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8|14
【社会保险法之层次】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双方义务。
2、计入两个账户: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4、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双方义务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工伤保险
1、单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四、失业保险
1、双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五、生育保险
1、单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
1、双方义务。
2、计入两个账户: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4、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双方义务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工伤保险
1、单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四、失业保险
1、双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五、生育保险
1、单方义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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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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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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