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木江•于山:流浪儿童何以流浪? ——泛谈新疆流浪儿童
摘要:
这些儿童的行为使两个地区乃至两个民族有了隔阂和误解,但是当下一个新疆流浪儿童将手伸进你的包时,有谁能按捺住内心的愤怒和恐慌,想想这偷盗背后的故事呢?
【此文经作者授权发布】
对于流浪儿童群体的认识我们早在孩提时代就有了,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主人公无家可归的可怜无助,张乐平先生《三毛流浪记》中机智“三毛”对家庭与亲人的无限渴望。流浪儿童是一个大家听到就会从内心产生同情的群体。但是当一个个生理特征明显的新疆流浪儿童出现在内地城市时,大家脑海中原先的那种可怜和无助早已不复存在了,内地市民对这些儿童表现出冷漠和远离,甚至有人对他们在内心充满了恐惧。折翼的小天使们由于他们明显的生理特征,顷刻间成为了令人厌恶和畏惧的小恶魔。据统计中国现有的流浪儿童在110万以上,其中新疆流浪儿童数目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与此同时在网络上关于新疆流浪儿童的相关链接和信息是流浪儿童总数的七分之四以上。一个数目上仅占总体不到十分之一的群体,不仅在社会关注的比例上占据了主导地位,更是对一个群体的社会认识上颠覆了大家的原有印象。短短十年之间新疆流浪儿童也从起初三位数发展到了五位数,从中国东部沿海的几个一线城市延伸到内地西部的二线、乃至三线城市。
那么新疆流浪儿童为什么选择流浪?他们的流浪为什么会如此地与众不同?那么就让我们跟随这些儿童一起流浪一番,来解读这群令人厌恶的“小恶魔们”……
一、背井离乡
新疆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落后是众所周知的,经济的落后导致该地区的百姓生活水平较低,通过对上海大学新疆籍学生家庭经济汇总表的研究发现新疆部分家庭的年收入都不能达到四位数(不到1000元人民币)。学校方面,在教育水平落后、师资短缺的同时,硬件设施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与此同时新疆作为自治区在计划生育政策上享有特殊照顾,没有感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群众只能依旧遵循“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加剧的人口增长趋势使得原有的问题突显,导致恶循环。
家庭境况的窘迫,学校的师资短缺和硬件不足使孩子们厌烦现有的生活,加上通过广播和电视对内地都市的不全面了解,这些孩子就有了走出家乡,去大城市闯荡的心理。在父母看来,孩子前往内地收益高,他们可以长见识、学本领,最起码吃的住的要比在家里的情况要好。然而孩子更加期望前往内地去看看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的大都市的风采,赚了钱不仅不用父母为自己担忧而且还能减轻父母的负担。
在孩子和父母都本着为对方着想的基础上大多数新疆儿童都会以打工为主要目的流入内地。当然要予以说明的是同样也存在部分被绑架、胁迫以及被同辈教唆前往内地的新疆儿童。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孩子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一切???
二、内地流浪
不管这些儿童因为什么原因来到内地,他们会遇到三个问题:他人的眼光、语言不通、饮食和生活习惯的不适应。当这些具有明显生理特征的孩子出现在以汉人为主的内地都市中会显得格外的特别。当然不是每个看他们的人都有恶意,但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他们对旁人这种异样的眼神格外敏感。随之而来的是语言沟通上的困难,本来在家乡学习汉语的条件就不是很好(由于汉语和维吾尔语差异较大,新疆维吾尔族的汉语老师普遍存在口音),加上内地大都市除了北京都会有自己的地方方言,沟通基本上无法正常进行。最后就是饮食习惯的不同,维吾尔族因为宗教信仰在饮食上与汉人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不通晓语言的情况下找到自己可以进餐的清真餐厅又谈何容易呢?那么以上这三个原因的导致使得这些孩子在到达内地时会迫切希望找到一个可以语言沟通、饮食不用顾忌并且不会被投来异样眼光的群体生活。因此在内地的新疆儿童都主动和被动地去选择群体生活或者说是流浪。流浪儿童的群体生活为那些想利用这些孩子的人贩们提供了良机,他不用一个个地去“招募”这些孩子,而是直接“照顾”一个新疆维吾尔族的流浪群体。在熟悉了解每个儿童的情况之后展开自己的攻略,同样在这些孩子们接触人贩老板之后他们的命运就开始了巨大的改变。
新疆流浪儿童会被人贩们分类,首先身手敏捷的将被挑选为主力军去偷盗,那些身手不敏捷,男的被人为弄成重残后去乞讨,女的将被转手从事色情行业。在我的调查研究目前为止被性侵年龄最小的为13岁。但是在内地的居民基本上不知道新疆流浪儿童行乞或者被迫卖淫的事情,基本上都是认为这些孩子会去偷盗。其原因在于前两者是他们可以主动选择是否接触,后者是被动被新疆流浪儿童“接触”没有选择性可言。
