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1
读《南方周末》连载的税收的真相,觉得,学一样东西,还是要有理论作为基础的,否则,只得皮毛。
摘录如下。
a)税收是权利的成本,保障人权依赖于税收。
b)法律保留原则意味着有些事项(包括税收、人身自由等)只能由立法者“亲自”立法决定。
c)一个现代国家的税收,它是(基于社会公意形成的)立法权对公众的收入或财产进行普遍、平等、直接、规范地征收所形成的财政收入,其目的是用于公共服务,其过程控制于预算并最终决定于民众。如此定义的税收,就可与黑社会收取的保护费鲜明地区分开,因为后者在使用上不会主要用于公共利益,过程上更不会控制于民众。
d)行政部门只能就提供给特定民众的特定商品或服务,收取一部分费用以弥补成本。这种收费源于政府的行政权,其收支过程也由行政权加以控制,与源于立法权的税收不同,不是社会公意的反映。本质上这种收费行为是一种与民众之间的交易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收费领域极其有限与特别,支出方向也特定,不能用于一般服务。因此,政府不能以收费来代替税收。
e)政府性基金,乃为统称;既指各种各样由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自行设立并从民众处强制取得的基金收入,比如三峡建设基金,全国民众每消费一度电都要被强制缴纳数厘贡献给此基金;也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等收入。按照政府公布数据,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共35781.94亿元,其中单项最大的是土地财政,达到29109.94亿元!
f)政府债务与私人债务不同,政府债务必得用未来的税收收入来偿还,所以政府举债,最后埋单的总是社会民众,以此理解,政府债务自然应当列为政府的非税收入、公民的非税负担;政府举债越大,社会未来的税负也越重。
g)个税在宪政体制的形成与维持上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个税与间接税不同,它直接针对个人的财产与收入征收,公众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税,而且“税痛”非常强,自然会更加关心公共事务,关注税款的去向与用途,政府对税收的不当使用会激起民众更大的愤怒,政府想加税就会面临更多的压力,不那么容易。
h)而理想的营业税则只在商品的最后一个环节面向消费者按商品的价格一次性全值征税,也不会出现重复征税,营业税与增值税是同样的效果。
但现代社会分工复杂,商品的生产要经过很多环节,一件产品被生产出来后,有时是直接被消费了,有的是进入了下一个生产环节。因此,营业税在执行过程中,不可能一一细辨商品的购买者是否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把中间环节的企业当成终端消费者征收营业税,这部分税负又往下一个环节传递,如果一个商品经过10个环节,它最终会被重复征收10次营业税,而这些重复征收的税负又最终会转嫁到最后一个消费者身上。
目前,我国的物流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农业、转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等都是征收营业税,这造成巨大的重复征税,抬高了物价与生活成本。从发展优良税制的需要看,营业税应该取消,由增值税来取代。
i)增值税的征收环环相扣,每个环节的企业都只有从上一个环节的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以这个发票为凭证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而任何一个环节的增值税减免,就意味着下一个环节的企业就无法获得相应的凭证对其进项增值税款进行抵扣,使得增值税的真正实惠大打折扣,而且会产生重复征税,增征税成本,同时提高该商品的整体税负。
j)只有穷政府才会成为民主政府。这是因为,没有财产的政府才会用公共服务来换取收入,才会依赖于纳税人,最终受制于纳税人。与此相反,拥有财产的富政府是不需要纳税人的,其行为当然就不受制于纳税人。后来著名学者熊彼特接过戈得谢德的话说,西欧现代国家的产生,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政府丧失了财产,不得不常规化地向私人征税,于是国家成为税收国家,政府成为民主政府。
k)一个行业的负担最终会变成所有行业的负担;一个行业的波动会影响到所有行业。一个行业的税负高了,在这个行业投资的回报率降低,就变得不那么有吸引力,此时,社会投资就会更多流向其他行业;但随着投资从第一个行业不断转移到其他行业,其他行业的竞争也开始加剧,最终也会把其他行业的回报率拉低,直到与第一个行业的回报率相等。
这个经济推理逻辑不容易明了,可以用例子来说明。这个例子是美国税制研究专家Joel Slemrod在小书《Taxing Ourselves》里举过的。假设从郊外大型社区到城市有两条高速公路可走:长久以来,每天从郊区到城市上班的人已形成了各自的出行习惯,会各选取一条偏爱的高速路去城里,而且在每条高速路花的时间相等。有一天,突然有一条高速路上新修了一个收费站,刚开始,受影响的是习惯走这条路上班的人,他们需要花更长的时间在路上,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开始调整,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走这条路,改走另一条高速路,于是另一条高速路也开始变得拥挤,在这条路上要花的时间也开始变长。这些调整要直到最后在两条高速路上花的时间再次相等时才告终止,此时,已是两条高速路都受影响,人们在路上要花的时间比没有收费站时都变长了。
l)中国的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但最好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税基并不广,且税率偏高(17%,应调整到10%甚至更低),而且复杂无比:不仅税率有层级,而且增值税里居然还分出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后者其实就是一种营业税,而营业税因重复征税太甚,是最坏的间接税。
m)而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并不是合法的劳动收入差距过大,而是腐败与官商勾结的不当得利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但这些灰色与隐秘的收入不可能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权力难被有效制约,灰色收入泛滥,企图通过个税来调节贫富差距无异痴人说梦。
既然无法对腐败所得征收个税,那过密的税率层级与过高的边际税率就只有对付诚实劳动的高收入群体了,但这非但不能缩小贫富差距中的不合理部分,拿正当收入者比之于腐败所得者,收入差距反而拉大了。
摘录如下。
a)税收是权利的成本,保障人权依赖于税收。
b)法律保留原则意味着有些事项(包括税收、人身自由等)只能由立法者“亲自”立法决定。
c)一个现代国家的税收,它是(基于社会公意形成的)立法权对公众的收入或财产进行普遍、平等、直接、规范地征收所形成的财政收入,其目的是用于公共服务,其过程控制于预算并最终决定于民众。如此定义的税收,就可与黑社会收取的保护费鲜明地区分开,因为后者在使用上不会主要用于公共利益,过程上更不会控制于民众。
d)行政部门只能就提供给特定民众的特定商品或服务,收取一部分费用以弥补成本。这种收费源于政府的行政权,其收支过程也由行政权加以控制,与源于立法权的税收不同,不是社会公意的反映。本质上这种收费行为是一种与民众之间的交易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收费领域极其有限与特别,支出方向也特定,不能用于一般服务。因此,政府不能以收费来代替税收。
e)政府性基金,乃为统称;既指各种各样由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自行设立并从民众处强制取得的基金收入,比如三峡建设基金,全国民众每消费一度电都要被强制缴纳数厘贡献给此基金;也包括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等收入。按照政府公布数据,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共35781.94亿元,其中单项最大的是土地财政,达到29109.94亿元!
