她之前就在做与之相关的事情,并且小有所成,早就被看好,一切都那么低顺理成章,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一直是那种洋洋自得的神情。
我微微挑了一下眉毛问她“那为什么不好好做下去?”
她立刻就紧皱起眉头,眼睛也眯起来,两只手举在空中微微颤抖,露出那种“你能想象吗?”的表情。她的这种状态维持了大概有半分钟,才继续开始说话。
“你要明白,想象的跟现实往往都会有很大的差距,我本来是想找份工作好好做下去,安安稳稳的,长长久久的,把它当做我的人生来对待。可是就跟谈恋爱一样,你一开始看上的人,会在后来慢慢让你了解到他身上那些你无法接受的部分。但好在,工作不必像恋人那样,有了感情就要容忍、磨合下去,甚至过一辈子,也许是我的忍耐力比较差吧,我无法接受我的工作违背我的原则甚至我的道德。”
“他们是因为我的特长而让我去工作的,可是进去之后却禁止我再发挥我的特长,并且弄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让我完成。我大概已经有要身兼数职的准备,但是我觉得他们的行为明明是不够重视和尊重这个行业。即使所有人都是那样的,我也不愿意那样。”
“所以其实是你无法融入社会?”我这样打断她。
“之前工作时,有天下午,大概还有半小时就下班了,我忽然从位子上站起来,走出大楼,沿着海边一直走一直走。那天穿着不怎么舒服的鞋,于是尽量走的慢些,但还是不断超过人群。被路人观望会觉得窘迫,就目不斜视地走,一直走到火车站又原路返回,发现竟然过去了一个小时那么久,于是迅速收拾东西离开。”
“还有一次中午,没吃饭,一个人跑到对面街上的楼顶,24楼,一边哭一边自言自语,又没有勇气跳下去,我觉得我坐在办公室比普通的慢性自杀还要折磨人。”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继续打断她。
“是啊!没错!就是这样!我无法融入这个社会!我觉得什么都很糟糕,自己也很差劲,不能做出改变,也不能去迎合,我觉得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我合上了我的本子,起身准备离开,最后我对她说“请你自由地…… 去死。”
何麻是个面瘫的姑娘,并不是真的面瘫,是那种表情很少,看上去冷酷无情的面瘫。
她看起来很瘦,头发高高扎起个马尾,长长地一直垂到尾椎,刘海很厚,完全挡住眉毛,眼睛一笑就眯成一条线,不笑的时候却有种莫名的压迫感。
她说自己的名字听起来很像个男生,但是因为很少有重名所以还蛮喜欢的,但是却不喜欢别人叫她的名字,因为从小到大她的本命被提起的次数并不多,总是会被乳名、昵称、外号之类的称谓所代替,以至于她常常在别人叫她名字的时候无动于衷。
她的话很少,但是会很认真地听你说话,时不时露出谨慎得体的微笑,然后很快又恢复面瘫脸,总之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我的处女座的,我想在当下,这三个字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其实我自己并没觉得处女座就有多特别,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突然很喜欢黑处女座,我觉得这样挺讨厌的,因为每个星座都有值得讨厌的地方不是吗,凭什么单单说处女座最不好,不过既然已经成了一种风气,那我就只好高冷了,呵呵。”
“我不喜欢跟陌生人说话,陌生人的范畴里也包括同学、同事这类的人,并不是说我们聚在一起就是朋友了,我选择谁当朋友的条件很苛刻,没那么简单,而且我很忙的,也不想在陌生人身上浪费时间,反正早晚要告别的,我不想到时候难过。”
“虽然我也是女生,但是却很讨厌女生这种生物,有些女生啊,才第一天认识,一开始会说‘哎呀不知道说什么好呢’,我说‘没关系 想说什么就说好了’,结果就开始一整天的bulabula扯各种有的没的,还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啊,我就只能回个‘哦、这样啊、是吗、呵呵”,难道看不出来我不想听那些废话吗?遇到话痨我就只能变成少言寡语的了,真的好想说一句,姑娘你好烦。”
“我以前头发很短的,基本只有贴头皮的一点点而已,因为初中的时候学校不准女生留长发,我头发长得快,索性剪短一些,后来性格也变得有些男生化,高中的时候有个女生跟我说,性格男生不一定就要短发啊,想想也对,而且我喜欢的人说想看我留长发的样子,就这样留起来了,已经7年了。”
她说话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肢体语言,但是表情丰富,她说如果人类都可以本着不给别人添不必要的麻烦的觉悟活着,那这个世界应该会美好很多,生活也就轻松很多,所以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而宁愿不发生任何接触或交集。
她的记性很好,学生时代背的古诗啊古文啊,现在还是可以背出来,历史也可以从鸦片战争一直说到改革开放,最喜欢艺术史,最痛恨文革,对相处过的人说过的话都记得很牢,喜欢记录梦境,说是相信梦里发生的事情会应验,她还坚信有外星人,小的时候就喜欢记录星象,后来又喜欢上研究植物,能随口叫出任何街边植物的名字。
“所以,你是否可以理解,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跟那些谈论着淘宝假货、日韩明星、新闻热点的女生有什么共同语言。”我只是笑笑,有知识的女生难能可贵,但懂得太多,却只能这般寂寞。
她说现在不在乎这些了,因为已经结了婚,跟高中时就喜欢的男人,“有话只要跟他说就够了”,她看起来很满足。
小说人物:
苏月&苏越:
林伟宁:
宋子如:
郝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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