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一则分尸食人惨案
感谢豆友槑囧昆供稿
此案件发生在天朝,为防止对部分当事人造成影响,因此去除姓名,地点。
时间:1998 年
地点:天朝某鱼米之乡
案发城市的一个老式小区内,有 2 栋独立的所谓点式独栋公寓。其中一栋的 3 楼居民,突然有天发现下水道严重堵塞,于是请来了所谓的专业下水道疏通工人。
下水道疏通过程中,清理出了大量的毛发,于是该疏通工人建议该居民报警。报警后该小区当时的户籍警 胡某 来现场核查后,做笔录,认为没有甚麽问题。
1 天后的晚饭,该派出所组织聚餐。聚餐过程中,该市刑侦支队的老队员李某听胡某以笑话、趣闻的形式提起的此事后,结合其刑侦经验认为其中有问题,遂连夜前往该居民楼进行盘查。
实地检查后发现,该点式公寓的下水管道布置比较特殊。总计 6 楼,1 楼直通化粪池,2 楼的管道与 6 楼相通,3楼与5楼相通,4楼与1楼连通。因此 3 楼发生的堵塞来源,很可能是 5 楼。
对5楼居民进行调查,当场发现案发现场,血肉狼藉。
5 楼该户为出租户,出租给 2 位女性。
经审查,嫌疑犯交待,此两人均为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疑犯当年 39 岁,受害者 23 岁。由于受害者年轻,因此皮肉生意远较疑犯好很多很多,疑犯故内心愤慨已经很久。
案发当日,疑犯马某因个人财务原因,向受害者黄某要求借钱4000元,黄某拒绝,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之后,马某在做饭时,突然萌生用刀威吓黄某给钱,遂付诸行动,结果黄某反抗,两人发生扭打,马某挥刀(家用菜刀,单刃)砍中黄某颈后大血管,致黄某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马某由于之前曾知道一些关于肢解,分尸的方法,遂将黄某的尸体拖入浴缸中,肢解。
肢解工具主要为菜刀、斧头(2.3 KG,单刃),据其本人交待,花费了约 5 个小时才完成肢解。
头发被其部分进行了焚烧,但发现味道太难闻与刺鼻,担心引发他人注意,就冲入马桶中,结果导致 3 楼下水道堵塞,而被发现。
其后马某在肢解完毕的黄某残尸旁将自己淋浴,冲洗干净,外出买了8斤猪大排回去,用高压锅将肢解后的残尸进行烹煮。
烹煮之后,马某本意是纯粹毁尸灭迹,但其交待煮熟之后的残尸比较香,再加上其坦言心中对黄某的痛恨(原话为,她答应借我钱就好了,非搞成这样,害的我倒霉透顶),所以其承认对少量煮熟的残尸进行了啃食,其坦言为“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其中引起关注的几个地方是:
1、涉案的户籍警的警觉性不足,在被报案的情况下,依然轻轻放过,如果不是李某的警惕性高,可能还要拖延很久才会被发现。该户籍警后来被内部处罚,但保留了警籍。
2、此案中的女性杀害女性并肢解,主要是肢解、毁尸的情节,在当时是比较少见的
3、此案中的食人现象,是当时非常少遇见的案情。案件破获后,民警在案发地周边进行调查时了解到,烹煮黄某残尸的时候,居住 6 楼的一个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
4、通过此案,另行破获了一个小型的皮肉生意团伙,抓获嫖客、皮肉生意从业人员、中介等多人。
此案破获后,对马某的心理状态,进行了专门的评估,评估发现马某具有强烈的偏执型人格,而且其在23岁那年被人诬陷盗窃(其本人语,经办案民警了解为事实)而引发激烈的反社会,反人群心理,故而其产生了食人这样的极端行为。
此案件发生在天朝,为防止对部分当事人造成影响,因此去除姓名,地点。
时间:1998 年
地点:天朝某鱼米之乡
案发城市的一个老式小区内,有 2 栋独立的所谓点式独栋公寓。其中一栋的 3 楼居民,突然有天发现下水道严重堵塞,于是请来了所谓的专业下水道疏通工人。
下水道疏通过程中,清理出了大量的毛发,于是该疏通工人建议该居民报警。报警后该小区当时的户籍警 胡某 来现场核查后,做笔录,认为没有甚麽问题。
1 天后的晚饭,该派出所组织聚餐。聚餐过程中,该市刑侦支队的老队员李某听胡某以笑话、趣闻的形式提起的此事后,结合其刑侦经验认为其中有问题,遂连夜前往该居民楼进行盘查。
实地检查后发现,该点式公寓的下水管道布置比较特殊。总计 6 楼,1 楼直通化粪池,2 楼的管道与 6 楼相通,3楼与5楼相通,4楼与1楼连通。因此 3 楼发生的堵塞来源,很可能是 5 楼。
对5楼居民进行调查,当场发现案发现场,血肉狼藉。