那么接下来就详细谈谈这些从事偷逃的孩子们,伊斯兰教里偷盗是被禁止的,偷盗者是要被剁手的。但是这些孩子们为什么会选择这种宗教信仰上不允许的行为呢?在我研究下将这些孩子偷盗原因分为以下四类:1.人贩老板的生理逼迫。很多孩子都会受到各种生理上的创伤。生理上的痛苦使得这些孩子不得不去偷盗。2.同辈儿童的教唆。由于这些儿童只群体居住和流浪,那么很容易就受到群体同伴的影响。只要群体中有一人偷盗成功,那么人贩老板对他的赞扬以及他为家里承担经济重担等事迹会在这些儿童当中引起群体效应,这些儿童会争先恐后地去效仿。3.自主选择。在我的研究过程中,我发现也存在相对数量较少的自主选择偷盗的流浪儿童,他们是为了方便偷盗才加入群体的。他偷盗的原因就是要凑钱给母亲治病,他身边除了他没人愿意或者有经济能力为他母亲看病。所以他选择了利润最大的投机经济效益大的内地偷盗“行业”4.被人贩老板控制。在这些众多偷盗的流浪儿童中有一些已被人贩老板操纵,第一种是让这些儿童吸食毒品,染上毒瘾的流浪儿童只能通过不断偷盗来从人贩老板那里获取毒品;第二种是让这些儿童负债,在起初跟这些孩子沟通时,人贩老板会给家庭有经济需求的孩子提供“无息贷款”。在这些儿童拒绝偷盗时,人贩老板会以债务要挟,甚至会恐吓儿童说拿他家人的性命去还债。年少无知的孩子会终身为人贩老板偷盗还债;第三种精神诱导,人贩老板会利用内地对新疆资源的开发而加速了发展,然而新疆资源的大量开采开发并没能有效提高新疆经济水平这一现象的扭曲解读,让孩子建立一个错误的人生价值观。部分偷盗的孩子认为他的偷盗是合理的,内地人“抢了”新疆的石油、煤、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但是他的父母和家庭乃至一个村庄都没有一辆轿车,所以他不是偷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那么为什么是这些新疆儿童成为了人贩们偷盗的首选主力军呢?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是未成年的维吾尔族少年,首先是未成年在偷盗被抓后不能对他们进行相应的直接制裁,他们作为未成年受法律保护,其次语言沟通上的不通让内地民警们对这些孩子彻底没办法,再加上对新疆相应政策的不了解使他们只能对这些孩子进行短期拘留而已。人贩老板还会对这些孩子进行针对拘留的“培训”,孩子们在被捕之后会进行各种自残行为,比如吞钉子、撞墙等,在这种状况下无法与他们沟通的民警也只匆忙将孩子转交给唯一能与他沟通且前来认领的人贩老板。人贩老板也越来越猖狂,这些流浪儿童和人贩老板常常是当地派出所的常客,甚至偷盗行为常常从偷演变到抢。
三、再度流浪
随着这些新疆流浪儿童偷盗行为的日益严重和恶化,内地群众对其更是反感之极。由于当地派出所民警的无能为力,让这些群众自发组织起了民间反扒队伍,一时间新疆流浪儿童成为了过街老鼠,但是由于民众情绪的过于激烈常常也会存在对不是偷盗流新疆人员的误伤的情况,乃至产生了民族纠纷。因此新疆政府和内地都加强了对新疆流浪儿童的救助遣送。在内地发现新疆流浪儿童后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与新疆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将孩子送往新疆。近几年来这项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新疆政府每年都公布着被救助的流浪儿童数量。但是在我的研究中发现目前对新疆流浪儿童的救助遣送体系中存在很多需改进的地方,救助遣送体制最大的效率体现在了遣送而不是救助。
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很多流浪儿童同样是这些救助遣送机制的常客,他们在简单地接受了救助遣送之后依旧会选择去流浪和偷盗。我们不明白原先迫不得已去偷盗的他们为什么在被救助遣送回家之后依旧会选择这条不归路呢?原因很简单,这些孩子在被救助遣送机构救助后更加无法正常融入社会。作为新疆公安部门主管的新疆流浪儿童工读学校,在对孩子进行救助之后会让孩子加以“少年劳改犯”的标签。同时工读学校是由新疆公安部门单独管理的,所以在对这些儿童进行教育教学和技能培训时,跟当今教育部门的教学内容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技工需要都不同步。回到家乡之后有一部分孩子回家之后已无法习惯自己原先穷困的生活,他在内地用手机,回到家里连座机都是跑邻居家用。这种环境上的不适应加上一些恶行没有被彻底纠正,这些孩子回家没多久又出走了。还有一部分孩子在回到家乡之后,在农村这个小型的熟人社会很快就家喻户晓了,当地父母怕自己孩子跟这种不良少年一起也染上了恶习学坏,拒绝学校接受这些“少年劳改犯”继续就读;村里别的艺人也不愿意收这样的徒弟。然而旁人的冷漠态度也会让孩子的父母和家人对这些孩子有不满情绪,同样这些孩子将来的婚姻更是希望渺茫。家人的冷漠,他人的态度使这些孩子内心世界的创伤更加严重,由于没有办法再接受教育来改变命,也不能通过实用的技能养家糊口,那么这些孩子会再度选择流浪,可以说他们小小的年龄和内心在承受这么多时已别无选择。
这些孩子再次选择了流浪,他们不是没家,是家里已经不能有他。在访谈中发现这些孩子在内地流浪时经常会和家里保持联系,让父母不要牵挂,还会时不时地给家里寄钱,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会隐瞒自己偷盗的行为……这些就是内地人看到的“小恶魔们”,他们的偷盗行为不仅使内地改变了对一个群体、一个地区乃至一个民族的看法。因为这些儿童新疆人和小偷这个词联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这些儿童的行为使两个地区乃至两个民族有了隔阂和误解,但是当下一个新疆流浪儿童将手伸进你的包时,有谁能按捺住内心的愤怒和恐慌,想想这偷盗背后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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