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5|16
【股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一、问题的提出
某公司的股东甲持有80%的股权,未经持股20%的少数股东乙同意,即将80%的股权转让给了善意第三人丙,甲召开股东会并以多数决通过了股东会决议,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变更了股东名称。股东的变更也已经工商局登记。此时,股权转让是否生效?
在该种场合下,乙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问题的提出
某公司的股东甲持有80%的股权,未经持股20%的少数股东乙同意,即将80%的股权转让给了善意第三人丙,甲召开股东会并以多数决通过了股东会决议,决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变更了股东名称。股东的变更也已经工商局登记。此时,股权转让是否生效?
在该种场合下,乙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 可以排除丙的善意
侵犯了乙的优先受让权,应该可以排除丙的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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