5 楼该户为出租户,出租给 2 位女性。
经审查,嫌疑犯交待,此两人均为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疑犯当年 39 岁,受害者 23 岁。由于受害者年轻,因此皮肉生意远较疑犯好很多很多,疑犯故内心愤慨已经很久。
案发当日,疑犯马某因个人财务原因,向受害者黄某要求借钱4000元,黄某拒绝,两人发生争执。争执之后,马某在做饭时,突然萌生用刀威吓黄某给钱,遂付诸行动,结果黄某反抗,两人发生扭打,马某挥刀(家用菜刀,单刃)砍中黄某颈后大血管,致黄某失血过多死亡。
案发后,马某由于之前曾知道一些关于肢解,分尸的方法,遂将黄某的尸体拖入浴缸中,肢解。
肢解工具主要为菜刀、斧头(2.3 KG,单刃),据其本人交待,花费了约 5 个小时才完成肢解。
头发被其部分进行了焚烧,但发现味道太难闻与刺鼻,担心引发他人注意,就冲入马桶中,结果导致 3 楼下水道堵塞,而被发现。
其后马某在肢解完毕的黄某残尸旁将自己淋浴,冲洗干净,外出买了8斤猪大排回去,用高压锅将肢解后的残尸进行烹煮。
烹煮之后,马某本意是纯粹毁尸灭迹,但其交待煮熟之后的残尸比较香,再加上其坦言心中对黄某的痛恨(原话为,她答应借我钱就好了,非搞成这样,害的我倒霉透顶),所以其承认对少量煮熟的残尸进行了啃食,其坦言为“食其肉,以解心头之恨”。
本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其中引起关注的几个地方是:
1、涉案的户籍警的警觉性不足,在被报案的情况下,依然轻轻放过,如果不是李某的警惕性高,可能还要拖延很久才会被发现。该户籍警后来被内部处罚,但保留了警籍。
2、此案中的女性杀害女性并肢解,主要是肢解、毁尸的情节,在当时是比较少见的
3、此案中的食人现象,是当时非常少遇见的案情。案件破获后,民警在案发地周边进行调查时了解到,烹煮黄某残尸的时候,居住 6 楼的一个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
4、通过此案,另行破获了一个小型的皮肉生意团伙,抓获嫖客、皮肉生意从业人员、中介等多人。
此案破获后,对马某的心理状态,进行了专门的评估,评估发现马某具有强烈的偏执型人格,而且其在23岁那年被人诬陷盗窃(其本人语,经办案民警了解为事实)而引发激烈的反社会,反人群心理,故而其产生了食人这样的极端行为。
人肉很香吗…………
……
。。。。。。。。
居住 6 楼的一个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
情节好熟悉o(╯□╰)o
同问——人肉很香吗…
受不了鸟
人肉带点甜味
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我了个去
另外豆瓣上有篇肢解的帖子,这丫不会是看了吧
管道工人也很警觉啊
cannibalism....
人这种吃精饲料的动物,肉能不香么,还是个23的妙龄女子。。。。古代就称这种肉为“不羡羊”
恶心死了
我很小的时候也听过一个男人把女姘头杀了肢解高压锅炖烂一点点倒掉的案子
前几天还看了个新闻,一个女的拒绝跟老公ox,吵架顺手一刀砍到喉咙,晓得救不了了,肢解抛尸,过后还问人看到她老公没!
不过那个女的是屠夫,据说还和多名男子有染!
@威武雄壮朱三金(世间但存身,悲楚即在心) 人肉带点甜味
——————————————————你是吃过了嘛!!!
@威武雄壮朱三金(世间但存身,悲楚即在心) 人肉带点甜味
——————————————————你是吃过了嘛!!!
此女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
1998 年
那会儿 毁尸灭迹案不稀少
烹煮尸体说的不详细啊,以前上课老师说一个案例,一男的把情人给杀了,杀人比较费体力,大冬天还冷,那男的饿了就直接就在客厅弄了个火锅,把情人的乳房切成一片片,然后用火锅涮着吃~~
@franceyang
我曾祖母说的,以前打仗的时候她吃过的
李大嘴说人肉是酸的~
火锅~好!恶!心!
用那么多化妆品,能好吃到哪里去?
@寻欢
那是他红烧的时候把醋当做酱油放错了~
你们怎么讨论起吃人肉来啦………………
e..............
@威武,有这回事?
什么东西煮的这么香………………………………
天呐
@寻欢
恩哼~
]~( ̄▽ ̄)~*
苍天呐!!!!!
。。。。。。。。。。。。。你们这群妖怪。
普通的脂肪滴到水里是圆形,据说人的脂肪滴到水里是半圆形
不管炖什么肉都很香啊~人肉为神马要例外呢?
