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CN特约】公益颁奖大戏,请对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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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年底,各种公益盛典和慈善颁奖晚会趁时开锣,虽挂了“公益”、“慈善”二字,但实有诸多内情未以知众,而且多有邀请NGO陪衬、站台的嫌疑。一等如此“公益大戏”热闹与排场一过,活动资助方即从传播渠道获得各种利好面的广告营收,参与演出和跑“龙套”的NGO,实际上只是在台上获得“授奖”露面的机会,以及那似乎往自己脸上贴了“金”的奖项和报纸上宣传的机会,然而,在得到“文宣”肯定之后,真正给公益注入怎样的生机?此似乎无人思索。
对于某报常年组织的“公益盛典”,如有人知晓程序会大吃一惊,可天下就有人欣喜乐见其成。报社为何设立公益颁奖?果真为倡扬公益出心劳力吗?非其然,如真心为NGO考虑,就应以其他方式来表达,譬如以奖金或资助项目的方式来予以奖励,而不是拉着NGO在台上接受那一纸奖项之后,便舍他们而去,自个去和活动资助方(某房地产商、某企业)、挂名赞助方私自算钱,将赞助费收入囊中,且算作报社的广告收入之一,除此之外,还彰显报纸的社会担当道义,捞得社会赞誉。每见此情景,我就想提醒一下这些NGO从业者们,请珍惜你们的羽毛,这种间接地为他者站台行为,已完全扭曲了公益的本义,误入了商圈包装的圈套。
试想某房地产商为何会如此乐意出资动辄百万给报社呢?一是为了沾公益的光,借此给企业装饰一下门面,以博得公众对本企业的好感;二是为了与报社进行更进一步的以利交换,例如这百万资金会被报社分为几大块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在几篇的报道中会提到该企业的名字、在报头印出赞助方的名称、记者专访该企业某某事等等;三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隐性营销,除此公益盛典之外,还可以有一系列的公益活动配套,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就与某报长期合作组织“公益徒步”活动,报名者众,可到了现场后就有人发现,徒步的路线总是以某房地产开发商的某楼盘为起点,并设立了看房与参观该楼盘的程序,这种隐性营销更值得警惕,虽打了公益的名号,却伤的是大众的公益心,也为公益领域注入了诸多商业毒素。看着很多NGO从业者在微博上转发,呼吁公众参与该徒步活动,我自然会对此人产生另类看法:也不清醒一下大脑想想,即使你说公益徒步了,这种参与会让哪些人得到救助呢?所募之款从哪来呢?即“钱从哪来,又向哪里去”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就大喊“为公益而徒步”,此等情操却使公益背上了沉重的世俗迷障,再说“公益”是有边界的,是要有透明公开与有效监督的。
且不说这种现象背后的种种背道公益的商业逻辑,就说说某报去年的公益盛典,光赞助费就是100万,除却活动举办费等,所余资金可观,一阵喧闹的文宣之后,那些被授以奖项的NGO们作何感想呢?虽说连“站台费”都没有,但或许有人乐见自己机构的品牌与某报的品牌从此勾搭,并可在项目申请书中抒上一笔,的确,从某种角度而言,此举无可厚非,某报所颁此奖有自为自控的成分(想颁给谁是内部规定的),也乐见了报纸品牌与该机构挂钩,然而,双方只求软件上达到互联的想法,只有利为己求之心,那横跨于公益之上的“利”必然招致社会的唾弃,这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按此逻辑运作下去,年年出演的“公益大戏”,资助方、报社、NGO三方构成大戏中的“三角戏”,然而总体而言,NGO还只是配角,劳心劳力,还落下不可言说的“隐情”。可有乐观者会反驳我的观点,认为NGO是被授予的,多一项奖项就多得一份肯定,何乐而不为呢?我支持这种观点,毕竟荣誉不嫌多,而且获得了向公众输出公益理念的机会,然而,就唯在报纸上露脸的机会还是真正被认可吗?现如今,公益道场很多,各种借道场谋他就之人多不胜举,撇弃道场,而专心联结公众,学会直接向公众宣导公益理念,难吗?NGO的眼光何时向下看而不是向上看,保持清醒的头脑与独立行事的逻辑,不难;NGO扎根于行动领域,真正经营人心人道,将公益在行动中显现,不难;NGO直接借用商业创新手段,博得更多同道中人一起共建行动方向,不难;难得是要在社会横流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与贯彻公益应有的公正、无私的道义边界。
在公益热潮涌起时,公益颁奖大戏很多,而且虚假戏也很多,如果真正为公益出力,那么且别陷入老套的以利套利的思维当中去了,不妨直接出资赞助NGO项目,或以创新的商业手法直接帮助NGO,而非怀着隐性营销的方式,心里想着的是套大众的钱,却拉着NGO背书,这真不是好事情呀。
作者系公益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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