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走吧

杂文 创作
哥舒意 发表于:
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地儿了
  步行对我来说是种必须的习惯。尽管无法和那些花一整天在街头快走的暴走爱好者相比,但我仍然算是一个蛮资深的自由散步爱好者。这个爱好的养成和自己从事写作这份职业有关,如果我和多数白领一样,每天朝九晚五地挤轨道交通上下班,恐怕我不会有这样好的心情在清晨和傍晚出去散步。   经常通宵写完一篇东西,清晨出门行走个半小时,好让紧张的大脑松弛下来,以便回去后睡得更舒服。路过公交站或地铁站时,看见行色匆匆,面带困意的上班族,或许我内心真的同情他们,一边庆幸自己从事的是这份不靠谱的写字工作,才能怀有这样自在的心情施然走路。   以上仅供消遣。   其实我出门散步时很难有这样的闲情雅致。两条腿虽然走在路边的人行道上,心思却多数在未完成的小说上,写作中途常有筋疲力尽的感觉,总觉得这份工作更应该由长跑运动员来从事,而且是肯尼亚国籍的,肤色黝黑的那种。每天的散步就好像一个给漏气的轮胎打气,这个漏气的轮胎就是本人我。就好像拳击手在一回合的搏斗后必须休息一分钟,散步对我来说就是休息的一分钟。没有这个时刻,我大概很难坚持下一个写作回合。不知道是谁说作家是脑力劳动者,这纯粹是胡说八道。作家和民工,以及农民一样,绝对是重体力劳动者。我认识的每个写字的作家都是这么觉得的。   当然抛开写作不谈,我还是挺习惯于走路的。记得很久前有一次是从淮海路的百盛一直走到嘉定的沃尔玛。走了三个小时。我绝对不是因为试图打破谁的纪录才做出这样的傻事,只是人生总有这么一个时间,会觉得除了往前走以外别无选择。今天我已经忘了那天为什么走了这么久,能够记得的只是走了这么长的路。正如教科书上说,人类直立行走。所以我们除了直立以外,必须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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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最后更新 2010-08-25 17:40:05
patro的叔叔
2014-08-01 15:48:18 patro的叔叔 (这句话有7个字)

人生有段时间,会觉得除了往前走以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