普通的脂肪滴到水里是圆形,据说人的脂肪滴到水里是半圆形
完全没有理论依据。
此女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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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心里偏激了,再进一步就是心里表态,精神病了。。
不羡羊,食人在古代皇帝就有啊
这个貌似看到过图片、、、
3年饥荒食人不要太多哦,父食子母食女
頭髮什麽的找個小鐵桶慢慢燒 沖什麽下水道 堵了吧發現了吧
她又去買8斤大排做什麽,似乎漏掉了什麽細節..
人吃人 何其道哉
她买排骨估计也是相信了人肉会有怪味的说法,想和猪肉一起炖来盖住。
不过要说用别的问道盖住,应该买羊肉才对啊~~
分享这个案例的主要原因,是告诉大家,在天朝,你如果杀了人,想要像网上说的那样分尸灭迹,是很难的。
某个你完全忽视的细节,就会让你彻底玩完。
该案犯虽然没有阅读过完整的所谓“完美杀人”,在调查其怎么想到用高压锅烹煮残尸的时候,她的信息来源其实就是我们的法制节目。
另外,补充说明,肢解是一个技术活,而不是体力活。
如果没有掌握技巧,就会像本案例中的案犯一样,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体力,最终还没有完全彻底肢解。浪费了毁尸灭迹的早期“最佳”时间段。
哎呀,我正在吃大包呢!还有,好奇的问问楼上:“毁尸灭迹的最佳时间段”是什么时候?
留着上班看
某鱼米之乡。。。。剧透下,就是上海。
此案的调查法医方是我校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课上老师直接作为案例讲述过。
我也受不鸟了…压抑…
结合宗教分析,可以很简单而明确的发现,马某把七大原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及色欲)中的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是完全拥有的。
其实,七大原罪,全部有涉及。
傲慢:马某的偏激性格的根源来自于内心的强烈期望他人的重视,当然她个人认为之前是被人诬陷的。
妒忌:对受害者的年轻,财富的妒忌;对社会上其他人员的财富的妒忌
暴怒:“激情”杀人,瞬时的暴怒,导致她与受害者之间的争执的激烈化
懒惰:从事的皮肉行业,虽然在其他某些国家是合法的,但至少现阶段在天朝是不合法的行业;而这也是其懒惰的体现
贪婪:希望占有更多的财富
饕餮:烹煮,吞食了残尸
色欲:实话说,绝大部分人类都有这个原罪,就不深度分析了。
居然可以扯到七宗罪上面去…
“居住 6 楼的一个老太还与马某聊了一下是甚麽东西煮得这么香,马某说是买的新鲜的大排” 这种描述就不要出现在这种类似报告里面了好么`又不是写小说```将大家的注意力都扯到“人肉是什么味道”这个命题上了好么``
毁尸灭迹的最佳时间段?感觉毁尸这种事可以一点点来么——先肢解一部分,冷藏,再肢解一部分,冷藏,如此循环,可是,时间越久越有漏洞呐
人肉是酸的~~~
真尼玛犀利~~
酸人肉应该是中老年、男人的肉吧,比较柴、泛酸。
酸人肉应该是中老年、男人的肉吧,比较柴、泛酸。
ls我佩服您
98年应该
还没有什么塑化剂、苏丹红、三聚氰胺啥的吧
那么肉的质量相对较好 属天然无公害
据说人肉煮起来是比别的肉要香很多的
011-12-07 09:02:43 槑囧昆 (人类特异行为心理学研究者)
分享这个案例的主要原因,是告诉大家,在天朝,你如果杀了人,想要像网上说的那样分尸灭迹,是很难的。
某个你完全忽视的细节,就会让你彻底玩完。
该案犯虽然没有阅读过完整的所谓“完美杀人”,在调查其怎么想到用高压锅烹煮残尸的时候,她的信息来源其实就是我们的法制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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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碎尸案不是现在还没破
23岁,南方,皮肉女,生意好。揣测在165左右,体重大概92斤左右,身体柔弱。
分一个这么柔弱的尸也需要5小时。当然也要考虑到凶手的体制和当时的心理因素。
结论:杀人也要找瘦子。你还不减肥么!
可以写小说了,给力!
结论:杀人也要找瘦子。你还不减肥么!
那我要吃肥一点,这样杀手就不会杀我了,肢解起来太麻烦~~
嘿嘿嘿。。。解剖LS。就喜欢欺负兔子脸的。
我去,大家都说了些神马……
人肉到底好不好吃!!!到底是酸的还是微甜!!!
有个台虎钳最好,把所有骨头都夹碎,然后用高压锅压烂,最好能喂猪,头发什么的用火一烧,一切都没了。
吃货们毁灭世界。。。
不知道那个老太太后来怎么想。。。
鱼米之乡,昆明的吗,话说听说过,就在附近某老小区。。= =
据说办案的去下水道掏那些东西,三个月都没有吃肉,我同学告诉我的,他爸正好在
洞庭鱼米~鱼米之乡湖南 怎么会跑去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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