f)政府债务与私人债务不同,政府债务必得用未来的税收收入来偿还,所以政府举债,最后埋单的总是社会民众,以此理解,政府债务自然应当列为政府的非税收入、公民的非税负担;政府举债越大,社会未来的税负也越重。
g)个税在宪政体制的形成与维持上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个税与间接税不同,它直接针对个人的财产与收入征收,公众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税,而且“税痛”非常强,自然会更加关心公共事务,关注税款的去向与用途,政府对税收的不当使用会激起民众更大的愤怒,政府想加税就会面临更多的压力,不那么容易。
h)而理想的营业税则只在商品的最后一个环节面向消费者按商品的价格一次性全值征税,也不会出现重复征税,营业税与增值税是同样的效果。
但现代社会分工复杂,商品的生产要经过很多环节,一件产品被生产出来后,有时是直接被消费了,有的是进入了下一个生产环节。因此,营业税在执行过程中,不可能一一细辨商品的购买者是否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把中间环节的企业当成终端消费者征收营业税,这部分税负又往下一个环节传递,如果一个商品经过10个环节,它最终会被重复征收10次营业税,而这些重复征收的税负又最终会转嫁到最后一个消费者身上。
目前,我国的物流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农业、转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等都是征收营业税,这造成巨大的重复征税,抬高了物价与生活成本。从发展优良税制的需要看,营业税应该取消,由增值税来取代。
i)增值税的征收环环相扣,每个环节的企业都只有从上一个环节的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以这个发票为凭证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而任何一个环节的增值税减免,就意味着下一个环节的企业就无法获得相应的凭证对其进项增值税款进行抵扣,使得增值税的真正实惠大打折扣,而且会产生重复征税,增征税成本,同时提高该商品的整体税负。
j)只有穷政府才会成为民主政府。这是因为,没有财产的政府才会用公共服务来换取收入,才会依赖于纳税人,最终受制于纳税人。与此相反,拥有财产的富政府是不需要纳税人的,其行为当然就不受制于纳税人。后来著名学者熊彼特接过戈得谢德的话说,西欧现代国家的产生,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政府丧失了财产,不得不常规化地向私人征税,于是国家成为税收国家,政府成为民主政府。
k)一个行业的负担最终会变成所有行业的负担;一个行业的波动会影响到所有行业。一个行业的税负高了,在这个行业投资的回报率降低,就变得不那么有吸引力,此时,社会投资就会更多流向其他行业;但随着投资从第一个行业不断转移到其他行业,其他行业的竞争也开始加剧,最终也会把其他行业的回报率拉低,直到与第一个行业的回报率相等。
这个经济推理逻辑不容易明了,可以用例子来说明。这个例子是美国税制研究专家Joel Slemrod在小书《Taxing Ourselves》里举过的。假设从郊外大型社区到城市有两条高速公路可走:长久以来,每天从郊区到城市上班的人已形成了各自的出行习惯,会各选取一条偏爱的高速路去城里,而且在每条高速路花的时间相等。有一天,突然有一条高速路上新修了一个收费站,刚开始,受影响的是习惯走这条路上班的人,他们需要花更长的时间在路上,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开始调整,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走这条路,改走另一条高速路,于是另一条高速路也开始变得拥挤,在这条路上要花的时间也开始变长。这些调整要直到最后在两条高速路上花的时间再次相等时才告终止,此时,已是两条高速路都受影响,人们在路上要花的时间比没有收费站时都变长了。
l)中国的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但最好的一种间接税——增值税——税基并不广,且税率偏高(17%,应调整到10%甚至更低),而且复杂无比:不仅税率有层级,而且增值税里居然还分出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后者其实就是一种营业税,而营业税因重复征税太甚,是最坏的间接税。
m)而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并不是合法的劳动收入差距过大,而是腐败与官商勾结的不当得利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但这些灰色与隐秘的收入不可能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权力难被有效制约,灰色收入泛滥,企图通过个税来调节贫富差距无异痴人说梦。
既然无法对腐败所得征收个税,那过密的税率层级与过高的边际税率就只有对付诚实劳动的高收入群体了,但这非但不能缩小贫富差距中的不合理部分,拿正当收入者比之于腐败所得者,收入差距反而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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